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文本预览
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4-A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
作业人员的安全
管理,防止
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
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
作业人员的安全
管理:电工、
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等。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特种
作业人员的培训、
考核、
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
业行为。
相关部门:生技科、各车间;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
压力容器操作工的
管理。
物管科。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
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
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
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
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
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考核并成绩合格;
D 符合相应
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 特种
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
工种相适应的、专门
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
管理部门的
考核,
并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证。
4.4 各特种
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
作业人员的
管理,
按照《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
令)做好申报、培训、
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
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
4.5 离开特种
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
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
实际操作
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
4.6 特种
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记录
《特种
作业操作证》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