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8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2.00
值班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拆卸设备前必须必须熟悉有关图纸资料,了解有关结构性能,做到合理 正确的拆卸。 2、凡是配合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在非配合面上打字头标记,防止在装配 时出现错装乱配现象。 3、零、部件拆卸时,必须使用合适的拆卸工具,严禁乱敲乱打,需要加热 拆散的应保护机件表面,其加热温度不超过 400。C 以防改变零、部件材质的金 相组织。 4、零、部件拆卸后应在安全地方整齐、平稳的摆放在木版或枕木上,不准 与地面接触,以免损伤零件加工表面,小零件最好用木箱、箩筐装放防止丢失。 5、拆卸双列和四列圆锥滚子轴承时,必须按拆解顺序,每套用麻绳、细铁 丝穿起,严防混乱。 6、零件加工面上凝结油垢及锈油的清除,需用煤油浸透、刮刀清除、棉布 擦净,也可以用加热到 120。C 的机械油烫掉,再用煤油清洗。用加热机械油的 方法处理轴承时,加热温度一般不超过 100。C,尼龙轴承不超过 80。C。 7、配合加工面上的锈斑,用细砂布蘸机械油打磨。精密件加工面应用毡子 蘸金刚砂膏混机械油打磨,禁止用其他不妥的方法处理锈蚀部位。 8、减速机齿轮箱封闭机械内壁必须擦洗干净,其底部不得存有积尘污油, 耐油漆如有脱落要进行补刷。 9、清洗工作的加工配合面应及时装配或清洁纸临时贴好。整台设备清洗完 毕,要把外露的敞开处盖好,以保证装配质量。 10、所有配合与精密加工面均不得用锤击、锉刀锉,认真保护精度,装配的 垂直、水平、重合、定位必须认真达到,防止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返工或其它不该 发生的问题。 11、打击横卧的长轴时,必须站在合适的地点,清除周围的一切障碍物,重 击前,应先轻试锤击落点,不得连续猛打。 12、打击垂立过长轴时,必须站在平稳的安全宽垫台上进行。 13、两人或两人以上装修一台设备时,必须一人为主,统一思想,互相联系。 14、装配时加工面上应先涂一层薄干油或稀油。再用适当工具如铜棒、木棒 等进行装配,不准用锤头直接敲打精加工面。 15、装配箱体时应先装定位销再紧固镙栓,稳销的对位只许调整不许敲打。 装配过程中绝不可将工具、螺丝等遗忘在箱体内,防止造成事故。 16、装配重要减速机等密封机械,必须经主装人或检查员、技术员在场复检 后才可封盖。 17、凡用干油润滑的滑动及滚动轴承,装配前均须填足干油,包括油沟、油 槽、空刀等处在内,决不可遗漏。 18、所有滑动与滚动轴承的轴承座,均不得随意加减垫片,确需要变动的, 必须仔细测量垫片应加、减厚度,并经主修认可后,才能加减。 19、所有丝杆背帽及重要联结螺丝必须装定位花垫,锁片及弹簧垫圈,该穿 铁丝保险的不可不装。 20、用涂色法检查键的装配时,键槽必须有 2/3 长度的均匀接触。如键宽小 于槽宽的必须重配,不准用垫的方法处理。 21、装配钩头键不得贴在轴套上,其相隔最小距离应小于一个键头高。 22、装防漏装置如油封、毡圈、毡垫等均得仔细操作不可渗漏,用的密封件 在装配前仔细检查。 23、一般容器、汽缸、管道试压,只准采用水压实验,并首先检查试泵工作 是否安全可靠,压力表是否灵活,指示是否正确,管接头无渗漏,经确认后才能 进行水压实验。试压进行中,人员必须离开并不准敲击承压部位,进行检查或排 除试压故障时,必须先释除压力后进行操作。 24、试运转前,必须先检查有无润滑油(脂),润滑油(脂)填加是否达到 了规定标准。 25、试车前必须先清理现场,让非工作人员离开,清除好障碍物。检查运转 部位有无工具或其他遗忘物件,对试车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要设专人照管或设 警戒线及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26、试车要由有经验的人负责,有些设备的试车必须安排操作工人配合,试 车要加强联系,互相招呼、密切配合防止以外事故发生。 27、试车完成后,在交工前要进行封车,封车期间应对所有的精加工面涂油 防漆防锈,电器部分应拆除保险,能加锁的部位应加锁,重要的设备还需请专门 人员看护。 28、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 产。 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2.00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8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搅拌机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值班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拆卸设备前必须必须熟悉有关图纸资料,了解有关结构性能,做到合理 正确的拆卸。 2、凡是配合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在非配合面上打字头标记,防止在装配 时出现错装乱配现象。 3、零、部件拆卸时,必须使用合适的拆卸工具,严禁乱敲乱打,需要加热 拆散的应保护机件表面,其加热温度不超过 400。C 以防改变零、部件材质的金 相组织。 4、零、部件拆卸后应在安全地方整齐、平稳的摆放在木版或枕木上,不准 与地面接触,以免损伤零件加工表面,小零件最好用木箱、箩筐装放防止丢失。 5、拆卸双列和四列圆锥滚子轴承时,必须按拆解顺序,每套用麻绳、细铁 丝穿起,严防混乱。 6、零件加工面上凝结油垢及锈油的清除,需用煤油浸透、刮刀清除、棉布 擦净,也可以用加热到 120。C 的机械油烫掉,再用煤油清洗。用加热机械油的 方法处理轴承时,加热温度一般不超过 100。C,尼龙轴承不超过 80。C。 7、配合加工面上的锈斑,用细砂布蘸机械油打磨。精密件加工面应用毡子 蘸金刚砂膏混机械油打磨,禁止用其他不妥的方法处理锈蚀部位。 8、减速机齿轮箱封闭机械内壁必须擦洗干净,其底部不得存有积尘污油, 耐油漆如有脱落要进行补刷。 9、清洗工作的加工配合面应及时装配或清洁纸临时贴好。整台设备清洗完 毕,要把外露的敞开处盖好,以保证装配质量。 10、所有配合与精密加工面均不得用锤击、锉刀锉,认真保护精度,装配的 垂直、水平、重合、定位必须认真达到,防止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返工或其它不该 发生的问题。 11、打击横卧的长轴时,必须站在合适的地点,清除周围的一切障碍物,重 击前,应先轻试锤击落点,不得连续猛打。 12、打击垂立过长轴时,必须站在平稳的安全宽垫台上进行。 13、两人或两人以上装修一台设备时,必须一人为主,统一思想,互相联系。 14、装配时加工面上应先涂一层薄干油或稀油。再用适当工具如铜棒、木棒 等进行装配,不准用锤头直接敲打精加工面。 15、装配箱体时应先装定位销再紧固镙栓,稳销的对位只许调整不许敲打。 装配过程中绝不可将工具、螺丝等遗忘在箱体内,防止造成事故。 16、装配重要减速机等密封机械,必须经主装人或检查员、技术员在场复检 后才可封盖。 17、凡用干油润滑的滑动及滚动轴承,装配前均须填足干油,包括油沟、油 槽、空刀等处在内,决不可遗漏。 18、所有滑动与滚动轴承的轴承座,均不得随意加减垫片,确需要变动的, 必须仔细测量垫片应加、减厚度,并经主修认可后,才能加减。 19、所有丝杆背帽及重要联结螺丝必须装定位花垫,锁片及弹簧垫圈,该穿 铁丝保险的不可不装。 20、用涂色法检查键的装配时,键槽必须有 2/3 长度的均匀接触。如键宽小 于槽宽的必须重配,不准用垫的方法处理。 21、装配钩头键不得贴在轴套上,其相隔最小距离应小于一个键头高。 22、装防漏装置如油封、毡圈、毡垫等均得仔细操作不可渗漏,用的密封件 在装配前仔细检查。 23、一般容器、汽缸、管道试压,只准采用水压实验,并首先检查试泵工作 是否安全可靠,压力表是否灵活,指示是否正确,管接头无渗漏,经确认后才能 进行水压实验。试压进行中,人员必须离开并不准敲击承压部位,进行检查或排 除试压故障时,必须先释除压力后进行操作。 24、试运转前,必须先检查有无润滑油(脂),润滑油(脂)填加是否达到 了规定标准。 25、试车前必须先清理现场,让非工作人员离开,清除好障碍物。检查运转 部位有无工具或其他遗忘物件,对试车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要设专人照管或设 警戒线及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26、试车要由有经验的人负责,有些设备的试车必须安排操作工人配合,试 车要加强联系,互相招呼、密切配合防止以外事故发生。 27、试车完成后,在交工前要进行封车,封车期间应对所有的精加工面涂油 防漆防锈,电器部分应拆除保险,能加锁的部位应加锁,重要的设备还需请专门 人员看护。 28、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 产。 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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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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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 塔 机 类 型 行走式 固定式 爬升式 变幅形式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m 性 能 参 数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 度: m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 查 依 据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 检查项目共计 100 项: 检查情况 汇 总 保证项目共 36 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 64 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安装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 5 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序号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1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符合要求 合格 2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处 符合要求 合格 3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符合要求 合格 4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 1m 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符合要求 / 5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 75°~90°;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 16mm,且不 大于 40mm 符合要求 合格 高于地面 2m 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 600~800mm,侧面应用 3 条或 5 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 3 条板条时,间距应≤900mm; 当侧面有 5 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符合要求 6 1.1.6 护圈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 600mm 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符合要求 合格 7 1.1.7 休息小平 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 10m 时应设置休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 的高度处,以后每隔 10m 内设置一个 符合要求 合格 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平台和走道不应有永久变形。离地面 2m 以上的平台 和走道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 平台和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500mm 符合要求 8 1.1 结构 1.1.8 平台、 走道 离地面 2m 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跌 落的手扶栏杆,其高度不应低于 1000mm,在栏杆一 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1.2m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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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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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3 一、一般场所应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 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 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 用 I 类手持电动工具。 三、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 I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 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 时并应有人监护。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五、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六、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 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七、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的电动工具。 八、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九、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二)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三)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十、机具作业前,应空载试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十一、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 超过 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十二、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修整或更换,然后 再继续进行作业。 十三、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四、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低速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 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二)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三)电钻和电锤为 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四)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十五、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二)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停机,慢慢退出刀片, 应再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六、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并不得任意更换; (二)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 向摆动。 十七、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二)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八、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二)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 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三)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九、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二)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三)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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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拆卸设备前必须必须熟悉有关图纸资料,了解有关结构性能,做到合理 正确的拆卸。 2、凡是配合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在非配合面上打字头标记,防止在装配 时出现错装乱配现象。 3、零、部件拆卸时,必须使用合适的拆卸工具,严禁乱敲乱打,需要加热 拆散的应保护机件表面,其加热温度不超过 400。C 以防改变零、部件材质的金 相组织。 4、零、部件拆卸后应在安全地方整齐、平稳的摆放在木版或枕木上,不准 与地面接触,以免损伤零件加工表面,小零件最好用木箱、箩筐装放防止丢失。 5、拆卸双列和四列圆锥滚子轴承时,必须按拆解顺序,每套用麻绳、细铁 丝穿起,严防混乱。 6、零件加工面上凝结油垢及锈油的清除,需用煤油浸透、刮刀清除、棉布 擦净,也可以用加热到 120。C 的机械油烫掉,再用煤油清洗。用加热机械油的 方法处理轴承时,加热温度一般不超过 100。C,尼龙轴承不超过 80。C。 7、配合加工面上的锈斑,用细砂布蘸机械油打磨。精密件加工面应用毡子 蘸金刚砂膏混机械油打磨,禁止用其他不妥的方法处理锈蚀部位。 8、减速机齿轮箱封闭机械内壁必须擦洗干净,其底部不得存有积尘污油, 耐油漆如有脱落要进行补刷。 9、清洗工作的加工配合面应及时装配或清洁纸临时贴好。整台设备清洗完 毕,要把外露的敞开处盖好,以保证装配质量。 10、所有配合与精密加工面均不得用锤击、锉刀锉,认真保护精度,装配的 垂直、水平、重合、定位必须认真达到,防止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返工或其它不该 发生的问题。 11、打击横卧的长轴时,必须站在合适的地点,清除周围的一切障碍物,重 击前,应先轻试锤击落点,不得连续猛打。 12、打击垂立过长轴时,必须站在平稳的安全宽垫台上进行。 13、两人或两人以上装修一台设备时,必须一人为主,统一思想,互相联系。 14、装配时加工面上应先涂一层薄干油或稀油。再用适当工具如铜棒、木棒 等进行装配,不准用锤头直接敲打精加工面。 15、装配箱体时应先装定位销再紧固镙栓,稳销的对位只许调整不许敲打。 装配过程中绝不可将工具、螺丝等遗忘在箱体内,防止造成事故。 16、装配重要减速机等密封机械,必须经主装人或检查员、技术员在场复检 后才可封盖。 17、凡用干油润滑的滑动及滚动轴承,装配前均须填足干油,包括油沟、油 槽、空刀等处在内,决不可遗漏。 18、所有滑动与滚动轴承的轴承座,均不得随意加减垫片,确需要变动的, 必须仔细测量垫片应加、减厚度,并经主修认可后,才能加减。 19、所有丝杆背帽及重要联结螺丝必须装定位花垫,锁片及弹簧垫圈,该穿 铁丝保险的不可不装。 20、用涂色法检查键的装配时,键槽必须有 2/3 长度的均匀接触。如键宽小 于槽宽的必须重配,不准用垫的方法处理。 21、装配钩头键不得贴在轴套上,其相隔最小距离应小于一个键头高。 22、装防漏装置如油封、毡圈、毡垫等均得仔细操作不可渗漏,用的密封件 在装配前仔细检查。 23、一般容器、汽缸、管道试压,只准采用水压实验,并首先检查试泵工作 是否安全可靠,压力表是否灵活,指示是否正确,管接头无渗漏,经确认后才能 进行水压实验。试压进行中,人员必须离开并不准敲击承压部位,进行检查或排 除试压故障时,必须先释除压力后进行操作。 24、试运转前,必须先检查有无润滑油(脂),润滑油(脂)填加是否达到 了规定标准。 25、试车前必须先清理现场,让非工作人员离开,清除好障碍物。检查运转 部位有无工具或其他遗忘物件,对试车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要设专人照管或设 警戒线及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26、试车要由有经验的人负责,有些设备的试车必须安排操作工人配合,试 车要加强联系,互相招呼、密切配合防止以外事故发生。 27、试车完成后,在交工前要进行封车,封车期间应对所有的精加工面涂油 防漆防锈,电器部分应拆除保险,能加锁的部位应加锁,重要的设备还需请专门 人员看护。 28、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 产。 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6-01-31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 17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已经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局长:王显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 年) (2016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公布,2019 年 7 月 11 日应急 管理部令第 2 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 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 原则。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 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 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 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 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 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 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 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 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 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 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 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 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 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AOI 技术的新突破 本文介绍,自动光学检查(AOI),作为对在线测试(ICT)的一个有用补充,精 确地确认和识别在印刷电路板(PCB)上的元件可变性,因此改进整个系统的性 能。 对于今天越来越复杂的 PCB 和固体元件,传统的 ICT 与功能测试编程正 变得费力和费时。PCB 制造商发现,使用针床(bed-of-nails)测试夹具很难 获得对密、细间距板的测试探针的物理空间。为复杂的板编写功能测试程序 是一个令人敬畏的任务,这些板的测试夹具的制造也是昂贵和费时的。为了 克服这个障碍,AOI 证明是对 ICT 和功能测试的一个有力的补充。 人力检察员还完成大部分的检查,但是越来越小的电路板特性已经使得 手工检查不可靠、主观和容易产生与手工装配有关的成本和质量问题。人力 检查的可重复性水平低,特别是一个操作员不同于另一个,视觉疲劳不可避 免地导致疏忽缺陷。由于这些原因,AOI 逐渐地在装配线上取代人为检查。 对于 PCB 装配,AOI 的优点 视觉检查的特征和板上的电子元件是直接了当的。元件与其下面 PCB 的 形状、尺寸、颜色和表面特征是轮廓分明的,元件可以在板的表面上可预见 的位置找到。由于这个简单性,PCB 装配的自动检查在 25 年前成为计算机化 的图象分析技术的首例工业应用。 功能强度的 AOI 技术证明是对传统测试方法的经济、可靠的补充。AOI 正成功地作为测量印刷机或元件贴装机性能的过程监测工具。实际的优点包 括: 检查和纠正 PCB 缺陷,在过程监测期间进行的成本远远低于在最终测试和检 查之后进行的成本,通常达到十几倍。 过程表现的趋势 - 贴装位移或不正确的料盘安装 - 可以在整个过程的较早时 候发现和纠正。没有早期检查,重复的太多有相同缺陷的板将在功能测试和 最后检查期间被拒绝。 当 AOI 用于在元件贴放之后、回流之前的元件贴装检查时,较早地发现丢失、 歪斜、无放的元件或极性错误的元件,减少成本高的回流后返修。 回流焊接后的 AOI 比用于焊点缺陷,如锡桥、破裂焊点、干焊点和其它缺陷, 检查的 X 射线检查成本低。可是,锡点检查无可争辩地是基于运算法则 (Algorithm-based)的 AOI 系统的最困难的任务,因为可接受外表的变量范围 广。 传统 AOI 系统的局限 基本上,所有 AOI 方法可描述为,通过一列摄像机或传感器获得一块板 的照明图象并数字化,然后分析和与前面定义的“好”图象进行比较。照明 来自于一个范围的光源,如白光、发光二极管(LED)和激光。 今天,有许多完善的图象分析技术,包括:模板比较(template- matching)(或自动对比 auto-correlation)、边缘检查(edge-detection)、 特征提取(feature extraction)、灰度模型(gray modeling)、傅里叶分析 (Fourier analysis)、形状、光学特征识别(OCR, 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还有许多。每个技术都有优势和局限。 模板比较(Template-matching) 模板比较决定一个所希望的物体图像平均地看上去象什么,如片状电容 或 QFP,并用该信息来产生一个刚性的基于像素的模板。这是横越板的图像, 在预计物体位置的附近,找出相同的东西。当有关区域的所有点评估之后和 找出模板与图像之间有最小差别的位置之后,停止搜寻。为每个要检查的物 体产生这种模板,通过在适当的位置使用适当的模板建立对整个板的检查程 序,来查找所有要求的元件。 因为元件很少刚好匹配模板,模板是用一定数量的容许误差来确认匹配 的,只要当元件图像相当接近模板。如果模板太僵硬,可能产生对元件的 “误报”。如果模板松散到接受大范围的可能变量,也会导致误报。 运算法则(Algorithm) 经常,几种流行的图像分析技术结合在一个“处方”内,形成一个运算 法则,特别适合于特殊的元件类型。在有许多元件的复杂板上,这可能造成 众多的不同运算法则,要求工程师在需要改变或调整时作大量的重新编程。 例如,当一个供应商修改一个标准元件时,对该元件的运算法则处方可能需 要调整,消耗珍贵的编程时间。还有,相同元件类型的外形可能变化很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6-02-15 价格:¥2.00
生产技术系统科学理论 摘要:文章以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了丰田公司的“准时化生产方 式(JIT)”技术支撑体系,特别着重分析了构成这一技术支撑体系的每一个技法的特殊 作用,以及各个技法间的相互关系,以便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丰田生产体系,并为实施准 时化生产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丰田生产体系、准时化生产 1.引言 准时化生产方式(Just-in-time,JIT)是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创立的一种独具特色的现 代化生产方式。它顺应时代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经历了 20 多年的探索和完善,逐渐形 成和发展成为今天这样的包括经营理念、生产组织、物流控制、质量管理、成本控制、 库存管理、现场管理和现场改善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生产管理技术与方法体系。 准时化生产方式诞生在丰田公司,但它并不是仅适用于汽车生产。事实上,准时化生产 方式作为一种彻底追求生产过程合理性、高效性和灵活性的生产管理技术,它已被应用 于日本的许多行业和众多企业之中。同样,它的基本思想、基本原理和基本枝法对我国 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法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实际上,早在 80 年代初,丰田准时化生产方式就被介绍到了我国。遗憾的是,当时我们 误认为准时化生产方式就是“看板管理(Kanban)”。我们的一些企业曾简单地模仿传递 看板,但并未见到成效,于是就草率地把它否定了。实践表明,如果没有生产经营观念 的彻底转变和管理意识的彻底更新,没有对准时化生产方式进行系统性研究,而仅仅是 模仿某个单项技法,准时化生产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在借鉴丰田生产方式时,我们 首先对其进行系统性的研究是极为重要和必要的。 2.准时化生产方式的真缔 日本筑波大学的门田安弘教授曾指出:“丰田生产方式是一个完整的生产技术综合体, 而者板管理仅仅是实现准时化生产的工具之一。把看板管理等同于丰田生产方式是一种 非常错误的认识。” 丰田的准时化生产方式通过看板管理,成功地制止了过量生产,实现了“在必要的时刻 生产必要数量的必要产品(或零部件)”,从而彻底消除在制品过量的浪费,以及由之衍 生出来的种种间接浪费。因此,每当人们说起丰田生产方式,往往容易只会想到看极管 理和减少在制品库存。事实上,丰田公司以看板管理为手段,制止过量生产,减少在制品, 从而使产生次品的原因和隐藏在生产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及不合理成份充分暴露出来,然 后通过旨在解决这些 问题的改善活动,彻底消除引起成本增加的种种浪费,实现生产过程的合理性、高效性 和灵活性。这才是丰田准时化生产方式的真谛。 3.准时化生产方式的技术体系 丰田准时化生产方式是一个包容了多种制造技术和管理技术的综合技术体系。为了准确 地认识和理解准时化生产方式,我们有必要从理论上考察和描述这个综合技术体系及其 构造,搞清楚该体系中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于实现系统目标的特定功能和支撑作 用,明确这些技术、手段和方法在整个生产体系中的位置及其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只有 将这些技术、方法与手段置于该体系的总体格局中去认识和理解,我们才能有目的地使 用它们,才有可能有效地实施准时化生产。 附图明确而简洁地表示了丰田准时化生产方式的体系构造,同时也表明了该体系的目标 以及实现目标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将对准时化生产方 式的技术体系作一个简要的说明。 3.1 体系的核心 要实现“彻底降低成本”这一基本目标,就必须彻底杜绝过量生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在 制品过量和人员过剩等各种直接浪费和间接浪费。如果生产系统能够具有足够的柔性, 能够适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即“市场需要什么型号的产品,就生产什么型号的产品; 能销售出去多少,就生产多少;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生产”,这当然就不需要,也 不会有多余的库存产品了。如果在生产人员的能力方面保证具有足够的柔性,当然也就 没有多余的闲杂人员了。这种持续而流畅的生产,或对市场需求数量与种类两个方面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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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7 月 1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 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 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 1 吨,且物理危险性尚 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 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 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 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 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 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 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 180 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十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 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 应性等。 第十一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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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 年) (2015 年 1 月 7 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 (2015 年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 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 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 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 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 2 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 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 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 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 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 1 年的;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 2 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 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 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 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 1 次。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 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 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 1 台 (套)在用特种设备。 第三章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包括: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障需要,针对特 定单位、设备和项目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或连续发生同类事 故的隐患整治等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自行 组织的,对特定的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 映的问题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 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县或者市级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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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 学习资料 一、“5S”活动的含义 “5S”是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etsu)和素养(Shitsuke)这 5 个词的缩写。因为这 5 个词日语中罗马拼音的第一个字母都是“S”,所以简称为“5S”,开展以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为内容的活动,称为“5S”活动。它就是以整理(SEIRI)、整顿 (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等活动为基础,借助于 PDCA(计 划、执行、检查、总结)的不断循环,使人们潜移默化,改变看法,改变工作环境,创造有规律的 场所,干净的环境以及能进行目视管理,达到意识改革和企业经营效率化,从紊乱中找出秩序。 “5S”活动起源于日本,并在日本企业中广泛推行。“5S”活动的对象是现场的“环境”,它 对生产现场环境全局进行综合考虑,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与措施,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5S” 活动的核心和精髓是素养,如果没有职工队伍素养的相应提高,“5S”活动就难以开展和坚持下去。 二、“5S”活动的内容 (一)整理 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再将不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处理,这是开始改善生产现场的 第一步。其要点是对生产现场的现实摆放和停滞的各种物品进行分类,区分什么是现场需要的,什 么是现场不需要的;其次,对于现场不需要的物品,诸如用剩的材料、多余的半成品、切下的料头、 切屑、垃圾、废品、多余的工具、报废的设备、工人的个人生活用品等,要坚决清理出生产现场, 这项工作的重点在于坚决把现场不需要的东西清理掉。对于车间里各个工位或设备的前后、通道左 右、厂房上下、工具箱内外,以及车间的各个死角,都要彻底搜寻和清理,达到现场无不用之物。 坚决做好这一步,是树立好作风的开始。日本有的公司提出口号: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 整理的目的是:①改善和增加作业面积;②现场无杂物,行道通畅,提高工作效率;③减少磕 碰的机会,保障安全,提高质量;④消除管理上的混放、混料等差错事故;⑤有利于减少库存量, 节约资金;③改变作风,提高工作情绪。 (二)整顿 把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通过前一步整理后,对生产现场需要留下的物品进行科 学合理的布置和摆放,以便用最快的速度取得所需之物,在最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最简捷的流程下 完成作业。 整顿活动的要点是:①物品摆放要有固定的地点和区域,以便于寻找,消除因混放而造成的差 错;②物品摆放地点要科学合理。例如,根据物品使用的频率,经常使用的东西应枚得近些(如放 在作业区内),偶而使用或不常使用的东西则应放得远些(如集中放在车间某处);③物品摆放目 视化,使定量装载的物品做到过日知数,摆放不同物品的区域采用不同的色彩和标记加以区别。 生产现场物品的合理摆放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这项工作己发展成 一项专门的现场管理方法--定置管理(其内容将在第三节中进一步介绍)。 (三)清扫 把工作场所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修理,使之恢复正常。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灰 尘、油污、铁屑、垃圾等,从而使现场变脏。脏的现场会使设备精度降低,故障多发,影响产品质 量,使安全事故防不胜防;脏的现场更会影响人们的工作情绪,使人不愿久留。因此,必须通过清 扫活动来清除那些脏物,创建一个明快、舒畅的工作环境。 清扫活动的要点是:①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设备、工具等,要自己清扫,而不要依赖他人,不 增加专门的清扫工;②对设备的清扫,着眼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扫设备要同设备的点检结合起 来,清扫即点检;清扫设备要同时做设备的润滑工作,清扫也是保养;③清扫也是为了改善。当清 扫地面发现有飞屑和油水泄漏时,要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四)清洁 整理、整顿、清扫之后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清洁,是对前三项活动的坚 持与深入,从而消除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源。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职工能愉快地工作。 清洁活动的要点是:(1)车间环境不仅要整齐,而且要做到清洁卫生,保证工人身体健康, 提高工人劳动热情;(2)不仅物品要清洁,而且工人本身也要做到清洁,如工作服要清洁,仪表 要整洁,及时理发、刮须、修指甲、洗澡等;(3)工人不仅要做到形体上的清洁,而且要做到精 神上的“清洁”,待人要讲礼貌、要尊重别人;(4)要使环境不受污染,进一步消除混浊的空气、 粉尘、噪音和污染源,消灭职业病。
第 1 页 共 9 页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与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燃气管道安装、试验与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室内燃气管道的安装与验 收。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标准,其以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 3.1 燃气引入管 引入管是指由室外庭院管网引向建筑物外墙至立管阀门为止的管段。 3.1.1 燃气引入管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引入管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20mm,埋地部分的 PE 管不小于 32mm; (2)引入管坡度应大于 1%,坡向室外低压管网,严禁倒坡; (3)引入管埋地部分应采用壁厚≥3.50mm 的无缝钢管或 PE 管。超过 25 层以上建筑 的燃气引入管应采用加厚钢管。 3.2 燃气立管 燃气立管是指引入管出地面后沿墙向上敷设的燃气管道。 3.2.1 燃气的立管一般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立管距地面 1.5m 处宜安装总阀门,阀门 前后设置放散吹扫口,阀门及放散吹扫口宜设置在阀门箱内。 3.2.2 燃气立管的安装一般采用无缝钢管或单面镀锌钢管焊接连接。 3.2.3 燃气立管宜安装在靠近厨房、卫生间的外墙,尽量避开卧室的窗户及变配电 室等场所。 3.3 室内燃气管道 第 2 页 共 9 页 3.3.1 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越下列场所: (1)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浴室或卫生间中;当水平管穿过卧室、浴室、卫生间或 地下室时,必须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并必须设置在套管中; (2)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室、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通风道等地方; (3)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当一定要穿越时,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4)机要室、间距狭小通道及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5)使用其它燃料的厨房。 3.3.2 室内燃气管道一般采用镀锌钢管并采用丝扣连接。 3.3.3 室内燃气管道应明设,当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必须便于安 装和检修。暗设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设的燃气立管,可设在墙上的管槽或管道井中;暗设的燃气水平管,可设在非 燃材料构成的吊平顶内或管沟中; (2)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槽应设活动门和通风孔;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沟应设活动盖 板,并填充干沙; (3)暗设的燃气管道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水、热力管道等一起敷设在管道井、管 沟或设备层中。此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可能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敷设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它管沟交叉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敷设在钢 套管中; (5)敷设燃气管道的设备层和管道井应通风良好。每层的管道井应设与楼板耐火极限 相同的防火隔断层,并应有进出方便的检修门; (6)燃气管道应涂以黄色的防腐识别漆或涂银粉漆并刷上黄色的标识环。 3.3.4 室内燃气管道一般不采用暗埋方式,如必需暗埋时必须使用燃气专用的不锈 钢管、铜管、铝塑复合管等,暗埋的燃气管道必须采用焊接。燃气表及阀门不得暗埋, 燃气管道宜暗埋于距天花板 20cm 范围内,距地面 50cm 以下的墙面。暗埋后应有明 显的标志,以免用户装修施工时破坏暗埋的燃气管道。 3.3.5 室内燃气管道穿越楼板、楼梯平台、墙壁和隔墙时,必须安装在套管中。 穿越楼板、楼梯平台等处时套管应选用钢管,套管管径不宜小于表 1 燃气管道的 套管直径的规定,套管上端应高出毛地面 60mm—90mm,装修地面 30mm—50mm,下端 与楼板底平,套管与燃气管间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封堵严实,套管与楼板之间应牢固, 并用水泥砂浆或非燃材料堵严,不得有漏水和松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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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 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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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 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 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 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 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 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 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 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做好 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充分发挥 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1.东案小学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 交办的事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信息处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 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 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 效性。 (二)快速反应。学校处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 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 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 校长。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 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内将事情原由、事 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并做到 30 分钟 内口头汇报和 90 分钟内书面汇报。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 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 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 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部门依法 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 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 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 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 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 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 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 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 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 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 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 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四)动态跟 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 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 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 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 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 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 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 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2 一.指导思想: 随着互联网及相关信息通信业务的迅速发展,信息传播 呈现渠道多样化、影响网络化、扩散快速化的发展趋势,网 络信息安全内涵和外延已经远远突破原来的传统概念,涉及 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社 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从中央到地方无不列为事务工作的重中 之重。结合本园自身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度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 预防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1 KB 时间:2026-03-29 价格:¥2.00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搅拌机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4-05 价格:¥2.00
申请去加拿大技术移民从哪里入手? 开放的中国令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走出国门施展抱负。但传统的方式如留学、探亲、工作 签证等,往往受到经济担保、托福成绩和海外亲人等诸多因素的限制。而且多数发达国家, 对上述签证都没有公平而透明的审核法规。申请人的辛苦努力往往因手握大权的签证官的随 意拒签而付诸东流,使得最终能够实现出国理想的人寥寥无几。如今在加拿大,有一种简单 的方式可以实现您的愿望:以技术或商业专才的身份申请赴加拿大定居,直接取得绿卡。在 西方国家中,每年提供移居配额最多的加拿大近年来已开始接纳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够资格 的申请都可单独或连带配偶子女一起申请,一经批准则可获发永久定居签证。目前加拿大的 永久定居审核法例较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其他国家宽松。法规注重的是申请人的教育或商业 背景、职业技能和到达加拿大后的适应能力。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加拿大有关移民的法规。在加拿大获发永久居留证的人士,一旦入境 即成为永久居民,可享受所有社会福利。申请美国入境签证亦极为容易。在未入加籍之前仍 保留其原有国籍。新居民入境后即可申请亲属赴加团聚。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居住三年后,可 申请入籍而获得公民身份。在特殊情况下,如申请入籍者因工作原因未能符合三年之居住要 求,只要在加拿大有家庭联系,按税则缴税,在外工作也属临时性。那么,公民法庭在一般 情况下也会接受申请者的入籍申请。领取加拿大护照后可免签证进入美国、欧共体、日本、 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一百多个国家。公民除享有永久居民的权利以外,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公民可同时持有多国护照。 当您作出赴加拿大发展这一人生中极为重要的决定时,首先面临的选择是怎样办理申 请。第一种方式是自己独立申请,以便降低费用,但这种途径对申请人的自身能力要求极高。 在申请过程中将会遇到许多未知的疑难问题,而永久定居的审核要严格按法律的规定,递交 到使领馆的资料又无法更改和收回,稍有不慎提供了错误或不当的信息资料,就会前功尽弃。 而被拒签则会被登进“黑名单”,增加了再次申请的困难。因此这种方式的缺点在于可行性 差,成功率低。第二种方式是选择咨询公司的服务,一般来说咨询公司经验丰富,由他们来 代理申请,可以做到省时省力和事半功倍,并提高成功率。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问题,您可以 考虑一下,看看是否作好了独立申请的准备,亦或是需要咨询公司的服务? ●对加拿大定居法例能否充分正确理解及把握加拿大职业定义? ●能否获取最新的签证信息? ●怎样选择最恰当的申请职业? ●如何准确提供申请所需文件? ●对申请过程中的资料变更(如结婚,更换工作等)如何处理? ●工作与学历不对口如何申请? ●怎样办理出国证件? ●怎样避免提交不恰当信息而误导签证官? ●申请久无音信,面试遥遥无期,怎样正确地联系使领馆追踪进展? ●对面试了解不多又缺乏正规的面试培训和指导,如何通过面试? 权衡利弊之后,也许您会选择委托咨询公司办理,希望得到他们的专业服务。但是咨询 市场也难免鱼目混珠,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更有些不负责的公司充斥其间。我们 虽不能帮您选择合适的咨询机构,但可以提醒您,当您选择咨询公司时,至少应注意以下几 点: ●是否属于素质良好,业务专一的公司?当前许多公司业务范围过于繁杂,以至于分散 了精力和重点,降低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是否拥有长期执业的律师和顾问? ●员工素质及服务态度如何? ●公司能否为办理公证和出国证件等提供服务和指导? ●合同条款中对付款方式的规定是否公平可靠,有无退款保障? ●是否可以确定办成功后再付费? ●公司是否有卓越的信誉和严谨的架构,是否可能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侧面了解该公司所办案例的成功与失败的真实情况。 ●有否提供专门的培训教材? 此处问题仅供参考,选择咨询公司帮忙一定要慎之又慎,尽量多角度、多侧面了解情况, 分析比较,千万不可盲目行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6-04-06 价格:¥2.00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网络安全的内容 网络安全是指保护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不受 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泄露、破坏或干扰的能力,包括信息 安全、设备安全和数据安全。 一)信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 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 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以下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 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 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 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 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二)设备安全 网络设备属于弱电范围,对环境的要求较高,为保障网络 系统的安全运行,须注意设备的安全。具体措施包括: 1.保证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在正常的范围内,温度 18~25 摄氏度,相对湿度:30%~70%,电压稳定。 2.做好防雷、防雨、防火和防盗措施。 三)数据安全 为保障数据安全,需要执行以下措施: 1.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删改中心机房内的计算机软件和数 据。 2.中心机房内的计算机原则上不做与其功能无关的工作。 3.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或燃烧任何物品;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其他电器。 4.做好防病毒和防黑客入侵措施。 5.定时备份数据,特别情况下能迅速恢复数据,将数据丢 失的损失减小到最小。 二、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 一)信息监测 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问题,需要对网络进行监测 和检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防止网 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预警预防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预警预防工作, 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确保网络的安全稳定。 三)应急处置 在网络安全事故发生时,需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包括隔离受影响的设备和系统、尽快恢复网络服务、收集证据 等,确保网络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同时,应对网络 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网络安全预案, 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学校信息中心应建立和完善针对本校网络运行状况和信息 安全事件的监测,以提高防范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窃密 等的能力,防止有害信息传播,确保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同 时,配合区公安局做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线索和证 据收集。 学校应及时、准确地向区教育信息中心报告与网络与信息 安全事件有关的信息,并协助区教育信息中心处理相关事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关闭相关设备, 保存相关日志和记录,并及时汇总信息并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 门。在汇总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及时判断事件性质,并根据判 定结果,开展下一步的工作。事件确认后,根据掌握的信息, 分析事件已经造成的损失和预计损失、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扩散 性等情况。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学校和其他相关工作机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搞好善 后处置。对参与处置的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 位、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学校应对网络 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 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建工作按 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学校 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可利用的资源进行评估后,制订重建和恢 复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恢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 运行。 宣传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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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X 20XX 年 9 月 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 其 XXXXXX 流利 XXX XXXXXX XXX 目录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二、《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三、《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四、《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五、《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六、《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七、《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九、《重要服务器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十、《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一、《校园网络平安管理制度》 十二、《学生上网注销制度》 十三、《应急处理制度》 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1、校园网内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及功能室计算机实行使 用责任人负责制,各责任人全权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正常 使用。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故障,按照《学校电教设备 报修制度》及时报修。2、要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 作,不得非法操作。 3、未经许可,不准外来人员操作计算机,登录校园网。 4、禁绝随便将信息中心主控室效劳器上的资料复制给他 人利用。5、对于来历不明的软盘不克不及上机利用,确属办 公需要,必须先杀毒后利用。 6、禁绝在计算机上装置带有病毒的软件。 7、不准在计算机上安装各种游戏软件及播放娱乐性光碟。 8、不准在单位计算机上浏览不健康的网页。 9、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0、禁绝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诋毁他人。 11、不准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 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2、不准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 XX、不准随意拆卸主机箱,更换鼠标、键盘、音箱、显示 器等。14、计算机长时间不用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计算机机房平安管理制度 1、凡使用校园网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 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2、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 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3、校园网内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 操作或故意破坏。 4、校园网内所有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平安,不可乱动插 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5、校园网内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若有问题 实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办理。 6、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 全。7、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8、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校园网内外加装网络防火墙,隔离不良网站及网页, 校园内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得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 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禁绝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 游戏和聊天。 10、凡校园网内学校学生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 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1、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 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 2 倍 进行赔偿。12、校园网内各种网络联接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信 息中心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 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XX、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校信息中心 和使用设备。 信息发布、审核、注销制度 学校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科室提出申请,校长 室审核批准,微机室具体实施的办法,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 守如下规定:1、发布申请科室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 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科室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 管理;3、信息审核小组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 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科室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 时反馈给申请科室; 4、在审核小组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实时转发给学校微 机室;5、信息审核小组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 案工作;6、微机室对所收到的颠末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 意见后,应实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正确性; 7、学校微机室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 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6-04-19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