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发生 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及 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 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 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 2 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 (项目)领导和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 3 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 力资源部和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知急救、医疗等相关部门,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报告要求清楚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场所、详细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原因分析等信息,事故分析报告表经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根据事故性质、伤亡程度、影响范围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经过上报 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由其上报保险公司。 二、事故调查规定 1、分公司(项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工程部参与,分公司(项目)领导 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 查组进行调查;主管部门未组织调查的事故,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分公司总经理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应查明原因、过程及伤亡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三、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化,尽量减少事 故损失和影响,同时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和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一般工伤员工救治、护理、慰问、困难解决等善后工作的 管理,重大工伤和工会共同管理,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 3、分公司(项目)所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以及劳动能 力鉴定。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 术费、材料费、诊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挂号费,由所在分公司或项目先行垫付, 需向公司借款的,应经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报公司审批同意。医疗终结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分公司协助办理,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受 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事故发生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即事故原因 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按公 司有关要求进行通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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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救援预案 (示例) 一、 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后果 因生产工作中由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和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发生 高处坠落、机械或起重伤害、触电、中毒、火灾、爆炸和台风、防汛等可能造成 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 二、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 1、 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及责任单位 1) 总指挥:(由总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 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生产的工 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 有权作出停止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2) 副总指挥:(由公司主管生产或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协 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 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后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反应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 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及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 定时组织检查应急反应的准备状态。 3) 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技术、装备负责人)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布置安排,随时 监控紧急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 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应急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 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4)各工厂单位负责人:(可能是事故单位)负责组织 5)班组和兼职安全员及全体员工: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制造部,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 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各工厂、部门的应 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所在地办公室。紧急事态出现必须有二人值班。 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的设施和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 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缆 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 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 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 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 应急报警与内、外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 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 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总部主管部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部 门处理能力时,仅在本部门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部门处理能力时,应同 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2)内部应急报警 当事态出现,由部门确定报警方式,向现场发出应急反应报警,通知部门有 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 机、手提电喇叭呼叫报警,由部门负责人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 急救援状态。 3)外部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部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 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 督、医院、政府部门及救援物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 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4)上报报告 当紧急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事故报告规程》 或《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 向总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组织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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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救援预案 (示例) 一、 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后果 因生产工作中由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和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发生 高处坠落、机械或起重伤害、触电、中毒、火灾、爆炸和台风、防汛等可能造成 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 二、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 1、 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及责任单位 1) 总指挥:(由总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 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生产的工 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 有权作出停止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2) 副总指挥:(由公司主管生产或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协 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 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后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反应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 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及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 定时组织检查应急反应的准备状态。 3) 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技术、装备负责人)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布置安排,随时 监控紧急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 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应急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 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4)各工厂单位负责人:(可能是事故单位)负责组织 5)班组和兼职安全员及全体员工: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制造部,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 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各工厂、部门的应 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所在地办公室。紧急事态出现必须有二人值班。 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的设施和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 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缆 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 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 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 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 应急报警与内、外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 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 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总部主管部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部 门处理能力时,仅在本部门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部门处理能力时,应同 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2)内部应急报警 当事态出现,由部门确定报警方式,向现场发出应急反应报警,通知部门有 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 机、手提电喇叭呼叫报警,由部门负责人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 急救援状态。 3)外部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部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 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 督、医院、政府部门及救援物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 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4)上报报告 当紧急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事故报告规程》 或《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 向总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组织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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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的危害程度分析 1.1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车辆起火、车辆故障、车辆交通事故和车辆遭遇突发 自然灾害等各类事故(事件)。 1.2 危险性分析:造成现场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物 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2、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2.1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 场,同时应汇报小车班班长和公司领导。 2.2 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 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情节较大不能即行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 2.3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 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全部和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 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2.4 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 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治疗,但在转移现场,必须将因移 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 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2.5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 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 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 速报警。 3、组织机构及职责 以“山东 XX 集团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基准 4、预防与警报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车辆开动前主 动提醒员工系好安全带; 4.1.2 加强对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再乘车过程中自觉系 好安全带; 4.1.3 交通车辆的监控:加强公司(及销售公司)车辆检查维护及驾驶员的 安全管理,遵守交通规则; 4.1.4 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外出公务时应随车配带急救箱。 4.2 预警行动 4.2.1 Ⅰ级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重大事故,即:一次造成伤亡 1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 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事故; ②特大事故,即:一次造成死亡 2 人以上,或者重伤 11 人以上,或者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6 万 元以上的事故。 4.2.2 Ⅱ级预警 一般事故,即: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4.2.3Ⅲ级预警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00 元的事故 5、信息报告程序 5.1 一旦发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 话(报警 110、急救 120、交警 122、火警 119)救援,随后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 告,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向各个职能部门及分管副总报告以确保工作的秩 序。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领导报告。 5.2 达到Ⅱ级预警时,部门经理在接到当事人或现场人员的报告后应立即向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领导汇报。 5.3 达到Ⅰ级预警时,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的 20 分钟必须逐级报告 到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包括财产损失、地点、人员伤亡等基本详细情 况。 5.4 信息报告主要通过办公室固定电话及手机,在外主要拨打对方手机。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 Ⅰ级响应:对应于Ⅰ级预警。 6.1.2 Ⅱ级响应:对应于Ⅱ级预警。 6.1.3 Ⅲ级响应:对应于Ⅲ级预警。 6.2 响应程序 6.2.1 Ⅲ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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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一节 白膜切割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切割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掌握岗位操作实务,不具备独 立上岗的能力。存在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现象。 2、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 用品,女同志长头发没有纳入帽内,有打领带外露、戴围巾上班的现 象。 3、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 绝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 36V 以内。 4、用湿手接触开关旋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用手直接接触电极丝,易发生触电事故。在通电状态下或机器正在运 转时,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有吸烟现象,泡沫切割机附近没有放置性能正 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 5S 管理不到位,边角料没有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没有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没有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没有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 度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没有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导致电极丝过热发 生火灾。 10、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或受伤。不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对数控机床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容易发 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必须 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步曲”,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 为伤害事故。 12、下班前,应由专人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二)白膜切割岗位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实务,具备独立 上岗的能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三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同志长头发必须纳入帽内,不允许打领带、戴围巾上班。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绝 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工作需要的安全电压,严禁超过 36V。 4、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手应持鳄鱼压柄内,不允许手接触电极丝,以防触电。当通电或机器 正在运转时,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 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严禁吸烟,泡沫切割机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 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要保持整洁,边角料要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必须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防止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要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度 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极丝过热发生火灾。 10、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 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没有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 步曲”,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2、下班前,没有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节 白膜粘接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粘接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本岗位的起吊、砂回收、 造型等操作事务就安排上岗。 2、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有酒后上岗、在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4、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电源线及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 5、手工切割产品前,没有将接触式调压器控制在 36V 以下的安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1、演练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公司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通过演练, 检验各职能部门应急情况下的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全体员工安全逃生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义 务消防员掌握公司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能在火灾初起阶段有效控制及扑灭火灾,确保 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公司财产安全,特组织本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2、演练时间:2019 年 3 月 6 日 3、演练范围:厂区内 4、演练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各分管领导组成,选择一领导任总指挥。 5、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和实施,总结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不足教训及成功经验。 (3)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 (4)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活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5) 发生事故时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领导小组及成员分工和职责 应急总指挥职责(覃强) (1)评估事件的规模,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并决定实施厂外应急计划; (2)对整体活动给予指导和命令,实施应急步骤; (3)接收撤离人员报来的撤离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寻找和采取营救措施; (4)当紧急情况结束时,对事件进行讲评,发出“紧急解除”信号。 应急副总指挥职责(刘赟、刘卫权、何健) 协助总指挥工作,并当总指挥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现场指挥员职责(陈治高) (1)检查和证实事故情况,将结果报告总指挥; (2)当副总指挥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3)了解事故现场情况,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向,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 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布置和调整力量; (4)向各组明确在下达救人、救物和灭火、供水命令,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义务消防员以及员工协同作战,必要时划分战斗区(片、段),分别进行火场 上的各项工作; (6)根据灭火战斗需要,决定破拆建(构)筑物,调用灭火急需的工具、物资,通知有关 部门救护伤员、增加水压、切断电源、关闭油(气)管道等。 记录员职责(莫新玲、孙东青) (1)按顺序记录所有重要事件,对紧急情况作记录,并获得文件和照片。 报警组职责(陈雄刚) 通知火警人员迅速准确、畅通有效地传达火情,可用“专线+对讲机+手机”方式进行。 后勤保障组职责(组长黄文丽 成员严芝玲、董涛) (1)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2)建立集合场地,维护安全区的秩序; (3)从主管处接收人数检查结果,并报告给总指挥; (4)通过主管将各种指示传达给员工。 灭火救援组职责(组长陈雄刚,成员张伟开、黄杰生、张旺、黄朝旺各工段长及调度员) (1)明确自己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员的命令;接到火警,第一时 间赶到现场,从疏散楼梯快速上到着火层,迅速展开水带,接上水枪和消火栓,打开消火栓, 开始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有人被困火中,首先以救人为第一目的。全体成员着战斗服。 (2)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设备维护组职责(组长黄德建成员覃海康、罗宏雷) 负责供电控制、水源保障。全体成员戴安全帽。 安全警戒组职责(组长杜成航、成员 廖加隆、曾庆忠) (1)拉上警示线,保持大门入口处畅通过; (2)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疏散引导组职责 组长(陈宗平) (1)接到撤离通知时,指挥所有人员停止工作,关掉所有机器和设备; (2)迅速而有序地将所有人员通过指定出口撤离到集合场地; (3)保证所属区内的所有来访人员、合同方、员工一起撤离; (4)一旦撤离到集合场所,即刻检查其员工人数; (5)向后勤保障组报告其人数,报告失踪人员; (6)等候指挥员的指令,并传达给工人。 成员(廖盛晟、吴大谋、马升球) (1)保证所有人员撤离工作区; (2)迅速检查负责区的洗手间、办公室、库房等,确保这些地方无遗留人员; (3)离开前要关门但不要锁门; (4)前往集合区,向主管报告本组人员状况。 急救护理组职责(负责人:覃丽丽) (1)收集急救箱,到集合地点集合; (2)给伤员提供救护,并记录所有伤员及给其提供的救助; (3)如有需要,请示救护车。 7、应急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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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的危害程度分析 1.1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车辆起火、车辆故障、车辆交通事故和车辆遭遇突发 自然灾害等各类事故(事件)。 1.2 危险性分析:造成现场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物 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2、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2.1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 场,同时应汇报小车班班长和公司领导。 2.2 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 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情节较大不能即行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 2.3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 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全部和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 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2.4 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 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治疗,但在转移现场,必须将因移 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 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2.5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 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 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 速报警。 3、组织机构及职责 以“山东 XX 集团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基准 4、预防与警报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车辆开动前主 动提醒员工系好安全带; 4.1.2 加强对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再乘车过程中自觉系 好安全带; 4.1.3 交通车辆的监控:加强公司(及销售公司)车辆检查维护及驾驶员的 安全管理,遵守交通规则; 4.1.4 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外出公务时应随车配带急救箱。 4.2 预警行动 4.2.1 Ⅰ级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重大事故,即:一次造成伤亡 1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 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事故; ②特大事故,即:一次造成死亡 2 人以上,或者重伤 11 人以上,或者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6 万 元以上的事故。 4.2.2 Ⅱ级预警 一般事故,即: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4.2.3Ⅲ级预警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00 元的事故 5、信息报告程序 5.1 一旦发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 话(报警 110、急救 120、交警 122、火警 119)救援,随后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 告,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向各个职能部门及分管副总报告以确保工作的秩 序。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领导报告。 5.2 达到Ⅱ级预警时,部门经理在接到当事人或现场人员的报告后应立即向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领导汇报。 5.3 达到Ⅰ级预警时,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的 20 分钟必须逐级报告 到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包括财产损失、地点、人员伤亡等基本详细情 况。 5.4 信息报告主要通过办公室固定电话及手机,在外主要拨打对方手机。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 Ⅰ级响应:对应于Ⅰ级预警。 6.1.2 Ⅱ级响应:对应于Ⅱ级预警。 6.1.3 Ⅲ级响应:对应于Ⅲ级预警。 6.2 响应程序 6.2.1 Ⅲ级响应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3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Written/Revised by 起草/修订人: Date 日期: Reviewed by: 审 核 人: Date 日期: Approved by: 批 准 人: Date 日期: 分发部门/岗位: 为了进一步应对和防范仓库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 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仓库危险化学品应急预 案》。 1.仓库应急救援小组 1.1 应急救援组长:仓库主管 应急救援副组长:仓库副主管 组 员:仓库管理员 1.2 仓库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应急救援组长:统一指挥仓库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 门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故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应急救援副组长:协助仓库主管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组 员:负责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参与事故处置、抢险救援,消除泄 漏的危险化学品。 2.仓库主要危险源: 易燃液体储存区;易燃固体储存区;腐蚀品储存区; 3.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3.1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总经理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 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任副指挥,负责组织、指挥 整个救援工作。 3.2 仓库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基础上,负责本部门预案的 制定、修改,成立部门应急救援小组。 3.2.1 组长组织小组对仓库危险品储存区域进行训练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事 故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 3.2.2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应急救援 队伍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 3.2.3 仓库发生事故时,组长指挥应急救援小组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时向公 司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 故的经验教训。 4.仓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4.1 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防 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4.2 抢救受害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 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的关键。 4.3 指导员工防护,组织员工撤离。由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 涉及面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员工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 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员工开 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4.4 做好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对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 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 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对发生的火灾,要及时组织力量洗消。 5.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程序与步骤。 5.1 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 处理、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火灾控制几方面。 5.2 当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根据仓库制定的事故预案采取 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蔓延。 5.3 仓库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组长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事故区及相关区域是 否停止供电、停止供气的决定。 5.4 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迅速维持好现场的 秩序,防止混乱局面和任何形式的破坏,应急处理组员必须坚守岗位。 6.溢出或泄漏处理 6.1 仓库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处理化学危险品溢出或泄漏的处理。应急救援人员必 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应急处理 时严禁单独行动,必要时用水枪。 6.2 泄漏处理,在小组组长的指令下, 采取措施修补或堵塞裂口,制止危险化学 品的泄漏,要查明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 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等,确定应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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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厂区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3.22 参加部门 和单位 车间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临场应急指挥,抢险器材使用,基本急 救方法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8Kg 干粉灭火器 1 瓶,担架一副、医疗用品若干。棉纱若干。 进入现场前由安全员讲解急救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载满货物的叉车转弯时侧翻,驾驶人员假设被货物压在下面。由现场的其他人员联系 薛建平,进行事故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急物品, 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首先救出受伤人员并检查伤情,对其进行简单的医护措施, 然后拨打 120 急救电话,同时其他人员负责维护、疏通现场秩序,对事故车辆实时监控, 防止柴油泄漏等引起火灾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人员分工:由四人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三人负责现场交通维护和疏通,其他人 员现场警戒。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实战效 果评价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须重新演 练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外部支 援部门 和协作 有效性 报告上级: ■报告及时□联系不上 消防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医疗救援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周边政府撤离配合: □按要求配合□不配合 存 在 问 题 和 改进措施 人员动作不熟练,要加强演练,有 2 人没有穿工作服。 改进措施:由安全员现场讲评,指出演练中的错误做法,要求责任人所在部门监督学 习应急预案,简单急救和消防相关知识。 记录人:田本维 评审负责人:韩兴松 时间:3-2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压力容器放置点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1.18 参加部门 和单位 各部门,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掌握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和 应急措施。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灭火器 1 瓶,警报器一只,扩音器一部。 进入现场前由安全员讲解消防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操作人员发现有台行车滑线起火。操作人员根据具体操作方案,立即按响警报器,操 随后通知应急小组,进行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 急物品,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直接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操作人员撤离。设备 管理部门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同时检查所有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情况。即时维修 或更换。强调加强巡查,注意观察,记录。提高操作人员的工艺水平。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一 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危化品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并且一旦发生 事故后迅速有效保证事故得以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的原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达到尽可能的 避免和减轻生产事故对公司、环境、特别是人的伤害程度,提高预防水平之目的。 本综合预案用于指导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车辆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 实际情况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处置方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 13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 6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 28 号) 6、《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2014 年 1 月 1 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 号;2004 年 5 月 1 日实施;2011 年 4 月修订)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 88 号令) 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安监总厅应急 〔2009〕73 号)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1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2009]第 21 号令)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国务院令第 591 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2007]第 493 号) 1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1986) 16、《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 586 号) 17、《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18、《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5 年修订) 1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XXXXX 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车辆伤害等。 1.4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由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中毒 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1.5 应急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 相结合。 A、以人为本 所有应急行动以确保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为第一位,切实加强应急救 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 量的骨干作用。 B、预防为主 以事故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做好预防、预测、预警 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救援装备、 搞好应急演练工作。 C、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XXXXXXX 成立应急应急协调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一指挥。按照分级响应 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如出现生产经营事故,启 动相应预案,使应急处理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及时、有效。 D、企业自救为主,社会救援为辅 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 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是我们企业在社会救援到达之前实行自救的唯一有效的救援措 施,因此,以自救为主,社会救援为辅的救援模式成为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特征, 也是减少损失、减轻污染、减小影响的必要的救援措施。 E、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采用先进的监测、 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和人员的作用,提高应 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1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附件: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处置意见 应按照规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风险点确定、危险源 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的制 定与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责任部 门、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以及持续改 进等方面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1.一般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开展 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 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 3 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7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的罚款。 2.高危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开展 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 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 5 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 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2 万元的罚款。 建立 体系 制度 应按照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逐步建立并实施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 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制度内 容应包括隐患分级与分类、编制排查 项目清单、制定排查计划、隐患排 查、隐患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专项 使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持续改 进等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八条、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五项; 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1 条; 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 则》(DB37/T 2883-2016)第 4.1 条; 5.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 则、实施指南。 1.一般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15 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高危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5 万 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用 要求 成立 组织 机构 应以正式文件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组织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 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 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风险 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1 条; 2.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处置意见 应以正式文件(可与成立组织机构文 件合并下发)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应履行的职责。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明确 职责 分工 各责任人员应了解自身建设职责。 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 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第六条; 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6 条; 4.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 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内容。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通用 要求 实施 全员 培训 应按照规定开展全员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培训,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双重预 防体系建设的培训,并如实记录全体 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安全教育 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 训档案,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 考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第三款、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 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第二十九条; 4.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5 人以下 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 上 6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 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并处 6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3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10 人以 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 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6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4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立交桥泵站深基坑施工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 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 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 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 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策划 (一)工程概况及地质条件 (1)工程概况 济南市城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拟在经十路南侧、铁西路东侧修建一座泵 房站,建筑物长 22.00 米,宽度 2.8-11.5 米,基坑开挖深度 12.00 米, 根据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在基坑开挖和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临 时性基坑支护。 (2)工程地质 1、岩土工程条件 拟建场地地形平坦,地貌单元为山前冲洪积平原下部,场区内与基坑 支护工程有关的底层主要为上部的填土及下部的冲洪积粉土和粘性土。 层号 岩土名称 平均厚度 (m) 重度(KN/m3) 内聚力 (Kpa) 内摩擦角 (0) 1 杂填土及素填土 7.10 19.10 19.00 13.00 2 粉土 2.00 19.50 14.00 15.70 3 粘土 1.40 19.50 30.00 14.00 4 粉质粘土 1.80 19.00 35.00 19.00 5 粉土、粉质粘土 6.00 19.50 32.00 18.00 2、水文地质条件 场区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勘察期间正值丰水季节,水位埋 深 5.00 米,对砼无腐蚀性。 3、周边环境条件 根据业主提供的平面图及现场资料,基坑周边场地相对开阔,距离周 边道路及已建建筑物约为 9.8m-14.50m,基坑安全登记按二级考虑。 (二)深基坑施工方案及支护方案 1、支护方案总说明 根据本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水文地质特点和周围环境情况,结合当 地经验,并经综合计算分析确定,对地下水采用坑外搅拌桩形成止水帷幕, 坑内管井降水的综合方法进行控制,对于支护结构,AB 及 CD 段采用桩加内 支撑方法支护,其他部位采用桩锚支护方法。 2、地下水控制: 因基坑支护影响范围内地基土较软弱,基坑开挖较深,周围道路及已 建建筑物距基坑的距离基本都在一倍基坑深度左右,为保证在有效控制地 下水的同时,避免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决定基坑周围采用一排搅拌桩形 成止水帷幕挡水,坑内采用管井降水的方法处理地下水。 粉喷桩埋头 4.50m,桩长 13.50m,桩间距 0.35 m,临桩搭接 0.15 m,水 泥掺入量为 0.15。降水井布置 4 眼,设计井深 18.00 m(自现地面算起), 成孔直径 800 m m,滤水管采用内径 400mm,外径 500mm 的无砂水泥滤管,填 料采用φ0.5 碎石,滤网可采用纱网。 3、支护方案 依据岩土工程条件,结合基坑平面形状复杂,开挖较深,作业范围狭 小的特点,决定上部 4.50m 深度范围内采用 450 放坡,下部采用桩锚和桩加 内支撑的联合方法进行支护。 3.1 桩锚支护 本支护单元坡顶 2.00m 以外考虑 5.00m 宽,15Kpa 局部荷载,有关桩锚 支护的主要设计内容如下: 支护桩: 名称 桩顶标 高(米) 直 径 (mm) 间 距 (mm) 长 度 (mm) 配筋 钻孔灌注桩 -4.5 800 1200 13500 纵筋11φ25,箍筋φ8◎200,加强筋φ 14◎2000 锚杆 自由长度(米) 序号 标 高 (米) 直 径 (mm) 自由段 锚固段 拉筋(钢 绞线) 设计拉力 (KN) 锁定拉力 (KN) 备注 锚杆 1 -6.50 150 5.00 17.00 4-7φ5 300 180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2.5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1、演练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公司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通过演练, 检验各职能部门应急情况下的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全体员工安全逃生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义 务消防员掌握公司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能在火灾初起阶段有效控制及扑灭火灾,确保 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公司财产安全,特组织本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2、演练时间:2019 年 3 月 6 日 3、演练范围:厂区内 4、演练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各分管领导组成,选择一领导任总指挥。 5、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和实施,总结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不足教训及成功经验。 (3)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 (4)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活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5) 发生事故时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领导小组及成员分工和职责 应急总指挥职责(覃强) (1)评估事件的规模,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并决定实施厂外应急计划; (2)对整体活动给予指导和命令,实施应急步骤; (3)接收撤离人员报来的撤离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寻找和采取营救措施; (4)当紧急情况结束时,对事件进行讲评,发出“紧急解除”信号。 应急副总指挥职责(刘赟、刘卫权、何健) 协助总指挥工作,并当总指挥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现场指挥员职责(陈治高) (1)检查和证实事故情况,将结果报告总指挥; (2)当副总指挥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3)了解事故现场情况,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向,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 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布置和调整力量; (4)向各组明确在下达救人、救物和灭火、供水命令,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义务消防员以及员工协同作战,必要时划分战斗区(片、段),分别进行火场 上的各项工作; (6)根据灭火战斗需要,决定破拆建(构)筑物,调用灭火急需的工具、物资,通知有关 部门救护伤员、增加水压、切断电源、关闭油(气)管道等。 记录员职责(莫新玲、孙东青) (1)按顺序记录所有重要事件,对紧急情况作记录,并获得文件和照片。 报警组职责(陈雄刚) 通知火警人员迅速准确、畅通有效地传达火情,可用“专线+对讲机+手机”方式进行。 后勤保障组职责(组长黄文丽 成员严芝玲、董涛) (1)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2)建立集合场地,维护安全区的秩序; (3)从主管处接收人数检查结果,并报告给总指挥; (4)通过主管将各种指示传达给员工。 灭火救援组职责(组长陈雄刚,成员张伟开、黄杰生、张旺、黄朝旺各工段长及调度员) (1)明确自己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员的命令;接到火警,第一时 间赶到现场,从疏散楼梯快速上到着火层,迅速展开水带,接上水枪和消火栓,打开消火栓, 开始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有人被困火中,首先以救人为第一目的。全体成员着战斗服。 (2)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设备维护组职责(组长黄德建成员覃海康、罗宏雷) 负责供电控制、水源保障。全体成员戴安全帽。 安全警戒组职责(组长杜成航、成员 廖加隆、曾庆忠) (1)拉上警示线,保持大门入口处畅通过; (2)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疏散引导组职责 组长(陈宗平) (1)接到撤离通知时,指挥所有人员停止工作,关掉所有机器和设备; (2)迅速而有序地将所有人员通过指定出口撤离到集合场地; (3)保证所属区内的所有来访人员、合同方、员工一起撤离; (4)一旦撤离到集合场所,即刻检查其员工人数; (5)向后勤保障组报告其人数,报告失踪人员; (6)等候指挥员的指令,并传达给工人。 成员(廖盛晟、吴大谋、马升球) (1)保证所有人员撤离工作区; (2)迅速检查负责区的洗手间、办公室、库房等,确保这些地方无遗留人员; (3)离开前要关门但不要锁门; (4)前往集合区,向主管报告本组人员状况。 急救护理组职责(负责人:覃丽丽) (1)收集急救箱,到集合地点集合; (2)给伤员提供救护,并记录所有伤员及给其提供的救助; (3)如有需要,请示救护车。 7、应急响应程序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第五章 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一节 白膜切割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切割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掌握岗位操作实务,不具备独 立上岗的能力。存在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现象。 2、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 用品,女同志长头发没有纳入帽内,有打领带外露、戴围巾上班的现 象。 3、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 绝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 36V 以内。 4、用湿手接触开关旋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用手直接接触电极丝,易发生触电事故。在通电状态下或机器正在运 转时,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有吸烟现象,泡沫切割机附近没有放置性能正 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 5S 管理不到位,边角料没有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没有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没有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没有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 度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没有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导致电极丝过热发 生火灾。 10、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或受伤。不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对数控机床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容易发 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必须 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步曲”,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 为伤害事故。 12、下班前,应由专人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二)白膜切割岗位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实务,具备独立 上岗的能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三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同志长头发必须纳入帽内,不允许打领带、戴围巾上班。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绝 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工作需要的安全电压,严禁超过 36V。 4、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手应持鳄鱼压柄内,不允许手接触电极丝,以防触电。当通电或机器 正在运转时,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 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严禁吸烟,泡沫切割机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 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要保持整洁,边角料要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必须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防止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要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度 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极丝过热发生火灾。 10、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 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没有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 步曲”,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2、下班前,没有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节 白膜粘接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粘接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本岗位的起吊、砂回收、 造型等操作事务就安排上岗。 2、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有酒后上岗、在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4、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电源线及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 5、手工切割产品前,没有将接触式调压器控制在 36V 以下的安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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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急救演练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触电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加强在生产过程中对 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让生产人员在面对突发触电事件时,能明确各自的应急职责和响 应程序,以及具体救援措施。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组织触电应急演练。 演练实施细则:4 月 15 日上午 9 点,突发工人触电倒地事故,现场工人发现后,立 即切断电源,让触电人员脱离触电状态,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因触电事故必须立刻就 地开展救援工作,否则很可能导致触电人员在很短时间死亡。 急救人员立刻把触电工人移至平地,使其仰卧,并将上衣和裤带解开;首先观察病 人是否有呼吸,用手放到鼻孔处,呼吸时可感到气体流动,相反则呼吸停止;摸一摸颈 部的动脉,有没有脉动,在心前区可以听一听是否有心跳声,有则证明心跳,否则心跳 停止;看一看瞳孔是否扩大,若瞳孔扩大说明了大脑组织细胞严重缺氧,人体处于假死 状态;通过简单的检查我们即可判断病人是否处于假死状态,并根据情况进行有的放矢 的抢救。 如果病人神志清醒,但感乏力、头晕、心悸、出冷汗或呕吐感,可让病人就地休息, 减轻心肺负担,等待医生急救车到来。 如果病人呼吸心跳尚在,但神志昏迷,应让病人周围空气流通,注意保暖,严密观 察,做好随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的准备工作,等待医院救护车的到来; 如果病人处于假死状态,心跳停止的,则采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 呼吸停止的,则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来维持气体交换;呼吸、全部停止时,则同时进 行体外心脏挤压法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同时向医院告急求救。 演练结束:待整个事故现场处理完后,宣布演练结束,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要及 时总结经验,提高演练的效果。 经过急救人员的抢救,触电人员无生命危险,30 分钟后演练圆满结束。 通过这次演练,使我们公司广大员工深刻学习了关于触电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了 安全生产意识,并掌握了在触电事故发生后如何就地开展抢救工作,挽救工人生命。 触电事故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报告 1、演练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预防触电事故的应变能力和水平,确保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开展救 援工作,检验公司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能力,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 损失。 2、时间: 3、演练地点: 4、演练内容:模拟触电救援演练 5、培训部门: 6、参加人员: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7、记录人: 8、过程: 4 月 15 日上午九点正,XXXXXX 部进行一次触电伤害救援演练,从演练过程来看, 此次演练准备有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为了做好此次演练,由 XXXXX 部经理 XXXXX 首 先召开专题讨论会议,按照演练方案,在正式演练前进行了预演。9 点随着 XXXXX 经理 XXXXX 宣布演练开始,公司全部参演人员根据演练方案,按照触电伤害应急救援步骤: 伤员触电→呼救→切断电源→报警及上报→现场警戒→急救救援的步骤有条不紊进行救 援工作,直至触电伤员恢复心跳并送往医院治疗。 此次演练顺利结束后,各参演人员就本次事故演练中学到的知识与经验进行了交 流,总结如果真的发生此类事故时该如何应对,以及需要改进和提高之处。 本次演练中,每位员工学到了触电救援处理的正确措施: 发现有人触电,首先断电并使其脱离带电体,然后进行抢救,同时打电话求助及报 告有关领导,保护事故现场;急救时胸外挤压法及口对口人工呼吸法要正确有效。事故 发生后要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此次演练,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公司对安全生产所下的决心,安全生产关系到公 司的发展前景、生产成本、工作环境、员工的身心健康,安全生产不在是留在口头的要 求,或停留在书面上的教育,已落实到实际操作中;通过此次演练使我们每位员工都有 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同样,我们每位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和制度,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到安全生产,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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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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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 年) (200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08 号发布,2012 年 7 月 17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21 号《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 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 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 围内发生的火灾。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 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 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 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 报公安部备案。 第七条跨行政区域的火灾,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分工 负责调查,相关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指定。 第八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 督和指导。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 第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 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具有管 辖权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 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 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第十一条军事设施发生火灾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协助。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第十三条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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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2007 年 3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7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 00 七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 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 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 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 般分为以下等级:【2018 单选-2 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 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 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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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一节 白膜切割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切割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掌握岗位操作实务,不具备独 立上岗的能力。存在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现象。 2、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 用品,女同志长头发没有纳入帽内,有打领带外露、戴围巾上班的现 象。 3、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 绝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 36V 以内。 4、用湿手接触开关旋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用手直接接触电极丝,易发生触电事故。在通电状态下或机器正在运 转时,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有吸烟现象,泡沫切割机附近没有放置性能正 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 5S 管理不到位,边角料没有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没有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没有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没有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 度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没有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导致电极丝过热发 生火灾。 10、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或受伤。不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对数控机床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容易发 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必须 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步曲”,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 为伤害事故。 12、下班前,应由专人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二)白膜切割岗位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实务,具备独立 上岗的能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三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同志长头发必须纳入帽内,不允许打领带、戴围巾上班。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绝 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工作需要的安全电压,严禁超过 36V。 4、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手应持鳄鱼压柄内,不允许手接触电极丝,以防触电。当通电或机器 正在运转时,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 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严禁吸烟,泡沫切割机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 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要保持整洁,边角料要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必须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防止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要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度 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极丝过热发生火灾。 10、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 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没有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 步曲”,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2、下班前,没有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节 白膜粘接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粘接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本岗位的起吊、砂回收、 造型等操作事务就安排上岗。 2、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有酒后上岗、在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4、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电源线及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 5、手工切割产品前,没有将接触式调压器控制在 36V 以下的安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 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 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 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 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本单位的宣传资料、标识有关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 册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 食品标志等内容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落实食品质量查验责任,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 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 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 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 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检验检疫等上 市凭证资料。 三、购销货台账制度 1、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 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2、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 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 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复印或扫描备案。销售生鲜食品的认真 做好进货台帐记录和票据粘贴。从事批发业务的,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 格、数量等内容。 3、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1、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 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 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2、根据经验对购进的食品样品进行感观质量评定,也可用快速食品检测箱进行检测, 对有必要的食品主动送质检所检验。完善质量自检手段,加强重点食品质量检测,确保食品 质量安全。 3、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 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 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 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 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6、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 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7、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 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 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 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应当追查来源和流向,及时在新闻媒体等载体 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追缴已售出的部分。 六、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采取质量 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2、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 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3、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 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 关材料复印存档。 4、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首先将 本单位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 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 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七、 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 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 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 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 训内容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8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 方:**单位或个人 乙 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省**市**地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 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 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 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 行以上安全教育。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 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 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 前进行 10~15 分钟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 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 如何进行整改。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 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 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 公司对项目的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 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 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公司安全主任不定 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 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 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 查。 (2) 项目自检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 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 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 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施工现场要 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 程序进行安全检查。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交接检查:上道 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 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项目安全 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 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⑶ 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 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 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 使用。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 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 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安全交底的要求: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 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 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 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 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 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a. 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a.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 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a. 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安全交底应满足 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 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 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 安全生产合同制度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 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 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 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 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⑶ 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 核上岗证。 (4) 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 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 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⑶ 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 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6 KB 时间:2026-05-10 价格:¥2.00
1 一、共享案例题 【共享案例题】 1.某金融中心由 2 栋综合楼组成总建筑面积 20846m2,2011 年 4 月投入使用,1#综合楼地上 45 层, 地下 4 层,建筑高度 228m,设有 4 个避难所。功能为营业厅、便利店、培训机构和办公用房。2# 综合楼地上 17 层、地下 4 层,建筑高度为 66m,功能为商场、咖餐厅、酒店式公寓和五星级酒店。 地下层为汽车库、设备用房。2 栋综合楼均按国家标准设置了建筑消防设施。 该金融中心的管理(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等)由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承担。2022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与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合同期 2 年,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期间,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公司承担。金融中心 在 2022 年进行了室内装修和灭火救援设施改造。2023 年 5 月 4 日,消防救援机构对金融中心进 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一台消防泵无法正常启用,部分灭火器已经超过报废年限且压力不足,甲 公司未落实防火巡查制度,乙公司提供的书面结论文件中未指出消防泵和灭火器等存在的问题且 做出了合格结论。经调查,乙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对消防设施进行了维修保养,维修员将维 修情况导入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后,系统自动生成了有李某与陈某的签名和印章以及乙公司印章 的书面结论文件,并自动提交到甲公司,报告上显示:李某为技术负责人,陈某为项目负责人, 吴某为消防设施操作员,事实上当日到场开展维保活动的为陈某和吴 某,且吴某并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乙公司向消防…… 1.对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下列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有( )。 A.对灭火器到期未报废更换及压力不足的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应责令甲公司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应对其负责人予以警告处罚 B.对未落实防火巡查的违法行为,应责令甲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予以处罚 C.对使用燃气不当造成火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应对甲公司予以罚款处罚 D.对出具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消防应对乙公司处以 3 万元罚款处罚 E.对消防泵无法正常启动的违法行为,应责令甲公司改正并处 5 千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答案:AD 【解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 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A、D 选项错误。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 效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E 选项正确。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 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 元以下罚款。C 选项正确。 2.对金融中心灭火器配置进行检查,下列结果中符合规定的有( )。 A.银行营业厅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B.酒店客房楼层走道内配置 MF/ABC4 灭火器 C.餐厅厨房每个配置点的灭火数量为 2 具 D.120m2 的便利店设置 2 具 3A 级灭火器 E.办公场所选用 MF/ABC4 干粉灭火器 答案:ACD 【解析】A 选项有固体火灾,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正确。B 选项题干中没有给出具体的房间数, 故不选择。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 5 具,C 正确。D 属于中危险级,1A 的保护面积是 75m2,2 具 3A 的灭火器满足要求。超高层建筑的办公楼属于严重危险级,最小灭火级别是 3A,E 错误。 3.关于该金融中心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下列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 A.预案由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明确了各职能小组的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各自职责 B.预案经有关专家进行了评估和论证 C.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确认综合楼发生火灾立即报火警,同时报甲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启动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 D.1#综合楼每季度组织一次全要素综合性消防演练 2 E.发生火灾时,派人员快速疏导车流清理阻碍消防车通行以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的障碍物, 确保灭火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答案:ABDE 【解析】A 选项正确: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 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预案编制工作组,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提供 技术服务,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预案编制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C 选项错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火情的,应立即通 过通信器材通知一线岗位人员到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向单位应急指挥 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D 选项正确: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火灾高危单位应至少每季度组织 一次演练,其他单位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在火灾高发季节或有重大活动保卫任务的单位, 应组织全要素综合演练。 E 选项正确:6.8.7.1 预案应明确规定单位时刻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设置和堆放阻碍消防车 通行的障碍物。 4.关于对乙公司服务活动的消防监督检查中,下列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 A.要求乙公司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否则以不具备作业条件予以处罚 B.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同时追究甲乙公司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C.以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维保现场执业为由,对乙公司予以处罚 D.乙公司在胁迫下做出合格的书面结论性报告,不予处罚 E.以系统自动生成签章的结论检测报告为由,对乙公司予以处罚 答案:ACE 【解析】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六)健全的质 量管理体系。A 正确。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印章的;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 C 正确。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失实文件的, 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罚。D 错误。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 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金融中心的管理(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由甲公司承担,B 错误。 5.该金融中心在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下列做法不符合规定的有( ) A.在金融中心室外广场举办一场大型音乐会,在举办前应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 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B.培训机构场所重新装修,在投入使用前,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 C.维修室外消火栓,需要暂时停用部分室外消火栓,施工队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待批准后方可 进行维修 D.分别在地上八、二十八层避难层增设微型消防站,新增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向消防救援机构备 案 E.1#综合楼外墙保温系统改造方案,经消防救援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答案:ABCE 【解析】举办大型音乐会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A 错误。 公众聚集场所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培训机构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B 错误。 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制定 应急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在建筑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公告。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 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 停用检修。不需要消防救援队审批,C 错误。 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接受当地政府或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的调度,D 正确。 外墙保温系统改造方案应经住建部门批准后进行。E 错误。 6.关于 2#综合楼三层餐饮区燃气安全管理,下列做法不符合规定的有( )。 A.开放式厨房采用设置在不锈钢橱柜中充装量 19kg 的液化石油气瓶供气 B.燃气灶具连接部位采用软管连接,在连接软管穿过墙体处做了防火封堵 C.厨师用气完毕后及时关闭了燃气用具前的阀门 D.公司水暖工严格按照燃气公司设计方案对厨房部分燃气设备进行改装 E.乙公司维保人员按甲方要求,拆除了厨房内局部燃气管道 答案:ABDE 【解析】高层民用建筑内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 术标准及管理规定。禁止违反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A、D、E 错误。 当采用橡胶软管连接时,其长度不得超过 2m,并不得有接头,不得穿墙,B 错误。 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当关闭燃气设备的供气阀门。C 正确。 7.对 2 综合楼进行安全检查,下列检查结果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维修消防设施动火作业,动火证由乙公司负责人签发,保证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B.咖啡厅维修改造进行动火作业场所采用石膏板与商场其他部位分隔,在商场停止营业后进行动 火作业 C.在商场内同时进行油漆涂覆作业和电焊作业,两个作业区间距为 20m D.商场维修使用的乙炔、氧气瓶,临时存放在 2#综合楼首层独立的库房内 E.动火作业后,检查施工现场确认无火灾风险的工作交由防火巡查人员负责 答案:ACDE 【解析】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 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动火审批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同意方 可进行。本案例中,应由甲公司负责人审批,A 错误。 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 火分隔,严格将动火作业限制在防火分隔区域内,并加强消防安全现场监管;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 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后应当到现 场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B 正确,C、E 错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严禁生产、经营、储存和展示 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携带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建筑内。D 错误。 8.对 1#综合楼灭火救援设施进行检查,下列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有( ) A.消防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为 1.0h,在消防电梯每层层门外增设耐火极限为 3.00h 防火卷帘 B.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划定临时停车位,并配备液压快速挪车器 C.改造后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靠综合楼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为 12m D.测量新增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为 1.1m E.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使用,发生火灾时切换电梯运行速度,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为 58s 答案:ABC 【解析】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2.00h。A 错误。禁止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 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B 错误。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 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且不应大于 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 3%。C 错 误。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 1.0m,当利用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D 正确。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 60s;E 正确。 【共享案例题】 2.2020 年 1 月投入使用的某电信综合楼,地上 5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为 22m,采用组合分配 全淹没方式。系统共有 12 个灭火剂储瓶,每个储瓶容积 90L,存储灭火剂 60Kg,存储压力为 5.6MPa。该电信综合楼设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通风管道,在穿越防火区隔墙处设防火阀。气体 灭火系统主要技术资料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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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 方:**单位或个人 乙 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省**市**地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 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 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 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 行以上安全教育。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 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 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 前进行 10~15 分钟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 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 如何进行整改。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 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 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 公司对项目的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 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 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公司安全主任不定 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 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 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 查。 (2) 项目自检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 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 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 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施工现场要 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 程序进行安全检查。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交接检查:上道 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 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项目安全 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 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⑶ 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 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 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 使用。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 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 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安全交底的要求: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 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 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 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 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 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a. 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a.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 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a. 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安全交底应满足 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 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 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 安全生产合同制度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 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 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 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 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⑶ 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 核上岗证。 (4) 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 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 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⑶ 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 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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