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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XX企业安环部2020年工作总结(8页)

安环部 2020 年年终工作总结 一、 战略目标协议完成情况: 指标/项 目类型 目标应是具体的 完成情况 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 100% 1 月份已完成 危险化学品管理:无危化品泄漏 未发生 安全管理:1.损失超过 20 万或出现人员重伤的安 全事故 0 起; 2.不得出现火灾事故; 3.轻伤事故不超过 2‰比例(按全厂总人数进行 计算),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算; 4.相关方死亡事故 0 起; 1、2019 年 9 月 14 日,口服液 1 号车 间灌装岗位员工 XXX 在对随机产生的不合 格品,进行了私自处理瓶体碎片,接触手 指后割伤皮肤表面,造成手指割伤。 2、2019 年 10 月 14 日化验员 XXX 运送 生物危害垃圾途中从质管部取样小车上摔 下导致受伤。 3、2019 年 11 月 08 日,提取醇沉岗位 员工 XXX,因着急下班,清理醇沉罐底部积 水,忘记佩戴安全帽抬头撞到醇沉罐下盖 底部,导致头部撞破。 4、2019 年 11 月 28 日口服液灭菌岗位 董程在设备未停机情况下处理异常时,导 致脚指受伤 安全、环保 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按要求完成 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确保岗位危险辨识全面、合 规 已按要求完成 安保管理 已按要求完成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已按要求完成 重大安全隐患及较大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 100% 到期整改率 100% 安全目标 依据《XXX 集团子公司消防管理检查评分表》实 施消防管理,确保消防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已按要求完成 SHE 制度与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已按要求完成 创建安全标准化二级 未开展(列入 2020 年计划)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安全培训合格 证书)上岗率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以上 包含相关方 3 月 13 日-3 月 14 日组织 17 人参加了安全 管理人员培训(15 人初训,1 人复训,1 人 换证),17 人均已培训合格,通过考试 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新员工、在岗员工培训不 得少于 24 课时 已按照要求完成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 1、职业病 0 起,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妥善处置 率 100%,无急性中毒事故发生;2、职业危害合 同告知率、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率、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率均为 100%; 3.无粉尘、毒物超标的作业场所,岗位噪声强度 达标率≥95%; 4.职业病体检(岗前、岗中、离岗)完成率 100%。5、 职业健康档案完整,基本符合法规要求。 5 月份共参加体检 544 人,未发现职业病;6 月份完成职业健康作业现场检测均达标 危废合规处置率 100% 共 44.92t 外排废水达标率、外排废气达标率、厂区噪声达 标率均为 100%(SHE 部负责每半年对废水、废气 全指标的监测及日常监管,环维车间负责废水及 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保养,及常规指 标的日常检测并做好记录,并确保合规排放) 已按要求完成 环保管理 2019 年 11 月 25 日前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换 发前的准备工作,并完成模拟申报。 已于 11.4 日取得电子档 项目管理 指标 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程》要求 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已按计划完成 前处理除尘机组及作业现场改造 已完成 当前需要 解决的问 题 提取 1 号卸渣区、出渣区及车间放空废气治理 已完成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08-26 价格:¥2.00

76.XX企业安环部2020年工作总结(8页)

安环部 2020 年年终工作总结 一、 战略目标协议完成情况: 指标/项 目类型 目标应是具体的 完成情况 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 100% 1 月份已完成 危险化学品管理:无危化品泄漏 未发生 安全管理:1.损失超过 20 万或出现人员重伤的安 全事故 0 起; 2.不得出现火灾事故; 3.轻伤事故不超过 2‰比例(按全厂总人数进行 计算),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算; 4.相关方死亡事故 0 起; 1、2019 年 9 月 14 日,口服液 1 号车 间灌装岗位员工 XXX 在对随机产生的不合 格品,进行了私自处理瓶体碎片,接触手 指后割伤皮肤表面,造成手指割伤。 2、2019 年 10 月 14 日化验员 XXX 运送 生物危害垃圾途中从质管部取样小车上摔 下导致受伤。 3、2019 年 11 月 08 日,提取醇沉岗位 员工 XXX,因着急下班,清理醇沉罐底部积 水,忘记佩戴安全帽抬头撞到醇沉罐下盖 底部,导致头部撞破。 4、2019 年 11 月 28 日口服液灭菌岗位 董程在设备未停机情况下处理异常时,导 致脚指受伤 安全、环保 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按要求完成 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确保岗位危险辨识全面、合 规 已按要求完成 安保管理 已按要求完成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已按要求完成 重大安全隐患及较大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 100% 到期整改率 100% 安全目标 依据《XXX 集团子公司消防管理检查评分表》实 施消防管理,确保消防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已按要求完成 SHE 制度与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已按要求完成 创建安全标准化二级 未开展(列入 2020 年计划)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安全培训合格 证书)上岗率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以上 包含相关方 3 月 13 日-3 月 14 日组织 17 人参加了安全 管理人员培训(15 人初训,1 人复训,1 人 换证),17 人均已培训合格,通过考试 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新员工、在岗员工培训不 得少于 24 课时 已按照要求完成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 1、职业病 0 起,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妥善处置 率 100%,无急性中毒事故发生;2、职业危害合 同告知率、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率、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率均为 100%; 3.无粉尘、毒物超标的作业场所,岗位噪声强度 达标率≥95%; 4.职业病体检(岗前、岗中、离岗)完成率 100%。5、 职业健康档案完整,基本符合法规要求。 5 月份共参加体检 544 人,未发现职业病;6 月份完成职业健康作业现场检测均达标 危废合规处置率 100% 共 44.92t 外排废水达标率、外排废气达标率、厂区噪声达 标率均为 100%(SHE 部负责每半年对废水、废气 全指标的监测及日常监管,环维车间负责废水及 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保养,及常规指 标的日常检测并做好记录,并确保合规排放) 已按要求完成 环保管理 2019 年 11 月 25 日前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换 发前的准备工作,并完成模拟申报。 已于 11.4 日取得电子档 项目管理 指标 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程》要求 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已按计划完成 前处理除尘机组及作业现场改造 已完成 当前需要 解决的问 题 提取 1 号卸渣区、出渣区及车间放空废气治理 已完成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8 煤矿矿井通风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其他基础 管理 危险化学 品管理 日常管理 成立危化品管理领导小组和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储存、运输、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专人收发,“账、物、卡”对口一致。 《民用爆破物品 管理条例》 《爆破安全规程 》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一 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的浓度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 《煤矿安全规程 》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 》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 度分别不得超过26℃和30℃,当分别超过30℃和34℃时,必须停止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 》 栅栏密闭 设置 密闭墙 1、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2、密闭墙按规定构建。3 、废弃的盲巷及要时封闭,防止人员误入。4、密闭墙外设置好栅栏,悬挂禁 止入内警标牌。5、密闭墙前无积水、淤泥、杂物,无瓦斯积聚,按期进行检 查。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作业 场所 爆破 参照火工品管理中“井下爆破”部分中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井下气候 场所环境 矿井环境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消防安全 消防设备 器材配备 设备器材 配备 1、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 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3、地面的 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4、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 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 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 。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储存 1、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2、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 硐室式或壁槽式;3、爆炸材料库的布置、最大贮存量、炸药和电雷管的贮 存,照明设备符合规定;4、建立爆炸材料各项管理制度;5、电雷管发放前做 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短路;6、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运输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信号联系,专罐专用等规定;2、井下用机 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专车、专人押送等规定;3、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 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 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4、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 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5、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 作地点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 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煤矿安全规程 》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井下爆破 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2、爆破作业 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3、使用煤矿许用炸药 和煤矿许用电雷管。4、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5、使用煤 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6、应采用毫秒爆破。7、爆破工必 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必须把爆 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炮眼封泥应符合规定。9、做好警戒 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10、爆破工必须 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11、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 工随身携带。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8.消防管理制度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 1.目的 规定各项消防管理要求,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过程。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3.2 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 消防设施 4.1.1 公司内设置与生产、贮存、运输相适应的消防设施。 公司内除设置全厂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生产装置、建筑物、仓库、装卸站 台和罐区等场所设置小型灭火机和其它简易灭火器。 4.1.2 公司内应设消火栓,并配备消防水带及水栓。 4.1.3 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 4.1.4 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 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 4.1.5 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 4.1.6 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否则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员工“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处理,并照价赔偿。 4.2 灭火器管理制度 4.2.1 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 a)安全环保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 火器须到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灌装。 b)安全环保部对全公司所使用的灭火器统计,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做 好记录,并对每一只在用灭火器进行挂牌标识。 4.2.2 灭火器的储存 a)各使用部门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 于取用。 b)公司备用的灭火器储存于消防室中,须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进行检查 灭火器压力表,若指针在红线区,应作重新灌装或报废处理。 4.2.3 灭火器的使用 a)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应按《安全生产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操 作,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非必要情况,优先选用干粉灭火器,以 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b)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 指针在蓝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保卫科作灌装或报废处理。 4.2.4 灭火器的报废 a) 保卫科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要作报废处理。 b)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 4.2.5 员工培训 a)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培训,使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 法及使用后处理方案。 b)各部门利用班前会、例会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境保护意识。 4.3 检查巡逻制度 4.3.1 每月保卫科协同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对制度、工艺、设备、环境条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筑防火、危险品存放与管理, 静电接地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逐级解决。 4.3.2 保卫科每天下车间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3.3 各岗位交接班时即交生产,又交防火安全,接班后要检查安全、设备、电器 开关和消防器材,有问题迅速处理。 4.4 宣传教育制度 4.4.1 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防火知识技能应包括在全面教育和培训之中, 防火知识考核成绩,应作为转正、定级依据。 4.4.2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活动,义务消防队机动队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协同安 全环保部对全公司职工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消防技术培训。 4.4.3 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4.5 火警、火灾事故管理制度 4.5.1 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 119)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工伤保险条例   (2003 年 4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5 号公布 根据 2010 年 12 月 20 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 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 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 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 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 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 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 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 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 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 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 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 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 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 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 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9 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 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 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 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 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 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 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 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 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 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 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一)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 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 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 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 检查: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 不适症状的; (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5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1 目的 整合资源、提升救援能力,使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骤,快速、高效、安全地 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确保把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目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是现代社会生活中 最常见、最频繁的事故,为能在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 和危害程度,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2 组织机构 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组建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巨勇任办公室主任。各经理部另设现场控 制小组、救援小组、调查小组、善后小组。 3 应急职责 1 组长职责 1)决定发生过程、指挥、协调应急行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的保证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指示设施设备的部分停工; 3)在施工现场内实行交通制度,决定应急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宣布紧急状态的结束,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负责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2 应急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 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 救援小组 1)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应在 12 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 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2)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行动,及时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引导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3)调集抢险器材、设备、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保障系统各组织人员必须防护, 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应。 4)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与救援无关人员撤离到指 定的安全地带。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信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4 现场控制小组职责 1)主要是保护事故现场,在抢救伤员须移动现场时必须设立标记,并迅速报告事故处 理机关,确保伤员得到有效救治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小组提供技术方案,指导抢险组实施应急预案和 措施,绘制事故现场平面,标明重点部位。向外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救援信息。 3)设置事故现场的警戒线,维持治安秩序;引导抢救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持救援通 道的通畅;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围观。 4)在外部救援未到达前,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 及时协助外部机构转移重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使受伤者优先得到 救援。 5 事故调查组 主要负责搜集事故物证、痕迹,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责任者,协助当地政 府、安监、公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6 善后处理组 1)负责伤员的救治,获取伤员的伤害程度、诊断报告、死亡证明以及伤亡人员家属接 待和死亡人员的丧葬工作等各项事宜。 2)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 负责保险索赔事宜处理。 4 应急事故或情况的识别 雷、雨、雪天或根据地理条件,初期采取措施。消灭隐患,控制事态的发展。另一方面 组织抢救,防止事态的扩散。事故后期已无法控制,则要不惜一切抢救疏散人员,确保人员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33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33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 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5、起 重 机 械 保 养 合 同

起 重 机 械 保 养 合 同 甲方: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由于项目 中所安装的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的需要,甲方特委 托乙方对其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型号、数量见下表)。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 下协议条款。 一、保养起重机械数量、价款: 序号 规格型号 初始登记号 出厂编号 每月保养费 (元) 备注 1 2 3 4 5 6 每月合计 人民币: (¥: 元)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本工程竣工验收塔式起重机拆卸止; 三、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按约定日期派出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每月一次保养(检查、清洁、 调整、润滑、维护)。做好每台起重机械保养记录,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保养项 目表的规定执行。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整改建议,起重机 械的具体维修工作和维修工程费用由双方另立合同。 2、如果必要更换起重机械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 由乙方优先供应。 3、 甲 方 应 派 出 代 表 配 合 乙 方 保 养 人 员 工 作 时 的 协 调 , 甲 方 委 派 (电 话: )负责协调工作,乙方委派 马远国 (电话: )负责 保养工作。 a) 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以现金方式按时支付给乙方。 b)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应定期对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甲方起重机正常、 安全运行,并确保甲方的起重机械通过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检查、审核(如:年审等)。 2、在保养期间内,应按规定进行保养,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保养人员的“起 重机械运行记录”上签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 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起重机故障,乙方应负责免 费修复。 3、乙方在检查起重机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换零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项目、 更换配件及其费用,其工作应委托乙方处理,如甲方自行处理,影响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或 造成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因使用方法不良造成起重机损坏,需进行维修等,其费用 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甲方不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包括乙方的人员)进行保养。 2、甲方应教育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避免由于操作不当而导致设备损坏。 3、甲方应教育设备操作人员做好日常清洁、保养工作,以维持设备的正常寿命。 4、在设备出现故障后,要立即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指定的维修联系人。 5、甲方应为乙方的保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6、所有合理报价工程,乙方有义务以书面方式将详细情况陈诉阐明,甲方有责任迅速决断上 述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起重机损坏及任何性质的索赔,乙方概不负责。 7、甲方应按合约规定按时支付乙方保养费。如甲方不依期支付,乙方有权无须事先知会甲方 暂停保养服务,直至该项费用缴清为止;如甲方欠交保养费超过一个季度,则乙方将有权 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约,乙方对起重机由于欠保养而引起之一切任何性质之损坏与损失, 不负任何责任。 8、当各齿轮箱及各传动机构需要更换油时,甲方必须提供用油给乙方进行更换。 9、甲方的起重设备如无维修作业平台,应提供必需的登高作业设施供乙方使用。 六、免除责任的事项: 1、任何有外力损坏,人为造成,由不可抗拒力(如战争、水灾、水浸、地震、水浸引起的氧 化腐蚀等)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乙方责任。 2、因甲方违规使用,疏忽或人为损坏及一切非乙方因素导致起重机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和 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5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要点GDAQ4102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GDAQ4102 一、审查、审核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包括五项基本内容,审查、审核制度;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 度;工地例会制度和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各项内容的编制要点分别为: (六)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 (七)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是否 符合要求。 二、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编制要点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四)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 (四)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 作业; (一)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 患,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位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 (九)对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复查后将整改情况向 检查单位反馈。 三、督促整改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 (五)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六)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八)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三)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四、工地例会制度编制要点 (一)日常的工地例会中,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必要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应检查整事故隐患消除后改结果,签署 复查或复工意见。 (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 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三)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四)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监理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五、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编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员负责收集,总监指定专人保管; (二)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塔机保养方案

- 1 - 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方案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 106 国道以东 根据施工需要,现安装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QTZ80(6013)型塔式起重 机壹台,产权编号:粤 A-T01714[0203J500],在安装验收合格后的使用过程中需要维修保养,现 特作以下维修保养方案。 二、设备的维护保养 通过擦拭、清扫、润滑、调整等一般方法对设备进行护理,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 状况,称为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维护保养的要求主要有四项: (1) 清洁 设备内外整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气,设 备周围的切屑、杂物、脏物要清扫干净; (2) 整齐 工具、附件、工件(产品) 要放置整齐,管道、线路要有条理; (3) 润滑良好 按时加油或换油,不断油,无干摩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 油杯、油毡清洁; (4) 安全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设备的维护保养内容一般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和精度检查,设备润滑和冷却 系统维护也是设备维护保养的一个重要内容。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维护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对设备的定期维护 保养工作要制定工作定额和物资消耗定额,并按定额进行考核,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应纳入车 间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设备定期检查是一种有计划的预防性检查,检查的手段除人的感官以 - 2 - 外,还要有一定的检查工具和仪器,按定期检查卡执行,定期检查有人又称为定期点检。对机械 设备还应进行精度检查,以确定设备实际精度的优劣程度。 设备维护应按维护规程进行。设备维护规程是对设备日常维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坚持执行 设备维护规程,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 设备要达到整齐、清洁、坚固、润滑、防腐、安全等的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使用的工器具 及材料、达到的标准及注意事项; (2) 日常检查维护及定期检查的部位、方法和标准; (3) 检查和评定操作工人维护设备程度的内容和方法等。 三、塔吊的保养及维修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范围及内容 1、检查基础排水设施及基础螺栓松紧情况; 2、检查标准节及附着件处连接是否紧固; 3、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回转限制器、小车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装置情况; 4、钢丝绳麻损等情况; 5、吊钩防脱落装置情况; 6、吊臂连接点情况; 7、制动器与传动机构情况 8、《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其它需要定期检查维扩保养的部位等; (二)塔吊保养 1)、每位塔吊机械操作工,对自己所操作的机械性能,要了如指掌,这样操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不耽误工程施工。 2)、每天上下班之前都必须对塔吊进行自行检查一遍,上下班换班人员形成交接检制度,并做 好每天机械正常运转记录。 3)、每周一次的对塔吊齿轮进行加润滑油,对塔吊的钢丝绳进行检查,对绕钢丝绳的卷扬机加 润滑油。 4)、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对各台塔吊进行一次各部件保养,并认真做好保养前及保 养后机械性能状态。 (三)塔吊的维修 1)、每位塔吊机械操作工,不仅具备开塔吊技术,而且具备对塔吊正常的维修技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4.1安全教育记录

公司(第一级)安全教育记录 GDAQ2050201 工 程 名 称 : 广 州 花 都 雅 展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住 宅 楼 ( 自 编 号 29-42 座 ) 及 地 下 室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教育等级 学时 教育内容 授课地点 授课人 第一级 15 新工人教育 民工学校 陈稳德 教育内容: 全体职工、同志们: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其社会上的车辆、行人 等一系列的安全,公司经理要求我们全体参战人员,做到以下二十条内容: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自觉遵 守本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段、施工点的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 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必须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由工地负责直接领导,每个工地都有指定专职全员专管安全 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全员。 4、所有在建的工程各分部分项在施工前都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教育。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 各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 5、台风、讯期、寒冬、高温季节来临前,应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 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6、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 不烧”规定,严格使用电炉和私自进行自行烧煮。 7、各施工段现场应做到“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职工必须在自己范围内, 做好文明施工。场容场貌保持整洁,材料定点按规定对方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和排水畅通,危险处有醒 目的标志。 8、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决不允许流于一种形式走过场。 9、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严禁使用。 10、在建工程的通道口、高空作业四周边、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及沿马路和居民密集区等危险处, 应按规定设防护和示警,垂直作业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全封闭防护(如交通道口)。 11、起重机械及各类中小型机械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经动力设备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 中应健全保养制度,安全防护装置(三保险、五限位)应齐全有效。 12、吊具、索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即使更换。 1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电气设计要求安装,经动力设备部门 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接,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乱拖乱拉。 14、各种受压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保持安全、灵敏、可靠、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在考试和考试 合格后,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操作。 15、机械操作和行车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应熟悉环境,操作中应 遵守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起重机起吊“十不吊”规定, 严禁酒后操作,严禁拆除安全装置和示警装置,严禁在机械 运行中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不准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16、发生工伤事故、交通、火灾、管线和重大机械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按照“三不放过” 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17、本公司安全保卫科对现场施工段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危及职工生命等不利安全状态时, 安全部门有权责令整改,并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责任进行论处。 18、通过学习,望全体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安全生产这一关。 19、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受教育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部(第二级)安全教育记录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年)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版) (2009 年 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 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 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 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 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 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 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 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 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 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 作提供保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1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含续表)GDAQ2030114

序 号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 GDAQ2030114 架 体 稳 定 缆 风 绳 JGJ 59—99 表3.0.9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9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扣7~9分 1 保 证 项 目 架体制作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9分 2 限位保险 装置 9 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9分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扣9分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 扣3分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9分 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每少一组扣9分 9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9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88 与建 筑结 构连 接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连墙杆连接不牢的,扣5分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扣9分 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3 钢丝绳锈蚀、缺油的,扣2~4分 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2分 钢丝绳拖地的,扣2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扣2~4分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扣2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5 楼层卸料 平台防护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2~4分 8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扣8分 6 吊篮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88 7 安装验收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9分 9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扣4分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扣8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小计 60 序 号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续表) GDAQ2030114-1 无联络信号的,扣7分 JGJ 59—99 表3.0.9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扣2分 8 一 般 项 目 架体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扣5分 9 传动系统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2分 10 联络信号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扣5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扣2分 10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5分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扣3分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扣4分 摇臂扒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扣8分 7 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扣2~4分 9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扣2分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扣2分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扣3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7分 7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11 卷扬机 操作棚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7分 7 小计 40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12 避雷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11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1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年)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年) (2006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公布,2013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 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 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 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 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 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 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 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含续表)GDAQ2030103

序 号 10 3 7 现场围挡 封闭管理 施工场地 10 2 8 10 3 7 现场防火 10 0 10 现场住宿 10 0 10 材料堆放 保 证 项 目 1 2 3 4 5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扣5分 小计 60 8 52 6 10 0 10 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扣3分 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扣2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扣3分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分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5分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3分 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4分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扣6分 宿舍无保暧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的,扣5分 工地有积水的,扣2分 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2分 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的,扣4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分 堆放不整齐的,扣3分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工作卡的,扣3分 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3分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 道路不畅通的,扣5分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的,扣4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的,扣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围挡的,扣10分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的,扣5~7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扣3~5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3分 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扣3分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GDAQ2030103 JGJ 59—99 表3.0.3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序 号 8 4 4 治安综合 治 理 施工现场 标 牌 生活设施 8 0 8 8 0 8 8 0 8 社区服务 8 0 8 保健急救 7 8 9 10 11 一 般 项 目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40 0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8 92 无防粉尘、防噪声措施的,扣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的,扣8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扣5分 小计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扣3~5分 无保健医药箱的,扣5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8分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的,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扣4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分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扣4分 无厕所,随地大小便的,扣8分 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扣8分 无卫生责任制的,扣5分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扣10分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扣3~5分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扣3分 无安全标语的,扣5分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续表) GDAQ2030103-1 JGJ 59—99 表3.0.3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2-08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公众闹事事件应急预案

公众闹事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1 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理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遭遇的公众闹事事件,尽可能的为施工 作业人员提供救援和帮助,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正常施工秩序。 实现“五个工程”(质量精品、科技创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六位 一体”(安全、质量、环保、工期、效益、技术创新一体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应对公众闹 事事件的能力和执行力。 1.2 依据 依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规定,编制 本公众闹事事件应急预案。 2 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总预案中相同。 各经理部成立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经理部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书记、 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协调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求援办公室设在办公 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应急职责 1 领导小组组长 1)全面负责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公众闹事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 6)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 领导小组副组长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日常潜在闹事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 报及事故处置工作。10 分钟内赶赴现场,稳定群众情绪,研究处理意见,疏散群众,妥善 处理。 3 保安或公安人员 1)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人员安全,维护现场秩序,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接到突发性事件信息后,在 5 分钟内赶赴现场,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和一切过激言行, 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打架闹事伤人、挠乱正常施工等行为,并查缴各类破坏、伤人工具,追 查幕后组织人员。 3)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提出解决 问题的措施,并做到及时妥善处理。 4 综合科 1)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2)必要时代表本单位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3)对突发事件引发的人员伤亡,医疗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组织医护人员 进行医疗救助。 4)平时提前做好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准备工作。 5)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6)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有重点的摸排调查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 口前移,发现有可能发生群体性的闹事活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查清事发原因、动机 和幕后参与组织人员,并做好疏导、劝阻、教育工作。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 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 5 财务科 1)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 低资源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2)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质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6 治安联防队伍 1)为不脱产的专业队伍,是处理公众闹事事件的中坚力量。 2)针对危险事件,配备日常装备器材。 3)当突发事件发生后,能保证在 5 分钟内赶赴现场,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和一切过激言 行,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打架闹事伤人、挠乱正常施工等行为。 4)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派出所所长请示汇报,并根 据事态发展情况,努力稳定现场人员情绪,严防打架伤人、破坏财物活动等,尽快引导疏散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2007 年 3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7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 00 七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 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 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 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 般分为以下等级:【2018 单选-2 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 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 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1 KB 时间:2026-02-20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验收表(含续表)GDAQ209020107

m 材质型号 序号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验收表 GDAQ209020107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测单位 检测报告编号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验收部位 搭设高度 一 资料 部分 专业承包单位应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搭设专业资质,架子工 持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资 格证书 附着升降脚手架经建设部组织签定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验证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搭设高度150m及以上须有 专家论证报告,审批手续完备 有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合格证、材质证明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二 架体 几何 尺寸 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层高,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 体中心线处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 架体悬臂高度不应大于6m和2/5架体高度 整体架架体悬挑长度不应大于3m和1/2水平支承跨度,单片 架 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防坠装置有专门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并附试验报告 架体 结构 受力主框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架体水平梁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桁架式结构,当不能连续 设 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 架体各节点杆轴线应汇交于一点;按要求设置剪刀撑 架体在吊拉点、附着支承点、升降机设置处、防倾、防坠 装 置设置处、架体转角和断开处,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 卸料平台荷载应独立传递到建筑结构上,不得传递给架体 四 附着 支承 机构 穿墙螺栓使用双螺母,螺纹露出螺母不少于3扣 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能够承受该跨全部 设计荷载的附着支承构造不少于2套 三 序号 八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107-1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五 防倾 防坠 装置 同一竖向平面内防倾装置不少于2处,支承点间距不小于架体 全高的l/3 每架体竖向主框必须设置一个防坠装置,防坠装置与提升设 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 六 提升 装置 提升设备工作性能满足使用要求。升降吊点超过两点不得使 用手拉葫芦 升降过程平稳可靠,具有超载和欠载报警停机功能 可分别进行整体和局部提升和下降操作,能有效控制和调整 提 升设备的同步性 相邻提升点的高差不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大于 80mm 电动升降脚手架控制系统电源、电缆及控制柜应符合用电安 全要求 七 安全 防护 架体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架体底层应满铺脚手板并用平网或密目安全网兜底,并设置 可翻起的翻板 作业层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栏杆,上栏杆高度1.2m,下 栏杆高度0.6m,并设高度18cm挡脚板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架体开口和断开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和物品坠落措施 其他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2-20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9-3.危险源监控措施

危险源监控措施 在对全公司的每个危险源进行辩识和评价后,通过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有计划 的安全检查等,再通过一定的安全生产组织措施,如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 技能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运行的设备、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工作时间的安排、安全 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用工和现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等,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的监控 和管理。 一、危险源:火灾 监控措施: 1、认真做好防火知识教育,提员工的防火意识。 2、春秋两季防火为重中之重。 3、在工作场所和库房严禁烟火。 4、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审批。 5、定期进行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6、正确选择自动断路器或熔丝的额定电流,要和导线的安全载流量相匹配,不允 许用铜线代替熔丝。对旧式的胶盖闸刀开关,大电流熔丝的连接处往往难以拧紧,而产 生电弧或火花,很不安全。 7、铝导线与电气设备的出线与连接,要用铜铝过渡接头,电流很小的也要接触良好, 要防止由于铝表面的氧化而引起接触不良。 8、对裸导线之间及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之间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导线架空悬挂 时不宜过松,以免在刮风时导线短路。 9、根据不同用电场合选择不同的用电灯具。易燃易爆的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的灯具。 10、灯泡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可贴近可燃物。 二、危险源:触电 监控措施: 1、生产场所所用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凡有裸露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 的危险区,都要设围栏、护网、箱、闸等屏护设栏设施。 2、生产场所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包括临时用电,必须规范铺设。 3、严禁将电线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管、扒钉等金属件上。 4、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手柄绝缘良好,凡不符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5、变、配电室严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水、漏、盗、防 小动物串入及通风良好的要求; 6、生产现场和生活用电要统一规范,布局合理,并保持接地装置可靠。 7、装接与撤除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设监护人。 8、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和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9、经常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对电线老化或绝缘降低的机电设备进行更换和维 修。 10、选择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并定期检验,手持电动工具应增设漏电保护装置。 三、危险源:机械伤害 监控措施: 1、检修机械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和设专人监护的制度。机械断电 后,必须确认其惯性运转已彻底消除后才可进行工作。机械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必须 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全部彻底撤离才可取牌合闸。检修试车时,严 禁有人留在设备内进行点车。 2、人手直接频繁接触的机械,必须有完好紧急制动装置,该制动按钮位置必须使 操作者在机械作业活动范围内随时可触及到;机械设备各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防护装 置。 3、各机械开关布局必须合理,必须符合两条标准:一是便于操作者紧急停车;二 是避免误开动其他设备。 4、对机械进行清理积料、捅卡料等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作业现场,非本机械作业人员因事必须进 入的,要先与当班机械作者取得联系,有安全措施才可同意进入。 6、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 合格,方能上岗。上岗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 编制:安全管理员签名 审核:副总(或总经理)签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6附着整体和分片提升手架安装搭设施工技术交底GDAQ330306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安装搭设施工技术交底 GDAQ330306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程特点与使用要求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对特殊尺寸的架体应进行专门设计,架体在使用过 程中因工程结构的变化而需要局部变动时,应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 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现场施工人员及组织机构。 四、核对脚手架搭设材料与设备的数量、规格,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等文件 资料,必要时应进行抽样检验。主要搭设材料应满足以下规定: (一)脚手管外观表面质量平直光滑,没有裂纹、分层、压痕、硬弯等缺陷,并应进行防锈处理;立杆最 大弯曲变形应小于 L/500,横杆最大弯曲变形应小于 L/150;端面平整,切斜偏差应小于 1.70mm;实际壁厚 不得小于标准公称壁厚的 90%; (二)焊接件焊缝应饱满,焊缝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没有咬肉、夹渣、气孔、未焊透、裂纹等缺陷; (三)螺纹连接件应无滑丝、严重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 (四)扣件应符合现行《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 (五)安全围护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五、准备必要的电工工具、机械工具和机电设备并检查其是否合格,限载控制系统的传感器等在每一个单 体工程使用前均应进行标定。 六、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与拆除需要施工塔吊配合时,应核验塔吊的施工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需要。 七、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采用电动设备时,应核验施工现场的供电容量。 八、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核验工程结构施工时设置的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平面位置、标高和 预留螺栓孔的孔径、垂直度等,还应核实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中 心位置偏差应小于 15mm,预留螺栓孔孔径最大值与螺栓直径的差值应小于 5mm,预留孔应垂直于结构外表面。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合理可行的补救措施。 九、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设置可靠的安装平台来承受安装时的竖向荷载。安装平台上应设有安 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 20mm。 十、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搭设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 十一、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平支承结构与坚向主框架的安装偏差,水平支承结构相邻两机位处的高差 应小于 20mm;相邻两榀竖向主框架的水平高差应小于 20mm;竖向主框架的垂直偏差应小于 3‰;若有竖向导轨, 则导轨垂直偏差应小于 2‰。 十二、安装过程中架体与工程结构间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水平拉撑措施,确保架体稳定。 十三、扣件式或碗扣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搭设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十四、扣件螺栓螺母的预紧力矩应控制在 40~65N·m 范围内。 十五、作业层与安全围护设施的搭设应满足设计与使用要求。 十六、架体搭设的整体垂直偏差应小于 4‰,底部任意两点间的水平高差不大于 50mm。 十七、脚手架邻近高压线时,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十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5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10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110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应平整压实,坡度不大于 1%,地耐力不小于 83kPa,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要配备足够的排水 设备,保证电源供电容量符合规定,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 10%。 三、现场电源电线、电箱拉接应正确牢靠,三相五线和保险丝均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4Ω,漏 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并有防雨措施。 四、作业前应测定电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MΩ。电线无老化、破皮、漏电现象,电源和液压控制系统仪表 指示正常灵敏。 五、检查振动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螺母的紧固性,不准在螺栓松动或缺少的状态下启动。 六、检查每根传动带的松紧程度,进行调整,超过张紧轮转调整量时,应更换。 七、检查振子箱中的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在缺油或超油位状态下启动。 八、检查桩锤夹具并进行试夹,无钢板垫时不得试夹。当夹具上夹齿的磨损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或拆下补 焊。使用液压夹具时系统的压力应正常,无泄漏,操纵杆件灵活,制动安全可靠。 九、用吊车悬挂振动锤时,吊钩应有保险装置,振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必须装有保险钢丝绳。 十、启动振动锤时,应监视启动电流、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超过 10s,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才能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才能转到“运转”位置。严禁雨天在无防雨设施时启动。 十一、振动锤启动运转后,必须等待振幅达到有关的技术性能规定,才能作业。 十二、夹具夹桩后,操作人员应监视油压表,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才能进行沉、拔桩。 十三、在沉桩中不能取下吊桩钢丝绳,拔桩时应在桩上拴好吊装钢丝绳后,才能松开夹具。 十四、沉桩时,应保持导轨与桩的垂直度,偏斜不能超过 2°。 十五、作业中,如果电流急剧上升时,应停止运转,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六、桩机行走、回转、对桩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振动锤、吊料、吊桩、行走和回转等动作,严禁两个 以上动作同时进行。振动沉、拔桩时,禁止任何人在机架下面站立停留或通行。 十七、由偏心块激振的打桩机,应先调好偏心块,检查各部位连接情况是否安全,并清除箱内余物后,才能 试车。 十八、振动拔桩时,应垂直向上,边振边拔。当桩尖距地面剩 1~2m 时,应立即停止振动,用起重机起拔。 十九、振动打桩机沉箱上的电缆接头,应注意经常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在无松脱。通过道口的电缆必须用套 管埋入土中。 二十、振动沉桩加压时,司机应随时注意是否正常,前轮离地时应立即减去加压,防止反绕钢丝绳,加压轮 或轮轴折断。 二十一、装拆套管或在沉箱上作业时,必须切断沉箱的电源。 二十二、遇雷、雨、雪、雾和风速六级以上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时,应将桩机迎风向停 置,将桩 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并增加缆风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桩机必须采取防雷 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必须远离桩机。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桩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切断桩机的电源,使全部制动生效, 长期停机时,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振动锤必须落下垫起,并采取防雨措施。 二十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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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六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 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 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 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 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 逐步改善。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 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 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 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 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 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 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 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 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 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 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二条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 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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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准时化生产方式(JIT)与精益生产方式(LP)(DOC 8页)

准时化生产方式(JIT)与精益生产方式(LP) 内容提要 准时化生产方式(Just In Time, JIT)是日本在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研究和开始实施的生 产管理方式,是一种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降低成本的准则,其含义是:在需要的时间和地 点生产必要数量和完美质量的产品和零部件,以杜绝超量生产,消除无效劳动和浪费,达到 用最少的投入实现量大产出的目的。 JIT 系统以准时生产为出发点,首先揭示出生产过量的浪费,进而暴露出其他方面的浪 费(如设备布局不当、人员过多)然后对设备、人员等资源进行调整。如此不断循环,使成 本不断降低,计划和控制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 80 年代,随着日本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胜利,准时化生产方式被作为日本企业成 功的秘诀受到广泛的关注,现在 JIT 已在许多国家推广、运用,它是精益生产方式的核心。 第一节 准时化生产方式的组成和目标 一、准时化生产方式的组成 JIT 生产方式由以下三方面组成: (一)JIT 生产方式的新思维 JIT 之所以成功,首先是由于它大胆地向传统管理观念提出了挑战,使得生产管理的观 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JIT 生产方式的新思维是 JIT 最基本的方面。 (二)JIT 生产系统设计与计划技术 为达到准时生产、杜绝浪费、合理利用资源,在 JIT 系统中要进行广义的生产系统设计。 JIT 生产系统设计与计划技术体现 JIT 的新思维,同时为 JIT 的生产现场管理与控制打下基 础。 (三)JIT 生产现场管理 JIT 的零部件权当后续工序提出要求时才生产,是一种“拉动”的生产方式,后工序需 要多少,前工序就生产或供应多少。它将传统生产过程中前道工序向后工序送货,改为后道 工序根据“看板”向前道工序取货。看板系统是 JIT 生产现场控制技术的核心。 二、准时生产的目标 JIT 方式的目标是彻底消除无效劳动造成的浪费。用专业化的术语来说明,JIT 寻求达 到以下目标: (1)废品量最低(零废品); (2)准备时间最短(零准备时间); (3)库存量最低(零库存); (4)搬运量最低; (5)机器损坏率低; (6)生产提前期短; (7)批量小。 第二节 准时化生产系统设计与计划技术 JIT 系统是建立在一系列生产管理技术的基础上,这些技术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一、快速应变的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应满足市场的需求是 JIT 方式的基本原则,为适应市场多变的要求,产品范围 应不断拓宽,传统生产系统中,产品范围扩大,一般要增加工艺的的变化范围,使加工过程 更复杂。在 JIT 方式中,试通过产品的合理设计,使产品易生产、易装配。当产品范围增 加时,力求维持工艺过程不增加,具体采用的方法有: (一)一种基本型、多种变型的产品设计 在产品基本型的基础上,改动少量零部件,形成各种变型产品,用以满足不同需求。 由于基型与各种变型之间存在大量通用件,生产过程相对可以简化。 (二)模块化设计 (三)设计时应考虑易实现生产自动化 使装配过程由一系列挑选——放置操作来完成,以便实现装配自动化。 (四)新设计的产品尽量采用通用件、标准件或采用通用设备、通用工具生产的零部 件 二、均衡化生产 达到准时生产,其基础为均衡化生产,即平均制造产品,使物流在各作业之间、生产线 之间,工序之间,工厂之间平稳、均衡地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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