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员工入职培训资料
安全
生产及安全
教育培训
一、为什么要进行安全
教育:
1.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培训是国家《安全
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
生产经营单
位的重要职责。国家通过一些安全
生产的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的安全
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
2.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加入WTO,在全球职业安全卫生
标准一致化的背景下,企业必须加强安全工作,提高公司的信誉度和竞争力。安全事故不仅
可以影响到
员工、影响到股东、影响到客户、还要影响到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最终影
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3.
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有了安全一切美好的将来才成为可能。工作只有我们获得相关
安全操作常识之后,可以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伤害。
二、新
员工安全
教育有关内容
新
员工是事故的多发群体,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比较高。是由于新
员工在
生产各方面安
全素质不够引起的。一般新
员工初来乍到,对岗位、陌生环境的不熟悉,存在好奇、紧张、
侥幸、逞能、莽撞等一些不安全的心理因素,存在这样的不安全心态就会在工作中表现出一
些不安全的行为(违章
作业),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这也就是我们要进行新
员工安全
教育
的原因之一。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新
员工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20xx年5月24日,新
员工代某在11#厂粗加工部实习时窜岗到本部E-Z-107钻床旁
观看同事
作业操作,突然该机床旁竖起(作划线用)的板件(10件250×300×20,约11.78kg)
一齐倒下,该
员工马上用手去扶,不慎将左手无名指压伤至骨折。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该
员工违章
作业,徒手去扶即将倒下的板料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1.该
员工工作时间窜岗、离岗;
2.部门负责人现场安全督查、日常安全
教育不到位。
整改建议: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作业,板件或模胚翻倒时严禁用手或身体去扶正;
2、工作时间严禁窜岗、离岗;加强现场安全督查,加强日常安全
教育。
三.新
员工安全
教育的形式:
新
员工安全
教育分为三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三级安全
教育。三级安全
教育包括:公司
级安全
教育、部门级安全
教育、班组级安全
教育。
四.新
员工安全
教育内容包括:
a.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b.公司安全组织与安全
生产概况
c.安全
作业常识(机械、电气、劳动保护等)
d.应急处理与急救
e.灭火与逃生常识
f.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安全
教育有关规定
根据安全
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006年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其中规定:
1.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具备必要的安全
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
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2.未经安全
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3.新
员工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
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参加操
作。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电气、起重、焊接(切割)、等特种
作业的工人均应经专业技
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
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注]:①特种
作业就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
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
作业。直接从事特种
作业的人员为特种
作业人员。
②特种
作业包括电工
作业、金属焊接切割
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
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
驾驶、登高架设
作业、锅炉压力容器操作等等。
③我公司的特种
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行车工、叉车工、司机、焊工、气割工、
4.从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培训主要有新
员工上岗前的三级
教育、“四新”
教育和变换岗安
全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