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 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三、职责 1、物流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2、库管员及现场操作人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工作程序 1、安全环保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 附件是否齐全。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 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 泄漏。 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 和滚动。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 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 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 (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 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 和火源。 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 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 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 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 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 措施。 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阻火器,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 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 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 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 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 素进行检查。 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 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1.带锯机 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 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 10mm, 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 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 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就均匀,不能过猛。 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 0.5m 后,方可进行曲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 疤碰卡锯条。 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 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 50mm 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 清理管口。 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 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2.圆盘锯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 10~15mm 处,必须安装弧形 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 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 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 径的 1/4。 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 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 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 600mm 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3 平面刨(手压刨) 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 50mm 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 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 30mm,长度小于 400mm 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15mm, 长度在 250mm 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 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 不得超出刀头,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 10mm。紧固刀片螺丝时, 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 手套操作。 4.压刨床(单面和多面) 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 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 50mm。 操作者应站在机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进大头。 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 10~30mm 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 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每次进刀量应为 2~5mm,如遇硬木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度小于 10mm 的薄板,必须垫托板。 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 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 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 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安装刀片的注意事项按平面刨第 5 条的规定执行。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运输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运输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 (运输、服务项目), 需经常在甲方的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为保证甲方区域范围内的车辆运输安全, 以及乙方生产、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职 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业企 业 厂 内 运 输 安 全 规 程 》 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双 方 在 签 订 经 济 合 同 等 ( 合 同 号: )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服务项目名称 1 .运输作业项目名称: ; 2 .作业地址: ; 3 .作业区域: ;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三、协议内容 1.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所从事业务法定的相关安全资质和基本的安全生产 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所从事运输作业的安全、消防、治安管 理负全面的责任。 2.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从事运输作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须指定专职 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负责进入进行运输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 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 3. 甲方指派 负责协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等事宜。 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协助检查、协调、处理运输作业中有关安全 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4. 乙方应根据所承接的运输作业内容,结合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安全管 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在开始履行合同前交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应 将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告之乙方。 5. 乙方负责对进入甲方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以及日常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确保进入甲方作业的人员充分了解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以及乙方制定的 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并检查、督促员工安全作业。安全教育和 安全检查记录必须记录备案。 6. 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服务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合同 外的服务作业,由于乙方拒绝提供合同外的服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追究乙方 责任;若乙方接受提供合同外的服务,由此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 方负责。 7. 甲方相关安全、消防、治安的职能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运输 作业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 方在听取甲方整改意见后, 应按相关规定或标准及时落实整改, 对不服从管理, 不落实整改,以及发现存在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防火隐患的,有权责令 乙方停止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按本协议的规 定处理。 8.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按国务 院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统 计、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甲方消防与安全科或总值班室。 9.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服务期间造成伤亡、火灾 / 火警、设备损坏等大事故(包括甲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等) , 双方应协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 发生后立即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区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 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大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关部门仲裁。 10. 乙方人员、车辆进入甲方区域进行作业须遵守以下规定,违者将由甲方按有关 规定处理。 11.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人员、车辆、物质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乙方人员进入甲 方区域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出入证。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区域, 车辆出入必须接受甲方门卫检查。 11.2 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从事车辆运输作业服务期间,应爱护甲方公物、绿化、 及设备设施,不论是否故意损坏,乙方都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 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 11.3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必须遵守甲方的“禁烟条例”规定,只准在规定的吸烟 点吸烟,不准吸游烟。 11.4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区域,必须接受甲方所在区域部门的安全协调和管 理,服从甲方合理的安排;在甲方区域范围内行驶的车辆,须根据甲方内部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作业名称 原料卸车作业 作业对象 卸车工 危险等级 重大 主要危险有害 因素 未接静电接地报警器,装卸车管脱落、物料飞溅 已发生事故类 型 火灾爆炸、灼烫 岗位操作注意 事项 1. 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相关危化品的特性、危害和应急处理措施,装 车、卸车时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面屏、耐酸碱手套、耐 酸碱鞋等。 2. 装车、卸车时,司机应将车辆在规定位置挺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 手刹后方可进行。 3. 装卸车过程当中应时常检查泵出口压力,应稳定。 4. 装卸车过程当中应时常检查管路情况,应无泄漏。 5. 取样时,应适当关小阀门开度,不应出现原料溅出现象。 6. 待装卸车车辆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堵塞安全通道,与装卸 车中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在工作区域内动火维修危化品运输车 辆。 7. 遇雷雨天气时或其它恶劣天气时停止卸车。 8. 卸车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在上风向监护;司机卸车期间必须在现场 监护,不得随便离岗,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 叉车应定期检测合格。 10. 叉车操作要平稳、准确,禁止急刹车,急转弯平稳起步,转向前一定 要先减速,正常行驶速度不要过快,平稳制动停车。 11. 对于尺寸较大的货物要小心搬运,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的货物。 12. 叉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 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 稳定性 13.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禁止在行驶过程中进行升降,前倾操作。 须穿戴的劳动 防护用品 防护面屏、防静电服、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 应急处置措施 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部门 负责人及向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安环部)报告。 2. 迅速使伤员脱离火灾现场,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3. 火灾扑救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灭火程序,采取先控制后 消灭的原则。 4.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区域人员进行安全疏散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安全警示标志 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作业名称 动火作业 作业对象 维修 危险等级 重大 主要危险有害 因素 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未按照动火作业证执行 已发生事故类 型 火灾爆炸 岗位操作注意 事项 1. 特殊动火区域及一级动火区域的所有动火作业必须进行检测分析。 2. 凡在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等部位动火, 都必须切断气、液源,泄压,加堵合格的盲板进行可靠的隔绝,彻底 置换、清洗,并取样分析合格。 3. 动火设备、管道、容器等,应敞开或打开人孔、手孔。严禁带气、带 压和在密闭状态下动火。 4. 凡可以拆卸或搬动的部件、管道,原则上应移到安全地带动火。 5. 动火执行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持劳动部门或公司发给 的合格证(操作证)的人担任。 6. 动火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7.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各级签证人应亲临现场,确切了解和检查动火的具 体部位、内容及范围;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动火点附近有无可 能泄漏可燃性气体的水封、阴井、阴沟,如有不完善的,应责令动火 申请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8. 动火作业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9. 焊、割作业器具及各种动火工具应随动火执行人进出设备,不得因暂 时中断作业留在设备、容器内。中断动火作业时应切断电源、气源、 熄灭余火。严禁用氧气向设备、管道、容器、地坑等内部“吹风”。 10. 必须严格按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批准的有效期限进行动火。 须穿戴的劳动 防护用品 防护面屏、防静电服、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 应急处置措施 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部门 负责人及向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安环部)报告。 2. 迅速使伤员脱离火灾现场,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3. 火灾扑救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灭火程序,采取先控制后 消灭的原则。 4.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区域人员进行安全疏散 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安全警示标志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3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回目录 化学品中文名称: 过氧化甲乙酮 化学品英文名称: methyl ethyl ketone peroxide 中文名称 2: 过氧化丁酮 英文名称 2: MEKP 技术说明书编码: 1138 CAS No.: 1338-23-4 分子式: C8H14O4 分子量: 174.20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回目录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过氧化甲乙酮 1338-23-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回目录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刺激粘膜,使高铁血红蛋白形成。本品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吸入后可引起头痛、嗜睡、恶心、 呕吐等。蒸气对眼有刺激性;液体或雾可造成严重眼损害,甚至可导致失明。皮肤接触可引起灼伤。口服强 烈刺激消化道,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头晕、呼吸困难、流涎和抑郁。大剂量口服引起紫绀和死亡。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爆炸性,有毒。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回目录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回目录 危险特性: 易燃,遇氧化物、有机物、易燃物、促进剂会剧烈反应、着火或爆炸。遇热源或阳光可引起分解。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 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禁止用砂土压盖。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回目录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 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 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 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回目录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 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胶布防毒衣,戴乳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 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 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还原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 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 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回目录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ACGIH 0.2ppm,1.5mg/m3[上限值]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乳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回目录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臭味。 pH: 熔点(℃): <-20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1.09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2.00
干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操作规程,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复合工序 3 定义 无 4 具体规定 4.1 干复机规范操作规定: 4.1.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串岗,不 聊天、不脱岗,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1.2 上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4.1.3 仔细阅读工艺单,每个人必须了解将要生产产品和的技术要求。根据订单要求,由机 长开出领料单,领取所需的复合材料、溶剂及胶粘剂,并由机长核实领用物料的准确性。 4.1.4 领用材料上机前必须每卷做到外观检查,有明显质量问题及时剔除,减少复合材料的 损失,并反馈提醒上道工序或仓库;对复合基材,操作者必须仔细检查厚度、宽度、外观情 况及表面处理以及标识是否正确和齐全等,注意复合材料的放卷方向,发现原材料问题报告 质检员。 4.1.5 调胶工对粘合剂种类及适用范围要充分了解,配胶时要按技术要求正确配胶,并充分 搅拌均匀才能加入胶槽,并加装过滤网,防止杂质带入,根据订单量大小适量配调,每班测 粘度 2 次,并且做好记录。 4.1.6 生产过程中注意张力的匹配,并且根据材料情况及时调整,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 ZJNMT-ZY-0083-A01 干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4.1.7 对复合好的薄膜要仔细检查初剥离、气泡、白点、拉丝、尺寸变化情况等。 4.1.8 每班(如接班时正在生产产品,待一卷产品生产完毕后再安排清洁)开机前后必须把 导辊、橡胶压辊清洗干净,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及周围环境卫生,防止灰尘杂物带入复合膜, 影响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调换网辊必须清洗干净(包括轴杆及网辊两端),防止塞版影响 复合强度。 4.1.9 进入固化室的半成品要求有时间记录,并搞好固化室的卫生。 4.1.10 掌握消防知识,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4.1.11 生产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做到安全生产。所有干复产品:开机状态下严禁擦拭导辊, 必须停机后用乙酸乙酯擦拭导辊加防护措施,等表面干燥后才能开机。 4.1.12 做好设备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设备部。 4.1.13 机长每天及时填写好生产报表和交接班记录。生产时停机清扫设备也须记录时间和 内容。 4.1.14 生产现场随时保持整洁。 4.1.15 准确填写流转证,按质量状况和检验状态做好原料及产品的各类明细标识。 4.1.16 异味控制 4.1.16.1 产品残留送样检测必须是第一卷,初始速度参照工艺要求及结构、机台而定,在 样品进行残留检测期间,复合机运转速度应降低 20 米/分,确保该时间段残留值在安全范围, 等残留检测结果显示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能恢复送样前的运转速度。 4.1.16.2 必须按规定测上胶量,上胶量不允许超出工艺范围,每个产品至少测一次,如一 班只生产一个产品,则该班组必须对该产品测二次并记录。 4.1.16.3 每个工作日由设备部检查机台风量;大机长每班检查风量和烘道并记录在报表上。 机台风量变化主要是烘道内碎膜太多堵住风口,故生产过程中遇到断膜等情况(尤其是 AL 产品)须及时打开烘道,检查和清理烘道内的碎膜、垃圾。 4.1.16.4 每次停机后开机、每班生产前需等每个烘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后才可生产。 4.3 配胶间操作规范 4.3.1 配胶间是胶黏剂存放的场所,只能存放生成所需的胶黏剂主剂、固化剂和醋酸乙酯以 及和配胶工作相关的工具,其他物料不得存放在配胶间。 4.3.2 为防止胶黏剂桶受潮腐蚀,配胶间胶黏剂须堆放在铲板上,每板堆放不得超过两个桶 的高度,配胶间堆放不得超过两个铲板高度,叠放的胶黏剂必须用缠绕膜固定,防止倾倒泄 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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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操作规程,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复合工序 3 定义 无 4 具体规定 4.1 干复机规范操作规定: 4.1.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串岗,不 聊天、不脱岗,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1.2 上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4.1.3 仔细阅读工艺单,每个人必须了解将要生产产品和的技术要求。根据订单要求,由机 长开出领料单,领取所需的复合材料、溶剂及胶粘剂,并由机长核实领用物料的准确性。 4.1.4 领用材料上机前必须每卷做到外观检查,有明显质量问题及时剔除,减少复合材料的 损失,并反馈提醒上道工序或仓库;对复合基材,操作者必须仔细检查厚度、宽度、外观情 况及表面处理以及标识是否正确和齐全等,注意复合材料的放卷方向,发现原材料问题报告 质检员。 4.1.5 调胶工对粘合剂种类及适用范围要充分了解,配胶时要按技术要求正确配胶,并充分 搅拌均匀才能加入胶槽,并加装过滤网,防止杂质带入,根据订单量大小适量配调,每班测 粘度 2 次,并且做好记录。 4.1.6 生产过程中注意张力的匹配,并且根据材料情况及时调整,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 ZJNMT-ZY-0083-A01 干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4.1.7 对复合好的薄膜要仔细检查初剥离、气泡、白点、拉丝、尺寸变化情况等。 4.1.8 每班(如接班时正在生产产品,待一卷产品生产完毕后再安排清洁)开机前后必须把 导辊、橡胶压辊清洗干净,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及周围环境卫生,防止灰尘杂物带入复合膜, 影响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调换网辊必须清洗干净(包括轴杆及网辊两端),防止塞版影响 复合强度。 4.1.9 进入固化室的半成品要求有时间记录,并搞好固化室的卫生。 4.1.10 掌握消防知识,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4.1.11 生产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做到安全生产。所有干复产品:开机状态下严禁擦拭导辊, 必须停机后用乙酸乙酯擦拭导辊加防护措施,等表面干燥后才能开机。 4.1.12 做好设备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设备部。 4.1.13 机长每天及时填写好生产报表和交接班记录。生产时停机清扫设备也须记录时间和 内容。 4.1.14 生产现场随时保持整洁。 4.1.15 准确填写流转证,按质量状况和检验状态做好原料及产品的各类明细标识。 4.1.16 异味控制 4.1.16.1 产品残留送样检测必须是第一卷,初始速度参照工艺要求及结构、机台而定,在 样品进行残留检测期间,复合机运转速度应降低 20 米/分,确保该时间段残留值在安全范围, 等残留检测结果显示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能恢复送样前的运转速度。 4.1.16.2 必须按规定测上胶量,上胶量不允许超出工艺范围,每个产品至少测一次,如一 班只生产一个产品,则该班组必须对该产品测二次并记录。 4.1.16.3 每个工作日由设备部检查机台风量;大机长每班检查风量和烘道并记录在报表上。 机台风量变化主要是烘道内碎膜太多堵住风口,故生产过程中遇到断膜等情况(尤其是 AL 产品)须及时打开烘道,检查和清理烘道内的碎膜、垃圾。 4.1.16.4 每次停机后开机、每班生产前需等每个烘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后才可生产。 4.3 配胶间操作规范 4.3.1 配胶间是胶黏剂存放的场所,只能存放生成所需的胶黏剂主剂、固化剂和醋酸乙酯以 及和配胶工作相关的工具,其他物料不得存放在配胶间。 4.3.2 为防止胶黏剂桶受潮腐蚀,配胶间胶黏剂须堆放在铲板上,每板堆放不得超过两个桶 的高度,配胶间堆放不得超过两个铲板高度,叠放的胶黏剂必须用缠绕膜固定,防止倾倒泄 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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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作业名称 原料卸车作业 作业对象 卸车工 危险等级 重大 主要危险有害 因素 未接静电接地报警器,装卸车管脱落、物料飞溅 已发生事故类 型 火灾爆炸、灼烫 岗位操作注意 事项 1. 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相关危化品的特性、危害和应急处理措施,装 车、卸车时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面屏、耐酸碱手套、耐 酸碱鞋等。 2. 装车、卸车时,司机应将车辆在规定位置挺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 手刹后方可进行。 3. 装卸车过程当中应时常检查泵出口压力,应稳定。 4. 装卸车过程当中应时常检查管路情况,应无泄漏。 5. 取样时,应适当关小阀门开度,不应出现原料溅出现象。 6. 待装卸车车辆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堵塞安全通道,与装卸 车中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在工作区域内动火维修危化品运输车 辆。 7. 遇雷雨天气时或其它恶劣天气时停止卸车。 8. 卸车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在上风向监护;司机卸车期间必须在现场 监护,不得随便离岗,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 叉车应定期检测合格。 10. 叉车操作要平稳、准确,禁止急刹车,急转弯平稳起步,转向前一定 要先减速,正常行驶速度不要过快,平稳制动停车。 11. 对于尺寸较大的货物要小心搬运,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的货物。 12. 叉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 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 稳定性 13.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禁止在行驶过程中进行升降,前倾操作。 须穿戴的劳动 防护用品 防护面屏、防静电服、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 应急处置措施 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部门 负责人及向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安环部)报告。 2. 迅速使伤员脱离火灾现场,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3. 火灾扑救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灭火程序,采取先控制后 消灭的原则。 4.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区域人员进行安全疏散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安全警示标志 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作业名称 动火作业 作业对象 维修 危险等级 重大 主要危险有害 因素 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未按照动火作业证执行 已发生事故类 型 火灾爆炸 岗位操作注意 事项 1. 特殊动火区域及一级动火区域的所有动火作业必须进行检测分析。 2. 凡在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等部位动火, 都必须切断气、液源,泄压,加堵合格的盲板进行可靠的隔绝,彻底 置换、清洗,并取样分析合格。 3. 动火设备、管道、容器等,应敞开或打开人孔、手孔。严禁带气、带 压和在密闭状态下动火。 4. 凡可以拆卸或搬动的部件、管道,原则上应移到安全地带动火。 5. 动火执行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持劳动部门或公司发给 的合格证(操作证)的人担任。 6. 动火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7.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各级签证人应亲临现场,确切了解和检查动火的具 体部位、内容及范围;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动火点附近有无可 能泄漏可燃性气体的水封、阴井、阴沟,如有不完善的,应责令动火 申请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8. 动火作业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9. 焊、割作业器具及各种动火工具应随动火执行人进出设备,不得因暂 时中断作业留在设备、容器内。中断动火作业时应切断电源、气源、 熄灭余火。严禁用氧气向设备、管道、容器、地坑等内部“吹风”。 10. 必须严格按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批准的有效期限进行动火。 须穿戴的劳动 防护用品 防护面屏、防静电服、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 应急处置措施 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部门 负责人及向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安环部)报告。 2. 迅速使伤员脱离火灾现场,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3. 火灾扑救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灭火程序,采取先控制后 消灭的原则。 4.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区域人员进行安全疏散 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安全警示标志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6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承包商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承包商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外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发包方 将建设工程项目、生产或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以合同约定方式委 托给其他专门或专业公司完成的单位。 3.2 承包方 合同情况下的供方,即被公司各单位(发包方)雇佣,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 的个人、部门或合作者。 3.3 安全技术交底 在某一单位工程或一个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向参与工程的人员进 行的技术性交待。其目的是使工程人员对工程特点、工作方法和风险分析、相关程序、 作业许可、规定要求、安全要求与安全措施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 组织施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基本要求 4.1 发包方应建立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或在承包方管理制度中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篇章; 4.2 发包方应明确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和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管 理职责。安全环保部应参与对承包方的选择、评审,并对发包方的管理; 4.3 发包方应指派有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人员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必要时安排参加发包项 目相关的安全管理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4.4 发包方应辨识发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知或潜在的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5 发包方应制定承包方安全管理评定与考核标准,定期评估承包方安全管理绩效,将 评估结果作为选择和评价承包方的主要依据,督促承包方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4.6 发包方应制定与发包项目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计划,并与承包方进行沟通。 5.承包方安全管理 发包方应建立和完善承包方安全管理的流程,应包括承包方选择、招投标管理、资 格评审、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完工和验收监督、承包 方安全绩效评价等内容。 5.1 选择承包方 发包方主管部门在选择承包方前,应咨询安全环保部,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规模、特 性、复杂程度以及已知、潜在的危害,建立明确的安全管理需求和要求。招标文件应有 安全文明作业内容,明确对承包方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5.2 招投标安全管理 发包方应将投标单位安全管理状况作为参加投标的前提条件,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 的资质证明和需要提供的其他安全管理文件。发包方对不能提供资质证明、或不符合要 求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进入下阶段的评标。 5.3 合同前承包方安全资格评价 发包方应制定合格承包方选择标准。在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发包方应按照 合格承包方选择标准对承包方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劳务用工资格评审。 5.4 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是承包方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协议的内容应 包括以下内容: ——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发包方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要求; ——施工环境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施工过程中的 禁止和许可事项; ——承包方应选择和配置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 考核; ——承包方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承包方应编制与项目承包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在作业现场配置相应的应急装备; ——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承包方应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承包方应按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安全事故; ——承包方应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运输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运输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 (运输、服务项目), 需经常在甲方的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为保证甲方区域范围内的车辆运输安全, 以及乙方生产、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职 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业企 业 厂 内 运 输 安 全 规 程 》 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双 方 在 签 订 经 济 合 同 等 ( 合 同 号: )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服务项目名称 1 .运输作业项目名称: ; 2 .作业地址: ; 3 .作业区域: ;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三、协议内容 1.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所从事业务法定的相关安全资质和基本的安全生产 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所从事运输作业的安全、消防、治安管 理负全面的责任。 2.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从事运输作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须指定专职 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负责进入进行运输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 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 3. 甲方指派 负责协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等事宜。 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协助检查、协调、处理运输作业中有关安全 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4. 乙方应根据所承接的运输作业内容,结合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安全管 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在开始履行合同前交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应 将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告之乙方。 5. 乙方负责对进入甲方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以及日常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确保进入甲方作业的人员充分了解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以及乙方制定的 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并检查、督促员工安全作业。安全教育和 安全检查记录必须记录备案。 6. 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服务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合同 外的服务作业,由于乙方拒绝提供合同外的服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追究乙方 责任;若乙方接受提供合同外的服务,由此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 方负责。 7. 甲方相关安全、消防、治安的职能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运输 作业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 方在听取甲方整改意见后, 应按相关规定或标准及时落实整改, 对不服从管理, 不落实整改,以及发现存在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防火隐患的,有权责令 乙方停止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按本协议的规 定处理。 8.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按国务 院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统 计、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甲方消防与安全科或总值班室。 9.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服务期间造成伤亡、火灾 / 火警、设备损坏等大事故(包括甲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等) , 双方应协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 发生后立即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区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 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大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关部门仲裁。 10. 乙方人员、车辆进入甲方区域进行作业须遵守以下规定,违者将由甲方按有关 规定处理。 11.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人员、车辆、物质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乙方人员进入甲 方区域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出入证。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区域, 车辆出入必须接受甲方门卫检查。 11.2 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从事车辆运输作业服务期间,应爱护甲方公物、绿化、 及设备设施,不论是否故意损坏,乙方都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 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 11.3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必须遵守甲方的“禁烟条例”规定,只准在规定的吸烟 点吸烟,不准吸游烟。 11.4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区域,必须接受甲方所在区域部门的安全协调和管 理,服从甲方合理的安排;在甲方区域范围内行驶的车辆,须根据甲方内部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4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6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安全检查及隐患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查明公司各种危险因素和各种安全、环保隐患,强化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监督公司各项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制定公司安全检查 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各类安全检查的任务、形式、内容以及安全隐患整改的要求和程序。 3 职责 3.1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作为生产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 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综合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 节前检查和日常检查。 3.2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每次 检查完毕后,安全环保部应立即向公司各部门下达检查通报,明确需要各部门整改的隐 患、整改的期限及要求。 3.3 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职业健 康安全、环境检查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工作由部门 部长、工段长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 3.4 检查的主要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设备设施、查培训教育、查工作环境、 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的使用、查各类事故的处理情况等。 4 制度内容 4.1 综合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是以落实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责任制为重点, 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1.1 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安全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每月 15 日(如遇节假日 顺延),对安全、环保管理和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系统的检查。 4.1.2 安全环保部组织的综合性检查频次每月一次。 4.1.3 检查内容:参阅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 4.1.4 根据有关规范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提交检查报告,并开具隐 患整改通知单。 4.1.5 凡在春节、国庆等全国重大节日前,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进行 全公司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大检查。 4.2 公司每月 10 日对生产区域内的特种设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安 全环保部配合,各相关部门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 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监测仪器、防火防毒、防尘防毒、危险物品、仓储运输等 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对查出的隐患需建立隐患台帐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 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未处理前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3 季节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由安全环保部根据气候特点并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 情况针对性进行的预防性检查。季节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的内容如下: 4.3.1 春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为重点,由设备管 理部负责; 4.3.2 夏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汛、防污水溢流、防暑降温、 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由安全环保部及后勤部共同组织; 4.3.3 秋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泄漏为重点检查内容,由安全 环保部组织; 4.3.4 冬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滑、防冻为重点检查内容,由 安全环保部组织。 季节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时间由安全环保部根据生产和气候情况确定,每季最少 进行一次。 4.4 节假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 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 等)前,公司应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此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指定各部门 人员及各工段兼职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节日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4.1 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4.2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4.3 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4.4 假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的安排落实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4.5 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津建安-施-3 电动吊篮 安全隐患排查交底表 施工企业: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编号: 工程名称 天津天通泰观湖花园项目 安全技术 专业 电动吊篮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办法》, 落实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班前安全隐患排查管理。 一、专业排查组织人员:李建军 参加人员:李建军、陈凤祥、李孝军、王圣洵 二、安全隐患排查的一般规定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 操作。 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帽不超过三年半)或配件损 坏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4)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攀登脚手架。 5)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6)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7)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8)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9)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内容 1.吊篮操作工,必须经市认定的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操作上岗证的人员,严禁操作吊篮。 2.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好安全带、钩牢保险钩(拴在安全保险绳上)。 3.吊篮操作工和上篮人员,应严格遵守吊蓝“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规定”。 4.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贫血病、心脏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 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戏闹。 5.吊蓝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 3 人配合操作, 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电动吊篮 安全隐患排查交底表 津建安-施-3 施工企业: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编号: 工程名称 天津天通泰观湖花园项目 安全技术 专业 电动吊篮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 1176N/m2(120kg/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 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7.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8.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蓝的吊点必须保持 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钢管连接牢 固,成为整体。 9.每班第一次升降吊篮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屋面悬、臀架,悬臀架压铁是否符合要 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电机是否完好。 10.吊篮升降范围内,必须清除外场面的障碍物。 11.严禁将吊篮作为运输材料和人员的“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吊篮内的荷载。 12.上篮作业人员必须在上、下午离开吊蓝前,对安全锁、升降机及钢丝绳等沾污的水泥浆等杂物 垃圾作一次清除,以确保机械的安全可冤性。 13.上吊篮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1)检查电源线连接点,观察指示灯; (2)按启动按钮,检查平台是否处于水平; (3)检查限位开关; (4)检查提升器与平台的连接处; (5)检查安全绳与安全锁连接是否可靠,动作是否正常。 14.每天下班停用吊篮,应将吊放下降到二层楼窗厅口,并用拉杆将吊篮拉牢在建筑物窗洞口上, 不使吊篮随风飘动。 15.电动升降吊篮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附: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表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安全培训教育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3 说 明 一、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 和培训目标,定期修正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企业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 培训教育档案。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 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 政府规定的学时。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企业 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 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 20 学时。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 24 学时)。 五、其他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 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 教育记录。 六、日常安全教育: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 于 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 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1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2 学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每月至少 1 次对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 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七、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未 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 项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6-01-11 价格:¥2.00
1.带锯机 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 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 10mm, 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 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 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就均匀,不能过猛。 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 0.5m 后,方可进行曲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 疤碰卡锯条。 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 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 50mm 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 清理管口。 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 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2.圆盘锯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 10~15mm 处,必须安装弧形 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 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 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 径的 1/4。 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 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 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 600mm 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3 平面刨(手压刨) 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 50mm 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 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 30mm,长度小于 400mm 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15mm, 长度在 250mm 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 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 不得超出刀头,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 10mm。紧固刀片螺丝时, 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 手套操作。 4.压刨床(单面和多面) 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 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 50mm。 操作者应站在机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进大头。 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 10~30mm 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 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每次进刀量应为 2~5mm,如遇硬木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度小于 10mm 的薄板,必须垫托板。 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 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 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 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安装刀片的注意事项按平面刨第 5 条的规定执行。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9 一、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 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二、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脚 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 30m 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 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 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 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 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四、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工间休息或 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 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 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 3 层;集中荷载每 平方米不得超过 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 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 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六、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保 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 2m 作为接闪器,并在该 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七、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脚手板搭 接时不得小于 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c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 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八、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cm。 九、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m 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cm 高的挡脚板。 十、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m, 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 拉固。 十一、砌墙高度超过 4m 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kg 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 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十二、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 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三、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传送钢管。 十四、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五、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90 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 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 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 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 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 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 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 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严重 3 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 点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管 理层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安全培训大纲 三级安全教育纲要 (一) 厂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 车间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 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内容 (一) 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一) 安全生产法规 1.安全生产法规概念: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 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 (1)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 (3)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建设发展; (4)保持社会稳定。 3.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 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国家的 一项基本政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 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 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 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 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 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2)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层次: 第一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和法律; 第二层: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第四层: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部门规章; 第五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地方规章; 第六层: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第七层:国际公约; 第八层:其他要求。 (3) 法律简单分类: 1) 基础法:宪法。 2) 专项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交通法、矿山安全法等。 3) 一般法:刑法、民法、企业法、标准化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 法等。 (4) 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摘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 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 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A.摘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年度安全工作汇报 厦门 XX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00 年度安全工作汇报 2000 年是跨入新世纪的第一个年头,我司在厦门市建委和各有关单位的领导、支持、关 心下,以更高的档次,全方位地对我司的安个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要求, 较规范系统地全面执行和落实贯彻 JGJ59-99 标准,取得了一定的收获和成绩,在接受 市各级有关单位的检查,得到好的评价。 回顾将一年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主要做了如下几点: 一、从政治高度来认识,提高统一安全思想意识观念,做好宣传和教育: l、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月在指定的日期,组织各项目部经理和 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每月的全司安全工作状况,提出该月的安全工 作重点和要求,并做具体的布置和安排。抓重点、抓领导、抓管理、提问题、抓落实整改。 并已以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为重点,广泛进行学习和讨论,从政治高度 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在传达江总书记批文,国办 2000( 17)号和市建委厦建监 安字(1999)065 号文件及省、市有关的文件精神,分期分批 6 场次 135 人参加召开专题 会议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会上强调各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要将安全工作和各有关文件精 神从政治角度上来统一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要将文件精神传达、 灌输到每个员工,提高每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观念,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确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对贯彻落实工作做了具体的布置安排。 2、做好施工现场的广泛宣传和教育: 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主导,由公司质安部下到各项目部做组织、宣传和教育工作。 公司质安部定期到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召开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会议,布置张贴安全生 产有关标语、标志。传达、贯彻各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安全操作规程、 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宣传和教育工作达横向到边,竖 向到底,人人需知的较好效果和目的。 二、抓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力度、勤检查、保安全: l、公司在组织机构上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安部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 人,并且以 工程师、助工的技术人员为主,提高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加强了安全管理 工作的力度。在公司领导、各级部门的重视下,安全管理工作以《建筑法》《厦门市建筑 管理条例》为准则,JGJ59-99 标准为依据,结合公司开展的 ISO9002 质量体系工作, 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责任到位、管理成网;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的网络体系。保障了安全管理机构的正常工作,确保了全司的安全生产。近年来, 均未发生任何重大伤亡事故,事故率为“ 0”。今年度,公司在接受市建委的年度检查受 到通报表彰。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参加,分工、 分区、分段划定责任区进行责任管理,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管理中贯彻落实“一票否 决权制”,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人。 2、公司质安部除每日的正常工作外,每月定期对各单位工程进行检查,依据部颁十个分 项检查标准,每月评分、考核,每月一通报。今年度月检 30 次(不包括安全周活动、季 节性的检查);查出隐患有 427 条,整改反馈 410 条(余 17 条在整改中,限期至 2001 年 元月 10 日前逐日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 96%以下,月检通报 12 次,宣传标语(横幅)15 条幅。 经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力度的加强、公司的监督及项目部的自检自纠,公司各部门, 下属各项目部在执行部、省、市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标准及公司《安 全管理制度》均得到落实和实施。 三、做好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做好岗位培训、持证上岗,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主导思想,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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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安全度专题讨论综述 (摘自《土木工程学报》第 32 卷第 6 期 pp75-pp77,1999 年 6 月) 1999 年 5 月 14 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邀请在京的部分专家,举行了为期一天的结构设计 安全度专题讨论会。来自设计、科研,高校。政府部门等 16 个单位共 28 名专家参加了会 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秘书长唐美树,常务副理事长。国家建设部总工姚兵。建设部科技 司司长李先逵先后在会上致词,强调了对安全度问题展开讨论的重要性,中国土木工程学 会并将于明年 5 月在杭州召开第九次年会,结构安全度将作为年会的主要议题。 讨论会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刘西拉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各抒已见,其中 既有共识,也有不同乃至对立的意见。以下是讨论发言的简要归纳。 1、关于可靠度设计理论 可靠度理论是分析结构安全性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已颁布统一标准,要求结构设计规范 按可靠度理论设计。70 年代的我国混凝土结构、木结构和钢结构设计规范分别采用不同 的设计方法体系,在安全度的表达形式上互不相同,给设计或教学都造成不便,80 年代 用可靠度理论率先加以统一。但是,对规范采用可靠度理论,以及这一理论能否将各种结 构的安全度都统一在同一体系中,专家们持不同意见: (1)认为我国规范采用了先进的可靠度理论,用失效概率度量结构的可靠性,通过将抗 力和作用效应相互独立。将随机过程化为随机变量并以经验为校准点,成功地将这一理论 用于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这是我国规范先进性的一种表现。工程设计采用可靠度理论为 国际标准组织(ISO)所提倡,是国际上大势所趋;多次国际安全度会议也倾向于采纳 ISO 提出的在设计规范中采用可靠度理论的原则。可靠度理论一样重视经验,可靠度取值用校 准法确定。 (2)认为可靠度理论是分析和度量结构安全性的一种先进手段,但在应用上还有其局限 性,理论本身也有一些方面未能突破,比如结构可靠度分析的三个约束条件:将抗力与作 用效应分离,将随机过程变为随机变量,以及将截面承载力的安全指标 β 作为结构的可 靠指标,随着认识的发展都值得质疑。用概率可靠度理论需要进行大量数据统计,但不论 荷载统计或抗力统计都还存在一些问题,规范安全度还需考虑将来可能出现的荷载变化。 概率可靠度理论会有意或无意地简化、忽略本应考虑但又无法用这一理论处理的因素,如 一定程度的人为失误以及社会。经济因素等。可靠度理论强调三个正常,即正常设计。正 常施工和正常使用,但正常和不正常有时不易界定。匆忙地将可靠度理论推广于各种规范, 会带来一些不必要麻烦,比如地基基础规范中,地基承载力强度的设计值竟比标准值还高, 抗震设计规范中不得不引入调整系数。又如地下结构的荷载与其作用效应高度耦合,其不 确定性远大于荷载本身的不确定性、结构构件尺寸的不确定性。以及材料强度不确定性的 总和,而前者又难以估计,这时勉强采用可靠度设计往往徒有形式而无实效。有的专家指出, 水工结构的大坝设计目前只有苏联用可靠度理论,其它国家都用安全系数 k 大坝在不同工 作条件下的温度。渗透压力很难用统计确定,影响坝基稳定的地基软弱夹层及其分布也很 难凭少数钻孔取样确定其统计特性,所以用可靠度理论估计不了坝体的安全度。将可靠度 理论用于铁路工程结构规范要确定火车的荷载谱,现在花了很大力气已取得上万条荷载 谱,统计出了 50 年最大可能荷载,可是今后铁路上的火车荷载及其变化,更多地由铁路 部门指令所确定,与那些统计多不相关。 (3)认为分项多安全系数设计方法要比可靠度方法更为灵活实用。在确定安全系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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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常识测试 A 卷(小型露天采石场) 单位: 姓名: 岗位: 一、单选题(每题 4 分,总分 40 分) 1. 中、小孔径的潜孔钻机广泛使用于( )。 A、小型矿山和采石场; B、地下矿山; C、大型露天矿山。 2. 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 ),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A、标语; B、警示标志; C、物品。 3. 采石场应选派( )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管理。 A、爆破; B、技术; C、年轻。 4. 小型采石场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 )进行,不 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A、安全地点; B、职工宿舍; C、生产现场。 5. 小型露天采石场在台阶形成前进行爆破时,应( )警戒范围。 A、改变; B、缩小; C、加大。 6. 小型露天采石场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 )进行。 A、爆破说明书; B、领导指示; C、任务时间。 7.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 施之一。下列有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不正确的是( )。 A、及时更换过期的护品; B、使用自制的护品; C、及时报废失效的护品。 8.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B、批复制度;C、责任追究制度。 9. 露天采石场开采的废石、废碴应当排放到( )。 A、废石场; B、沟里; C、河里; D、山上。 10. 小型露天采石场距工作台阶坡底线( )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 工作业。 A、30; B、50; C、40; D、60。 二、多选题(每题 6 分,总分 30 分) 1. 安全生产三不伤害原则是( )。 A、不伤害自己; B、不伤害设备; C、不伤害他人; D、不被他人伤害;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包括( )。 A、各级领导安全职责; B、部门安全职责; C、安全专职机构安全职责; D、工人安全职责。 3. 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性包括 ( )。 A、提高产量; B、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C、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性和自觉性; D、提高经济效益。 4.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 )。 A、安全第一; B、预防为主; C、综合治理; D、加强管理。 5.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 ( ) 。 A、厂、矿级; B、车间(工段、区、队)级; C、班组级; D、总公司级。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总分 30 分) 1.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厂、矿 级、车间(工段、区、队)级和班组 级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目前我们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 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 4. 露天矿山企业可以自下而上开采。( ) 5. 露天矿山企业不必采用湿式凿岩。( ) 6. 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 40 小时的安 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 20 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 ) 7. 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 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 ) 8.特种作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转借、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 ( ) 9.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对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 响安全的,应当设置截水沟。 ( ) 10.采石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 人员可以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 ) 11.采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立即撤离危睑区,待滑坡发生后或边坡重 新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 ) 12. 采石场在进行设备检修时,一定要在被检修的设备和线路的电源开 关上加锁并悬挂“有人作业,蔡止送电”的警告牌。 ( ) 13. 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保养或做其他工作,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或部 位造成伤害属于违章。( ) 14.通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可及时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 早期影响和可疑征象。 ( ) 15.尘肺病是工人在生产中长期吸入大量微细粉尘而引起的以纤维组 织增生为主要特征的肺部疾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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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常识测试 C 卷(小型露天采石场) 单位: 姓名: 岗位: 一、选择题(总分 70 分) (一)单选题(每题 4 分,总分 40 分) 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三违”现象是指( )。 A、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违反作业规程、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规程; C、违反规定建设、违反规定生产、违反规定销售。 2. 采石场应选派( )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管理。 A、爆破; B、技术; C、年轻。 3. 小型露天采石场在台阶形成前进行爆破时,应( )警戒范围。 A、改变; B、缩小; C、加大。 4. 小型露天采石场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 )进行。 A、爆破说明书; B、领导指示; C、任务时间。 5. 事故隐患分为( )。 A、一、二、三等三个等级; B、一般和重大两个等级; C、一、二、三、四等四个等级。 6.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 施之一。下列有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不正确的是( )。 A、及时更换过期的护品; B、使用自制的护品; C、及时报废失效的护品。 7.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 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3; B、6; C、9。 8. 小型露天采石场距工作台阶坡底线( )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 工作业。 A、30; B、50; C、40; D、60。 9. 露天采石场工作台阶坡面角大小一般情况下取决于( )的性质。 A、企业; B、矿岩; C、工作。 10. 影响矽肺发病的因素不包括( )。 A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B 粉尘浓度; C 个人嗜好。 (二)多选题(每题 6 分,总分 30 分) 1.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的内容包括( )。 A、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B、劳动纪律; C、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D、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 安全生产管理的“四全”原则有( ) 。 A、全员; B、全过程; C、全方位; D、全天候。 3.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四不放过原则包括( ) 。 A、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B、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C、生产效益未提高不放过; D、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 )。 A、安全第一; B、预防为主; C、综合治理; D、加强管理。 5.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 ( ) 。 A、厂、矿级; B、车间(工段、区、队)级; C、班组级; D、总公司级。 二、判断题(每题 2 分,总分 30 分) 1.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目前我们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 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 3. 露天矿山企业可以自下而上开采。( ) 4. 露天矿山企业不必采用湿式凿岩。( ) 5. 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的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 点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 ) 6. 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 20 米, 分层数不得超过 4 个。( ) 7.特种作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转借、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 ( ) 8.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防排水安全工程一定要可靠,要确保避免突发性 淹没采场的事故。 ( ) 9.采石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 员可以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 ) 10.小型采石场由于距离近,为方便人员工作,汽车驾驶室外平台、 脚踏板及车斗可以载人,但不能超过 10 人。 ( ) 11. 采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立即撤离危睑区,待滑坡发生后或边坡重 新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 ) 12.矿山电气网络的保护主要有保护接地、漏电保护、过流保护。 ( ) 13. 采石场在进行设备检修时,一定要在被检修的设备和线路的电源开 关上加锁并悬挂“有人作业,蔡止送电”的警告牌。 ( ) 14.通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可及时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 早期影响和可疑征象。 ( ) 15.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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