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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合集3

目 录 一 矿山测量(测工)操作规程 1 二 地质观测工作业操作规程 7 三 水文地质观测工作业操作规程 15 四 瓦斯检查员作业操作规程 32a 五 一氧化碳检定器作业操作规程 37 六 硫化氢测定仪作业操作规程 38 七 仪器修理工操作规程 39 八 甲烷检定器使用与维修操作规程 46 九 过滤式自救器检查维修技术操作规程 52 十 风表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54 十一 风筒工作业操作规程 56 十二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作业操作规程 60 十三 管路工作业操作规程 61 十四 洒水灭尘工作业操作规程 64 十五 制浆工作业操作规程 65 十六 注氮工作业操作规程 66 十七 气体监测采样工作业操作规程 71 十八 消防、灭火工作业操作规程 74 十九 灌浆工作业操作规程 77 二十 二小时氧气呼吸器作业操作规程 82 二十一 四小时氧气呼吸器作业操作规程 85 二十二 自动苏生器作业操作规程 88 二十三 矿山救护地面模拟训练系统作业操作规程 91 二十四 压缩氧自救器作业操作规程 94 二十五 过滤式自救器作业操作规程 96 二十六 测风工操作规程 97 二十七 火区观测工作业操作规程 100 二十八 自救器工作业操作规程 105 二十九 通风木工作业操作规程 108 三十 风筒修理工操作规程 109 三十一 风门密闭工操作规程 111 三十二 测尘工操作规程 118 三十三 井下局扇司机操作规程 121 三十四 瓦斯监测工作业操作规程 123 三十五 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 127 三十六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29 三十七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员操作规程 132 三十八 通讯修理工操作规程 132 三十九 安检员操作规程 133 四十 检身工操作规程 134 四十一 支架工操作规程 135 四十二 乳化泵泵工操作规程 138 四十三 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140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3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目标-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解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目标及分解 一、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3、职业病发病人数为 0; 4、一次性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5、轻伤事故控制在 5‰以内; 6、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上岗,完成 率达到 100%;全员安全培训合格率 100%; 7、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 证率 100%; 8、一般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 100%; 9、设备设施完好率大于 95%;安全设施完好率 100%; 10、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合格率 95%; 11、本年度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二、行政主管的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培训计划实施率 100%; 4、全员安全培训合格率 100%; 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定期复审率达到 100%; 6、人员入司体检率 100%; 7、安全标准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三、业务主管的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相关方安全培训覆盖率 100%; 4、安全标准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四、财务主管的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全员安全培训合格率 100%;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可靠投入,建立清晰的安全费用专用台账; 5、安全标准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五、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目标 1、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2、一次性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职业病发病人数为 0; 5、隐患排查及时率 100%,治理计划完成率达到 100%; 6、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率达到 100%; 7、三级安全教育、职工再教育覆盖率达到 10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安全目标责任书-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解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目标及分解 一、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3、职业病发病人数为 0; 4、一次性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5、轻伤事故控制在 5‰以内; 6、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上岗,完成 率达到 100%;全员安全培训合格率 100%; 7、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 证率 100%; 8、一般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 100%; 9、设备设施完好率大于 95%;安全设施完好率 100%; 10、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合格率 95%; 11、本年度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二、行政主管的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培训计划实施率 100%; 4、全员安全培训合格率 100%; 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定期复审率达到 100%; 6、人员入司体检率 100%; 7、安全标准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三、业务主管的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相关方安全培训覆盖率 100%; 4、安全标准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四、财务主管的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全员安全培训合格率 100%;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可靠投入,建立清晰的安全费用专用台账; 5、安全标准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五、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目标 1、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2、一次性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职业病发病人数为 0; 5、隐患排查及时率 100%,治理计划完成率达到 100%; 6、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率达到 100%; 7、三级安全教育、职工再教育覆盖率达到 10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交安与绿化工程分公司 施 工 现 场 综 合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达州片区高速公路专项养护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制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工作 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 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提高救援效率,特制定本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州项目部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应急预案体系 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 10 个 专项应急预案(《高空坠落应急预案》、《脚手架坍塌事故 应急预案》、《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模版坍塌应急预 案》、《土方坍塌专项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应 急预案》、《溺水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中毒应急预案》)组成,预案中对各 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 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 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三、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 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项目部、施工分部应急救援体 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 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5.4 KB 时间:2025-11-10 价格:¥2.00

机构与职责-组织机构-方针目标-机构与职责企业管理部项目岗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X 年安全目标责任书 企业管理部项目岗: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制,保障企业管理部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明确所在岗位的安全、环保、职 业健康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风险,切实保 障人身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特签订此 安全承诺书。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升安全、环境意识。 二、环境目标 1、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2、危险废弃物(如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处理率 100%。 三、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进入厂区出现违章现象为零; 2、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3、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4、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5、“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四、安全环保职责 1、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促进 全员安全管理。 2、切实保证国家、上级部门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 标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3、保证本部门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工作。 4、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消防、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演练 工作。 5、严格执行公司“三标一体化”体系的相关工作,并按照安环部要求完善各类 制度、表格。 6、参加有关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 五、责任期限 202X 年 1 月 1 日—202X 年 12 月 31 日 六、安全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部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部 员工(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各种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置

目录 (一)高空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救援..............2 (二)物体打击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救援..............5 (三)施工机械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救援..............6 (四)坍塌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9 (五)触电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13 (六)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17 (七)中毒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20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周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 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为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 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的用 具。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 最常见的高处坠落事故有以下几类: (l)人员由屋顶坠落。 (2)脚手架倒塌。 (3)人员由脚手架上坠落。 (4)结构倒塌。 (5)人员由地上的洞口坠落。 (6)人员由梯子上坠落。 (7)人员由结构上坠落。 (8)人员由屋顶的空洞坠落。 (9)人员由没有护栏的楼面边缘坠落。 2.可能产生高空坠落事故的违章行为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扎在牢固的构架上;安全带拽拉长 度超长。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9 M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动火施工方案

动火施工方案 编写: 审核: 审批: 施工单位:xx 安装分公司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2. 指导思想和目标 ------------------------------------------1 3. 组织机构 ---------------------------------------------------1 4. 施工步骤 ---------------------------------------------------2 5. 作业前准备 ------------------------------------------------2 6. 作业时 ------------------------------------------------------2 7. 作业完毕 ---------------------------------------------------3 8. 安全措施 ---------------------------------------------------3 9. 应急预案 ---------------------------------------------------3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采油 * 厂 集输作业区 ** 联合站掺水阀组流量计安装。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1、 坚持诚信思想,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管理,加强过程控制, 严把工期质量关,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 2、 质量目标 确保本工程一次成功,全部工程质量合格。 3安全目标 严格遵守岗位职责,确保施工、交通、消防安全零事故。 4、 工期目标 确保工程在合同期限内竣工。 三、 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分工: 现场成立施工项目组 现场负责人: *** 全员: *** 现场负责人职责: 认真落实动火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协调好本次进入动火作业的资源配 置,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 理,并组织制订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救护, 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进入施工现场前的技术交底工作,监控施工 过程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作业全过程进行质量进行监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7 KB 时间:2025-12-12 价格:¥2.0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GDAQ2030101

注:安全检查评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进行阶段评价检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 见, 施工企业单独组织的日常检查也可用此表。 监理 单位 检查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 单位 检查 结果 项目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起重吊 装(满 分分值 为5分) 施工机 具(满 分分值 为5分) 总计得 分(满 分分值 为100 分)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安全管 理(满 分分值 为10分) 文明施 工(满 分分值 为20分) 脚手架 (满分 分值为 10分) 基坑支 护与模 板工程 (满分 分值为 10分) “三宝”、 “四口”防 护(满分分 值为10分) 施工用 电(满 分分值 为10分) 物料提升 机与外用 电梯(满 分分值为 10分) 塔吊(满 分分值为 10分) 施工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 1136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一、检查评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GDAQ2030101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3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3

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3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物料提升机卷扬机部分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和《建筑施工 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并遵守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或设计计算书要求,并牢固可靠。 四、使用前应对吊笼(篮)的安全门、钢丝绳、安全停靠装置、限位保险装置、联络信号系统进行检查, 并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五、缆风绳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 9.3mm 圆股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缆风绳地锚必须牢固。 六、与建筑结构连接的附墙杆应符合说明书或规范要求,附墙杆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七、卷扬机钢丝绳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过路保护。 八、禁止任何人乘吊笼(篮)上下。不得超载,物料在吊笼(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笼(篮)。 九、各施工层要设牢固可靠的卸料平台及安全门。 十、物料提升机发生故障或维修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十一、物料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验收内容应做到量化,参与验收人员应签名。 十二、操作司机应在班前做日常检查和做空载试运行。 十三、物料提升机电器控制部分应有接零保护、失压保护功能。 十四、物料提升机必须安装断绳、停靠、上极限位装置,吊笼(篮)禁止使用单根钢丝绳。 十五、物料提升机基础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根据周边情况,采取避雷安全措施。 十六、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吊笼(篮)必须停放在地面,不允许停在空中,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 关箱。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3砂浆拌合机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503

砂浆拌合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5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 二、砂浆机底座应平整稳固,开关箱离操作位置不大于 3m,接零保护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传动皮 带防护罩完好无损。防护棚应符合防晒、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 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胶水鞋、戴安全帽和口罩,不准将机器交给无证人员开动。 四、砂浆机出料应用圆盘式,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五、作业前应检查拌合机的传动部分、工作装置、电线电器,防护装置等应牢固可靠,操作灵活,保险丝 符合规定要求。 六、启动后,先经空机运转,检查拌叶旋转方向,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边加水边加料进行搅拌作业,不 准超规定容量投料,不准先加料满负荷启动。 七、砂浆机在运转过程中,不得用手、脚、木棒、铁铲等伸进拌筒在筒边沿口清理灰浆或扒料,防止拌叶 撞击伤人。 八、加入筒内的砂子、石灰等材料必须经过筛选,防止石子、石渣在筒底卡住搅拌叶,造成机械停转,电 机发热损坏设备。 九、机械发生故障,必须拉闸切断电源停机,将筒内砂浆清出,报告机修组进行检修,排除故障。不准擅 自拆除防护装置。 十、进行机械维修保养时,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拔去电源插头,锁好开关箱,挂上“有人维修,严禁合 闸”标志,方可检修。入筒内检修时外面必须派专人监护。 十一、作业后,应做好拌合机内外的清洁保养及场地清理工作,不准伸手、脚到筒口清洗,注意电动机不 得湿水受潮。 十二、下班时,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十三、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总包与分包)20页_secret

****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保证郫县冶金地质生活基地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的原则。凡是进入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和施工分包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 家,建设部及成都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和施工人 员及其现场的住所,料场,加工场地,仓库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下达隐患整 改通知书及停工,罚款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对总包单位负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 行办法,分包单位进入总包单位施工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内容如下: 总包单位:成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有限公司 一、总包单位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总包单位的权利、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 应严格对分包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4、 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5、 日常的维护和拆改工作根据施工任务性质确定负责方。有权按照成都市有关安全标 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6、 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7、 总包方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 两 级配电箱,该级以下部分由分包 负责。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分包负责。 8、 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分包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9、 对于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要求分包予以整改。 10、 对分包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有权要求分包提供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 员名单和操作证复印件。 11、 有权对分包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 12、 有权纠正分包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13、 对于在分包施工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14、分包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有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有责任对分包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有责任对分包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17、有责任对分包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提供帮助。 18、有义务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 19、有义务在分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求援服务。 20、有义务对分包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21、由于总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员伤亡时,由总包方承担事故责任和 经济责任。 22、由于分包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总包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 济责任。总包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 任和经济责任。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总包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1、与不具备主体资质(或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 2、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安全管理责任归属不清,或口头协议在调查中难以确认的; 3、工程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的; 4、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的案件调查人员依法确认的其他属工程总承包单 位责任的。 二、分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分包的权利与义务: 2 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分包承包施工区域 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 接受总包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 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建筑法》和市有关规定,保证不将分 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4 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部责任,并对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负有具体责任, 服从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要求拒绝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5 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 责任。必须符合当地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 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和总承包单位协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9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9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9 一、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 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二、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脚 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 30m 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 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 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 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 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四、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工间休息或 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 同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 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 3 层;集中荷载每 平方米不得超过 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 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 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六、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保 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 2m 作为接闪器,并在该 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七、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脚手板搭 接时不得小于 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c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 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八、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cm。 九、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m 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cm 高的挡脚板。 十、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m, 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 拉固。 十一、砌墙高度超过 4m 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kg 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 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十二、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 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三、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传送钢管。 十四、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五、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 年) (2008 年 1 月 8 日经建设部第 145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8 年 1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 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 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 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 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 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 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 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 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 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 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 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 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 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 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7

)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7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设备编号 备案编号 出场编号 安装位置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kg;跨 度: m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min;运行速度: m;悬臂长度: m;工作级别: 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m/min;(小车); m/min(大车)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悬臂长度: m 项不合 格;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3.《电动单梁起重机》JB/T 1306—2008; 4.《电动悬挂起重机》JB/T 2603—2008: 5.《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 3695—2008; 6.《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JB/T 5663—200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10.《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5项,第 项不合格,共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查结论 一般项目共61项,第 项不合格,共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序 号 ★1 3 5 6 7 8 9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7-1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材不应出现严重锈蚀或磨损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集 中 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 的通道; (3)存在跌落高度大于1m的危险通道及平台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道, 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 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6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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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8

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8 一、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接班第一次开车,应满载将吊笼开至离地面 1m 处,停车检查吊笼是否自动下滑现象,如发生下滑现象, 必须调整电磁制动器的间隙; 三、司机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严禁与他人闲谈; 四、严禁超载运行,载重或载人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五、随时注意信号,观察运转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车,待故障排除后方能开车; 六、严禁装载超过吊笼宽度和高度物品和材料。 七、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和危险条件时,严禁开车; 八、合闸总启动后司机不准离开吊笼,只有在取走电锁钥匙后,方能离开吊笼; 九、制动、限速部件发现异常或失灵时严禁开车; 十、大风条件下应注意安全,当风力达到 6 级以上时,不准开车,并将吊笼降到最低层; 十一、卸料平台安全门未关好,不得开动吊笼; 十二、下班后必须打扫吊笼,做好当班记录,拉开开关,锁好控制箱和底笼门,填写运行记录,做好交接班; 十三、严禁非司机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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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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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 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 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 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 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 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 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 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 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 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 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 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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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 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经 2013 年 2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 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 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 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 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 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 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 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 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 准备。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 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 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 前 30 分钟。 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 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五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 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某局生产作业组织优化改革

某局生产作业组织优化改革 日前,某局根据国家局、省局推行的邮区中心局生产作 业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按照“精心组织,项目负责, 分工协作,稳步实施”的原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中心局 生产作业组织优化改革工作。 为推进中心局生产作业组织优化改革工作的进程,该局 首先成立了以局长徐明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 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改革领导组,全面负责优化改革 工作的实施。其次,统筹安排,系统推进,实行工作项目负 责制,成立综合实施组、宣传教育组、管理架构、成本测算 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组等四个项目推进小组,具体负责 各个项目的系统推进和实施。第三,为确保改革工作及时有 效地完成,该局还制定了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完成进度; 实施计划共分为准备阶段、组织实施、总结验收等三个阶段, 其中,准备阶段具体实施改革工作的宣传教育、成立组织机 构、制定实施方案、人员及成本的测算等前期工作,时间为 3 月 10 日—5 月 25 日;组织实施阶段,具体实施《芜湖邮区 中心局生产作业流程》、《芜湖邮区中心局生产作业规范》、 《芜湖邮区中心局生产管理规范》方案的落实,时间为 5 月 25 日—8 月 10 日;总结验收阶段,具体实施改革工作的验收、 总结工作,时间为 8 月 10 日—8 月 30 日。 该局要求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高度重视,服 从大局,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将“优化改革工作”作为中 心局“一号工程”来抓。各相关专业实施小组,要狠抓方案 的落实,做到改革前现状归档清楚,改革中问题和解决过程 有详细记录,改革后的效果有定量评估。同时,各项目组要 合理安排时间,做好专业之间的衔接,以确保优化改革工作 的顺利实施。 在 3 月 15 日召开的中心局优化改革领导组成员会议上, 徐明局长要求大家要统一思想,认识到位,一是要加强自身 学习,明确工作内容和方法;二是养成系统思考的习惯,要 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多个角度看问题;三是工作中加 强上下环节密切配合;四是扎实推进,确定工作步骤,落实 工作进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项工作进程,最终形成人人 参与、整体推进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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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5

)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5 使用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安装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工程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亭院村中坑地段 传动形式 0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0 0 SS型驱动 形式 制造编号 型号规格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备案编号 出厂日期 安装部位 性能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最大提升高度: 架体顶端自由高度: m m;最大独立高度: m;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设备状态 架体架设高 度: m 项不合格; 2.一般项目共62项,其中第 检查依据 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5项: 1.保证项目共33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序号 ★1 ★2 3 4 5 6 8 10 11 12 13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5-1 1.1.2 吊笼安全 门 提升机吊笼的前、后两个方向均应装设安全门,安 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1.1.3 吊笼侧面 围护 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 25mm。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提升机的架体、传动系统、吊笼立柱、上下承载梁 和附墙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可见裂 纹、开焊和严重锈蚀、磨损等缺陷 1.1.5 吊笼底板 吊笼底应防滑、排水,且无破损等缺陷 1.1.4 防护顶棚 提升机的吊笼顶部应设置防护棚,防护顶棚应采用 坚实的材料,在任意0.01㎡面积上作用1.5kN的力 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7 1.1.7 导轨 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应兼作导轨 1.1.6 自升平台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提升机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应装设自升平台。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 杆高度应为1.0~1.2m,下栏杆高度为0.5~0.6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 1.1.9 钢丝绳防 脱装置 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应装设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 置与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 绳直径的20%,且不大于3mm 对重导轨不得采用链条或钢丝绳等柔性物体 1.1.8 导向装置 导向装置应齐全、可靠,吊笼、自升平台应采用滚 轮导靴,对重可采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靴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两倍 1.2 信息 标志 与信 号 1.2.1 产品标牌 应在提升机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 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主要性 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产品制造日期 1.2.2 限载标志 应在吊笼的明显部位设置限载标志、禁乘标志 1.2.4 对重标志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对重上应 标明其质量 1.2.3 操作标识 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指示信息应易于识别且清晰可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6.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

公路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 城口县河鱼乡寒水溪公路硬化 施 工 安 全 专 项 方 案 城口县交通发展公司 城口县河鱼乡寒水溪公路硬化工程项目部 2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1、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 A、成立以项目经理 李启跃 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 徐佳毅为副组长的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由专职安检工程师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全部安全监察 和管理工作。各施工队设专职安检员,各工班设兼职安检员。 B、安全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总结会。 C、施工队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加 以落实。 D、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象,各级安检人员均有权制止,必要时向 项目总工程师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见下图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启跃 副 组 长: 徐佳毅 各施工队长 各施工全员 项目经理部 安全部: 刘礼成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3 KB 时间:2026-03-23 价格:¥2.00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创意设计手法(doc10)

创意设计手法 1.直接展示法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运用十分广泛的表现手法。它将某产品或 主题直接如实地展示在广告版面上,充分运用摄影或绘画等技巧 的写实表现能力。细臻刻划和着力渲染产品的质感、形态和功能 用途,将产品精美的质地引人入胜地呈现出来,给人以逼真的现 实感,使消费者对所宣传的产品产生一种亲切感和信任感。 这种手法由于直接将产品推向消费者面前,所以要十分注意画面 上产品的组合和展示角度,应着力突出产品的品牌和产品本身最 容易打动人心的部位,运用色光和背景进行烘托,使产品置身于 一个具有感染力的空间,这样才能增强广告画面的视觉冲击力。 2.突出特征法   运用各种方式抓住和强调产品或主题本身与众不同的特征, 并把它鲜明地表现出来,将这些特征置于广告画面的主要视觉部 位或加以烘托处理,使观众在接触言辞画面的瞬间即很快感受 到,对其产生注意和发生视觉兴趣,达到刺激购买欲望的促销目 的。 在广告表现中,这些应着力加以突出和渲染的特征,一般由富于 个性产品形象与众不同的特殊能力、厂商的企业标志和产品的商 标等要素来决定。 突出特征的手法也是我们常见的运用得十分普遍的表现手法,是 突出广告主题的重要手法之一,有着不可忽略的表现价值。 3.对比衬托法   对比是一种趋向于对立冲突的艺术美中最突出的表现手法。 它把作品中所描绘的事物的性质和特点放在鲜明的对照和直接 对比中来表现,借彼显此,互比互衬,从对比所呈现的差别中, 达到集中、简洁、曲折变化的表现。通过这种手法更鲜明地强调 或提示产品的性能和特点,给消费者以深刻的视觉感受。 作为一种常见的行之有效的表现手法,可以说,一切艺术都受惠 于对比表现手法。对比手法的运用,不仅使广告主题加强了表现 力度,而且饱含情趣,扩大了广告作品的感染力。对比手法运用 的成功,能使貌似平凡的画面处理隐含着丰富的意味,展示 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6-03-26 价格:¥2.00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表6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合同段:大沱至锦屏大桥 序 号 工 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平均每生产单位规模 ( 人,各种机械 台) 平均每单位生产率 (数量、每周) 每单位平均生产时间 生产单位总数 (个) 1 特殊路基处理 km 0.0 0.0 0.0 0.0 0 2 路基填筑 万m3 7.64 40人 15台 0.300 6.4 4 3 路面基层 万m2 2.478 40人 11台 0.140 17.7 1 4 路面面层 万m2 2.478 50人 11台 0.140 17.7 1 5 路基防护及排水 km 13.0 80人 14台 0.120 18.1 6 6 涵洞 道 25 15人 8台 0.500 8.3 6 7 隧道 条 3 180人 40台 0.0440 22.7 3 8 桥梁基桩 根 6 26人 10台 1.000 6.0 1 9 桥梁墩台 座 3 30人 7台 0.120 18.3 2 10 梁体预制安装 片 19 15人 8台 3.000 6.3 1 九龙河口—锦屏一级坝区辅助道路工程 表6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7.5 KB 时间:2026-04-2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