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大战--
企业生死劫
7 月 1 日,
涂料国家
标准开始强制实施的第一天,来自上海的鳄鱼漆就公开
站了出来,认为
国标中有害物质 VOC 限量翻了一番,客观上造成了抑优扶劣的
后果,建议对该项
标准进行复审;在刚刚闭幕的修改
食用油标准的会议上,对“压
榨”与“浸出”工艺进行了强制性划分,并要求在销售产品的标识上注明,使“出
身”成为
食用油企业的生死劫。
国标制定 VOC 限量越讨论越高,鳄鱼漆建议复审
7 月 1 日,
涂料国家
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
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开
始强制实施的第一天,来自上海的鳄鱼漆就公开站了出来,建议对该项
标准进行
复审,明确提出有关
标准制定部门应立即着手修改内墙
涂料中有害物质 VOC 限
量值,从不得超过 200g/L 直降为不得超过 100g/L,并在合理时间内,把 VOC
限量降低为 50g/L 或者 30g/L,增加包括急性吸入性毒性、急性皮肤刺激、急性
眼结膜刺激、致突变性(Ames 试验、睾丸染色体畸变实验)等在内的更具人文
关怀的安全性指标。
鳄鱼漆方面人员特别提醒说,随着
国标的实施,一部分厂家在
涂料生产过程
中为达到 VOC 限量的要求,可能会添加具有增塑作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原料,
或者打出低 VOC 的旗号以误导消费者。而按照卫生部 2001 年 255 号文件的规定,
室内用
涂料所用配料中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和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等高毒性
物质、致癌物质、致畸物质和致突变物质。因此
涂料国标中应该明确禁止使用此
类原料,消费者也必须注意不要购买这种假低 VOC 的
涂料产品。
不但如此,鳄鱼漆还对这项
国标的制定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进行了披露。去
年 11 月 18 日,
涂料国标的主要起草单位在常州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邀请国内
一些知名
企业参加征求意见。在
涂料国标征求意见稿里,可以白纸黑字地看到,
包含了
国标“全部技术要求”的表 12 中,写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g/L
小于等于 100”。
据申真公司技术部部长徐海峰介绍,
“
国标正式公布时,VOC 限量翻了一番,
变成 200g/L。这里面,某知名品牌‘功不可没’”。 “讨论中,有发言权的企
业中,多数建议将 VOC 限量放宽到 200g/L。国内某知名
企业董事长最后总结
发言时也说,‘还是宽一点好,否则我们没法做’。这位董事长说完后,大家都默
然了。”
据悉,该项
涂料国家
标准自去年年底公布之日起就没有消停过,质疑之声不
断。今年 2、3 月份,北京一家
企业就拿出《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
涂料安全健康
质量评价规则》的地方“家规”,质疑
涂料国标规定的 VOC 含量限定。
鳄鱼漆的生产厂家上海申真阿里佳托
涂料有限公司总工卢荣明介绍,当居室
中的 VOC 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
若不及时离开现场,严重时会抽搐、昏迷,并可能造成记忆力减退,肝脏、肾脏、
大脑和神经系统损伤等严重后果。卢工认为,该项
标准中,对 VOC 限量为不得
超过 200g/L,和国内外关于 VOC 限量
标准比,要求过于宽泛。
有关资料显示,国际上,欧共体生态标志产品——色漆和清漆生态
标准(欧
共体-1999/10/EC)中 VOC 限量规定,对占
涂料销售量高达 85%的一类(亚光)
要求是 30g/L;在国内,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发布的水性内墙
涂料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要求也规定,VOC 的限量是 100g/L;众所周知的《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
涂料
安全健康质量评价规则》,VOC 要求是在 125g/ L 以下。
徐海峰认为,这种充分利用
标准,以图赚取更多利润的行为,是对广大消费
者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另外,有关部门作为
标准制定者,怕
标准定得太严,一部
分
企业承受不了,这是一种长痛的选择,主观上是好意,客观上造成了抑优扶劣
的后果,这实际上是以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为代价,不利于建筑
涂料行业的良性
发展。
浸出还是压榨,出身成为
食用油企业生死劫
今年,要求生产
企业亮明出身的一项强制性国家
标准又在酝酿之中。据报道,
在刚刚闭幕的修改
食用油标准的会议上,对十几年前制定的现
食用油标准做了较
大修订,将把一部分
企业不希望公开化的质量
标准,交到消费者手上。此
标准在
对杂质、水分等
食用油的各项指标做了较大幅度提高的同时,还对“压榨”与“浸
出”工艺进行了强制性划分,对两种工艺的质量差异进行了严格的说明,并将强
制性地要求
企业把产品制作工艺,即“压榨”还是“浸出”,在销售产品的标识
上注明。
业内人士介绍,压榨法就是物理制油法;浸出法要将大豆或玉米破碎后投入
溶剂油中浸泡,在后序的精炼工艺中必须尽量把溶剂油去除干净。浸出法使用的
这种溶剂油的学名为六号抽提溶剂油,俗称六号轻汽油,是一种石油化工产品,
主要成分是正己烷。花生
食用油,一般采用压榨法,因为花生的出油率高达 42%,
而大豆的出油率才 12%左右,所以大多数以大豆、玉米为原料的制油
企业,都
采用浸出法。
市场营销人士认为,这项正在审定过程中的强制性食用植物油
标准一旦实
施,将成为该行业一部分
企业生死劫,拍手叫好的肯定是花生油的生产
企业,影
响最大的是大豆、玉米的制油
企业,其次是那些实力不济的中小
企业。
“不亮明出身违法,亮明出身找死”,一位市场专家说,“如果这项
食用油标
准开始实施,一批
企业将被
标准淘汰出局,
标准就这么残酷,能不争吗?”
令我们记忆犹新的是,去年因“配制酱油中可能含有致癌物质三氯丙醇”而
折腾得风高浪急的“酱油风波”。在我国首部强制性《酿造酱油国家
标准》中,
明文规定: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酱油”还是“配制酱油”。以珍极为代表的北
方调味品
企业大沾这个出身
标准的光。而广东、福建等省份的数百家广式酱油生
产
企业在市场上因此而遭受到或大或小的有形或无形的损失。国家权威部门表
示,不会专门为广式酱油而修订国家
标准。
得
标准者得天下
有关
企业研究专家对做产品的
企业分了几个层次:一类是做 OEM 的,它就
是个打工的;一类是做营销的,从产品层面到品牌层面,那就不得了;还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