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剧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人员和公共安全,防止安全和环境污 染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各类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归口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司生产区剧毒化学品的储 存、装卸、使用及报废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3.2 采购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出入库、装卸、运输全过 程的安全管理。 3.3 物流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贮存管理。 3.4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涉及本部 门剧毒化学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及报废等全程工作。 4 术语和定义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 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剧毒化学品判定是依据《剧毒化学品名录》(2008 版)上规定 的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大鼠试验,经口 LD50≤50mg/kg,经皮 LD50≤200mg /kg,吸入 LC50≤500ppm(气体)或 2.0mg/L(蒸气)或 0.5mg/L(尘、雾),经皮 LD50 的 试验数据,可参考兔试验数据。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5.1.1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购买剧毒化学品,确保实行剧毒化学品定量采购和限量库存。 5.1.2 负责购买剧毒化学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在购买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 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相关购买手续。 5.2 剧毒化学品的验收 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司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安全环保部专职人员及使用部门人 员应同时到达收货现场核实剧毒化学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进行安全检验,包装破损的不予接收,验 收后存放在专用仓库,登记入册,入库单和剧毒化学品帐上应注明进货日期、数 量、送货人、送货单位、押运人员、入库人员及核对人等的签名。 5.3 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5.3.1 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和 安全标签,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5.3.2 剧毒化学品验收后,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主管领导及安全 环保部汇报。 5.3.3 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化学 品遗留在场地, 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5.3.4 存放剧毒化学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人验收、双人保管、 双人收发、两把锁、两本帐。 5.3.5 剧毒化学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化学 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 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 5.3.6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剧毒化学品仓库(或室、柜)内, 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 5.3.7 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化学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 一个人单独工作。 5.3.8 剧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只能领取两天用量,剩余的必须及时回库,液氯使用 除外。 5.3.9 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化学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经总工程师、工艺技术人员核准,并书面报安全环保部,经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 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 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0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进行资历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 重新安排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5.3.11 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5.3.12 剧毒化学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5.3.13 剧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配备中毒急救药品,制订应急方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危险性类别 有毒 易燃 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 码及 CAS 码 甲醇 methyl alcohol methanol CAS No:67-56-1 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 熔点(℃) : -97.8℃ 相对密度( 水= 1) 0.79 沸点(℃) : 64.8℃ 饱和蒸气密度(空气=1): 1.11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 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 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 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接触后表现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 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射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上呼吸道刺 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 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 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 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 现场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 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洗, 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 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 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身体防护措施 泄漏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 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 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浓度 MAC(mg/m3):50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消防中心 医院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消防中心:119 医院:120 危 危险 险化 化学 学品 品安 安全 全周 周知 知卡 卡 危险性提示词 易 燃! 有 毒! 刺 激! 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 码及 CAS 号 硫化氢 hydrogen sulfide H2S CAS:7783-06-4 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恶臭的气体 熔点(℃):-85.5 沸点(℃):-60.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9 燃点(℃):260 爆炸极限:4-46% 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 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 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 回燃。 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禁配物:强氧化剂、碱类。 接触后表现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 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 部灼热感、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意识 模糊等。部分患者可有心肌损害。重者可出现脑水 肿、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3 以上)时可在数秒 钟内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 高浓度接触眼结膜发生水肿和角膜溃疡。长期低浓 度接触,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 乱。 现场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严重者立即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 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个体防护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 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 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最高允许浓度 MAC(mg/m3): 10 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消防中心 医院 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消防中心:119 医院:120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2 MB 时间:2025-08-11 价格:¥2.00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ΟΟ四年四月八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家安监局 批准日期 201*-04-08 实施日期 201*-04-08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 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 201*第 2 号)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 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的措施。 3.4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 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 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 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 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 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ΟΟ四年四月八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家安监局 批准日期 201*-04-08 实施日期 201*-04-08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 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 201*第 2 号)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 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的措施。 3.4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 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 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 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 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 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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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2.00
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在项目部的正确领导下,在业主监理的正确指导下,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 突出重点,加强调研,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工程施 工安全管理的各项任务。现将我标的风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以及 下半年的施工安全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上半年,在项目部安全部门和各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 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 9 月 6 日,本标段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标段紧紧围绕业主、监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组织各施工队 进行进厂安全教育,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各施工安全的认识统 一到业主、监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 半年,我标主要突出抓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施工现场防火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 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 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 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 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 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 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 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 人的,要报项目部批准并由项目部与班组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是抓安全生产 (一)、施工机械作业安全要求 1、所有施工设备及机具使用时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状况良好。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孰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且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 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3、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严禁 机械操作人员擅离岗位、疲劳作业及机械带故障作业。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 制动、防滑措施。 5、必须严格定期保养制度,不得在运转过程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6、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必须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订相 应的施工安全措施,严禁盲目作业。 7、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或通 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必须按规定保持距离。 (二)、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1、工人进入施工场地时人人必须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员必须要戴安全员袖 章。 2、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及事故。 3、多人同时作业时,人各人之间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施工伤人。 4、机械在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不稳定体(地段)上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 三是抓安全培训 项目部对每个进场的施工队都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及措施、 特殊作业安全要求、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重要临时设施安全、季节性施工安 全、多工种立交作业安全、台风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 为规范施工队伍的用工管理,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 逐步提高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施工队伍劳动用工从无序管 理走向有序管理。实行每周一会,每天一查的方法来提高施工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隐患控 制在萌芽状态。 五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施工队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 为确保、“高温”、“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队在 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项目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监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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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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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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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 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原设计单位应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监理单位、矿山企业审核后实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表 对于整合矿山,有无采空区治理方案,是否按设计要求的建设顺序治理和建设,是 否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表 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山,是否有防治水方案,是否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中出 现变化,有没有进行方案变更,施工质量是否进行验收,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可能 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是否编制探水设计。是否建立矿井地下水动态观测网。是否 编制矿井水害防治规划、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水害防治的资金、工 程、设备仪器是否落实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表 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有无采矿行为。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表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 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 依法办矿 资质证照 依法办矿 营业执照 依法办矿 营业执照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工商局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矿山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许可 证 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 证 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办 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或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许可证。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 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 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 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17项制度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 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如爆破作业规程、装运作业规程、主要机械设 备(提升机、排水泵、空压机及风机等)操作规程〕。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提升机操作工、通风工、排 水工、爆破工等)应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 在有效期内。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 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监局 安监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1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 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置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 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监局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工商 《公司法》第7条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 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 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 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 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 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 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监局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 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1、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 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 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 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 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应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 一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安 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 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 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建立合格承包商 名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 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风险抵押金存储或 安全责任险购买情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 定 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台帐 安全设备设施维护 、保养台帐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用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培训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台 帐 安全设备设施管 理档案台帐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用 风险抵押金存储 或安全责任险购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 入 应急管理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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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许 可证 危险化学品 登记证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 业许可。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目 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能,制定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 时调整工作计划。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 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 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 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 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 核。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 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使用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支出。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 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建 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领导重视安全的 氛围,使各级领导具备安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全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 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 理念,实现安全自我约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 相关人员,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 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自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 会议;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四新(新技术、新 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文件、记录和档案管 理;隐患排查整治与风险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达标管理;班组安全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设备设施安 全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警示 标志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安全预测预警;安全 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职业卫生管理;防护用品管理;职 业健康监护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岗位员工应参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和修订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相应的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性。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录管 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录管 理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并加强对安全记 录的有效管理。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8.8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 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 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 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 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 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 工作计划 ,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 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 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 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 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 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 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 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 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 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 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 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 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 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 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 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 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 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 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 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 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 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 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 。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 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8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许 可证 危险化学品 登记证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 业许可。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目 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能,制定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 时调整工作计划。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 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 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 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 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 核。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 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使用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支出。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 第 1 页,共 80 页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 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建 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领导重视安全的 氛围,使各级领导具备安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全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 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 理念,实现安全自我约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 相关人员,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 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自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 会议;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四新(新技术、新 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文件、记录和档案管 理;隐患排查整治与风险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达标管理;班组安全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设备设施安 全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警示 标志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安全预测预警;安全 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职业卫生管理;防护用品管理;职 业健康监护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岗位员工应参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和修订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相应的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性。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录管 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法律法规及 其他管理制 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录管 理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并加强对安全记 录的有效管理。 第 2 页,共 8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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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和引用文件 4. 职责 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6.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7.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8.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9.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10. 相关支持性文件 11. 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管理。 3. 定义和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 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591 号令)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4.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 用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定期(每年)组织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安全培训的授课。 4.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年 1-2 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8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装置、设施安全 管理。 4.9 各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贮管理; 4.10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采购危险化学品前,应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安全标签;且要求供应商提 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资料并存档。 6.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本公司所有采购的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均贮存在危险化学品中间仓。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危险化学 品登记表》(AQBZH-JL/6-7)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6.1.1 危险化学品入公司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名称、 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危险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有无泄漏、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 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1.2 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表》 (AQBZH-JL/6-8) 6.1.3 危险化学品入公司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 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6.2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 6.2.1 储存易燃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危险化学品存放点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2.2 各种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贮存。 6.2.3 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化学品存放点设置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且应远离不防爆电器、开关、插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 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证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 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 2012年第55号令 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 国家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公安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 委员会或 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 委员会或 领导小组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验收报告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 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单 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落实。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 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 、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 管理;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 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 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 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 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 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 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 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要建立健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 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出入库管理、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购销管理、购销合同管理 、销售流向登记、销售记录管理、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等制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 统填报制度,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 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 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2〕79号)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 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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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锦州市201X年建筑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本站还有更多关于优秀范文,优秀范文大全相关的资料。 20**年锦州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 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 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规定 》,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 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 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 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 决定 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 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 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 ,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 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 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 办法 ,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 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 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 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 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制度 》,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 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 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 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 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 报告 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 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 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 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 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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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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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告知牌 动火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安全作业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动火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 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 等进行的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及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及厂 区管道廊上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 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 据起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注: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醒目、美观为佳)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工作票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证。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 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确 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焊接和 切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具灭火器,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 5 米,二者与动 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 10 米的安全距离。 5、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 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 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 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 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 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7、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 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 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 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 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 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让员工进入 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d、自然通风不 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 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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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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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1 检查电机、 链条等转动 部位 私自拆卸防护装置,接 触设备转动部位 三级 一般 风险 机械伤害 电机轴承、链条 等安装防护罩、 防护网 检修拆除的防护装置在作业 结束后及时恢复;严禁设备 运转中拆除防护罩、防护网 观察转动部位 巡检人员工作服做 到“三紧”:领口 紧、袖口紧、下摆 紧 班组 供料 车间 班长 2 检查皮带机 人员从皮带机上方跨越 四级 低风 险 机械伤害 皮带机滚筒、托 辊等转动部位安 装防护装置 制定《皮带输送机安全操作 规程》;禁止私自拆除皮带 机各部位防护网、防护罩 培训皮带机械伤 害事故案例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3 检查破碎机 锤头、锤盘 未停电挂牌,设备启动 三级 一般 风险 机械伤害 进入破碎机前落实停送电手 续,两停两挂 班组 供料 车间 班长 4 检查破碎机 锤头、锤盘 板喂机存有石料 三级 一般 风险 物体打击 清理板喂机、破碎机上部及 两侧石块后方可进入破碎机 穿戴好安全帽、工 作服、劳保鞋等防 护用品 班组 供料 车间 班长 5 紧固破碎机 、板喂机壳 体螺栓 工具使用不当、作业人 员配合不当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物体打击 使用梅花敲击扳手,不得使 用活口扳手;作业人员加强 配合,敲击时注意力集中, 不得打闹 使用手锤、大锤人 员禁止戴手套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6 夜间巡检 照明不良,地面有杂物 、积水等 三级 一般 风险 其他伤害 电气定期进行照度测量,保 证足够的照明;及时清理地 面杂物、积水;定期开展职 场标准化检查 穿戴好安全帽、工 作服、劳保鞋等防 护用品 班组 供料 车间 班长 7 检查、清理 积料、漏料 、堵料 设备运转中清料 三级 一般 风险 机械伤害 制定《卫生清扫安全操作规 程》、《皮带输送安全操作 规程》,设备运转中严禁清 扫卫生;破碎机被堵时, 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 严禁将手伸入破碎机内清理 物料;破碎完成后,应先切 断电源,挂牌上锁后再清 理卫生。 班组 供料 车间 班长 1 破碎机设备 停机 未停电挂牌 四级 低风 险 机械伤害 配备现场操作箱 和急停按钮 办理停电手续,在配电柜上 挂停电牌,摇出高压柜手 车;板喂机也停机挂牌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2 破碎机紧固 各部螺栓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站位不当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高处坠落 作业前清理作业 区域杂物,在破 碎机壳体上焊安 全带挂点 培训安全带使用 方法,组织安全 带系挂技能比赛 系好五点式双挂钩 安全带,高挂抵 用,穿戴好劳保用 品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3 破碎机检查 、更换柱销 、三角带、 链条等 手持物体方法有误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物体打击 作业人员之间做好配合,指 令清晰,沟通到位 戴好防护手套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评价 级别 风险 分级 1 石灰 石破 碎地 面、 地坑 巡检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责任 单位 责任 人 供料车间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风险点 作业步骤 现有管控措施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管控 层级 4 进破碎腔检 修 照明不良,动作不稳, 未注意脚下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其他伤害 (摔伤 等) 清理腔内物料; 使用安全电压照 明;必要时铺设 架板 外部设专人监护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5 锤头更换 液压系统拆卸时,吊装 作业协调不好,使用敲 击工具不当 四级 低风 险 起重伤害 使用汽车吊吊住 锤头,防止锤头 突然甩出 敲击工具应检查安全牢靠, 打击时抓牢,人员避免正对 打击区域; 使用手锤时禁止戴 手套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6 破碎机壳体 、锤头、转 子的拆卸安 装 使用汽车吊安全装置失 效、钢丝绳破损等;手 拉葫芦链条存在缺陷, 挂点不牢固等 三级 一般 风险 起重伤害 汽车吊安全装置 齐全,钢丝绳防 脱装置、完好; 根据吊物重量选 择汽车吊和手拉 葫芦;手拉葫芦 挂点焊接牢固 作业前检查吊车、手拉葫芦 安全性;吊物下严禁有人, 严禁出现起重作业“十不准 ”行为;专人操作、专人指 挥;破碎机外部设专人监护 培训手拉葫芦安 全操作规程 穿戴好劳保用品 班组 供料 车间 班长 7 破碎机壳体 、锤头、转 子的拆卸安 装 转子转动 四级 低风 险 机械伤害 现场配备急停按 钮 转子用机械方法固定,不固 定时禁止人员站在上面;禁 止同时检修篦板和反击板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8 气割作业 使用气割工具安全性不 符合要求,不戴护目镜 和手套 四级 低风 险 灼烫 气瓶安装防震圈 、安全帽,使用 气瓶车或气瓶架 固定;氧气瓶、 乙炔瓶间距5m以 上,距明火10m 以上 清理周围可燃物;作业前检 查气瓶、气线无泄漏 培训气割作业安 全操作规程,作 业人员持证上岗 按要求佩戴好护目 镜、手套等防护用 品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9 电焊作业 电焊线路裸露;长度不 符合要求;接地位置不 当;未使用电焊面罩、 电焊手套 四级 低风 险 触电、灼 烫 一次线5m以内, 二次线25m以内 清理周围可燃物;作业前检 查电焊机,技术装备部定期 检验,张贴检验合格标签 后,车间方可领用; 培训电焊作业安 全操作规程,作 业人员持焊工证 上岗 按要求佩戴好护目 镜、手套等防护用 品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10 工作结束清 理现场 未清点人员就关闭破碎 机人孔门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机械伤害 、窒息 作业完毕清点人员和工具, 办理工作票关闭手续 岗位 供料 车间 岗位 工 1 启动前行或 倒车 未确认周边情况 三级 一般 风险 车辆伤害 车辆喇叭、灯光 完好 车辆启动前观察周边情况, 笛示警,“车动人不动,人 动车不动” 外来司机学习《 外来司机安全告 知》,司机持证 上岗 班组 供料 车间 班长 2 车辆行走 车速过快、刹车失灵 三级 一般 风险 车辆伤害 生产区域限速5Km/h,张贴 限速标志,车辆定期维护保 养 外来司机学习《 外来司机安全告 知》,司机持证 上岗 班组 供料 车间 班长 3 辅材承运车 辆卸料作业 车辆未停稳就卸车或卸 车时车辆停靠位置不合 适、地面坡度大 三级 一般 风险 车辆伤害 选用自卸车 卸车时选择合适地点停靠, 停稳后启动自卸程序 司机学习卸车操 作要点,持证上 岗 班组 供料 车间 班长 2 石灰 石破 碎机 检修 作业 3 原料 堆场 外来 车辆 卸料 作业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7.5 K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编号 类 型 名 称 序 号 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 护措施 应急处 置措施 1 外来原料货 车从东门进 出厂区 外来原料车辆运行超速 易导致车辆伤害 4 蓝色 车辆伤害 1、厂区东门、东路设置限速警示标 志; 2、厂区东路设置人车分行线; 3、厂区东路安装减速带。 1、制定与运输方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企 业的运输方进行安全告知; 2、与运输方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 议,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 3、外来车辆遵守企业的相关制度,服从企业的管 理。 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 同时,对相关方进行培 训告知 班组、岗位 2 外来原料货 车上下地磅 送原料货车上下地上汽 车衡称时侧向驶离易导 致车辆伤害 5 蓝色 车辆伤害 1、地上汽车衡两侧设置高于汽车衡 上表面0.3m以上的防车辆侧向驶离 的隔离设施,并涂刷黄黑相间的警 示色; 2、汽车衡设置限速警示标志。 1、制定与运输方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企 业的运输方进行安全告知; 2、与运输方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 议,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 3、外来车辆遵守企业的相关制度,服从企业的管 理。 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 同时,对相关方进行培 训告知 班组、岗位 3 外来原料货 车厂区东路 运行 外来原料车辆车厢内原 料洒落或车胎粘料脱 落,运行时易导致扬尘 5 蓝色 其他伤害 1、厂区东路设置车辆清洗装置; 1、送原料车辆卸完车后,彻底清理车厢卫 生; 2、车辆出原料厂后冲洗车胎粘料; 3、安排专人定期清扫厂区东路卫生。 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 同时,对相关方进行培 训告知 班组、岗位 1 送石膏粉车 辆进出原料 场 石膏粉车辆进出原料场 车速过快易导致车辆伤 害 4 蓝色 车辆伤害 石膏粉原料场设置车辆专用进出 口,并进行标志 1、制定与运输方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企 业的运输方进行安全告知; 2、与运输方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 议,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 3、外来车辆遵守企业的相关制度,服从企业的管 理。 与运输方签订安全协 议同时,对相关方进 行培训告知 班组、岗位 2 铲车卸料 铲车卸料时刹车失灵易 导致车辆伤害 5 蓝色 车辆伤害 铲车启动前检查车辆安全附件,确 保刹车灵敏 1、铲车卸料时与外来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1、每班班前会进行 培训教育,做好班前 会记录;2、按照计 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 员培训,年度培训学 时不少于8学时。3、 实行铲车司机内部持 证上岗制度,定期组 织理论和操作考核。 班组、岗位 3 铲车卸料 铲车卸料时外来货车司 机未及时到安全地点易 导致车辆伤害 4 蓝色 车辆伤害 原料场增加安全警示标志; 1、铲车卸料时,铲车司机与货车司机沟通好,确 保卸车司机在安全区域; 2、货车司机佩戴反光背心。 1、每班班前会进行 培训教育,做好班前 会记录;2、按照计 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 员培训,年度培训学 时不少于8学时。3、 实行铲车司机内部持 证上岗制度,定期组 织理论和操作考核。 班组、岗位 管控层级 送 原 料 车 辆 厂 区 东 路 运 行 风险分 级 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管控措施 危险源或潜在的事件(人 、物、作业环境、管理)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责任 单位 风险点 作业步骤 评价级 别 备注 单位: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责任 人 z002 原 料 卸 车 z001 4 铲车堆料 石膏粉堆放超高、高边 坡易发生坍塌 5 蓝色 坍塌 1、石膏堆堆放与周边围挡、挡风墙保持安全距离, 并且不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 的安全,不超高堆放、高边坡堆放; 2、每年汛期前对石膏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 及时整改。 1、每班班前会进行 培训教育,做好班前 会记录;2、按照计 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 员培训,年度培训学 时不少于8学时。3、 实行铲车司机内部持 证上岗制度,定期组 织理论和操作考核。 班组、岗位 5 铲车堆料 石膏堆上方有架空高压 线,铲车堆料时与高压 线距离近易导致触电伤 害 5 蓝色 触电 设置警示标志 1、石膏堆与铲车必须与厂区架空高压线保持足够 安全距离; 2、阴天、雨雪天气、夜间停止从高压线下作业。 1、每班班前会进行 培训教育,做好班前 会记录;2、按照计 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 员培训,年度培训学 时不少于8学时。3、 实行铲车司机内部持 证上岗制度,定期组 织理论和操作考核。 班组、岗位 6 铲车堆料 铲车运行速度过快易导 致车辆伤害 5 蓝色 车辆伤害 1、原料场设置独立的作业区域,入 口处增加声光报警器,提醒铲车司 机有人员或车辆进入; 2、设置“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安 全警示标志; 1、车辆行驶注意观察周围,禁止车速过快; 2、 1、每班班前会进行 培训教育,做好班前 会记录;2、按照计 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 员培训,年度培训学 时不少于8学时。3、 实行铲车司机内部持 证上岗制度,定期组 织理论和操作考核。 班组、岗位 1 铲车取料 铲车不按规定取料作业 造成石膏堆底部虚空易 发生坍塌 5 蓝色 坍塌 铲车取料时,上下均匀取料; 1、每班班前会进行 培训教育,做好班前 会记录;2、按照计 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 员培训,年度培训学 时不少于8学时。3、 实行铲车司机内部持 证上岗制度,定期组 织理论和操作考核。 2 铲车运料 铲车行驶时操作不当刮 碰石膏堆大棚支撑 5 蓝色 坍塌 石膏堆大棚支撑加高度不低于两米 的防护,涂刷黄黑相间的警示色; 1、石膏堆大棚支撑周围不得堆放石膏粉; 2、铲车司机提高注意力,与石膏堆大棚支撑保持 安全距离; 3、保持铲车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1、每班班前会进行 培训教育,做好班前 会记录;2、按照计 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 员培训,年度培训学 时不少于8学时。3、 实行铲车司机内部持 证上岗制度,定期组 织理论和操作考核。 z003 铲 车 上 料 z002 原 料 卸 车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6-01-03 价格:¥2.00
1 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常规教育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成绩造册登记, 方能上岗后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协助施工,防止违规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带所属单位安全帽,穿着单位工装,劳保防护用品装配整 齐。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 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5.为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照明灯光,警示标志,围护设施,以及夜间安 全措施,符合标准化施工要求。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路基填挖施工 1) 施工前,先将场地清理干净,去掉地表的浮砂、各种垃圾和有机质及腐殖质等。 2) 挖方段开挖基槽至设计标高,素土压实至 94%后施工路面结构。 3) 分层填筑,划方格网上土,用推土机整平,每层土的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 4) 路基填筑前应测量放线,实际填筑宽度应大于设计路基宽度每边 0.5m,确保路基 范围内的压实度。 5) 填土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对超标的填土根据实际情况翻晒或者洒水施 工。 6) 施工过程中考虑雨天排水,横向做成 2-4%流水坡度,确保路基不积水,雨后施工 先对下层重新碾压。 7) 因构造物或其他原因必须分段而不能整段填筑时,在分层填筑中端部预留 1:1 的台阶,台阶的宽度不小于 50cm。 2.道路稳定土基层施工 2.1 施工要求 2.1.1 拌和与运输 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注意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当摊铺 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2 2.1.2 摊铺和整形 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 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 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高于最佳含水最 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 分损失。 混合料的最小压实厚度为 150mm。当压实层厚度超过 200mm 时,应分层摊铺,先摊铺 的一层应经过整形和压实,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将先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 摊铺上层。 A、碾压 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 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 量的水。严禁压路机在己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 土层表面不受破坏。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终凝时间, 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施工接缝和压路机“调头”,应技术规范要 求。 B、养护 碾压完成后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 天。养护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 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等。养护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工 程师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 30km/h 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3.砼路面施工 施工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派专人管制交通,禁止非施工人员、机槭、车辆进入 施工现场拌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或底架上,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电线应架空拌和机使 用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蝇有无断丝或损坏。防护罩是 否牢固,润滑系统应注入润滑油。进料时,推车不准抡跑、拥挤,行走间距不得小于 2 米,下 坡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车子向内倒料时不得撒把松手;料斗边应设档木,防止车子进斗。 搅拌机在转动时,不准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內扒料或捣料搅拌机提起料斗倒料时,人员 不准在料斗下清理废料。搅拌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料斗用保险链条锁住后 方可进行检查修理。需进拌合筒内检修时应有人在筒外监摊铺混凝土时要注意施工中工具 转动时的安全。振捣器启动前应检查电器的开关是否完好,线路、接头是否绝缘良好。振 捣施工中应有专人拉软线随振动器同时前进,严禁扭线、压线造成漏电。拆模时,拆下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1 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常规教育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成绩造册登记, 方能上岗后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协助施工,防止违规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带所属单位安全帽,穿着单位工装,劳保防护用品装配整 齐。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 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5.为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照明灯光,警示标志,围护设施,以及夜间安 全措施,符合标准化施工要求。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路基填挖施工 1) 施工前,先将场地清理干净,去掉地表的浮砂、各种垃圾和有机质及腐殖质等。 2) 挖方段开挖基槽至设计标高,素土压实至 94%后施工路面结构。 3) 分层填筑,划方格网上土,用推土机整平,每层土的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 4) 路基填筑前应测量放线,实际填筑宽度应大于设计路基宽度每边 0.5m,确保路基 范围内的压实度。 5) 填土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对超标的填土根据实际情况翻晒或者洒水施 工。 6) 施工过程中考虑雨天排水,横向做成 2-4%流水坡度,确保路基不积水,雨后施工 先对下层重新碾压。 7) 因构造物或其他原因必须分段而不能整段填筑时,在分层填筑中端部预留 1:1 的台阶,台阶的宽度不小于 50cm。 2.道路稳定土基层施工 2.1 施工要求 2.1.1 拌和与运输 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注意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当摊铺 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2 2.1.2 摊铺和整形 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 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 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高于最佳含水最 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 分损失。 混合料的最小压实厚度为 150mm。当压实层厚度超过 200mm 时,应分层摊铺,先摊铺 的一层应经过整形和压实,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将先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 摊铺上层。 A、碾压 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 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 量的水。严禁压路机在己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 土层表面不受破坏。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终凝时间, 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施工接缝和压路机“调头”,应技术规范要 求。 B、养护 碾压完成后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 天。养护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 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等。养护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工 程师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 30km/h 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3.砼路面施工 施工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派专人管制交通,禁止非施工人员、机槭、车辆进入 施工现场拌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或底架上,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电线应架空拌和机使 用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蝇有无断丝或损坏。防护罩是 否牢固,润滑系统应注入润滑油。进料时,推车不准抡跑、拥挤,行走间距不得小于 2 米,下 坡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车子向内倒料时不得撒把松手;料斗边应设档木,防止车子进斗。 搅拌机在转动时,不准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內扒料或捣料搅拌机提起料斗倒料时,人员 不准在料斗下清理废料。搅拌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料斗用保险链条锁住后 方可进行检查修理。需进拌合筒内检修时应有人在筒外监摊铺混凝土时要注意施工中工具 转动时的安全。振捣器启动前应检查电器的开关是否完好,线路、接头是否绝缘良好。振 捣施工中应有专人拉软线随振动器同时前进,严禁扭线、压线造成漏电。拆模时,拆下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2-19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