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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 号)和《水利行业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 号),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一 级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的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施工工期 2 年以 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 2 年 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 1);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评 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见附件 2);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试行)》(见附件 3)。以下统称《评审标准》。 第四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评 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 100 分。具体标准为: (一)一级:评审得分 9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 低于应得分的 70%; (二)二级:评审得分 8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 低于应得分的 70%; (三)三级:评审得分 7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 低于应得分的 60%; (四)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 70 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 低于应得分的 60%。 第五条 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利生产经营 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安全监督司。评审具体组织 工作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担。 第六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一)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评审标准》进行自主评定; (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水利部认可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 (四)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由水利部公告、颁 证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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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饲料行业管理部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饲料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和有关会议贯 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落 实安全 生产工 作部署 4.重点时段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企业法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人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管理 人员、有关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企 业安全 生产责 任体系 4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第一项、第十九条 三、 企业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 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生 产责任书 1. 安全生产与本企业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生 产工作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 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 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 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生 产责任制;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粉尘清理制度;打磨抛光作业、动火作业、检维 修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饲料质量安全管 理规范》第二十四条 4.应当保障除尘设施、消防器材等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农业部公告第 1849 号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二条 6.不得将饲料生产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一款 四、 企业基 础管理 7.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 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 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 查看档案和 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四条 2.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记 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 五、 企业教 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七条、农业部公告第 18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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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9 煤矿地测防治水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地测机构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 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矿井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 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 《煤矿防治水规定》 基建煤矿移交后,要在三年内编写生产地质报告,之后每五年修编一次。生产地质报 告由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 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煤矿防治水规定》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和生产需要时,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与勘 探,针对相关地质资料,重点调查煤矿内和周边煤矿开采情况,并将老窑和打空区标 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相关图件上。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当矿区或者矿井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时,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 进行专项水文地质补充调查。矿区或者矿井未进行过水文地质调查或者水文地质工作 程度较低的,应当进行补充水文地质调查。 《煤矿防治水规定》 地测机构 及人员 地测资料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基础管理 专业技术 人员 地质报告 补充勘探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采区设计前3个月应提出采区地质说明书,并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掘进工作面设计前1个月,地测部门应提出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由矿井总工程 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回采工作面形成后,应开展相关物探、钻探等补充地质工作,查明工作面内部地质构 造情况,并在10日内提出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基本台帐 矿井应当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  (一)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二)气 象资料台账;  (三)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 及河流渗漏台账;  (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六)矿井突水点台账;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八)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九)水质 分析成果台账;  (十)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十一)水源井(孔)资料台 账;  (十二)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十三)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 账;  (十四)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十五)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并 每半年修正1次。 《煤矿防治水规定》 基本图纸 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 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 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煤矿防治水规定》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 预案 应急预案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 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 案应当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应当对应 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救灾演练。 《煤矿防治水规定》 地测资料 管理 地测资料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基础管理 地质说明 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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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各市地县驾管办及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2、各市地县驾管办及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会议 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 等材料。 查看文件资料 一、贯彻落 实省交通运 输厅安委会 安全生产工 作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 落实“党政同责”的要求,董事长、总经理 对本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3 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二、健全企 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 4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一 项、第十九条 三、安全生 产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文件资料 2 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 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检查 记录 四、基础管 理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 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 项 5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培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五、教育培 训 2、培训机构应当对专职安全员及初学驾驶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合格的安全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 记录。 查看制度、现场 检查 六、隐患排 查治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 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七、安全生 产标准化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 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训练场地、教学楼、教室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2、训练场地设置安全灭火沙箱装置。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3、教练车辆两幅一灭装置齐全。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4、对初学驾驶员加强安全知识教育。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八、现场管 理 5、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各类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 评估完善。 现场检查 九、应急管 理 2、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发现突发事件立即采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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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8 煤矿矿井通风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其他基础 管理 危险化学 品管理 日常管理 成立危化品管理领导小组和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储存、运输、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专人收发,“账、物、卡”对口一致。 《民用爆破物品 管理条例》 《爆破安全规程 》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一 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的浓度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 《煤矿安全规程 》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 》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 度分别不得超过26℃和30℃,当分别超过30℃和34℃时,必须停止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 》 栅栏密闭 设置 密闭墙 1、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2、密闭墙按规定构建。3 、废弃的盲巷及要时封闭,防止人员误入。4、密闭墙外设置好栅栏,悬挂禁 止入内警标牌。5、密闭墙前无积水、淤泥、杂物,无瓦斯积聚,按期进行检 查。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作业 场所 爆破 参照火工品管理中“井下爆破”部分中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井下气候 场所环境 矿井环境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消防安全 消防设备 器材配备 设备器材 配备 1、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 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3、地面的 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4、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 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 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 。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储存 1、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2、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 硐室式或壁槽式;3、爆炸材料库的布置、最大贮存量、炸药和电雷管的贮 存,照明设备符合规定;4、建立爆炸材料各项管理制度;5、电雷管发放前做 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短路;6、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运输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信号联系,专罐专用等规定;2、井下用机 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专车、专人押送等规定;3、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 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 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4、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 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5、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 作地点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 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煤矿安全规程 》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井下爆破 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2、爆破作业 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3、使用煤矿许用炸药 和煤矿许用电雷管。4、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5、使用煤 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6、应采用毫秒爆破。7、爆破工必 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必须把爆 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炮眼封泥应符合规定。9、做好警戒 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10、爆破工必须 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11、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 工随身携带。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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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4 煤矿洗煤选煤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各种特种作 业人员资格 证 选煤厂的特种作业人员(装运车辆司机、桥吊司机、电工、焊工等)应经过专 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资格 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储装卸作业规程、选煤工艺作业规程、采制化作业规程、机电维护保养作业规 程。 《安全生产法》 《选煤厂安全 规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选煤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 技术审批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的决定》 《选煤厂安全规程 》 选煤厂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选煤厂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煤厂 300人以上的不少于3人,300人以下的应设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班必须 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并运行责任考核机制(包括党政工团职能 部室等岗位)。 主要负责人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责 任制 主要负责人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基础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选煤厂安全规程 》 — 1 —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 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日常教育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选煤厂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 车间(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四新”教 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培训档案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 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 理人员教育 培训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 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与使 用制度 选煤厂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中,企业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 全部用于改善选煤厂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基础管理 — 2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现场类安全设施专项隐患排查表(安全科每季度一次)

排查时间: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各连接部件及螺 栓 连接紧固,螺栓无松动。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平台护栏 提平台护栏完好。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电气控制 传动电机固定牢固,接线规 范,接地、接零齐全有效。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或按急停;2、无关人员 撤至安全区。 护栏、盖板 护栏齐全、盖板完好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搅拌器 接线完好。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电气控制 有良好的电气接地防护;电 机固定牢固,接线、接地、 接零齐全有效。 个体 防护 1、对切草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按 计划定期进行每次不低于1小时的事故警 示教育;3、按计划进行事故应急培训和 演练。 安全附件 压力表定期校验,压力表指 示适中。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或按急停;2、无关人员 撤至安全区;3、断电、挂牌、安排专人 监护。 走台及平台 牢固可靠无腐蚀,不超30 °,宽度、高度、强度符合 规定,有防滑安全措施、安 全栏杆,有安全标识,有机 械防护和电气防护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进料;2、排除故障、查找原 因。 安全防护设施 旋转部位有标识,有接地保 护,电气防护符合规定。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进料;2、排除故障、查找原 因。 附属部件 铭牌清晰,安全阀、压力表 安装规范,有效期内正常使 用 安全 管理 1、建立管理制度;2、注册登记,定期委 托检验;3、岗位点检。 控制及传动 电气控制系统线路规范,传 动部位防护齐全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2、卸除压力。 电气防护与控制 操作台按钮颜色标准,按钮 标识齐全、准确,电气有良 好的接地保护,电气防护符 合相关规定。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或按急停;2、无关人员 撤至安全区;3、断电、挂牌、安排专人 监护;4、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电气防护与控制 电气有接地,电气防护符合 规定 教育 培训 1、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按计划 定期进行每次不低于1小时的事故警示教 育;3、按计划进行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 。 安全装置 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且符 合相关要求。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或按急停;2、无关人员 撤至安全区;3、断电、挂牌、安排专人 监护;4、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各连接部件及螺 栓 连接紧固,螺栓无松动。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尘气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各连接部件及螺 栓 连接紧固,螺栓无松动。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各连接部件及螺 栓 连接紧固,螺栓无松动。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安全附件 压力表定期校验,压力表指 示适中。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安全附件 压力表定期校验,压力表指 示适中。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设施 完好、无损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安全附件 压力表定期校验,压力表指 示适中。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设施 完好、无损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是 否 存在问题 水力碎浆 机 低浓除渣 器 精筛 跳筛 压力筛 高位箱 流浆箱 烘缸 软压机 卷取机 散包机 拣纸皮带 上料链板 机 圆盘磨浆 机 抄前池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215 216 217 206 207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01 202 204 205 安全设施专项隐患排查表(春季) 排查人员: 2019.3.15 风险点 排查内容 排查时间: 是 否 存在问题 安全设施专项隐患排查表(春季) 排查人员: 2019.3.15 风险点 排查内容 压力表 选型正确、在检定期内、精 度及量程合适、指示正确无 泄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压力表 选型正确、在检定期内、精 度及量程合适、指示正确无 泄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压力表 检定期内、精度量程合适指 示正确无泄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护栏、盖板 护栏齐全、盖板完好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护栏、盖板 护栏齐全、盖板完好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标志 定期检验,取得检验合格 证,在起重机上张贴;醒 目位置张贴限载标志 安全 管理 建立起重机检验台账,定期检验,专 人负责起重机管理 标志 定期检验,取得检验合格 证,在起重机上张贴;醒 目位置张贴限载标志 培训 教育 培训起重机操作及管理相关知识,经 考核合格后,持起重机械操作证和管 理人员证开展相关作业 钢丝绳 与滑轮、卷筒相匹配,并 正确穿绳 工程 技术 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高压离心 风机 离心通风 机 排潮风机 面网驱网 辊 真空伏辊 底网驱网 辊 真空预压 辊 大辊压榨 辊 光压辊 一~五组 缸 卷纸缸 提浆泵 冲浆泵 污水混浆 泵 浆池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233 234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19 220 221 222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6.4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

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交通运 输部、 省委省 政府及 省交通 运输厅 等上级 单位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上级下发关于安全生 产有关文件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处长、书记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处长或者书记担任主任。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 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处长、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四、基 础管理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会议、 检 查 记 录 和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制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查 看 文 件 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 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个人。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 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 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 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查看协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主要责任人应立 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 守。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七条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 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八条 11.组织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四项 12.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 规程行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五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4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车间级每月一次,公司级每季度一次)(2)

排查日期: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 续 2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配备 情况 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①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等。 4 ②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5 ③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记录(台账 、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6 ①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 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7 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 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8 ③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9 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特种作 业人员档案。 12 ③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含应急救援内容),岗前培训不得 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在教育学时不得少于20学时。 13 ④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5 ①参照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提取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16 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 17 ③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18 ①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选 用具备相关资质、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相关方。 19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 产管理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0 ③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21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的事项。 22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 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 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 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23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 24 ②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25 ③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26 ④个体防护装备发放领用记录保存完整,无代领代签现象。 27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定期检测。 28 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查体,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检查情况 (是否符 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投入 相关方管理  安全告知 劳动防护 职业健康 基础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公司级) 排查人员: 序号 排查项目 安全规章制 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存在问题 29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 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31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32 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 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3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①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②中型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6 ③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37 ④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 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8 ⑤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 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使 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9 ⑤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40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41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42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43 ①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44 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45 ③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风险管控 与隐患排查  应急救援 领导干部带 班和治安保 卫 事故报告调 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6 机械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 责人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 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 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 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生产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 行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 机构及人员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车间主任 (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车间级每月一次,公司级每季度一次)

排查日期: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 续 2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配备 情况 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①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等。 4 ②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5 ③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记录(台账 、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6 ①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 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7 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 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8 ③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9 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特种作 业人员档案。 12 ③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含应急救援内容),岗前培训不得 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在教育学时不得少于20学时。 13 ④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5 ①参照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提取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16 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 17 ③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18 ①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选 用具备相关资质、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相关方。 19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 产管理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0 ③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21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的事项。 22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 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 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 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23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 24 ②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25 ③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26 ④个体防护装备发放领用记录保存完整,无代领代签现象。 27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定期检测。 28 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查体,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检查情况 (是否符 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投入 相关方管理  安全告知 劳动防护 职业健康 基础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公司级) 排查人员: 序号 排查项目 安全规章制 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存在问题 29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 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31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32 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 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3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①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②中型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6 ③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37 ④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 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8 ⑤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 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使 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9 ⑤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40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41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42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43 ①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44 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45 ③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风险管控 与隐患排查  应急救援 领导干部带 班和治安保 卫 事故报告调 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豫安监管﹝2015﹞24 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生 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 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 位及其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我省各级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并按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或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性监督检查、专业 性监督检查两类。 综合性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 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 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防治、重大危险源管理、生产经营 单位应急管理等监督检查项目(见监督检查项目指导目录 1 至 11)。 专业性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经营、销售、使用) 行政许可、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 然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易制毒化学品 安全、冶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液氨使 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和煤矿安全培训等监督检查项目(见监 督检查项目指导目录 12 至 28)。 第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项目指导目录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表》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指导目录 及监督检查内容修订的,应当及时发布更新内容,以便本行 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检查落实。 第七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业务监管机构、执 法监察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 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参照监督检查项目指导目 录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的内容, 结合职责分工、执法监察力量和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 定执法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依法有序实施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公安交警部门专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 安检机构资 质,人员资格是 否有效;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发现问题, 移送质检部 门 依 法 处 理。 2. 仪器设备是 否 经 过 质 检 部 门检验,精度是 否符合规定、是 否 在 标 定 有 效 期内;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发现问题, 移送质检部 门 依 法 处 理。 3. 检验数据、采 集 照 片 是 否 上 传监管平台(公 安);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 联 网 规 范 》 (GB/T26765) 3.《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 验 项 目 和 方 法 》 (GB21861) 4.《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条 件》(GA1186) 5.《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未接入监管 平台,停止 检验工作。 规 范 化 管 理 情 况 4. 检验数据、现 场视频、资料证 明 是 否 按 照 相 关规定留存;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3.《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 验 项 目 和 方 法 》 (GB21861) 责令限期整 改。 5. 收费项目是 否合法,是否存 在搭车收费、强 制收费、搭车收 费等现象;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法》第九十四 条 发现违规收 费问题,移 送价格主管 部门依法处 理。 6. 检验项目流 程、相关法规、 收 费 标 准 是 否 公开;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7.是否开展延时 服 务 等 便 民 服 务措施;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8. 是否设置免 费导办人员;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9. 业务大厅是 否秩序井然、有 无非法中介;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10. 辆外观检验 和 线 内 检 验 环 节 是 否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进 行检验。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3.《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 验 项 目 和 方 法 》 (GB21861)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法》第九十四 条 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验机 构不按照机 动车国家安 全技术标准 进行检验, 出具虚假检 验结果的, 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 门处所收检 验费用五倍 以上十倍以 下罚款,并 依法撤销其 检验资格;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2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9 合成氨企业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 证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 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 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能,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管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 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 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 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 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 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工 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 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和监督考核。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 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 使用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支出 。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用,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 化活动,营造领导重视安全的氛围,使各级领导具 备安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全员的安全态 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 、带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理念,实现 安全自我约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 水平持续提高。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他 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标 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 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 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他 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标 准规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将相关要 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 格落实。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泰山石膏基础类隐患排查清单合并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 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 考核标准等内容。 (√)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明确相关工 作要求。会议纪要中要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 (√)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 (√)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 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 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 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 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 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 (√) 三、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专业(专项)检查查 综合性检查 序 号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每半年/公 司 每月/车间 每季度/ 分厂 排查项目 每半年/公 司 1 安全管理 机构的建 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安全 管理制度 的健全和 落实 每月/车间 每季度/分 厂 2 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 的提取、 使用 企业应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 投入的安全设施);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 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 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 岗作业。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 (√)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 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 (√)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 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 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 (√) (√)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 (√) (√) 3 安全培训 教育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基础类隐患排查清单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每季度/公 司级 每月/车间 级 每季度/公 司级 每月/车间 级 每日/岗位 每日/安全 员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有任命文件 (√)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继续教育 (√) (√)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向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按规定取证,证件有效,证件与实际岗位相符、证件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和要求。 (√) (√) (√) (√) 开展日常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转岗、重新上岗等 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规定时间或内容符合要求。 (√) (√) (√) (√) 每日召开班前会,对从业人员进行班前教育 (√) (√) 是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应当涵盖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制度,制度中还 应有粉尘定期清扫制度、除尘系统使用维护制度。 (√) 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 工作服、上岗证是否佩戴齐全, (√) (√) (√) 是否有未经培训的工人上岗 (√) (√) (√) 是否有疲劳作业及酒后上岗。 (√) (√) (√) 5 安全设备及设施 灭火器是否在安全使用范围内,静电消除设施、避雷针等是否有损 坏,消防水池是否缺水及其他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 (√) (√) (√) (√) (√) 6 现场 现场是否清洁、有序、是否按6S定位管理摆放,员工劳保用品的穿 戴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工人是否有串岗、 脱岗,各种警示及定位标识牌是否有损坏脱落,是否有无关人员进 入生产区,是否按规定定时洗手消除静电。 (√) (√) (√) (√) (√) (√)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 人员 序 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日常排查 1 教育培训 2 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3 4 应急预案编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 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 现场处置方案;对于涉爆粉尘等危险性 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 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 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 练。 (√) 8 警示标志 应当在有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除尘器、风管等设备 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 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 职业病危害書示标识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 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 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 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 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 (√) (√) (√) (√) (√) 9 劳动防护用品 是否按标准配发并正确佩戴劳保用用品 (√) (√) (√) (√) 10 危险作业 进行危险场所动火、有限空间等作业的,应按批准权限由相关负责 人现场带班,确定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的统一指挥,由专职安全员进 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实施作业。 (√) (√) (√) (√) 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卫生机构对全部接害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 业健康检查; (√) (√) 每年至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 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 (√) 12 安全出口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应急门、疏散通道、应 急照明、标志明显,应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应 符合(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②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 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安全出口的门 应当向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 (√) (√) 应急管理 7 职业健康 11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5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5 煤矿职工职业健康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健全机构 煤矿所属单位逐级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和设置日常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管 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 责任制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 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 措施保障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 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防治法》 管理人员 培训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 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日常监测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 正常运行状态。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卫生 基础管理 机构、人 员设置 危害因素 检测、危 害现状评 价 — 1 —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定期检测 与评价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 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对检测机 构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仍达不到要 求的,必须停止作业,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 危害场所 不得安排 的人员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职业健康检查职工及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 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危 害申报 职业病危 害申报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同时抄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职业病防治法》 危害因素 检测、危 害现状评 价 职业健康 监护管理 职业健康 检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检查周期为 依据,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职工(包括临 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用 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 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 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 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经体检发 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康复和定期复查 。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 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 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 2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1 附件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 号)和《水利行业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 号),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一 级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的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施工工期 2 年以 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 2 年 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 1);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评 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见附件 2); 2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试行)》(见附件 3)。以下统称《评审标准》。 第四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评 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 100 分。具体标准为: (一)一级:评审得分 9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 低于应得分的 70%; (二)二级:评审得分 8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 低于应得分的 70%; (三)三级:评审得分 7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 低于应得分的 60%; (四)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 70 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 低于应得分的 60%。 第五条 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利生产经营 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安全监督司。评审具体组织 工作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担。 第六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一)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评审标准》进行自主评定; (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水利部认可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 (四)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由水利部公告、颁 证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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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2020《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1 / 11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0〕28 号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 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应急管理部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 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0 年 6 月 24 日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 案》(国科发基〔2017〕250 号)、《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科发基〔2018〕64 号)等,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 制定本办法。 2 / 11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组织高水 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研发、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合作交流的 重要科技创新基地。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应急管理实战需求,优化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开 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先进装备研发,为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应急管理相关领域及前沿技术应用方向进行布局建设: (一)基础性研究。布局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应急救援等领域基 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二)关键技术攻关。布局建设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感知识别、监测预警预 报、风险预防控制等技术攻关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三)先进装备研发。布局建设自然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消防灭火等装备 研发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四)高新技术应用。布局建设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无 线通信、虚拟现实等高新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创新应用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第五条 重点实验室应围绕职责定位和研究领域,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注重科技成果 转化,主动发挥支撑作用。以基础性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要瞄准应急管理科技前沿开展 高水平理论、方法、共性技术等方面研究,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基础理论水平和知识创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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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广东 xx 真空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 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 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 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评定组织 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 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 第五条 职等职级的设定 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 17 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 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 职等 技术员 助理 工程师 工程师 主管 工程师 主任 工程师 高级 工程师 首席 工程 师 职级 1、2 1、2 1、2、3 1、2、3 1、2、3 1、2、3 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 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专业人员职等晋升 序列共分为五等 13 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 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 财务专业为例): 职等 会计员 助理会计 师 会计师 主管会计 师 主任会计 师 职级 1、2 1、2 1、2、3 1、2、3 1、2、3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 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 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职等与专业分类 对应表见附件二。 第七条 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 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 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如:结构、 性能、材料、EMI 等。 第八条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 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评定以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基本素质/资历作为各职等 评定的基本前提条件,业绩量化指标为评定的必要条件;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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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1 附件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 号)和《水利行业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 号),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一 级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的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施工工期 2 年以 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 2 年 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 1);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评 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见附件 2); 2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试行)》(见附件 3)。以下统称《评审标准》。 第四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评 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 100 分。具体标准为: (一)一级:评审得分 9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 低于应得分的 70%; (二)二级:评审得分 8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 低于应得分的 70%; (三)三级:评审得分 7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 低于应得分的 60%; (四)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 70 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 低于应得分的 60%。 第五条 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利生产经营 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安全监督司。评审具体组织 工作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担。 第六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一)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评审标准》进行自主评定; (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水利部认可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 (四)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由水利部公告、颁 证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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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s内容及现场推行管理办法

8S 知识 整 理 ( Selrl) 整 顿 ( Selton) 清 扫 ( Selso) 规范(Specification) 素养(Shltsuke) 安全(Safety) 节约(Save) 坚持(Shikoku) 一、 推行 8S 作用: 1、 提高企业形象 2、 提高生产效率 3、 提高周转率 4、 减少故障、保障品质 5、 加强安全、减少安全隐患 6、 养成节约的习惯降低生产成本 7、 缩短作业周期,保证交期 8、 改善企业精神面貌,形成良好企业文化 二、 最终目的:提升企业员工的品质 1、 革除马虎之心,养成凡事认真的习惯,认认真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 2、 养成遵守规定的习惯 3、 养成自觉维护环境整洁明了的良好习惯 4、 养成文明礼貌的习惯 5、 培养恒心与毅力 三、8S 现场管理办法 1、整理 (1)目的: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送、误用,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2)注意点:要有决心,不必要的物品应断然处置 (3)实施要点: A、自己的工作场所全面检查,包括看的到的和看不到的 B、制定“要”与“不要”的判别基准 C、将不要的物品清除出工作场所 D、对需要的物品调查使用频率,决定日常用量及放置位置 E、制定废弃物处理方法 F、每日自我检查 2、整顿 对整理之后留在现场的必要物品分门别类放置,排列整齐,明确数量,并进 行有效的标识。 (1) 目的: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整整齐齐的工作环境,消除找物品的时间,消 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2) 注意点:整顿是提高效率的基础 (3) 实施要点: A、前一步的整理工作一定要落实 B、流程步置,确定放置场所 C、规定放置方法,明确数量 D、划线定位 E、 场所、物品的标识 (4) 三要素:场所、方法、标识 A、场所:物品的放置场所原则上要 100%设定,物品的保管要定点、定容、定量 B、方法:易于取用,不超出使用范围 C、标识:放置场所和物品一对一表示,现场和放置场所区分、标示放置位置, 某此标示要全公司统一 (5) 三定原则 A、定点:放 0 在哪里合适 B、定容:放置物品所需的容器 C、定量:规定合适的数量,定上下限或直接定量 3、清扫 将工作场所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的环境 (1) 目的:消除赃污,保持职场内干干净净、明明亮亮,稳定品质,减少工业 伤害 (2) 注意点:责任化、制度化 (3) 实施要点: A、建立清扫责任区(包括室内、外) B、执行例行扫除,清理赃污 C、调查污染源,予以杜绝或隔离 D、建立清扫基准,作为规范 4、规范 将所有的 8S 实施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并贯彻执行及维持结果。 (1)目的:维持推行的成果。 (2)实施要点: A、落实前面 3S 工作 B、制订考评方法 C、制订奖惩制度,加强执行 D、高阶主管经常带头巡查,以表重视 5、素养 通过早会等手段,提高全员文明礼貌水准,培养每位成员养成良好的习惯, 并遵守规则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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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管理办法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一、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 第二条 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 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 10.6.1) 1 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 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 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 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 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 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 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 质量 2 供应能力 3 价格 4 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作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 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 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 用合同格式如(附表 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 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 70 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 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 10.6.2。 第五条 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管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高质量。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 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2.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 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 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 不良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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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安 全 施 工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项 目 部 通 过 全 面 、 规 范 运 行 公 司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第 2 条 项 目 部 把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作 为 重 大 发 展 战 略 ,并 列 为 优 先 事 项 之 一 ,承 诺 保 证 全 体 员 工 在 生 活 、工 作 和 各 项 生 产 活 动 中 的 安 全 与 健 康 ,进 行 由“ 计 划 、实 施 、检 查 、评 审 ” 四 个 过 程 组 成 的 动 态 循 环 ,不 断 追 求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的 持 续 改 进 。 第 3 条 项目部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发动全体员工协商参与,并承诺 预防为主,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控制施工安全健康风险;项目部承诺遵 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实现 创建无违章项目部、无事故工程和全国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程的目标。 第 二 章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第 4 条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项目部、施工处、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 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素质和职业安全 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 5 条 工程开工和每年年初前,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参加施工活动 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 2 第 6 条 对新入厂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 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它人员等)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 格上岗。 第 7 条 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 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 上岗。 第 8 条 对违章及事故责任者,依据公司处罚规定,组织进行下岗教育和 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第 9 条 项目部各部门要强化职工安全应急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 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 10 条 各 部 门 应 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日常安全教育、 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 11 条 项目部致力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用安全文化感染人、影响人、塑造人,使“安全为我”、“我要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使 安全施工成为每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使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的内涵得到文化意义 上的深化与升华。 第 三 章 安 全 责 任 制 第 12 条 项目部各部门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 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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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露天矿山-考试试卷题库-露天矿山管理人员试题 (B)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测试 B 卷(非煤露天矿山) 单位: 姓名: 职务: 一、选择题(30 分) (一)单选题(15 分 每题 3 分) 1、矿山企业( )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A、必须具有; B、尽可能有; c、一般应该有。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 的( )。 A、综合应急预案; B、专项应急预案; c、现场处置方案。 3、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 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和其他从业人 员。 A、临时工; B、合同工; C、特种作业人员。 4、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每( )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 按照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A、l; B、3; C、5。 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 ( )。 A、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B、宪法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C、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多选题(15 分 每题 3 分) 1、安全教育的种类包括( )。 A、转岗教育; B、三级安全教育; C、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D、经常性安全教育。 2、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四不放过原则包括( )。 A、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B、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C、生产效益未提高不放过; D、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 企 业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 ( )。 A、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C、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 )。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 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 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C、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 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D、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原则是( )。 A、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B、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适用于生产岗位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 质、浓度等; C、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D、根据管理人员的要求。 二、填空题(30 分 每空 3 分) 1、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 )是安全生产( )。 2、矿山防水检查,应由主管矿长至少每年( )组织一次,并编 制防水( )。 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 岗位的现场( )方案。 4、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 )栏, 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 ( )。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 )级、( )级和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三、简述题(40 分) 简述你单位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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