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 编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生产地址 自查日期 年 月 日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 符合项 说明 1.1 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2 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3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企业 资质 变化 情况 1.4 条件变化后报告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1 采购食品原料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2 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3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4 实际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的品种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采购 进货 查验 落实 情况 2.5 存放、使用回收食品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1 厂区内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2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 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3 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 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4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 消毒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5 产品投料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6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7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8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9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生产 过程 控制 情况 3.10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1 用于检验的设备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2 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4 出厂检验项目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5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和检验报告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6 产品留样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7 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测量比对 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出厂 检验 落实 情况 4.8 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符合 项说明 5.1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2 采购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3 采购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合 格品 管理 情况 5.4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2 成分或者配料表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4 保质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5 产品标准代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6 贮存条件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 用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8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 QS 标志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9 专供婴幼儿主辅食品标签应标明主要营 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10 专供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标签应标 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标识 标注 符合 情况 6.11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 明的其他事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2 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3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4 检验合格证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5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6 销售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7 出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销售 台帐 记录 情况 7.8 地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8.1 企业标准备案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标准 执行 情况 8.2 收录执行最新标准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2 批次及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3 不安全项目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安全 食品 召回 记录 情况 9.4 产生的原因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9.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加工中心安全操作规范 一、数控机床安全操作基本注意事项 1.工人应穿戴好劳保用品,穿紧身工作服,袖口扎紧;女同志要戴防护帽;高速铣削时要戴防护镜;铣削 铸铁件时应戴口罩;操作时,严禁戴手套,以防将手卷入旋转刀具和工件之间。 2.一般不允许两人同时操作机床。但某项工作如需要两个人或多人共同完成时,应注意相互将动作协调一致。 学生实习时不准两人同时操作机床,除出异常情况,按“急停”按钮外。 3.上机操作前应熟悉数控机床的操作说明书和机床的一般性能、结构,严禁超性能使用。加工中心的开机、 关机顺序,一定要按照机床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4.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危机情况可按下“急停”按钮,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5.不要在数控机床周围放置障碍物,工作空间应足够大。 6.更换保险丝之前应关掉机床电源,千万不要用手去接触电动机、变压器、控制板等有高压电源的场合。 7.在每次电源接通后,必须先完成各轴的返回参考点操作,然后再进入其他运行方式,以确保各轴坐标的 正确性。 8.开车前,应检查数控机床各部件机构是否完好、各按钮是否能自动复位。开机前,操作者应按机床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给相关部位加油,并检查油标、油量。 9.主轴启动开始切削之前一定要关好防护门,程序正常运行中严禁开启防护门。 10.加工程序必须经过严格检查方可进行操作运行。 11.不允许采用压缩空气清洗机床、电气柜及NC 单元。 12.机床在正常运行时不允许打开电气柜的门,以防触电造成生命危险。 13.操作前,将倍率设置为最低,操作结束后,将倍率设置为最低。 14.手动对刀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进给速度;手动换刀时,刀架距工件要有足够的转位距离不至于发生碰 撞。15.严禁使用工具等硬质物品,敲打主轴、顶尖、刀具、导轨。 16.按动各按键时用力应适度,不得用力拍打键盘、按键和显示屏。 17.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加工中心操作步骤操作机床,未经操作者同意,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开动。 18.机床上的保险和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者不得任意拆卸和移动。 19.操作者严禁修改机床参数。必要时必须通知设备管理员,请设备管理员修改。 20.机床附件和量具、刀具应妥善保管,保持完整与良好,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21.机床进行维修保养时,请切断电源,或在机床操作面板前放置醒目标示,以防机床遭人启动。 22.在实习中,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接通电源、操作机床和仪器。 二、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1.操作者详细阅读机床的使用说明书,必须熟知每个按钮的作用以及操作注意事项,注意机床各个部位警 示牌上所警示的内容,机床周围的工具要摆放整齐,方便拿放。 2.每天工作前先看前一天点检卡,按设备点检卡规定检查机床,填写点检卡,检查机床各部分是否完整、 正常,机床上特别是导轨面,不准直接放置工具,工件及其他杂物,机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靠。 3.检查工作台,导轨及主要滑动面有无新的拉、研、碰伤,如有应通知指导教师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4.机床工作开始工作前要有预热,认真检查润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并按照机床说明书要求加装润滑泊、 液压油,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润滑。 5.检查刀具及刀片是否松动,有严重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检查操作面板是否有异常。 6.检查倍率开关、主轴倍率,将其调至最低。 7.检查操作手柄、阀门、开关等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是否灵活、准确、可靠。 8.在未熟悉机床操作前安全事故,操作的 三、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l.机床开机时应遵循先回零(有特殊要求除外)、手动、点动、自动的原则。机床运行应遵循先低速、中速、 再高速的原则,其中低速、中速运行时间不得少于2-3 分钟。当确定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开始工作。 2.刀具、工件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装卸时不得碰伤机床。找正工件不准重锤敲打。不准用加长套筒柄 增加力矩的方法紧固刀具、工件。 3.不准在机床主轴锥孔及其他工具安装孔内,安装与其锥度或孔径不符、表面有刻痕和不清洁的顶针、刀具、 刀套等。 4.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不准任意加大进刀量、削速度。不准超规范、超负荷、超重使用机床。 5.加工前,检查程序与工件或毛坯是否一致;检查工件坐标系与程序坐标系是否相符;检查刀具表内刀具 是否与程序内刀具信息一致;检查程序是否正确、切削用量的选择是否合理;确定机床状态及各开关位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木材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1 厂 址 选 择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 属火灾危险性丙类,易发生火灾事故。应选在城镇边缘,且地处该地居民区常年主 导风向的下风向,不应位于窝风地段。应处于交通便利,同时具有满足生产、生活 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生产 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厂区用不低于 2 米高的围墙与外界 隔离,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规定 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包括动力区、贮运区等)、管理区和生活区 应按功能相对集中分别布置,管理区、生活区应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旋切机、削片机、木磨机、吸尘风机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与管理区、生活区、生产 厂房等单独分开布置 2 厂区布 置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均不宜小于 5m,且 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厂房、库房建设应符合规定 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科 (处、部)长、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及具体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各职能部 门、生产单位与下属部门及生产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生产安全责任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生产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 理网络要覆盖车间、班组,形成整体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体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制度、事故报告与 调查处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设备保养维护检修管理制 度、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3 安全管 理 应根据企业使用的设备和实际操作情况制定操作规程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工、电焊工、锅炉操作工、叉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企业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安全教 育培训 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档案 按要求进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 价、职业危害预评价;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保证对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改造的经费投入;及时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 5 其它保 障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配备,且配备齐全有效,不得以现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劳动 防护用品;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检 对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建立危险源台帐、落实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制 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厂区、库区应设置消防车道。一座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 3000m2 或一座库房的占地 面积超过 1500m2 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 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m 的平坦空地 木材露天堆场区,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m 的平坦空 地。堆场的总储量超过 5000 m3 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 6m 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木材堆场占地面积超过 40000m2 时,宜增设与 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宜超过 150m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 应小于 4m。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 车道或面积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 15m×15m 6 消防安 全 木材加工企业在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可 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 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3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机械加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械加工用设备(包括车、铣、磨、创、钻、甜、砂轮、 焊接、 线切割、喷焊、电阻炉、数控车、数控铣、压缩机)的有关安全、技 术操作。 2 通用操作规程 2.1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期 满经 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设备。 2.2 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时,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基本结构及传动、润滑部位, 严 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2.3 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无袖、短袖、短裤、 凉鞋,女工长发必须盘于工作帽内,不得外漏。在从事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2.4 从事旋转机床操作时,严禁手套,不准使用棉纱、抹布、手等擦拭正在 旋转 的工件及刀具。 2.5 设备操作前,应做好如下检查方可操作,如遇以下情况应先排除后操作: 2.5.1 电气电缆是否良好,接地线是否可靠。 2.5.2 各传动、转动、润滑部分是否良好。 2.5.3 各种操作手柄是否位置正确,操作灵活。 2.6 设备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367,检修机床时,必须拉下总开关,并悬挂“禁 止 合闸”标示牌。 2.7 工作完毕下班时,必须拉下总开关^数车可根据情况决定〉。 2.8 工作区域内严禁堆放其它杂物,工器具定置放在规定区域内,工件严禁 堆放 过高,应过目知数。 2.9 机床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汇报,请维修人员排除,维修时,操作人员应 协 助维修工作。 3 线切割岗位操作规程: 3.1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1 机床在使用前首先对各注池部位进行润滑,并检查钼丝的松紧程度, 使之 达到正常工作要求。 3.1.2 读入代码文件:机床在使用时,首先将存有代码文件的数据盘插入驱 动器, 按〈读盘〉钮,选择 130 代码,当屏幕出现该数据上全部 130 代码文 件后,将箭 头光标移至要选择的文件名上,按鼠标器命令键,该文件名变黄 色,然后按参数 窗口左上角〈撤銷〉钮,系统读入该文件,并在屏幕上显示 其图形。 3.1.2 模拟校验:按〈模拟〉或“D”键,系统以插补方式快速绘出加工轨迹, 以此验证代码的正确性。 3.1.3 机床功能检查 a)用光标点取屏幕上方的电机状态标志(或按小键盘区的 home 键),使得 该 指示标志呈红色‘ON’。检查机床手柄,各相电机应处于锁定状态,用光 标再点 该标志,恢复为‘OFF’,电机均应失电。 b)用光标点取屏幕上方的高频标志(或按小键盘区的 pgup 键 ) , 使 得 该 指 示 标志呈红色‘ON’,屏幕间隙电压波形指示应为满幅等幅波(若不满 幅,应调整间隙电压取样部分的有关参数,该参数出厂时己设定,用户不应 随意 调整)。机床工件、钼丝相碰时应出现火花,同时电压波形出现波谷, 表示高频 控制部分正常。 C)关闭高频‘OFF’开启电机‘ON’,再按“模拟”钮,机床应空走,以次 检验机床有否失步及控制精度等情况。 3.2 开机加工 3.2.1 本系统的主要调整部分为屏幕上的跟踪调节器,该表两侧有两个按钮, ‘ + ’表示跟踪加强,‘一’表示跟踪减弱。在正式切割前,应将表移至中 间偏 右位置。机床、工件准备就绪后,按“加工”或“w”(若需要计算加 工工时,应 首先将计时牌清零,用光标点取计时牌或按‘F9’键),即进入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0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5.00
木材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1 厂 址 选 择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 属火灾危险性丙类,易发生火灾事故。应选在城镇边缘,且地处该地居民区常年主 导风向的下风向,不应位于窝风地段。应处于交通便利,同时具有满足生产、生活 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生产 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厂区用不低于 2 米高的围墙与外界 隔离,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规定 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包括动力区、贮运区等)、管理区和生活区 应按功能相对集中分别布置,管理区、生活区应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旋切机、削片机、木磨机、吸尘风机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与管理区、生活区、生产 厂房等单独分开布置 2 厂区布 置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均不宜小于 5m,且 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厂房、库房建设应符合规定 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科 (处、部)长、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及具体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各职能部 门、生产单位与下属部门及生产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生产安全责任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生产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 理网络要覆盖车间、班组,形成整体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体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制度、事故报告与 调查处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设备保养维护检修管理制 度、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3 安全管 理 应根据企业使用的设备和实际操作情况制定操作规程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工、电焊工、锅炉操作工、叉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企业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安全教 育培训 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档案 按要求进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 价、职业危害预评价;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保证对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改造的经费投入;及时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 5 其它保 障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配备,且配备齐全有效,不得以现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劳动 防护用品;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检 对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建立危险源台帐、落实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制 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厂区、库区应设置消防车道。一座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 3000m2 或一座库房的占地 面积超过 1500m2 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 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m 的平坦空地 木材露天堆场区,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m 的平坦空 地。堆场的总储量超过 5000 m3 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 6m 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木材堆场占地面积超过 40000m2 时,宜增设与 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宜超过 150m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 应小于 4m。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 车道或面积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 15m×15m 6 消防安 全 木材加工企业在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可 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 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7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5.00
机械加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械加工用设备(包括车、铣、磨、创、钻、甜、砂轮、 焊接、 线切割、喷焊、电阻炉、数控车、数控铣、压缩机)的有关安全、技 术操作。 2 通用操作规程 2.1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期 满经 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设备。 2.2 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时,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基本结构及传动、润滑部位, 严 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2.3 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无袖、短袖、短裤、 凉鞋,女工长发必须盘于工作帽内,不得外漏。在从事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2.4 从事旋转机床操作时,严禁手套,不准使用棉纱、抹布、手等擦拭正在 旋转 的工件及刀具。 2.5 设备操作前,应做好如下检查方可操作,如遇以下情况应先排除后操作: 2.5.1 电气电缆是否良好,接地线是否可靠。 2.5.2 各传动、转动、润滑部分是否良好。 2.5.3 各种操作手柄是否位置正确,操作灵活。 2.6 设备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367,检修机床时,必须拉下总开关,并悬挂“禁 止 合闸”标示牌。 2.7 工作完毕下班时,必须拉下总开关^数车可根据情况决定〉。 2.8 工作区域内严禁堆放其它杂物,工器具定置放在规定区域内,工件严禁 堆放 过高,应过目知数。 2.9 机床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汇报,请维修人员排除,维修时,操作人员应 协 助维修工作。 3 线切割岗位操作规程: 3.1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1 机床在使用前首先对各注池部位进行润滑,并检查钼丝的松紧程度, 使之 达到正常工作要求。 3.1.2 读入代码文件:机床在使用时,首先将存有代码文件的数据盘插入驱 动器, 按〈读盘〉钮,选择 130 代码,当屏幕出现该数据上全部 130 代码文 件后,将箭 头光标移至要选择的文件名上,按鼠标器命令键,该文件名变黄 色,然后按参数 窗口左上角〈撤銷〉钮,系统读入该文件,并在屏幕上显示 其图形。 3.1.2 模拟校验:按〈模拟〉或“D”键,系统以插补方式快速绘出加工轨迹, 以此验证代码的正确性。 3.1.3 机床功能检查 a)用光标点取屏幕上方的电机状态标志(或按小键盘区的 home 键),使得 该 指示标志呈红色‘ON’。检查机床手柄,各相电机应处于锁定状态,用光 标再点 该标志,恢复为‘OFF’,电机均应失电。 b)用光标点取屏幕上方的高频标志(或按小键盘区的 pgup 键 ) , 使 得 该 指 示 标志呈红色‘ON’,屏幕间隙电压波形指示应为满幅等幅波(若不满 幅, 应调整间隙电压取样部分的有关参数,该参数出厂时己设定,用户不应随意 调整)。机床工件、钼丝相碰时应出现火花,同时电压波形出现波谷,表示高 频 控制部分正常。 C)关闭高频‘OFF’开启电机‘ON’,再按“模拟”钮,机床应空走,以次 检验机床有否失步及控制精度等情况。 3.2 开机加工 3.2.1 本系统的主要调整部分为屏幕上的跟踪调节器,该表两侧有两个按钮, ‘ + ’表示跟踪加强,‘一’表示跟踪减弱。在正式切割前,应将表移至中间 偏 右位置。机床、工件准备就绪后,按“加工”或“w”(若需要计算加工工 时,应 首先将计时牌清零,用光标点取计时牌或按‘F9’键),即进入加工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7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