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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 5 -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50 分) 企业应每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 6 -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目标责 任书,确定量化的安全工作目标,并 予以考核。企业各级 组织应制定度安 全工作计划,以保证 安全工作目标 的有效完成。 1.将企业安全目 标 分 解 到 各 级 组 织 ( 包 括 各 个 管 理 部 门、车间、班组),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 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 业 的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2.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生 产 目标责任书; 3.各 级 组 织 度 安 全 生 产工作计划; 4.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的 考 核 与 奖 惩记录。 询问: 1.主 要 负 责 人 及 各 级 组 织 负 责 人 是 否 了 解 各 自 未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 目 标 责 任 书,扣 20 分 (B 级要素 否决项)。 1.每缺一 个组 织的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责任书内容 与本组织的安 全生产职责不 符,扣 1 分; 3.企业未 制定 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扣 4 分;各级组织未 制定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 缺一个组织扣 2 分; 4.未定期考核, 扣 4 分;考核与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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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8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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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完善版】

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盖章)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盖章) 项目名称: 乙方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一.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 全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 订本协议。 1.1 协议适用范围 1.1.1 本制度适用于乙方违章处罚管理; 1.1.2 适用于内组织施工商实施的,对施工过程安全监管的项目(如:房屋改造,厂商维保、施工等)。 1.2 定义 1.2.1 承包商:工程项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等、供应商、外包商等,以下统称 “承包商”。 1.3 甲方各部门职责 1.3.1 采购部或 EHS 部门负责将本制度的处罚事项及条款传达给乙方,并要求其在《承包商安全管理 协议》盖章确认。 1.3.2 施工项目负责部门 a 负责乙方施工进度及工作对接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的,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 b 负责对《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审核、批准; c 负责将审批的《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送达给乙方,并监督、督促其缴纳罚金;并将最终的处罚结 果通知《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的提出、审核、批准人员。 1.3.3 施工区域负责部门 a 负责乙方施工进度及工作对接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的,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 b 负责确认《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中具体的生产处罚事项和处罚金额。 1.3.4 EHS 部 a 监督巡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的,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 单》,并提交相关部门会签审核; b 负责确认《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中具体的安全处罚事项和处罚金额。 1.3.5 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有权提出并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同时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提交相 关部门会签审核。 1.3.6 财务部 负责接收乙方的罚款,并出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1.3.7 警卫 在各部门对乙方提出并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或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提出处罚时,如果乙方与本公司人员 发生冲突,警卫负责采取强制措施将相关的施工人员逐出厂区。 1.4 外来承包商违章处罚流程 1.4.1 项目负责部门、区域负责部门、安全、其他部门(以下简称“违章提出部门”都有权提出并制 止承包商的违章行为,可根据本协议有权开具《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 1.4.2 违章提出部门应收集承包商的相关违章证据,主要途径有: a 以照片、录像资料等形式记录承包商当时的违章行为; b 以现场证人证言为证据,现场证人须 2 人(含以上。 1.4.3 违章提出部门认真填写《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的相关信息,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1.4.4 安全 对违章提出部门提交的《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安全处罚事项审核,并根据公司制度 确定违章事项与罚款金额。 1.4.5 区域负责部门对违章提出部门提交的《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处罚事项审核,并根据公司 制度确定违章事项与处罚金额。 1.4.6 项目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确认相关承包商信息,并对已填信息进行审核。 1.4.7 工厂负责人对《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批准。并由项目负责人将相关处罚信息传达给承包 商,并监督、督促其缴纳罚金。 1.4.8 承包商凭《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至财务部缴纳罚金,并取得财务部收款凭证。 1.4.9 财务部接收承包商的相关罚金,并开具收款的凭证交缴款人。 1.4.10 承包商将财务部开具的收款凭证复印件交项目负责部门,由项目负责部门通知违章提出部门、 审核部门罚款成功/失败。 1.4.11 承包商拒不缴纳罚款的,由项目负责部门暂停其施工;违章提出部门和审核部门等都可通知 财务部门延期付款。 1.4.12 EHS 部收集存档《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并进行统计,并将此作为承包商考评的重要依据。 1.4.13 《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由 EHS 部进行存档保存。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2. 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与资质相符合。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抽考,不合格者禁止进入 现场施工。 2.4. 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施工、检修方案等,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 详细向乙方说明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要求安全风险,与乙方在现场安全交底。 2.5.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预防事故发生。 2.6. 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危险时,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的,应当以口头 或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2.7. 乙方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2.7.1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严重隐患; 2.7.2 发生施工机械、生产设备严重损坏事故或严重隐患; 2.7.3 发生公司内建筑物火灾、火险事故或严重隐患; 2.7.4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安全事故; 2.7.5 多次不听从劝告,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 2.7.6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盗窃、斗殴)、在厂区内发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配合遵守甲方安全方 针。 3.2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协议所有施工项目 的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全工作负责,并保证派遣的工作人员具有完成所指派工作安全知识能力。 3.3 在签订合同后,凡是按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须审批的项目,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管 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4 乙方指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 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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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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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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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 金属地下矿山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 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原设计单位应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监理单位、矿山企业审核后实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表 对于整合矿山,有无采空区治理方案,是否按设计要求的建设顺序治理和建设,是 否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表 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山,是否有防治水方案,是否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中出 现变化,有没有进行方案变更,施工质量是否进行验收,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可能 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是否编制探水设计。是否建立矿井地下水动态观测网。是否 编制矿井水害防治规划、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水害防治的资金、工 程、设备仪器是否落实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表 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有无采矿行为。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表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 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 依法办矿 资质证照 依法办矿 营业执照 依法办矿 营业执照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工商局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矿山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每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许可 证 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 证 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办 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或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许可证。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 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 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 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17项制度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 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如爆破作业规程、装运作业规程、主要机械设 备(提升机、排水泵、空压机及风机等)操作规程〕。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提升机操作工、通风工、排 水工、爆破工等)应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 在有效期内。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 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监局 安监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1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9 商业零售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 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置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 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监局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工商 《公司法》第7条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 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 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 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 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 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 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监局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 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1、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 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 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 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 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应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修订 一次。 每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至少组织一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安 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 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 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建立合格承包商 名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 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风险抵押金存储或 安全责任险购买情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 定 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台帐 安全设备设施维护 、保养台帐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用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培训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台 帐 安全设备设施管 理档案台帐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用 风险抵押金存储 或安全责任险购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 入 应急管理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71 硫酸生产企业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许 可证 危险化学品 登记证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 业许可。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目 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能,制定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 时调整工作计划。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 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 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 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 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 核。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 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使用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支出。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 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建 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领导重视安全的 氛围,使各级领导具备安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全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 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 理念,实现安全自我约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 相关人员,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 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自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 会议;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四新(新技术、新 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文件、记录和档案管 理;隐患排查整治与风险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达标管理;班组安全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设备设施安 全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警示 标志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安全预测预警;安全 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职业卫生管理;防护用品管理;职 业健康监护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岗位员工应参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和修订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相应的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性。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录管 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录管 理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并加强对安全记 录的有效管理。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评估 企业应每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8.8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9 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 新建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基本规范》、《通用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要在一内至少达到安全 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提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申请的危化品企 业,应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以上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 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书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备 案)文件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公安厅、省消 防总队 “三同时”履 行情况 “三同时”审 批文件 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意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监局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 源。   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 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定期检测、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局 基础管理 营业执照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 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 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公司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工商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 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2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 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监局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 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 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 格证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责任制建立情 况 责任制建立情 况 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 岗位相匹配。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责任制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责任制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评估 和安全管理制度; 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生产安全事故或 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 度;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 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 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 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 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20)设备设施、 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测管理制度;21)安全生产台帐制度;22)装 置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23)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24)企业其它实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0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3 造纸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 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监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 本规范》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 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 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 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 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 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 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 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监局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 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 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以上重 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 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 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 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 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 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重大危险源 档案 重大危险源 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评估后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登记建档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 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重 大危险源相关技术资料;4)检测及监控措施;5)重大危险源 应急预案;6)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7)重大危险源的其 他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 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 况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 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 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 。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 安全培训档 案 事故管理档 案台帐 安全设备设 施维护、保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 用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事故管理档 案台帐 安全设备设 施管理档案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 用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 入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档 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7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1 烟花爆竹常零售网点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 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每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 工商 安监 《公司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零售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零 售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 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 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 在有效期内。 配备两名以上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职工签订安全 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制 度;4)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6)产品流向登记制度;7)产品检验验收 制度;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10)企业负责 人值(带)班制度;1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14)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应根据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包括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并发放 到相关岗位。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安全生产 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 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 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 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 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 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1、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 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 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排查记 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 烟花爆竹采购 、销售档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投入 事故管理档案 台帐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用 风险抵押金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 案 烟花爆竹采 购、销售档 案 事故管理档 案台帐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 用 风险抵押金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 案的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安全 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 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 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建立合格承包商名 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 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证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 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 2012第55号令 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 国家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公安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 委员会或 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 委员会或 领导小组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验收报告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 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单 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落实。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 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 、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 管理;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 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 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 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 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 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 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 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要建立健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 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出入库管理、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购销管理、购销合同管理 、销售流向登记、销售记录管理、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等制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 统填报制度,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 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 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2〕79号)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再培 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1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仓储)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证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 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 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三级” 安全教育 “三级” 安全教育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 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转岗、复 工教育 转岗、复 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从业人员 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 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 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 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培训教育 主要内容 培训教育 主要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 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 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 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 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 录档案 安全生产 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 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 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安全生产法》 安全培训 档案 安全培训 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 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 剧毒化学 品、易制 爆危险化 学品档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 、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 、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 不得少于1。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应当在销售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 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 品备案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 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 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 品档案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0 KB 时间:2025-11-05 价格:¥2.00

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完善版】

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盖章)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盖章) 项目名称: 乙方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一.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 全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 订本协议。 1.1 协议适用范围 1.1.1 本制度适用于乙方违章处罚管理; 1.1.2 适用于内组织施工商实施的,对施工过程安全监管的项目(如:房屋改造,厂商维保、施工等)。 1.2 定义 1.2.1 承包商:工程项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等、供应商、外包商等,以下统称 “承包商”。 1.3 甲方各部门职责 1.3.1 采购部或 EHS 部门负责将本制度的处罚事项及条款传达给乙方,并要求其在《承包商安全管理 协议》盖章确认。 1.3.2 施工项目负责部门 a 负责乙方施工进度及工作对接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的,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 b 负责对《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审核、批准; c 负责将审批的《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送达给乙方,并监督、督促其缴纳罚金;并将最终的处罚结 果通知《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的提出、审核、批准人员。 1.3.3 施工区域负责部门 a 负责乙方施工进度及工作对接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的,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 b 负责确认《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中具体的生产处罚事项和处罚金额。 1.3.4 EHS 部 a 监督巡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的,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 单》,并提交相关部门会签审核; b 负责确认《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中具体的安全处罚事项和处罚金额。 1.3.5 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有权提出并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同时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提交相 关部门会签审核。 1.3.6 财务部 负责接收乙方的罚款,并出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1.3.7 警卫 在各部门对乙方提出并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或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提出处罚时,如果乙方与本公司人员 发生冲突,警卫负责采取强制措施将相关的施工人员逐出厂区。 1.4 外来承包商违章处罚流程 1.4.1 项目负责部门、区域负责部门、安全、其他部门(以下简称“违章提出部门”都有权提出并制 止承包商的违章行为,可根据本协议有权开具《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 1.4.2 违章提出部门应收集承包商的相关违章证据,主要途径有: a 以照片、录像资料等形式记录承包商当时的违章行为; b 以现场证人证言为证据,现场证人须 2 人(含以上。 1.4.3 违章提出部门认真填写《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的相关信息,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1.4.4 安全 对违章提出部门提交的《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安全处罚事项审核,并根据公司制度 确定违章事项与罚款金额。 1.4.5 区域负责部门对违章提出部门提交的《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处罚事项审核,并根据公司 制度确定违章事项与处罚金额。 1.4.6 项目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确认相关承包商信息,并对已填信息进行审核。 1.4.7 工厂负责人对《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批准。并由项目负责人将相关处罚信息传达给承包 商,并监督、督促其缴纳罚金。 1.4.8 承包商凭《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至财务部缴纳罚金,并取得财务部收款凭证。 1.4.9 财务部接收承包商的相关罚金,并开具收款的凭证交缴款人。 1.4.10 承包商将财务部开具的收款凭证复印件交项目负责部门,由项目负责部门通知违章提出部门、 审核部门罚款成功/失败。 1.4.11 承包商拒不缴纳罚款的,由项目负责部门暂停其施工;违章提出部门和审核部门等都可通知 财务部门延期付款。 1.4.12 EHS 部收集存档《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并进行统计,并将此作为承包商考评的重要依据。 1.4.13 《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由 EHS 部进行存档保存。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2. 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与资质相符合。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抽考,不合格者禁止进入 现场施工。 2.4. 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施工、检修方案等,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 详细向乙方说明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要求安全风险,与乙方在现场安全交底。 2.5.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预防事故发生。 2.6. 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危险时,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的,应当以口头 或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2.7. 乙方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2.7.1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严重隐患; 2.7.2 发生施工机械、生产设备严重损坏事故或严重隐患; 2.7.3 发生公司内建筑物火灾、火险事故或严重隐患; 2.7.4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安全事故; 2.7.5 多次不听从劝告,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 2.7.6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盗窃、斗殴)、在厂区内发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配合遵守甲方安全方 针。 3.2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协议所有施工项目 的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全工作负责,并保证派遣的工作人员具有完成所指派工作安全知识能力。 3.3 在签订合同后,凡是按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须审批的项目,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管 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4 乙方指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 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8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11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11

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11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架桥机属大型桥梁安装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 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组 成如下: (一)指挥员 1 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 责任心强; (二)电工 1 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 练,反应敏捷者可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三)液压工 1 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及使用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四)起重工 3 名:具备多从事起重工作的经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工操 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五)辅助工 3 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 三、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 禁司机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 备和其他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 到安全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 麻绳、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 桥面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 设置安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 作台、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信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四、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 作业。 五、架桥机前支腿千斤顶顶升前,必须把行走箱下面用枕木和木楔垫实,以防顶升时行走箱倾斜 六、前中支腿的横向运行轨道铺设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二条轨道必须平行。 七、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支腿行走轮位置要前后踏破铁鞋错开,其间距可根据 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一)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二)架桥机主梁空载纵向前移时,应调整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轨道至此要求。 (三)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架桥机后部必须用卷扬机牵引保 护,运梁平车行走轮处要有楔铁作保护。 (四)架桥机纵向移动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五)架桥机两起吊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上部必须与主梁下弦锚固;中支腿上部必 须与主梁下弦锚固。 (六)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在架梁过程中,混凝 土梁后部应挂卷扬机牵引,以防止混凝土梁下滑。 (七)起吊天车提升作业与携梁行走严禁同时进行,提升结束后,必须使混凝土梁稳定后,再启动起 吊天车行走机构使天车携梁平稳前移。 (八)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九)运梁平车不允许在运行时变速。 (十)凸轮控制器的一、二档(正、反向)持续时间可适当延长(<10s),其余三档(三、四、五) 应很快打过,持续时间约为 2、1、0.5s,以获得良好的启动特性,延长启动电阻的寿命。 (十一)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带故障工作。 (十二)架桥机、主梁销轴、吊具销轴、行走箱销轴和天车用销轴的设计寿命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 用和更换。 (十三)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缆绳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以防发生意外。 (十四)在雷雨季节,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架桥机应设避雷装置,由用户自行解决。 (十五)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流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其中一个而关闭 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 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 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 可擅自拆卸;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 0 -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50 分) 企业应每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 1 -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目标责 任书,确定量化的安全工作目标,并 予以考核。企业各级 组织应制定度安 全工作计划,以保证 安全工作目标 的有效完成。 1.将企业安全目 标 分 解 到 各 级 组 织 ( 包 括 各 个 管 理 部 门、车间、班组),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 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 业 的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2.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生 产 目标责任书; 3.各 级 组 织 度 安 全 生 产工作计划; 4.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的 考 核 与 奖 惩记录。 询问: 1.主 要 负 责 人 及 各 级 组 织 负 责 人 是 否 了 解 各 自 安 全 生 产 目 未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 目 标 责 任 书,扣 20 分 (B 级要素 否决项)。 1.每缺一 个组 织的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责任书内容 与本组织的安 全生产职责不 符,扣 1 分; 3.企业未 制定 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扣 4 分;各级组织未 制定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 缺一个组织扣 2 分; 4.未定期考核, 扣 4 分;考核与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内容不 符,扣 2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5 KB 时间:2026-01-1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示例1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唐山市宏扬花园商住楼工程,位于唐山市火炬路西侧,由唐山宏扬房地产 开发公司招标筹建,唐山国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工期为 333 天,要求 2001 10 月 10 日开工,2002 10 月 30 日竣工交付使用。该工程由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 建筑平面为 5 单元组合条式住宅楼。建筑面积为 16757.66M2(其中地下室面积 2310M2)。 地下是一层半地下室,地上主体为六层。地下室层高 2.2M,首层层高为 3.6M,二层层高为 3.0M,三至六层层高为 2.9M,单元组合为一梯两户,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至六层为住宅。 该工程为框架结构。方案编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河 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等关于施工用电技术规范标准。 二、配电系统的布置 1、系统形式选择 本工程采用250KVA 变压器直接供电。根据施工平面图中各用电设备的位置、数量 及现场情况,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或混合的配电系统方式,由分配电箱到用电设备均采用 放射式,以保证设备相互之间无干扰。施工现场共计分四路,第一路钢筋工棚橡皮铜芯电缆, 由总箱设到钢筋工棚,二极配电;由二极配电箱分 6 路分别向钢筋工棚及焊工棚供电;第二 路 1#、2#塔中间,橡皮铜芯电缆,由总箱设到 1#、2#塔中间二极配电箱分五路分别向塔吊、 搅拌机站及楼上供电;第三路同第二路;第四路木工棚。橡皮铜芯电缆有总箱段设到木工棚 二极配电,由二极配电分四路向电锯、电刨子供电。(具体布置见平面图)。 2、线路敷设 配电干线除由总配电箱引出的场区照明支路和移动配电箱外,均采用五芯橡皮绝缘线缆 敷设。移动配电箱和各支线均选用 500 伏 VV 橡皮绝缘电缆线。 3、电器装置选择 (1)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均设总自动空气开关及分路自动空气开关或刀闸开关,用电 设备处工作电流大于 60A 用自动空气开关。自动空气开关选用 DZ10 型,刀闸开关用 HK 型。 (2)每台用电设备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3)总配电箱装设一块 0-450V 的电压表和一块 0-600A 的电流表。 (4)照明和动力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分安装 一个两级漏电保护器和刀闸开关。 4、配电系统的保护装置 (1)整个系统采用 TN-S 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在总配电箱处及 2#、3#分箱处做 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 10 欧姆。保护线专用一根黄、绿间色 BVR2.5 平方毫米的多股铜 软线,敷设方式为直埋。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均做保护接零。 (2)采用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设置漏电保护器,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 配电两级保护。总箱选用 DZ15LE400/430 漏电保护。开关箱内选用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 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 0.1S。 三、总用电负荷的计算 机械设备功率见表1,照明用电考虑为 10%。 不同暂载率的用电设备换算 对焊机:Pe=seJC.COS =100* 0.2*0.7=31.3kw 电焊机:pe=se JC.cos =22* 0.65*0.45=8kw 四台电焊机及对焊机的接线方法可以分配均匀, 则其三相不平衡因子可不计。 S 机=1.1×{K1×(ΣP 机/cosP)}+K2ΣS 机=1.1×{0.6×(120.9/0.7)}+0.6×166 =213.6KVA 照明用电量为施工用电设备用电量的10%。 S 总=1.1×S 机=1.1×213.6=235KVA 即 235KVA<250KVA 经计算施工现场供电所需总容量小于甲方提供变压器的容量250KVA符合要求。 其它干线及支路的负荷计算及配电箱设备的选择略(详见系统图)。 S 机――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所需容量(KVA) ΣP 机――施工现场用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KW) CosP――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查表得 cosp=0.7) K1――电动机同时需要系数查表得 K1=0.6 K2――电焊机同时需要系数查表得 K2=0.6 ΣS 机――施工现场电焊机额定量之和(KVA) 四、施工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附图1) 五、接线系统图(附图2) 表1 用电设备功率一览表 序号 用电机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功率(KW) 合计功率(KW) 备 注 1 塔吊 QTZ250 4 15 60 2 钢筋切断机 Q140-1 1 4 4 3 切割机 1 2.2 2.2 4 搅拌机 350L 1 5.5 5.5 5 电锯 1 4.4 4.4 6 电刨子 2 3 6 7 电焊机 3 22KVA×2 8 振捣棒 10 1.1 11 9 平板震动器 2 2.2 4.4 10 卷扬机 2 5.5 5.5 11 搅拌机 750L 1 10 10 12 砂轮机 1 2.2 2.2 13 台钻 1 2.2 2.2 14 弯曲机 1 3.5 3.5 15 对焊机 1 100KVA 合 计 60.8 120.9 166KVA 六、配电装置安装技术措施 1、电缆敷设方法: 电缆埋于室外自然地面以下 600mm 处,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 50mm 厚的细砂,然后 覆盖砖作保护,电缆引出地面时,自地面以下 200mm 至配电箱一段采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 护套管防护。移动配电箱,随脚手架穿塑料管保护敷设。 2、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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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1 一、编制说明: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目的在于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有一个可遵循的科学依据,从而保障其运行 的安全可靠性;另一方面,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作为临时用电工程的主要技术资料,有助于加强对临时用电工程的 技术管理,从而保障其使用的安全和可靠性。因此,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可 靠的、首要的、不可少的基础性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任务是为现场施工设计一个完备的临时用电工程,制定一套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 电气防火措施,即所设计的临时用电的要求,同时还要兼顾用电方便和经济。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 (三)工程结构及占地面积。 三、临时用电设计思路 (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配电线路形式(放射式、树干式、链式或环形配线)。 (二)根据总计算负荷和峰值电流选择电源和备用电源。 (三)根据总负荷、支路负荷计算出的总电流、支路电流和架设方式选择总电源线线径和支路线径。 四、现场勘测 现场勘测工作包括:调查测绘现场的地形,地貌,正式工程的位置,上下水等地上、地下管线和沟道的位置, 建筑材料,器具堆放位置,生产、生活暂设建筑物位置,用电设备装设位置以及现场周围环境等。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勘测工作与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勘测工作同时进行,或直接借用其勘 测资料。 现场勘测资料是整个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地理环境条件。 五、负荷计算 (一)负荷计算的目的 电力负荷是指通过电气设备或线路上的电流或功率。它是以功率或热能的形式消耗于电气设备。建筑施工 现场的供电系统所需要的电能通常是经过降压变电所从电力系统中获得的。因此,合理地选择各级变电所中变压 器,主要电气设备以及配电导线等是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的重要前提。电力负荷计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合理选 择变电所的变压器容量、各种电气设备及配电导线提供科学依据。 (二)计算负荷确定方法 计算负荷是按发热条件选择电气设备的一个假定负荷,它所产生的热效应与实际变动负荷产生的最大热效应 相等。根据计算负荷选择导线及电气设备,在运行中的最高温升不超过导线和电器的温升允许值。它的确定方法 较多,目前施工中常采用的方法是需要系数法,在确定计算负荷计算之前,应首先要确定设备的设备容量。 1.用电设备设备容量(Pe)的确定 建筑供电系统中各用电设备铭牌上都标明有额定功率,但由于各用电设备的额定工作条件不同,有的可直接 相加,但有的在计算中就不能简单的把铭牌上规定的额定功率直接相加,必须首先把额定功率换算到统一规定的 工作制下的功率后才能相加。换算到统一规定的工作制下的额定功率称为“设备容量”,用 Pe 表示。用电设备按 工作制可分为三种: (1)长期连续工作制:指在规定环境温度下连续运行,设备任何部分的温度和温升均不超过允许值。这类 设备的“Pe”值就是其铭牌的额定容量(kW)。 (2)短时工作制:指运行时间短而停歇时间长,设备在工作时间内的温升不足以达到稳定温升而在间歇时 间内足以使温升冷却到环境温度。这类用电设备的设备容量就是其铭牌上标明的额定值(kW)。 (3)反复短时工作制:指设备以断续方式反复进行工作工作时间与停歇时间相互交替重复。这些用电设 备的设备容量就是将设备在某一暂载率下的铭牌统一换算到一个标准暂停率下的功率。 ①吊车电动机组规定统一换算到暂载率Jc=25%时的额定功率(kW),其设备容量为: Pe=Jc/Jc25·Pn=2Pn·Jc 式中 Pe———换算到Jc=25%时电动机的设备容量,kW; Jc———铭牌暂载率,以百分值代入公式; Pn———电动机铭牌功率。 ②电焊机组规定统一换算到Jc=100%时的额定功率(kW),其设备容量为: Pc=Jc/Jc100·Pn=Jc·Sn·cosφ 式中 Pe———换算到Jc=100%时电焊设备的设备容量,kW; Jc———铭牌暂载率,以百分值代人公式; Pn———铭牌额定功率(直流焊机),kW; Sn———铭牌额定视在功率(交流焊机),kV.A; cosφ——铭牌额定功率因数。 (4)照明设备的设备容量: 白炽灯、碘钨灯设备容量等于灯泡的额定功率(kW)。 荧光灯的设备容量等于灯炮额定功率的1.2倍。 高压汞灯、金属卤化物灯的设备容量等于灯泡额定功率的1.1倍。 (5)不对称单相负荷的设备容量: 多台单相设备应均匀地分别接在三相上,在计算时若单相设备的总容量小于三相设备总容量的15%时,则 设备容量按最大相不对称负荷的3倍计算。 2.计算负荷的确定 计算负荷的确定方法较多,目前我国常采用的方法有需要系数法和二项式法。需要系数法一般适用于计算用 电设备组中设备容量相差不大的情况。当用电设备组中存在大容量设备时用需要系数法计算得到的计算负荷偏 低,对这种情况用二项式法计算能较好的符合实际。对于建筑供电系统目前通常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因此 这里主要介绍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就是用电设备组在最大负荷时需要的有功功率与其设备容量的比值。实际上 需要系数与用电设备的工作性质、设备效率和线路损耗等因素有关,它是一个综合系数,难准确计算,实用中常 采用下表确定需要系数K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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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双控档案-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清单台账

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信息台账 序号 场所/环节 / 部位 风险辨识 可能导致的 事 故类型 风险分级/ 风险标识 主要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一、设备设施 1 原料堆场 堆料与取料作业同时进行;取料设备或输送设备安全 防 护装置失效导致作业人员机械伤害。 坍塌、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低风险 同一作业区装载机装卸作业,堆料与取料作业严禁同时进行;未经许可非 作业人员严禁入内;堆取料设备行走路线端部应设置人员行走警示线、警 示灯;带式输送机巡检路线宽度不小于1米、机械裸露的运动部位防护装 置 可靠、设置急停拉线开关。 2 粉煤自燃未及时发现导致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火 灾、财产损失。 火灾、中毒、 窒 息 低风险 加强人员巡查、及时发现粉煤自燃情况;控制粉煤湿度。 3 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 监 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火灾爆炸、 中毒 窒息 较大风险 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4 粉煤库内电气设施、线路不符合防爆规范要求, 电气设施、线路短路、绝缘损坏等导致粉尘火灾 爆炸。 火灾爆炸 较大风险 按规范要求安装使用防爆电器设施、电气线路穿管敷设。 5 运输车辆出入库导致人员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 一般风险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火车进出库鸣笛警示。 6 运煤汽车出入库、装载机作业因灯光失效、驾驶 疏忽、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等导致人员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 一般风险 加强车辆检查维保,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7 粉煤库 未设置消火栓、不能及时扑救火灾。 火灾 一般风险 规范配备消防器材 8 库房 1)原材料包装袋为可燃材料,有发生火灾的危险; 2)照明线路存在电气火灾危险; 3)库房消防栓、灭火器以及消防通道被堵塞; 4)物资出入库、移位、并垛需通过叉车运输,易发生 车 辆伤害事故; (5)物资摆放、码垛形式、堆放高度不规范倒垛伤人; (6)外包装破损变形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7)移货时抓握不牢从手中滑落发生砸仿事故; (8)作业条件不良,易发生人员滑倒等人身害。 火灾、物体打 击、 车辆伤害 一般风险 (1)建立库房安全操作规程; (2)合理布局功能分区,严格物料分类管理; (3)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符合要求; (4)物料堆码在安全通道以外,摆放齐整、稳固; (5)采用叉车搬运作业时应遵守相应安全作规程; (6)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 材。 9 发送水泥区 域 车辆未按指定行驶路线、超速行驶;装车线收尘设施 故 障;车辆噪声;装车平台落物 车辆伤害、粉 尘、 噪声、高处 落物 一般风险 按指定行驶路线、不超速;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清理装车现场达标; 序号 场所/环节 / 部位 风险辨识 可能导致的 事 故类型 风险分级/ 风险标识 主要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10 装载机 1.未定期检验、未经日常检查作业;2.操作人员无证 上 岗;3.搭乘他人作业;4.安全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 5. 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车辆伤害 一般风险 1.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日常检查; 2.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安全装置损坏及时修复; 4.按操作规程操作。 11 原料磨系统 选粉机、辊压机等设备未设置机旁控制装置或开机灯 光 信号装置;电气装置接地不良、安全防护装置失效 导致 作业人员触电,、机械伤害事故。 触电、机械伤害 低风险 设置机旁控制装置或开机灯光信号装置、开机灯光信号装置;加强 电气设备、防护装置日常检查维保工作。 12 球磨机 进入设备内部检修时,未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安 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行作业管理;未切断电 源, 现场无专人监护,其他人启动设备而引起人员伤 害;清 理物料时,违规操作而引发的人员掩埋、伤亡 等事故; 安全防护装置失效导致机械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 中毒窒 息 重大风险 1、磨机等各类需人进入检修的设备,在检修前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挂 上 “禁止启动”的标志,并应设专人在现场监护。 2、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维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人员未经批准进入磨机内部作业,确需有限空间作业时,按《工 贸 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作业管理。 13 1.空压机产生的高温气体引燃易燃易爆物资而导致火 灾 和爆炸。 2.空压机运行中发出高于85分贝工业噪声。 一般风险 空压机周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周边不得进行喷漆等作业。 14 空压机/ 储气 罐 1 .空压机运行中出现超压、超温未及时处理; 2 .空压机或储气罐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失灵、安全 联锁装置失效导致爆炸; 3 .承压元件损坏或有缺陷,自身承压能力降低风险导 致爆炸; 4 .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 火灾、容器爆 炸、噪声 一般风险 1.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岗位安全教育,熟知岗位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管 理 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作业人员在开机前必须对设备安全性进行确认,如有异常及时报修, 并 做好交接班记录; 3.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应与压缩空气 使 用部门联系; 4.应定期检验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等。 15 移动式 空压机 保护装置、安全阀、压力表失灵而导致压力剧增引起 爆 炸,或管道内积碳在高温高压条件下引起爆炸;噪 声导 致作业人员职业病(噪声聋); 容器爆炸噪声 一般风险 1.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校验,空压机压力联锁装置完好可靠; 2.活塞式空压机与储罐间的止回阀、冷却器、油水分离器、排空管应完 好、有效; 3.连接空压机及其储气罐间的管道应定期清扫,清除管道中残留的积碳; 4.佩戴劳保用品。 16 风机电机接地不良漏电、噪声、风机带轮伤人、密封 不 严密、粉尘外漏;现场除尘效果不良 触电、粉尘(矽 肺)机械伤害 一般风险 设备接地牢靠、设漏电保护装置;加强设备日常维保;员工佩戴 耳塞;加装防护装置 17 除尘器 进入设备内部维修清理作业、粉尘或氧含量不足可导 致 作业人员中毒窒息事故。 中毒窒息 重大风险 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作业管理。 18 斗式提升机 提升机料斗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垮落伤人;在检修时误 启 动或料斗下落伤人 高处坠落 低风险 1.提升机运行时禁止入内; 2.检修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上锁挂牌等程序。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0.4 KB 时间:2026-02-15 价格:¥2.00

工业安全管理办法

工业安全管理办法 一 总则 1 为维护本公司之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2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火灾、窃盗、风灾、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3 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4 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 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5 各级主管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6 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7 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8 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二 火灾防护 9 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10 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11 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12 仓库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13 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 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14 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15 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 有监工人员在场。 16 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后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17 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方可离开。 18 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9 发现起火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及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20 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21 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总务部,必要 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22 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23 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24 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24.1 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4.2 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24.3 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24.4 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24.5 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三 窃盗防范 25 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6 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27 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8 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作风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29 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30 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31 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调查。 四 风灾、水灾之防护 32 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保卫及有关单位应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部门经理、 总经理。 33 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33.1 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33.2 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3.3 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33.4 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33.5 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33.6 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33.7 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33.8 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34 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34.1 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34.2 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4.3 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34.4 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35 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五 身体伤害的预防 36 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并派人在场监督。 37 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38 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39 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40 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41 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42 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43 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44 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45 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46 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47 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戴必要的眼罩。 48 叉车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49 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0 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51 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闸,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闸。开总闸前须联络关系者。 52 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53 高压电线作业时应先确认死线方可进行。 六 机械工具的处理 54 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无异状时方可使用。 55 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56 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 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57 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58 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 0 -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50 分) 企业应每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 1 -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目标责 任书,确定量化的安全工作目标,并 予以考核。企业各级 组织应制定度安 全工作计划,以保证 安全工作目标 的有效完成。 1.将企业安全目 标 分 解 到 各 级 组 织 ( 包 括 各 个 管 理 部 门、车间、班组),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 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 业 的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2.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生 产 目标责任书; 3.各 级 组 织 度 安 全 生 产工作计划; 4.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的 考 核 与 奖 惩记录。 询问: 1.主 要 负 责 人 及 各 级 组 织 负 责 人 是 否 了 解 各 自 安 全 生 产 目 未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 目 标 责 任 书,扣 20 分 (B 级要素 否决项)。 1.每缺一 个组 织的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责任书内容 与本组织的安 全生产职责不 符,扣 1 分; 3.企业未 制定 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扣 4 分;各级组织未 制定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 缺一个组织扣 2 分; 4.未定期考核, 扣 4 分;考核与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内容不 符,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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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工程概况: 积水中间膜(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位于苏州新区泰山路、广东街交界处,基地面积 234467.771m2,一建筑面积 7163.5 m2,由苏州建筑设计院设计。 工厂栋,地上局部两层,建筑物总长度 113.48 米,总宽度 34.48 米,办公冻,地上一层,建筑 长度 67.98 米,总宽度 22.98 米。 工厂栋主体为框架结构,上部为钢结构,办公栋主体为全框架结构。 二、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的组织结构) 三、具体措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 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新进企业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工人应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 做好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5、安全检查 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 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 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类施工人员佩戴识别卡进入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 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四不放过”工作。 9、“六牌二图”与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必须张挂“六牌二图”:即(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3) 消防保卫牌;(4)工程概况牌;(5)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6)施工总平面图。 图牌应规格统一,字迹端正,表示明确。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 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二)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措施 1、本工程使用双排钢管脚手架。 2、材质 2.1 脚手架材质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2 不准使用枯脆、破损散边的竹片篱笆。 2.3 不准使用锈蚀铁丝作拉结和绑扎辅料。 3、纵距、横距和步距 3.1 脚手架横向距不得大于 1.0m;满堂脚手架不得大于 1.8m。 3.2 脚手架小横杆里端距离墙面不得大于 10cm(特殊结构例外),外端挑出应大于 20cm。 3.3 阴、阳墙角处立柱距墙的尽端不得大于 40cm。 ) 4、软硬拉结 4.1 各类拉结、支撑点应符合规范要求。 4.2 软拉结应双股并联,不得拉结在窗框、水落管和锈蚀的金 属预埋件上。 4.3 设置预埋硬拉结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标准。 4.4 硬拉结与脚手架里立杆连接点不准采用电焊焊接。 5、搭接 脚手架剪刀撑、斜撑搭接长度不小于 0.4m,且不少于 2 只扣件紧固。 6、竹篱笆、栏杆 6.1 施工操作层必须满铺篱笆,四角绑扎牢固。 6.2 铺设竹笆层时,应设置 40cm 踢脚笆、围护笆或不低于 1m 的小眼安全网。 7、登高设施 7.1 斜道(直上、之字形):走人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 1/3‘运料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 1/4。并应铺 设特殊竹笆(竹黄一律向上)或加设防滑措施。 7.2 斜道应设置不小于 3.4m2 的平台。 7.3 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置剪力撑。 7.4 登高挂梯不得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 7.5 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应设置剪力撑。 7.6 斜道坡度两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 7.7 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应设竹笆防护,不得采用 40cm 踢脚笆或安全网。 8、验收 8.1 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报告。 8.2 各种脚手架应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8.3 扣件的扭力矩应按规范要求测试,抽点验收。 三)“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1 安全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2 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1.3 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1.4 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2.1 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2.2 安全带使用两后,必须按规定抽验一次,对抽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2.3 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2.4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2.5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3.1 从二层楼面起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兜网一道,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 网。 3.2 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4、预留洞口 4.1 边长或直径在 20~25cm 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4.2 60~150cm 的洞口,可用混凝土板内钢筋贯空洞径,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 20cm 的,要另外加 密。 4.3 150cm 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按栏高 1m 设两道水平杆。 4.4 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架设脚手板、满铺竹笆, 固定防护。 5、楼梯口 5.1 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装临时护栏。 5.2 梯段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或毛竹)。 5.3 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 四)施工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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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4784-93 作者:国家技术监督局 文章来源:国家技术监督局 点击数:285 更新时间:2005-9- 26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12—27 批准 1994—08—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式输送机(以下简称输送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 方面最基本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各种块状、粒状等松散物料以及成件物品的输送机。 对于输送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有放射性等物料的输送机除遵守本标准外还 应遵守相应的专用安全标准。 2 引用标准 GB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10595 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 GBJ 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一般规定 3.1 输送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强度。 3.2 电气装置的设计与安装必须符合 GB 4064 和 GBJ 232 的规定。 3.3 未经设计或制造单位同意,用户不应进行影响输送机原设计、制造、安装安全 要求的变动。 3.4 输送机必须按物料特性与输送量要求选用,不得超载使用,必须防止堵塞和溢 料,保持输送畅通。 a. 输送带应有适合特定的载荷和输送物料特性的足够宽度; b. 输送机倾角必须设计成能防止物料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打滑或滚落; c. 输送机应设置保证均匀给料的控制装置; d. 料斗或溜槽壁的坡度、卸料口的位置和尺寸必须能确保物料靠本身重力自 动地流出; e. 受料点应设在水平段,并设置导料板。受料点必须设在倾斜段时,需设辅 助装料设施; f. 垂直拉紧装置区段应装设落料挡板; g. 受料点宜采取降低冲击力的措施。 3.5 输送粘性物料时,滚筒表面、回程段带面应设置相适应的清扫装置。倾斜段输 送带尾部滚筒前宜设置挡料刮板。消除一切可能引起输送带跑偏的隐患。 3.6 倾斜的输送机应装设防止超速或逆转的安全装置。此装置在动力被切断或出现 故障时起保护作用。 3.7 输送机上的移动部件无论是手动或自行式的都应装设停车后的限位装置。 3.8 严禁人员从无专门通道的输送机上跨越或从下面通过。 3.9 输送机跨越工作台或通道上方时,应装设防止物料掉落的防护装置。 3.10 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3.11 输送机易挤夹部位经常有人接近时应加强防护措施。 3.11.1 输送机头部。尾部改向部位和拉紧装置的折转部位以及相邻两托辊折转处 超过 3°时(指切线角,不考虑由带槽而引起角度增加部分)都认为是危险的易挤夹部位 (图 1~图 3)。 3.11.2 输送机易挤夹部位处于图 4 所示位置与表 1 规定的尺寸时为易发生危险部 位。 表 1 人员腋下高度 b 1800 1600 1400 1200 1000 危险区高度 a 至危险区的水平距离 c 1600 400 850 1400 100 750 1250 1200 - 400 1000 - 200 850 950 1350 800 - - 500 850 1250 600 - - - 450 400 - - - 100 1150 3.11.3 输送机挤夹部位的防护范例见附录 A(参考件)。 4 部件 4.1 输送带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严禁以低强度输送带代替高强度输送带。 4.2 拉紧装置 4.2.1 拉紧装置应装设极限位置限止器。自动拉紧装置起升到极限位置时,必须 保证自动切断起升电源,并给出禁止起升信号。当下降到极限位置时,保证自动切断 下降电源,并给出禁止下降信号。 4.2.2 重锤拉紧装置在人员通常接近的地方应加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能防止人 员进入重锤下面的空间,如无这类防护装置,重锤下应装设支承装置并使其离地面或 其他作业面的净空距离不小于 2.5m。 4.3 制动装置 4.3.1 制动装置必须处于能随时起制动作用的状态。其制动摩擦面不得有妨碍制 动性能的缺陷或粘上油污。 4.3.2 正常的和紧急使用的制动装置应有醒目的标志,并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4.3.3 卸料车制动装置应灵敏可靠。其限位夹紧装置应能独立承受工作状态下的 最大风力而不致被风吹动。轨道端部止挡的设置应确保卸料车不脱轨、不翻倒。 4.4 料斗、溜槽与护罩 4.4.1 给料或转运料斗以及溜槽开口位置经常有人员接近时应设防护装置。 4.4.2 大型料斗或溜槽应装检查门,其位置应便于接近。设备运转时检查门不应 开启,在确有保护的前提下,由专职人员开启检查门。如采用手动的检查门其开启力 不得大于 300N。 4.4.3 输送粘性物料时应设置机械疏通料斗装置或振捣器械,在无防护措施条件 下严禁人工捅击疏通。 4.4.4 大型料斗在其显著位置应设禁入牌。需进入料斗中维护时应采用专门安全 措施。 4.4.5 护罩和漏斗延伸部分的下边缘位于地面以上距离大于 300mm 时,其边缘应 采取向内弯成角度或卷边等措施。 4.4.6 输送机防雨罩应密封严密,宜采用阻燃型材料制成。用手动工具应能自由 拆卸或锁紧。其观察窗应设在能方便观察到物料运行情况的位置。 5 整机 5.1 严禁用非载人输送机运送人员。 5.2 载人输送机 5.2.1 载人输送机必须装设安全保护设施。 a. 上、下输送机的地点应设置有扶手的平台和照明设施; b. 防止躺卧人员超越限制器; c. 人员上、下输送机的起动和停止信号; d. 联络用声、光指示装置; e. 输送机侧面应设置紧急使用拉线开关。 5.2.2 载人输送机带宽不得小于 0.8m,带速不得大于 1.6m/s,上运倾角不得大 于 16°。下运倾角不得大于 6°。 5.3 输送干燥粉状物料时除设密封罩盖密闭输送外,宜设置吸尘或除尘装置。 5.4 严禁输送块度大于或等于 0.5 倍带宽的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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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题库

新安法培训考试卷(一) (共 100 题,共 100 分,附答案) 一、填空题(20 题,每题 1 分) 1) 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 由(******)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2)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3) 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4) 第一百一十一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 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 法有关规定追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5)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6) 第一百零四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 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7)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 施的监督管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8)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9) 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0) 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1)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2) 第六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 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 当为其保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3)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占用、锁 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4) 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5)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6)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 (******),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7)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 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 度,改善(******),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8) 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工作(******),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9)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 位停产停业整顿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20) 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 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 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 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 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七)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八)餐饮 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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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试题-第四期考核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检测人员复习题 .(题目+答案)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复习题 一、填空(每空 0.5 分,共 25 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工作环境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 从业 人员 的职业健康。 2、 生产经营单位 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 粉尘 、放射 性 、 有毒化学物质 、物理 等有害因素而对 身体健康 所造成的各种损 害。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 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 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5、厂区总平面布置: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 扩散条件好 的地段。 6、高温、热加工、有特殊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避免 西晒 。 7、当机械通风系统采用部分循环空气时,送入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汽及 粉尘的含量,不不应超过规定接触限值的 3% 。 8、夏季自然通风的进气窗其下端距地面不应高于 1.2m ,以便空气直接吹向 工作地点。冬季自然通风用的进气窗其下端一般不低于 4m 。如低于 4m 时,应 采取防止冷风吹向工作地点的有效措施。 9 、 当 工 作 地 点 气 温 ≥ 3 5 ℃ 时 , 应 采 取 局 部 降 温 和 综合 防暑 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10、浴室、盥洗室厕所的设计,一般按劳动者 最多的班组人数 人数设计,存衣室 设计计算人数应按 车间劳动者实际人数 计算。 11、生产或使用剧毒或高毒物质的高风险工业企业应设置 紧急救援站 或 有毒气体防护站 。 12、在《工作场所化学物质容许浓度》备注栏中,标有“皮”及“G1”字样,“皮” 指 因皮肤、黏膜和眼睛直接接触蒸气、液体和固体,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引起全身效 应“G1”指 确认人类致癌物 。 13、高温危害评价中接触时间率是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 累计时间 和 8h 的比率。 14、手传振动的测量,按照 生物力学 坐标系,分别测量三个轴向振动的 频率 计权加速度值 ,取 三个轴向的最大值 作为被测工具或工件的手传振动值。 15、煤矿井下的主要支护方式有 锚杆(锚锁)同喷支护、 支架支护 、砌碹支护、工 字钢支护和坑木支护。 16、定点采样采样点的选择应选择 有代表性的 工作地点,其中应包括有 害物质 浓度最高 、劳动者 接触时间最长 的工作地点。 17、噪声的测量: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同一声级 区内 声级差<3dB(A) 。每个区域内,选择 2-3 个测点,取平均值。 1 8 、 一 个 有 代 表 性 的 工 作 场 所 内 有 多 台 同 类 生 产 设 备 时 , 1-3 台设置 1 个采样点, 4-10 台设置 2 个采样点; 10 以上,至少设置 3 个采样点。 19、高温的测量:常从事高温作业,在夏季最热季节 测量,不定期 从事高温作业,在 工期内最热月 测量;从事室外作业,在最热月晴天有太阳辐射时 测量。 二、判断题(每题 0.5 分,共 15 分) 1、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 √ ) 2、从事易燃易爆作业的人员应穿含金属纤维的棉布工作服,以防静电危害。(√ ) 3、减少环境中尘毒的根本办法是戴防毒面具。(×) 4、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 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由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共同承担。 ( × )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 √ ) 6、工业企业选址应避开自然疫源地,对因建设工程需要不能避开的,不需采取相应的 措施。 ( × ) 7、在同一工业区内布置不同卫生特征的工业企业时,宜避免不同有害因素产生交叉污 染就可以。 ( × ) 8、 《 职 业 病 目 录 》 中 , 尘 肺 指 包 含 矽 肺 及 金 属 尘 肺 在 内 的 13 种 尘 肺 。 ( √ ) 9、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不 得 安 排 有 职 业 禁 忌 的 劳 动 者 从 事 有 毒 物 品 作 业 。 ( √ ) 10、GBZ2.2-2007 中所规定的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的标准适用于包括煤矿在内的所有 井下采掘作业。 ( × ) 11、有可能泄漏液态剧毒物质的高风险作业场所,应专设泄险渠等应急设施。 ( √ ) 12、煤矿采煤司机及助手作业时粉尘采样点应布置在距工人操作处 1.5m 下风侧。 ( √ ) 13、 特 殊 高 温 作 业 , 热 辐 射 强 度 应 小 于 700W/m2, 室 内 气 温 不 应 超 过 26℃ 。 ( × ) 14、 噪 声 与 振 动 较 大 的 生 产 设 备 应 安 装 在 单 层 厂 房 或 多 层 厂 房 的 底 层 。 ( √ ) 15、遇湿易燃物品可以露天储存。(×) 1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在评价阶段应完成的工作是:工程分析、职业卫 生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与评价。 ( √ ) 17、指令性标识的背景色为蓝色,标示图及外圈均为白色,安全色至少要覆盖总面积的 50%。 18、 噪 声 检 测 声 级 计 的 要 求 为 : 2 型 及 以 上 , 具 有 A 计 权 及 S 档 。 ( √ ) 19、 紫 外 线 的 测 量 应 测 量 操 作 人 员 面 、 眼 、 肢 体 及 其 它 暴 露 部 位 。 ( √ ) 20、煤矿井下凿岩工采样位置设在距工作面 3-7m 的回风侧。( × ) 21、 国 家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粉 尘 分 散 度 的 测 定 方 法 包 括 滤 膜 溶 解 法 和 沉 降 法 。 ( √ ) 22、焦磷酸重量法测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时,焦磷酸溶解硅酸盐时的温度不得超 过 200℃。 ( × ) 2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评价方法包括:风险评估法、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 三种。 ( × ) 24、《告知卡》是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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