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锯机
作业前,检查
锯条,如
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 10mm,
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 10mm,
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
锯条均
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
一止裂孔。
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
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
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就均匀,不能过猛。
在木材的尾端越过
锯条 0.5m 后,方可进行曲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
疤碰卡
锯条。
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
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
应用推棍送料。回送
木料时,要离开
锯条 50mm 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
锯条。
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
清理管口。
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
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
不得用增
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
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2.圆盘锯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
锯片后面,离齿 10~15mm 处,必须安装弧形
楔刀。
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锯片必须锯齿尖锐,
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
不得超过 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被锯
木料厚度,以
锯片能露出
木料 10~20mm 为限,夹持
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
锯片直
径的 1/4。
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
不得将
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
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 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
不得猛扳,以免损坏
锯片。
操作人员
不得站在
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
不得跨越
锯片。
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 600mm 以上的
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3 平面刨(手压刨)
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 50mm 以上。严禁用手在
木料后端送料
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被刨
木料的厚度小于 30mm,长度小于 400mm 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15mm,
长度在 250mm 以下的
木料,
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被刨
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
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刀片和
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
刀片焊缝的高度
不得超出刀头,
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
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
不得小于 10mm。紧固
刀片螺丝时,
用力应均匀一致,
不得过松或过紧。
机械运转时,
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
手套操作。
4.压刨床(单面和多面)
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
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
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
木料,被刨
木料的厚度
不得超过 50mm。
操作者应站在机床的一侧,接、送料时
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进大头。
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 10~30mm 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
均匀一致,
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每次进刀量应为 2~5mm,如遇硬木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刨料长度
不得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度小于 10mm 的薄板,必须垫托板。
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
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 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 0.3~0.8mm,工作台面
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安装
刀片的注意事项按平面刨第 5 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