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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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
险物品,且
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
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如下:
1) 贮
储存(贮罐);
2) 库区(库);
3) 生产场所;
4) 压力管道;
5) 锅炉;
6) 压力容器;
7) 煤矿(井工开采);
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 尾矿库。
具体申报范围如下所述。
1.贮
储存(贮罐)
贮
储存(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 1 中所列类别的
危险物品,且
储存量
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
储存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贮
储存(贮罐)内有一种
危险物品的
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贮
储存内储存多种
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
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
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
Q
q
Q
q
Q
n
n
1
1
2
2
1
式中,
——每一种
危险物品的实际
储存量。
q q
qn
1
, 2
,
,
——对应
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Q Q
Qn
1
, 2
,
,
2
表 1 贮
储存(贮罐)临界量表
类 别
物 质 特 性
临界量
典 型 物 质 举 例
闪点<28℃
20 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易燃液体
28℃≤闪点<60℃
100 t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爆炸下限<10%
10 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20 t
氨气等
剧毒品
1 kg
氰化钠(溶液)、碳酰氯等
有毒品
100 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毒性物质*
有害品
20 t
苯酚、苯肼等
*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 2。
表 2 毒性物质分级
(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分 级
经口半数致死量
LD50(mg/kg)
经皮接触 24h 半数致
死量 LD50 (mg/kg)
吸入 1h 半数致死浓
度 LC50 (mg/l)
剧毒品
LD50 ≤5
LD50≤40
LC50≤0.5
有毒品
5< LD50 ≤50
40< LD50 ≤200
0.5< LC50 ≤2
有害品
(固体)50< LD50 ≤500
(液体)50< LD50 ≤2000
200< LD50 ≤1000
2< LC50 ≤10
2.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 3 中所列类别的
危险物品,且
储存量达到
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库区(库)内有一种
危险物品的
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库区(库)内储存多种
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
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
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
Q
q
Q
q
Q
n
n
1
1
2
2
1
式中,
——每一种
危险物品的实际
储存量。
q q
qn
1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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