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 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二、 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三、 不扰民措施 十四、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五、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六、 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七、 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 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九、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二、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 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 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 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 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 排施工。 (2)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 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 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 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 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 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 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 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 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 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 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 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 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 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 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3.0.2 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 A 中危险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6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 三类管理人员 岗 前 培 训 资 料 目 录 一、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1、施工测量安全要点 2、路基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3、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6、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要点 7、公路工程施工常见安全要点 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 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 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 辆和行人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 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 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 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十六条 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 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 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 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 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 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 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 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验收。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 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 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四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 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 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 者公路经营企业。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 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2.00
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保证 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以及《重庆建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办法》中相关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安全费用管理的职 责权限。 第二条 凡在建工集团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各子公司及其工程项目安全费 用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置的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安全费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 费用的审核,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各工程项目安全费用提取规定为: 1.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 及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各工程项目收取的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作为现场安全 生产费用开支; 2.各工程项目不管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还是实行定额取费,提取工程直接 费的 1%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各工程项目提取的以上两部分安全专项费用应当用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 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 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基层安全教育培 训学习及安全奖励; 建工集团公司安全专项基金的来源一是建工集团各类安全罚款等;二是提取 专项费用,规定为: 提取各工程项目直接费的万分之二点六作为建工集团安全专项基金,其中返 还总额的一半由各子公司掌握使用。 第六条 使用建工集团公司的安全专项基金,由建工集团安全生产部提出用 途,经建工集团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使用; 各子公司使用安全专项基金,由其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用途,经其分管安全领 导批准后使用。 第七条 项目安全专项费用是指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工 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附表规定标准计算的“安全文明 施工专项费用”,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 号)中规定的,除“定 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之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计提必须在工程开工初期由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预决算部门、项目部根据工程合同,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核定使用额度。 第九条 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初期编制安全施工方案中必须包含施工需 要的安全费用使用方案,项目经理签审后,报经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 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方案必须细化安全费用的具体组成内容及使用计划,包括 总使用计划和月度使用计划。 第十条 在工程开工时,工程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 由项目申请,子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分管副总审批后由公司向项目拨付;属于垫资工程的,垫 资者必须随着生产进度保证安全投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掌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 化重大危险源管理,提高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杜绝重大生产 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 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应按照本办 法进行登记建档。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 程(以下简称危险性较大工程),主要包括: (一)建设部建质〔2004〕213 号文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中明确的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时, 应组织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如实将拟 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 督管理机构备案。 在安全措施备案时,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不全的,应根 据工程进度情况,适时登记上报。 三、施工单位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 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或论证。 四、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并建 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建设工程重 大危险源公示牌》, 向有关人员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 的重大危险源名称、施工部位、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护措施和责 任人等内容。 五、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 5 天,施工单 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告知单》,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及时了解危险性较大工程进展情况,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督查。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应当在施工区域设置警 戒线和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完毕后,施工单 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完毕告知单》,并及时报送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七、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公示、施工告知和 实施完毕告知等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经常组织分包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施进行安 全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通过采取方案审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 KB 时间:2025-08-31 价格:¥2.00
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掌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 化重大危险源管理,提高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杜绝重大生产 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 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应按照本办 法进行登记建档。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 程(以下简称危险性较大工程),主要包括: (一)建设部建质〔2004〕213 号文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中明确的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时, 应组织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如实将拟 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 督管理机构备案。 在安全措施备案时,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不全的,应根 据工程进度情况,适时登记上报。 三、施工单位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 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或论证。 四、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并建 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建设工程重 大危险源公示牌》, 向有关人员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 的重大危险源名称、施工部位、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护措施和责 任人等内容。 五、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 5 天,施工单 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告知单》,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及时了解危险性较大工程进展情况,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督查。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应当在施工区域设置警 戒线和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完毕后,施工单 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完毕告知单》,并及时报送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七、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公示、施工告知和 实施完毕告知等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经常组织分包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施进行安 全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通过采取方案审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 2、施工组织设计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八条 3、安全技术交底 查看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七条 4、安全检查 查看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5、安全教育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 6、安全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二条 一、 安全 管理 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查看上岗 证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1、现场围挡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封闭管理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3、施工现场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4、材料堆放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5、现场防火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6、生活设施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7、环境保护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二、 文明 施工 8、保健急救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1、坑壁、边坡支护 现场检查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二条 2、深基坑施工方案 查看材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坑边荷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五条 4、施工降水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排水设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三条 6、基坑支护监测 查看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4 第一条 三、 基坑 支护 7、上下通道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六条 1、暗挖土方施工方案 查看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四、 土方 2、土方开挖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出土井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五条 4、管线保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开挖 5、交底与验收 查看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支撑系统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2、立柱稳定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第四条 3、施工荷载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第五条 4、支拆模板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5、模板材料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6、混凝土强度 查看报告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五、 模板 工程 7、模板验收 查看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 七条 1、安全帽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2、安全带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3、安全网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4、楼梯口、通道口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5、预留洞口、通风井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6、基坑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六、 “三 宝” “四 口” 防 护 7、楼板、顶板等临边支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外电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一条 2、接地与接零保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二条 3、配电箱开关箱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三条、 第四条 4、现场照明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二条 5、电器装置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一条 七、 施工 用电 6、用电档案 查看记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三条 全省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图 在建人防 工程 安全监督 现场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 2、施工组织设计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八条 3、安全技术交底 查看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七条 4、安全检查 查看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5、安全教育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 6、安全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二条 一、 安全 管理 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查看上岗 证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1、现场围挡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封闭管理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二、 文明 施工 3、施工现场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4、材料堆放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5、现场防火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6、生活设施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7、环境保护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8、保健急救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1、坑壁、边坡支护 现场检查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二条 2、深基坑施工方案 查看材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坑边荷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五条 4、施工降水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排水设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三条 6、基坑支护监测 查看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4 第一条 三、 基坑 支护 7、上下通道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六条 1、暗挖土方施工方案 查看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四、 土方 开挖 2、土方开挖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作业环境 的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减少职业伤害和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 1.2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2.职责 2.1 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报批,组织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单 位的招投标,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竣工后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竣工 验收评价,以及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三同时”审批 3.1.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 3.1.2 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投资纳入建 设项目概算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3.1.3 工程部在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应征求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安全、环境保护、 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方面的意见,必要时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 3.1.4 在安排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应同时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 进行安排,并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1.5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 制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必须进行及时整改,否则不能通 过竣工验收。 3.1.6 财务部对未进行 “三同时”审批验收或未完善“三同时”审批手续的项目,不 予结算付款。 3.1.7 安全环保部应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按 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3.2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管理 3.2.1 安全预评价 a)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基建、技改项目以及安全设施专项投资较大的项目,安全环保部 必须参加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 相关意见,同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b) 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董事会批准的基建、技改项目,安全环保部必须参加安全设施 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相关意见,同时 报安全环保部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3.2.2 安全验收 a) 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方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向工程部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竣工验收申请》,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及 验收组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b) 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工程部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评价报告复印件各一份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将原件存档。 c) 未能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工程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 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后,再按程序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3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3.3.1 工程施工单位是指对新、改、扩建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方。 3.3.2 安全环保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a) 负责办理施工单位进场前的相关安全管理手续,包括签《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确 定风险抵押金,办理临时工出入证等事项。 b) 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c) 协助施工单位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其按期实施。 d) 协助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3.3 施工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违章行为有权利责令停工 整改。 3.3.4 工程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 0 —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76-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 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 《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 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 和事故发生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 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 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施工作业应全面执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 全风险管理流程”(见附件 1),保证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 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四条 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用半定量 LEC 安全风险评价法(“LEC 安全风险评价方法定义及计算方法”见附 件 2),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 — 1 — 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 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五条 本办法按照静态识别、动态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 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四级和重要的三级施工安 全作业风险,一般做为重大风险作业,纳入相关层级进行动态监 控。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 110(66)kV 及 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35kV 及以下输变电 工程参照执行。国网新源公司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思 路,单独编制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管理 办法。 第二章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实施情 况适时组织修订。 (二)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 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安 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三)全面掌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动态评估曾达到五级及 重要的四级作业风险,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7 M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致: 2014 年 11 月 25 附: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 我单位现已进场,并将于 日正式开工,现将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上报,具体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报审表 GDAQ4316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总(分)包单位(项目章): 内容详附件,请审批!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方针、目标和计划; 3.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表; 5.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 6.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施工总进度计划; 8.其他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致: 2014 年 11 月 25 附: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注:4、6、8项应分别单独列表报审。 总(分)包单位(项目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我单位现已进场,并将于 日正式开工,现将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上报,具体 内容详附件,请审批!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方针、目标和计划; 3.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表; 5.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 6.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建筑起重机械进场计划; 8.作业人员平安卡办理情况汇总表; 9.其他。 施工单位(总包/分包)安全管理体系报审表 GDAQ4316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1 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 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 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 辆和行人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 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 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 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十六条 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 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 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 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2 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 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 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 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 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验收。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 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 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四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 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 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 者公路经营企业。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 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 三类管理人员 岗 前 培 训 资 料 目 录 一、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1、施工测量安全要点 2、路基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3、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6、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要点 7、公路工程施工常见安全要点 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掌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 化重大危险源管理,提高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杜绝重大生产 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 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应按照本办 法进行登记建档。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 程(以下简称危险性较大工程),主要包括: (一)建设部建质〔2004〕213 号文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中明确的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时, 应组织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如实将拟 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 督管理机构备案。 在安全措施备案时,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不全的,应根 据工程进度情况,适时登记上报。 三、施工单位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 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或论证。 四、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并建 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建设工程重 大危险源公示牌》, 向有关人员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 的重大危险源名称、施工部位、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护措施和责 任人等内容。 五、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 5 天,施工单 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告知单》,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及时了解危险性较大工程进展情况,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督查。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应当在施工区域设置警 戒线和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完毕后,施工单 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完毕告知单》,并及时报送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七、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公示、施工告知和 实施完毕告知等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经常组织分包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施进行安 全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通过采取方案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5 KB 时间:2026-02-18 价格:¥2.00
1 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 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 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 辆和行人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 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 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 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十六条 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 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 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 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2 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 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 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 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 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验收。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 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 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四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 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 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 者公路经营企业。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 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1 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保证 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以及《重庆建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办法》中相关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安全费用管理的职 责权限。 第二条 凡在建工集团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各子公司及其工程项目安全费 用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置的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安全费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 费用的审核,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各工程项目安全费用提取规定为: 1.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 取及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各工程项目收取的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作为现场安 全生产费用开支; 2.各工程项目不管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还是实行定额取费,提取工程直接 费的 1%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各工程项目提取的以上两部分安全专项费用应当用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 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 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基层安全教育培 训学习及安全奖励; 2 建工集团公司安全专项基金的来源一是建工集团各类安全罚款等;二是提取 专项费用,规定为: 提取各工程项目直接费的万分之二点六作为建工集团安全专项基金,其中返 还总额的一半由各子公司掌握使用。 第六条 使用建工集团公司的安全专项基金,由建工集团安全生产部提出用 途,经建工集团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使用; 各子公司使用安全专项基金,由其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用途,经其分管安全领 导批准后使用。 第七条 项目安全专项费用是指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附表规定标准计算的“安全文 明施工专项费用”,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 号)中规定的, 除“定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之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计提必须在工程开工初期由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预决算部门、项目部根据工程合同,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核定使用额度。 第九条 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初期编制安全施工方案中必须包含施工需 要的安全费用使用方案,项目经理签审后,报经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 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方案必须细化安全费用的具体组成内容及使用计划,包括 总使用计划和月度使用计划。 第十条 在工程开工时,工程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 由项目申请,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分管副总审批后由公司向项目拨付;属于垫资工程的, 垫资者必须随着生产进度保证安全投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3-06 价格:¥2.00
目 录 第一章 某教学楼方案 ...................................................................................1 第一节 编制说明 .........................................................................................................1 1. 编制依据..............................................................................................................................1 2. 编制范围..............................................................................................................................1 第二节 工程概况 .........................................................................................................2 1. 工程特点..............................................................................................................................2 2. 工程概况..............................................................................................................................2 第三节 施工部署 .........................................................................................................3 1. 工程目标..............................................................................................................................3 2. 施工总体设想......................................................................................................................4 3. 施工总流程图......................................................................................................................4 第四节 施工现场的组织与管理 .................................................................................4 1.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4 2. 管理职责..............................................................................................................................5 3. 施工现场管理内容..............................................................................................................9 第五节 施工总平面布置 ...........................................................................................10 1. 施工总平面布置设想........................................................................................................10 2. 施工现场布置....................................................................................................................11 第六节 施工总进度计划 ...........................................................................................12 第七节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2 1. 施工测量............................................................................................................................12 2. 土方工程............................................................................................................................13 3. 基础工程............................................................................................................................14 4. 框架结构工程....................................................................................................................16 5. 砌体工程............................................................................................................................17 6. 门窗工程............................................................................................................................18 7. 楼地面工程........................................................................................................................19 8. 装饰工程............................................................................................................................21 9. 屋面工程............................................................................................................................24 10. 油漆工程..........................................................................................................................25 11. 脚手架工程......................................................................................................................26 12. 安装工程内容..................................................................................................................27 第八节 主要施工机械进厂计划 ...............................................................................36 第九节 主要工程材料进厂计划 ...............................................................................39 第十节 劳动力配备计划 ...........................................................................................39 第十一节 确保某市“市优工程”的技术组织措施 ...............................................39 1. 质量目标............................................................................................................................39 2. 组织管理方面....................................................................................................................39 3. 质量控制方面....................................................................................................................40 4. 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40 5. 质量保证措施....................................................................................................................50 第十二节 确保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52 1. 突发事件应急措施............................................................................................................52 2. 安全施工过程控制措施....................................................................................................52 3. 安全管理内容....................................................................................................................53 4. 安全保证体系和现场安全管理流程图............................................................................55 5. 12.1 在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6 第十三节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56 1. 准备工作保证....................................................................................................................56 2. 装备保证............................................................................................................................56 3. 新技术保证........................................................................................................................57 4. 作风保证............................................................................................................................57 5. 经济手段保证....................................................................................................................57 6. 施工工期保证计划............................................................................................................57 7. 制度保证............................................................................................................................58 8. 组织保证............................................................................................................................59 第十四节 创某市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 ...............................................59 1. 环境保护措施....................................................................................................................59 2. 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60 3. 现场文明标化管理网络....................................................................................................61 4. 组织管理措施....................................................................................................................61 5. 文明施工目标:创“文明现场标准化工地”................................................................62 第十五节 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施工措施 ...........................................................62 1. 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措施....................................................................................................62 2. 对动力、通讯等专业安装单位的协调配合管理............................................................63 3. 对设计院、监理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64 4. 与业主的配合、协调措施................................................................................................64 5. 承包管理模式....................................................................................................................65 第十六节 季节性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65 1. 夜间施工技术措施............................................................................................................65 2. 冬季施工技术措施............................................................................................................65 3. 雨季施工技术措施............................................................................................................66 4. 总体要求............................................................................................................................67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3-07 价格:¥2.00
吴建施〔2006〕42 号 关于转发苏州市建设局 《关于推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充分发挥 建设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苏州市建设局印发 了《关于推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苏建质〔2006〕50 号),就推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理工 作报告制度作出了规定。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建设局《关于推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理 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质〔2006〕50 号)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监理 工作制度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建设局,各镇(区)建管所,各 房产开发企业,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局各有关单位、部门。 吴江市建局办公室 2006 年 11 月 9 日印发 2 附件: 苏建质〔2006〕50 号 关于推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理 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监 理单位: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建 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工程质量、安 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现就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 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制度:凡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监理单 位,应当定期将在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向项目所在地质量、 安全监督机构提交书面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 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当工程施工现场出现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者有违规行为又制止无 效,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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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和文 明施工水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进行工程施工活动以及对工程施工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有 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和园林绿化等施工活动占 用的场地。 第四条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协调的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建工、市容、环保、规划、园林、房产、交通、水利、公安、城管行 政执法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 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工程施工活动。 第六条鼓励在工程施工中采取先进、科学的施工技术,使用安全的防护设施,推 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分别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劳动合同等手续后, 工程项目方可开工。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 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http;//www.law110.com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需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资料,并保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压缩工期、降低标准、干预施工单位正常的现场管理 工作。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有权拒绝。 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建设中现场管 理的监督职责。 第十条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施工现场,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 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的管理。 工程项目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建 设单位委托其中一个施工单位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管 理责任、费用、并书面通知其他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保证施工现场管理所需要的费用。 施工现场管理中产生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地等有关费用必须列入 工程概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招标投标时应当列为不可竞争费,在建 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在工程发包过程中,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任意降 低计取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优先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 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环境污染防治、文明施工措施应当纳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时,应当审核文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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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控制 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事业部、所属分公司及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持安全管理 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 3 相关文件: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规范》《中国建筑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建一安字(1996)第 200 号 1998 年修订 版. 4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4.6.2 项目工程安全人员配置 4.6.2.1 总建筑面积在 10 万㎡(含 10 万㎡)以上或总造价在 1 亿元(含 1 亿元)人民币以 上的特大工程配置专职安全人员 5-7 名。 4.6.2.2 总面积在 5-9 万㎡或总造价在 5-9 千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工程配置专业安全人员 3-5 名。 4.6.2.3 总建筑面积 2-4 万㎡(含 4 万㎡)或总造价 2-4 千万元(含 4 千万元)人民币的中 型工程项目配置专职安全人员 2-3 名。 4.6.2.4 总建筑面积在 2 万㎡(含 2 万㎡)或总造价在 2 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型工程配置 专业安全人员 1-2 名 4.6.2.5 劳务分包队 50 人以上时的必须设置兼职安全员。 5 安全生产责任 6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 6.1 项目经理部 6.1.1 项目经理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 保护工作,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6.1.2 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完 成各项考核指标。 6.1.3 建立并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 督、控制分包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6.1.6 发生工亡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组开 展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对责任人员进行处 理。 6.2 项目部各级人员 6.2.1 工程项目经理. 6.2.1.1 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全过程中的 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6.2.1.2 工程项目经理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取得《北京市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6.2.1.3 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 6.2.1.4 在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 按规定配置一定数量和素质的专职安全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和分承包方的 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6.2.1.5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务部门、安全部门 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6.2.1.6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督促工程项 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6.2.1.7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旬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 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 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政府部门安全监察指令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应立即停止施 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恢复施工。 6.2.1.8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 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6.2.1.9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 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积极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 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6.2.2 工程项目生产副经理 6.2.2.1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 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工程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2.2.2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 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2.2.3 组织领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项目安全培训实施办法, 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外协施工队伍各类人员 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6.2.2.4 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工程项目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 的组织、督促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三落实”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 问题。 6.2.6.5 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 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6.2.2.6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做好 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6.2.3 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员) 6.2.3.1 在现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6.2.3.2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运行。 6.2.3.3 督促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各项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 6.2.3.4 组织分承包商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 6.2.3.5 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 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直至全部停产的非常措施。 6.2.3.6 督促开展周一安全活动和项目安全讲评活动。 6.2.3.7 负责办理与发放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操作人员安全上岗证。 6.2.3.8 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2.4 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6.2.4.1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6.2.4.2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 程特点,进行项目整体安全技术交底。 6.2.4.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审查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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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掌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 化重大危险源管理,提高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杜绝重大生产 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 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应按照本办 法进行登记建档。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 程(以下简称危险性较大工程),主要包括: (一)建设部建质〔2004〕213 号文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中明确的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时, 应组织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如实将拟 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 督管理机构备案。 在安全措施备案时,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不全的,应根 据工程进度情况,适时登记上报。 三、施工单位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 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或论证。 四、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并建 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建设工程重 大危险源公示牌》, 向有关人员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 的重大危险源名称、施工部位、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护措施和责 任人等内容。 五、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 5 天,施工单 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告知单》,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及时了解危险性较大工程进展情况,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督查。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应当在施工区域设置警 戒线和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完毕后,施工单 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完毕告知单》,并及时报送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七、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公示、施工告知和 实施完毕告知等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经常组织分包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施进行安 全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通过采取方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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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援外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人 员的生命安全以及援外工程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中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以下简称援外工程),是指在我国政府向受援方政府 提供的无偿援助、无息贷款、低息贷款及其他财政援助资金项下,由我国政府 选定实 施企业进行勘察、设计,提供施工机械和设备材料并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在受援方境内 承担或指导施工、安装和试生产全过程或其中部分阶段的各类工程项 目。 第三条 援外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制定援外工程安全生产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 承担援外工程实施任务的勘察设计企业、设计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和施工监 理企业(以下统称为援外工程实施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及受援方当地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援外工程安全,承担援外工程的安全责任,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援 外工程。 经商务部同意进行分包的,援外工程实施企业和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 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 勘察设计企业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援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程勘察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 性标准进行援外工程勘察,提供的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援外工程安全生 产的需要。 援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进行勘察时,应当严格遵守勘察作业操作规程,采取措施 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七条 援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援外工程设计中必须根据政府间立项协议、工程勘 察文件和援外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设计,除与受援方另有特殊约定外,严格执 行 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行政法规、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防止因设计不合 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于重大援外工程的隐蔽工程、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以及特殊结构援外工程的结构 设计方案,援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进行模型安全试验。 对于维修、改扩建工程(含拆除工程),援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对原建筑物或构 筑物的结构安全性做出鉴定文件。 援外工程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援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必须确保技术、 工艺和材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并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第八条 援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援外工程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必须编 制安全专篇。 安全专篇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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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关于颁布《河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我省公路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河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管理规定(试行)》,现予颁布。本规定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各有关单位要按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一、各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依 据本规定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明确各管理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二、在公路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中,必须将本《规定》列入合同条款。 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到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切实加强政府 监督职能。 河北省交通厅 河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现公 路工程科学、规范、安全和文明的管理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 公路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省进行公路工程(新改建、大中修)施工的现场管理及有关施工活 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对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工程实施中应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 河北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 管理工作。 各市、县交通局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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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保证 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以及《重庆建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办法》中相关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安全费用管理的职 责权限。 第二条 凡在建工集团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各子公司及其工程项目安全费 用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置的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安全费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 费用的审核,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各工程项目安全费用提取规定为: 1.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 取及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各工程项目收取的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作为现场安 全生产费用开支; 2.各工程项目不管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还是实行定额取费,提取工程直接 费的 1%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各工程项目提取的以上两部分安全专项费用应当用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 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 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基层安全教育培 训学习及安全奖励; 2 建工集团公司安全专项基金的来源一是建工集团各类安全罚款等;二是提取 专项费用,规定为: 提取各工程项目直接费的万分之二点六作为建工集团安全专项基金,其中返 还总额的一半由各子公司掌握使用。 第六条 使用建工集团公司的安全专项基金,由建工集团安全生产部提出用 途,经建工集团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使用; 各子公司使用安全专项基金,由其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用途,经其分管安全领 导批准后使用。 第七条 项目安全专项费用是指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附表规定标准计算的“安全文 明施工专项费用”,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 号)中规定的, 除“定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之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计提必须在工程开工初期由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预决算部门、项目部根据工程合同,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核定使用额度。 第九条 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初期编制安全施工方案中必须包含施工需 要的安全费用使用方案,项目经理签审后,报经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 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方案必须细化安全费用的具体组成内容及使用计划,包括 总使用计划和月度使用计划。 第十条 在工程开工时,工程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 由项目申请,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分管副总审批后由公司向项目拨付;属于垫资工程的, 垫资者必须随着生产进度保证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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