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

26 次下载 87 收藏 doc 更新于 2026-02-12
VIP专享

适用对象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是关于物流仓储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物流仓储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例【2017年修订】
发 文 号:国务院令第405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4-04-30
实施日期:2004-05-01
(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5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
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
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
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
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登记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
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
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登记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文件预览

页码: /
企安文库 - 请下载后使用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

相关推荐

猜您喜欢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