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0

81 次下载 54 收藏 doc 更新于 2026-03-11
VIP专享

适用对象

《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0》是关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和文
施工水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进行工程施工活动以及对工程施工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有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和园林绿化等施工活动占
用的场地。
第四条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协调的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建工、市容、环保、规划、园林、房产、交通、水利、公安、城管行
政执法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
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工程施工活动。
第六条鼓励在工程施工中采取先进、科学的施工技术,使用安全的防护设施,推
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分别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劳动合同等手续后,
工程项目方可开工。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
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http;//www.law110.com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施工单位提供必需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资料,并保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压缩工期、降低标准、干预施工单位正常的现场管理
工作。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有权拒绝。
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建设中现场管
理的监督职责。
第十条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施工现场,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
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的管理。
工程项目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建
单位委托其中一个施工单位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管
理责任、费用、并书面通知其他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保证施工现场管理所需要的费用。
施工现场管理中产生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地等有关费用必须列入
工程概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招标投标时应当列为不可竞争费,在建
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在工程发包过程中,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任意降
低计取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优先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
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环境污染防治、文明施工措施应当纳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时,应当审核文明施

文件预览

页码: /
企安文库 - 请下载后使用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

相关推荐

猜您喜欢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