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伤害人身伤亡应急处置卡 危险因素 因设备安装工艺以及设备的构造不熟悉、使用的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要求、 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不正确、设备的质量差或维护检修不及时等,均有可能 造成机械伤害。机械伤害类型包括夹挤、剪切、切割、卷入、刺伤、飞出 物打击、碰撞或跌落等。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1.现场其他人员应立即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紧急救护措 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同时现场人员及时汇报,同时联系医疗 部门救援。 2.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直至医疗人员接替救治。 3.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 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1)机械伤害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 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2)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3)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 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 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5.机械伤害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 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 (1)通畅气道。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3)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6.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1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 用看、听、试方法在5~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 复的再判定。 (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 次口对口 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 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 超过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 现场抢救。 应 急 电 话 厂内火警:119 市内火警:119 救护:120 值长: 项目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08-17 价格:¥2.00
机械伤害应急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本次演练旨在贯彻“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因自然或人 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时,应急救援行动就成 为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唯一手段。但是也应该认识到: 应急救援毕竟是事故发生后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因此,对安全 管理而言,不应把应急预案作为维持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替代 措施,而是要坚持树立“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把各种事故隐 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应急方案旨在高效、有序地处理本厂业机械伤害伤亡突发 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机械伤害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保 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为提高员工在发生机械伤害时的现 场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演练内容 机械伤害现场处置 三、演练时间 20XX 年 XX 月 XX 日 四、演练地点 厂区车间 五、演练形式 现场演练 六、举办单位 ******有限公司 七、应急演练要求 ①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以前应先指定演练计划;演练策划领 导小组构成和保障措施等。 ②演练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演练计划成立演练组织机 构,设计演练总体方案,并根据需要针对演练方案对应急人员进 行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响应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掌握应 急响应知识和技能为演练实施奠定基础。 ③演练实施当天演练组织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在演练前提前到 达现场,对演练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确认无误后按时 启动演练。 八、模拟情景 在车间操作设备的过程中,作业人员手被手臂被设备砸伤; 造成机械伤害。 九、组织机构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2.00
员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工作需要,招聘乙方为公司员工,现将有关事项规范约定如下,乙方必 须遵守: 一、乙方应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规,勤奋工作 。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二、严禁乙方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如:吸毒、打架、斗殴、诈骗、勒索、 赌博等),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私自或集体组织活动(如:喝酒、夜不归宿、野营、郊 游等)导致的所有意外事件,由本人和组织参加者承担一切后果律责任,甲方概不 负责。 四、乙方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外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 伤亡事件的,由乙方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严禁乙方私用电器或未经允许进行危险操作,保证房间通风、 安全用煤 ,若 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触电或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如: 电击、火灾、煤烟中毒或人 员伤亡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 规范工作流程,正确使用养殖设备,若因工作期间不正确操作设备用 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的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员伤亡的,责任由乙方 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乙方应该认真遵守员工宿舍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损失 ,甲方概不负责。 八、严禁乙方夜间外出,擅自外出发生的任何意外,乙方自负其责。 九、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如: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进入本公司或宿舍 ,造成事故的,由当事者本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如实告之本人身体状况,若无告之造成工作中诱发疾病或造 成人身伤害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乙方因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旷工,工作时间不在岗而导致 物品被盗、被损等事件者,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二、乙方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若因此引起火灾或人员伤亡,损失由乙方承担 。 十三、乙方辞职,必须按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不予发放剩余工资。 十四、未尽事宜,以甲方正常管理制度、用工制度为准。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家人: (盖手印) 负责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 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 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 等级 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 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 亡人员未超过 1 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 员未超过 2 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 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四〔2011〕8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1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1 EHS 微社区矿山 矿山风险评价准则 2018 年 4 月版 目的: 通过选用适合的风险评价准则,对矿山风险点和危险源的评价分级更加 合理,为日后的管控提供依据。 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 EHS 微社区矿山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风险评 价分级。 依据: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2-2017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 3162-2018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实施指南 评价方法: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法)(见附录)评价风险程度,并根据 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判定原则: 风险等级判定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考虑以下因素: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技术标准的强制性条款; ——设计文件; ——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确定重大风险: 以下情形之一,判定为重大风险: ——上一年度内发生过死亡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与相邻的露天矿山采矿许可证范围之间小于 300 米的; 2 ——采场最终边坡未按照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的; ——采用的开采方式和台阶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未采用分台阶或分层开采的; ——穿孔作业、爆破作业等作业现场 9 人以上的; ——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的风险的; ——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强制性条款的。 判定重大风险的,要上报“两个体系”领导小组组长,并签字确认。 风险点级别确定: 按照风险点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1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 1 —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 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 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 2 — 评定 等级 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 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 亡人员未超过 1 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 员未超过 2 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 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四〔2011〕8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2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机械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吉江线第二合同段 乙方:(机械手):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机械施工,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明确双 方安全职责,特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基本情况 机械名称及型号: 使用期限:同机械租赁合同期限 使用地点:四子王旗吉江线 TJ-02 标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领 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 作,使设备安全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 3、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人员,不得随意调动, 如有调动需告诉甲方管理人员,定机的操作人员必 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 现场的有关规定,听从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不 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坏境, 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 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中安 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 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 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机械 设备。 5、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持设备良好、 整洁。如夜晚施工,甲方需要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方可进行施工,甲方应派专人进行指挥,如发现违 章指挥应加以制止。若违章指挥发生机械设备损毁及 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都由甲方全部负责。 6、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 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即时通知并进行抢修, 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7、乙方在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承担机械设备全部安 全责任。若在施工期间因机械设备原因引发的安全事 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非设备安全问题所引发的 人身伤亡事故,甲乙双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亡的义务 ,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 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8、下班后,机械应该放在平稳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 安全状态。乙方在机械停放及检查及检修过程中,无 其它人为影响造成自己或他人伤亡事故的乙方负全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犐犆犛 13 .100 犆 68 备 案 号 :25451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4108 — 2008 烟 花 爆 竹 机 械 引 线 机 犉犻狉犲狑狅狉犽狊 犪狀犱 犳犻狉犲犮狉犪犮犽犲狉狊 犿 犪犮犺犻狀犲狉狔 犜犺犲 犳狌狊犲 犿 犪犮犺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4108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烟 花 爆 竹 机 械 引 线 机 A Q 4108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5/8 字 数 7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34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65 M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员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工作需要,招聘乙方为公司员工,现将有关事项规范约定如下,乙方必 须遵守: 一、乙方应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规,勤奋工作 。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二、严禁乙方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如:吸毒、打架、斗殴、诈骗、勒索、 赌博等),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私自或集体组织活动(如:喝酒、夜不归宿、野营、郊 游等)导致的所有意外事件,由本人和组织参加者承担一切后果律责任,甲方概不 负责。 四、乙方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外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 伤亡事件的,由乙方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严禁乙方私用电器或未经允许进行危险操作,保证房间通风、 安全用煤 ,若 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触电或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如: 电击、火灾、煤烟中毒或人 员伤亡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 规范工作流程,正确使用养殖设备,若因工作期间不正确操作设备用 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的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员伤亡的,责任由乙方 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乙方应该认真遵守员工宿舍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损失 ,甲方概不负责。 八、严禁乙方夜间外出,擅自外出发生的任何意外,乙方自负其责。 九、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如: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进入本公司或宿舍 ,造成事故的,由当事者本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如实告之本人身体状况,若无告之造成工作中诱发疾病或造 成人身伤害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乙方因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旷工,工作时间不在岗而导致 物品被盗、被损等事件者,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二、乙方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若因此引起火灾或人员伤亡,损失由乙方承担 。 十三、乙方辞职,必须按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不予发放剩余工资。 十四、未尽事宜,以甲方正常管理制度、用工制度为准。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家人: (盖手印) 负责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电气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危险性分析 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有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 雷击等, 主要是电气安装工程、电器产品的质量以及使用、管理不当 等问题造成的。电气 系统分布广泛、长期持续运行,电气线路通常敷 设在隐蔽处,火灾隐患不易发现。 另外,电气火灾的危险性还与用电 情况密切相关,当用电负荷增大时,容易因过 电流而造成电气火灾。 由于电气火灾主要发生在建筑物内,建筑物内人员密集、 疏散困难、 排烟不畅,极容易造成触电、窒息等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电气火灾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变配电房、储罐区及其他 用电的场所 等。 2应急组织和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 负责人为现 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 组组长。 2.2工作职责 2.2.1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可能或已触电者,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立即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切断电源等;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组 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2.2.3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1)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 (2)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及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接受并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保证郫县冶金地质生活基地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的原则。凡是进入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和施工分包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 家,建设部及成都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和施工人 员及其现场的住所,料场,加工场地,仓库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下达隐患整 改通知书及停工,罚款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对总包单位负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 行办法,分包单位进入总包单位施工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内容如下: 总包单位:成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有限公司 一、总包单位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总包单位的权利、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 应严格对分包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4、 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5、 日常的维护和拆改工作根据施工任务性质确定负责方。有权按照成都市有关安全标 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6、 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7、 总包方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 两 级配电箱,该级以下部分由分包 负责。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分包负责。 8、 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分包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9、 对于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要求分包予以整改。 10、 对分包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有权要求分包提供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 员名单和操作证复印件。 11、 有权对分包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 12、 有权纠正分包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13、 对于在分包施工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14、分包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有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有责任对分包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有责任对分包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17、有责任对分包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提供帮助。 18、有义务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 19、有义务在分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求援服务。 20、有义务对分包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21、由于总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员伤亡时,由总包方承担事故责任和 经济责任。 22、由于分包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总包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 济责任。总包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 任和经济责任。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总包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1、与不具备主体资质(或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 2、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安全管理责任归属不清,或口头协议在调查中难以确认的; 3、工程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的; 4、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的案件调查人员依法确认的其他属工程总承包单 位责任的。 二、分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分包的权利与义务: 2 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分包承包施工区域 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 接受总包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 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建筑法》和市有关规定,保证不将分 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4 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部责任,并对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负有具体责任, 服从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要求拒绝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5 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 责任。必须符合当地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 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和总承包单位协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临时外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协议书 XX 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XX(以下称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雇用作业人员等人(以下称为 " 乙方人 员 "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中人身安全 和财产不受报失,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 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乙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用工手续齐全。 三、乙方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安全知识和法规的教育及考 核。 四、乙方人员必须持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有效岗位操作证,做 到持证上岗,并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甲、乙双方应根根经济合同约定条款由负责方按要求给特种 作业人员配齐合格的防险用品,因未配齐而造成的事故由负责方负责. 六、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对不按安全 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执行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有权拒 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七、甲方严禁违章指挥,并有权监督、检查、纠正乙方人员的违 章行为,有权对违章者进行处罚,直至停工处理。如乙方人员不服从 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雇用合约,将人员退回乙方。如现场隐患严 重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乙方人员可先停工再向甲方报告。 八、乙方人员负责对自己所管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 不得带病使用,如遇重大隐患或故障不能自主解决,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及时上报甲方管理部门,甲方接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严禁违章指 挥乙方人员使用带病机械设 备。 九、协议生效期间,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操作或对所管设备、设施 未及时检查、维修、保养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 担;若乙方人员被甲方聘为管理人员时,因其违章指挥而发生的直接 或间接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隐性存在的隐患或故 障而发生的事故,由事故处理权力机关判定责任及经济损失的划分。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十一、本协议有效 期:自双方签字起至乙方正式收回人员时止。十二、协议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北京市等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 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十三、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8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 编号: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未整改的重大事 故隐患列入治理 计划 类别 时间 隐患排查数 (项) 已整改数 (项) 整改率 (%) 整改投入 资金 (万元) 隐患排查 数 (项) 已整改数 (项) 整改率 (%) 整改投入资 金 (万元) 计划整改数(项) 序号 存在的隐患 治理措施 隐患发现日期 隐患整改日期 验收部门 或人员 备注 编制: 审核: 日期: 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样表) 编号: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未整改的重大事 故隐患列入治理 计划 类别 时间 隐患排查数 (项) 已整改数 (项) 整改率 (%) 整改投入 资金 (万元) 隐患排查 数 (项) 已整改数 (项) 整改率 (%) 整改投入资 金 (万元) 计划整改数(项) 一月份 24 24 100% 0.7 序号 存在的隐患 治理措施 隐患发现日期 隐患整改日期 验收部门 或人员 备注 1 办公楼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 立即修复安全出口指示灯 20__.1.23 20__.1.27 填写安全 员名字 2 冲床漏油,需要检修处理 检修设备漏油 20__.1.23 20__.1.27 3 总装车间各种材料未定置堆放,有堵塞 生产通道及消防通道的情况 清理、整顿作业现场 20__.1.23 20__.1.25 4 输送带电机联轴器缺乏防护罩 增设保护罩 20__.1.26 20__.1.28 5 总装车间生产作业现场不整洁,接害岗 位及作业点未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 清理、整顿作业现场,增设职业危 害告知牌 20__.1.26 20__.1.30 6 机修车间门窗玻璃破损 修复门窗玻璃 20__.1.26 20__.1.29 7 配电室电缆孔洞未封闭 对配电室电缆孔洞进行封堵 20__.1.26 20__.1.29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1 劳务双方安全生产协议书 劳务使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提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争创文明工地, 各班组必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管理,文明施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书,提高工人的自防、自治、 自卫能力,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乙方工人的入场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考试。 2、负责对乙方进行部分分项工程、不同工种、机电设备使用的安全技 术交底工作,并履行签字手续。 3、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人员冒险作业,负责承担因违章指挥的发 生事故的全部责任。 4、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完毕,同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对其工人进行入场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 2、严禁使用跨省、市的零散人员,并按规定向甲方及时报送施工人 员花名册;负责向甲方提供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至 50 周岁以下的健康劳动者, 2 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健康凭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 不得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4、施工前,乙方应对其工人进行每日至少一次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 并 做好记录,受教育者必须签名,以备查验。 5、乙方应保证其工人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劳动纪律。 6、负责承担因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 律责任。 二、控制目标: 1、 每日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动(由各班组执行)。 2、 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由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由项目部专 职安全员组织)。 3、 保持施工期间安全事故为零的记录。 4、 不得违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聚众赌博、滋寻闹事、打 架斗殴现象。 6、 无各种治安案件发生。 三、违约责任: 1、 凡遇合作方罚款,甲方将按合作方罚款额的双倍给予罚款。 2、 在施工中的罚款概由乙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3、 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及责任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5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1 机械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吉江线第二合同段 乙方:(机械手):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机械施工,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明确双 方安全职责,特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基本情况 机械名称及型号: 使用期限:同机械租赁合同期限 使用地点:四子王旗吉江线 TJ-02 标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领 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 作,使设备安全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 3、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人员,不得随意调动, 如有调动需告诉甲方管理人员,定机的操作人员必 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 现场的有关规定,听从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不 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坏境, 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 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 4、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中安 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 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 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机械 设备。 5、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持设备良好、 整洁。如夜晚施工,甲方需要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方可进行施工,甲方应派专人进行指挥,如发现违 章指挥应加以制止。若违章指挥发生机械设备损毁及 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都由甲方全部负责。 6、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 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即时通知并进行抢修, 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7、乙方在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承担机械设备全部安 全责任。若在施工期间因机械设备原因引发的安全事 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非设备安全问题所引发的 人身伤亡事故,甲乙双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亡的义务 ,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 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8、下班后,机械应该放在平稳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 安全状态。乙方在机械停放及检查及检修过程中,无 其它人为影响造成自己或他人伤亡事故的乙方负全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第 序号 总监理工程师 (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名): 专业技术人员 (签名): 监理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 (签名): 专业技术人员 (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 (签名): 负责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名):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承包单位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设备产权 (或出租)单位 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建筑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 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 三 塔身垂 直度 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偏 差 应≤4‰ 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偏 差 应≤2‰ 塔机的悬臂高度与《使用说明书》是否一致 塔机附着装置主要承载杆件、连接板及其焊缝应无裂 纹, 杆件、连接板应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 变 二 设备 状态 附着装置的连接状态是否与附着方案一致 附着装置水平倾斜角度 与周边建(构)筑物、输电线路、群塔之间的安全距离 按规定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履历手册》 附着装置制造证明 一 资料 部分 附着锚固预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附着自检记录 附着方案(或塔机安装方案内含有附着专项内容) 附着高度 道附着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安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型号规格 备案编号 工 地 自编号 项目负责人 使用单位 项目负责人 塔式起重机附着验收表 GDAQ2090107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总承包 单 位 (公章) (公章) (公章) 项目负责人 (签名): 项目负责人 (签名):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公章) 参加 验收 人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7 KB 时间:2026-02-08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年) (2018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 年 2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708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 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 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 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 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 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 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 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 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 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 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 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 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 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 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 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 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 援队伍。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 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犐犆犛 13 .100 犆 68 备 案 号 :25453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4110 — 2008 烟 花 爆 竹 机 械 结 鞭 机 犉犻狉犲狑狅狉犽狊 犪狀犱 犳犻狉犲犮狉犪犮犽犲狉狊 犿 犪犮犺犻狀犲狉狔 犜犺犲 狑 犺犻狆 犿 犪犮犺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4110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烟 花 爆 竹 机 械 结 鞭 机 A Q 4110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5/8 字 数 9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36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86 M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 年) (2007 年 7 月 1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3 号公布,2011 年 9 月 1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42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 《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 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 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的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 倍以上 5 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 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 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 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 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 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 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 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 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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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 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 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 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 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 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 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 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 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 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 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 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 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八条 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 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 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 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 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 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 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 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 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 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 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 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 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 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 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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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打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 打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熟悉机械构造、性能、保养和安全操作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 全生产纪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现场水源流量不得低于锅炉蒸发量的 120%,水质必须符合标准,作业期间必须保证供水。 三、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杆件紧固情况,胶管接头牢固可靠,无泄漏,汽阀无漏汽,仪表正常,汽锤导轨滑润 良好,卷扬机制动可靠。 四、高空地面都必须有专人指挥,上下协调,互相配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直式桩机在扳起或放倒前,尾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加 10~14t 配重,在底盘正前方的大梁下垫千斤 顶,并在左右两侧和正前方拴好缆风绳。 六、在扳起机架到 200mm 时,应停机检查各制动部位,确认良好后,才能继续提升。当扳到 75mm 时,应缓 慢进行。直立后应立即收紧缆风绳。 七、各类蒸汽打桩机机架高度 30m 以上时,都应使用 3 倍率的缆风绳。 八、安装桩锤时,吊装钢丝绳不得扣在活塞杆上,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签证,不准进行 打桩作业。 九、卷扬机启动前,应先排出管路及汽缸内的冷凝水,并缓慢地开启汽阀,使管路和汽缸预热 3~5min(分 钟)。 十、柴油应有防晒防雨措施,并配备 3~5 个灭油类火灾的灭火器。 十一、桩架和缆风绳与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 6m 以上的安全距离,移动时严防碰触高低压电源电线,不准在 高压线下方打桩施工。 十二、桩机上电线电器必须绝缘良好,无破损漏电现象,机架上的电动外壳必须接地可靠,不得使用闸刀开 关。 十三、操作卷扬机进行吊桩、吊锤时,中途停车应使用滚筒棘轮制动,汽锤吊到高处,必须将锤固定后,方 可进行吊桩作业。 十四、严禁任何人员在升起的机架和桩锤下停留或通过,操作人员必须在离施锤地点 5m 以外监护。处理桩 头接桩时,必须将锤头放至机架下部。 十五、起锤时,应注意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排列整齐,钢丝绳不能全部放完,在卷筒上至少保留 3 圈。卷扬 机收绕钢丝绳时,禁止用手引或脚踩钢丝绳。 十六、打桩时,要掌握好油门,不能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击坏顶部横梁或桩帽。 十七、在软土层启动桩锤时,应先关油门冷打,待每次的击打贯入小于 100mm 时,再启动油门和桩锤,不得 在桩自沉或贯入度较大时给油启动。 十八、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 2.5m(可参照制造厂的降落距离表),达到规定高度时,应减小油门, 控制落距 800~1000mm。 十九、作业中,严禁在无水或缺水情况下作业。 二十、当上活塞下落而汽缸没有燃爆时,由于汽缸内的压缩空气作用,上活塞有 10~20s 的上下起伏,此时 起落架下得落下撞击碰块。 二十一、桩机移动时必须先将汽锤落下,左右缆风绳应有专人操作同步收放,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严禁将 桩锤吊在顶部时移动桩机或检修桩架。 二十二、桩机转向时,应支方木在桩机底盘,四支点中不得有任何一点悬空。步履式桩机横移油缸的行程不 得超过 100cm。 二十三、直式桩机前后行走时,移动桩架的钢丝绳的空端不得拴在吊桩滑轮上。滑走管的倾斜度不得大于 1%, 桩机横移至走管终端距离不得小于 1m,注意防止侧滑倾倒。 二十四、塔式桩机行走时,其地锚必须牢固,缆风绳附近 10m 内不得站人或通行,用卷扬机副卷筒移动桩架 时,一根钢丝绳不得同时绕在二个卷筒上。 二十五、用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必须停止锤击,禁止锤击和拉桩同时作业。 二十六、作业中,吊锤的制动环与钢丝绳的连接必须牢固,并要经常检查。 二十七、汽锤配汽阀的弹簧损坏时,应停锤更换后,方可继续作业。 二十八、插桩后应缓慢开启冷门,先排出汽锤内的冷凝水,调整桩锤落距不大于 800mm,校正桩的垂直度, 最后 10 击的贯入应不大于 20mm。控制汽门应有专人负责,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停止供汽。 二十九、在泥土灌注桩施工拔管时,必须与汽锤反打的速度相配合,不准用卷扬机硬拔。 三十、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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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4 页 历史 1993 年 2 月,第一版 1995 年 2 月,第二版第一次印刷 1995 年 7 月,第二版第二次印刷 1999 年 9 月,第三版 自 2000 年 2 月 1 日起,1995 年 7 月印刷第二版自动作废,除非顾客另有说明 PPAP 第三版 使用了与 QS9000 一致的语言和格式以支持第三方评审 为与典型过程流程一致,重新安排了 PPAP 要求的排列顺序 修订了“初始过程能力要求”,现改为“初始过程研究”,从而为根据数据容 量和类型决定使用 Cpk 或 Ppk 提供了可能,也与 SPC 参考手册保持一致 更进一步明确了何时顾客要求通知和/或提交 包括了此前与 PPAP 有关的问题解答内容 卡车制造厂商的特殊说明 散装材料的要求,包括散装材料规定的附录 轮胎工业规定的附录 术语有所增加 由五部分组成 概论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附录 术语 第 2 页 共 14 页 PPAP 第三版 . PPAP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产品零組件核准程序。 第一部分是核心 1 通则 2 PPAP 过程要求 3 关于通知顾客及提交的要求 4 向顾客提交——证据等级 5 零件提交状态 6 纪录保存 概述 确定了生产性零件,包括产品和散装材料的一般要求 其目的是 : 确定供应上是否以正确理解了顾客工程设计记录和规范的所有要求 过程是否具有潜在的能力,以实际过程中能按规定的节拍生产满足上述要求的产品 适用于: 提供散装材料、生产性材料、生产和服务用零部件的内、外部供应商现场。除非 顾客另有要求,对散装材料不要求 PPAP 除非由顾客的正式授权放弃,否则在标准目录中的生产或服务零部件供应商应满 足 PPAP 的要求 工装也应考虑为标准目录零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5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
1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 本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 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 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保卫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负 责,必须深入各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安全检查组织对电气 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作 业现场、库房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企业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 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 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 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 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 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 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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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5 月 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 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 家发改委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失信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 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 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 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 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 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第三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起 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第四条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建立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每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上月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信息及开展联合惩戒情况报 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对各地区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审核 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向社 会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有关司局也可通过事故接报系统,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查、 检查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经严格会审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直接纳 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第六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 1 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关法律法规对管 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 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核验收, 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会同有关司局严格审核,报总局领导审定后 予以移出,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 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按照《备忘录》和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依 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 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合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评估、问责和公开机制, 把各地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严 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表(略) 2.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 年) (2012 年 2 月 14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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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试题(答案) 1、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防患于未然,使员工努力做到( C )。 A、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B、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C、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三违’造成的,主要包括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和( B )。 A、违反工头命令 B、违反劳动纪律 C、违反作息时间 3、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 C )、班组 教育。 A、技术教育 B、专业教育 C、项目教育 4、直接从事带电作业时,必须( B )防止发生触电。 A、有人监护 B、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C、戴绝缘手套 5、施工现场电气发生为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再( A )进行灭火,防止发 生触电事故。 A、使用干粉灭火器 B、使用泡沫灭火器 C、使用任何灭火器都可以 6、施工人员到高处作业时( B )。 A、当无上下通道时,可以攀爬脚杆上下 B、必须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杆上下 C、禁止攀爬脚杆上下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7、“四口”是指:孔洞口、( A )、出入口、电梯井口。 A、楼梯口 B、大门口 C、脚手架口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 B ),并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时应高挂低用。 A、防护眼镜 B、安全帽 C、绝缘手套 9、建筑施工的“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 C )。 A、灭火器 B、安全栏 C、安全网 10、( C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A、四 B、五 C、六 11、钢筋机械露天使用时,应搭设防雨棚、( A )。 A、防砸棚 B、防盗围栏 C、防火棚 12、凡在坠落高度超过( B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挂好安全带。 A、1.8 米 B、2 米 C、2.5 米 13、土方堆放离槽边 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A )米。 A、1.5 米 B、2.5 米 C、5 米 14、安全带适用于以下哪种作业? ( A ) A.高处作业 B.悬挂 C.吊物 15、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人,必须年满多少周岁? ( B ) A.16 B.18 C.20 16、安全带的正确挂扣应该是( C )。 A.同一水平 B.低挂高用 C.高挂低用 17、下列使用安全帽的做法,哪种不正确?( C ) A.附加护耳罩 B.贴上标记 C.自己钻孔加扣带 18、堆放钢筋的场地要平整干燥,钢筋离地面高度应为( A )厘米以上。 A、20 厘米 B、50 厘米 C、100 厘米 19、安全网筋绳分布必须合理,相邻两根筋绳的最小建筑施工与高处作业安全距 离不得小于多少?( C ) A.10 厘米 B.20 厘米 C.30 厘米 20、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帽衬与帽壳应有一定间隙,不能紧贴;二 是( B )。 A、应把安全帽戴正 B、必须系紧下颚带 C、帽衬应略紧 一、判断题(每题 1 分,共 20 题) 1、入场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 ) 2、安全带的正确系挂方法是高挂低用。( √ ) 3、入场必须带平安卡、安全帽。( √ ) 4、铺脚手板时,搭接长度不小于 15 厘米。( × ) 5、建筑施工“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脚手架。( × ) 6、土方工程施工中,地下水位应经常保持低于开挖底面的 0.5 米以上。( √ ) 7、在电动吊篮内作业可以不挂安全带。( × ) 8、使用井字架、龙门架运送砂浆时,人员可以随吊笼一起上下。( × ) 9、移动电动吊篮挑梁位置时,吊篮可以不落地。( × ) 10、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 ) 11、少量饮酒可以指挥吊车。( × ) 12、吊运重物时,吊物下降到 1 米时,应及时发出慢就位信号。( √ ) 13、高压输电线下可以进行新建房屋、搭设工棚等施工作业。( × ) 14、在沟槽边码放管件时,管件码放高度不超过 2 米。( √ ) 15、拆模的顺序是先支后拆、后支先拆。( √ ) 16、作业人员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的模板时,既可以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操 作,也可以站在墙上或登在模板的楞木上作业。( × ) 17、安全帽由帽壳、帽衬和帽檐组成。( × ) 18、现场施工用的变压器,应该布置在现场中央。( × ) 19、在土方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未曾预料的管线或电缆时,应该绕过其并继续施 工。( × ) 20、机械挖土、铲运、装车等作业,必须划出危险区域,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 )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