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5-A 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物料、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并对 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综合检查及季节性检查实施。 2.3 部门主管、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的实施。 2.4 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专业设备、设施的检查。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编制,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检查表的审核,主要负 责人负责安全检查表批准。 2.6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记录汇总,并负责针对发现的隐患向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内容 3.1 安全检查的要求 (1)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3.2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包括班组安全检查及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检查,各班组的班组长 对本班组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岗位员工每天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包括电气方面、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每半年 进行一次检查。 2 (3)季节性检查:本公司季节性检查的重点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雨 防洪、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由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4)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情况、消防设施、救援设施、 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检查,厂级 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3.3 隐患整改制度 3.3.1 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除; 3.3.2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交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 室负责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3.3.3 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向安全办公室申请复查; 3.3.4 主要负责人应当确定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3.3.5 对于涉及其他单位或企业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本公司确实无能 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 当地安监部门及政府部门报告。 3.4 检查频次 3.4.1 日常检查每天进行一次。 3.4.2 专项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一次。 3.4.3 厂级综合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3.4.4 解决隐患的全过程由安全办公室记录备案,填好安全检查台账。 3.5 上级部门及外部检查 3.5.1 市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来厂检查时,不管是口头提出的问题,还是书面的 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均应做好记录。 3.5.2 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应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告知责任人,并要求其 进行整改。 3.5.3 安全办公室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 3.5.4 对安监部门发的书面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要保存,并建立档案。 3.6 安全检查表修订 3.6.1 每年的 12 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对各类安全检查表 进行评审,根据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表 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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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 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 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 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 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 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 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 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 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 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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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 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 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 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 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 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 、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 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督促所属分公司、区域项目做 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 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 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 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 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 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 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 及时上报公司。 5、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 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 注销。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 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 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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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安全制度 目录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03 设备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04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7 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的申购、验收、领用管理制度………19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26 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使用管理制度…………………………27 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32 应急物资协约保障供应储备点的通知…………………………33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34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4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47 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49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50 Ⅲ类医用卫生材料管理制度……………………………………53 植入(介入)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55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57 类药品采购制度…………………………………………………58 紧急、特殊医疗器械、材料的申购管理制度…………………59 新产品试用及申购管理制度……………………………………60 试剂管理制度……………………………………………………61 设备资料管理制度………………………………………………63 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管理制度…………………………………64 库房管理制度……………………………………………………65 设备工程组工作制度……………………………………………67 计量管理制度……………………………………………………69 计量器具检定制度………………………………………………71 大型设备购置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72 医疗设备安全检查制度…………………………………………76 医用气体安全制度………………………………………………77 中心供氧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79 急救设备临时调用应急预案……………………………………82 危险医疗设备管理制度…………………………………………84 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及管理制度………………………………85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86 物资缺失、报废、失效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90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院党政领导、设备科、财务科、 审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纪检监察负责人,大内科主任、大外科 主任、门诊部主任等相关临床或医技专业人员组成。 二、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分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 员 1 名(由业务院长担任),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设备科负责。 三、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指导的管理规定,结合医院 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 重大决策、技术问题提供评价咨询;根据医院各科室工作需要和医院财务预 算,讨论医院全年医院医疗设备采供计划,认真论证和审批各科室提出的医 疗设备采供申请,讨论、审定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报损;定期听取审议特大 型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效益分析报告。 四、主任委员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 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 五、设备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会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工作会议,设备管理委员会决议问题遇到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按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或提请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裁决。 六、设备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实施。 设备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及其它 医疗应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设备科负责全院 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验收、资料归档及仪器的定期检查、维护, 负责仪器消耗品、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 (二)、设备的配置和调配,经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后,由设备 科具体办理。 (三)、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 作规程,操作培训达标后,方可独立上机操作。各科负责仪器设备的 保管、日常维护及常规技术检查。 (四)、医疗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 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按照规范标准归档保存;但采购 价格达到 30 万元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0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2.00
新安全生产法试题 姓名: 单位: 得分: 一、单选题(每题 4 分,共 40 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C) A.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B.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C.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职工安全 生产培训。 D.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C )负责。 A.主要 B.全部 C.全面 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C)。 A.综合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 置明显的(C )。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传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5.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A )。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6.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 相应的( C),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B)、控告;有 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起诉 B.检举 C.仲裁 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 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B )进行审查。 A.安全生产条件和级别 B.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 C.安全生产形式和程序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A )。 A.执法证件 B.监督执法证件 C.监督证件 1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 A);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 A.联合检查 B.分级检查 C.委托检查 二、多选题(每题 6 分,共 30 分) 1.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 ABCD) 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A.经营单位负责 B.职工参与 C.政府监管 D.行业自律 2.(ABCD )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矿山 B.金属冶炼 C.建筑施工 D.道路运输单位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ABCD )。 A.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C.要求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D.要求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作出(ABCD )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A.停产停业 B.停止施工 C.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 D.停止建设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 AB)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 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A.时间、地点、内容 B.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C.现场人数 D.周边环境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共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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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程序 5.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 安全、环保、员工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工程项目的范围:(1)新建工程项目。(2)改扩建工程项目。(3)计划检维修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4)确 保安全生产需紧急抢修的项目。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承包商的归口管理。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审查。 4. 管理程序 4.1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 4.1.1 进入本公司的承包商应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以及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安全状况在内的安全 评审。 4.1.2 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及业主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 4.1.3 本公司对所有承包商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承包商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行 政部门的安全资质评审,并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见附件 1。 4.1.4 承包商在获得项目合同后,项目开通前,应与公司签订《承包商施工安全协议书》AQBZH-WJ/7-2,未签订 安全协议书前,项目不得开工。 4.1.5 承包商获得项目合同后,进入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教育。 教育后必须进行书面考试,合格率要达到 100%,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4.1.6 承包商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行安全承诺后,由本公司保安组发给“临时出入证”。出入施工 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 4.1.7 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度和规定,保护好环境。 4.1.8 承包商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等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必须品。 4.1.9 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2 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资质 4.2.1 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资质。 4.2.2 承包商应建立比较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在本公司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 4.2.3 承包商及其有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政府安全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具有政府技术监督部门 颁发的资格证。 4.2.4 承包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并经过定期复审。 4.2.5 施工承包商应有 2 年以上的良好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 2 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管理情况档案,有事故 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4.2.6 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管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 4.3 承包商的安全评审 4.3.1 承包商申请安全资质评审时应首先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警示标示设置和使用规范 6. 检查与维修 7. 采购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警示标志、危害告知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区域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 电工负责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 内容 4.1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 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 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 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 GBZ158-2003 设置警示标识。 4.3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 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 安全会、生产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 意见。 4.6 告知 4.6.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 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 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 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 各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 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4.6.5 设置公告栏: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4.6.6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 到相关岗位; 4.6.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4.6.8 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7 警示 4.7.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 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4.7.2 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7.3 术语 1)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 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XXX 有限公司文件 xx 安字[2020]4 号 关于建立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 的安全管 理水平,公司现重新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汇集“企业安全管理制 度汇编”,请你们对照制度要求,组织学习和培训,认真做好落实工 作,切实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确 保安全生产。 附件 1: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XXX 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 附件 1: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1.AQBZH-ZD/1-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AQBZH-ZD/1-2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制度 3.AQBZH-ZD/2-1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4.AQBZH-ZD/2-2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5.AQBZH-ZD/2-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管理制度 6.AQBZH-ZD/2-4 安全生产责任制 7.AQBZH-ZD/3-1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8.AQBZH-ZD/3-2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9.AQBZH-ZD/3-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10.AQBZH-ZD/4-1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1.AQBZH-ZD/4-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2.AQBZH-ZD/4-3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3.AQBZH-ZD/5-1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14.AQBZH-ZD/6-1 新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5.AQBZH-ZD/6-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6.AQBZH-ZD/6-3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7.AQBZH-ZD/6-4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8.AQBZH-ZD/6-5 设备设施验收、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9.AQBZH-ZD/6-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0.AQBZH-ZD/6-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AQBZH-ZD/7-1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22.AQBZH-ZD/7-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3.AQBZH-ZD/7-3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4.AQBZH-ZD/7-4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5.AQBZH-ZD/7-5 供应商管理制度 26.AQBZH-ZD/7-6 承包商管理制度 27.AQBZH-ZD/7-7 变更管理制度 28.AQBZH-ZD/7-8 厂区交通管理制度 29.AQBZH-ZD/8-1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30.AQBZH-ZD/8-2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1.AQBZH-ZD/9-1 风险评价与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32.AQBZH-ZD/10-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3.AQBZH-ZD/10-2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 34.AQBZH-ZD/11-1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35.AQBZH-ZD/12-1 事故管理制度 36.AQBZH-ZD/13-1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37.AQBZH-ZD/14-1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38.AQBZH-ZD/15-1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39.AQBZH-ZD/16-1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40.AQBZH-ZD/17-1 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1、演练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公司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通过演练, 检验各职能部门应急情况下的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全体员工安全逃生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义 务消防员掌握公司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能在火灾初起阶段有效控制及扑灭火灾,确保 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公司财产安全,特组织本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2、演练时间:2019 年 3 月 6 日 3、演练范围:厂区内 4、演练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各分管领导组成,选择一领导任总指挥。 5、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和实施,总结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不足教训及成功经验。 (3)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 (4)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活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5) 发生事故时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领导小组及成员分工和职责 应急总指挥职责(覃强) (1)评估事件的规模,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并决定实施厂外应急计划; (2)对整体活动给予指导和命令,实施应急步骤; (3)接收撤离人员报来的撤离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寻找和采取营救措施; (4)当紧急情况结束时,对事件进行讲评,发出“紧急解除”信号。 应急副总指挥职责(刘赟、刘卫权、何健) 协助总指挥工作,并当总指挥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现场指挥员职责(陈治高) (1)检查和证实事故情况,将结果报告总指挥; (2)当副总指挥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3)了解事故现场情况,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向,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 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布置和调整力量; (4)向各组明确在下达救人、救物和灭火、供水命令,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义务消防员以及员工协同作战,必要时划分战斗区(片、段),分别进行火场 上的各项工作; (6)根据灭火战斗需要,决定破拆建(构)筑物,调用灭火急需的工具、物资,通知有关 部门救护伤员、增加水压、切断电源、关闭油(气)管道等。 记录员职责(莫新玲、孙东青) (1)按顺序记录所有重要事件,对紧急情况作记录,并获得文件和照片。 报警组职责(陈雄刚) 通知火警人员迅速准确、畅通有效地传达火情,可用“专线+对讲机+手机”方式进行。 后勤保障组职责(组长黄文丽 成员严芝玲、董涛) (1)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2)建立集合场地,维护安全区的秩序; (3)从主管处接收人数检查结果,并报告给总指挥; (4)通过主管将各种指示传达给员工。 灭火救援组职责(组长陈雄刚,成员张伟开、黄杰生、张旺、黄朝旺各工段长及调度员) (1)明确自己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员的命令;接到火警,第一时 间赶到现场,从疏散楼梯快速上到着火层,迅速展开水带,接上水枪和消火栓,打开消火栓, 开始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有人被困火中,首先以救人为第一目的。全体成员着战斗服。 (2)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设备维护组职责(组长黄德建成员覃海康、罗宏雷) 负责供电控制、水源保障。全体成员戴安全帽。 安全警戒组职责(组长杜成航、成员 廖加隆、曾庆忠) (1)拉上警示线,保持大门入口处畅通过; (2)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疏散引导组职责 组长(陈宗平) (1)接到撤离通知时,指挥所有人员停止工作,关掉所有机器和设备; (2)迅速而有序地将所有人员通过指定出口撤离到集合场地; (3)保证所属区内的所有来访人员、合同方、员工一起撤离; (4)一旦撤离到集合场所,即刻检查其员工人数; (5)向后勤保障组报告其人数,报告失踪人员; (6)等候指挥员的指令,并传达给工人。 成员(廖盛晟、吴大谋、马升球) (1)保证所有人员撤离工作区; (2)迅速检查负责区的洗手间、办公室、库房等,确保这些地方无遗留人员; (3)离开前要关门但不要锁门; (4)前往集合区,向主管报告本组人员状况。 急救护理组职责(负责人:覃丽丽) (1)收集急救箱,到集合地点集合; (2)给伤员提供救护,并记录所有伤员及给其提供的救助; (3)如有需要,请示救护车。 7、应急响应程序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和减少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区域的有限空间作 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 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 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2 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 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有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票的 审批,以及作业前的安全措施的监督实施。 4.2 作业单位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措施并落实。 4.3 有限空间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4 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的规定。 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绝。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 源应有效切断。 5.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 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1.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挂 《禁止启动》警示牌。 5.2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 18~21%(体积浓度)。 5.2.2 有毒气体浓度符合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的规定。超过限制 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2.3 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5.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5.3.2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5.3.3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5.3.4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4 定时监测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5.4.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 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 5.4.2 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5.4.3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4.4 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5.4.5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 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6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 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7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4.8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 min 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5.5 照明和防护措施 5.5.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a)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b)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c)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作业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 常现象及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2、术语 1.1. 关键生产装置为: 1.1.1、在易燃、易爆、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剧毒、临氢、烃氧化等工艺条件下运 行的装置。 1.1.2、在生产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生产操作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其他装置和设施。 1.2.重点部位为: 1.2.1、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介质和放射性物质, 以及可能形成火灾、爆炸和化学品中毒的罐区、仓库、车间等场所。 1.2.2、 对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 3、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釆用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4、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识别及应急措施 名称 事故名称 应急预案 锅炉鼓 包、爆管 事故 应中断燃烧,关闭鼓引风机和燃烧装置,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 泄露事故 导热油毕竟是可燃物,一旦发生事故出现管壁渗漏现象,除了采取紧 急停炉外,最主要的办法是把火焰和导热油管立即分割开来,当不设置炉 膛辐射受热面的导热油锅炉只要将在炉膛上部的旁通烟道打开就可以。 停电时对 锅炉应急 处置 如果因紧急情况紧急停炉时,应迅速关闭燃烧器,同时沿燃烧器铰轴 将燃烧器移开,让炉膛与烟囱之间形成自然通风状态,将炉膛内的蓄热散 发,以便导热油自然冷却,防止过热。从而防止停电后短时间内油温超而 造成结焦、以致酿成事故。 锅炉 爆沸事故 必须尽量减弱火势。设法将水分及挥发物迅速排出系统。若控制不住应 立即紧急停炉。 发生火灾 小火用干粉、二氧化碳或常规灭火器;大火用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 沫灭火器,远离着火的储罐,大面积着火,用遥控水枪或水炮,否则,立 即撤离。开傍通,关闭两条总管上阀门,炉膛退火,高位槽放油降温,关 停电源,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 危化品 泄漏 穿戴劳保用品,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消除所有点火源;禁止接触 和跨越泄漏物;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堵漏;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 地下室;用干土、砂或其它不燃物吸收或覆盖并收集于容器中。大量泄漏 立即在所有方向隔离泄露区至少 50 米,疏散无关人员,在上风处停留, 勿进入低洼处,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火灾 小火用干粉、二氧化碳或常规灭火器;大火用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沫灭 火器,远离着火的罐,大面积着火,用遥控水枪或水炮,否则,立即撤离。 关停电源,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库房 罐区 爆炸事故 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队伍进行扑救,同时向附近消防部门请求 支援。 阀门泄漏 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关闭总阀门;.检修或更换 阀门。禁止接触和跨越泄漏物;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堵漏;防止泄漏物进入 水体、下水道、地下室;用干土、砂或其它不燃物吸收或覆盖并收集于容 器中。大量泄漏立即在所有方向隔离泄露区至少 50 米,疏散无关人员, 在上风处停留,勿进入低洼处,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超温 减少热油流量,若还未控制则反应釜停热油,切换冷油及循环冷却水,如 不能降温,按紧急停车方案处理,同时报公司应急指挥部。 电机故障 关停设备;切断反应釜线路总闸,检查线路:如电机故障,上报公司相关 部门,组织人员修理。 车间 (反应釜) 停电事故 密切注意反应釜仪表参数的变化,同时启动备用电源或发电机启用,都不 能供应时,按紧急停车方案处理,同时报公司应急指挥部。 火灾 小火用干粉就地扑灭,大面积着火切断电源,采取有效同措施,同时上报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配电房 变压器 故障 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抢修。 6、消防器材及设施 现有消防栓及配套水带、水枪及灭火器,防毒口罩、防尘口罩,安全帽。 7、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 长:王向东 副组长:张恩榜、闵加成 成 员:赵 军、杨丽娟、杨晓峰、许祥兵、孙建强、将建明、张恩福、陈仲礼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做出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 产生的事故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机械设备、交通事故、 环境污染、职业病及中毒等事故时,公司组织针对所发生事故的应急工作。 1.3 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3.1 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是从公司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 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应急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 合性文件。 1.3.2 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公司为应对某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是贯彻综 合应急救援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包括: 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液氯泄漏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氯硅烷泄漏 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故应急 专项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和职业病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3.3 现场处置方案 公司各岗位依据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各自工艺和设备的特点,制订适合本 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2 危险性分析 2.1 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时间为 2007 年 9 月,注册资本:玖亿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成 都市新津县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B 区。公司股东: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 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比构成:保定天威保变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参股 51%,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 35%,四川岷江水利电 力有限股份公司参股 14%。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 3000 吨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总投资为 26.7 亿,公司占地面 积约为 879 亩。 自 2008 年 5 月开始建设,于 2009 年 8 月试生产成功。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公司主要危险源分布如下表: 序 号 场所 危险物料 名称 简要 可能事故类 别 备注 1 液氯钢瓶库及 汽化装置 液氯、氯气 1 吨的液氯钢瓶日常储存量为 96 瓶,液 氯汽化工序使用气瓶量为 16 瓶。 爆炸、中毒 重大危险 源 2 氢气制取和提 纯工序 氢气 采用电解水生产氢气,设置有 V=20m3, P=2.0Mpa 的 氢 气 储 罐 1 个 , V=15m3P=1.8Mpa 的氢气储罐 1 个。 火灾、爆炸 非重大危 险源 3 氯化氢、三氯氢 硅合成装置 氯化氢、三 氯氢硅 布置在厂区中部,由氯化氢合成装置、三 氯氢硅合成装置、尾气淋洗组成。 火灾、爆炸 重大危险 源 4 氯硅烷提纯车 间 氯硅烷 氯硅烷提纯车间也位于厂区中部,该车间 由氯硅烷精馏装置和尾气淋洗组成。 火灾、爆炸 重大危险 源 5 中间罐区 三氯氢硅、 氯硅烷等 42 个氯硅烷储罐 V=106m3;2 个应急排放 罐 V=106m3;2 个安全阀排放罐 V=58m3; 2 个排放尾气缓冲罐 V=58m3。 火灾、爆炸 重大危险 源 6 三氯氢硅还原 车间 三氯氢硅、 氢气 该车间由多晶硅还原装置、氢化装置、控 制室、仪表机柜及冷却水系统等组成。 火灾、爆炸 非重大危 险源 7 天然气配气站 天然气 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外部天然气经天然 气调压站进入锅炉房。 火灾、爆炸 非重大危 险源 8 化学品库房 氢氟酸、硝 酸、硫酸 氢氟酸最大储存量为 2000L,硝酸 600L, 硫酸 600L,盐酸 200L。 中毒、腐蚀 重大危险 源 3 组织机构和职责 3.1 组织机构 3.1.1 领导机构: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是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内部领导机构。公司 总经理领导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3.1.2 办事机构: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是事故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归口管理公司应急 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司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综合协调信息发布、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 发挥枢纽作用。 3.1.3 专业应急救援小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由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和员工组成。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1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事故类型 后果 工程控制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1 铜精矿 卸车、 上料 原料 车间 厂房 内 起重伤害 、高处坠 落、触电 、物体打 击、车辆 伤害 人身伤 害、财 产损失 1.隔离:安装护栏, 司机室铺设绝缘皮子 。 2.封闭:传动轴加装 防护罩。 3.警报警示:设置 声光报警器。 4.设置限位开关 1.制定制度:制定完善 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操 作规程。 2.安全互保体系:实施 岗位作业人员互保制度 。 1.培训教育:每周进 行一次班组安全活 动,每两个月至少进 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 考试。 2.操作人 员必须经过培训,持 证上岗,并定期进行 复审。 1.个体防护:员 工规范穿绝缘鞋 等劳保品。 1.配备灭火器、 制定起重伤害现 场处置方案。 四级 低风 险 班组 级 2 铜精矿 输送 原料 车间 厂房 西侧 、东 侧 机械伤害 、高处坠 落、物体 打击、职 业性尘肺 病、触电 、其他伤 害 人身伤 害、伤 亡疾病 、财产 损失 1.隔离:安装防护栏 (网、罩)。 2.警报警示:设置声 光报警器。 1.制定制度:制定完善 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操 作规程。 2.安全互保体系:实施 岗位作业人员互保制度 。 1.培训教育:每周进 行一次班组安全活 动,每两个月至少进 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 考试。 1.个体防护:员 工作业时佩戴防 穿刺劳保鞋、戴 防尘口罩。 1.设置紧急拉绳 开关。 2.配备灭 火器、制定皮带 伤害现场处置方 案。 四级 低风 险 班组 级 3 破碎作 业 原料 车间 厂房 南侧 高处坠落 、车辆伤 害、物体 打击、其 他伤害 人身伤 害、财 产损失 1.隔离:安装防护栏 (网、罩), 2.封闭:加密封罩 3.设置声光报警器。 1.制定制度:制定完善 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操 作规程。 2.安全互保体系:实施 岗位作业人员互保制度 。 1.培训教育:每周进 行一次班组安全活 动,每两个月至少进 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 考试。 1.个体防护:员 工规范穿戴劳保 护品。 1.设置紧急拉绳 开关。 2.配备灭火 器,制定机械伤 害现场处置应急 方案 四级 低风 险 班组 级 4 配电室 运行 原料 车间 中间 部位 触电、火 灾 人身伤 害、财 产损失 、 1.隔离:铺设绝缘皮 子、设置安全距离。 1.制定制度:制定完善 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操 作规程。2.严格执行停 电挂牌制度、保持足够 的安全距离。 3.安全互保体系实施岗 位作业人员互保制度。 4.定期进行巡检 。 1.培训教育:每周进 行一次班组安全活 动,每两个月至少进 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 考试。 1.个体防护:员 工作业必须穿绝 缘鞋、绝缘手套 。 1.配备灭火器, 应急照明灯。 四级 低风 险 班组 级 管控 层级 评价 级别 风险 分级 铜冶炼企业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汇总表 可能诱发事故类型 及后果 管控措施 序号 风险点 名称 区域 位置 5 铜精矿 、冰铜 储存转 运 熔炼 车间 西南 机械伤害 、触电、 中毒和窒 息、火灾 、物体打 击、职业 性尘肺病 、其他伤 害 财产损 失、人 身伤害 1.封闭:各下料口设 置收尘罩。 2.隔离:皮带的 头尾部滚筒、托辊、 联轴器均设施防护 罩,现场平台设置护 栏等。 3.联锁:现场皮带系 统设置自动停车联 锁,声光报警装置, 防止出现皮带拉断而 造成的其他事故。 1.制定制度:制定完善 该工种管理制度、作业 流程、作业标准。 2.安全互助体系:实 施岗位作业人员互保联 保制度。 3.其他:定期进行洒水 降尘.。 4.检维修涉及危 险作业的严格管理。 1.培训教育:按计划 组织专业安全知识和 事故案例培训,每周 组织开展一次班组安 全活动,两个月至少 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 程考试。 1.个体防护:进 作业现场,规范 穿戴防尘毒呼吸 器等劳保用品。 1.配备消防器材 等应急设施,设 置紧急拉绳开关 。 2.制定 皮带伤害应急处 置方案,定期组 织演练。 四级 低风 险 班组 级 6 冰铜磨 运行 熔炼 车间 干燥 厂房 一楼 机械伤害 、物体打 击、高处 坠落、火 灾、触电 、其他伤 害 财产损 失、人 身伤害 1.封闭:磨内负压作 业。 2.隔离:进料口、 出料口均设置防护 罩;现场平台设置护 栏。 3.联锁: 天然气量和燃烧风量 设置连锁。 1.制定制度:制定完善 该工种管理制度、作业 流程、作业标准。 2.安全互助体 系:实施岗位作业人员 互保联保制度。 1.培训教育:每两个 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 操作规程考试,提高 员工操作技能。 1.个体防护:进 作业现场,规范 穿戴劳保品。 1.配备合适的消 防器材设施。 2.制定机械伤害 现场应急处置预 案并定期演练。 3.加强应 急知识培训。 四级 低风 险 班组 级 7 干燥机 运行 熔炼 车间 干燥 厂房 三楼 触电、物 体打击、 中毒和窒 息、高处 坠落、其 他伤害、 起重伤害 财产损 失、人 身伤害 1.封闭:干燥机内负 压作业2.隔离:现场 平台均设置护栏;各 运转设施部位均设施 防护罩;现场电气设 施柜内操作3.联锁: 出料温度和蒸汽量的 连锁控制,中控室 DCS控制。 1.制定制度:制定完善 该工种管理制度、作业 流程、作业标准。 2.安 全互助体系:实施岗位 作业人员互保联保制度 。 1.培训教育:按计划 组织专业安全知识和 事故案例培训,每周 组织开展一次班组安 全活动,两个月至少 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 程考试。 1.个体防护:进 作业现场,规范 穿戴劳保品。 1.配备合适的消 防器材设施。 2.加强应急知 识培训。 四级 低风 险 班组 级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77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1、演练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公司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通过演练, 检验各职能部门应急情况下的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全体员工安全逃生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义 务消防员掌握公司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能在火灾初起阶段有效控制及扑灭火灾,确保 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公司财产安全,特组织本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2、演练时间:2019 年 3 月 6 日 3、演练范围:厂区内 4、演练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各分管领导组成,选择一领导任总指挥。 5、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和实施,总结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不足教训及成功经验。 (3)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 (4)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活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5) 发生事故时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领导小组及成员分工和职责 应急总指挥职责(覃强) (1)评估事件的规模,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并决定实施厂外应急计划; (2)对整体活动给予指导和命令,实施应急步骤; (3)接收撤离人员报来的撤离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寻找和采取营救措施; (4)当紧急情况结束时,对事件进行讲评,发出“紧急解除”信号。 应急副总指挥职责(刘赟、刘卫权、何健) 协助总指挥工作,并当总指挥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现场指挥员职责(陈治高) (1)检查和证实事故情况,将结果报告总指挥; (2)当副总指挥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3)了解事故现场情况,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向,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 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布置和调整力量; (4)向各组明确在下达救人、救物和灭火、供水命令,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义务消防员以及员工协同作战,必要时划分战斗区(片、段),分别进行火场 上的各项工作; (6)根据灭火战斗需要,决定破拆建(构)筑物,调用灭火急需的工具、物资,通知有关 部门救护伤员、增加水压、切断电源、关闭油(气)管道等。 记录员职责(莫新玲、孙东青) (1)按顺序记录所有重要事件,对紧急情况作记录,并获得文件和照片。 报警组职责(陈雄刚) 通知火警人员迅速准确、畅通有效地传达火情,可用“专线+对讲机+手机”方式进行。 后勤保障组职责(组长黄文丽 成员严芝玲、董涛) (1)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2)建立集合场地,维护安全区的秩序; (3)从主管处接收人数检查结果,并报告给总指挥; (4)通过主管将各种指示传达给员工。 灭火救援组职责(组长陈雄刚,成员张伟开、黄杰生、张旺、黄朝旺各工段长及调度员) (1)明确自己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员的命令;接到火警,第一时 间赶到现场,从疏散楼梯快速上到着火层,迅速展开水带,接上水枪和消火栓,打开消火栓, 开始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有人被困火中,首先以救人为第一目的。全体成员着战斗服。 (2)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设备维护组职责(组长黄德建成员覃海康、罗宏雷) 负责供电控制、水源保障。全体成员戴安全帽。 安全警戒组职责(组长杜成航、成员 廖加隆、曾庆忠) (1)拉上警示线,保持大门入口处畅通过; (2)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疏散引导组职责 组长(陈宗平) (1)接到撤离通知时,指挥所有人员停止工作,关掉所有机器和设备; (2)迅速而有序地将所有人员通过指定出口撤离到集合场地; (3)保证所属区内的所有来访人员、合同方、员工一起撤离; (4)一旦撤离到集合场所,即刻检查其员工人数; (5)向后勤保障组报告其人数,报告失踪人员; (6)等候指挥员的指令,并传达给工人。 成员(廖盛晟、吴大谋、马升球) (1)保证所有人员撤离工作区; (2)迅速检查负责区的洗手间、办公室、库房等,确保这些地方无遗留人员; (3)离开前要关门但不要锁门; (4)前往集合区,向主管报告本组人员状况。 急救护理组职责(负责人:覃丽丽) (1)收集急救箱,到集合地点集合; (2)给伤员提供救护,并记录所有伤员及给其提供的救助; (3)如有需要,请示救护车。 7、应急响应程序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程序 5.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 安全、环保、员工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工程项目的范围:(1)新建工程项目。(2)改扩建工程项目。(3)计划检维修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4)确 保安全生产需紧急抢修的项目。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承包商的归口管理。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审查。 4. 管理程序 4.1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 4.1.1 进入本公司的承包商应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以及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安全状况在内的安全 评审。 4.1.2 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及业主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 4.1.3 本公司对所有承包商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承包商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行 政部门的安全资质评审,并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见附件 1。 4.1.4 承包商在获得项目合同后,项目开通前,应与公司签订《承包商施工安全协议书》AQBZH-WJ/7-2,未签订 安全协议书前,项目不得开工。 4.1.5 承包商获得项目合同后,进入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教育。 教育后必须进行书面考试,合格率要达到 100%,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4.1.6 承包商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行安全承诺后,由本公司保安组发给“临时出入证”。出入施工 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 4.1.7 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度和规定,保护好环境。 4.1.8 承包商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等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必须品。 4.1.9 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2 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资质 4.2.1 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资质。 4.2.2 承包商应建立比较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在本公司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 4.2.3 承包商及其有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政府安全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具有政府技术监督部门 颁发的资格证。 4.2.4 承包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并经过定期复审。 4.2.5 施工承包商应有 2 年以上的良好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 2 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管理情况档案,有事故 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4.2.6 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管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 4.3 承包商的安全评审 4.3.1 承包商申请安全资质评审时应首先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新安全生产法试题 姓名: 单位: 得分: 一、单选题(每题 4 分,共 40 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C) A.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B.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C.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职工安全 生产培训。 D.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C )负责。 A.主要 B.全部 C.全面 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C)。 A.综合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 置明显的(C )。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传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5.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A )。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6.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 相应的( C),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B)、控告;有 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起诉 B.检举 C.仲裁 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 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B )进行审查。 A.安全生产条件和级别 B.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 C.安全生产形式和程序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A )。 A.执法证件 B.监督执法证件 C.监督证件 1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 A);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 A.联合检查 B.分级检查 C.委托检查 二、多选题(每题 6 分,共 30 分) 1.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 ABCD) 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A.经营单位负责 B.职工参与 C.政府监管 D.行业自律 2.(ABCD )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矿山 B.金属冶炼 C.建筑施工 D.道路运输单位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ABCD )。 A.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C.要求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D.要求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作出(ABCD )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A.停产停业 B.停止施工 C.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 D.停止建设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 AB)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 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A.时间、地点、内容 B.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C.现场人数 D.周边环境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共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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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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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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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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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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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物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 对安全管理委员会、义务消防队、安全检查、事件处理、人员培训、责任追究等 业务范围给予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权利和义务 公司所有安全管理事项和人员适用于本制度。所有人员必须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 责和义务,同时也享有安全生产和生活,以及接受安全培训的权利。 第三章 基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在公司 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安全主任任秘书长并负责统筹和召集,行使决策、执 行和监督的权力。 第二条 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安全责任制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并对直接上司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 指定区域或班组负责人。 第三条 在公司内所有工作行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统一由生 产技术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公司所采用的 机器设备和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条 公司承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给全体员工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关注职业健康,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就业前进行健康体检, 工作中注重职业保护,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第五条 公司所有建筑和工作场所按“四 同时”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和维护,必须符合工业和消防安全,履行法律规定的 审批手续。 第六条 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公司保安队为公司义 务消防队,执行公司制定的消防救火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每半年一次进行消 防演练。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部门消防员同厂级义务消防员一同培训和参加演 练。 第七条 叉车、电梯、空压机等特种设备,电工、叉车司机等特殊工种,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未做要求的本公司特有的存在安全危险性的工种,由行政 部统一公布工种名称颂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严格用电管理,公司所有带电设施、设备、用器具及其导线必须由合格 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和保养,电工作业执行《维修单》通知制度,由各部门 和维修负责人共同签署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确标明设备设施和场所所处的状 态,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建立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对场地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设备的购入、使用、 保养和报废进行规范化处理,对员工生产上岗、设备操作、管理责任进行规定。 第十条 公司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安队、安全主任对各种消 防器材、设施设备、工作环境、员工行为等分别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 检查。 第十一条 公司对危险品、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检查确认的其它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对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及进跟进。危 险区域和设备应设立警示标识,安排专门责任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事故档案,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调查处理,教育相关人员,杜绝类 似事故的发生,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事故的地点和机器 要设立警示牌。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分别对安全管理人员、新员工和其它员工的安全 培训工作进行规定和提供指导。 第四章 安全管理委员会 1、定义: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为公司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 公司安全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安委会实行负责制管理,各成员签订责任书, 明确责任范围,承担相应职责。 2、组织架构: 主任 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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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管理制度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工具,也同机器设备一样,是工人进行生产不可缺 少的手段。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着成千上万件工具,它们的品种繁 多,规格复杂,体积较小、数量很大,容易混淆,丢失和积压。以机械工业企业 来讲,机床上使用的工具等装备的费用,经常占到机床设备价值的 25%—30%; 产品成本中,工具费用一般要占 5—10%。因此,合理组织工具的供应和节约使 用,对保证企业的均衡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加速流动资金周转,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业企业工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把质量好、价格低廉的成套工具供应 给全厂各车间和工作地;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不断降低工具的消耗量 和储备量;组织监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延长工具使用,降低工具的制造、 采购、储存、修复等方面的费用。企业要搞好工具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好工具的 分类编号,工具的生产和供应计划工作,合理制定工具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建 立和健全工具的分级管理制度。 (一)工具的分类和编号 为了有效地进行工具管理,简化生产中所用工具的计划、核算和标准化工作, 有必要对工具进行分类编号。 工具的分类,就是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具, 按其特性进行分类。在我国工业企业中,一般采用“十进位”分类法,就是把每 一类别的工具再详细分成十组。例如,机器制造企业的工具可分为切削工具、量 具、磨具、冷冲模、热冲模、夹具、金属模、锻工工具、钳工装配工具和辅助工 具等十个大类。大类下面再按一定类型工具的主要性能一步划分为十个分类,如 切削工具分为切刀、钻头、螺丝攻,螺丝板牙、铣刀、铰刀、钻、插齿刀、拉刀 和其它刀具。按同样方法,分类下面划分为“组”,如切刀按其性能又分车刀、 刨刀、插刀等;组下再划分为“分组”,如车刀根据应用情况划分为粗车刀、光 车刀、螺丝车刀等;最末是“项”依据工具的结构性能划分,如光车刀又分右偏 直头光车刀、左偏直头光车刀、铲型光车刀等。工具编号就是按工具分类的顺序, 对每一种工具给予一个固定的号码,这个号码是由字母和的。如左偏直头光车刀 的编号是 1-1122,铲型光车刀的编号为 1 一 1125。专用工具在编号前还需把该 工具加工的零件或工序的代表字母编入,如零件 A 的某种专用工具的编号为 A— 1—1127。工具编号要求简单,保持其技术特征,而又不致互相混淆。 (二)工具需要量计划企业的工具需要量,是按用途、种类、规格分别计算的。 它由工具消耗量和工具周转量组成。工具消耗量,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为完成生 产任务而消耗的工具数量。工具周转量,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不断地进行而处于 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工具数量。企业计划期工具的消耗量,一般是根据企业生产 计划和工具消耗定额确定的,其公式如: 〖JZ〗〖SX(B〗某产品计划期〖〗某种工具消耗量〖SX)〗=〖SX(B〗计划期 该产〖〗品计划产量〖SX)〗×〖SX(B〗单位产品某种〖〗工具消耗定额〖SX)〗 工具消耗定额,是指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需要消耗工具的数量。它是决定 工具需要量和储备量的必要数据。企业对工具消耗定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 是经验统计法,它主要是根据工人群众的实际经验,或者对工具消耗统计资料进 行估算,而制定出工具消耗定额。这种方法工作量小,简便易行。另一种方法是 技术计算法,它是根据工具的耐用期限和使用这种工具的时间长短,来制订消耗 定额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工作量较大,但比较准确。它的计算公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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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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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办事处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增强 员工 的节能意识,加快推进节约型 企业建设,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 、 油 等各种资源, 降低成本。结 合我库 的实际情况, 特 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 一、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办事处内部用水、用电 、 用油等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 二、职责分工 1 、 库主任 负责机 库 内部各项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为节能降 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 、 综合科 负责制定降耗指标计划,节能降耗控制措施,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 作。 三、具体措施 (一) 用电管理 1 、 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 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 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2 、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 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 低瓦数。 3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 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 ( 包括 烧水 机 ) 。 4 、提倡每天少开 1 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 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 2 8 ℃、冬季环境温度高于 16 ℃ 时停止使用空调。办 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 摄氏度,冬季不高于 20 摄氏度,无人时不开 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 二 ) 用水管理 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 头。 ( 三 ) 办公用品管理 1 、统一办公用品的购置,严格依据实际需求配备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由 综合科 统一负责购置和调配,其余各 科室 不得私自采购,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 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 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 、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 使用电子档 ,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 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 、党委文、行政文、简报等文件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 平常工作文件提倡双面,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数量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印刷杜绝外 单位或个人在 机房 复印材料。 4 、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 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 、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做到长话短说;禁止私人电话与办公电话捆绑;禁 止在办公场所用办公电话聊天。 ( 四 ) 公务用车管理 1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 、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距离较近时不使用车辆, 2 、 3 人以下的外 出人员一般不安排商务车, 综合科 要严格把握。 3 、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 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 、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 、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 五 ) 会务费和接待费管理 1 、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 开。 2 、对确实需要举办的会议,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降低会议成本,严禁重形 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3 、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接待 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四、奖惩兑现 (一) 对在开展节能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 励。对在开展节能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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