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安全员全套资料-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度》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消防安全经济
责任制度
为了保证项目
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本工地所有
人员应以“ 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工作。
1、
除办公室区批准用的限有
电炉外、一律不准
用电炉、电老
虎等
用电器,一经发现、没收
电炉(电老虎)、并
罚款 10
元——30 元。
2、
施工现场不准用柴烧火取暖。
3、
电工随时检查
用电试验、看安全指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消除安全隐患。
4、
配电房、办公室、工棚、库房配置买火器、
5、
值班
人员兼任消防员、每月组织一次消器材演练。
6、
消防器材不准任何人私自挪动。违者
罚款 50 元——200
元。
7、
经教育不思改者、开除在本工地的工作权。
8、
谁引起的火灾谁负责、视情节轻重、违者按公安机关追究
刑事
责任、轻者、
罚款 50 元——100 元、接受再教育。
贵州建工集团四公司二三中项目部
2004 年 2 月 18 日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