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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件发放记录

文 件 发 放 记 录 序号 日期 文件名称/编号 份数 发放部门 签收部门 签收人 相关方 EHS 管理手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08-05 价格:¥2.00

3.1-4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 本单位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 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由安委会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 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 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 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 财务部门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 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第六条 安委会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 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 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本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 财务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 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九条 财务部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委会必须及时 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安委会严格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 事故后安委会应及时到保险本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六条 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2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协议(4页)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协议 建设单位:XX 有限公司持证建设矿井(甲方) 监理单位:XX 监理有限公司毛则渠项目监理部(丙方) 为确保监理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加强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安全监理职责,保证工程进展和 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规范》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建设中 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XX 有限公司持证建设矿井 建筑面积:XXX 毛则渠,100 亩 二、工期 开工日期:201X 年月日结束日期:202X 年月日 三、协议内容: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l、审查监理单位监理资质、营业执照、项目备案、监理 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监理单位是否将监理工程进行转包。 2、审查监理单位制定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中 安全监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其安全监理制度是否完善、落实 。安全监理职责人是否到位 3、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监理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 、法令、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 真贯彻落实,确保监理人员的安全。 3、在建设方的领导下,加强对施工方安全施工的监理工 作,每项工程开工前,对施工方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 程,按照规程进行严格审查,并督促施工方认真落实。 4、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时必须配带安全帽、胸牌、 并身着监理服装,井下监理必须配带自救器等安全防护用品, 首先要保证监理人员自身安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7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化工安全-2-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序号 日 期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实施情况 实施负责人 备注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202X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序号 日 期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实施情况 实施负责人 备注 1 202X.9.4 职业病危害告知 (1)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与劳动者签 订《职业健康监护岗位从业人员告知书》,明 确告知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体检安排情 况、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以及岗前、岗中培 训内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将 进行补充告知。 (2)生产现场设置了职业危害因素警示告知 牌,告知牌上包括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员工生产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健康 的影响和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3)对职业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宣传和培训教育。 (4)对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的作业人员,将 检查结果进行书面告知。 2 202X.9.4 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知 识、设备及岗位卫生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 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等职业卫生方面的知识 培训,有书面培训记录。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已 参加卫健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 202X.9.4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 健康体检。 已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到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 质)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因素与该企业 作业人员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符。 4 202X.9.4 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档案收集整理 已建立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档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2.00

化工安全-4-6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 号 部门(工段) 岗位 人数 接触 时间 危害来源 危害因素 工程防护设施 个体防护用品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 号 部门(工段) 岗位 人数 接触 时间 危害来源 危害因素 工程防护设施 个体防护用品 1 数控工段 机加岗 70 7h 作业人员操作数控机床进行工件加工,根据加工 要求设置程序,调整刀具。 噪声、其 他粉尘 复材铣床除尘装 置 工作服 2 套/年、防砸鞋 1 双 /2 年、布手套 4 双/月、防 尘口罩 6 个/月、防噪耳塞 1 副/月、防护眼镜 2 副/年 2 装配岗 60 7h 作业人员对工件进行打孔、砂轮打磨,然后将工 件组装成半成品。 噪声、砂 轮磨尘 工作服 2 套/年、防砸鞋 1 双 /2 年、布手套 4 双/月、线 手套 4 双/月、防尘口罩 4 个/ 月、防噪耳塞 1 副/月、防护 眼镜 2 副/年 装配工段 刷漆岗 2 6h 刷漆岗作业人员在刷漆间内进行手工刷漆。 苯、二甲 苯 防尘口罩 3 调试岗 67 7h 作业人员操作液压机对工件进行修整,使用手持 工具进行调试。 噪声 工作服 2 套/年、防砸鞋 1 双 /2 年、布手套 5 双/月、线 手套 5 双/月、防尘口罩 4 个/ 月、防噪耳塞 1 副/月、防护 眼镜 2 副/年 4 调试工段 焊接岗 5 5h 作业人员使用氩弧焊机对半成品进行焊接作业。 电 焊 烟 尘、电焊 弧光、一 氧化碳、 二 氧 化 氮、锰及 其化合物 移动式电焊烟尘 净化器、移动式 筒式烟尘净化器 工作服 2 套/年、防砸鞋 1 双 /2 年、布手套 4 双/月、线 手套 4 双/月、焊工手套 1 双/ 月、防尘口罩 4 个/月、纱手 套 2 双/月、电焊面罩 1 个(以 旧换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5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协议(4页)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协议 建设单位:XX 有限公司持证建设矿井(甲方) 监理单位:XX 监理有限公司毛则渠项目监理部(丙方) 为确保监理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加强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安全监理职责,保证工程进展和 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规范》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建设中 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XX 有限公司持证建设矿井 建筑面积:XXX 毛则渠,100 亩 二、工期 开工日期:201X 年月日结束日期:202X 年月日 三、协议内容: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l、审查监理单位监理资质、营业执照、项目备案、监理 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监理单位是否将监理工程进行转包。 2、审查监理单位制定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中 安全监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其安全监理制度是否完善、落实 。安全监理职责人是否到位 3、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监理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 、法令、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 真贯彻落实,确保监理人员的安全。 3、在建设方的领导下,加强对施工方安全施工的监理工 作,每项工程开工前,对施工方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 程,按照规程进行严格审查,并督促施工方认真落实。 4、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时必须配带安全帽、胸牌、 并身着监理服装,井下监理必须配带自救器等安全防护用品, 首先要保证监理人员自身安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7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通用行业安全检查表-4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表

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人和使用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1 生产经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 在分管业务范围内,主持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安全工作会议、隐患整改等 坚持贯彻“三同时”、“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 副经理 (副厂 长) 向经理(厂长)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企业安全技术方面工作 审批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企业重大隐患整改、安全防护措施 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 3 副经理 (副厂 长) 总工程师 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监督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落 实到位 4 计划、财务 部门负责人 在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 生产部门负责 人 执行“五同时”原则,在生产中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 编制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文件,安全教育档 案,执行“三同时”原则,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 技术部门 负 责人 制定、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指导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 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安全教育情况 参与"三同时"工作 编制了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实施 7 安全部门 负 责人 组织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安全工作会议、隐患整改等工作,并负责及时上 报和检查落实 8 设备、动力部 门 负责人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维修、鉴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3 KB 时间:2025-11-05 价格:¥2.0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GDAQ2030101

注:安全检查评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进行阶段评价检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 见, 施工企业单独组织的日常检查也可用此表。 监理 单位 检查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 单位 检查 结果 项目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起重吊 装(满 分分值 为5分) 施工机 具(满 分分值 为5分) 总计得 分(满 分分值 为100 分)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安全管 理(满 分分值 为10分) 文明施 工(满 分分值 为20分) 脚手架 (满分 分值为 10分) 基坑支 护与模 板工程 (满分 分值为 10分) “三宝”、 “四口”防 护(满分分 值为10分) 施工用 电(满 分分值 为10分) 物料提升 机与外用 电梯(满 分分值为 10分) 塔吊(满 分分值为 10分) 施工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 1136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一、检查评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GDAQ2030101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9 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 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 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 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 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 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 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 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 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 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 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一)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 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 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 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 检查: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 不适症状的; (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5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1 目的 整合资源、提升救援能力,使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骤,快速、高效、安全地 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确保把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目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是现代社会生活中 最常见、最频繁的事故,为能在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 和危害程度,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2 组织机构 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组建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巨勇任办公室主任。各经理部另设现场控 制小组、救援小组、调查小组、善后小组。 3 应急职责 1 组长职责 1)决定发生过程、指挥、协调应急行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的保证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指示设施设备的部分停工; 3)在施工现场内实行交通制度,决定应急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宣布紧急状态的结束,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负责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2 应急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 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 救援小组 1)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应在 12 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 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2)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行动,及时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引导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3)调集抢险器材、设备、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保障系统各组织人员必须防护, 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应。 4)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与救援无关人员撤离到指 定的安全地带。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信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4 现场控制小组职责 1)主要是保护事故现场,在抢救伤员须移动现场时必须设立标记,并迅速报告事故处 理机关,确保伤员得到有效救治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小组提供技术方案,指导抢险组实施应急预案和 措施,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救援信息。 3)设置事故现场的警戒线,维持治安秩序;引导抢救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持救援通 道的通畅;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围观。 4)在外部救援未到达前,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 及时协助外部机构转移重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使受伤者优先得到 救援。 5 事故调查组 主要负责搜集事故物证、痕迹,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责任者,协助当地政 府、安监、公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6 善后处理组 1)负责伤员的救治,获取伤员的伤害程度、诊断报告、死亡证明以及伤亡人员家属接 待和死亡人员的丧葬工作等各项事宜。 2)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 负责保险索赔事宜处理。 4 应急事故或情况的识别 雷、雨、雪天或根据地理条件,初期采取措施。消灭隐患,控制事态的发展。另一方面 组织抢救,防止事态的扩散。事故后期已无法控制,则要不惜一切抢救疏散人员,确保人员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 订】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25 实施日期:2018-01-01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决定》第修正)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 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 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 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 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 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 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 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 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 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 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第七条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第八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 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 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第九条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 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 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 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7 M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塔机保养方案

- 1 - 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方案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 106 国道以东 根据施工需要,现安装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QTZ80(6013)型塔式起重 机壹台,产权编号:粤 A-T01714[0203J500],在安装验收合格后的使用过程中需要维修保养,现 特作以下维修保养方案。 二、设备的维护保养 通过擦拭、清扫、润滑、调整等一般方法对设备进行护理,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 状况,称为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维护保养的要求主要有四项: (1) 清洁 设备内外整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气,设 备周围的切屑、杂物、脏物要清扫干净; (2) 整齐 工具、附件、工件(产品) 要放置整齐,管道、线路要有条理; (3) 润滑良好 按时加油或换油,不断油,无干摩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 油杯、油毡清洁; (4) 安全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设备的维护保养内容一般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和精度检查,设备润滑和冷却 系统维护也是设备维护保养的一个重要内容。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维护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对设备的定期维护 保养工作要制定工作定额和物资消耗定额,并按定额进行考核,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应纳入车 间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设备定期检查是一种有计划的预防性检查,检查的手段除人的感官以 - 2 - 外,还要有一定的检查工具和仪器,按定期检查卡执行,定期检查有人又称为定期点检。对机械 设备还应进行精度检查,以确定设备实际精度的优劣程度。 设备维护应按维护规程进行。设备维护规程是对设备日常维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坚持执行 设备维护规程,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 设备要达到整齐、清洁、坚固、润滑、防腐、安全等的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使用的工器具 及材料、达到的标准及注意事项; (2) 日常检查维护及定期检查的部位、方法和标准; (3) 检查和评定操作工人维护设备程度的内容和方法等。 三、塔吊的保养及维修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范围及内容 1、检查基础排水设施及基础螺栓松紧情况; 2、检查标准节及附着件处连接是否紧固; 3、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回转限制器、小车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装置情况; 4、钢丝绳麻损等情况; 5、吊钩防脱落装置情况; 6、吊臂连接点情况; 7、制动器与传动机构情况 8、《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其它需要定期检查维扩保养的部位等; (二)塔吊保养 1)、每位塔吊机械操作工,对自己所操作的机械性能,要了如指掌,这样操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不耽误工程施工。 2)、每天上下班之前都必须对塔吊进行自行检查一遍,上下班换班人员形成交接检制度,并做 好每天机械正常运转记录。 3)、每周一次的对塔吊齿轮进行加润滑油,对塔吊的钢丝绳进行检查,对绕钢丝绳的卷扬机加 润滑油。 4)、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对各台塔吊进行一次各部件保养,并认真做好保养前及保 养后机械性能状态。 (三)塔吊的维修 1)、每位塔吊机械操作工,不仅具备开塔吊技术,而且具备对塔吊正常的维修技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JGJ59-99 检查评分表 安表 9 序 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架体制作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 9 分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扣 7~9 分 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 证的扣 9 分 9 2 限位保 险装置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 9 分 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 5 分 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 9 分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扣 9 分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 的每一项扣 3 分 9 缆 风 绳 架高20m 以下时设一组,20~30m 设二组,少一组扣9 分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 9 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 或角度不符合45~60 的扣4 分 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扣 4~7 分 3 架 体 稳 定 与建筑 结构连 接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5 分 连墙杆连接不牢的扣 5 分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扣 9 分 连墙杆材质成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 5 分 9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 8 分 钢丝绳锈蚀、缺油的扣 2~4 分 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 2 分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 2 分 钢丝绳拖地,扣 2 分 8 5 楼层卸料平 台保护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 2~3 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扣 2~4 分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扣 2 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 4 分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 2~4 分 8 6 吊篮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 8 分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 4 分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扣 4 分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扣 8 分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扣 8 分 8 7 安装验收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 9 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 5 分 9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8 架 体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扣 5 分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扣 2~4 分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 5 分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扣 3 分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扣 4 分 摇臂把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的 绳的扣 8 分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加 2 分 10 9 传动系统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 2 分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扣 2 分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 15 倍卷筒宽度的扣 2 分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扣 3 分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扣 5 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扣 2 分 9 10 联络信号 无联络信号的扣 7 分 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扣 2~4 分 7 11 卷扬机 操作棚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 7 分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 3~5 分 7 12 避 雷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 7 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 4 分 7 一 般 目 项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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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8

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8 一、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接班第一次开车,应满载将吊笼开至离地面 1m 处,停车检查吊笼是否自动下滑现象,如发生下滑现象, 必须调整电磁制动器的间隙; 三、司机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严禁与他人闲谈; 四、严禁超载运行,载重或载人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五、随时注意信号,观察运转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车,待故障排除后方能开车; 六、严禁装载超过吊笼宽度和高度物品和材料。 七、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和危险条件时,严禁开车; 八、合闸总启动后司机不准离开吊笼,只有在取走电锁钥匙后,方能离开吊笼; 九、制动、限速部件发现异常或失灵时严禁开车; 十、大风条件下应注意安全,当风力达到 6 级以上时,不准开车,并将吊笼降到最低层; 十一、卸料平台安全门未关好,不得开动吊笼; 十二、下班后必须打扫吊笼,做好当班记录,拉开开关,锁好控制箱和底笼门,填写运行记录,做好交接班; 十三、严禁非司机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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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年)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版) (2009 年 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 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 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 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 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 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 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 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 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 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 作提供保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1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年)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年) (2006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公布,2013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 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 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 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 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 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 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 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目的 爆炸事故的发生对人、财、物的损伤力是极大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事故隐患和紧急 情况,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炸事故发生和突发性 事故发生时造成混乱或由于职责不清造成指挥失灵,延误抢险时间,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 爆炸应急预案。 2 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总预案中人员分工相同。 3 应急职责 3.1 组织机构应急职责 1 负责对爆炸事故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理工 程师共同对爆破等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促整 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中 3.1.2.2 职责。 4 应急事故识别 4.1 氧气,乙炔瓶爆炸的识别 在整个工程施工中,需要使用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接,对模板进行焊接, 对设备进行了焊接等。如果装乙炔和氧气内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极容易发生 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氧气、乙炔瓶是重大危险源,要加强管理。 4.2 锅炉爆炸事故的识别 锅炉爆炸事故主要是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易造成,如超过额定压力,满水事故,缺水事故。 因此,防止锅炉爆炸事故的重要因素是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防止由于 违章作业带来的不期望后果。 4.3 火工产品爆炸事故的识别 火工产品爆炸事故主要是操作人员、火工产品保管人员违章作业、违规管理造成的,如 爆破工没用经过培训上岗、或不熟悉相关规程使用炸药,违规混运火工产品,不按规定要求 存放火工产品等,均易发生爆炸事故。因此,防止火工产品爆炸事故的重要因素是加强操作 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防止由于违章作业带来的不期望后果。 5 应急管理 1 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要服从应急领导的指挥,参加应急救援的演练和培训,熟练掌握 演练过程,当得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演练的要求,进行应急救援。 2 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着他用,并备足应急救物资。 3 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要不断的学习,掌握应急救援的知识,为事故救援打下坚实基 础。 6 应急程序和原则 6.1 汇报程序 1 通告程序 1)现场:一旦由场内人员、操作人员或警卫人员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刻用电话通知信 息管理人员,确定应急级别,临时担任场内应急指挥,向经理部应急指挥、管理层和监理工 程师通报,指挥部接到汇报后,按实施程序启动应急反应组织。 2)场外:根据应急类型、发生时间和严重程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向外通报。 在应急指挥的指导下,通讯联络负责人按应急预案规定行动。 3)公共信息: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员工、公众提供有关活动的信息。 ① 新闻发布和事故报告:向报纸、电台、电视台发布,紧急事故和任何人员受伤的信息, 只有以下人员有权发布:指挥长、副指挥长。 ② 社区反应:项目如果发生紧急情况会对职位社区造成危险,指定的通讯负责人应该 与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或环保部门保持联系。他们应该得到对紧急 情况的简单介绍和任何必要的专门说明。 2 紧急情况汇报流程图 紧急情况汇报流程图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8.5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油压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油压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l.检查油泵、控制阀、压力表是甭正常,油温是否在允许的范 围内;    2.检查模具有无裂纹,紧固螺钉有无松动;    3.打开电源开关,启动冷却循环电机;    4.启动主油泵电机;    5.检查各油箱液位计油的高低,各油路、液压管件是否有漏油 的现象,各连接件是否松动;    6.检查压力表压力指针偏转情况,如发现来回摆动或不动,应 停车检查设备额定压力,使用时不得超限:    7.检查并清理工作台面上或模具上其他杂物;    8.将工作方式转换开关调节 0 位置,进行手动操作,检查活动 横梁上下限位开关是否安全可靠,液压系统是否有异常响声,光电眼、 操作按钮、急停开关、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9.待一切正常后,按所需要的工作方式选择工作转换开关。 10.油压机双人操作时,应设主副操作,采用双人双动按钮操作 方式,操作要遵守《双人操作设备管理规定》,《双人操作设备管理规 定》应附在机台,便于索取查阅;    11.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禁止边操作、边闲谈或抽烟;送料、 接料时严禁将手或身体其他部分伸进危险区内;    12.发现设备运转异常声响,应停机查明原因,模具裂损应立 即停车修理;    13.操作中要站稳或坐好,与他人联系工作应先停机,再接待, 无关人员不许靠近油压机或操作者;    14.生产中坯料及工件堆放要稳妥、整齐、不超高、工作台上 禁止堆放坯料或其他物件,废料及时清理;    15.调整模具、检查和清理设备、测量 T 件都应在停机下进行;    16.离开机器要关机,并停止油泵电机;    17.发现模具表面有异物需进行清理清洁时,操作人员按下急 停开关,用专用工具进行清理。    L8.安装模具前,首先要将工作台板上平面和滑块下平面清理 干净,以保证支承面接触良好,安装模具时,尽可能使模具受力中心 与工作台中心一致;    19.安装模具和维修模具以及设备时必须使用安全柱,确保工 作人员的安全。    20. 经常检查各油路及密封处是否有漏油现象,对渗漏点及时 治漏,检查各动作是否正常;    21.正常工作时,随时查看压力表值的变化和油箱油温情况, 注意液压系统、电机是否有异常声响,发现异常响声要及时找出原因 加以排除,尽量消除和降低设备噪声,不允许设备在异常状态下运转;    22.每天开机前必须给油压机导柱和四立柱加油一次;    23.清理油箱,更换润滑油,每年一次;    24.定期清洁各液压站过滤网,保持过滤网清洁干净;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公众闹事事件应急预案

公众闹事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1 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理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遭遇的公众闹事事件,尽可能的为施工 作业人员提供救援和帮助,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正常施工秩序。 实现“五个工程”(质量精品、科技创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六位 一体”(安全、质量、环保、工期、效益、技术创新一体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应对公众闹 事事件的能力和执行力。 1.2 依据 依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规定,编制 本公众闹事事件应急预案。 2 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总预案中相同。 各经理部成立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经理部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书记、 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协调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求援办公室设在办公 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应急职责 1 领导小组组长 1)全面负责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公众闹事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 6)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 领导小组副组长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日常潜在闹事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 报及事故处置工作。10 分钟内赶赴现场,稳定群众情绪,研究处理意见,疏散群众,妥善 处理。 3 保安或公安人员 1)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人员安全,维护现场秩序,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接到突发性事件信息后,在 5 分钟内赶赴现场,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和一切过激言行, 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打架闹事伤人、挠乱正常施工等行为,并查缴各类破坏、伤人工具,追 查幕后组织人员。 3)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提出解决 问题的措施,并做到及时妥善处理。 4 综合科 1)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2)必要时代表本单位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3)对突发事件引发的人员伤亡,医疗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组织医护人员 进行医疗救助。 4)平时提前做好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准备工作。 5)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6)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有重点的摸排调查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 口前移,发现有可能发生群体性的闹事活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查清事发原因、动机 和幕后参与组织人员,并做好疏导、劝阻、教育工作。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 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 5 财务科 1)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 低资源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2)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质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6 治安联防队伍 1)为不脱产的专业队伍,是处理公众闹事事件的中坚力量。 2)针对危险事件,配备日常装备器材。 3)当突发事件发生后,能保证在 5 分钟内赶赴现场,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和一切过激言 行,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打架闹事伤人、挠乱正常施工等行为。 4)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派出所所长请示汇报,并根 据事态发展情况,努力稳定现场人员情绪,严防打架伤人、破坏财物活动等,尽快引导疏散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2007 年 3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7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 00 七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 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 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 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 般分为以下等级:【2018 单选-2 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 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 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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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交底

宿扬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号 SY—YZ2 监理单位:江苏润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号 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 高速公路施工 施工内容 中分带开工段施工 交底部门 施工时间 交底人签名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员签名:附后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 色工作服,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保通人员必 须穿保通服指挥现场交通,工作区内禁止穿凉鞋、拖鞋、赤脚、光背, 保证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2、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明 确安全注意事项及各自的工作任务。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 求,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开工作业。 3、凡在公路上移动作业的养护机具驾驶室顶端必须安装黄色警示灯, 尾部悬挂“施工车辆、随时停车”标志牌。所有机具设备在进入现场之 前要全面检查。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自动报警、 信号装置应完好无损。不完好或已失效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使用。 4、公路路面养护维修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公路养护 安全作业规程》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指挥交通。 作业控制区进出口必须按《规程》要求设在作业控制区的下游过渡区, 施工车辆进出作业区必须走专门的进出口,并服从保通人员或安全协管 员的指挥,不得在其他任意地方进出作业控制区。 5、在高速公路上养护维修作业时,应由车辆接送养护维修人员。养护 维修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必须 到控制区外时,应有专人指挥,但必须保证人员处于安全状态。作业时应 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不得打闹戏嬉。工作期间所有人员禁止酗酒、 赌博,严禁神志不清的人员和带病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工操作证,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机械或 电气设备。 7、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待 危险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组长或领工员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人员施工。 作业中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 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8、所有直接参加养护施工的员工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乘坐专门的运送车辆,禁止乘坐在人货 混装的车斗里或机械上。对违反载人规定的情况,拒绝乘坐并有权要求 专车运送。 10、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在作业区内进行活动,禁止超出作业区,因 工作原因必须到作业区外时应报施工队长同意,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10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0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0 一、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作 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二、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三、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四、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 桩作业。 五、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 30cm 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 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 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 固。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六、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 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信装置,并专人负责。 七、两米以上的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系在牢固可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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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 检查评分表 JGJ59-99 安表 4-6 序 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使 用 条 件 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扣 10 分 不具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扣 10 分 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扣 10 分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 10 分 各工种无操作规程的扣 10 分 10 2 设 计 计 算 无设计计算书的扣 10 分 设计计算书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 10 分 设计荷载未按承重架 3.0kN/m2,装饰架 2.0 kN/m2,升降状 态 0.5 kN/m2 取值的扣 10 分 压杆长细比大于 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大于 300 的扣 10 分 主框架、支撑框架(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不汇交于一 点的扣 6 分 无完整的制作安装图的扣 10 分 10 3 架 体 构 造 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主框架的扣 10 分 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支撑 框架(桁架)的扣 10 分 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 的扣 10 分 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扣 10 分 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 1/3,且超过 4.5m 的扣 8 分 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的扣 10 分 10 4 附 着 支 撑 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扣 10 分 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扣 10 分 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 10 分 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 10 分 10 5 升 降 装 置 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扣 10 分 索具、吊具达不到 6 倍安全系数的扣 10 分 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扣 10 分 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扣 10 分 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扣 10 分 6 防坠 落、导 向防倾 斜装置 无防坠装置的扣 10 分 防坠装置设置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 两处以上的扣 10 分 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扣 10 分 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扣 7~10 分 10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7 分段 验收 每次提升前,无具体的检查记录的扣 6 分 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的扣 7 分 10 8 脚手 板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扣 3~5 分 离墙空隙未封严的扣 3~5 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 3~5 分 10 9 防 护 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扣 10 分 操作层无防护栏杆的扣 8 分 外侧封闭不严的扣 5 分 作业层下方封闭不严的扣 5~7 分 10 10 操 作 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的扣 10 分 操作前未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的扣 10 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又未定岗位的扣 7~10 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扣 5 分 升降时架体上有超过 2000N 重的设备的扣 10 分 10 一 般 项 目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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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5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5 一、混凝土运输车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二、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三、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在溜槽帮上操作。 四、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架体不得固定在外脚手架 上,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管道转弯接头处,不得站人,防止管道破裂混凝土浆飞溅伤人。 五、浇筑框架、梁、栏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六、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 七、不得在混凝土养护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各处的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八、使用震动棒、平板震动器应穿绝缘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用电设备必 须要有漏电开关。 九、使用混凝土泵车输送混凝土,泵送前应将车停放平稳,支脚伸出固定在专用的枕木上,做好防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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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34

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34 一、裁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二、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 (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三、安装玻璃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随安随取。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四、独立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五、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 安全措施。 六、安装窗扇玻璃时,不得在竖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以免玻璃破碎掉落伤人。 七、天窗及高层房屋安装玻璃时,施工点的下面及附近严禁行人通过,以防玻璃及工具掉落伤人。 八、大屏幕玻璃安装应搭设吊架或挑架从上至下逐层安装,抓拿玻璃时应用橡皮吸盘。 九、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安装完毕应随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以防 风吹窗扇碰碎玻璃掉落伤人。 十、安装完毕,所剩的残余玻璃应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免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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