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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表格清单-现场类消防专项隐患排查表(每季度一次)

排查日期: 编 号 名称 排查项目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 应急照明情况 应急照明有效运转亮度达到要求 工程 技术 设置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情况 应急照明有效运转亮度达到要求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定期检验有效 好用 工程 技术 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定期检验有效 好用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定期检验有效 好用 应急 处置 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耐火等级 厂房建筑物符合耐火等级符合要 求;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向外开 启;甲、乙、丙类厂房的安全疏 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 60m2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房间 可设1个),安全通道、疏散门通 畅 工程 技术 按照消防要求采用外开防火门 耐火等级 厂房建筑物符合耐火等级符合要 求;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向外开 启;甲、乙、丙类厂房的安全疏 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 60m2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房间 可设2个),安全通道、疏散门通 畅 安全 管理 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检查 堆放情况 仓库、场地堆放货物留有规定的 安全通道和间距,存放的货物无 倾斜、倒塌等危险堆垛。 安全 管理 按要求进行对方,留足安全通道,加强监督 检查 消防设施 仓库消防预警装置。充足的消防 水源,周围堆放货物。仓库、堆 场的灭火机器置符合规定要求。 仓库、堆场火源和火种监控措施 及手段;整个仓库、堆场安装避 雷装置,检验合格有效。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维护一次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 仓库消防预警装置。充足的消防 水源,周围堆放货物。仓库、堆 场的灭火机器置符合规定要求。 仓库、堆场火源和火种监控措施 及手段;整个仓库、堆场安装避 雷装置,检验合格有效。 应急 处置 一旦着火,就近采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应急物资 防洪防汛、防高温、防中毒、防 火灾等应急物资充足,抢险队伍 定期演练,配备沙袋、铁锨、排 水泵、灭火器、水带、空气呼吸 器、备用气瓶、防毒面罩、防毒 口罩、风机、风扇、茶叶、风油 精以及医疗救护箱等。 工程 技术 采购合格的物资 应急物资 防洪防汛、防高温、防中毒、防 火灾等应急物资充足,抢险队伍 定期演练,配备沙袋、铁锨、排 水泵、灭火器、水带、空气呼吸 器、备用气瓶、防毒面罩、防毒 口罩、风机、风扇、茶叶、风油 精以及医疗救护箱等。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设置专 人进行管理,及时的进行维护更换 消防图纸 有消防水源图、标明消防栓的具 体位置 安全 管理 设置档案柜专门进行存储 消防水源 消火栓出水测试水压符合相关标 准要求,消防水池水量符合要求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消防水情况,制定消防管理 制度和应急预案 消防水源 消火栓出水测试水压符合相关标 准要求,消防水池水量符合要求 教育 培训 培训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消防水压 喷淋系统末端放水测试水压正 常,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水流指 示器信号回馈正常,有防腐保温 等措施 工程 技术 更换规格符合要求的备品备件 排查 情况 (是 存在问题 2 3 4 变配 电室 厂房 建筑 仓库 堆场 消防 设施 消防专项隐患排查排查人员: 风险点 排查内容 管控措施 1 消防水压 喷淋系统末端放水测试水压正 常,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水流指 示器信号回馈正常,有防腐保温 等措施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消防水泵 消火栓泵、喷淋泵主、备泵手动 启动正常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火灾报警 火灾手动自动报警器、警报器正 常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消防电源 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等能正常联动,应急照 明、应急疏散标志正常好用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消防器材 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 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 地点,放置位置合理,不能埋压 、遮挡灭火器材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日常管理 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 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外观完 好、附件齐全、压力正常在有效 期内,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 点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 、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 备 和 器 材 ) , 建 立 使 用 状 况 档 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 良好状态 安全 管理 /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 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 通 安全 管理 / 消防栓、灭火器失效或未按规定 配置。 工程 技术 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消防栓、灭火器失效或未按规定 配置。 安全 管理 加强管理,按规定配置消防栓、灭火器并定 期检查。 消防栓、灭火器失效或未按规定 配置。 应急 处置 发现火灾第一时间进行报警,采用就近灭火 器进行扑救 违规使用明火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 现场动火作业未办理作业票证未 采取相关措施 安全 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审批,落实安全措施 现场存在电气起火隐患 工程 技术 使用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 现场存在电气起火隐患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疏散通道不畅通 工程 技术 设置疏散路线图 疏散通道不畅通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应急照明缺失或不正常使用 工程 技术 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缺失或不正常使用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场内废纸堆积过高。 安全 管理 严格按要求堆积废纸,严禁过高堆放。 场内废纸堆积过高。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场内高处平台未按规定设置防护 栏。 工程 技术 高处平台按规定设置防护栏。 防火 巡查 应急救援管理 每班不间断无死角 巡查车间废纸场的 安全情况并做好巡 查记录。 4 5 6 消防 设施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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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表格清单-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及台账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隐患内容 责任单位 口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案)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 质证照,证照在有效期内。 口 其他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口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口 设置安委会,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口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口 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口 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记录。 口 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管理、工伤事故保险缴费、重大 危险源等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口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 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 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 考核。 口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 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口 根据企业的特点,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 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 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 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 口 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 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口 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按照制度执行,避免制度编制、 发布、修订等过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废止标识不清, 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定不明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应宣贯、执行检查到位; 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口 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 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口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 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 口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 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 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口 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 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岗的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离岗6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四新”后的有关从业人 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口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 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口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详细、准确记录培训 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口 各区队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每周至少学习一次,安全活 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口 对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接收实习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等从业 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 公司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 1 2 3 4 5 6 口 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 产费用台帐。 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 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口 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口 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度应以正式文件下 发,符合法律法规,针对单位内其他情况制定其他制度。 口 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应有经过单位主要 负责人批准的机构成立正式文件;人员任命文件。 口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书;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对职 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要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并经培训合格; 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 卫生培训。 口 企业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申 报。 口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口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口 企业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 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口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职 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 欺骗。 口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 、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口 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口 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的种类和型号。 口 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口 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 者未经法定认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口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 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 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应急救援队 伍;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的职责。 口 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到安监部门备 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口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组织专家对本 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口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建立应急物资使用状况档案。 口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且每年 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 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撰写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口 高危企业应当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口 实施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领导,必须是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 员和副总工程师。 口 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办法和月度计 划,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 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 费用投入 职业卫生 劳动防护 9 10 7 8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2 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监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零售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零售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 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配备两名以上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职工签订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 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制 度;4)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6)产品流向登记制度;7)产品检验验 收制度;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10)企 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12)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3)安全检查 管理制度。 应根据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包括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并发 放到相关岗位。 《公司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工商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法》 安监 安监 —1—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从业人员培训 从业人员培训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1、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 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 保障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 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 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 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 店铺 店铺 春节期间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投入 应急管理 从业人员 操作行为 场所环境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排查记 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 烟花爆竹采购 、销售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 台帐 安全费用使用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物资 从业人员行为 个人防护用品 佩戴 零售场所 零售场所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排查记 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 烟花爆竹采购 、销售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 台帐 安全费用使用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 的制定 应急救援物资 从业人员行为 个人防护用品 佩戴 有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 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 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防静 电防护用品)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 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 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 况。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 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 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 引火线。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 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 培训;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 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工作场所职 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安监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表 1:安全生产许可类 检 查 单 位 :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有无证照; 检 查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二条。 1)未取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 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二条。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件有效; 查验证照 有效期。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九 条 第 一 款。 2)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逾 期 继 续 进行生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 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 续。”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 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 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五条。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证件有效; 查验采矿 许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第二 十八条。 3)采矿许 可 证 失 效 或被暂扣、 撤销、吊销 和注销,安 全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交回;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 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 日内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 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 注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暂扣、 撤销、吊销和注销后 5 日内向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 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 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 未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证照变更; 对比查验 工商营业 执照和许 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 令修订)第 二十一条。 4)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变更;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 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 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四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 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 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 手续,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 款”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照真实 合法。 查 验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十三条。 5)非法取 得、转让、 冒 用 或 使 用 伪 造 的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 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 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 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第 四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7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9 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 新建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基本规范》、《通用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要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 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提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申请的危化品企 业,应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以上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 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书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备 案)文件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公安厅、省消 防总队 “三同时”履 行情况 “三同时”审 批文件 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意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监局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 源。   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 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定期检测、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局 基础管理 营业执照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 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 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公司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工商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 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2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 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监局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 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 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 格证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责任制建立情 况 责任制建立情 况 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 岗位相匹配。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责任制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责任制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评估 和安全管理制度; 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生产安全事故或 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 度;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 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 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 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 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20)设备设施、 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测管理制度;21)安全生产台帐制度;22)装 置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23)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24)企业其它实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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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4 剧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 执照。 《公司法》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 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委 员会或领导 小组 安全生产委 员会或领导 小组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 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 况 责任落实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 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河南省剧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省安全监管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特种作业人 员 特种作业人 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 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 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 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 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 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 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 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 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安全生产法》 安全培训档 案 安全培训档 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 、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和管 理记录档案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和管 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 规定》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危险化学品 备案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 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 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危险化学品 档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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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 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 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第一项、第十九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 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会 议、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 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7.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六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 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 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 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四条 五、 教育 培训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 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 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 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 产标 准化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 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 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导游员或领队务必提示司机认真遵守行车安全规 范、提示游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规 定系好安全带,履行好告知义务。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 条 2.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 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现场检查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 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 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九条第二款 八、 现场 管理 4.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 . 九、 应急 管理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评估完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 八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十、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部门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事项。 注:1.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应当移 送有权部门依法处理。 3.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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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隐患治理方案

隐患治理方案 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 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 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 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作业区工艺室主管安全人员按公司对隐患整改要 求,应要求有关部门(室)、工段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作业区工艺室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 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室)、工段进行限期彻底 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可能发生的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 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 作业区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作业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 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作业区工艺室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 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部门、工段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 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 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 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 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 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环部报告,报告 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 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 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工段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 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工 段,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 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环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 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环部 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 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 作业区工艺室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 安环部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处当月绩效 奖金 50%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工段主要责任人处 当月绩效奖金 50%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工段主要责 任人处当月绩效奖金 50%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工艺室主要负责安全人当月 绩效奖金 50%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二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 7、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状、无安全合同和无安全 承诺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 十八、十九 条;《建设 工程安全生 产 管 理 条 例》第四、 二十一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8、未开展日常检查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 三、五十九、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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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7.隐患治理方案

隐患治理方案 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 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 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 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作业区工艺室主管安全人员按公司对隐患整改要 求,应要求有关部门(室)、工段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作业区工艺室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 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室)、工段进行限期彻底 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可能发生的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 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 作业区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作业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 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作业区工艺室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 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部门、工段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 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 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 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 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 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环部报告,报告 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 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 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工段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 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工 段,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 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环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 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环部 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 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 作业区工艺室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 安环部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处当月绩效 奖金 50%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工段主要责任人处 当月绩效奖金 50%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工段主要责 任人处当月绩效奖金 50%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工艺室主要负责安全人当月 绩效奖金 5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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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2 烟草批发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 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 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 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批发企 业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资 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 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三级”安全教 育 “三级”安全教 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 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 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 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 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 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 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 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 培训考核情况。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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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76 氧气站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许 可证 危险化学品 登记证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 业许可。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目 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能,制定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 时调整工作计划。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 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 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 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 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 核。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 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使用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支出。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 第 1 页,共 80 页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 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建 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领导重视安全的 氛围,使各级领导具备安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全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 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 理念,实现安全自我约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 相关人员,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 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自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 会议;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四新(新技术、新 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文件、记录和档案管 理;隐患排查整治与风险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达标管理;班组安全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设备设施安 全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警示 标志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安全预测预警;安全 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职业卫生管理;防护用品管理;职 业健康监护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岗位员工应参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和修订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相应的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性。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录管 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录管 理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并加强对安全记 录的有效管理。 第 2 页,共 80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2饮料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监局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 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质监局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人员的生产作 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 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1.5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8 危险化学品使用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 新建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基本规范》、《通用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 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申请的危化品企业,应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 以上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 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备 案)文件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 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三同时”履 行情况 “三同时”履 行情况 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意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于已经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按照《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 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 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 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 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 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 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 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 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 《公司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 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 外),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 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使 用许可证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危险化学品使 用许可证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基础管理 营业执照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责任制建立情 况 责任制建立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 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 责任制落实情 况 责任制落实情 况 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单位应 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落实。 《安全生产法》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变更管理制度; (十)应急管理制度;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设备检 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许可证实施办法》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当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的危险性等情况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2学时。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三级”安全 教育 “三级”安全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 、工段级、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 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基础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1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部《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征求意见稿)》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指 导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施救的安全工作,防范因施救不当或盲目 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现象发生,切实提高事故救援效率,保 障救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应急准备和救援 行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13 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应急厅 〔2019〕62 号)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 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5 修 订)(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0 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 号)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 缺氧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 生产区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1-2013) 三、术语和定义 (一)有限空间。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 界相对隔离,人员进出受限但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 场所,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淹溺、 坍塌掩埋、触电、机械伤害等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的空间。有限 空间也称受限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类。有限空间主要分为三大类:封闭或 部分封闭设备、地下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地上封闭或部分封 闭空间。 1.封闭或部分封闭设备:如船舱、贮(储)罐、车载槽罐、 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如地下管道(井)、地下室、 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储藏室、暗沟(渠)、窨井(沙井)、 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化粪池、沼 气池、下水道等。 3.地上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 垃圾站、温室、冷库(气调库)、粮仓、料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有限空间实施 的危险作业活动。 四、应急准备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40.3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 露天采石场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 门 营业执照 非煤矿矿山企业应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 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 工商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煤矿山企业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从事生产活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 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 采矿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取得采矿证。要在规定的范围内 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并在有效期内从事开采活动。否则不准生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 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 安全标准化证书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 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资 格证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 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生产法》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 资格证 特种作业目录中要 求的金属非金属矿 山安全作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 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管理规定》 资 质 证 照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 理延期手续,需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 库在提出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可以不提 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 门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 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 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 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 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备案。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66号)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 及各部门、各岗位职 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三)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 《安全生产法》 培训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 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从业人 员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全 生 产 规 隐患排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够成事故隐患的 要采取可靠防泛治理错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定时间、定人员、定负责 人三定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 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和 监控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制订具体的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办法》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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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隐患排查责任制与规章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 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和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 进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站长为本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班组长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按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4.1.1 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保证; 4.1.2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 4.1.3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4.1.4 组织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和 效果验证; 4.1.5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公示、上报; 4.1.6 组织对各级人员、各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站长,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员 包括加油站班组长、 加油站安全员。 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加油站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3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小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员 任副组长;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名单》;小组及其成员按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以下职责: 4.3.1 参加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 4.3.2 对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班组级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 重要事 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建议; 4.3.3 参加对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收; 4.3.4 指导各班组对事故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4 加油站安全员 4.4.1 具体组织加油站风险识别、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 4.4.2 具体组织和参加组织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4.4.3 负责按要求进行事故隐患公示、上报工作; 4.4.4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5 基层人员 4.5.1 负责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重要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5.2 保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资料,并报加油站安全员备案。 4.5.3 协助组织并参加加油站安全员对本班组的轻微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 4.5.4 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事故隐患治理任务; 4.6 全体员工负责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日常检查和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 即报告加油站安全员;作业人员具体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具体执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内的规定。 5 风险识别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 5.1 分管安全班组长组织,加油站安全员具体负责,每年组织对各班组、岗位进 行风险识别,辨识各班组、各岗位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过程的危险源及其风险,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将失控可能性大、后果严重的风险定为重点风险。 5.2 形成加油站《风险识别清单》,经站长批准后下发各班组;各班组应组织学 习风险识别表的内容,使员工熟悉本班组、本岗位的的风险,了解加油站的重点 风险。 5.3 风险识别清单应根据设备设施、工艺、组织机构等的变更,及时进行调整和 更新。 5.4 根据加油站实际,确定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为:变配电室、加油机、 储油罐。 6 事故隐患判定和分类、分级 6.1 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6.1.1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执行北京市规定。 6.2 事故隐患分类 6.2.1 事故隐患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时,事故隐患的分类按北京市和区县政府班 组的规定。 6.2.2 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和统计分析时,结合本加油站实际,事故隐患分类为: (1) 按照首次发生、重复发生,分别登记和统计; (2) 按照管理缺陷、现场条件和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危险作业、其他,分别 登记和统计。 6.3 事故隐患分级 6.3.1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班 组,由其督办。 6.3.2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加油站各班组能自行解决,由加油站安全员验收的事故 隐患。 6.3.3 重要事故隐患是指班组不能自行解决的或特别严重需加油站直接组织治 理,由加油站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7 事故隐患排查 7.1 各班组、岗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设备设 施状态和人员操作行为是否安全,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或班组活动本内。 7.2 各班组按分工职责,每周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境、 管理缺陷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在班组安全检查记录本内。 7.3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加油站安全员组织和召集,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带队,专业小组成员参加,对各班组的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 境、 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其中站长应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排查内 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季度特点制定。 7.4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分册》内列 出检查方案计划,并填写检查记录 7.5 凡是下达事故隐患治理通知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班组负责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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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装卸工隐患排查清单

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年 季 月 周 日 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公司、部门及组 别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程作规 程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掌握本岗位所需职业安全/健 康、消防知识,提高安全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细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 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参加班前、班后会,认真落实安 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 患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制 止并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不违章作业,对于违章指挥和强 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发生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 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 理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 人、不被他人伤害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正确使用或穿戴劳保用品、职业 病防护设施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业人员 安全职责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提 出合理化建议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1 现场管理 场所环境 运输道路 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 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 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 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环境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2 现场管理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 作业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 业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人的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3 现场管理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 作业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 挥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人的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4 现场管理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 作业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 作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人的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5 现场管理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 作业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监护失 误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人的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6 现场管理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 作业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进行其 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造成的 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人的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7 现场管理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劳动防护 用品使用 从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 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 用品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人的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排查项目 单位名称: 岗位(部门):装卸工 排查日期: 排查人员: 排查频次 序号 类别 检查标准 隐患级别 隐患类型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整改完成时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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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隐患排查责任制与规章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 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和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 进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站长为本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班组长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按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4.1.1 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保证; 4.1.2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 4.1.3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4.1.4 组织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和 效果验证; 4.1.5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公示、上报; 4.1.6 组织对各级人员、各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站长,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员 包括加油站班组长、 加油站安全员。 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加油站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3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小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员 任副组长;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名单》;小组及其成员按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以下职责: 4.3.1 参加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 4.3.2 对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班组级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 重要事 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建议; 4.3.3 参加对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收; 4.3.4 指导各班组对事故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4 加油站安全员 4.4.1 具体组织加油站风险识别、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 4.4.2 具体组织和参加组织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4.4.3 负责按要求进行事故隐患公示、上报工作; 4.4.4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5 基层人员 4.5.1 负责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重要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5.2 保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资料,并报加油站安全员备案。 4.5.3 协助组织并参加加油站安全员对本班组的轻微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 4.5.4 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事故隐患治理任务; 4.6 全体员工负责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日常检查和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 即报告加油站安全员;作业人员具体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具体执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内的规定。 5 风险识别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 5.1 分管安全班组长组织,加油站安全员具体负责,每年组织对各班组、岗位进 行风险识别,辨识各班组、各岗位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过程的危险源及其风险,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将失控可能性大、后果严重的风险定为重点风险。 5.2 形成加油站《风险识别清单》,经站长批准后下发各班组;各班组应组织学 习风险识别表的内容,使员工熟悉本班组、本岗位的的风险,了解加油站的重点 风险。 5.3 风险识别清单应根据设备设施、工艺、组织机构等的变更,及时进行调整和 更新。 5.4 根据加油站实际,确定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为:变配电室、加油机、 储油罐。 6 事故隐患判定和分类、分级 6.1 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6.1.1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执行北京市规定。 6.2 事故隐患分类 6.2.1 事故隐患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时,事故隐患的分类按北京市和区县政府班 组的规定。 6.2.2 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和统计分析时,结合本加油站实际,事故隐患分类为: (1) 按照首次发生、重复发生,分别登记和统计; (2) 按照管理缺陷、现场条件和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危险作业、其他,分别 登记和统计。 6.3 事故隐患分级 6.3.1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班 组,由其督办。 6.3.2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加油站各班组能自行解决,由加油站安全员验收的事故 隐患。 6.3.3 重要事故隐患是指班组不能自行解决的或特别严重需加油站直接组织治 理,由加油站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7 事故隐患排查 7.1 各班组、岗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设备设 施状态和人员操作行为是否安全,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或班组活动本内。 7.2 各班组按分工职责,每周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境、 管理缺陷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在班组安全检查记录本内。 7.3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加油站安全员组织和召集,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带队,专业小组成员参加,对各班组的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 境、 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其中站长应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排查内 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季度特点制定。 7.4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分册》内列 出检查方案计划,并填写检查记录 7.5 凡是下达事故隐患治理通知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班组负责在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磨工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年 季 月 周 日 1 1 ) 认 真 学 习 及严格遵守有 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公 司、部门及组 别的安全规章 制度、安全程 作规程。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2 2 ) 积 极 参 加 公司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掌 握本岗位所需 职 业 安 全 / 健 康 、 消 防 知 识,提高安全 技能,增强事 故预防和处理 能力。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3 3 ) 细 心 操 作,做好各项 记录,交接班 时必须交接安 全生产情况。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4 4 ) 参 加 班 前 、班后会,认 真落实安全注 意事项及安全 措施。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5 5 ) 认 真 做 好 安全检查,发 现事故隐患或 其他不安全情 况,应及时制 止并立即向现 场管理人员汇 报。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6 6 ) 不 违 章 作 业,对于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 险作业有权拒 绝执行。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7 7 ) 发 生 事 故 必须保护好现 场 , 及 时 报 告,并配合相 关部门的调查 处理。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8 8 ) 切 实 做 到 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他人、 不被他人伤害 。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9 9 ) 正 确 使 用 或穿戴劳保用 品、职业病防 护设施。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0 10)对公司安 全生产工作中 的不足提出合 理化建议。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文件基 础管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磨 工 磨工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YHPC--JL--24 单位名称: 岗位(部门): 排查日期: 排查排查频次 序 号 类别 检查标准 隐患级别 隐患类 型 排查结 果 排查项目 11 1 ) 依 据 国 家 相关法规取得 对应作业工种 资格证,经公 司同意后方可 从事相应设备 的操作、维护 作业,无证人 员禁止上岗。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2 2 ) 认 真 学 习 设备安全操作 规程、,熟练 掌 握 操 作 技 能,严格遵守 相关安全规定 及岗位纪律。 学 习 维 护 手 册,提高维护 技能,依据设 备维护手册相 关要求制定设 备检修计划并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3 3 ) 认 真 填 写 设备维护、检 查、故障等记 录,并定期存 档。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4 4 ) 设 备 运 行 期间的安全巡 查与监护,发 现安全隐患及 时报告并组织 抢修。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5 5 ) 根 据 设 备 维护需求,协 助组(室)负责 人制定备品、 配件年度采购 计划并组织实 施。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6 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7 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 装置完好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8 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 求灵敏可靠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9 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20 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21 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 求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22 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 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设备 操作 与维 护人 员职 责 设 备 设 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5.7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水泥车间--现场管理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 破碎机设备 停机 未停电挂牌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2 破碎机设备 停机 未停电挂牌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3 破碎机紧固 各部螺栓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站位不 当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4 破碎机紧固 各部螺栓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站位不 当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5 破碎机紧固 各部螺栓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站位不 当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6 破碎机紧固 各部螺栓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站位不 当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7 破碎机检查 、更换柱销 、三角带、 链条等 手持物体方法有误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8 破碎机检查 、更换柱销 、三角带、 链条等 手持物体方法有误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9 进破碎腔检 修 照明不良,动作不稳,未注意 脚下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0 进破碎腔检 修 照明不良,动作不稳,未注意 脚下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1 进破碎腔检 修 照明不良,动作不稳,未注意 脚下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2 进破碎腔检 修 照明不良,动作不稳,未注意 脚下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3 破碎机壳体 的拆卸安装 使用汽车吊安全装置失效、钢 丝绳破损等;手拉葫芦链条存 在缺陷,挂点不牢固等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4 破碎机壳体 的拆卸安装 使用汽车吊安全装置失效、钢 丝绳破损等;手拉葫芦链条存 在缺陷,挂点不牢固等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5 破碎机壳体 的拆卸安装 使用汽车吊安全装置失效、钢 丝绳破损等;手拉葫芦链条存 在缺陷,挂点不牢固等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6 破碎机壳体 的拆卸安装 使用汽车吊安全装置失效、钢 丝绳破损等;手拉葫芦链条存 在缺陷,挂点不牢固等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7 破碎机壳体 的拆卸安装 转子转动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作业步骤(检查项 目)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 点等 级 责任 单位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 风险点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8 破碎机壳体 的拆卸安装 转子转动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19 气割作业 使用气割工具安全性不符合要 求,不戴护目镜和手套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20 气割作业 使用气割工具安全性不符合要 求,不戴护目镜和手套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21 气割作业 使用气割工具安全性不符合要 求,不戴护目镜和手套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22 气割作业 使用气割工具安全性不符合要 求,不戴护目镜和手套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23 电焊作业 电焊线路裸露;长度不符合要 求;接地位置不当;未使用电 焊面罩、电焊手套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24 电焊作业 电焊线路裸露;长度不符合要 求;接地位置不当;未使用电 焊面罩、电焊手套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25 电焊作业 电焊线路裸露;长度不符合要 求;接地位置不当;未使用电 焊面罩、电焊手套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26 电焊作业 电焊线路裸露;长度不符合要 求;接地位置不当;未使用电 焊面罩、电焊手套 SN-1-01 作业活动类 破碎机检修 作业 四级 岗位 27 工作结束清 理现场 未清点人员就关闭破碎机人孔 门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28 启动前行或 倒车 未确认周边情况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29 启动前行或 倒车 未确认周边情况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30 启动前行或 倒车 未确认周边情况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31 启动前行或 倒车 未确认周边情况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32 车辆行走 车速过快、刹车失灵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33 车辆行走 车速过快、刹车失灵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34 辅材承运车 辆卸料作业 车辆未停稳就卸车或卸车时车 辆停靠位置不合适、地面坡度 大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35 辅材承运车 辆卸料作业 车辆未停稳就卸车或卸车时车 辆停靠位置不合适、地面坡度 大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36 辅材承运车 辆卸料作业 车辆未停稳就卸车或卸车时车 辆停靠位置不合适、地面坡度 大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37 人工卸料 卸车时人员站位不当、打开车 门速度过快 SN-1-02 作业活动类 堆棚外来车 辆卸料作业 三级 水泥 班组 38 人工卸料 卸车时人员站位不当、打开车 门速度过快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70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钳工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年 季 月 周 日 1 1 ) 认 真 学 习 及严格遵守有 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公 司、部门及组 别的安全规章 制度、安全程 作规程。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2 2 ) 积 极 参 加 公司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掌 握本岗位所需 职 业 安 全 / 健 康 、 消 防 知 识,提高安全 技能,增强事 故预防和处理 能力。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3 3 ) 细 心 操 作,做好各项 记录,交接班 时必须交接安 全生产情况。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4 4 ) 参 加 班 前 、班后会,认 真落实安全注 意事项及安全 措施。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5 5 ) 认 真 做 好 安全检查,发 现事故隐患或 其他不安全情 况,应及时制 止并立即向现 场管理人员汇 报。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6 6 ) 不 违 章 作 业,对于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 险作业有权拒 绝执行。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7 7 ) 发 生 事 故 必须保护好现 场 , 及 时 报 告,并配合相 关部门的调查 处理。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8 8 ) 切 实 做 到 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他人、 不被他人伤害 。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9 9 ) 正 确 使 用 或穿戴劳保用 品、职业病防 护设施。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0 10)对公司安 全生产工作中 的不足提出合 理化建议。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文件基 础管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钳工 钳工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YHPC--JL--25 单位名称: 岗位(部门): 排查日期: 排查排查频次 序 号 类别 检查标准 隐患级别 隐患类 型 排查结 果 排查项目 11 1 ) 依 据 国 家 相关法规取得 对应作业工种 资格证,经公 司同意后方可 从事相应设备 的操作、维护 作业,无证人 员禁止上岗。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2 2 ) 认 真 学 习 设备安全操作 规程、,熟练 掌 握 操 作 技 能,严格遵守 相关安全规定 及岗位纪律。 学 习 维 护 手 册,提高维护 技能,依据设 备维护手册相 关要求制定设 备检修计划并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3 3 ) 认 真 填 写 设备维护、检 查、故障等记 录,并定期存 档。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4 4 ) 设 备 运 行 期间的安全巡 查与监护,发 现安全隐患及 时报告并组织 抢修。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5 5 ) 根 据 设 备 维护需求,协 助组(室)负责 人制定备品、 配件年度采购 计划并组织实 施。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6 防护 用品 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 应的个体防护装备,按照使用 规则佩戴、使用。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7 1.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 敞衣工作。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8 2.上班时无睡岗、串岗、脱岗 现象。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19 3.无班上饮酒。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20 1.各岗位明显位置有操作规程 。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21 2.从业人员全部按照操作规程 作业。 □一般事故隐 患 □重大事故隐 患 √ □合格 □不合格 现场管理 从 业 人 员 操 作 行 为 设备 操作 与维 护人 员职 责 作业 行为 岗位 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5-12-24 价格:¥2.00

附录B2: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济南公司

班组自 每月/班 组 1 是否建立安全标准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等) 2 是否建立推进计划,并进行内审、管理评审/已通过外部认证 的企业,是否按计划进行内审、管理评审及外部审核 3 是否建立识别和获得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 4 建立法律法规清单,清单及时更新 5 收集的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全面 6 是否对收集的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评估与定期评估(适用性、符 合性) 7 收集的法律法规是否组织学习并转化为可执行文件 8 是否成立安委会,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9 是否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职责清晰 10 是否按法规要求配置专职安全、消防管理人员 11 安全人员变动是否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并进行正常交接 12 总经理、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 岗 13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一把手、各职能厂级领导、各车 间部门、专职人员、班组、岗位员工等) 14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文件实施前的培训 √ 15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文件切换 √ 16 是否参与总部组织其他文件学习转换的活动 √ 17 是否建立动火作业、封闭空间、登高作业、动氨作业、临时用 电、挖掘、起重吊装、挂牌上锁等高风险作业审批制度 √ 18 是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清单 √ 19 是否建立了承包商管理制度 √ 20 是否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21 是否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22 是否建立了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 23 是否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 24 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25 是事建立了出入厂登记制度(门卫管理制度) √ 26 是否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27 是否建立了综合应急预案 √ 28 是否建立氨泄露、火灾、雷电、台风、暴风雪、防汛、食物中 毒、锅炉爆炸、危险化学品泄露、触电、班车道路交通等事故 √ 29 是否建立了工伤统计和报告制度 √ 30 是否建立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或SOP √ 31 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目标并进行跟踪 √ 32 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否包含了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且不 低于公司指标 √ 33 安全生产目标是否进行了三级分解(目标责任书),落实到具 体责任人 √ 34 是否建立过程控制指标并按标准每月考核 √ 35 是否建立连带考核制度,并已按规定执行 √ 36 是否建立与政府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网络 √ 37 总经理是否每月参加安全会议(全年不少于10次) √ 安全标准化/ 职业卫生管理 体系 安全体系 推进管理 序 号 排查项 目 日常性排查 排查内容 法律法规收集 、识别及评价 法律法规 安全制度 安全制度建设 管理推进 安全目标责任 书 安全目标 绩效 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 安全生产 管理组织 机构 安全会议落实 、安全预算、 安全信息 济南公司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标准 38 安全会议是否按总部统一要求内容进行,会议纪要是否定期上 报总部备案,安全会议决议是否跟踪落实 √ 是否每季度召开安季会并落实会议决议 √ 39 总经理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周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全年 不少于30次) √ 40 是否编制安全预算,安全投入实施率不低于92% √ 41 是否及时更新安全台帐,并保证数据真实性 √ 42 是否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月报、工伤报表及其他报表,数据是 否真实可靠 √ 43 公司抽查的安全事项及时提报并符合要求,如果出现问题按相 关模块标准扣罚 √ 44 是否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月度跟踪 √ 45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是否达到36学时并建立确认记录 (现场安全讲解不少于8学时) √ 46 新员工3个月内是否佩戴“新员工袖标”,是否单独从事主机 台操作 √ 47 全员人均安全培训学时是否达到12学时,第一季度不低于4学 时 √ 48 是否建立安全培训记录和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 49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工 、配电值班工、锅炉工、锅 炉水处理工、焊工、货梯司机、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压力管道 作业人员、制冷工、起重机械工、叉车司机、电瓶车司机、特 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 50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是否悬挂到操作现场 √ 51 是否建立了培训目标和标准 √ 52 培训需求分析是否识别了所有管理者的培训需求 √ 53 是否评审和更新培训需求 √ 54 是否定期评估教师的资格和能力 √ 55 培训计划是否明确了具体的培训实施安排 √ 56 是否按计划对管理层实施了培训 √ 57 是否按计划对员工实施了培训 √ 58 是否进行管理层的上岗培训 √ 59 是否进行了基本的入场培训 √ 60 是否评估上年度培训目标的完成情况 √ 61 是否对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申报,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回执, 并对变动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 62 是否对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环境进行了检测 √ 63 危害作业现场是否设置相应职业危害告知 √ 64 是否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通过劳动合同签订进行职业危 害告知 √ 65 是否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岗前、岗中 、离岗) √ 66 体检异常员工是否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是否调离原工作岗位 √ 67 是否建立职业危害员工健康档案,做到1人1档 √ 68 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风险采取了设计控制或工程控制措施 √ 69 识别的职业病危害风险采取了管理或程序控制措施 √ 70 是否对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危险进行了有效的控制(注:有效控 制指建立和实施了程序/安全操作规程,设立了安全防护设施 和安全标识,提供了个人防护用品,实施了监视和测量等) √ 安全会议落实 、安全预算、 安全台帐及安 全月报等 安全信息 与数据 安全教育培训 计划、特种作 业人员持证培 训等 安全教育 培训 职业健康 管理 职业危害申报 、人员管理、 职业健康体检 、场所检测、 档案建立、公 示告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6-01-03 价格:¥2.00

东岳汽车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4.18

综合性排查 班组巡查车间巡查 工厂巡查 工厂级 序 号 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 无 管理措施 1.吊卷人员及叉车人员互相避 让,互相确认,一方停止后方可 继续 2.固化行车运行程序,只能在预 定路线运行。 √ √ √ √ 培训教育措施 提前确认周围环境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反光背心、安全帽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雷达报警) √ √ √ √ 管理措施 1.行车运行时,小车下方禁止有 人 2.与被吊物体保持4M以上安全距 离 3.固化行车运行程序,只能在预 定路线运行 √ √ √ √ 培训教育措施 注意观察避让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反光背心 安全帽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滑块锁定) √ √ √ √ 管理措施 1.进入压机,安全锁定; 2.佩戴安全帽和防割手套 √ √ √ √ 培训教育措施 进入压机进行安全锁定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安全锁 /安全帽/防割手套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红绿灯警示) √ √ √ √ 开 卷 线- 行 车 操 作 四级 作 业 活 动 1 2 作 业 活 动 开 卷 线- 压 机 操 作 四级 冲压车间>开卷线 作 业 活 动 开 卷 线- 叉 车 操 四级 3 冲压车间>开卷线 1次/月 1次/季度 行车操 作 1 2 行车操 作 行车上物体/ 吊物掉落, 行车未按路 线运行 设备动作 压机操 作 1 1次/年 与叉车交叉 作业/行车上 物体/吊物掉 落,行车未 按路线运行 冲压车间>开卷线 冲压车间>开卷线 1 叉车操 作 碰到行人或 行车吊运物 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 点等 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检 查名称 危险源或潜 在事件(人 、物、作业 环境、管 理) 管控措施 1次/班 日常排查 管理措施 1、叉车转弯时减速、鸣笛、打转 向灯; 2、在转弯处贴警示标语,提醒行 人注意叉车 3.车辆经过路口时通过凸面镜观 察周围环境 4.在临近出口处增加报警装置 5.在地面上增加“慢”标识。遇 到交叉作业情况,叉车让行车先 行 √ √ √ √ 培训教育措施 车间内行走规范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安全帽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报警灯/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雷达警示) √ √ √ √ 管理措施 拆装4根钢丝绳时手指确认,拆完 后将4根钢丝绳放到模具侧面中心 处,并用卡扣捆扎在一起 √ √ √ √ 培训教育措施 吊模时手指确认,卡扣捆扎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安全帽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无 管理措施 翻转零件时两人进行交流,并注 意周边环境 √ √ √ √ 培训教育措施 人员相互交流 √ √ √ √ 个体防护措施 防割手套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无 管理措施 1.线末搬运零件注意周围环境, 避免磕碰 2.零件搬 运时,注意行人 √ √ √ √ 培训教育措施 注意观察周围人员环境 √ √ √ √ 个体防护措施 防割手套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雷达警示) √ √ √ √ 管理措施 拆装4根钢丝绳时手指确认,拆完 后将4根钢丝绳放到模具侧面中心 处,并用卡扣捆扎在一起 √ √ √ √ 培训教育措施 吊模时手指确认,卡扣捆扎 √ √ √ √ 6 作 业 活 动 模 具 维 修- 行 车 操 三级 冲压车间>模具维修 三级 1 两人同时检 查零件翻转 零件容易割 伤旁边人员 2 线末空间狭 小,零件搬 运易割伤 冲压车间>压机线 三级 1 行车操 作 行车上物体 掉落,模具 被钢丝绳拉 偏 线末收 料 线末收 料 压 机 线- 线 末 收 料 作 业 活 动 5 1 行车操 作 行车上物体/ 吊物掉落, 模具被钢丝 绳拉偏 作 业 活 动 开 卷 线- 叉 车 操 作 四级 3 4 作 业 活 动 压 机 线- 行 车 操 作 冲压车间>开卷线 1 叉车操 作 碰到行人或 行车吊运物 冲压车间>压机线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3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2019年)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2019 年) 1 总则 1.1 目的 为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 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 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3 基本原则 1.3.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安全环保的原则,规范化工园区的设立和选址, 严格规划区域功能,优化安全布局,完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1.3.2 严格准入,规范管理。 坚持严格准入,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 园。坚持一体化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建设和安全管理。 1.3.3 系统排查,重点整治。 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突出对系统性安全风险的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避免 多米诺效应,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可控。 2 设立 2.1 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2.2 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乡总体规划确 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2.3 化工园区的设立应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负责园区管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明 确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 3 选址及规划 3.1 化工园区应位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符合 化工园区所在地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3.2 化工园区选址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进行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 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留有适当的缓冲带,将化工 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至风险可以接受。 3.3 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化工园区总体规 划》应包含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 3.4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评估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 3.5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 标准的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3.6 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化工园 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 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 4 园区内布局 4.1 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 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动力密 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4.2 化工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应相互分离,布置在 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有利 于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并与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化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保持 足够的安全距离。 4.3 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应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评估化工 园区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对多米诺效应进行分析,提出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区域安 全风险,避免多米诺效应。 4.4 在安全条件审查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应对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优化平面布局。 5 准入和退出 5.1 化工园区应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制定适应区 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 5.2 化工园区的项目准入应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实现 化工园区内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1 KB 时间:2026-03-10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