高级搜索选项

大约有1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8127项,搜索耗时:0.0298秒。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1啤酒行业

河南省啤酒酿造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 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9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5 客运行业

Ⅰ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Ⅳ级隐患类型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消防验收意 见(车站) 消防验收意见 (车站)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 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 《河南省道路运输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 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 岗位职责 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 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河南省道路运输 条例》 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 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安全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 条例》 安全生产奖 励和惩罚制 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 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 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 护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 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3 货运行业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 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 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 《河南省道路运输管 理条例》 运输许可证 运输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 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 岗位职责 各部门、各 岗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 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 例》 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 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安全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 例》 安全生产奖 励和惩罚制 度 安全生产奖 励和惩罚制 度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 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 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 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的 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规章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8 水泥生产行业

河南省水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 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要负责人、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 类 特 种 作 业 人员的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记 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 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 全 条 件 论 证 和安全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9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0 轧钢行业

河南省轧钢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3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4 宾馆酒店等住宿企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 容。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 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 测记录资料。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1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 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 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 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机构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 、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 遇。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 与安全管 理制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 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5 餐饮企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 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 环节内容。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 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1.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 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2.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 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第 1 页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组织机构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 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全 管理人员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 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 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 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企业 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 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 费用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第 2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6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4焦化行业

河南省焦化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1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0 商场企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 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 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 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 记录资料。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1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 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 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 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企业应督 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6 仓储物流企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 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 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 节内容。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 指标。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 关监测记录资料。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组织机构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监测与考核 安全生产目 标 目标职责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安全管理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 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 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 措施 机构及安全 管理人员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 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 核;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 健康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3.安全评价、职 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 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6.应急救援 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2.5 KB 时间:2025-11-0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9 冶金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 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 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 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 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 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安全生产法》 《公司法》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 《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 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6 机械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 责人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 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 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 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生产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 行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 机构及人员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车间主任 (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48 水泥生产行业

河南省水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 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要负责人、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 类 特 种 作 业 人员的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记 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 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 全 条 件 论 证 和安全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9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5 纺织行业

隐患自 查Ⅰ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Ⅱ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 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 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 第13条,《建设工 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13条第(四)项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 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7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7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 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 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 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有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 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河北省纺织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 照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资质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 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38条 “三级” 安全教育 “三级”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 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4、15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1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24条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 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 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 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 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特种作业 人员资质 证书 安全负责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安全负责 人 制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安全生 产管理 制度和 操作规 程 安全生 产教育 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3 未归类小微行业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 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 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 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消防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 投入使用。 《消防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 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 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 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 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 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 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机构及 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 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 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 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 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 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 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 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 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行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 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 安全负责人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负责人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各级安全生产责 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8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51啤酒行业

河南省啤酒酿造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 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8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1炼铁行业

Ⅰ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 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 安全生产标准化。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 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委办[2011]18号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 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 业。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登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 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 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安监局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法》 资质证照 工商局 质监局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 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 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 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 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 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 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 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 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 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 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资质证照 质监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 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6.3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7 建材行业

隐患自 查Ⅰ级 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 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设施 “三同时 ” 安全设施“ 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管理 机构安全 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机 构安全管理 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 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 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法》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情 况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负全面责任;分客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 接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单位主要 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北京金星鸭业隐患排查标准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隐患排查标准 类 别 排查项目 检查标准 隐患描述 1.已取得营业执照。 1.未取得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相 同。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 相同. 营业执照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全部办理了变更手 续。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没有办理了变更手 续。 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按时向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未按时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1.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1.未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定点屠宰许 可证 2.定点许可证有效。 2.定点许可证无效。 资 质 证 照 消防验收意 见书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 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组织机构和 人员 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没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 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 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目标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与指标。 2.未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 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 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资料。 3.未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 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 录资料。 2.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4.未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 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3.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5.未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 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计划。 基 础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监测与考核 4.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 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 存。 6.未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 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 保存。 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生产职责。 2.各级人员没有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生产职责。 3.下属各级人员已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3.下属各级人员未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有效。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无效。 职责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按规 定进行了处理。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未按 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2.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2.未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3.未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4.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未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未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7.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 度 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制度 8.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8.未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 度 9.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 管理制度 9.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 用管理制度 10.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管 理制度 10.未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管理制度 11.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1.未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2.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2.未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制度 13.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制度 14.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4.未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5.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5.未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 定 16.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 理规定 16.未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 管理规定 17.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8.未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9.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19.未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20.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未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21.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 定 22.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 序 22.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程序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规章制度 2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3.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3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40 轧钢行业

河南省轧钢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8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北京金星鸭业隐患排查标准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隐患排查标准 类 别 排查项目 检查标准 隐患描述 1.已取得营业执照。 1.未取得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相 同。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 相同. 营业执照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全部办理了变更手 续。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没有办理了变更手 续。 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按时向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未按时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1.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1.未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定点屠宰许 可证 2.定点许可证有效。 2.定点许可证无效。 资 质 证 照 消防验收意 见书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 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组织机构和 人员 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没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 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 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目标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与指标。 2.未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 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 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资料。 3.未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 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 录资料。 2.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4.未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 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3.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5.未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 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计划。 基 础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监测与考核 4.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 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 存。 6.未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 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 保存。 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生产职责。 2.各级人员没有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生产职责。 3.下属各级人员已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3.下属各级人员未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有效。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无效。 职责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按规 定进行了处理。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未按 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2.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2.未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3.未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4.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未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未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7.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 度 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制度 8.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8.未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 度 9.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 管理制度 9.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 用管理制度 10.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管 理制度 10.未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管理制度 11.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1.未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2.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2.未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制度 13.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制度 14.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4.未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5.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5.未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 定 16.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 理规定 16.未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 管理规定 17.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8.未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9.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19.未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20.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未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21.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 定 22.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 序 22.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程序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规章制度 2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3.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3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44焦化行业

河南省焦化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7 KB 时间:2025-12-16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 煤矿安全管理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安全生产 许可证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为3年。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变更和改建、扩建工程经验收合 格,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采矿许可 证 采矿许可 证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 准入条件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应当 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矿长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 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任职资格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 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设施 三同时 安全设施 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 资质 证照 主要负责 人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 后,方可任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准入条件 1、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副矿长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 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2、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 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 年及以上经历。 3、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 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4、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责任制建 立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必须按规定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隐患自 查Ⅰ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Ⅱ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 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 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 第13条,《建设工 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13条第(四)项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 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 河北省纺织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 照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 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 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 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有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 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7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7条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资质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 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38条 “三级” 安全教育 “三级”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 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4、15条 制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安全生 产管理 制度和 操作规 程 安全生 产教育 培训 安全负责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安全负责 人 特种作业 人员资质 证书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 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 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 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 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1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24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5 KB 时间:2026-01-11 价格:¥2.00

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隐患自 查Ⅰ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Ⅱ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 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 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 第13条,《建设工 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13条第(四)项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 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 河北省纺织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 照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 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 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 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有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 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7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7条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资质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 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38条 “三级” 安全教育 “三级”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 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4、15条 制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安全生 产管理 制度和 操作规 程 安全生 产教育 培训 安全负责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安全负责 人 特种作业 人员资质 证书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 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 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 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 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1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24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5 KB 时间:2026-03-01 价格:¥2.00

热门搜索
试题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 商品缺货日报表
熟食品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 生产进度安排控制表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 营运进度表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 包装工作日报表
生产管理知识 试生产控制计划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7s培训教材
安全生产资料 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 校园网络安全保障总结
title新技术新工艺 细晶铸造doc7
title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 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员全套资料 基坑支护 开挖及降水工程验收表gdaq2090206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5s管理教材
生产管理知识 生产财务部部长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6s我国企业战略并购环境变化及对策
e7 94 9f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1501 08生产日报表
生产管理知识 中国外运广东公司仓码作业流程
生产管理知识 投资开发及生产微电子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5s及目视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6s管理讲座
生产管理知识 产品生产技术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 车间产品成本核算表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1 jit概论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6s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资料 三同时_20201229120445
title lon现场控制网络到以太网互连适配器的设计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5s学员版2
相关搜索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营业目标管理表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营业线
营业线
营业
营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