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生产管理知识-我国境外生产型企业的管理模式(DOC 6页)》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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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境外
生产型
企业的
管理模式
我国境外
生产型
企业的
管理模式之一:车间子公司型
车间子公司型是指境外
企业没有经营决策权,只从事
生产
活动,如同国内
企业的一个
生产车间。在这种模式中,境外
企业的所有决策权均由国内的
母公司掌握。
母公司负责接受
产品订单,签订销售合同,然后向境外
企业发出
生产计划安
排,并提出相应的
生产技术要求,同时提供所需的设备、原
料,派出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境外
企业的经理负责组织
生产。产品
生产出来以后,按照
母公司的要求进行销售(出
口或在当地销售)。虽然境外
企业也有会计,也记账,但这
种财务大多流于形式,因为所有的财务活动均由国内的母公
司控制。
母公司只负责向境外
企业划拨产品的
加工费,包括
中方工作售货员的工资。这种模式通常被称作“放风筝式”的
管理,其最大优点是,便于国内的
母公司对境外
企业实施有
效的控制,缺点是境外
企业的
管理缺乏相应的灵活性。
在境外
加工贸易中,以克服贸易障碍为目的的境外投资活
动,例如,在服装
加工业中大多采用这种形式。
例 1 鹿王羊绒集团公司
鹿王羊绒集团公司于 1997 年在马达加斯加创办了境外企
业,以现有的设备作为投资,租赁当地的厂房,从事服装加
工
生产。而境外
企业接订单、结汇和缴纳各种税费均在包头
办理,鹿王集团只向马达加斯加的
加工厂支付
加工费。主要
的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由鹿王集团派出,负责境外
企业的
生产技术
管理和各种协调工作,实际上,在马的境外
企业只
是一个服装
加工车间,其主要经营活动均在鹿王集团的控制
之下进行。
例 2 无锡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放风筝”式
管理
如何对境外
企业实施有效的
管理,使之不至失控,避免出
现“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的局面,是我国许多
企业在创办境
外
企业时所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光明(集团)公司吸取了
其他公司的教训,在境个
企业的
管理上采用了“放风筝”的管
理方式。这种
管理方式的特点是“境外
企业的接单(签约),
面料、辅料采购和结汇都在国内进行,境外
企业只负责组织
生产活动并保证按时交货,国内的
母公司负责向其支付相关
的
加工、运输等费用,在这种
管理模式中境外
企业实际上是
光明(集团)公司的一个
生产加工车间。
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是便于对境外
企业进行宏观控制、安
全性高,避免因境外
企业管理人员独断专行造成国有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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