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消毒规范

50 次下载 41 收藏 doc 更新于 2026-03-31
VIP专享

适用对象

《现场消毒规范》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附件:
现场消毒规范
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发生传染病流行后在传染病疫源地、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场所针对
流行的传染病进行的消毒
1.1 概念与术语
1.1.1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 of epidemic focus
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对防治、研究传染病的医疗卫生机构,可
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应按疫源地进行消毒
1.1.2 随时消毒 concurrent disinfection
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1.1.3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1.1.4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这种消毒不宜过泛使用,人口流
动频繁的场所如公共汽车、飞机、火车、客船、各种公共场所通过此类消毒很难达到预防作
用。
1.1.5 消毒作用水平
(1)灭菌: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灭菌保证水平的方法。属于此类
的方法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用甲
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消毒剂进行灭菌的方法。
(2)高水平消毒法: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对细菌芽孢杀灭达到消毒效果的方法。这
消毒方法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
数细菌芽孢。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电力辐射、微波和紫外线等以及用含氯、二氧化氯、
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含溴消毒剂、臭氧、二溴海因等甲基乙内酰脲类化合物和一些复配的
消毒剂等消毒因子进行消毒的方法。
(3)中水平消毒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
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等)、醇类、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包
括双链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进行消毒的方法。
(4)低水平消毒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
和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单链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如氯
己定、植物类消毒剂和汞、银、铜等金属离子消毒剂等进行消毒的方法。
1.1.6 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
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从高到低的顺序为:
(1)亲脂病毒(有脂质膜的病毒),例如乙型肝炎病毒、流感病毒等。
(2)细菌繁殖体。
(3)真菌。
(4)亲水病毒(没有脂质包膜的病毒),例如甲型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
(5)分枝杆菌,例如结核分枝杆菌、龟分枝杆菌等。
(6)细菌芽孢,例如炭疽杆菌芽孢、枯草杆菌芽孢等。
(7)朊毒(感染性蛋白质)。
1.2 消毒灭菌的方法选择
1.2.1 对受到细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
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水平消毒法或灭菌法。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
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和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对受到一
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可选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法。
1.2.2 对存在较多有机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
间。
1.2.3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
时间。
1.2.4 选择消毒方法时需考虑,一是要保护消毒物品不受损坏,二是使消毒方法易于发挥
作用。应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1)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
和干粉类等可选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或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灭菌
3)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消毒剂。
4)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
或液体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1.3 组织执行与人员
(1)对甲类传染病和肺炭疽、艾滋病等乙类传染病必须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
构的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
负责进行终末消毒
(2)对乙类传染病中的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白喉、
布鲁菌病、炭疽、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淋病、梅毒等和丙类传染病中肺结核,必
须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由病人陪护人或所在单位进行消毒
理或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组织进行消毒处理。
(3)对丙类传染病中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感染性腹泻等由病人或其陪护人进行消毒
处理。
(4)各类传染病(包括非法定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的
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负责对其进行消毒
理。
(5)在医院中对传染病病人的终末消毒由医院安排专人进行。
(6)非专业消毒人员开展疫源地消毒前应接受培训。
1.4 时限要求
接到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和艾滋病的疫情报告后,城市应在 6
h 内,农村应在 12 h 内采取消毒措施,其他传染病按病种不同应在 24h 至 48h 内采取消毒
施。
1.5 装备要求

文件预览

页码: /
企安文库 - 请下载后使用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

相关推荐

猜您喜欢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