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
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
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
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
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
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
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
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
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
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
操作。
(二)
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
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
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
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
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
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
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
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
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
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
塔吊旋转
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
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
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
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
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
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
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
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
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
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
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
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
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
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
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
起重机钩底与低位
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
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
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
吊钩升到高处,以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