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救护器材检查维护记录 序号 名称 检修内容 器材状况 检查时间 不合格情况说明 维修时间 维修(更换)情况说明 1 急救箱 1、 药品器材数量配备情况。 2、 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2 消防器材 1、 是否有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是否正确。 2、 消防器材旁边是否有杂物阻碍消防器材 的使用。 3、 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充足。 4、 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3 口罩 1、 防尘口罩数量是否充足满足生产和应急 使用。 2、 防尘口罩是否有破损影响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4 手套 1、 手套的数量是否充足,满足生产和救护 使用。 2、 手套是否有破损影响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5 工作服 1、 防护服数量配备是否充足。 2、 防护服是否有破损,影响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6 耳塞 1、 耳塞的数量是否充足,是否满足生产使 用。 2、耳塞是否有破损,影响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检查时间: 检查人签名: 防护救护器材检查维护记录 序号 名称 检修内容 器材状况 检查时间 不合格情况说明 维修时间 维修(更换)情况说明 1 急救箱 1药品器材数量配备情况。 2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3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2 消防器材 1是否有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是否正确。 2消防器材旁边是否有杂物阻碍消防器材的 使用。 3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充足。 4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3 口罩 1防尘口罩数量是否充足满足生产和应急使 用。 2防尘口罩是否有破损影响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4 手套 1手套的数量是否充足,满足生产和救护使 用。 2手套是否有破损影响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5 工作服 1防护服数量配备是否充足。 2防护服是否有破损,影响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6 耳塞 1耳塞的数量是否充足,是否满足生产使用。 2耳塞是否有破损,影响正常使用。 合格□ 不合格□ 检查时间: 检查人签名: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0.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 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 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 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 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 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 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 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 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和相通管线、 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 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 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 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 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 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 1 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 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 护者职责; 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 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3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起重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建立起重机械制度、档案、登记台账 按期检验合格,有登记使用证,合格标志应当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 著位置,且在有效期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吨位标牌固定在起重机 械的醒目位置上 起重机械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正常工作起重机械每两年检验一 次,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准使用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校验、检修记录 起重量等安全标识齐全清晰 有设备大修记录,检维修单位具备资质 与检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合同,约定检维修设备操作和安全防 护措施等 有设备日常、定期安全检查记录,以及对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 1 综合管 理 制造、安装和修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驾驶室内有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室门、走台门、舱门应有安全联锁, 驾驶室内备有灭火器 各部连锁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高度、行程、起重量等限制器完好灵敏 各部缓冲装置完整牢固 2 安 全 装 置 讯响、声光等报警器置良好有效 钢丝绳固定牢固,不跳槽 钩头落地时,卷筒钢丝绳不应少于 2 圈 钢丝绳扭结、压扁、畸变、抽丝、断股、绳芯挤出、磨损严重等应报 废;钢丝绳直径因腐蚀磨损变形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 7%以上时应及时 报废更换 3 钢 丝 绳 吊运熔融金属应使用石棉或钢芯钢丝绳 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尺寸 10%应报废 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应报废 产生扭转或塑性变形应报废 吊钩不能有裂纹,腐蚀磨损严重的应及时更换 4 设 备 检 查 吊 钩 吊钩、小车、大车设置安全限位,且灵敏可靠 检查走台钢板、楼梯、扶栏杆是否腐蚀减薄或脱焊 5 防 腐 蚀 走台栏杆标高不低于 1050mm,并有间距为 350mm 的水平栏杆 6 滑 线 按照规定涂色,安装带电指示灯 7 锚 定 露天作业的轨道式起重机,工作结束后,应有固定装置将其定位,避 免风吹移动倾覆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时吊钩下严禁人员走动 8 行为检 查 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6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机械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吉江线第二合同段 乙方:(机械手):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机械施工,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明确双 方安全职责,特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基本情况 机械名称及型号: 使用期限:同机械租赁合同期限 使用地点:四子王旗吉江线 TJ-02 标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领 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 作,使设备安全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 3、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人员,不得随意调动, 如有调动需告诉甲方管理人员,定机的操作人员必 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 现场的有关规定,听从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不 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坏境, 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 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中安 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 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 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机械 设备。 5、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持设备良好、 整洁。如夜晚施工,甲方需要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方可进行施工,甲方应派专人进行指挥,如发现违 章指挥应加以制止。若违章指挥发生机械设备损毁及 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都由甲方全部负责。 6、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 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即时通知并进行抢修, 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7、乙方在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承担机械设备全部安 全责任。若在施工期间因机械设备原因引发的安全事 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非设备安全问题所引发的 人身伤亡事故,甲乙双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亡的义务 ,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 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8、下班后,机械应该放在平稳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 安全状态。乙方在机械停放及检查及检修过程中,无 其它人为影响造成自己或他人伤亡事故的乙方负全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各类特种设备(叉车、压力容 器、反应釜) 应急演练方案 叉车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本次演练旨在贯彻“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因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 当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时,应急救援行动就成为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 唯一手段。但是也应该认识到:应急救援毕竟是事故发生后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 因此,对安全管理而言,不应把应急预案作为维持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替代措 施,而是要坚持树立“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应急方案旨在高效、有序地处理本企业特种设备伤害伤亡突发事件,避免 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特种设备伤害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 安全;为提高公司员工在发生特种设备伤害时的现场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演练内容 叉车事故现场处置 三、演练时间 2020 年 3 月 14 日 四、演练地点 车间 五、演练形式 现场演练 六、应急演练要求 ①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以前应先指定演练计划;演练策划领导小组构成和保 障措施等。 ②演练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演练计划成立演练组织机构,设计演练总 体方案,并根据需要针对演练方案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响 应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掌握应急响应知识和技能为演练实施奠定基础。 ③演练实施当天演练组织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在演练前提前到达现场,对演练 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确认无误后按时启动演练。 七、模拟情景 一载满货物的叉车在转弯时,由于未注意周围情况,撞倒正在路过的巡检人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7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起重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建立起重机械制度、档案、登记台账 按期检验合格,有登记使用证,合格标志应当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 著位置,且在有效期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吨位标牌固定在起重机 械的醒目位置上 起重机械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正常工作起重机械每两年检验一 次,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准使用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校验、检修记录 起重量等安全标识齐全清晰 有设备大修记录,检维修单位具备资质 与检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合同,约定检维修设备操作和安全防 护措施等 有设备日常、定期安全检查记录,以及对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 1 综合管 理 制造、安装和修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驾驶室内有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室门、走台门、舱门应有安全联锁, 驾驶室内备有灭火器 各部连锁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高度、行程、起重量等限制器完好灵敏 各部缓冲装置完整牢固 2 安 全 装 置 讯响、声光等报警器置良好有效 钢丝绳固定牢固,不跳槽 钩头落地时,卷筒钢丝绳不应少于 2 圈 钢丝绳扭结、压扁、畸变、抽丝、断股、绳芯挤出、磨损严重等应报 废;钢丝绳直径因腐蚀磨损变形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 7%以上时应及时 报废更换 3 钢 丝 绳 吊运熔融金属应使用石棉或钢芯钢丝绳 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尺寸 10%应报废 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应报废 产生扭转或塑性变形应报废 吊钩不能有裂纹,腐蚀磨损严重的应及时更换 4 设 备 检 查 吊 钩 吊钩、小车、大车设置安全限位,且灵敏可靠 检查走台钢板、楼梯、扶栏杆是否腐蚀减薄或脱焊 5 防 腐 蚀 走台栏杆标高不低于 1050mm,并有间距为 350mm 的水平栏杆 6 滑 线 按照规定涂色,安装带电指示灯 7 锚 定 露天作业的轨道式起重机,工作结束后,应有固定装置将其定位,避 免风吹移动倾覆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时吊钩下严禁人员走动 8 行为检 查 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7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2.00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 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在 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 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 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波顿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 ,本工地研发楼(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层, a 栋塔楼地上结构 25 层,高度为米, b 栋塔楼地上 21 层,高度为米,其中裙楼 3 层,总建 筑面积 94705m2 ,其中地下室 19820 m2 ,,地上: 74885 m2 。一 期厂房工程包括烟用香精(一)车间 3127 m2 、烟用香精(二)车间 1312 m2 、咸味香精车间 1691 m2 、动力车间 725 、普通仓库 677 m2 、危险品仓库 677 m2 、消防水池及泵房 661 m2 。一期厂房工程 总建筑面积 8877 m2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项目部主要把预防机械伤 害工作的重点放在检查各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特种设 备人员的持证上岗;操作人员是否按交底和操作规程操作等。 二、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队 长: 队 员: 三、应急预案内容 1 目的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施工机械众多的施工场 地,在施工过程中,机械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 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长,劳动力、施工机械、物料投入较多,交叉 作业时常有出现。为避免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机械伤 害事故的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 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在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做出应急准 备与响应。 3 职责 机械伤害事故发生时,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1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生产设施拆除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 单 位 : 工 作 任 务 : 人孔、法兰、换热器类拆除 工 作 岗 位 : 分 析 人 员 及 岗 位 : 日 期 : 批准 序 号 工作步 骤 危 害 主要后果 安全措施 高处坠落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夜间照明充足 踏空、滑落、 绊倒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夜间照明充足;防滑踏板;及时清理梯上雪冰 物体打击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穿防护服。 机械伤害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远离有危险的物体 1 拆 检 设 备 的 人 孔、法兰 进 行 检 查 腐蚀、中毒 疾病 戴安全帽,好防护服,远离有毒有害物质;定期检查设备 高处坠落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夜间照明充足 踏空、滑落、 绊倒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夜间照明充足;防滑踏板;及时清理梯上雪冰 物体打击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穿防护服。 机械伤害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远离有危险的物体 2 拆检换 热器 腐蚀、中毒 人身伤害 戴安全帽,好防护服,远离有毒有害物质;定期检查设备 触电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使用防爆设备,安全照明工具 3 储槽、容 器 进 行 滑落、绊倒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照明充足;防滑踏板;及时清理容器内部积水 物体打击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穿防护服。 机械伤害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远离有危险的物体 检查 腐蚀、中毒 疾病 戴安全帽,好防护服,远离有毒有害物质;定期检查设备 高处坠落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夜间照明充足 踏空、滑落、 绊倒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夜间照明充足;防滑踏板;及时清理梯上雪冰 物体打击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穿防护服。 触电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使用安全电器设备 4 拆 检 物 料管线、 设施 腐蚀、中毒 疾病 戴安全帽,好防护服,远离有毒有害物质;做好安全检查分析 高处坠落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使用防爆设备,安全照明工具 滑落、绊倒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照明充足;防滑踏板;及时清理容器内部积水 物体打击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穿防护服。 机械伤害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戴安全帽,远离有危险的物体 5 框架、管 廊 进 行 检查 腐蚀、中毒 疾病 戴安全帽,好防护服,远离有毒有害物质;定期检查设备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演练总结 一、演练时间: 二、演练地点: xx 车间 101 胶带输送机岗位 三、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 总 指 挥: 厂长 副 指 挥: 安全机电厂长 指挥小组成员:各科室、各车间负责人 救援电话: xxxxxxx 四、参与人员及所需器材 所有指挥小组成员、xx 车间部分员工 参演道具及救援器材:担架一付,急救箱一个,绷带若 干,救援车辆一辆 五、演练具体过程: 1.演练启动 20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时整,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 援指挥小组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2.演练背景 20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15 分,101 皮带工在 101 胶带输送机运行的过程中,打扫卫生时,因注意力不集中造 成手臂和扫把一起卷入滚筒,导致手臂受伤。 3.演练步骤经过 (1)20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15 分,临近的员工 发现发生事故后,立即紧急关闭本人所操作的设备并跑到事 故现场,一边安慰伤者,同时大声呼喊周围人员,班组长听 到呼喊后,也快步跑到事故现场,同时拨打救援电话(调度室 电话),汇报具体情况。 (2)厂长了解情况后,立即通过电话命令机械伤害事 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副指挥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赶往 事故现场。 (3)副指挥和救援小组成员听到命令后于 20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17 分到达事故现场,并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4)xx 车间组长立即停止设备运转,电工去配电室切 断设备电源,保证救援安全。车间专职安全员进行事故现场 保护、维持应急救援现场秩序,确保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 治。办公室按要求迅速派车辆前来参与救援。救援人员给伤 者止血、包扎、急救后送上救援车,运送至 xxxx 医院。 (5)20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35 分,全体人员集 中广场,总指挥对这次演练进行总结讲话。 六、演练效果评价 (1)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对机械伤害安全 常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取得了应对类似事故的应急救援经 验。 (2)对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有所提高,现场演练 人员能有效组织、迅速地对事故做出相应反映,对今后应对 突发事件很有益处。 (3)演练过程中,参与人员都能遵守纪律,“一切行动听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记录受控 号) 风险点: 岗位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 施 个体防护措 施 未做到“3级 紧” 机械伤害 / / 酒后、疲劳上 岗 淹溺 / / 登爬梯未手扶 栏杆 淹溺 / / 护栏损坏 淹溺 / / 攀爬栏杆 淹溺 / / 用 生 命 经 营 泉 林 让 泉 林 造 福 危险源或潜在 事件(人、物 、作业环境、 管理)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上初沉池 前,作业 人员必须 做到“3级 紧”,且 不得酒后 、疲劳上 岗。 1、在楼梯 、平台等 处设置安 全警示标 识;2、对 平台和护 栏明确责 任人,定 期检查, 发现护栏 有开焊等 情况,及 时维修并 对平台、 护栏定期 进行刷漆 保养;4、 1、按公司、 车间年度培 训计划进行 三级安全教 育,其中年 度公司级安 全再培训不 低于8学时 (初次培训 时间不得少 于24学时) 。2、按计划 定期进行每 次不低于1小 时的事故警 示教育。3、 按计划进行 事故应急培 训和演练。 序 号 1 2 作业步骤 上初沉池前检 查 巡检或取样 现有控制措施 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 初沉池操作 预处理 日期 日期 应急处置措 施 可能 性 严重性 频次 风险 值 评价级别 工程技 术措施 管理 措施 培训教 育措施 个体防 护措施 应急处 置措施 1 15 6 90 3级 一 般 班组 1 15 6 90 3级 一 般 班组 6 6 1 36 4级 低 岗位 6 6 1 36 4级 低 岗位 6 6 1 36 4级 低 岗位 备 注 经 营 泉 林 让 泉 林 造 福 社 会 发生淹溺等事 故后,严禁盲 目施救,对伤 员伤害部位采 取现场救护术 。对呼吸或心 脏聚停者应立 即实施心肺复 苏术。 审定人: 风险评价 建议改进(新增)措施 风 险 分 级 管控 层级 害分析(JHA)+评价记录 作业活动 初沉池操作 №: 001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79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犐犆犛 13 .100 犆 68 备 案 号 :25450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4107 — 2008 烟 花 爆 竹 机 械 滚 筒 造 粒 机 犉犻狉犲狑狅狉犽狊 犪狀犱 犳犻狉犲犮狉犪犮犽犲狉狊 犿 犪犮犺犻狀犲狉狔 犜犺犲 狉狅犾犾犲狉 犿 犪犮犺犻狀犲 狅犳 犿 犪犽犲 - 狆犻犾犾狊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4107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烟 花 爆 竹 机 械 滚 筒 造 粒 机 A Q 4107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1/2 字 数 6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33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45 M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序号 作业任务、活动名 称(风险点) 作业活动内容或步骤 岗位/地点 1、由倒灌坑吊运至KR 加料跨 2、由KR吊运至转炉 加料跨 3、由转炉吊运至精炼 受钢跨 4、由精炼吊运至铸机 受钢跨 1、废钢配斗 加料跨 2、废钢入炉 加料跨 3、废钢装车 出坯跨 1、连铸100T与低跨50T交叉作业 连铸跨 2、加料双50T与磁吊交叉作业 加料跨 3、加料240T与磁吊交叉作业 加料跨 4、扇形段整备和更换 连铸跨 5、铸坯上线或下线 出坯跨 1、起重机机械检修 不限 2、起重机电气检修 不限 1 现有管控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五种措施分类填写,内容必须详细和具体。 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应结合工贸行业特点依据GB6441填写,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等; 3.评价级别是运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风险等级。 4.风险分级是指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标识。 5.管控层级是指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情况确定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厂)级、部室(车间级)、班组和岗 位级。 作业活动清单 4 起重机检修 1 液态金属吊运作业 2 转炉加废钢、废钢 配斗作业 3 其他起重作业 活动频率 备注 30次/班 30次/班 30次/班 30次/班 30次/班 30次/班 60次/班 5~10次/班 25~30次/班 20~25次/班 1~2次/工作日 105~160次/班 1~2次/周 1~2次/周 体。 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等; 黄、蓝”标识。 厂)级、部室(车间级)、班组和岗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6.3 K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土方机械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8 一、土方机械均属场内机动车辆,司机按有关规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机械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机械周围无人和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三、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四、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五、钢丝绳禁止打结使用,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应及时更换。 六、挖掘机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能高于 4m。 七、挖掘机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八、挖掘机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工作时,应停止作业。 九、挖掘机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往回转机构,铲斗离地 1m 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 20°。 十、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十一、装载机操纵手柄应平顺。臂杆下降时,中途不得突然停顿。 十二、行驶时,须将铲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完全伸出,使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十三、推土机手摇启动时,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十四、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十五、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十六、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 35°,横坡行驶不得超过 10°。 十七、铲运机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 1m。 十八、拖式铲运机上下坡不得超过 25°,横坡不得超过 6°。 十九、多台土方机械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 10m。多台自行式铲运机两机间距不得小于 20m。 二十、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必须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 二十一、两台以上压路机碾压时,其间距应保持 3m 以上。 二十二、自行式平地机,调头和转弯应减速。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把升到最高处,刮刀两端不得超出 后轮胎外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钢结构及铁件制作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8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钢结构及铁件制作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图纸、钢结构制作工艺及安全规定。 三、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打锤时禁止戴手套,二人打锤时严禁相对站立。 四、多人抬材料和工作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一致,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并应将 道路清理好。 五、各类机具必须做到人机固定,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六、焊工应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七、施焊场地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覆盖、隔离。氧气瓶、乙炔瓶与 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m,乙炔瓶使用时不得倾倒。 八、喷砂除锈,喷嘴接头应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时,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九、钢构件操作平台及加工机械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十、电源的安装拆除应由电工来完成,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并设有独立开关箱,室外开关 箱应有防雨措施,并有门锁。 十一、焊钳与电缆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电焊手套,在潮湿地点操作时,应站在绝缘胶 板或木板上。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十二、操作者的头部不得靠近机械旋转部位,禁止戴手套进行钻孔操作。 十三、砂轮机应有防护罩,使用者应戴防护眼镜。 十四、卷板或平板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卷板机的两侧,钢板滚到尾端时,应留足够的余量,防止脱落回弹 伤人,大直径筒体卷制时,应用吊具配合,并防止回弹。 十五、使用型钢调直机调直型钢时,应安放平稳,移动型钢时,手应在外侧。 十六、用剪板机剪切钢板时,钢板应放置平稳,机的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不得伸入压刃下方。禁止剪 切超过规定厚度的钢板。下班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械,切断电源。 十七、使用各种机具,要先进行检查,试运转正常,方可正式使用。 十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厂房建筑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 月 26 日 检查评价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室外墙面 室外墙面应完好,无裂缝、渗水等现 象 查现场 符合 房屋门窗 房屋的门窗应完好、无破损 查现场 不符合 ***车间门窗玻璃破损 室内顶棚 室内顶棚应完好 查现场 符合 室内墙面 室内墙面应完好,无裂缝、渗水等现 象 查现场 符合 1 墙 体 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应无变形、裂缝等现象 查现场 符合 楼梯、踏步、护栏等 楼梯、踏步、护栏等应完好 查现场 符合 给排水和取暖管道 给排水和取暖管道接口及其坡度、支 架等应完好,符合相关规定 查现场 符合 2 建 筑 设 施 卫生器具 卫生器具及其支架、阀门应完好 查现场 符合 配电箱、盘、板、接线 盒 配电箱、盘、板、接线盒等应完好 查现场 符合 设备器具、开关、插座 设备器具、开关、插座等应完好 查现场 符合 3 电 气 防雷、接地设施 防雷、接地等设施应完好 查现场 符合 4 其 他 备注:每季度检查一次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 月 26 日 检查评价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电气作业 1) 认真执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等电业法规;做好系统模拟图、二 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理。 2) 落实好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 规程。做好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各项作业都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查操作票证和 记录 符合 2 变配电间 管理 1) 变电所、控制室、配电室等电气专用建筑物,密闭、防火、防爆、 防雨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2) 各类保护装置的完整性、可靠性检查,包括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 整定记录、避雷针、避雷器的保护范围,技术参数,接地装置是否 符合规程要求,各种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是否合格; 3) 电气安全用具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 4) 配电柜防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 配电柜安装是否按标准进行设置和安装。 查现场管理 不符 合 配电室电缆孔洞未封闭 3 电气设备 1) 电气设备运行中的电压、电流、油压、温度等指标是否正常,有无 查现场管理及 设施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7 KB 时间:2026-01-15 价格:¥2.00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 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 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 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1 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 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 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 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 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 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 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 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 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 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 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4 应急事故和情况的识别 风险评估 作业活动 序 号 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 危害事故 L E C D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1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3 2 40 24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3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 设备部 4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设备部 5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定期检查 设备部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安全环保部 7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8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9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安全交底、验收检查 设备部 10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 灵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1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定期检查 安全环保部 1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 防护不足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3 手持照明未用 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一 施工用电 14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操作规程、检查教育 安全环保部 15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6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 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检查验收 设备部 17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安全交底、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8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二 电气焊作 业 19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0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教育培训、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三 手持电动 工具作业 22 未做绝缘测试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设备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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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 (2004 年 1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公布,2013 年 7 月 18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38 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 年 7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3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 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 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 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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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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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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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安全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了保证整个装修工程顺利实施和施工安全,特制订本施工安全 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 现场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 负全责。 2.在签订合同签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施 工资质证件。乙方进场必须将施工人员名单、详细家庭住址、身份证 号码、联系方式报保安部备案,并办理出入证及暂住证,人员增减及 时报保安部。 3.凡进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先事先对所属员工工作好施工规 范教育,施工安全教育。 4.凡进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先在向下级员工布置工作任务 的同时,布置好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随时检查这些措 施的实施情况。 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国家制订的相关的施工规 范、安全规程和遵守临时用电、动火管理制度,对教育仍不服从者, 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现场。 6.所有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许随意拆除和变更现场所有的安 全防护设施。若因工作需要,必须作相应变更时,应请示有关负责人, 并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7.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使用和损坏与自己工作无关的 设施和设备器材。交叉作业时,后道工序不准损坏前道工序的施工成 品。 8. 乙方人员夜间 时后不得随便出入,若乙方施工人员需夜 间进场施工,应到保卫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填写装修申请单,两项缺 一不可。 9.乙方人员严禁在工地内酗酒、赌博,需严格遵守工地各项管理 制度,违反者根据规定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并将其清除出场。 10. 乙方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严格处罚。 11.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或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三人过错等原因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若甲 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2.凡施工单位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施工规范、安全规程和管理制 度,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均由施工单位对一切事 故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13.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作为 xxxxxx 合同(编号为: )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施工项目: 施工地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1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序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GDAQ2090204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 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且各种绝缘芯线 颜色必须正确 一 资料 电工持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 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 资料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 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工程周边(含脚手架具)、机动车道、起重机、现场开挖沟槽的边 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1.2~4.1.6条规定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设在专用电杆上,导线截面的选择、敷 设方式、断路保护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第7.1节规定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 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三 接地与 防雷 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 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 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 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 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应 不大于10Ω 二 外电 防护 与配 电线 路 四 配电室 及自备 电源 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 分断时应有明显分断点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 向负载供电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 配电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 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序号 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4-1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 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 时间>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漏电时间的乘积 ≤30mA·s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动作时间必须符合《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8.2.10、8.2.11条规定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安全标志、编号齐全,安装位置恰当、 整齐,方便操作,周围无杂物。箱内电器设施完整、有效,参数与 设备匹配,配电布置合理,并有标记 箱体采用金属箱,底板用绝缘板或金属板,不允许用木板。配电箱的 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 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 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 子板连接 六 现场 照明 特殊场所使用的照明器其安全特低电压,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10.2.2条规定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 器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其他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 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 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 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 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 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 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 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 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 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 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 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 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 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 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 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 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 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 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 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 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 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 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8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