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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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目前《企业信息化
技术规范》系列
标准由以下 6 个
部分组成:
第 1
部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
第 2
部分:办公自动化规范;
第 3
部分:电子交易规范;
第 4
部分:呼叫中心规范;
第 5
部分:CRM 规范;
第 6
部分:SCM 规范。
本
部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
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
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中国电子
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本
部分主要起草人:
企业信息化
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给出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以下简称 ERP)的相关软件功能、开发管理、实施管理的基
本要求和方法、适用于企业 ERP 产品与服务选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
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不着文件,其随
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
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准确达成协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T 8566-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信息
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18491-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信息
技术 软件测量 功能规模测量
第 1
部分:概念定义
GB/T 18492-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信息
技术 系统及软件完整性级别
GB/T 1849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化指导性
技术文件 信息
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
程指南
SJ 20778-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
标准
软件开发与文档编制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 号
3 定义
本
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验收
acceptance
需方授权代表一项活动,通过该活动,
需方接受履行合同的
部分或全部的软件产品的所有权。
3.2
需方
acquirer
为自已或为另一个组织采购软件产品的组织。
3.3 批准 approval
需方的授权代表对
开发方的项目计划、设计或其他方面表示满意并可能作为一阶段工作基础
而签署的书面文件。这种批准并不能解除
开发方对满足合同要求的责任。
3.4 体系结构 architecture
一个系统或 CSCI 的组织结构,标明它的组成,这些组成的接口和它们之间的操作概念。
3.5 相关
开发方 ASSOCIATE DEVELOPER
一个既不是主承制方也不是
开发方的分承制方的组织,但它在同一个或相关的系统或项目承
担开发工作。
3.6 行为设计
BEHAVIORAL DESIGN
从用户观点出发,对整个系统或 CSCI 的行为进行的设计,它只考虑满足用户需求而不考虑系
统或 CSCI 的内部实现。这种设计与体系结构设计不同,后者要标明系统或 CSCI 的内部部件,并
有这些部件的详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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