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消防安全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银行##分行消防安全
管理,预
部门灾
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银行消防
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银行##分行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
结合"的方针,按照“分级
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
管理”,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上级消防
管理职能
责任和当地公安消防
责任的共同领导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银行##分行的办公、营业场所,
计算机房,金库、保管箱库及其他凭证库、房产物业及其相关的设施、设
备和物资的消防
管理。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及职责
第四条 各级负责人必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明确消防安全
防火.
一、省分行、各二级分支行行长或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消
防安全第一
防火,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
作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
防火,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
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单位
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的经营、
管理
等同对待,统筹安排。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本单位的消防安
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必需的经费支持.
(三)确定所属各单位、
责任的消防安全
防火,签订《
部门安全责任
书》.
(四)组织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
部门措施。
(五)组织
部门检查、
部门教育和
部门演练,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七)发生重大火灾,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
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和对有关
防火的追究、处理.
二、省分行本部、二级分支行各
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本
责任消防安全责
任人,对本
责任办公区域及所属场地消防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本
责任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成上级和消防
管理职
能
责任布置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
责任各岗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岗位
部门责任制。
(三)熟悉本
责任负责
管理的
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落实
管理防火,定
期组织检查,负责向本单位消防
管理职能
责任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发现或出现
部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组织本
责任员工进行
部门安全宣传教育。
(六)组织扑救本
责任初起火灾和指挥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