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的 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 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 工程顺利进行。 三、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 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 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 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五、防汛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 管理。防汛工作的具体责任由项目部的各工区分管领导承担。 六、本制度适应于项目部所属各工区。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七、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 汛领导小组,各工区成立由工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 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组 长: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副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经理 组 员:安质部、各部室 八、项目部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 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九、项目部将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 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项目部将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 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汛前检查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 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 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 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 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 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十一、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4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由于施工机具(械)的作业环境恶劣,润滑条 件差,易磨损、腐蚀、疲劳,安装频繁和不合理,运行管 理不正常,维护检修不及时,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建 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2、应急组织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 项目部成立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指挥: 组 员: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 协作队负责人 及工班长 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总监 同志任应急处置领导小 组办公室主任。 2.2 职责 (1)、组长职责: A、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 型、潜在后果、 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B、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相关机构进 行联络; D、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E、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 安全; F、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G、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H、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I、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2)、应急预案副组长的职能及职责: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20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 第二季度计划 202*年第一季度,集团公司重点保障冬季安全供水,组 织签订了 20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开展了春节、“两会” 前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节后复产复工活动,启动安全生 产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和示范班组创建活动,营造出浓厚安 全生产氛围,大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现将 202*年第一季度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汇报如下: 一、集团公司 202*年第一季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职业病病例为零;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 100%; 新员工“三级教育”率 100%;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及完成率 100%; 4、事故隐患整改及防范率 100%;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特种设备检测及合 格率 100%。特种劳保用品检测及合格 100%。 总体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良好。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 产管理要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 导、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科、班、岗位层层签订了《202* 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2*年安全生产目标新增了岗位 应知应会考核项目,将风险识别掌握、教育培训演练有效结 合起来,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务实;通过对部分单位实地跟 踪指导及 3 月底开展的督查,所有单位、部门均能够按要求 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层层签订工作,其中四水厂、庐阳所等 9 个单位能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较好地融入本单位的业 务、岗位,目标分解合理,内容紧贴实际,可操作、可考核、 可闭环,运转有效;但也有部分单位、部门仍旧“机械式”照 搬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目标设定与岗位实际不相符,可 操作性不强,还需进一步调整完善。 (二)多措并举保障春节、“两会”期间安全供水。为深 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等有关上级部门《关于做 好 20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积 极研究部署落实:一是检查各制水厂、各供水所的水质管理、 水质检测等情况,抽检了 45 个重要场所、15 个重点用户水质。 二是组织排查各水厂、水源厂、加压站供配电系统,排查整 治 8 处问题隐患。三是结合春节供水特点,科学制定调度计 划和春节期间供水管网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四是启动冬 季防寒抗冻专项应急预案,各单位、部门严格按预案各负其 责、抓好落实。五是集团公司在 1 月 7 日至 30 日对 29 个单 位 41 处场所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完成 18 个事故隐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08-26 价格:¥2.00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由于施工机具(械)的作业环境恶劣,润滑条 件差,易磨损、腐蚀、疲劳,安装频繁和不合理,运行管 理不正常,维护检修不及时,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建 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2、应急组织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 项目部成立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指挥: 组 员: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 协作队负责人 及工班长 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总监 同志任应急处置领导小 组办公室主任。 2.2 职责 (1)、组长职责: A、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 型、潜在后果、 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B、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相关机构进 行联络; D、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E、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 安全; F、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G、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H、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I、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2)、应急预案副组长的职能及职责: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2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2.00
督查组: 形象进度 业主代表姓名 与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姓名 与联系电话 项目总监姓名 与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检测单位 项目经理本次 记分 序号 本次检 查项 行为主 体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督查意见 □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滞后 □未办理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办理滞后 □建设范围超出施工许可允许范围 □未在施工合同中单列安全文明施 工费; □未在开工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拨 付给施工单位 □未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 并督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未参与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 □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未督促施 工单位立即整改 □应实行第三方监测的未按规定进 行监测 □应组织相关评估、论证而未组织 的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安全报监资料 施工许可证 支付凭证、检查记 录 相关审查、检查资 料与工作记录 办理安全监督手 续情况 施工许可办理 安全文明施工费 危大工程安全管 理 建 设 单 位 □ □ □ □ 一、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行为 检查情况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1 2 3 4 分包单位 监测单位 监理单位 重庆市建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乔守江 勘察单位 建设单位 重庆市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杨义彬 施工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杰 附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重点行为检查清单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督查地区: 工程名称 广顺虹杉园 1#楼主体、2#楼主体 第 1 页,共 6 页 □未收集并提供施工现场、毗邻区 域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准确、 完整的现状资料 □应督促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方案而 未督促的 □不符合 □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工作 的通知》(渝建〔2017〕639号), 开展正式核查工作。 序号 本次检 查项 行为主 体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督查意见 □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担业务 □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施工企业未取得或因故被吊销安 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不符合 □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不符合 □存在转包行为 □人员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 □变更人员资格不满足相关规定 □施工单位变更后未重新办理或变 更施工许可证 □变更后的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资 格或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 □符合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 制度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 □未单独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 台账 □未专款专用,将安全文明施工费 挪作他用。 □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 制 □未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 用 □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施工许可证、单位 资质证书、人员资 格证书 相关制度、计划、 台账等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带班记录 、安全考核记录等 安全台账与现场 核查资料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变更手续和变 更人员资格 相关审查、检查资 料与工作记录 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经理安管职 责履行 施工单位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 违法分包 转包 施工单位人员变 更 施工单位变更 既有建(构)筑 物或管线安全管 理 轨道工程关键节 点风险管控 施 工 单 位 (一) □ □ □ □ □ □ □ □ □ □ 9 10 11 12 13 14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行为 检查情况 □符合 □符合 5 6 7 8 第 2 页,共 6 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2.00
编号: SM-ZD-67198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 审核: 批准: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FS 精编管理制度 | MODEL SYSTEM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 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各级人员、各部门在生产中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环保管理(以 下简称为 HSE)中的工作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各部门在生产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2.00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制范本 化工(危化)篇 1. 基本要求………………………………………………………3 2. 领导层安全生产责任制………………………………………3 3.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 4.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6 5. 党委工作负责人(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9 6.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0 7. 分管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3 8. 分管工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4 9. 分管工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5 10. 分管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7 11. 纪委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8 12. 分管审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8 13. 分管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9 14. 分管生产设备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20 15. 分管行政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21 16. 分管科技研发负责人安全职责………………………………22 17. 分管工程建设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23 18. 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4 19. 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24 20. 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5 2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3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7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2.00
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的 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 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 工程顺利进行。 三、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 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 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 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五、防汛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 管理。防汛工作的具体责任由项目部的各工区分管领导承担。 六、本制度适应于项目部所属各工区。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七、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 汛领导小组,各工区成立由工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 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组 长: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副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经理 组 员:安质部、各部室 八、项目部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 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九、项目部将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 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项目部将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 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汛前检查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 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 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 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 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 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十一、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4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的 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 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 工程顺利进行。 三、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 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 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 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五、防汛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 管理。防汛工作的具体责任由项目部的各工区分管领导承担。 六、本制度适应于项目部所属各工区。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七、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 汛领导小组,各工区成立由工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 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组 长: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副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经理 组 员:安质部、各部室 八、项目部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 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九、项目部将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 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项目部将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 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汛前检查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 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 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 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 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 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十一、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4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铸造机械日常点检表 点检月份: 年 月 编号:SZHD-39 设备名称 铸造机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操作者 A 操作者 B 操作者 C 使用部门 检查日期 点检内容 点检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 坚实 2 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3 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安全可靠 4 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均有急停开关 5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运行正常 6 PE 正确可靠 7 压铸机:压铸型区应有防护装置,且与压射程序 连锁 8 制芯机:芯盒加热棒长短适中,线头连接整洁, 安全可靠 9 混砂机:防护罩有足够的强度,检修门电气连 锁,取样门大小合理 10 抛(喷)丸设备:设备密封良好,门(孔)电 气连锁 1 5 9 2 6 10 3 7 11 异 常 情 况 记 录 4 8 12 备 注 1.检查方法:看、听、试 2.检查周期:每天。(由车间负责人负责) 重大 安全 隐患 记录 注:保养后,用“√”表示进行了点检,“○”表示休息或放假, “×”表示有异常情况,应在“异常情况记录”栏予以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 KB 时间:2025-11-10 价格:¥2.00
20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 第二季度计划 202*年第一季度,集团公司重点保障冬季安全供水,组 织签订了 20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开展了春节、“两会” 前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节后复产复工活动,启动安全生 产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和示范班组创建活动,营造出浓厚安 全生产氛围,大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现将 202*年第一季度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汇报如下: 一、集团公司 202*年第一季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职业病病例为零;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 100%; 新员工“三级教育”率 100%;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及完成率 100%; 4、事故隐患整改及防范率 100%;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特种设备检测及合 格率 100%。特种劳保用品检测及合格 100%。 总体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良好。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 产管理要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 导、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科、班、岗位层层签订了《202* 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2*年安全生产目标新增了岗位 应知应会考核项目,将风险识别掌握、教育培训演练有效结 合起来,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务实;通过对部分单位实地跟 踪指导及 3 月底开展的督查,所有单位、部门均能够按要求 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层层签订工作,其中四水厂、庐阳所等 9 个单位能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较好地融入本单位的业 务、岗位,目标分解合理,内容紧贴实际,可操作、可考核、 可闭环,运转有效;但也有部分单位、部门仍旧“机械式”照 搬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目标设定与岗位实际不相符,可 操作性不强,还需进一步调整完善。 (二)多措并举保障春节、“两会”期间安全供水。为深 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等有关上级部门《关于做 好 20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积 极研究部署落实:一是检查各制水厂、各供水所的水质管理、 水质检测等情况,抽检了 45 个重要场所、15 个重点用户水质。 二是组织排查各水厂、水源厂、加压站供配电系统,排查整 治 8 处问题隐患。三是结合春节供水特点,科学制定调度计 划和春节期间供水管网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四是启动冬 季防寒抗冻专项应急预案,各单位、部门严格按预案各负其 责、抓好落实。五是集团公司在 1 月 7 日至 30 日对 29 个单 位 41 处场所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完成 18 个事故隐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7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表 6-1 作业活动风险分级控制清单 单位:库场队 风险点 作业步骤 (危险源) 危险 源或 潜在 事件 评 价 级 别 管 控 级 别 主要 后果 管控措施 管控 层级 责任 单位 责任 人 备注 编号 类 型 名 称 序 号 名称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1 重 车 入港 车 辆 司 机 进 入 大 厅 办 理 手 续 时,因 司 机 未 走 人 行 通道, 导 致 被 车 辆 撞 伤 五 级 蓝 撞 击 伤害 设置电子显 示屏 设 置 专 用 人 行道 电子显示屏 危险告知 佩戴安全帽 班组 物 流 公司 物流 司机 1 作 业 活 动 H 型 钢 集 港 卸 车 作 业 2 重 车 入港 集 疏 港 值 班 员 去 9 号 门 拿 卡时, 进 入 车 辆 行 驶 区域, 导 致 五 级 蓝 撞 击 伤害 设置电子显 示屏 设 置 专 用 人 行道 电子显示屏 危险告知 佩戴安全帽 班组 物 流 公司 物流 司机 撞伤 3 辅 助 作业 在 起 吊 工 属 具 时,因 人 员 未 离 开 悠 荡 区 域,会 导 致 被 悠 荡 的 属 具 碰伤 五 级 蓝 悠 荡 伤害 设立封闭区 域 执 行 人 干 机 停,机干人离 作业要求 各单位、班 组定期组织 安 全 业 务 ( 安 全 意 识、防控手 册、规章制 度、操作规 程)培训 佩戴安全帽 机械立即将 工属具垫底 止住悠荡 班组 海 港 装卸 装卸 班长 4 辅 助 作业 在 作 业 点 组 装 工 具 时,因 作 业 现 场 未 封 闭,导 致 被 车 辆 撞伤。 五 级 蓝 撞 伤 伤害 设立封闭区 域 严 格 执 行 作 业 点 封 闭 要 求 各单位、班 组定期组织 安 全 业 务 ( 安 全 意 识、防控手 册、规章制 度、操作规 程)培训 佩戴安全帽 车辆立即熄 火,停止操 作 班组 海 港 装卸 装卸 班长 5 机 械 对位 在 吊 车 对 位时, 因 为 人 员 在 行 走 路 线上, 导 致 四 级 蓝 撞 伤 或 碾 压 设立封闭区 域 1、 作 业 点 负 责 人 确 认 现 场 人 员 离 开 吊 车 行 走 路线后,监护 吊 车 对 位 并 对 作 业 现 场 进行封闭。 2、 司 机 绕 1、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三 级安全教育 培训,培训 合格后发安 全上岗证, 并年审 2、各单位、 班组定期组 佩 戴 安 全 帽,夜间穿 着 反 光 背 心,佩戴警 示灯 车辆立即熄 火,停止操 作 站队 海 港 装卸 指挥 手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1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表 6-1 作业活动风险分级控制清单 单位:库场队 风险点 作业步骤 (危险源) 管控措施 编号 类 型 名 称 序 号 名称 危险 源或 潜在 事件 评 价 级 别 管 控 级 别 主要 后果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管控 层级 责任 单位 责任 人 备注 1 重 车 入港 车 辆 司 机 进 入 大 厅 办 理 手 续 时,因 司 机 未 走 人 行 通道, 导 致 被 车 辆 撞 伤 五 级 蓝 撞 击 伤害 设置电子显 示屏 设 置 专 用 人 行道 电子显示屏 危险告知 佩戴安全帽 班组 物 流 公司 物流 司机 1 作 业 活 动 H 型 钢 集 港 卸 车 作 业 2 重 车 入港 集 疏 港 值 班 员 去 9 号 门 拿 卡时, 进 入 车 辆 行 驶 区域, 五 级 蓝 撞 击 伤害 设置电子显 示屏 设 置 专 用 人 行道 电子显示屏 危险告知 佩戴安全帽 班组 物 流 公司 物流 司机 导 致 撞伤 3 辅 助 作业 在 起 吊 工 属 具 时,因 人 员 未 离 开 悠 荡 区 域,会 导 致 被 悠 荡 的 属 具 碰伤 五 级 蓝 悠 荡 伤害 设立封闭区 域 执 行 人 干 机 停,机干人离 作业要求 各单位、班 组定期组织 安 全 业 务 ( 安 全 意 识、防控手 册、规章制 度、操作规 程)培训 佩戴安全帽 机械立即将 工属具垫底 止住悠荡 班组 海 港 装卸 装卸 班长 4 辅 助 作业 在 作 业 点 组 装 工 具 时,因 作 业 现 场 未 封 闭,导 致 被 车 辆 撞伤。 五 级 蓝 撞 伤 伤害 设立封闭区 域 严 格 执 行 作 业 点 封 闭 要 求 各单位、班 组定期组织 安 全 业 务 ( 安 全 意 识、防控手 册、规章制 度、操作规 程)培训 佩戴安全帽 车辆立即熄 火,停止操 作 班组 海 港 装卸 装卸 班长 5 机 械 对位 在 吊 车 对 位时, 因 为 人 员 在 行 走 路 线上, 四 级 蓝 撞 伤 或 碾 压 设立封闭区 域 1、 作 业 点 负 责 人 确 认 现 场 人 员 离 开 吊 车 行 走 路线后,监护 吊 车 对 位 并 对 作 业 现 场 进行封闭。 1、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三 级安全教育 培训,培训 合格后发安 全上岗证, 并年审 2、各单位、 佩 戴 安 全 帽,夜间穿 着 反 光 背 心,佩戴警 示灯 车辆立即熄 火,停止操 作 站队 海 港 装卸 指挥 手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8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劳动合同告知 请将下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示例》中的如 下表格内容更改为员工本人岗位的信息,具体可以参考“职业病危害 评价报告书”或“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或 GBZ188-2014《职业健康 监护技术规范》进行填写: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 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 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 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 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 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 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 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 病危害告知书。 (五)员工在离岗前必须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上一次体检时间距 离岗时间不足 3 个月时,上次体检可作为离岗体检) (六)员工在离岗时可免费向本单位索取“本人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的复印 件。 (七)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 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 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 3.2 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烟囱、排水沟、设备的 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及地下混凝土 管网等。 4、具体规定 4.1 全厂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工程部,安全、生产、设备等部门 应协助管理。 4.2 工程部负责全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监控建构筑物在 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应即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 完成和实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整体安全。 4.3 工程部应建立全公司建筑物、构筑物档案,并设置专人进行科学管理。 4.4 新建、扩建、改建厂区建构筑物应由公司主管、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参 加讨论后实施,并且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4.5 建筑物、构筑物、护坡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严禁随意破坏。未批准, 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意在楼板、屋面、墙上开孔打洞。 4.6 工程部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重要护坡、山岩及河床点,设置检查标志点,用 于检查、观测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并定期一月检查一次。 4.7 每年的 5 月至 9 月防汛期间,对重要的护坡、堡坎、山岩、河流、排水沟、排 洪沟、消防通道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8 工程部负责对全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对建构筑物在施工 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督、督控和检查。 4.9 工程部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构物进行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 措施。 4.10 全厂建构筑物按月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构筑物进行检 查、观测,并作好原始检查记录。⑴有无裂缝;⑵有无沉降;⑶有无倾斜;⑷有无腐蚀;⑸有 无变形。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监督整改,即时消除隐患。 4.11 厂区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 和污染物,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 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和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 进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站长为本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班组长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按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4.1.1 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保证; 4.1.2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 4.1.3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4.1.4 组织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和 效果验证; 4.1.5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公示、上报; 4.1.6 组织对各级人员、各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站长,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员 包括加油站班组长、 加油站安全员。 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加油站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3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小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员 任副组长;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名单》;小组及其成员按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以下职责: 4.3.1 参加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 4.3.2 对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班组级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 重要事 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建议; 4.3.3 参加对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收; 4.3.4 指导各班组对事故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4 加油站安全员 4.4.1 具体组织加油站风险识别、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 4.4.2 具体组织和参加组织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各项工作; 4.4.3 负责按要求进行事故隐患公示、上报工作; 4.4.4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5 基层人员 4.5.1 负责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重要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5.2 保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资料,并报加油站安全员备案。 4.5.3 协助组织并参加加油站安全员对本班组的轻微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 4.5.4 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事故隐患的治理任务; 4.6 全体员工负责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日常检查和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 即报告加油站安全员;作业人员具体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具体执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内的规定。 5 风险识别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 5.1 分管安全班组长组织,加油站安全员具体负责,每年组织对各班组、岗位进 行风险识别,辨识各班组、各岗位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过程的危险源及其风险,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将失控可能性大、后果严重的风险定为重点风险。 5.2 形成加油站《风险识别清单》,经站长批准后下发各班组;各班组应组织学 习风险识别表的内容,使员工熟悉本班组、本岗位的的风险,了解加油站的重点 风险。 5.3 风险识别清单应根据设备设施、工艺、组织机构等的变更,及时进行调整和 更新。 5.4 根据加油站实际,确定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为:变配电室、加油机、 储油罐。 6 事故隐患判定和分类、分级 6.1 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6.1.1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执行北京市规定。 6.2 事故隐患分类 6.2.1 事故隐患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时,事故隐患的分类按北京市和区县政府班 组的规定。 6.2.2 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和统计分析时,结合本加油站实际,事故隐患分类为: (1) 按照首次发生、重复发生,分别登记和统计; (2) 按照管理缺陷、现场条件和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危险作业、其他,分别 登记和统计。 6.3 事故隐患分级 6.3.1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班 组,由其督办。 6.3.2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加油站各班组能自行解决,由加油站安全员验收的事故 隐患。 6.3.3 重要事故隐患是指班组不能自行解决的或特别严重需加油站直接组织治 理,由加油站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7 事故隐患排查 7.1 各班组、岗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设备设 施状态和人员操作行为是否安全,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或班组活动本内。 7.2 各班组按分工职责,每周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境、 管理缺陷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在班组安全检查记录本内。 7.3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加油站安全员组织和召集,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带队,专业小组成员参加,对各班组的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 境、 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其中站长应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排查内 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季度特点制定。 7.4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分册》内列 出检查方案计划,并填写检查记录 7.5 凡是下达事故隐患治理通知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班组负责在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督查组: 形象进度 业主代表姓名 与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姓名 与联系电话 项目总监姓名 与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检测单位 项目经理本次 记分 序号 本次检 查项 行为主 体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督查意见 □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滞后 □未办理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办理滞后 □建设范围超出施工许可允许范围 □未在施工合同中单列安全文明施 工费; □未在开工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拨 付给施工单位 □未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 并督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未参与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 □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未督促施 工单位立即整改 □应实行第三方监测的未按规定进 行监测 □应组织相关评估、论证而未组织 的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安全报监资料 施工许可证 支付凭证、检查记 录 相关审查、检查资 料与工作记录 办理安全监督手 续情况 施工许可办理 安全文明施工费 危大工程安全管 理 建 设 单 位 □ □ □ □ 一、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行为 检查情况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1 2 3 4 分包单位 监测单位 监理单位 重庆市建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乔守江 勘察单位 建设单位 重庆市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杨义彬 施工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杰 附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重点行为检查清单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督查地区: 工程名称 广顺虹杉园 1#楼主体、2#楼主体 第 1 页,共 6 页 □未收集并提供施工现场、毗邻区 域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准确、 完整的现状资料 □应督促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方案而 未督促的 □不符合 □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工作 的通知》(渝建〔2017〕639号), 开展正式核查工作。 序号 本次检 查项 行为主 体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督查意见 □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担业务 □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施工企业未取得或因故被吊销安 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不符合 □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不符合 □存在转包行为 □人员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 □变更人员资格不满足相关规定 □施工单位变更后未重新办理或变 更施工许可证 □变更后的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资 格或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 □符合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 制度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 □未单独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 台账 □未专款专用,将安全文明施工费 挪作他用。 □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 制 □未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 用 □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施工许可证、单位 资质证书、人员资 格证书 相关制度、计划、 台账等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带班记录 、安全考核记录等 安全台账与现场 核查资料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变更手续和变 更人员资格 相关审查、检查资 料与工作记录 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经理安管职 责履行 施工单位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 违法分包 转包 施工单位人员变 更 施工单位变更 既有建(构)筑 物或管线安全管 理 轨道工程关键节 点风险管控 施 工 单 位 (一) □ □ □ □ □ □ □ □ □ □ 9 10 11 12 13 14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行为 检查情况 □符合 □符合 5 6 7 8 第 2 页,共 6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5 一、工程概况 (一)吊装工程概况,施工场地内及周边电缆、管道情况。 (二)工程地质状况、地耐力。 (三)吊装工程结构、尺寸、吊装高度,单体重量与外形几何尺寸。 (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五)吊装工序流程图。 二、吊装工作的网络计划 三、吊装作业队伍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编号(吊车司机、指挥、司索、电工、焊工等)。 四、吊装前准备工作 (一)熟悉吊装作业环境,弄清作业现场内的各吊车作业点的地耐力和处理措施。 (二)了解施工现场的水电、电信电缆、管道情况。 (三)吊装工序交底。 (四)吊装作业的通信工具与联络方式。 五、吊装工艺流程 (一)吊点、吊距、起吊物重心。 (二)吊装作业顺序。 (三)吊装设备起吊位置与地基处理。 (四)吊装过程中起吊物稳定措施。 (五)起吊物就位、固定方法及措施。 (六)地锚的设置方法和要求。 (七)吊装设备进退场路线及起吊位置布置图。 (八)构件堆放要求及重量明细表。 六、吊装设备选型 (一)吊装设备的规格、型号。 (二)吊索、卸甲的规格、型号及选型计算。 (三)吊装作业中所需工具、材料的种类数量。 (四)吊装设备的起重力矩曲线图。 七、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吊装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与验收。 (二)吊装设备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及滑脱装置。 (三)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及报废。 (四)滑轮的规格及要求。 (五)试吊工作的进行方法。 (六)人员上下通道的设置方式或爬梯的设置与固定。 (七)作业平台的设置与高处作业防坠措施。 (八)高处作业人员身体体检。 (九)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十)吊装作业警戒区的设立与警戒人员。 (十一)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6-01-11 价格:¥2.00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 (2007 年 1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 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 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 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 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 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 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六)关闭; (七)拘留; (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 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决定。 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 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受移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 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权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 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 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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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 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 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 两处。 四、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五、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 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六、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七、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 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九、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十、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 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十二、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 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三、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的功能。 十五、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 5.5kW 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5.5kW 的动力电 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十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 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十七、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 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十八、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十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二十、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二十一、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 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二十四、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二十五、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的照明,应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二十六、不得私自乱拉电源,严禁将电源线的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 二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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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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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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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 年) (2013 年 1 月 16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 年 2 月 18 日《国家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 年 第 8 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的考核 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 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 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 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 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 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 管 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 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 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 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 分合格。具体的考试方式、内容、要求 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或者细则 (以下统称考核大纲)执行。 第六条考核大纲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名词术语(需要时); (三)作业人员所需的培训和实习时间; (四)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五)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基本内容,以及理论考试中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 法规知识等所占的比重; (六)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包括项目(科目)、方法和合格指标; (七)考试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条件及满足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能力要求。 第七条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 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 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 (二)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考点,也必 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 (三)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 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试的具体项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标; (五)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的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 所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 的,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的条件;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的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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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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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库类型及刀具的选择与识别 首先要把加工过程中要用的全部刀具分 别安装在标准的刀柄上,在机床外进行 尺寸预调整后,插入刀库中。换刀时根 据选刀指令在刀库谁选刀,由刀具交换 装置从刀库和主轴上取出刀具,进行刀 具交换,然后将新刀具装入主轴,将用 过的刀放回刀库。 ❖ 这种换刀装置和转塔主轴头相比,由于机床主轴箱 内只有一根主轴,在结构上可以增加主轴的刚性, 有利于精密加工和重切削加工。刀库中刀具的数目 可根据工艺要求和机床的结构布局而定,数量可较 多以实现复杂零件的多工序加工,从而提高了机床 的适应性和加工效率。此外,刀库可布置在远离加 工区的地方,从而消除了它与工件相干扰的可能性。 ❖ 采用这种自动换刀系统,需要增加刀具的自动夹 紧、放松机构、刀具运动及定位机构,常常还需要 有清洁刀柄及刀孔、刀座的装置,因而结构复杂。 换刀过程动作多、换刀时间长。同时,影响换刀工 作可靠性因素是也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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