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2设备设施更新、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是关于化工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化工行业相关企业。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的管理制度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 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 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 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 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设备设施的拆除要求 1)设备设施履行完成报废手续后方可进行拆除; 2)拆除前要履行审批手续,获得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进行拆除; 3)设备设施拆除前要制定拆除方案,进行拆除过程中的危险性分 析,制定控制方案,落实负责人,涉及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拆除过程 中要有专人监护。 4)拆除后的物品要按照事前的要求进行存放。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