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告知牌
动火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
动火安全
作业证”未经批准,禁止
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
动火。
3、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
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
动火。
5、不按时做
动火分析,禁止
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
动火。
动火作业的安全
作业要求
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
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
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
等进行的
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
动火作业、一级
动火作业和二级
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危险
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
动火作业,及带压不置换
动火作业。
一级
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
动火作业以外的
动火作业,及厂
区管道廊上的
动火作业。
二级
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
动火作业和一级
动火作业以外的
动火作业。凡生产
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
据起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环保部批准,
动火作业可按二级
动火作业管理。
注: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
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醒目、美观为佳)
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
动火作业工作票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
作业人员操作
证。
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
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确
保
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
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焊接和
切割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具灭火器,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使用气焊割
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 5 米,二者与动
火
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 10 米的安全距离。
5、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
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
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
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6、高处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
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
事故,室外进行高处
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
作业。
7、特殊情况下必须
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
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
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
底隔离,
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
8、
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
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
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
作业。
3、未对
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
作业。
4、
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
作业 。
5、
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
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
作业。
7、
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
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
作业。
9、与
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
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准
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
受限空间进行的
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
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
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
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
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
空间,可以让员工
进入
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d、自然通风不
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
作业人要了解
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和
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
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
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
进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