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 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 高处作业。 1.1.2.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 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 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 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 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 事故。 1.2.危险源 1.3.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 2 米以上高处作业。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4.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 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 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 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处坠落时,足或臀部先 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 受冲击,可引起腰椎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 损伤。如果发生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 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 至死亡。高处坠落较容易发生,一般伤害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5.危险性分析 1.5.1.作业人员在较高设备、设施、建筑物上进行检查或检修作业时, 可能会发生高 处坠落伤害事故; 1.5.2.指派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伤害 事故; 1.5.3.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为走捷径图方便而随意 攀爬防护栏杆、 电缆桥架、墙壁等非规定通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 故; 1.5.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带、安全绳),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焊接不牢、 锈蚀断裂等引起 的高处坠落事故;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 部缺陷、老化、 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 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 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企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 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建立相关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 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1 职业危害防 治管理情况 企业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 位 2 职业卫生“三 同时” 建设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3 职业危害申 报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申报 生产经营单位设有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 工作状态。监测结果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对作业场 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4 职业危害监 测、评价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对监测、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立即采取措施治 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作业场所设置有公告栏,应对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公告的内容进行公 告(如作业场所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 5 职业危害告 知情况 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标准 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 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6 劳动用工情 况 (2)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上岗前体检人数 (2)在岗期间体检人数 (3)离岗时体检人数 7 健康监护情 况 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 动者 8 个人防护用 品管理情况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 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 9 职业健康宣 传教育培训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生 产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1)主要负责人培训人数 (2)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人数 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换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 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 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 劳动防护用品 (1)从业人员数 (2)从业人员培训人数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职业健 康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Print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 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 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 201X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 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 201X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 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 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具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 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 1 次,规模以下企业 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 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 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 2 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 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 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 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检查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 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 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 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 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 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 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 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 生产条件。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2.00
2,4-二硝基苯酚(含水大于等于 1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二硝基苯酚(含水大于等于 15%)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dinitrophenol,wetted with not less than 15% water 英文名称 2: Aldifen 技术说明书编码: 466 CAS No.: 51-28-5 分子式: C6H4N2O5 分子量: 184.1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二硝基 苯酚(含水大 于等于 15% ) 51-28-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二硝基 苯酚(含水大 于等于 15% ) 51-28-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二硝基 苯酚(含水大 于等于 15% ) 51-28-5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直接作用于能量代射过程,可使细胞 氧化过程增强,磷酰化过程抑制。 急性中 毒:表现为皮肤潮红、口渴、大汗、烦躁 不安、全身无力、胸闷、心率和呼吸加快 、体温升高(可达 40℃以上)、抽搐、肌肉 强直,以致昏迷。最后可因血压下降、肺 及脑水肿而死亡。成人口服致死量约 1 克 。 慢性中毒:有肝、肾损害,白内障及周 围神经炎。可使皮肤黄染,引起湿疹样皮 炎,偶见剥脱性皮炎。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爆炸性,有毒。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易燃。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 炸。燃烧时放出有毒的刺激性烟雾。与氧 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重金属 粉末能起化学反应生成金属盐, 增加敏感度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遇大火须远离以防炸伤 。灭火剂: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 ,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 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 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 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 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使用无火花 工具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安全防 护眼镜,穿胶布防毒衣,戴防毒物渗透手 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 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 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 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 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 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超过 30℃,相对湿度不超过 80 %。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 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 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 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 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 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8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2,5-二硝基苯酚(含水≥1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5-二硝基苯酚(含水≥15%) 化学品英文名称: 2,5-dinitrophenol 中文名称 2: γ-二硝基酚 英文名称 2: γ-dinitrophen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2283 CAS No.: 329-71-5 分子式: C6H4N2O5 分子量: 184.1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硝基 苯酚(含水 ≥15%) ≤85% 329- 71-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硝基 苯酚(含水 ≥15%) ≤85% 329- 71-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硝基 苯酚(含水 ≥15%) ≤85% 329- 71-5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有毒。吸入其蒸气、粉尘或雾滴或经皮肤 吸收均会引起中毒。中毒时大量出汗、发 烧、全身乏力、抽搐、肌肉强直等。长期 接触可引起皮炎、周围神经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易燃。与重金属粉末能起化 学反应生成金属盐, 增加敏感度。经摩擦、 震动或撞击可引起燃烧或爆炸。受高热分 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禁止 用砂土压盖。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全棉防 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 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 、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 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 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 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 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不宜超过 30℃。 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 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 、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 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 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0.05(皮)(mg/m3)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9-13 价格:¥2.00
二硝基邻甲酚钠(含水≥1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二硝基邻甲酚钠(含水≥15%) 化学品英文名称: sodiam dinitro-o-cresolate 英文名称 2: sodium 4,6-dinitro-o-cresox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2288 CAS No.: 2312-76-7 分子式: C7H5N2O5・Na 分子量: 220.13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二硝基邻甲 酚钠(含水 ≥15%) 2312-76-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二硝基邻甲 酚钠(含水 ≥15%) 2312-76-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二硝基邻甲 酚钠(含水 ≥15%) 2312-76-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有毒。受热分解可释出有毒的氮氧化物烟 雾。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高毒。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干燥时经震动、撞击 会引起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氧化钠 。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 外,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 沫、干粉、二氧化碳。禁止用砂土压盖。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 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 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 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 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 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 还原剂、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 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 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为安全起见,储存时可加不少于 15%的水 作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 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 。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 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 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 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 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 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2 KB 时间:2025-09-23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 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 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 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 得生产、销售。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 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 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生 产企业许可 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 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 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 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 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 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 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 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 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 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 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 员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4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表 1:安全生产许可类 检 查 单 位 :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有无证照; 检 查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二条。 1)未取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 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二条。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件有效; 查验证照 有效期。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九 条 第 一 款。 2)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逾 期 继 续 进行生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 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 续。”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 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 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五条。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证件有效; 查验采矿 许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第二 十八条。 3)采矿许 可 证 失 效 或被暂扣、 撤销、吊销 和注销,安 全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交回;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 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 日内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 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 注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暂扣、 撤销、吊销和注销后 5 日内向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 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 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 未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证照变更; 对比查验 工商营业 执照和许 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 令修订)第 二十一条。 4)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变更;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 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 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四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 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 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 手续,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 款”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照真实 合法。 查 验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十三条。 5)非法取 得、转让、 冒 用 或 使 用 伪 造 的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 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 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 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第 四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7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公司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 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 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 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 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 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 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 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 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 况。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 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 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 案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 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 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第一项、第十九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 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会 议、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 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7.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六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 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 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 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四条 五、 教育 培训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 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 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 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 产标 准化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 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 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导游员或领队务必提示司机认真遵守行车安全规 范、提示游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规 定系好安全带,履行好告知义务。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 条 2.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 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现场检查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 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 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九条第二款 八、 现场 管理 4.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 . 九、 应急 管理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评估完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 八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十、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部门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事项。 注:1.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应当移 送有权部门依法处理。 3.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6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2.00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1 相关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有效性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不少于三人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资质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定协议)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三同时”审查及验收的有关资料 4 技术资料 矿山各期工程初步设计或开采方案的有关资料、图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 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时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以及职工健康监护情况 7 职业危害管理 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及发放情况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的建档情况 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记录及建档情况 8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 查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及监控措施制定、实施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的制定及修订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 9 事故应急救援及事 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10 标准化建设 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 矿井安全出口 每个矿井至少有 2 个独立的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间距不小于 30 米 生产水平安全 出口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至少有 2 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 全出口相通 井巷安全标志 井巷的分道口应有清晰路标,并注明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 提升竖井梯子 间 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梯子间设置 符合规程要求 11 矿 山 井 巷 基 础 建 设 人行道及安全 间隙 井巷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等,运输 设备之间及运输设备与支护的间隙要符合规程要求 井巷口防坠 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 1.5 米的栅 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进出口设栅栏门 井巷支护及维 修 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维修井巷时应遵守规 程要求,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报废井巷管理 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报废井巷地面入口处应设置不 小于 1.5 米的栅栏并标明原井巷名称 采空区管理 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相通井巷应封闭 采矿设计、图 纸 采矿按设计要求进行,所有采掘工作面图纸齐全、规范,并及时填绘 开采要求 应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矿柱保护 按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保持柱的尺寸、形 状和直立度,不得开采或毁坏,并有人管理 12 矿 山 地 下 开 采 矿柱回采 矿柱回采应采取后退式回采方式,回采速度应与矿房回采速度相适 应,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3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二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 7、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状、无安全合同和无安全 承诺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 十八、十九 条;《建设 工程安全生 产 管 理 条 例》第四、 二十一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8、未开展日常检查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 三、五十九、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2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xx年,XX县安监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夯实 安全生产基层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1至9月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 6起、死亡6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安监队伍建设,3个安监片区执法中队,多扶执 法中队已建成并全面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探索实行监管股室负责人兼任执法大队长 模式,进一步强化安监执法工作。强化对乡镇、部门安办的业务培训指导,努力提 升安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乡镇安办主任、安全生产“十条线”监管部门安办主 任进行了为期1天的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2次 ,“十条线”会议3次,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专题宣贯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定 》;印发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消防 安全工作会。县安委会组织3个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44个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 督导督查,对安全工作开展不力的11个乡镇进行了 通报 ,并扣减20xx年度相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值。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 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知 》,至年底,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九 大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 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安全检 查组246个,暗访暗查组61个,检查企事业单位865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631起, 整治违规违章行为538起,排查一般隐患1159处,已整改1070处,投入隐患整改资 金152.29万元。 四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1179条,排查上报隐患15 55条,已整改1541条,一般隐患整改率为 99.1%。县安委会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监局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7份。安监局对 全县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14处,责令现场整改。县安委会 对10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对市挂牌的刀尖河1艘临时性拉拉渡水上运输安全 隐患、XX县常林乡西射路道路安全隐患2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 整改责任,一月一通报整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 五是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专题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会议,印 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5月22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调研检查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坚决 确保汛期安全稳定。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和危化品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重点行业检查方案,对烟 花爆竹、非煤矿山、加油站汛期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部拉网检查一次。汛期 安监局会同交运局、海事处对金源乡和鸣龙镇渡船汛期安全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 鸣龙镇渡改桥不符合实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流转群众不在渡河耕种解决方 案,并就汛期渡船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六是深入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月26日,李桥乡麒麟鞭炮厂机械装混药工 房发生燃爆事故,县安监局立即聘请2位专家,成立2个检查组,对12家烟花爆竹生 产企业的15条生产线、15台装混药机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57条,现场下达 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对问题较为严重的麒麟厂、环宇厂立即责令停产整改。5月2 5日,巴中、南充两地公安、安监、市监部门联合执法,在XX县红旗烟花爆竹有限 公司查获大量假冒其他厂家品牌的鞭炮商标、包装及已装箱成品。此案发生后,市 安监局高度重视,XX县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采取一系列整改整治措施,从重从快 依法处理,共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了8人,共打掉了非法生产印制窝点2个,通过对 红旗厂假冒伪劣商标案的处理,XX县严厉打击了假冒注册商标生产者、联络者、非 法印刷纸箱者、非法印刷商标者、商标模型提供者。5月25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 ,市、县安监局验收同意后才能复产;5月30日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警示会, 以案说法,以红旗厂假冒商标案为案例教育各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 法生产、依法经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防假冒、防伪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七是广泛宣教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讲话 、播出警示片、安全短信提示、宣传车流动宣传、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 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 咨询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编制印发《安全知识手册》30000册,涵盖 交通、居家、消防、水电气使用等,向乡镇、企业发放。组织对烟花爆竹、非煤矿 山、危化品、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三主一员”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300余人次,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文化、安全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 二、 工作计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3.2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 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 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 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批发企 业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资 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 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三级”安全教 育 “三级”安全教 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 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 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 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 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 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 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 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 培训考核情况。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建立 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安委会成员参加,总结分析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建立由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骨干的全员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将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资源需要 。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 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监督人员。鼓励实行安全总监制(CSO),并由行政正职主 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人员与装备应满足监督工作的需要。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和职权,健全安全监督人员、部门安全员、班 组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监督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督促 和指导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 促整改事故隐患;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承担本单 位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定期召开安全监督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第一责任人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其他副职的职责 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 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安全总监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其他副职在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全员安全责任制度 制定符合企业机构设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 责任。责任制内容中应包括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定期参与重大操作和施工现 场作业监督检查。 安全责任制度应随机构、岗位变更及时修订。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部门、单位安全 职责 企业应明确所属(管)各部门、单位安全职责,自上而下签订安全责任书,并 做好各部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 死角。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发放到 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标准规范规程配置 企业应配备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和配置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试验、事故 (事件)调查规程、系统图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企业应将有关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评估 每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至少进 行一次检查;对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并 形成记录;每年发布“可以继续执行”的有效规程制度文件,公布现行有效的 规章制度及现场操作规程清单。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修订 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结合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问题 、生产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等,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每3~5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审查应履行审批手续。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文件和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编制、使用、评审、 修订的效力。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含影像、录音、 电子光盘等),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安全记录至少包括:班长日志 (班组工作记录)、巡检记录、检修记录、安全事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 全生产通报、安全日活动、安全会议记录、纪要、安全检查记录等。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按 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 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公安、省消 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安全负责人 车间主任 (分厂厂 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车间主任(分厂厂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 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执 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职责 (一)必须明确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二)负责把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落实到班组; (三)严格要求职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四)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五)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六)组织班组安全检查或班组安全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 并督促有关人员解决; (七)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人员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 场,并做好记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员工职责 员工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二)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装置; (三)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四)了解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 (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七)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发现直接 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 所。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车间主任 (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制度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执 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行 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 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一)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责任 部门和责任人员;(三)明确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明确参加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明确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六)明确教育和培训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8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1 开机 前化 料加 料 不戴 劳保 三 级 其它伤害 寻危险性 小的化学 品代替危 险性大的 化学品 1、加强员 工化学品使 用培训和劳 保品的使用 检查,增加 安全标示。 2、配备急 救物资(如 洗眼器、药 品等) 对化料工、 操作工进行 化学品正确 使用和储存 培训。 按要求穿好 工作服。戴 好防护手套 。穿好防护 鞋。佩戴好 防护眼镜。 佩戴好活性 炭口罩 当事人身体皮肤接触 或溅到眼中立即用清 水清洗,皮肤污染者 脱去污染处的衣物, 用流动的清水冲洗, 冲洗要彻底,头部要 注意眼、耳、鼻、口 腔的清洗。当事人通 知附近人员告知班长 和管理人员,按照应 分公 司 印花车 间 主任 2 开启 电器 设备 设备 带病 运转 二 级 触电 安装紧急 制动、停 电系统 1、线路防 护、漏保做 好检查和保 养。2、严 禁违章操作 。3、电器 出现异常及 时找保全排 除故障。4 、严禁车台 带病运转。 对操作工进 行安全操作 培训,严禁 用水冲到电 器部位。 无 发生触电事故后,发 现者应立即拉下电源 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若无法及时找到或 断开电源时,可用干 燥的竹竿、木棒等绝 缘物挑开电线。并大 声呼喊关闭车台电源, 旁边员工听到呼喊后 立即报告,在场的最 高指挥者接到报警信 分公 司 印花车 间 分公 司经 理/副 经理 责任单 位 名称 应急处置措施 个体防护措 施 名称 风 险 分 级 印花车间作业活动分级管控清单 风险点 作业步骤 人的 不安 全行 为 评 价 级 别 备 注 管控 层级 责任 人 编 号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 施 序 号 工程技术 措施 管控措施 类型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3 开启 蒸汽 阀门 开启 过大 造成 水汽 撞击 四 级 灼烫 安装自动 阀 保温材料保 持完好、张 贴安全标 示,严格操 作操作规程 操作蒸汽阀 加强员工教 育禁止违章 、 戴好防护手 套。穿好防 护鞋 员工发生烫伤事故 后,发现者应立即将 其与热源脱离,热液 浸泡的衣服用剪刀剪 开脱去。用凉水冲 洗,降低烫伤处皮肤 的温度,清除污染 物,减轻局部肿胀。 冲洗中水流不要太 强,不要用手擦洗烫 伤处皮肤,以防止表 面破坏。冲洗后要对 创面进行适当的包 班组 印花车 间 班组 长 4 穿引 布和 穿坯 巾 车台 运转 穿布 三 级 机械伤害 立辊安装 防护栏 1、每周对 轧辊防护进 行检查,严 禁违章操作 。2、设备 出现异常及 时找保全排 除故障。3 、严禁车台 带病运转, 操作工不得 进行危险源 的伤害程度 培训禁止用 手触摸轧 辊,穿布停 车分滚由上 向下穿布和 引带。 无 操作工关闭电源,相 邻员工及时通知班 长,班长和有关人员 按照应急措施处置 车间 印花车 间 主任 平台 防护 损坏 带病 运行 四 级 其它伤害 安装平台 挡板 每月对平台 挡板检查 教育提醒员 工慢行 穿好防护鞋 若伤者有轻微的浅表 开放性创伤,车间急 救自救小组成员应对 伤者先行进行消炎止 血、清理创口、包扎 等简单处理。 班组 印花车 间 班组 长 1 平洗 平漂 作业 5 设备 与作 业混 合类 生产 过程 中巡 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6 KB 时间:2025-12-26 价格:¥2.00
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管理依据 处罚标准 一、 航 运 公 司 监 督 管理 1、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制度。 2、航运公司向船舶提供 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对 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 的监控情况。 3、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4、是否指定本公司主要 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公司是否具有适任的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 员,并明确了其岗位职 责。 6、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 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 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 公司兼职。 7、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 求的适任船员。 8、是否保证船长在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 的最终决定权。 文件审核 活动审核 现场检查 《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交通 部 令 2007 年 第 6 号 )第四条、五条、 六条、七条和八 条;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 六条;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 五条和第六条; 1、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 保持体系的有效性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 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由海事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受托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罚款。 3、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交 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 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由海事管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4、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 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 骗取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三)伪造、变造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符合证明 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 核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5、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舶所 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 9、公司的教育培训制 度。 10、公司船舶安全与防 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11、公司岸基、船岸和 船舶的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训练演习。 12、船舶发生事故、重 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 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报告情况。 13、船舶安全和防止污 染的关键性的船上操作 须知和程序以及执行情 况。 14、船舶维护保养须知 和程序以及执行情况。 处以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 船员适任证书 6 个月至 24 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 证书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 取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三)伪造、变造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 舶安全管理证书。 6、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 时符合证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取得的安全营运与 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予以撤销: (一)不掌控船舶安全配员; (二)不掌握船舶动态; (三)不掌握船舶装载情况; (四)船舶管理人不实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二 、 运 输 船 舶 的 安 全 监 督 1、船舶配员。 2、船舶和船员有关证 书、文书、文件、资料。 3、船舶结构、设施和设 备。 4、载重线要求。 5、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 备。 6、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7、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 登船检查 《内河交通安 全管理条例》第 六条、七条、第 九条、十四条 《船舶安全检 查规则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八 条、七十三条、八十二条; 《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 1、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监督检查 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船舶,采取责 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禁止进港、离港,强制卸载、拆 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根据实际情况 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 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或者其所有 人、经营人、管理人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人员处以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000 元以上 300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8 KB 时间:2025-12-26 价格:¥2.00
甲方自愿将位于 内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 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确 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 全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 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 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限期采取治理措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 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 按规定进行复审。 (十)厂房、车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 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 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 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 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 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 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 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 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 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 各类生产性废弃物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定期清理,禁 止随意堆放。 (十八) 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须立即通告甲方,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会同甲方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 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 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 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保存 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份。 五.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厂房租赁协议》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 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 高处作业。 1.1.2.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 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 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 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 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 事故。 1.2.危险源 1.3.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 2 米以上高处作业。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4.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 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 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 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处坠落时,足或臀部先 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 受冲击,可引起腰椎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 损伤。如果发生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 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 至死亡。高处坠落较容易发生,一般伤害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5.危险性分析 1.5.1.作业人员在较高设备、设施、建筑物上进行检查或检修作业时, 可能会发生高 处坠落伤害事故; 1.5.2.指派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伤害 事故; 1.5.3.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为走捷径图方便而随意 攀爬防护栏杆、 电缆桥架、墙壁等非规定通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 故; 1.5.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带、安全绳),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焊接不牢、 锈蚀断裂等引起 的高处坠落事故;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 部缺陷、老化、 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 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 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职 工 劳 务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 动 者)姓名:××× 性别:男 年龄:30 岁 职业技能证号:×× 工种:瓦工 等级:三级 现住地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统一的住宿场所,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 2、为加强劳务管理,每人每月工资按时发放 ,奖金部分于工程完工后(或春节放假)一次性发齐。 3、在乙方家庭有特殊困难急需钱用时,甲方有义务在其奖金部分或其它福利中酌情帮助乙方解决困 难。 4、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中需要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排现场管理人员,若因甲方违章指 挥或设施不合格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赔偿。 5、若甲方违反法律法规,乙方有权报送公安机关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6、若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为现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统筹。 8、负责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出示从业资格证(《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证》、《操作证》)等有效证件,证件不齐全, 必须在 ×× 天内培训取证,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施工任 务。 (三)质量方面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施工和操作。 2、因乙方不按照规范、规程施工,造成的各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的损失。 3、每天完成工作量必须经工地管理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记工;如 发现乙方质量责任事故,按上述第 2 条处理。 4、严格按照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对各分部、分项技术交底认真进行操作,并认真开展“自检、互检、 交接检”,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四)安全方面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由于违反有关规程而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违章操作的应负事故的法律责任,并承担 × %的经济损失。 3、遵守工地安全纪律和奖罚制度,自觉拥护社会治安,在施工当地擅自违法违纪引起民事、刑事案 件和纠纷,责任自负。 4、爱护公物,不得破坏安全设施,凡破坏公物和安全设施者应承担经济责任。 5、认真填写《现场施工人员情况表》,且严格执行《意外伤害保险条件》和《现场施工人员个人情 况表》中的要求。 (五)材料和设备方面: 1、严格遵守工地材料、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遵守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现场各种材料,妥善处理和利用剩余材料,做到工完场清,场貌清洁。 3、爱惜别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注意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保管和保护。 4、爱护工地的各种设备,并严格按规定操作、清理维护及保养。 (六)时间纪律方面 1、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便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影响他人工作的事。 3、必须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4、合同一经签定,单方欲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管理方面: 1、认真学习本公司企业文化及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和施工与安全操作规程,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互 相帮助,做本市的好市民。 2、遵守卫生公约和做好个人卫生。 3、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赔偿。 4、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设备。 5、遵纪守法,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欧、赌博现象发生,严禁私自开灶做饭。 6、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安排、分工、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出面办量外籍人员暂 住证、劳务证。 7、服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自觉缴纳个人工资所得税。 8、本合同未含条款按员工守则执行。 三、乙方不得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若发生责任事故将受到一定数量的经济惩罚(罚款金额视情节轻 重而定)。 四、经济待遇:每工日 × 元,一年累计出工达到 × 工日的由甲方发往返路费,如 果累计工日不足 × 工日,凡在 × 工日以上者只发返程费。 五、本合同如有与《劳动法》相抵触之处,按《劳动法》规定实施。 六、合同一 经签字,具有法律约束力,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之日到 ×× 年 × 月 × 日。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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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愿将位于 内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 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确 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 全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 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 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限期采取治理措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 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 按规定进行复审。 (十)厂房、车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 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 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 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 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 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 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 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 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 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 各类生产性废弃物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定期清理,禁 止随意堆放。 (十八) 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须立即通告甲方,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会同甲方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 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 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 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保存 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份。 五.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厂房租赁协议》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2-19 价格:¥2.00
1 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管理, 独立监理,严格奖罚;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 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 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宜设立质 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质 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 监理站(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 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 直接领导。 第六条 人员配备 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 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 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 程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0 平方米; 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 统一调配。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 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 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 10 人;大型项目不少于 7 人;中型项目不少于 5 2 人,小型项目不少于 2 人; 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 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 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 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 第七条 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 (质安员)上岗证; 二、具有 5 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第八条 质量、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 一、必须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量安全员)上岗证; 二、具备以下条件者之一经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1、年满 28 周岁,具有 4 年以上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工 作经验; 2、所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的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优质 工程、文明施工达标创优奖励的; 三、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考核与考试由公司(分公司)人事部门牵头, 质量、安全部门共同进行,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审查后聘用; 四、受聘担任质量、安全监理人员属于公司(分公司)编制,其人事关 系、工作业务、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晋升任职、奖罚及党团组织关系均 在公司(分公司)(细则由各公司制定); 五、质量、安全监理员调整岗位或工作调动,必须由公司或分公司质量、 安全监理站(科)提出书面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质量、安 全监理员改变岗位,应及时将变动名单报上级备案。 第三章 岗位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对公司(分公司)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监理员进行管理,并 根据对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业绩考核结果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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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_________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履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设备。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_________。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 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1)设备和材料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辅助设备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技术服务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支付给卖方。 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 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______ ___份。 (2)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_________ 份。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交。 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 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_______份,副 本_______份; (2)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_________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__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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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2026 年应急演 练方案 (行业代码:9226) 编制单位:企安文库(安全生产文档模板专业服务平台) 编制日期:2026 年 3 月 官方网站:www.qiandoc.com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提高行政监督检查机构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程序,保障从 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制定本应急演练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应急演练,提升行业整体应急 管理水平。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 4. 《GB/T 29639-202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5.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6. 行政监督检查机构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9.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 10. 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行政监督检查机构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1. 生产作业场所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2. 储存设施区域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3. 运输装卸环节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4. 办公生活区域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5. 相关方在本单位区域内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6. 跨单位、跨区域的联合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1.4 工作原则 1.4.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在应急演练中重点突出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生命安全保障环节。 1.4.2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 演练检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各 级职责,确保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行。 1.4.4 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运用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遵循行 业标准和规范,确保演练科学规范。 1.4.5 全员参与,注重实效 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演练取得实效。注重演 练成果转化,提升整体应急水平。 1.4.6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结合行政监督检查机构行业特点和风险特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应急 演练,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1 KB 时间:2026-03-27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