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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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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企业法定代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4.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部门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屠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资金投入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 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二款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 动,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 产标 准化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 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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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领导下井带 班 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2 安全出口 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 2 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 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 30m。 2.每个生产水平(中段)、采场,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 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查看 现场 3 防排水 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 3 台泵组成。 2.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3.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 查看 现场 4 防灭火 1.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 200m³。木材场、有自 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 向上风侧 80m 以外。 2.竖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 场硐室,应设置消防水管。 查看 现场 5 矿井提升 1.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 绳提升罐笼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坠器。 2.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安装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 部和中间车场,必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建 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查看 现场 6 矿井供电 1.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 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 段。 2.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 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 3.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 标高高出 0.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 0.3m。 采区变电所应比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 0.5m。其他机 电硐室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 0.2m 以 上。 查看 现场 7 顶板管理 1.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2.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应根据顶板稳定情况, 留出合适的矿柱。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8 空区管理 对采空区进行日常安全监测。 查记 录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9 井下爆破 1.爆破应有专门设计,爆破器材的发放领用应做好记录。 2.矿山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 等待时间超过 15 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10 通风与防尘 1.主要进、回风巷道在服务期间应能保持安全稳定畅通, 禁止堆放材料和停放设备。主要回风井巷不得用作运输通道 和人员通行通道。 2.主要通风机房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 轴承温度等的仪,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 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 力。 查看 现场 11 安全防护与 标志 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 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 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 载要求。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 查看 现场 12 “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功能齐全,并具有报警参数设 置和声光报警功能。井下总回风巷、各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 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提升人员的井口信号房、提升机 房,以及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人员进出场所、紧急避 险设施及井下爆破器材库、油库、中央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应 设视频监控。 2.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出入井口和重点区域进出口等地点 应安装分站(读卡器)。识别卡应专人专卡,并配备不少于 经常下井人员总数 10%的备用卡。 3.压风自救系统。压风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 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 等主要地点。主压风管道中应安装油水分离器。 4.供水施救系统。供水管道敷设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 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 主要地点。供水管道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内,并安设阀门及 过滤装置,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灾时的需要。 5.通讯联络系统。安装通信联络终端设备的地点应包括: 井底车场、马头门、井下运输调度室、主要机电硐室、井下 变电所、井下各中段采区、主要泵房、主要通风机房、井下 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提升机房、井下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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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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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 主要负责人应当和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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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 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 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 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七条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2.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 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 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 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 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 应当适应工作需要。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 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查看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八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四、基 础管理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 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 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查 看 会 议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七条 2. 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九条 3.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 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 动予以规范。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五条 4.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 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贯彻执行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九条 五、教 育培训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 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 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小时 以上培训。 查 看 培 训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六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 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应当严格落实。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二条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 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 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人或者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 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 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 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 整改。 查 看 整 改 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八条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安全 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 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查看文件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三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 度,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 品进站上车。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五条 八、现 场管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 检查制度,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 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出站。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3.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产费用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 3.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4.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 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5.按国家规定投入其他安全生产 所必须的资金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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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装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装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炼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03

冶金企业炼铁单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 一、 高炉区域......................................................................................................................................................................................................2 (一) 主控室 .............................................................................................................................................................................................................2 (二) 高炉炉前 .........................................................................................................................................................................................................4 (三) 高炉水煤 .........................................................................................................................................................................................................9 (四) 高炉槽下 .......................................................................................................................................................................................................11 二、 除尘............................................................................................................................................................................................................12 三、 TRT 发电.....................................................................................................................................................................................................13 四、 高炉冲渣....................................................................................................................................................................................................16 五、 高炉供料....................................................................................................................................................................................................18 六、 喷煤系统....................................................................................................................................................................................................19 七、 热风炉........................................................................................................................................................................................................22 八、 铸铁机........................................................................................................................................................................................................26 九、 点检维护....................................................................................................................................................................................................30 十、 检修作业....................................................................................................................................................................................................3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 辨识区域(部位、场所):炼铁单元单元 风险评价 序 号 辨识对象 危险源 事故类型 典型控制措施 M E S R 级别 一、 高炉区域 (一) 主控室 1 作业人员 观察风口未注意平台地面 其他伤害 确认安全行走 1 6 4 24 四 2 作业人员 查看原燃料未抓牢、站稳 其他伤害 查看原燃料确认环境,抓牢扶手并站稳 1 6 4 24 四 3 作业人员 取铁样工具、模具潮湿、未预热 灼烫 取铁样提前预热工具 1 6 4 24 四 4 作业环境 巡视炉体设备风向不好 中 毒 和 窒 息 巡视炉体设备时必须两人并携带一氧化碳报警仪,观察 风向,选择合适的巡检路线。 1 10 4 40 三 5 作业人员 煤气区域作业不携带煤气报警仪 中 毒 和 窒 息 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 1 10 4 40 三 6 作业人员  休风更换风口不倒流 中 毒 和 窒 息 更换风口必须先倒流 1 6 4 24 四 7 作业人员 打窥视孔站位不当 灼烫 确认安全站位 1 6 4 24 四 8 作业人员 炉顶通蒸汽,操作蒸汽正对阀门 灼烫 操作蒸汽阀门时侧对阀门操作 1 6 4 24 四 9 作业人员 捅风口不戴防护眼镜 灼烫 必须带护目镜 1 6 4 24 四 10 安全管理 煤气、氧气管网内部动火,未有 效切断、未检测管网内气体浓度, 未随身携带检测报警仪器、未办 理相关作业票 火灾、其他 爆炸 煤气、氧气管网内部动火,必须有效切断、必须检测管 网内气体浓度,并随身携带检测报警仪器、严格执行煤 气设施动火作业票、盲板确认票、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安 全要求。 3 3 10 90 二 11 作业人员 休风卸大盖站位不当 灼烫、物体 打击 选好安全站位 1 3 4 12 四 12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未点火上炉顶及风口区作 业 中 毒 和 窒 息 高炉休风时炉内先点火,后进行作业 1 2 10 20 四 13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炉内点火前主管道煤气未 有效切断。 其他爆炸 高炉休风炉内点火前主管道煤气必须有效切断。 1 2 10 20 四 14 作业人员 高炉长期休风,风口堵泥不严 其他爆炸 高炉长期休风,堵严风口并定期对其巡检 1 2 10 20 四 15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炉内料面火熄灭 中 毒 和 窒 息 设立监护人,确认炉内料面燃烧 1 2 10 20 四 16 作业人员 处理风口灌渣,站位不当、护品 穿戴不全 灼烫 作业时正确选位、护品穿戴齐全、规范 1 2 10 20 四 17 作业人员 紧急休风不迅速切断煤气系统 中 毒 和 窒 迅速切断煤气 1 2 10 20 四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5 M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风险辨识清单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 岗位/作业/工序:风险辨识清单 序号 岗位/作业/工 序 排查项目 风险描述 产生原 因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危险等 级 风险控 制措施 备注 1 1.已 取 得 营 业执照。 1.未 取 得 营业执照。 降低管 理成本 造 成 管 理 结 构 缺陷,可 能 导 致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2 2.营 业 执 照 在有效期内。 2.营 业 执 照 未 在 有 效期内。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3 3.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与 营 业 执照相同。 3.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与 营 业 执 照 不相同.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4 4.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未 发 生 变 化 或 者 发 生 变 化 全 部 办 理 了 变 更 手续。 4.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未 发 生 变 化 或 者 发 生 变 化 没 有 办 理 了 变 更手续。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5 企 业 每 年 按 时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报 送 年 度 报 告。 企 业 每 年 未 按 时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报 送 年 度 报告。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6 1.取 得 定 点 屠宰许可证。 1.未 取 得 定 点 屠 宰 许可证。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7 2.定 点 许 可 证有效。 2.定 点 许 可证无效。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8 取 得 消 防 验 收 合 格 意 见 书 或 报 公 安 机 关 消 防 机 构备案。 未 取 得 消 防 验 收 合 格 意 见 书 或 报 公 安 机 关 消 防 机构备案。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9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理人员。 未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0 有 安 全 生 产 领导机构。 没 有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机构。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1 1.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的 管理制度,明 确 目 标 与 指 标的制定、分 解、实施、考 核 等 环 节 内 容。 1.未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的 管 理制度,明 确 目 标 与 指 标 的 制 定、分解、 实施、考核 等 环 节 内 容。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2 2.按 照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制定文件 化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与指标。 2.未 按 照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制定文 件 化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与 指标。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3 1.按 照 制 度 规定,对安全 生 产 目 标 和 指 标 实 施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进行监测, 并 保 存 有 关 监 测 记 录 资 3.未 按 照 制度规定, 对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指 标 实 施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监测,并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3.4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炼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03

冶金企业炼铁单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 一、 高炉区域......................................................................................................................................................................................................2 (一) 主控室 .............................................................................................................................................................................................................2 (二) 高炉炉前 .........................................................................................................................................................................................................4 (三) 高炉水煤 .........................................................................................................................................................................................................9 (四) 高炉槽下 .......................................................................................................................................................................................................11 二、 除尘............................................................................................................................................................................................................12 三、 TRT 发电.....................................................................................................................................................................................................13 四、 高炉冲渣....................................................................................................................................................................................................16 五、 高炉供料....................................................................................................................................................................................................18 六、 喷煤系统....................................................................................................................................................................................................19 七、 热风炉........................................................................................................................................................................................................22 八、 铸铁机........................................................................................................................................................................................................26 九、 点检维护....................................................................................................................................................................................................30 十、 检修作业....................................................................................................................................................................................................3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 辨识区域(部位、场所):炼铁单元单元 风险评价 序 号 辨识对象 危险源 事故类型 典型控制措施 M E S R 级别 一、 高炉区域 (一) 主控室 1 作业人员 观察风口未注意平台地面 其他伤害 确认安全行走 1 6 4 24 四 2 作业人员 查看原燃料未抓牢、站稳 其他伤害 查看原燃料确认环境,抓牢扶手并站稳 1 6 4 24 四 3 作业人员 取铁样工具、模具潮湿、未预热 灼烫 取铁样提前预热工具 1 6 4 24 四 4 作业环境 巡视炉体设备风向不好 中 毒 和 窒 息 巡视炉体设备时必须两人并携带一氧化碳报警仪,观察 风向,选择合适的巡检路线。 1 10 4 40 三 5 作业人员 煤气区域作业不携带煤气报警仪 中 毒 和 窒 息 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 1 10 4 40 三 6 作业人员  休风更换风口不倒流 中 毒 和 窒 息 更换风口必须先倒流 1 6 4 24 四 7 作业人员 打窥视孔站位不当 灼烫 确认安全站位 1 6 4 24 四 8 作业人员 炉顶通蒸汽,操作蒸汽正对阀门 灼烫 操作蒸汽阀门时侧对阀门操作 1 6 4 24 四 9 作业人员 捅风口不戴防护眼镜 灼烫 必须带护目镜 1 6 4 24 四 10 安全管理 煤气、氧气管网内部动火,未有 效切断、未检测管网内气体浓度, 未随身携带检测报警仪器、未办 理相关作业票 火灾、其他 爆炸 煤气、氧气管网内部动火,必须有效切断、必须检测管 网内气体浓度,并随身携带检测报警仪器、严格执行煤 气设施动火作业票、盲板确认票、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安 全要求。 3 3 10 90 二 11 作业人员 休风卸大盖站位不当 灼烫、物体 打击 选好安全站位 1 3 4 12 四 12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未点火上炉顶及风口区作 业 中 毒 和 窒 息 高炉休风时炉内先点火,后进行作业 1 2 10 20 四 13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炉内点火前主管道煤气未 有效切断。 其他爆炸 高炉休风炉内点火前主管道煤气必须有效切断。 1 2 10 20 四 14 作业人员 高炉长期休风,风口堵泥不严 其他爆炸 高炉长期休风,堵严风口并定期对其巡检 1 2 10 20 四 15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炉内料面火熄灭 中 毒 和 窒 息 设立监护人,确认炉内料面燃烧 1 2 10 20 四 16 作业人员 处理风口灌渣,站位不当、护品 穿戴不全 灼烫 作业时正确选位、护品穿戴齐全、规范 1 2 10 20 四 17 作业人员 紧急休风不迅速切断煤气系统 中 毒 和 窒 迅速切断煤气 1 2 10 20 四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5 M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3.4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Microsoft Excel 工作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 查 类 型 排 查 周 期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排 查 结 果 隐 患 描 述 隐 患 级 别 排 查 人 排 查 时 间 形 成 原 因 分 整 改 措 施 整改 责任 单位 整 改 责 任 人 整 改 期 限 资 金 额 验 收 时 间 验 收 人 验 收 情 况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相关资料真实、齐全,保存完整。 生产矿山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基建矿山应 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 内;自主爆破的矿山应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证,并在有效期内,其他矿山应与有资质的单 位签订爆破协议。 2 安全标准化 矿山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安全标准化 达标创建工作,并做到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矿山应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的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 (兼)职安全员在岗。 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足特种 作业人员,并做到持合法、有效资格证上岗。 4 工伤保险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风 险抵押金。 5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有关规定足 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与矿山风险特点相适应的 专项应急预案,并经过评审和备案。 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 订救护协议。 四、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应急管理 1 建设程序及证 照 3 安全管理机构 及人员 6 计划过程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 查 类 型 排 查 周 期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排 查 结 果 隐 患 描 述 隐 患 级 别 排 查 人 排 查 时 间 形 成 原 因 分 整 改 措 施 整改 责任 单位 整 改 责 任 人 整 改 期 限 资 金 额 验 收 时 间 验 收 人 验 收 情 况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计划过程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 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每个生 产水平(中段)均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 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矿井(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标高应高于当 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必须建立排水系统 。 主要提升装置、钢丝绳、主通风机、主排水系 统应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检测,检测 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一级负荷须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 建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 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 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并有 效运转。 禁止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金属非金 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中的设备 及工艺。 8 实施湿式作业 必须实施湿式凿岩,洒水降尘,对产尘点采取 可靠措施管理制度并实施。 矿山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人负责制为核心的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7 生产系统 9 安全管理程序 文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7.9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1-制冷室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

序号 作业区域 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环境 备注 1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 制冷室压缩机组 3 制冷室压力管道、压力容器 4 制冷设备电气线路 5 职工上下爬梯 6 控制柜操作 7 制冷设备操作运行 8 制冷设备操作运行 9 制冷设备操作运行 10 制冷设备操作运行 11 制冷设备操作运行 12 制冷设备操作运行 13 制冷设备启动、停止 14 职工经过机器间通道 15 制冷压缩机系统调试 16 设备检修、保养时设备内有残余氨气,带压进行 检修操作 17 设备检修、保养时搬动、挪动设备部件、配件 18 设备故障时不停机维修或继续操作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清单 工作场所 设备设施 L E 1 特种作业人员 人的因素、管 理因素 未持证上岗,员工 安全知识匮乏,不 熟悉各项规程 导致设备损坏或 液氨泄漏、氨气 中毒 中毒和窒息 一、管理措施: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 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管理人员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无证上岗人员立即 制止,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 6 2 压缩机组 人的因素、物 的因素 超压、湿冲程、误 操作 液氨泄漏、氨气 中毒 中毒和窒息、 机械伤害 一、管理措施:控制好各压力容器的液位在规定范围内,规范操作系统各 阀门;严格按照遵守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加强巡检,定期组织员工安 全培训;机房内安装氨气泄漏联动预警系统。 二、个体防护:配备防护手套、装备空气呼吸器、防护服、防毒面具。 三、应急措 施:启动应急预案;对受伤员工进行及时救治并送医。 1 6 3 压力管道、压力容 器 物的因素 管道、容器超压; 焊口开裂、腐蚀性 损伤 液氨泄漏、氨气 中毒 中毒和窒息 一、管理措施:控制好各压力容器的液位在规定范围内,规范操作系统各 阀门;严格按照遵守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加强巡检,定期组织员工安 全培训;机房内安装氨气泄漏联动预警系统。 二、个体防护:配备防护手套、装备空气呼吸器、防护服、防毒面具。 三、应急措施:启动应 急预案;对受伤员工进行及时救治并送医。 3 6 4 制冷设备电气线路 物的因素 线路老化 线路短路引发火 灾 火灾 一、管理措施:做好设备设施的每日卫生清扫,加强巡检,发现老化线路 以及问题元件及时更换,维修。 0.5 10 5 爬梯 人的因素 职工跨级上下爬梯 爬梯磕绊摔伤 其它伤害 一、管理措施:对员工进行教育,严禁不扶栏杆跨级上下爬梯。爬梯上粘 贴贴反光贴; 二、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就医。 1 10 6 控制柜 人的因素 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导致操作人员触 电 触电 一、管理措施:严禁用湿手操作控制操作;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 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佩戴防护手套、装备空气呼吸器、防护服、防毒 面具; 三、应急措施:启动触电应急预案,根据现场进行合理处置; 及时上报 领导并对现场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对受伤员工进行及时救治并送医。 1 10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 HF-D-AJB-049 辨识区域(部位、场所):制冷室 二级为橙色、三级为黄色、 风险评价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序号 作业活动/设备设 施/环境名称: 危险源分类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事故类别 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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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生产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查看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5.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 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9.不得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 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 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10.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 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1.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 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 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 隐患 排查 治理 1.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 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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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风险辨识清单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 岗位/作业/工序:风险辨识清单 序号 岗位/作业/工 序 排查项目 风险描述 产生原 因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危险等 级 风险控 制措施 备注 1 1.已 取 得 营 业执照。 1.未 取 得 营业执照。 降低管 理成本 造 成 管 理 结 构 缺陷,可 能 导 致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2 2.营 业 执 照 在有效期内。 2.营 业 执 照 未 在 有 效期内。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3 3.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与 营 业 执照相同。 3.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与 营 业 执 照 不相同.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4 4.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未 发 生 变 化 或 者 发 生 变 化 全 部 办 理 了 变 更 手续。 4.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未 发 生 变 化 或 者 发 生 变 化 没 有 办 理 了 变 更手续。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5 企 业 每 年 按 时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报 送 年 度 报 告。 企 业 每 年 未 按 时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报 送 年 度 报告。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6 1.取 得 定 点 屠宰许可证。 1.未 取 得 定 点 屠 宰 许可证。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7 2.定 点 许 可 证有效。 2.定 点 许 可证无效。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8 取 得 消 防 验 收 合 格 意 见 书 或 报 公 安 机 关 消 防 机 构备案。 未 取 得 消 防 验 收 合 格 意 见 书 或 报 公 安 机 关 消 防 机构备案。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9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理人员。 未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0 有 安 全 生 产 领导机构。 没 有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机构。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1 1.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的 管理制度,明 确 目 标 与 指 标的制定、分 解、实施、考 核 等 环 节 内 容。 1.未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的 管 理制度,明 确 目 标 与 指 标 的 制 定、分解、 实施、考核 等 环 节 内 容。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2 2.按 照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制定文件 化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与指标。 2.未 按 照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制定文 件 化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与 指标。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3 1.按 照 制 度 规定,对安全 生 产 目 标 和 指 标 实 施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进行监测, 并 保 存 有 关 监 测 记 录 资 3.未 按 照 制度规定, 对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指 标 实 施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监测,并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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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例【2017年修订】 发 文 号:国务院令第405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4-04-30 实施日期:2004-05-01 (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5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 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 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 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 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 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 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1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订 】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10-28 实施日期:2008-04-01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 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 本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 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 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 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 工作。 第六条 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 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七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 保型产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 、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 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 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7.6 KB 时间:2026-02-2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修订】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10-28 实施日期:2003-09-01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 、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 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 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条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 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 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 科学性。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 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 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 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 规划审批机关。 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 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 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 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 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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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卷(修订版)精选

精心整理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调查问卷 一、选择题 1、根据风险点划分原则,风险点分为 设备设施 和 作业活动 。 2、 企业是建立和实施双重预防体系的主体。 3、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包括 通则 、 细则和 实施指南 三个层级。 4、 可接受风险 是指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 许程度的风险。 5、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2018 年年 底前,制定完善双重预防体系法规、标准和制度,全省 高危行业 和 规模以上 企业 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 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分别用“ 红橙黄蓝 ”四种颜色标示,实施分级管控。 7、危险有害因素分为 人的因素 、 物的因素 、 环境因素 和 管理因素 。 8、风险评价是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 现有管控措施 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 可接受 予以确定的过程。 9、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 基础类 隐患排查清单和 现场类 隐患排查清单。 10、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隐患 分为 一般隐患 和 重大隐患 。 二、单项选择 1、( B  )是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A.风险点统计 B.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C.危险源统计 2、企业应建立完善的( A ),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工作机制。 A.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B.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C.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精心整理 3、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是指企业从( B )到最高管理者,应参与 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 A.安全管理人员 B.基层操作人员 C.职能部门负责人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 C  )的持续 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 A.危险源 B.风险点 C.风险控制措施 5、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应与企业现行安全管理体系紧密结合,应在企业( A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风险分级管 控,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 A.安全生产标准化 B.现有安全管理体系 C.信息化系统 6、《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 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对风险点进行(  C )。 A.培训教育 B.公示 C.公告警示 7、以下( A  )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为基础管理类隐患。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场所环境 C.设备设施 8、生产经营单位对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 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予以消除,并将 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 B  )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 告。 A.山东省 B.县(区、市) C.设区的市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4 KB 时间:2026-03-03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卷(修订版)精选

精心整理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调查问卷 一、选择题 1、根据风险点划分原则,风险点分为 设备设施 和 作业活动 。 2、 企业是建立和实施双重预防体系的主体。 3、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包括 通则 、 细则和 实施指南 三个层级。 4、 可接受风险 是指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 许程度的风险。 5、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2018 年年 底前,制定完善双重预防体系法规、标准和制度,全省 高危行业 和 规模以上 企业 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 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分别用“ 红橙黄蓝 ”四种颜色标示,实施分级管控。 7、危险有害因素分为 人的因素 、 物的因素 、 环境因素 和 管理因素 。 8、风险评价是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 现有管控措施 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 可接受 予以确定的过程。 9、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 基础类 隐患排查清单和 现场类 隐患排查清单。 10、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隐患 分为 一般隐患 和 重大隐患 。 二、单项选择 1、( B  )是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A.风险点统计 B.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C.危险源统计 2、企业应建立完善的( A ),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工作机制。 A.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B.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C.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精心整理 3、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是指企业从( B )到最高管理者,应参与 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 A.安全管理人员 B.基层操作人员 C.职能部门负责人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 C  )的持续 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 A.危险源 B.风险点 C.风险控制措施 5、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应与企业现行安全管理体系紧密结合,应在企业( A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风险分级管 控,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 A.安全生产标准化 B.现有安全管理体系 C.信息化系统 6、《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 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对风险点进行(  C )。 A.培训教育 B.公示 C.公告警示 7、以下( A  )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为基础管理类隐患。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场所环境 C.设备设施 8、生产经营单位对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 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予以消除,并将 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 B  )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 告。 A.山东省 B.县(区、市) C.设区的市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4 KB 时间:2026-03-30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