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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演练记录表(含内容)

应急演练记录表 演练地点 信息中心机房 演练参加人员 信息中心人员 单位名称 生产力促进中心 演练所用设备 和设施 无 演习时间 2017 年 3 月 14 日 演 练 内 容 步 骤 模拟信息中心机房突然停电后展开机房应急演练工作。 10:00 接到科室电话新大楼突然停电 10:02 值班人员通知信息应急事件小组和信息中心主任 10:05 信息中心全体进入应急演练状态 10:10 信息中心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同时到主机房检查做到以下几点: 1、机房停电后,首先确定停电的范围以受影响的设备范围,确认停电的范围后, 立刻打电话通知各部门信息系统启动应急预案,保证主要业务部门的正常运作。 2、检查 UPS 的电池可供电时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时将空调等不在 UPS 电源 供电范围内的设备断电,预防突然来电时瞬时电流过大而导致设备损坏等现象。 3、 关闭机房不必要用电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等。 4、 做好数据备份工作,防 止停电时间数据丢失。 5、 电话通知总务处尽快启动负一楼连接到主机房 UPS 上的应急发电机,保证 UPS 供电。 6、估算电力可能恢复时间。如确认停电时间在 1 个小时内,可以在 UPS 正常供电 的时间内,等待电力恢复。如果不能确认在 2 个小时内恢复供电,立即汇报给机房 电源维护负责人到达现场,做好各设备的电源停电准备。在 UPS 供电达 1.5 个小时 后,通知各部门转为手工业务状态,最后严格按规定顺序停关闭机房核心服务器、 磁盘阵列、交换机,然后关闭机房内其它服务器设备,最后关闭 UPS,等待来电。 7、恢复供电后,首先开启 UPS 电源设备,然后开启机房内其它服务器设备,最后 按规定顺序启动磁盘阵列、核心服务器、核心交换机,并认真检查机房内各设备的 运转状况。最后启动空调,以防瞬间电流过大造成设备损坏。 8、值班人员将处理过程记录下来,做好演习总结工作。 10:45 供电恢复正常,应急演练结束。 负责人 安全员 演 练 效 果 评 价 完 成 情 况 实战效果评价:达到预期目标 存在问题:没有和科室进行主动询问 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 改进措施:规定各个科室维护人员在 现特殊情况时积极和科室对接,保证 系统正常运行。 部门 应急演练记录表 演练地点 信息中心机房 演练参加人员 信息中心人员 单位名称 生产力促进中心 演练所用设备 和设施 笔记本、网络测试仪 演习时间 2017 年 4 月 28 日 演 练 内 容 步 骤 模拟网络中断后展开机房应急演练工作。 9:00 接到科室电话所有业务中断 9:02 值班人员通知信息应急事件小组和信息中心主任 9:05 信息中心全体进入应急演练状态 9:10 信息中心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同时到主机房检查做到以下几点: 迅速进入机房进行检查,发现机房防火墙发生故障,防火墙各个端口指示灯长亮无 闪烁,立即重启该防火墙,待几分钟后重启成功后,该防火墙的各个端口指示灯仍 长亮无闪烁,故障无法短期内排除,故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小组所有成员在 30 分钟内赶到各要害岗位现场指挥。应急处理工作组组 织进行事故点查找原因分析,同时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启动单位、部门应急预案。 全面启动突发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组经过查找和分析,明确事件根源,制定解决方案如下: (1)、重置防火墙; (2)、将已备份的原防火墙配置导入; (3)、调试测试防火墙。 9:30 经过调试测试后,网络恢复正常,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各单位将手工数据录入 系统,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负责人 安全员 演 练 效 果 评 价 完 成 情 况 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本次演练,使得信息化工作人员 知道了在网络故障中如何快速响应, 以使得网络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 以恢复。 部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7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37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37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7蒸汽打桩机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107

蒸汽打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 打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熟悉机械构造、性能、保养和安全操作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 全生产纪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现场水源流量不得低于锅炉蒸发量的 120%,水质必须符合标准,作业期间必须保证供水。 三、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杆件紧固情况,胶管接头牢固可靠,无泄漏,汽阀无漏汽,仪表正常,汽锤导轨滑润 良好,卷扬机制动可靠。 四、高空地面都必须有专人指挥,上下协调,互相配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直式桩机在扳起或放倒前,尾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加 10~14t 配重,在底盘正前方的大梁下垫千斤 顶,并在左右两侧和正前方拴好缆风绳。 六、在扳起机架到 200mm 时,应停机检查各制动部位,确认良好后,才能继续提升。当扳到 75mm 时,应缓 慢进行。直立后应立即收紧缆风绳。 七、各类蒸汽打桩机机架高度 30m 以上时,都应使用 3 倍率的缆风绳。 八、安装桩锤时,吊装钢丝绳不得扣在活塞杆上,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签证,不准进行 打桩作业。 九、卷扬机启动前,应先排出管路汽缸内的冷凝水,并缓慢地开启汽阀,使管路和汽缸预热 3~5min(分 钟)。 十、柴油应有防晒防雨措施,并配备 3~5 个灭油类火灾的灭火器。 十一、桩架和缆风绳与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 6m 以上的安全距离,移动时严防碰触高低压电源电线,不准在 高压线下方打桩施工。 十二、桩机上电线电器必须绝缘良好,无破损漏电现象,机架上的电动外壳必须接地可靠,不得使用闸刀开 关。 十三、操作卷扬机进行吊桩、吊锤时,中途停车应使用滚筒棘轮制动,汽锤吊到高处,必须将锤固定后,方 可进行吊桩作业。 十四、严禁任何人员在升起的机架和桩锤下停留或通过,操作人员必须在离施锤地点 5m 以外监护。处理桩 头接桩时,必须将锤头放至机架下部。 十五、起锤时,应注意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排列整齐,钢丝绳不能全部放完,在卷筒上至少保留 3 圈。卷扬 机收绕钢丝绳时,禁止用手引或脚踩钢丝绳。 十六、打桩时,要掌握好油门,不能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击坏顶部横梁或桩帽。 十七、在软土层启动桩锤时,应先关油门冷打,待每次的击打贯入小于 100mm 时,再启动油门和桩锤,不得 在桩自沉或贯入度较大时给油启动。 十八、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 2.5m(可参照制造厂的降落距离表),达到规定高度时,应减小油门, 控制落距 800~1000mm。 十九、作业中,严禁在无水或缺水情况下作业。 二十、当上活塞下落而汽缸没有燃爆时,由于汽缸内的压缩空气作用,上活塞有 10~20s 的上下起伏,此时 起落架下得落下撞击碰块。 二十一、桩机移动时必须先将汽锤落下,左右缆风绳应有专人操作同步收放,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严禁将 桩锤吊在顶部时移动桩机或检修桩架。 二十二、桩机转向时,应支方木在桩机底盘,四支点中不得有任何一点悬空。步履式桩机横移油缸的行程不 得超过 100cm。 二十三、直式桩机前后行走时,移动桩架的钢丝绳的空端不得拴在吊桩滑轮上。滑走管的倾斜度不得大于 1%, 桩机横移至走管终端距离不得小于 1m,注意防止侧滑倾倒。 二十四、塔式桩机行走时,其地锚必须牢固,缆风绳附近 10m 内不得站人或通行,用卷扬机副卷筒移动桩架 时,一根钢丝绳不得同时绕在二个卷筒上。 二十五、用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必须停止锤击,禁止锤击和拉桩同时作业。 二十六、作业中,吊锤的制动环与钢丝绳的连接必须牢固,并要经常检查。 二十七、汽锤配汽阀的弹簧损坏时,应停锤更换后,方可继续作业。 二十八、插桩后应缓慢开启冷门,先排出汽锤内的冷凝水,调整桩锤落距不大于 800mm,校正桩的垂直度, 最后 10 击的贯入应不大于 20mm。控制汽门应有专人负责,发现紧急情况应时停止供汽。 二十九、在泥土灌注桩施工拔管时,必须与汽锤反打的速度相配合,不准用卷扬机硬拔。 三十、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 KB 时间:2025-12-0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 序 号 分 项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标准分 扣减分 共得分 1、施工现场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健全,机构设置标示在明显位 置,搞好班组安全建设,班组设劳动保护检查员。 (4 分) 缺一项扣 2 分 1 组 织 建 设 2、施工现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纳入项目工作计划和考核内 容,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资料齐全 (4 分) 缺一项扣 2 分 8 1、施工现场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 到人,有相关资料。 (2 分) 缺一项扣 1 分 2 制 度 建 设 2、施工现场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会议制度、检查制度、 教育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基础资料管理制度,有相应的台 账记录。 (6 分) 缺一项扣 1 分 8 1、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宣传教育活动,有安 全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等,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2 分) 缺一项扣 1 分 2、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竞赛活动, 有方案、 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材料。 (2 分) 缺一项扣 1 分 3 教 育 培 训 3、协助行政搞好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与考核工作,专兼 工会劳动保护人员每年至少参加培训一次,并有记录。(4 分) 缺一项扣 2 分 8 1、落实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划和措 施,有具体安排,并有劳动保护经费使用情况的记录。(4 分) 缺一项扣 2 分 2、组织职工代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巡视检 查活动,施工现场并有检查记录。 (4 分) 缺一项扣 2 分 4 群众 监督 3、加强工会对安全隐患的跟踪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对事故隐患与突出问题,督促行政认真整改、登记建档。 (4 分) 缺一项扣 2 分 12 1、对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险的有关条款,施工 现场要有落实措施和落实情况记录。 (4 分) 缺一项扣 2 分 5 依 法 维 护 2、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有措施、有记录。 (2 分) 缺一项扣 1 分 14 序 号 分 项 检查内容 扣分标 准 标准分 扣减分 共得分 3、积极参与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时报告上级工会,做好工 作记录。 (4 分) 缺一项 扣 2 分 5 依 法 维 护 4、依法制止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和严重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行 为,督促行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接触尘毒有害作业 的职工进行体检,预防职业病危害。 (4 分) 缺一项 扣 2 分 1、协助行政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生活保障工作,有相应工 作制度,有专人负责。 (4 分) 缺一项 扣 2 分 2、督促行政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大门设立门卫和门卫制 度,大 门口处挂七牌三图;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 卡、安全帽; 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现场围挡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 置高于 2.5m,一般路高于 1.8m,围档材料坚固、稳定、整洁、 美观,围档沿工地四周边设置。 (10 分) 缺一项 扣 2 分 3、协助并督促行政做好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处理,道路畅通,有 排水设施,环境保持整洁,做到工地无积水,温暖季节有绿化 布置并设有吸烟处。 (4 分) 缺一项 扣 2 分 4、协助并督促行政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平面布局堆放整 齐,有名称、规格、品种等标示牌;做到工完场清,易燃易爆 物品分类存放;现场防火有消防措施、制度并合理配置灭火器 材,高层建筑要有消防水泵,现场要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 护。 (6 分) 缺一项 扣 2 分 5、协助并督促行政搞好综合治理,建立治安保护制度,责任分 解到人,有治安防范措施,无失盗事件,生活区应设置学习和 娱乐场所,施工现场有防污染、防澡音措施,现场不能焚烧有毒、 有害物质,夜间施工要经许可并建立不扰民措施。(6 分) 缺一项 扣 2 分 6、协助并督促行政搞好生活设施保障工作,施工现场食堂要有 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有卫生责任制,保证供应 卫生饮水,有符合要求的浴室,有符合卫生条件的厕 所,生 活垃圾应装入容器,时清理,有人管理。 (8 分) 缺一项 扣 2 分 7、督促行政做到职工宿舍有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有保温、 防煤气中毒,防暑防蚊虫叮咬等措施,宿舍周围环境安全、卫生, 在建工程不应兼作宿舍,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明 显,生活区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 (8 分) 缺一项 扣 2 分 6 文 明 施 工 生 活 保 障 8、督促行政在施工现场设立医务室或保健医药箱,有急救措施 和急救器材,有经过培训的职工自我保护队伍,并开展卫生防 病宣传教育。 (4 分) 缺一项 扣 1 分 5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检查评分表-11月

1 附录 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特级 2015年 11 月 30 日 项 目 名 称 分 值 单位工程 (施工现场) 名 称 建筑 面积 (m2)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满 分 100 分) 安全管理 (满分 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 15 分) 脚手架 (满分 10 分) 基坑工程 (满分 10 分) 模板支架 (满分 10 分) 高处作业 (满分 10 分) 施工用电 (满分 10分) 物料提升机 与施工升降 机(满分 10 分) 塔式起重机 与起重吊装 (满分 10 分) 施工机具 (满分 5 分) 住宅楼(自编号 29-32座)、 (自编号33-38 座)(自编号39- 42座)地下室 130818 .1 框架、 剪力 墙 89.9 9.0 13.6 / 8.9 / / 8.9 / / 4.55 评语: 本次安全检查为月度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应得分为 50 分,实得分为 44.95 分,经换算得分率为 89.9 %。 本次评价自评为:综合评价为优良,其中文明施工评定为优良。 检查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受检项目 住宅楼(自编号29-32座)、 (自编号33-38座)(自编号39- 42座)地下室 项目经理 2 附录 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 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0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3 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2~10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10 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 5 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 2~5 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 5 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 5 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 5 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 2~5 分 10 10 2 施工组织 设计专 项施工 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 10 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专家论证,扣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 10 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 2~8 分 未按方案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扣 2~10 分 10 3 7 3 安全技 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 5 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2~5 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 4 分 10 10 4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10 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 5 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 2~6 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 5~10 分 10 10 5 安全 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 10 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 5 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 2~8 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 教育,扣 5 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 扣 2 分 10 2 8 6 应急 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 10 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 2~6 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 5 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 5 分 10 10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5 55 7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 10 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 5 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 2~6 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6 分 10 5 5 8 持证 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 5 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 2 分 10 10 9 生产安全 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 10 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 10 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 5 分 10 10 10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 2-6 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 3 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 2-6 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 5 分 10 10 一 般 项 目 小 计 40 5 3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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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 (2004 年 1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公布,2013 年 7 月 18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38 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 年 7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3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 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 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 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应急演练记录表(含内容)

应急演练记录表 演练地点 信息中心机房 演练参加人员 信息中心人员 单位名称 生产力促进中心 演练所用设备 和设施 无 演习时间 2017 年 3 月 14 日 演 练 内 容 步 骤 模拟信息中心机房突然停电后展开机房应急演练工作。 10:00 接到科室电话新大楼突然停电 10:02 值班人员通知信息应急事件小组和信息中心主任 10:05 信息中心全体进入应急演练状态 10:10 信息中心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同时到主机房检查做到以下几点: 1、机房停电后,首先确定停电的范围以受影响的设备范围,确认停电的范围后, 立刻打电话通知各部门信息系统启动应急预案,保证主要业务部门的正常运作。 2、检查 UPS 的电池可供电时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时将空调等不在 UPS 电源 供电范围内的设备断电,预防突然来电时瞬时电流过大而导致设备损坏等现象。 3、 关闭机房不必要用电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等。 4、 做好数据备份工作,防 止停电时间数据丢失。 5、 电话通知总务处尽快启动负一楼连接到主机房 UPS 上的应急发电机,保证 UPS 供电。 6、估算电力可能恢复时间。如确认停电时间在 1 个小时内,可以在 UPS 正常供电 的时间内,等待电力恢复。如果不能确认在 2 个小时内恢复供电,立即汇报给机房 电源维护负责人到达现场,做好各设备的电源停电准备。在 UPS 供电达 1.5 个小时 后,通知各部门转为手工业务状态,最后严格按规定顺序停关闭机房核心服务器、 磁盘阵列、交换机,然后关闭机房内其它服务器设备,最后关闭 UPS,等待来电。 7、恢复供电后,首先开启 UPS 电源设备,然后开启机房内其它服务器设备,最后 按规定顺序启动磁盘阵列、核心服务器、核心交换机,并认真检查机房内各设备的 运转状况。最后启动空调,以防瞬间电流过大造成设备损坏。 8、值班人员将处理过程记录下来,做好演习总结工作。 10:45 供电恢复正常,应急演练结束。 负责人 安全员 演 练 效 果 评 价 完 成 情 况 实战效果评价:达到预期目标 存在问题:没有和科室进行主动询问 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 改进措施:规定各个科室维护人员在 现特殊情况时积极和科室对接,保证 系统正常运行。 部门 应急演练记录表 演练地点 信息中心机房 演练参加人员 信息中心人员 单位名称 生产力促进中心 演练所用设备 和设施 笔记本、网络测试仪 演习时间 2017 年 4 月 28 日 演 练 内 容 步 骤 模拟网络中断后展开机房应急演练工作。 9:00 接到科室电话所有业务中断 9:02 值班人员通知信息应急事件小组和信息中心主任 9:05 信息中心全体进入应急演练状态 9:10 信息中心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同时到主机房检查做到以下几点: 迅速进入机房进行检查,发现机房防火墙发生故障,防火墙各个端口指示灯长亮无 闪烁,立即重启该防火墙,待几分钟后重启成功后,该防火墙的各个端口指示灯仍 长亮无闪烁,故障无法短期内排除,故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小组所有成员在 30 分钟内赶到各要害岗位现场指挥。应急处理工作组组 织进行事故点查找原因分析,同时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启动单位、部门应急预案。 全面启动突发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组经过查找和分析,明确事件根源,制定解决方案如下: (1)、重置防火墙; (2)、将已备份的原防火墙配置导入; (3)、调试测试防火墙。 9:30 经过调试测试后,网络恢复正常,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各单位将手工数据录入 系统,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负责人 安全员 演 练 效 果 评 价 完 成 情 况 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本次演练,使得信息化工作人员 知道了在网络故障中如何快速响应, 以使得网络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 以恢复。 部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1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3-2.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评分表

— 1 —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 自评单位: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自评:从 2021 年 8 月 10 日 到 2021 年 8 月 20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 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 核等环节内容。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 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 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 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 2 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 2 分。  符合要求 4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 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 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 目标。 6 无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 不得分;未以文件印发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内容不完善(如目标中 只有伤亡指标的)的,扣 3 分;目标 不合理或不明确,每处扣 1 分。  符合要求 6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 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的,不 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 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 2 分; 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目标 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 2 分。  符合要求 4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 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 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 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 符合制度规定的,扣 2 分;检查和监 测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 安全目标实施情 况的监测记录不 齐全 2 一、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 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 办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 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 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 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 (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根据 评估结果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 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实施计 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 2 分;记 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 1 分。  安全生产目标 定期效果评估和 考核记录资料保 存不齐全 2 小计 20 得分小计 18 — 2 —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 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 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 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 1 分。  符合要求 2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 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每人扣 2 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 6 分。  符合要求 3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 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2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任命的,扣 1 分;成员未包括主要 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 扣 1 分。  符合要求 2 2.1 组 织 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 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 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 要求并保存。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 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 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 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 2 分;有未 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 1 分。  未跟踪上次安 全专题会议工作 要求的落实情况 0 二、组 织 机 构 和 职责 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 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 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 务。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 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 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 作,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 10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 确的,不得分;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 每缺一项,扣 3 分;本小项不得分时, 追加扣除 20 分。  符合要求 1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0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16年)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16 年) (2016 年 7 月 15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 (安 监总政法〔2016〕72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执法,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章,在履行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下同)监督管理职权中,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将执法的依据、程 序和结果等事项向当事人公开,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正行使安全生产执法职权。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 法目的和原则,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合法、必要、适当;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实现执 法目的的,应当选择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手段。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 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对安全生产执法,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政诉讼。 第六条安全生产执法采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第二章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管辖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对外行使执法职权时,应当以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由该部门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依法受委托的机关或者组织在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名 义行使安全生产执法职权,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法律责 任。 第九条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受委托的机关或者组织之间应当签订委托书。委 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依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事项。委托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委托的机关或者组织应当将委托的事项、权限、期限向社会公 开。 第十条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受委托机关或者组织办理受委托事项的行 为进行指导、监督。 受委托的机关或者组织应当自行完成受委托的事项,不得将受委托的事项再委托给其他 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时解除委托,并向社会公布: (一)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超越、滥用行政职权或者不履行行政职责的; (三)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再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条件的; (四)应当解除委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安全生产执法地域管辖未作明确规定的,由行政管理事项 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但涉个人资格许可事项的,由行政管理事项发生所 在地或者实施资格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权启动执法程序后,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 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通知当事人;受移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不得再行移送,应当报请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两个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同一事项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受理的予以 管辖;发生管辖权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情况紧急、 不时采取措施将对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 管理事项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必要处理,并立即通知有管辖权的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应当自行申请回 避;本人未申请回避的,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回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依法以书面形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人或者本人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指派其进行执法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检查评分表-准备阶段检查

1 附录 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特级 2015年 10 月 30 日 项 目 名 称 分 值 单位工程 (施工现场) 名 称 建筑 面积 (m2)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满 分 100 分) 安全管理 (满分 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 15 分) 脚手架 (满分 10 分) 基坑工程 (满分 10 分) 模板支架 (满分 10 分) 高处作业 (满分 10 分) 施工用电 (满分 10分) 物料提升机 与施工升降 机(满分 10 分) 塔式起重机 与起重吊装 (满分 10 分) 施工机具 (满分 5 分) 住宅楼(自编号 29-32座)、 (自编号33-38 座)(自编号39- 42座)地下室 130818 .1 框架、 剪力 墙 89.7 9.0 13.5 / 8.9 / / 8.8 / / 4.65 评语: 本次安全检查为施工准备阶段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应得分为 50 分,实得分为 44.85 分,经换算得分率为 89.7 %。 本次评价自评为:综合评价为优良,其中文明施工评定为优良。 检查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受检项目 住宅楼(自编号29-32座)、 (自编号33-38座)(自编号39- 42座)地下室 项目经理 2 附录 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 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0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3 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2~10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10 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 5 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 2~5 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 5 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 5 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 5 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 2~5 分 10 10 2 施工组织 设计专 项施工 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 10 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专家论证,扣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 10 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 2~8 分 未按方案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扣 2~10 分 10 3 7 3 安全技 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 5 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2~5 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 4 分 10 2 8 4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10 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 5 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 2~6 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 5~10 分 10 10 5 安全 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 10 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 5 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 2~8 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 教育,扣 5 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 扣 2 分 10 10 6 应急 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 10 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 2~6 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 5 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 5 分 10 10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5 55 7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 10 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 5 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 2~6 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6 分 10 10 8 持证 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 5 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 2 分 10 10 9 生产安全 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 10 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 10 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 5 分 10 10 10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 2-6 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 3 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 2-6 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 5 分 10 5 5 一 般 项 目 小 计 40 5 3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0 9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3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37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37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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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年)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 年) (2007 年 7 月 1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3 号公布,2011 年 9 月 1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42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其有关责任人员 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 事故发生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 《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 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 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的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 倍以上 5 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 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 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 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 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其有关责 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 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 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其有关责任人员 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 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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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演练记录表(含内容)

应急演练记录表 演练地点 信息中心机房 演练参加人员 信息中心人员 单位名称 生产力促进中心 演练所用设备 和设施 无 演习时间 2017 年 3 月 14 日 演 练 内 容 步 骤 模拟信息中心机房突然停电后展开机房应急演练工作。 10:00 接到科室电话新大楼突然停电 10:02 值班人员通知信息应急事件小组和信息中心主任 10:05 信息中心全体进入应急演练状态 10:10 信息中心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同时到主机房检查做到以下几点: 1、机房停电后,首先确定停电的范围以受影响的设备范围,确认停电的范围后, 立刻打电话通知各部门信息系统启动应急预案,保证主要业务部门的正常运作。 2、检查 UPS 的电池可供电时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时将空调等不在 UPS 电源 供电范围内的设备断电,预防突然来电时瞬时电流过大而导致设备损坏等现象。 3、 关闭机房不必要用电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等。 4、 做好数据备份工作,防 止停电时间数据丢失。 5、 电话通知总务处尽快启动负一楼连接到主机房 UPS 上的应急发电机,保证 UPS 供电。 6、估算电力可能恢复时间。如确认停电时间在 1 个小时内,可以在 UPS 正常供电 的时间内,等待电力恢复。如果不能确认在 2 个小时内恢复供电,立即汇报给机房 电源维护负责人到达现场,做好各设备的电源停电准备。在 UPS 供电达 1.5 个小时 后,通知各部门转为手工业务状态,最后严格按规定顺序停关闭机房核心服务器、 磁盘阵列、交换机,然后关闭机房内其它服务器设备,最后关闭 UPS,等待来电。 7、恢复供电后,首先开启 UPS 电源设备,然后开启机房内其它服务器设备,最后 按规定顺序启动磁盘阵列、核心服务器、核心交换机,并认真检查机房内各设备的 运转状况。最后启动空调,以防瞬间电流过大造成设备损坏。 8、值班人员将处理过程记录下来,做好演习总结工作。 10:45 供电恢复正常,应急演练结束。 负责人 安全员 演 练 效 果 评 价 完 成 情 况 实战效果评价:达到预期目标 存在问题:没有和科室进行主动询问 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 改进措施:规定各个科室维护人员在 现特殊情况时积极和科室对接,保证 系统正常运行。 部门 应急演练记录表 演练地点 信息中心机房 演练参加人员 信息中心人员 单位名称 生产力促进中心 演练所用设备 和设施 笔记本、网络测试仪 演习时间 2017 年 4 月 28 日 演 练 内 容 步 骤 模拟网络中断后展开机房应急演练工作。 9:00 接到科室电话所有业务中断 9:02 值班人员通知信息应急事件小组和信息中心主任 9:05 信息中心全体进入应急演练状态 9:10 信息中心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同时到主机房检查做到以下几点: 迅速进入机房进行检查,发现机房防火墙发生故障,防火墙各个端口指示灯长亮无 闪烁,立即重启该防火墙,待几分钟后重启成功后,该防火墙的各个端口指示灯仍 长亮无闪烁,故障无法短期内排除,故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小组所有成员在 30 分钟内赶到各要害岗位现场指挥。应急处理工作组组 织进行事故点查找原因分析,同时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启动单位、部门应急预案。 全面启动突发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组经过查找和分析,明确事件根源,制定解决方案如下: (1)、重置防火墙; (2)、将已备份的原防火墙配置导入; (3)、调试测试防火墙。 9:30 经过调试测试后,网络恢复正常,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各单位将手工数据录入 系统,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负责人 安全员 演 练 效 果 评 价 完 成 情 况 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本次演练,使得信息化工作人员 知道了在网络故障中如何快速响应, 以使得网络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 以恢复。 部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1 KB 时间:2026-02-1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布分项工程汇总表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GDAQ20112 工程名称: 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不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以上;搭设跨度 18m 以上; 施工总荷载 15KN/m2 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以上 2 模板工程支撑体 系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 载 7000kg 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以上的起重 吊装工程 3 起重吊装安装拆 卸工程 起重量 300KN 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以上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搭设高度 50m 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 150m 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 20m 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体(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 拆除工程 5 拆除、爆破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施工高度 50m 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 36m 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以上的网架 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 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GDAQ20112 工程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33-38 座)地下室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不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以上;搭设跨度 18m 以上; 施工总荷载 15KN/m2 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以上 2 模板工程支撑体 系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 载 7000kg 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以上的起重 吊装工程 3 起重吊装安装拆 卸工程 起重量 300KN 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以上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搭设高度 50m 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 150m 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 20m 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体(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 拆除工程 5 拆除、爆破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施工高度 50m 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 36m 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以上的网架 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 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1 KB 时间:2026-02-1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 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 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 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 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 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 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 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两个以上行政区 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 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 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 害的,应当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 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八条 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 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 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 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 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其相应部门 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 办事机构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有关人民政府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时公布。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 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 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 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 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 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 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 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 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4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7蒸汽打桩机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107

蒸汽打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 打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熟悉机械构造、性能、保养和安全操作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 全生产纪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现场水源流量不得低于锅炉蒸发量的 120%,水质必须符合标准,作业期间必须保证供水。 三、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杆件紧固情况,胶管接头牢固可靠,无泄漏,汽阀无漏汽,仪表正常,汽锤导轨滑润 良好,卷扬机制动可靠。 四、高空地面都必须有专人指挥,上下协调,互相配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直式桩机在扳起或放倒前,尾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加 10~14t 配重,在底盘正前方的大梁下垫千斤 顶,并在左右两侧和正前方拴好缆风绳。 六、在扳起机架到 200mm 时,应停机检查各制动部位,确认良好后,才能继续提升。当扳到 75mm 时,应缓 慢进行。直立后应立即收紧缆风绳。 七、各类蒸汽打桩机机架高度 30m 以上时,都应使用 3 倍率的缆风绳。 八、安装桩锤时,吊装钢丝绳不得扣在活塞杆上,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签证,不准进行 打桩作业。 九、卷扬机启动前,应先排出管路汽缸内的冷凝水,并缓慢地开启汽阀,使管路和汽缸预热 3~5min(分 钟)。 十、柴油应有防晒防雨措施,并配备 3~5 个灭油类火灾的灭火器。 十一、桩架和缆风绳与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 6m 以上的安全距离,移动时严防碰触高低压电源电线,不准在 高压线下方打桩施工。 十二、桩机上电线电器必须绝缘良好,无破损漏电现象,机架上的电动外壳必须接地可靠,不得使用闸刀开 关。 十三、操作卷扬机进行吊桩、吊锤时,中途停车应使用滚筒棘轮制动,汽锤吊到高处,必须将锤固定后,方 可进行吊桩作业。 十四、严禁任何人员在升起的机架和桩锤下停留或通过,操作人员必须在离施锤地点 5m 以外监护。处理桩 头接桩时,必须将锤头放至机架下部。 十五、起锤时,应注意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排列整齐,钢丝绳不能全部放完,在卷筒上至少保留 3 圈。卷扬 机收绕钢丝绳时,禁止用手引或脚踩钢丝绳。 十六、打桩时,要掌握好油门,不能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击坏顶部横梁或桩帽。 十七、在软土层启动桩锤时,应先关油门冷打,待每次的击打贯入小于 100mm 时,再启动油门和桩锤,不得 在桩自沉或贯入度较大时给油启动。 十八、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 2.5m(可参照制造厂的降落距离表),达到规定高度时,应减小油门, 控制落距 800~1000mm。 十九、作业中,严禁在无水或缺水情况下作业。 二十、当上活塞下落而汽缸没有燃爆时,由于汽缸内的压缩空气作用,上活塞有 10~20s 的上下起伏,此时 起落架下得落下撞击碰块。 二十一、桩机移动时必须先将汽锤落下,左右缆风绳应有专人操作同步收放,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严禁将 桩锤吊在顶部时移动桩机或检修桩架。 二十二、桩机转向时,应支方木在桩机底盘,四支点中不得有任何一点悬空。步履式桩机横移油缸的行程不 得超过 100cm。 二十三、直式桩机前后行走时,移动桩架的钢丝绳的空端不得拴在吊桩滑轮上。滑走管的倾斜度不得大于 1%, 桩机横移至走管终端距离不得小于 1m,注意防止侧滑倾倒。 二十四、塔式桩机行走时,其地锚必须牢固,缆风绳附近 10m 内不得站人或通行,用卷扬机副卷筒移动桩架 时,一根钢丝绳不得同时绕在二个卷筒上。 二十五、用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必须停止锤击,禁止锤击和拉桩同时作业。 二十六、作业中,吊锤的制动环与钢丝绳的连接必须牢固,并要经常检查。 二十七、汽锤配汽阀的弹簧损坏时,应停锤更换后,方可继续作业。 二十八、插桩后应缓慢开启冷门,先排出汽锤内的冷凝水,调整桩锤落距不大于 800mm,校正桩的垂直度, 最后 10 击的贯入应不大于 20mm。控制汽门应有专人负责,发现紧急情况应时停止供汽。 二十九、在泥土灌注桩施工拔管时,必须与汽锤反打的速度相配合,不准用卷扬机硬拔。 三十、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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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4 号公布,2013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 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 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 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 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 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 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 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 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储存单位以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 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 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 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安全培训 第六条 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 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 局组织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第七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 评选。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训教材。 第八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的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注册安全 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 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 行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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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料-水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〇一二年十月 目录: 一、安全员责任操作规程 2 二、泵站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 三、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4 四、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5 五、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六、化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7 七、砂轮机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8 十、电葫芦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8 十一、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9 十二、旋转格栅安全操作规程 10 十三、初沉池安全操作规程 11 十二、二沉池安全操作规程 11 十三、污泥浓缩池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四、污泥消化池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五、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3 十六、仪表安全操作规程 14 十七、氧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5 十八、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6 十九、交流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7 二十、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8 二十一、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19 二十二、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一、安全员责任操作规程 1、 负责水厂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制度和有关法规、承担安全风险责 任,协助厂长对站、班组长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2、 参与水厂生产、设备、大中修改造方案施工中涉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出安全工作 要求,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 建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负责水厂安全装置、防护器具的管理工作,确保好使。 4、 掌握本水厂范围内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包括各类安全管理 要求,并做好监督。 5、 每天必须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至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组织各段班组做好安全检 查。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上报有关人员给予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有防范措施, 同时做好监督。 6、 负责组织新员工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考试通过后才能上岗。 7、 设备检修时,运行水厂安全员要监督协助检修安全工作,发现危险性行为、立即给予制 止。 8、 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上报工作,督促做好事故防范措施。 二、泵站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操作前安全规定 1、 工作前不应饮酒,应保持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 2、 未受过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格者不能上岗操作。 3、 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长发必须塞在帽子里。 4、 凡一切有危险的设备,尤其是电气设备和机械转动部分在为做好防护装置前不得进行操 作。 5、 开始操作前应检查工作位置周围环境、设备是否存在隐患,发现问题时上报经指示 同意后方能开始操作。 6、 小泵检修完必须经过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泵体内是否有纸垫小工具。 7、 根据水泵的工作介质温度时填加合适的机油。 8、 填料安装不能过紧,盘根必须切成 45 度角填装,盘车时对轮能转动,并没有金属摩擦 声机械死角。 9、 立式电动机旋转方向与泵要一致。 【二】 水泵开动时应注意事项 1、 运转前关闭出水管路上的阀门,旋开吸水阀泵体上的放气阀。 2、 吸水进入泵体,使泵体内所寄积存空气尽量排出。 3、 启动水泵使泵转速达到正常,观察压力表读数是否稳定。 4、 徐徐打开出水管路上的出水阀门,并注意压力表的读数,当压力表的读数达到规定压力 时,停止转动出水阀门,出水后再全部开到位。 【三】 操作中安全规定 1、 工作中严谨打盹睡觉。 2、 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地点。 3、 一切带电设备线路严禁触动,接地线必须按规定接好。 4、 检查处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对准机号,精神要集中。 5、 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对准牌号,戴好绝缘用具,刀闸开关要侧身操作。 6、 使用低压电笔时,要注意规格,手与带电部位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同时两相,防止短路、 接地。 7、 在巡检设备时,必须注意自启动设备,严禁靠近转动部分和吸风口。 8、 到井下、池边、地沟时要注意通风。要检查有无煤气和缺氧现象,上下注意安全,危险 地区要有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9、 电机出风口不得晒晾衣物。 三、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一】 操作前安全规定 1、 工作前不应饮酒,应保持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 2、 未受过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格者不能上岗操作。 3、 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长发必须塞在帽子里。 4、 凡一切有危险的设备,尤其是电气设备和机械转动部分在为做好防护装置前不得进行操 作。 5、 开始操作前应检查工作位置周围环境、设备是否存在隐患,发现问题时上报经指示 同意后方能开始操作。 【二】 工作中安全规定 1、 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与工作无关者不得进入工地。 2、 带电设备线路严禁触动,接地线必须暗暗规定接好。 3、 检查处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对准机号,精神要集中。 4、 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对准牌号,戴好绝缘用具,刀闸开关要侧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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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盟的类型运作成功的要素

企业联盟的类型运作成功的要素  【内容提要】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了为数不少的各种类型的企业联盟。但一些企业联盟 在运作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致使其未能充分发挥联盟的优势。究其原因,是企业联盟的理论尚未 得到深入的阐释,结盟企业缺少对联盟科学运作的系统研究。鉴于这种情况,本文首先系统地归纳了 企业联盟的各种类型其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企业联盟运作成功的六个要素,供相关企业 参考。   【摘 要 题】战略管理   【英文摘要】Since 1990s, many different types of enterprise allance haveemerged in our country. However,there exist varied problems inthe enterprise alliance, which means that the enterpisealliance can't give full play to their advantages. The reasonis as follows: First, the theory of enterprise allance hasn'tbeen deeply explained; secondly, the member enterprises failedto systematically research the scientific management of thealliance. In view of this situation, conclusions regarding thedifferent types of enterprise alliance and their charactersare made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mentions six essentialfactors of scientific management of successful enterprisealliance, and offers them for reference.   【关 键 词】企业联盟/公司中心主义/联盟文化    enterprise alliance/company centralism/culture of alliance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F27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333(2002)06-0092-05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国外众多知名企业在汽车、航空、家电、金融等传统产业以生物、医药、 信息业等新兴领域展示了丰富多彩的企业联盟形式。现代企业经营的主旨不仅是提供产品和服务,更 要取得竞争优势,企业必须懂得如何把自己的核心能力和技术专长恰当地同外部竞争资源有效整合, 以弥补自身的不足和局限性。企业联盟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供求关系,节省交易费用,共享信 息与先进技术,还可以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提高企业 运作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鉴于此,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企业联盟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的 一个热点话题,不少企业迅速踏上结盟之路。   我国企业联盟的实践,有成功的经验,但失败的教训也不少。比如,战术联盟多,战略联盟少; 产品联盟多,知识联盟少;联盟企业间离心离德、各揣心腹事的多,同心同德、精诚合作的少;联盟 效果不明显的多,取得显著成效的少。一些联盟企业貌合神离,更有少数轰轰烈烈的联盟转瞬间便轰 然倒塌(如我国的彩电业价格联盟),给企业联盟的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人们对企业联盟的期望与现实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大的差距呢?究其原因,是有关企业联盟的一些 基本理论问题没搞清楚,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在作怪。比如,联盟的目标是什么?联盟的基础和条件 又是什么?企业联盟有哪些组织形式和类型?特定企业适合哪种联盟形式?企业联盟运作成功的要 素是什么?对于这样一个跨机构的复杂系统该如何管理?如何维系联盟中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等 等。在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之前就仓促行动,成功的概率自然就很小。本文试就企业联盟的类 型和企业联盟运作成功的要素两个问题阐明观点,供拟采取联盟策略的企业参考。   一、企业联盟的类型   应该说企业联盟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早在 19 世纪初,风行西方国家的卡特尔、辛迪加等垄断 组织就是企业联盟的具体实现形式。但是,历史不会简单地重演,时代的发展赋予“企业联盟”新的 含义,联盟的基础也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代企业联盟呈现出一幅丰富多彩的画卷。   (一)按企业联盟的目的不同划分,可将其分为战略联盟和战术联盟两种类型   所谓战略联盟,是指结盟的企业从长远的战略目标考虑,为共同抵御外部威胁而结成的战略伙伴 关系。此种联盟的前提条件往往是加盟企业共同面临着外部势力(如跨国公司、跨国公司集团、国内 大企业等)的竞争威胁,入盟企业迫切希望联手做大产业,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自身抗 风险能力与竞争能力。结成战略联盟的企业较少考虑近期的损益得失,通常是有一定实力的大企业之 间的联盟。    1997 年,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制造商均不遗余力地参与第三代移动通讯标准制 定其研发工作,以期在未来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反观我国企业,在第一代和第二代移动通讯技术 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几近空白,我国的移动通讯市场就只能由外商主宰。鉴于这种情况,我 国在 863 计划的发起和主导下, 由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牵头,组成了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参 加的“中国第三代移动通讯系统研发战略技术联盟”(简称 C3G)。C3G 优化整合了科技资源,在统一 的战略目标下,有机结合为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系统,仅两年时间就取得重大技术进展[1]。   所谓战术联盟,是指企业由经营优势互补需要或短期共同利益驱动所结成的联盟组织。此种联盟 的着眼点集中在产品、技术和市场方面,作为企业经营的一种策略,较少从长期发展战略角度考虑问 题。例如,1994 年山西鼎泽洲环保产业公司依靠自身在液压自动控制设备开发方面的优势,引进德国 海斯公司生产砌块成型机的技术,成功研制出鼎仑牌砌块成型机组。随着国家环保政策和新型墙体建 筑材料需求的推动,砌块成型机市场被迅速看好,该公司收到大量订单,但由于生产能力限制,当时 无法满足订单需求。为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要,该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建“虚拟联合体”, 仅用半月时间,选定多家设备定点加工单位和原材料定点供应商,还确立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设计院为“虚拟联合体”砌块成型机科研基地。在中标的加工单位中,大多数是省内外的大型国有机 械制造企业。这样形成了以鼎泽洲环保产业公司为核心,没有行政隶属关系而只有合同约束,没有债 权债务关系而只有互惠互利关系,集产供销与科研为一体,涉固定资产数亿元的庞大而又灵活的“虚 拟联合体”[2]。   (二)按企业联盟的主导者不同划分,可以分为企业自主联盟和政府主导联盟两种类型   在企业联盟中,以企业自主联盟居多。企业为自身的利益考虑,经过充分协商组成利益共同体, 即所谓企业自主联盟。企业自主联盟又可细分为三种形式:    1、由核心大企业主导的企业联盟。由于经济规模、技术水平、整体实力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大 企业与中小型的供应商、销售商的地位不尽相同。大企业起主导作用,在定价、订购数量等方面往往 具有相当的市场势力,有更多的主动权。而中小企业对大企业的依赖性仍较为明显,处在相对被动的 位置上。在由核心大企业主导的企业联盟模式中,众多中小企业像“众星捧月”般围绕着大企业运转, 为大企业提供零件、配件、部件,或执行某一为核心企业配套的专业职能。大企业通常被称为“核心 企业”,中小企业通常被称为“专家企业”。通过此种结盟,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结成某种稳定的协作关 系,使自己成为大企业的“卫星工厂”。在合作竞争的大环境下,大企业的空前发展为中小企业带来 新的发展契机。资料表明,有 4 万家中小企业与福特汽车公司建立了各种协作关系;有 3 万家中小企 业成为西门子和通用电气公司的“卫星工厂”;而日本的松下、东芝、日立等大电气公司的产品,70% 的零部件是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我国海尔集团每年的网上采购额有 200 多亿元,是由世界各地 1000 家以上的供货商提供的。而美国的航天飞机是靠国内外 7500 家中小企业的协作和支持,才得以遨游 太空。    2、若干个大企业联合组成的企业联盟。 此种联盟往往与资源垄断或市场瓜分相联系,从结盟企 业的构成上看,它与历史上的垄断组织形式——辛迪加有些类似。1999 年底,我国润讯、万恒、联众、 盛润、新浪、搜狐、索易、TCL 等互联网产业的巨头,在深圳结成跨行业、 跨地域的“百特联盟”。 联盟集结了国内网络服务提供商(ISP)、 网络内容提供商(ICP)、信息科技(IT)业的“大腕”,覆 盖的用户群占全国网民的 3/4 以上,气势夺人[3]。   据新华社 2001 年 3 月 20 日消息,我国钢铁工业巨头——宝钢、首钢和武钢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 书,结成战略联盟。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总经理谢企华对记者说,此次三家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实施战略 结盟,主要是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钢材市场进一步的国际化竞争。同时,全球钢铁业生产能 力大于市场容量,亚洲和欧洲的主要钢铁巨头都实施了合作、合并的计划。中国企业只有走联合之路, 才能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形成一定的国际竞争力。    3、中小企业结成的企业联盟。 中小企业结盟的目的往往是联合起来与大企业相抗衡,或增加与 大企业讨价还价的砝码。由于中小企业在战略资源方面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故此种企业联盟比较脆弱。   政府主导的企业联盟,是由政府指令或由政府部门牵线搭桥,有关企业之间(有时有相关科研院 所、组织参加)组成的一种联盟组织形式,我国的 C3G 就是典型的代表。再如,2000 年 11 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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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 技术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 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 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 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 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 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 的.DHCP 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 IP 地址、网关、DNS 和 WINS 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1 第六条 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 DHCP 服务。一经发 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 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 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 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 等。 第十二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 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 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 2 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 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 360 安全卫士对病毒和 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 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教职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 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 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学校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 的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 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 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 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 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3 第十四条 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时打开计算机,进入学校办公系统、浏览相关 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如有自己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要时处 理,处理结果时回馈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 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统 后台数据库自动生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十六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工 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 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学校机密, 对学校办公系统或其它学校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 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 部责任。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障校园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促进学校信息化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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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机房管理制度

学校机房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房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证 计算机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财产设备管理 1、机房财产设备由学院后勤或教务处集中统一管理,并建账登记。 2、教学使用者要爱护机房的各类设备,发现损坏和丢失要立即向 学校报告,配合调查原因,并追查责任。 二、机房软硬件维护办法 1、机房当值教师为机房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2、设备出现故障较小时可由当值教师自行解决,较大故障要时 向相关人报告,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故障查明原因。如因当值教师疏 忽发现问题而不时上报的,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时要追究当值教师 责任。 3、在计算机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各机房软件安装首先满足各 专业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再考虑安装其他软件。 对专业教师和学生提出的其他软件安装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 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由机房当值教师统一组织安装。未经许可 私自从网上下载、安装任何软件的师生,如引起系统故障,视为严重 违纪,一经查实,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 / 16 1、上机过程中要保证出口畅通,指挥学生打开门窗。 2、加强防火防漏电意识,发现异常情况要时采取措施,并报知 相关领导。 3、每天上机课前 5 分钟到达机房,开启服务器,作好上机准备, 并查机房设备是否有损坏现象。 4、上课时间要在机房中巡查,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上机操作,不 得中途离开机房。 5、教育、监督学生不得随意挪动机房设备,并督促学生安排班级 打扫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6、上机时如果学生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玩游戏、 讲话、看其他书籍),要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必须做好记录并上交 教务处。 7、发现微机故障应做好记录并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和管理员 一道重新调整和安排上机。 8、上机结束后应全面检查一次机房设备,做到心中有数,关好服 务器并组织学生关好门窗、风扇、电源等,待学生全部离开机房后教 师方可离开。 四、学生上机守则 1、上机时要求带齐学习用具,在教师指导下安静、认真地上机, 不得喧哗吵闹,更不准随意走动。 2、不得随意进出机房,预备铃响后(正式上课前 2 分钟)方可进 入机房并严格按教师指定的机位就坐。 3、爱护机房卫生,雨具、仪器等不得带入机房,不得乱扔果皮、 纸屑等,实习用纸学生要自行带走。 4、不得在机房的任何位置涂抹乱画,否则予以严惩。 5、开机时如发现微机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 和调整机位;如果发现故障而未时上报的,涉到的一切责任由该 生负责。 6、严禁修改客户机系统设置和入侵服务器,若练习需要,在教师 的许可下修改必须改回,否则视作人为破坏,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 分。 7、严禁擅动设施,即使是耳机等简单设备也必须在当值教师的授 意与监督下方可拆卸与安装。 8、严禁随意安装、删除、卸载机器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严禁 上机时间不按指导老师要求操作;严禁上机时打游戏、上网聊天、浏 览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 9、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 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 10、违犯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取消上机资格,并由学校 按校规进行处理。 五、卫生管理制度 机房卫生由上机学生负责,在当值教师的监督下每天一小扫,每 周一大扫;每天下午最后一节上机的班级,按分好的学习小组为单位 3 / 16 轮流打扫,清洁范围包括地面卫生、桌椅卫生、计算机卫生、机房外 过道卫生等;每天打扫的学生要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堆放 在机房外面。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 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 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 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 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 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 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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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促 进我校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 行,并配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对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以"反 黑客、反破坏、扫黄打非、清理垃圾邮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 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不断提高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从 而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领导重视,责任分明,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水平,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我校建立了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 理组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网络管理员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 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 定,协调处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计 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 事故的调查和处罚。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在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 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 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 全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更好的安全管理网络,我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 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 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用电线路、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工 作的有关规定。 6、实验室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 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 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 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二)操作人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1、校领导统一确定操作人员职能权限。 2、电教组成员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所有计算机,出现重大事故 应时报上级领导。 3、教师用户帐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发放,并统一管理。 4、学校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 息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5、网络管理员负责校园用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网,为用户 提供日常网络维护服务和日常数据备份。 (三)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非法用户使用合法用户的账号进入校园网的,追究该帐号拥 有者的安全责任。 (四)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学校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时报电脑主管处 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 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 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 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 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自觉遵守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 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校管理中心对信息源接入的骨干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使之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 息内容。 (六)、事故和案件时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 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 罪。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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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关于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范文3篇

关于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经典优秀范文 3 篇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1 1、具体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协调各部门实施 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有关管理措施。 2、维护和管理学院网络版杀毒软件,监控网络病毒, 并对用户的网络版杀毒软件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做好各服务器的防病 毒和防篡改工作,对服务器进行定期查毒、杀毒,时下载 并安装系统漏洞补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破 坏。 4、对网络的系统环境进行安全维护,随时监督网络 情况,防止黑客入侵、病毒侵害网络安全,配合有关部门 进行相应管理。 5、网络安全人员要协助信息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定期检 查有关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 对全校校园网进行网络安全检查。 6、对校园网上的信息进行管理,随时更新并查看 xx、 xx 信息内容,删除、屏蔽有害信息,为用户提供内容丰富健 康的信息服务。 7、定期检查有关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日志,定期 和不定期对校园网进行安全检查。 8、负责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有关计算机安全监察 部门的联系有关材料的组织、汇总和上报工作。 9、网络安全员根据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 根据校园网的工作需要,提出并组织制定和修订校园网的有 关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并监督实施。 10、网络安全员须积极配合公安等安全和保密的有关执 法部门,对网络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11、做好校园网学校各计算机的安全涉密工作。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2 一、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 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 行规定》以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学校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行政手段保证网 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 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等违法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 有伤风俗文化的信息。 四、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 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不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不许散布计算机病毒,不许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 算机等。 五、学校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工作。 六、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 护管理办法》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网络安全和 信息安全教育。 七、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 查。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八、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 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九、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 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个人,将对其进行警告,停 止网络连接、上报学校等处理。 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防火墙,按时更新杀毒软件、 防火墙,定期杀毒,防范非法用户入侵,防止计算机病毒入 侵。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3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证 公司网络系统的畅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络系统管理。 第三条职责 1、集团业务处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 统维护,制定相关制度并参加检查。 2、集团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网络内设备安 全状态,发现隐患时予以纠正。 3、各部门负责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网络安全管理范围网络安全管理须从以下几个 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 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 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五条机房安全 1、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管理人员外, 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 3、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 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 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 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八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 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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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年)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5 月 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 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 家发改委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其有关人员开展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失信生产经 营单位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 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 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时整改,仍组织从业 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 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 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第三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起 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第四条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建立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每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上月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信息开展联合惩戒情况报 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对各地区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审核 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向社 会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有关司局也可通过事故接报系统,以安全生产巡查、督查、 检查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经严格会审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直接纳 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第六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 1 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关法律法规对管 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 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核验收, 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会同有关司局严格审核,报总局领导审定后 予以移出,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 产经营单位其有关人员,按照《备忘录》和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依 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 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合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评估、问责和公开机制, 把各地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严 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表(略) 2.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 年) (2012 年 2 月 14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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