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13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9429项,搜索耗时:0.0286秒。

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4-A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 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 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等。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 业行为。 相关部门:生技科、各车间;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 压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物管科。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 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 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 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4 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 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 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13-07-应急救援人员训练计划表

编号:11-05 应急救援人员训练计划表 序号 日期 训练内容 参加人员 备注 1 201*年*月 消防水带、灭火器的使用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2 201*年*月 体能训练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3 201*年*月 消防水带、灭火器的使用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4 201*年 1*月 体能训练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编制人/日期: 审批人/日期: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13-08-应急救援人员训练记录表

编号:11-06 应急救援人员训练记录表 日 期 地 点 参加人员 (签名) 训练内容 提供照片 训练效果 评估及改 进建议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10.关于任命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

XXX 有限公司 关于任命安全管理人员的 通 知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任命 文永杰为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安全主任; ***为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 ***为危化品安全管理负责人; ***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责人。 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职责。任期三年。 特此通知 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xx 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二日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 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制定、评审、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并检查、监督、考核执行情况。 3、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厂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员工、 危险岗位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 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负责本公司日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具体组织厂级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节日检查、季节检查、专业检查,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单,并督促、监督事故隐患单位落实整改。 6、负责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 7、负责安全设备和设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职业卫生设施、急救器具 的管理。 8、每天下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9、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10、具体组织员工每年进行 1-2 次应急预案演练;负责组织本公司部门主管 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11、对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人工影响天 气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人工影 响天气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人工影响 天气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人工 影响天气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 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1.按照规定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款 2. 《建设项目安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站(点)设 置,应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或省农 垦、森工、监狱农场等部门提前 一年向省气象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作业站(点)移动时, 所在县(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 将作业站(点)所在地的经纬度 及地名报省气象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姑获鸟省人工 增雨防雹管理条 例》 1.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 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2.用于配备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 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班组安全管理-班组安全责任书-从业人员责任书 (班组长与成员签)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责 任 书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 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 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人与本班组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 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休息或请假时必须 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为班组成员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把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 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现场,及时、如实地上报,并保护现场,作 好详细记录。 四、定期按规定认真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各种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 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九、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方面力争做出个人成绩,对违 反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的,愿意接受本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考核;如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班组主要负责人: 从业人员: (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 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十 六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一项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 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人 员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 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1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施放气球安 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 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施放气球的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 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施放气球生产 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且 在有效期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施放气球管 理办法》第六条、 第十一条 1.《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1.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由县 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验证施放气球资质条件、作业 人员符合规定数量。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第七条、第 二十二条 1. 《施放气球管 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 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1.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用于配备施放气球劳动防护用 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3.用于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1.依法配备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管 查看资料 1.《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法》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6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0.关于任命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

XXX 有限公司 关于任命安全管理人员的 通 知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任命 文永杰为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安全主任; ***为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 ***为危化品安全管理负责人; ***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责人。 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职责。任期三年。 特此通知 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xx 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二日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 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制定、评审、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并检查、监督、考核执行情况。 3、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厂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员工、 危险岗位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 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负责本公司日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具体组织厂级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节日检查、季节检查、专业检查,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单,并督促、监督事故隐患单位落实整改。 6、负责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 7、负责安全设备和设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职业卫生设施、急救器具 的管理。 8、每天下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9、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10、具体组织员工每年进行 1-2 次应急预案演练;负责组织本公司部门主管 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11、对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执法检查表

企 业 危 险 废 物 监 管 执 法 检 查 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 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标识制度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 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 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资料检查(由企业 提供已经申报登记 的证明材料和相应 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二、申报登记制度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资料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三、源头分类制度 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 进行收集。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八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八项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一万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 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 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资料检查(查看批 准的转移计划)、现 场询问所在地县级 以上环保部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 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 目,并加盖公章。 资料检查(现场查 看转移联单,并结 合环评文件、台帐 记录等材料进行核 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转移联单保存齐全,并 与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簿同期保存。 资料检查、现场核 查(现场查看联单, 并与经营情况记录 等进行核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第十条 1.《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第二十六条 2.《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项 3.《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四项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 2. 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联单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由省辖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转移联单制度 4.需转移给外单位利用或 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 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从 事 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活动。 现场核查(根据危 险废物经营情况记 录簿逐一核对,如 核查焚烧飞灰的去 向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七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五项、第 七十六条 1.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 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 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 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3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许可管理 应按生产许可和安 全许可的范围、品种和有效期进 行生产和经营,且证照一致。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 全管理条例》 第 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 品的,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 产、销售活动,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1.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管理 2.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第二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二项 1.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5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 2.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6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 3. 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8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8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8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食品企业-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作业类别 证书编号 准操项目 批准日期/ 有效期 发证机关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备注:管理台账后面附证件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登记卡 工号(工资号): 档案编号:T 姓名 王三(特 种作业人 员)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110 所在部门 生产 工种 行车/电工 操作项目 110 文化程度 实际 健康状况 健康 联系电话 001 基 本 情 况 备注 (换岗、患病等情况可在此注明) 证件名称 实际 证件编号 实际 发证机关 实际 发证培训机构 实际 发证日期 实际 证件有效期 实际 复审日期 实际 复审培训机构 实际 持 证 情 况 复审合格审批机关:实际 延期复审(再复审) 时间 延期复审(再复审) 培训机构 换证发证机关 证件编号 延期复审(再复审) 时间 延期复审(再复审) 培训机构 换证发证机关 证件编号 操 作 证 延 期 复 审 情 况 违 章 记 录 违法违章记录: 责任事故记录: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时间: 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 6 年,每 3 年一次复审。持证连续从事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到每 6 年 1 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5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2013-01-25 15_09

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15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70 — 2008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犠 狅狉犽 狊犪犳犲狋狔 狋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犳狅狉 狊犪犳犲狋狔 犿 犪狀犪犵犲狉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70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70 — 2008 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7/8 字 数 15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70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2.27 M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0.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金属焊接、 切割、电工、行车工、车辆驾驶。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 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相关部门:各车间、采购部;负责金属焊接、切割、电工、行车工、 车辆驾驶的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认可培 训机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 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4 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按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申报、 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 员档案。 4.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 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4-A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 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 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等。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 业行为。 相关部门:生技科、各车间;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 压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物管科。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 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 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 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4 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 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 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应急部1号令《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 号)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1 号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 2018 年 6 月 19 日应急管理部第 8 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王玉普 2019 年 3 月 20 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 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 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 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 1), 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 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 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 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 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 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 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 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 实施行政处罚。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1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5-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作业类别 证书编号 准操项目 批准日期/ 有效期 发证机关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备注:管理台账后面附证件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登记卡 工号(工资号): 档案编号:T 姓名 王三(特 种作业人 员)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110 所在部门 生产 工种 行车/电工 操作项目 110 文化程度 实际 健康状况 健康 联系电话 001 基 本 情 况 备注 (换岗、患病等情况可在此注明) 证件名称 实际 证件编号 实际 发证机关 实际 发证培训机构 实际 发证日期 实际 证件有效期 实际 复审日期 实际 复审培训机构 实际 持 证 情 况 复审合格审批机关:实际 延期复审(再复审) 时间 延期复审(再复审) 培训机构 换证发证机关 证件编号 延期复审(再复审) 时间 延期复审(再复审) 培训机构 换证发证机关 证件编号 操 作 证 延 期 复 审 情 况 违 章 记 录 违法违章记录: 责任事故记录: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时间: 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 6 年,每 3 年一次复审。持证连续从事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到每 6 年 1 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5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散装食品管理制度

散装食品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本公司散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散装食品的购进、贮存、运输及各零售门店 销售散装食品的管理。 4。术语和定义 4。1 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即无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包括预包装食品经分拆后以专门容器装承的食品, 但 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5。散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1 采购部门在订购散装食品前,应向供货方索取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 经食品安全管理员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拟购进散装食品标签及合格证明复印件. 5.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将审核合格的供货方及散装食品录入计算机系统,建立基 础数据库。采购部门从基础数据库选择供货方和拟购食品,建立采购订单,未录 入计算机系统基础数据库的不得购进。 5。3 购进散装食品,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的购销合同或质量保证 协议书. 5。4 供货方供应散装食品时应开具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包括散装食品名 称、规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 额、供货方名称、送货日期等内容. 5。5 供货单位供应散装食品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5。6 验收人员应对购进的散装食品进行查验,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查验不合 格的应予以拒收,不得入库。 5.6.1 查验并留存供货方许可证及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证明,进口食品应 当查验并留存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 5.6。2 查验散装食品的包装标识,应与本公司采购订单及供货方随货同行单一致, 内容包括: (1)食品名称、生产者、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 (2)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包装规格; (3)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应予标识的其他内容。 5.6.3 查验合格后,验收员应及时在计算机系统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散 装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 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五年。 5.7 不得购进存在以下质量问题的散装食品: (1)无生产资质生产的散装食品,或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 (2)无“标识牌”、涂改、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的; (3)未标注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4)擅自更改出厂时原有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5)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异常, 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6)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7)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 (8)其他异常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2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3页】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编号 002 1 目的: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生产系统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 职责: 3.1 生产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订及研究。 3.2 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并对车间员工进行 监督。 4 制度: 4.1 人员管理 4.1.1 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生产经理必须根据实 际产量和质量将生产任务进行分解并下达。 4.1.2 生产经理负责检查监督车间的整体工作情况。 4.1.3 生产车间主任负责组织进行作业人员的岗位训练,班组间的 协调和出现问题的解决,并确保操作人员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生 产班长负责指导作业人员规定作业。 4.1.4 生产车间主任必须定时检查下属操作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结 果以及安全文明生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对于无法独立解 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由生产经理进行协调解决。 4.1.5 生产经理定期召开生产分析会议,安排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5 方法管理 5.1 生产经理、生产车间主任在进行生产作业前应对生产作业所需 的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资料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生产。 5.2 生产车间主任依规定的加工流程安排生产作业,负责指导生产 工人按操作规程、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3 生产车间主任检查工艺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违反工艺文 件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情况反馈给生产经理处理。 5.4 生产经理组织人员审核操作规程、工艺文件的适宜性。 6 仪器、设备管理 6.1 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仪器、生产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日常润 滑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2 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按规定通知设备 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排除故障。 7 材料管理 7.1 车间主任须依据生产指令材料定额开具领料单,经理批准后, 依据仓储管理规定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料者核对品名规格、数量 是否正确并签章确认。 7.2 中间制品的检验 7.2.1 各工序作业人员规定的频率,采取样品送化验室进行化验, 化验人员根据检测规程对产品外观、包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放 行入库。 7.2.2 质量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质量标准,定期抽检产品质量。 7.3 不合格品处理 7.3.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生产车间应进行适当标识、隔 离,以防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或误取误用。 7.3.2 所有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理,生产 车间不得擅自使用和睦处理不合格品。 7.4 入库 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可缴库,由生产经理、生产车间主任审核入库单, 生产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作业人员入库,由生产班长与库管人员共同核 对清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按库管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 8 例会 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 8.1 进行实际产量与计划产量、生产能力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8.2 目前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8.3 通报设备运转状况及维护保养情况。 8.4 工艺操作方法改进意见。 8.5 进行生产设备和人员的调度。 8.6 其他实际遇到的问题、困难及应对措施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6-05-02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餐饮服务经营“六适应”准则【1页】

餐饮服务经营“六适应”准则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适应”: 一与食品处理区相适应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 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 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与人员、制度相适应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 度;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 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 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与设备或者设施相适应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 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 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 者设施。 四与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相适应: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 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与餐饮具清洗、消毒与保洁相适应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 人体安全、无害。 六与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相适应 贮存、运送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 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 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需要包装的直接入口的 食品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6-05-06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2)【1页】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 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 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 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 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 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 于 6mm 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 2m 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 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 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 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 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 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 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 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 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5-10 价格:¥2.00

安全试题答案(管理人员

安全试题答案(管理人员) 一、填空:3*15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 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 制度。 2、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并采取安全技术措 施。 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 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 ,废水 。固体废物以及噪音 ,振动对环境 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4、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5、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 费 。 6、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 改进意见,有权获 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7、作业人员对危及人身安全 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 控告 。 二、判断题:3*5 对√ 错× 1、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 25 米时,不允许使用木脚手架。( √ ) 2、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可行随意挪动和拆除。( × ) 3、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施工人员有权拒绝。( √ ) 4、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 √ ) 5、工地上伤亡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管理不善造成的。 ( × ) 四 简答题:10*4 1、如何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答: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的脚 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标牌不得擅自拆动,确要拆动时,必须经 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待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样。 2、什么是“三违”现象? 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安全生产中的“三不伤害”是指什么? 答: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发生事故时,应该如何处理? 答: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有组织地统一指挥。 首先迅速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5-21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协议准入制度【1页】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 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 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 安全。   第三条: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 各种购销挂钩制度。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 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 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 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 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 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 停止销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8 KB 时间:2026-05-25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加工制度【1页】

食品加工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 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 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 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 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 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7、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具,食品应放入专用保洁柜 内,不得落地存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 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9、加工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 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 放在专用柜内,不得露室存放。 10、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凉冻间(柜)内不能 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11、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餐厅经营者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 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 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每次回收应有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6-06-0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