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度会议记录 时间:XXXX 年 1 月 20 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总经理*** 会议主题:1 月份安全生产例会 参加人员: 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管理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会议内容: 一、公司总经理***对本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1、分析上年度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总体运行平稳; 2、公司总经理***宣读了公司制订的“XXXX 年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 划”; 3、本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要求各部门、车间按安全目标进行工作安排、 及安全考核。本月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相关 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在生产部,由生产部具体负责公 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本月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共检查出**条事故隐患,已责成责任单位进行 了整改,其中**条隐患已整改合格,**条隐患正在整改之中,主要隐患情况如下: (请按“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内容进行填写) 5、上月安全例会提出的问题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会议对 XXXX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审议,并通过, 并按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明确了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和具 体工作安排和要求,要求财务部做好 XXXX 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作。 三、公司总经理****:我们应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严 格按安全标准化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一、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义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厂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重要基础,通过安全标准化 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发展的安全 生产管理机制,提高厂本质安全水平,强化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有效实施安全监管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开展安 全标准化工作,也是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生存发展的需要,安全标准化搞不好,安全生 产没有保证,企业就没有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生存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只有抓 好安全标准化,做到强根固本,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具体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逐级抓落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部门要按照《工 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步骤,把安全标准 化工作层层分解,在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解决本部门本部门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 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2、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宣传安全标 准化和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教育广大员工正确认识安全标准 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标准化意识,使之认识到本单位的差距,增强紧迫感, 坚定信心,为安全标准化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同时,要着力抓好 安全标准化培训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向职工传授安全标准化知识,提高安全技能,为 安全标准化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3、开展自查自评活动,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各部门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中应以安 全生产方针、目标为核心,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建立各活动、各岗位的作业标准,降低风险, 保护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开展自查自评活动,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高安全 生产管理水平; 4、齐抓共管,加强活动督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负 其责,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深 入班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要在每个阶段工作前后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研究、 部署和总结,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 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成效。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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坯料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仔细检查钢丝绳,凡断股、露麻、受压,火烧,电击后的钢丝绳严 禁使用。 2、上、下坯料应遵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挂吊牌哨制度, 堆码整齐,禁止用手扶钢锭(坯)、钢丝绳或用手扶对位,要待钢锭(坯)搁 稳后才摘取钢丝绳。 3、在卸坯料时,挂好钢丝绳后,挂吊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后,才能指挥行车作 业,严禁站在车箱内或骑在车箱上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按规范将料放在料架 内,严禁堵塞安全通道。 4、挂吊人员指挥行车吊料前,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 2 米以外安全位置, 并确认无障碍物、无人处于料架周围、上料台架周围、行车吊物行进区域, 才能指挥行车起吊。 5、挂吊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专用铁钩取拿钢丝绳,严禁攀爬坯料,严禁用手扶 坯料、钢丝绳或将手伸人吊物下取拿钢丝绳。 6、用过跨车转运坯料时,不能超重、超高,坯料放于料架中,堆码整齐。 7、开动过跨车必须先打警铃,确认其运动范围内无人方可启动开车,运行 中不准任何人靠近过跨车。 8、吊运钢坯必须选用≥¢21.5mm 的钢丝绳,吊运钢坯每捆总重量不大于 20T。 9、作业人员吊运钢锭(坯)前,应根据钢锭(坯)的单支重量来确定每吊 坯料的实际总重量,严禁超重吊运。 (¢390 连铸坯:0.93T/米,¢430 连铸坯:1.12T/ 米,¢450 连铸坯:1.25T/米,¢500 连铸坯:1.54T/米,¢600 连铸坯:2.22T/米,¢700 锻坯:3.02T/米,¢800 连铸坯:3.95T/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坯料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仔细检查钢丝绳,凡断股、露麻、受压,火烧,电击后的钢丝绳严 禁使用。 2、上、下坯料应遵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挂吊牌哨制度, 堆码整齐,禁止用手扶钢锭(坯)、钢丝绳或用手扶对位,要待钢锭(坯)搁 稳后才摘取钢丝绳。 3、在卸坯料时,挂好钢丝绳后,挂吊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后,才能指挥行车作 业,严禁站在车箱内或骑在车箱上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按规范将料放在料架 内,严禁堵塞安全通道。 4、挂吊人员指挥行车吊料前,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 2 米以外安全位置, 并确认无障碍物、无人处于料架周围、上料台架周围、行车吊物行进区域, 才能指挥行车起吊。 5、挂吊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专用铁钩取拿钢丝绳,严禁攀爬坯料,严禁用手扶 坯料、钢丝绳或将手伸人吊物下取拿钢丝绳。 6、用过跨车转运坯料时,不能超重、超高,坯料放于料架中,堆码整齐。 7、开动过跨车必须先打警铃,确认其运动范围内无人方可启动开车,运行 中不准任何人靠近过跨车。 8、吊运钢坯必须选用≥¢21.5mm 的钢丝绳,吊运钢坯每捆总重量不大于 20T。 9、作业人员吊运钢锭(坯)前,应根据钢锭(坯)的单支重量来确定每吊 坯料的实际总重量,严禁超重吊运。 (¢390 连铸坯:0.93T/米,¢430 连铸坯:1.12T/ 米,¢450 连铸坯:1.25T/米,¢500 连铸坯:1.54T/米,¢600 连铸坯:2.22T/米,¢700 锻坯:3.02T/米,¢800 连铸坯:3.95T/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火灾、爆炸 1.2 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 喷漆作业现场,电气焊作业区。 1.3 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1.3.1 火灾、爆炸事故可造成作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2 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均在单独的建筑物内,发生事故后造成的后 果及波及的范围有限,对外界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但浓烟对周边空气会造成 一定的影响。 1.4 发生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4.1 界区内有动火作业,或其他作业产生火花; 1.4.2 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巳达到爆炸极限而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4.3 电源线路存在绝缘破损等问题; 1.4.4 生产公司房无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不符合要求。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发生事故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由该车间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和现场 生产人员组成现场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职责 2.2.1 车间负责人职责 负责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在公司应急救援人员 未到达之前,负责指挥和组织现场抢救。紧急情况下,组织撤离。 2.2.2 安全员职责 协助负责人、班组长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负责观察、维护事故现场 安全、秩序,保护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2.2.3 班组长职责 在车间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组织班组成员进行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包括利用现场及附近可利用设施、设备、工具抢救被困人员和受伤人员。 2.2.4 现场作业人员职责 在车间负责人或班组长领导下积极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应急报警响应程序 (1)发现火情后,现场发现者应立即向当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及应急办 公室报告,现场当班人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3)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1.2 事故扩大与上级预案衔接程序 当火灾无法控制及导致衍生事故发生,超出本部门及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启动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当事故超出本公司应急 救援能力时,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政府主管部门、消防、公安、 卫生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邀请市有关专家咨询或 协助抢险,启动政府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2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 (2)救护受伤的人员。 (3)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 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灭火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 KB 时间:2025-09-08 价格:¥2.00
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 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 10 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 5 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 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 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 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 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 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达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 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 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 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 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 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 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的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 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 5 米以上,以 保证施焊时的安全。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的工件上。电焊线不准和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 并保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的油槽、油桶、锅炉及 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的清理后,确认安全再进行施 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 焊接,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 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 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 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的也要 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 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的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 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9-08 价格:¥2.00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 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 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 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 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 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 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 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 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 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 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 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 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 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 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 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 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 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 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 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 能超过 100mm 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09-09 价格:¥2.00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 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 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 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 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 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 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 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 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 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 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 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 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 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 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 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 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 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 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 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 能超过 100mm 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8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2.00
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 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 10 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 5 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 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 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 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 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 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达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 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 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 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 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 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 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的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 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 5 米以上,以 保证施焊时的安全。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的工件上。电焊线不准和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 并保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的油槽、油桶、锅炉及 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的清理后,确认安全再进行施 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 焊接,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 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 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 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的也要 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 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的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 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8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2.00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提交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报表 ( 施 工 升 降 机 ) GDAQ21001 制造许可证号 制造监督 检验证号 联系人固话: 施 工 升 降 机 概 况 型 号 制造厂家 地址 □安装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施 工 升 降 机 产 权 单 位 申报单位工 商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设备购 置类别 □新机 □旧机 设备 □存放 申报单位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带对重装置 施 工 升 降 机 类 型 及 主 要 性 能 参 数 吊笼 形式 □双笼 传动 方式 □齿轮齿条式传动系统 对重 装置 □不带对重装置 □其他: 额 定 载重量 kg 最大架 设高度 □单笼 □钢丝绳式传动系统 m/min 附着后最大 自由端高度 m m 提升速度 吊笼内尺寸 (LΧWΧH ) 吊笼 重量 kg 对重 重量 备 案 机 关 意 见 (盖章) m 电机功率 kW kg 年 月 日 备案编号: 填表说明: 1.制造监督检验证明适用于2006年12月31日后出厂的建筑施工升降机。 2.凡表目中有“□”选择符号,应根据情况在“□”上打“√”。 3.施工升降机主要性能参数应按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填写,若与原资料不同的参数,必须提供有效的更新 改造技术文件。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火灾、爆炸 1.2 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 喷漆作业现场,电气焊作业区。 1.3 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1.3.1 火灾、爆炸事故可造成作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2 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均在单独的建筑物内,发生事故后造成的后 果及波及的范围有限,对外界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但浓烟对周边空气会造成 一定的影响。 1.4 发生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4.1 界区内有动火作业,或其他作业产生火花; 1.4.2 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巳达到爆炸极限而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4.3 电源线路存在绝缘破损等问题; 1.4.4 生产公司房无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不符合要求。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发生事故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由该车间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和现场 生产人员组成现场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职责 2.2.1 车间负责人职责 负责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在公司应急救援人员 未到达之前,负责指挥和组织现场抢救。紧急情况下,组织撤离。 2.2.2 安全员职责 协助负责人、班组长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负责观察、维护事故现场 安全、秩序,保护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2.2.3 班组长职责 在车间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组织班组成员进行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包括利用现场及附近可利用设施、设备、工具抢救被困人员和受伤人员。 2.2.4 现场作业人员职责 在车间负责人或班组长领导下积极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应急报警响应程序 (1)发现火情后,现场发现者应立即向当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及应急办 公室报告,现场当班人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3)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1.2 事故扩大与上级预案衔接程序 当火灾无法控制及导致衍生事故发生,超出本部门及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启动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当事故超出本公司应急 救援能力时,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政府主管部门、消防、公安、 卫生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邀请市有关专家咨询或 协助抢险,启动政府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2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 (2)救护受伤的人员。 (3)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 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灭火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汇编 一、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项目部) 1 事故风险描述 机械伤害危险是由于机器零件、工具、工件或飞溅的固体、流体物质等,以 及与设备有关的机械作用,可能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损伤或危害的各种物理因素 综合,以及与设备有关的滑倒、倾倒和坠落的危险。机械伤害危险的实质,是机 械能(动能和势能)的非正常作功、传递或转化,导致对人员的接触性伤害。机 械伤害危险的主要形式有夹挤、碾压、剪切、切割、缠绕或卷入、戳扎或刺伤、 摩擦或磨损、飞出物打击、高压流体喷射,以及与设备有关的碰撞、滑倒、倾倒 和坠落等。 对于该项目来说,机械伤害危险源主要为电动机和泵,存在缠绕或卷入的伤 害可能性。 (1)产生部位:维修班组、车间现场设备操作。 (2)产生原因:防护罩设计不合理,或由于各种原因被损坏、拆除,未及 时修复或补全,使旋转运动部件全部或部分暴露。 (3)产生后果:人身伤亡。 2 应急工作职责 (1)现场应急小组人员构成情况 ① 应急组长:当班班组长 ② 应急成员:班组各岗位人员 (2)职责 应急组长职责 ① 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机械伤害事故的现场处置; ② 组织制定和实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③ 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岗位人员实施现场处置; ④ 保证实施现场处置的器材、工具及物资的供给 ⑤ 及时向公司值班领导、总经理报告事故现场处置情况; ⑥ 及时向公司寻求外援。 现场各岗位人员职责 ① 具体实施本岗位机械事故的现场处置; ② 在班班组长领导下,有针对性地实施现场处置; ③ 及时向班班组长报告事故现场处置情况; ④ 及时向班组长寻求外。 3 应急处置 a. 发现有人受伤后,关闭设备电源,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呼 救,电话通知领导或值班人员。 b. 值班领导接报后立即到达现场,实施现场处置指挥工作,通知救护 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c. 创伤出血者迅速包扎止血,送往医院救治。 d. 发生断指立即止血,尽可能做到将断指冲洗干净,用消毒敷料袋包 好,放入装有冷饮的塑料袋内,将断指与伤者立即送往医院。 e. 肢体骨折,固定伤肢,避免不正确的抬运,送往医院。 f. 肢体卷入设备内,立即切断电源,如果肢体仍被卡在设备内,不可 用倒转设备的方法取出肢体,妥善的方法是拆除设备部件,无法拆除拨打 119 报警。 g. 受伤人员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 h. 受伤者伤势较重或无法现场处置,立即拨打 120 急救中心电话。 i. 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进行事故调查。 4 注意事项 a. 切勿盲目施救,盲目施救有可能让事态更加严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7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 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 10 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 5 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 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 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 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 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 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达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 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 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 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 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 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 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的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 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 5 米以上,以 保证施焊时的安全。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的工件上。电焊线不准和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 并保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的油槽、油桶、锅炉及 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的清理后,确认安全再进行施 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 焊接,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 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 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 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的也要 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 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的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 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 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 10 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 5 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 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 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 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 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 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达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 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 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 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 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 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 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的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 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 5 米以上,以 保证施焊时的安全。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的工件上。电焊线不准和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 并保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的油槽、油桶、锅炉及 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的清理后,确认安全再进行施 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 焊接,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 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 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 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的也要 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 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的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 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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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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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管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 1.启动前的检查 1.1 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人孔、着火孔、防爆门是否关闭。 1.2 检查烟囱挡板开关是否灵活,并将打开进行通风。 1.3 检查加热炉进出口阀门以及燃气管线各阀门是否灵活、好用。 2.启动 倒通燃气阀门,燃气调压阀调压后压力为 0.01Mpa; 启动炉区电源,给各设备送电,启动所有记录仪表及控制仪表; 调整炉后工艺流程,倒通加热炉上下游流程,使加热介质流入炉 管内; 按燃烧器使用说明要求启动燃烧器,使其正常运行; 调节燃烧器风门,使燃烧完全,并控制火焰长度,严禁火焰舔烧 炉管; 扩建加热炉出口温度保持在 80℃左右,120 万吨加热炉出口温度 保持在 60℃左右,排烟温度保持在 150℃一 200℃之间; 3.巡检内容 加热炉每 2 小时巡检一次,巡检内容为: 检查炉体各部件、阀门是否有漏气、漏油、漏风等现象; 观察加热炉进出口压力、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进炉压力是否 在 0.3Mpa 至 0.5 Mpa 之间, 出炉压力是否在 0.25 Mpa 至 0.4 Mpa 之间, 燃气压力是 否在 0.004 Mpa 至 0.008 Mpa 之间,并作好记录; 燃气流量计是否正常运行,记录累计流量;火焰长度是否正常, 烟囱是否有冒黑烟现象,燃烧器运行是否正常,如检查中发现异常现 象及时处理或上报 并作好记录; 4.停炉操作 停炉应提前 2 至 4 小时通知加热炉岗位和上下游岗位; 停炉应按先降温后停炉的顺序进行; 关闭燃烧器; 临时停炉时,炉管内介质应继续流动,不需关闭进出口,以防管 内介质 凝固; 如维修或生产需要停炉,关闭加热炉上下游阀门,切断燃气阀门 并排 放管内介质; 5.倒炉操作 按启动前检查的要求,检查加热炉; 打开加热炉上下游阀门,使介质流入加热炉盘管内,关闭要停用 的加热 炉燃烧器,使之停炉; 打开燃气阀门,给燃烧器送气,启动燃烧器,观察燃烧情况、温度、 压 力等参数; 等加热炉运行正常后,关闭另一台加热炉上下游阀门,并作好记 录; 6、紧急停炉 加热炉上下游生产不正常,压力波动大; 加热炉介质停止流动或流量过小,温度上升过快; 加热炉进出口压力表、温度计失灵而无其他仪表指示; 7.维护与保养 加热炉进出口阀门、燃气管线各阀门等岗位值班人员负责一季度 保养一 次,并作好记录; 燃烧器电机,由设备物资办公室负责每 4500 小时保养一次,并作 好记录; 燃烧器由电器仪表室负责每 6 个月检查或保养一次,并作好记录; 每 6 个月检查一次耐火衬里,对有缺陷的地方应进行维修,由工 程技术 室负责并作好记录并存档; 每年清除一次灰垢,由工程技术室负责并作好记录并存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4.4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前: 1、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扎紧袖口。 3、对使用的机床,应详细检查注油,没有安装地线不准使用。 4、对使用的各种工具认真检查不合格的工具不准使用。 5、松动三瓜卡盘并注油。 6、卡活时必须根据三瓜卡盘尺寸范围进行,严禁用小卡盘卡大活。 7、卡活时,应根据卡具情况,用适当力量卡紧,并使重心保持平衡。 8、在砂轮上磨刀或磨活时,必须戴好眼镜,站在砂轮运动的侧面,不准用力过猛。 9、装刀时,应用铁板做垫严禁用钢板,并把中心螺丝紧好。 10、在眼床上打眼时,应将活件卡好,不准用手扶,严禁戴手套。 11、严禁湿手、油手,用金属拉合电闸,以免触电。 工作中: 1、在车床上操作,严禁戴手套、围围巾等。 2、高速切削,或有飞削、卷削时,必须安好挡网及玻璃挡板。 3、根据车床及工种切削量进行切削,开始时,应缓缓进行。 4、切活时,头不准和刀对正,以免崩伤。 5、机床运转时,严禁清理,擦车等事情。 6、加工偏重活件时,应加平衡器,务必使重心平衡。 7、试验壮子或样板时,必须停车进行。 8、使用锉刀时,检查锉刀是否有无损伤,有裂纹的要严禁使用。 9、锉活时,应站在锉刀的侧面,头部不准对正锉刀,以免崩伤。 10、机床运转时,严禁在车床对面递工具。 11、卡落活件时,三瓜卡盘不准存放扳子工具等。 12、装卸卡具时,应在床面撒谎能够垫上适当的木板。 13、机床运转时,严禁手摸测量或用棉纱擦拭。 14、在加工直径 100 毫米以下的孔时,严禁用手直接拿纱布磨光,应用其他工具进行。 15、用吊车吊活时,应用适当的钢丝绳,严禁用三角带条等吊活。 16、加工钢活铸铁件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17、电器发生故障时,严禁私自修理,应找电工修理。 18、停电或转动装置有故障时应立即退刀拉开机床总闸。 19、挂轮时,应关车、拉闸、装好轮罩再开车。 20、机床运转时,操作人或帮车工不准乱扶乱摸,脚不准乱蹬。 21、切削过程中应站在车头转动的侧面。 22、安装大三瓜或卡盘时,必须两人操作,必须人工上扣,不准开车上扣。 23、上大活时,应精神集中,40KG 以上活件应多人搬动或用天车。 24、进活时用扳子必须合乎规格,不准用力过猛。 25、车头转动时,严禁用反正车急刹车。 26、使用刮刀刮活时,应停车或最慢车速,不准打快车。 工作后: 1、自己做完的活件要倒楞儿,以免飞刺影响下道工序。 2、应尖面在车床上面,以免滑下砸脚、摔坏。 3、剔飞刺时,不准戴手套。 4、清除铁削时,应用适当的工具,不准用手清除或用嘴吹。 5、关闭机床电闸,把变速受柄搬到空挡位。 6、清除铁削、尘土、油垢、保持车床清洁。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资料目录及填写指南 首先应准备 13 个文件盒,文件盒厚度约 35mm,文件盒标签已设计好,只须打印后粘贴到文件盒脊背上去。所有资料都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进行适当修改后打印。 一、管理性文件类 资料类别 文件名称 使用说明 归到档案盒 管理性文件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见后)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建议拿到附近的广 告公司去装订成册 第 4 档案盒 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汇编, 该安全操作规程仅作参考使用,汇编成册后建议拿 到附近的广告公司去装订成册 第 4 档案盒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里面红色字体部分需要企业完善,建议拿到 外面的广告公司去装订,封面盖章,第二页 总经理签字,发放到公司各个部门,并填写 “文件发放记录”,另外还应交一份到地方安 监局去备案。 第 11 档案盒 二、记录资料类 一级要素 资料名称 频次要求 使用说明 1 安全生产目标 1.关于下达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安全生产目标的通 知 一次 KF 为公司简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打印红头文 件 盖章 2.关于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通知 每年初一次 红头文件盖章 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解 每年初一次 打印,盖章 4.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每年初一次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修改 红头文件盖 章 5.安全生产目标监测记录 每季度一次 每季度监测内容最好不要完全一样,适当修改后打 一级要素 资料名称 频次要求 使用说明 印 监测人由安全员签名 6.安全生产目标季度考核表 每季度一次 每季度考核内容最好不要完全一样,适当修改后打 印 考核人由安全员签名 7.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 每季度一次 评估人为安全员,审批人为总经理,审批意见: “同意评估报告内容” 8.安全目标责任书 每年初一次 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签订日期为年初 2.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组织机构的通知 人员有变动应及时调 整 红头文件,落实具体的人员名字后,打印,盖 章 2.关于发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一次,每年进行评审, 三年修订一次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修改 红头文件盖 章 3.安全培训记录效果评估表(责任制) 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 打印完善签字,务必要有员工签到表,必须本人签 名,避免代签名的现象,有条件的还应留下培训时 的照片 4.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记录 每年一次 完善签名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样本(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 每月一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一次,月度安全生产 会议每月一次,遇季度会议那月,与月度会议一起 召开,所以那月仅做季度会议记录,每次会议最好 留一张照片,每次会议必须要用签到表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每季度一次 考核人为总经理,被考核人涉及到个人的应将本人 名字打上去 7.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每次会议都要用签到 表 公司平时开会时可以多签几张,至少签 10 张放着备 用,会议时间及名称空着 8.新版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共 136 个岗位安全责任 制】(参考资料) 供修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使用 安全职责全本【参考资料】 供修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使用 3.安全生产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每年初一次 由安全管理员协同财务人员一起填写 2.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每季度一次 由财务人员填写,应附安全费用的相关票据 3.工伤保险参保名册 每年一次 可以不用这个专门规定表格,能提供已缴纳工伤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2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混凝土搅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起动搅拌车之前,应把搅拌筒操作手柄放在“停止”位置。 2.起动发动机后,应使搅拌筒在低速下转动 10 分钟左右,使液 压池温升到 20℃以上后方可工作。 3.搅拌车在露天停放时,装料前应将搅拌筒反转,将积水和杂物 排出,以保 证混凝土的质量。 4.在运输混凝土时,要保证滑斗放置牢固,防止因松动造成摆动, 在行进中 打伤行人或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运行。 5.装运搅拌好的混凝土时,搅拌筒转速为 2-10 转/分,在运输过 程中,平坦 路面上搅拌筒转速保证在 2-3 转/分,行驶在侧倾坡度大 于 50 的路面,或左右晃 动较大的路面时,应停止搅拌旋转,待路况 好转后再恢复搅拌旋转。 6.混凝土爐车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能超过搅拌站规定的时间。运 送混凝土途 中,搅拌筒不得长时间停转,以防混凝土产生离析现象。 司机应时常观察混凝土 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报调度室,申请做出 处理。 7.车内装有混凝土时,在现场停滞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如超时 应立即要求 现场负责人给予及时处理。 8.搅拌车运送混凝土塌落度不得低于 8cm.从混凝土入爐到排出, 气温高时 不得超过 2 小时必须排出, 阴雨天气温度低时, 不得超过 2. 5 小时。 9.在排出混凝土之前,应使搅拌筒在 10-12 转/分的转速下转动 1 分钟,再 进行排料。 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出料完毕,应立即用随车的软管放水将进 料口、出料 斗及出料溜槽等部位冲洗千净,排去粘结在车身各处的 污物及残留混凝土,再向 搅拌筒内注水 150-200L 的清水,在返回途 中要让搅拌筒慢速转动,以清洗内壁, 避免残余料渣附在筒壁和搅 拌叶上,并在再一次装料前将这些水放掉。 11.运送混凝土时,发动机转速在 1000-1400 转/分范围内工作, 以使发动机 有最大扭距,在运送混凝土过程中,车速不得超过 40km/h,以保行车安全。 12.工作完毕,应把搅拌筒内部和车身清洗千净,不能使剩余的 混凝土留在 筒内。 13.在水泵工作时,禁止空转,连续使用时不要超过 15 分钟。 14.水箱的水量要经常保持装满,以备急用,冬季停机后,应将 水箱、水泵、 水管、搅拌筒内的水放净,并停放在朝阳、不积水的 地方,以免冻坏机械。 15.冬季应及时安装保温套,并使用防冻液对搅拌车加以保护, 根据天气变 化更换燃池标号,确保机械的正常使用。 16.在检查、修理液压传动部分时,应使发动机和液压泵在没有 压力的情况 下进行。 17.在调整各部间隙、行程、压力时,应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同意; 更换机件 时,必须由部长或主管经理签字,否则出现问题后追究有 关人员责任。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4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 年) (2015 年 1 月 7 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 (2015 年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 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 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 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 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 2 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 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 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 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 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 1 年的;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 2 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 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 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 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 1 次。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 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 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 1 台 (套)在用特种设备。 第三章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包括: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障需要,针对特 定单位、设备和项目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或连续发生同类事 故的隐患整治等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自行 组织的,对特定的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 映的问题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 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县或者市级监管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9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
包装查货位、打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规程使用于制成车间包装顺袋岗位。 二、上岗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三、严禁酒后上岗和当班饮酒 四、开机前准备 1、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壳体、地脚、机座是否完好。 2、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3、检查润滑装置的密封状况,有无缺油、漏油现象,有无灰尘进入,油质是否良好, 油位是否适当。 4、检查现场各仪表是否完好,信号是否正常。 5、及时清理各部位异物,保证物流畅通。 6、检查各处的密封状况,有无漏料、漏灰、漏油、漏风现象,检查门、检查孔是否 封严。 7、检查各种安全设施和照明设施,是否存在隐患,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8、确认电路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检查各处溜子是否完好。 10、核对包装袋与所包品种无误。 11、检查所辖范围内是否有检修作业,设备内部是否有人。 12、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严禁非岗位人员进行操作。 13、岗位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运行中检查 1、对所辖设备、设施巡检频次不得低于 1 次/小时。 2、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壳体、地脚、机座是否完好。 3、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4、检查润滑装置的密封状况,有无漏油现象,有无灰尘进入,油质是否良好,油量 是否适当。 5、检查现场各仪表是否完好。 6、检查设备温度、声音、震动情况是否正常,设备运行是否良好。 7、检查水泥袋在各部位运行情况情况,保证畅通安全。 8、检查水泥袋重是否合格。 8、检查各部位密封状况,对漏料、漏灰、漏油、漏风及时处理。 9、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了或来不及处理,立即向有关领导 报告。 10、检查收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收尘效率。 11、巡检发现事故隐患,要重点观察,做好跟踪记录并及时报告。 12、设备运转时严禁打开机壳检查运转部件。 13、严禁跨越设备或在机盖、皮带上行走、休息,严禁手摸运转中的设备。 14、严禁在悬挂设备及吊装孔下面或附近停留。 15、运行中的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停机,切断电源,挂警示牌方可处理。 16、清理皮带机地面积料时,人必须与皮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同时要有人 监护, 方可作业。 17、生产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处理。 七、停机 1、与各岗位联系,确认水泥袋输送干净、方可停机。 2、停机后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 3、处理堵塞、卡物时,要将设备下电,禁止用手抠。 4、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紧急停机。 5、检查带电设备、进入设备内部、或进入料仓内作业,必须将设备本身和 上道 工序设备下电,机旁开关打到“0”位,并挂警示牌。 6、高空作业或进入料仓内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设监护人。 7、设备检修按《检修操作规程》执行。 二、上岗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三、严禁酒后上岗和当班饮酒^ 四、开机前准备 1、与包装机和站台岗位确认所包品种。 2、确认包装袋、编号与所包品种相符。 3、检查打印装置是否正常,更换打印日期。 4、检查包装袋清灰装置是否正常。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6-03-1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