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框架结构
混凝土浇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钢筋
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高层建筑
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3 -2002
《普通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
《砌筑砂浆
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98-2000
《普通
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92
《普通
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3-92
《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J119-88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325 号以上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复试试验报
告。
2.1.2 砂:宜用粗砂或中砂。
混凝土低于 C30 时,含泥量不大于 5%,高于 C30 时,不大于 3%。
2.1.3 石子:粒径 0.5~3.2cm,
混凝土低于 C30 时,含泥量不大于 2%,高于 C30 时,不大于 1%。
2.1.4 掺合料:粉煤灰,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有关标准。
2.1.5
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早强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
使用。
2.1.6 主要机具:
混凝土搅拌机、磅秤(或自动计量设备)、双轮手推车、小翻斗车、尖锹、平锹、
混凝土吊斗、插入式振捣器、木抹子、长抹子、铁插尺、胶皮水管、铁板、串桶、塔式起重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浇筑混凝土层段的模板、钢筋、预埋件及管线等全部安装完毕,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并办
完隐、预检手续。
2.2.2
浇筑混凝土用的架子及马道已支搭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2.2.3 水泥、砂、石及外加剂等经检查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试验室已下达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2.2.4 磅秤(或自动上料系统)经检查核定计量准确,振捣器(棒)经检验试运转合格。
2.2.5 工长根据
施工方案对操作班组已进行全面
施工技术交底,
混凝土浇筑申请书已被批准。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
混凝土搅拌→
混凝土运输→柱、梁、板、剪力墙、楼梯
混凝土浇筑与振捣→养护。
3.2 作业准备:
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及钢筋上的油污清除干净,并检查钢筋的水
泥砂浆垫块是否垫好。如使用木模板时应浇水使模板湿润。柱子模板的扫除口应在清除杂物及积水
后再封闭。关照力墙根部松散
混凝土已剔掉清净。
3.3
混凝土搅拌:
3.3.1 根据
配合比确定每盘各种材料用量及车辆重量,分别固定好水泥、砂、石各个磅秤标准。在
上料时车车过磅,骨料含水率应经常测定,及时调整
配合比用水量,确保加水量准确。
3.3.2 装料顺序:一般先倒石子,再装水泥,最后倒砂子。如需加粉煤灰掺合料时,应与水泥一并
加入。如需掺外加剂(减水剂、早强剂等)时,粉状应根据每盘加入量预加工装入小包装袋内(塑
料袋为宜),用时与粗细骨料同时加入;液状应按每盘用量与水同时装入
搅拌机
搅拌。
3.3.3
搅拌时间:为使
混凝土搅拌均匀,自全部拌合料装入
搅拌筒中起到
混凝土开始卸料止,混凝
土
搅拌的最短时间,可按表 4-34 规定采用。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s)
表 4-34
搅拌机出料量(L)
混凝土坍
落度(cm)
搅拌机
机型
<250
250~500
>500
自落式
90
120
150
≤3
强制式
60
90
120
自落式
90
90
120
>3
强制式
60
60
90
3.3.4
混凝土开始
搅拌时,由
施工单位主管技术部门、工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盘
混凝土的坍落度、
和易性等进行鉴定,检查是否符合
配合比通知单要求,经调整合格后再正式
搅拌。
3.4
混凝土运输:
混凝土自
搅拌机中卸出后,应及时送到
浇筑地点。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
混凝土
离析、水泥浆流失、坍落度变化以及产生初凝等现象。如
混凝土运到
浇筑地点有离析现象时,必须
在
浇筑前进行二次拌合。
混凝土从
搅拌机中卸出后到
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 4-35 的规定。
混凝土从
搅拌机卸出至
浇筑完毕的时间(min)表 4-35
气温(℃)
混凝土强度等级
低于 25
高于 25
<C30
>C30
120
90
90
60
注:掺用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
混凝土时,应按试验确定。
泵送
混凝土时必须保证
混凝土泵连续工作,如果发生故障,停歇时间超过 45min 或
混凝土出现离析
现象,应立即用压力水或其他方法冲洗管内残留的
混凝土。
3.5
混凝土浇筑与振捣的一般要求:
3.5.1
混凝土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 2m,
浇筑高度如超过 3m 时必须采取措施,用串
桶或溜管等。
3.5.2
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连续进行,
浇筑层高度应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一般为振
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 1.25 倍,最大不超过 50cm。
3.5.3 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
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作用半径的 1.5 倍(一般为 30~40cm)。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 5cm,
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表面振动器(或称平板振动器)的移动间距,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覆盖已振
实部分的边缘。
3.5.4
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
混凝土凝结之前,
将次层
混凝土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用水泥品种、气温及
混凝土凝结条件确定,一般超
过 2h 应按
施工缝处理。
3.5.5
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和插筋等有无移动、变形或堵塞情况,
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应在已
浇筑的
混凝土凝结前修正完好。
3.6 柱的
混凝土浇筑:
3.6.1 柱
浇筑前底部应先填以 5~10cm 厚与
混凝土配合比相同减石子砂浆,柱
混凝土应分层振捣,
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每层厚度不大于 50cm,振捣棒不得触动钢筋和预埋件。除上面振捣外,下面要
有人随时敲打模板。
3.6.2 柱高在 3m 之内,可在柱顶直接下灰
浇筑,超过 3m 时,应采取措施(用串桶)或在模板侧面
开门子洞安装斜溜槽分段
浇筑。每段高度不得超过 2m,每段
混凝土浇筑后将门子洞模板封闭严实,
并用箍箍牢。
3.6.3 柱子
混凝土应一次
浇筑完毕,如需留
施工缝时应留在主梁下面。无梁楼板应留在柱帽下面。
在与梁板整体
浇筑时,应在柱
浇筑完毕后停歇 1~1.5h,使其获得初步沉实,再继续
浇筑。
3.6.4
浇筑完后,应随时将伸出的搭接钢筋整理到位。
3.7 梁、板
混凝土浇筑:
3.7.1 梁、板应同时
浇筑,
浇筑方法应由一端开始用“赶浆法”,即先
浇筑梁,根据梁高分层
浇筑成
阶梯形,当达到板底位置时再与板的
混凝土一起
浇筑,随着阶梯形不断延伸,梁板
混凝土浇筑连续
向前进行。
3.7.2 和板连成整体高度大于 1m 的梁,允许单独
浇筑,其
施工缝应留在板底以下 2~3cm 处。浇捣时,
浇筑与振捣必须紧密配合,第一层下料慢些,梁底充分振实后再下二层料,用“赶浆法”保持水泥
浆沿梁底包裹石子向前推进,每层均应振实后再下料,梁底及梁帮部位要注意振实,振捣时不得触
动钢筋及预埋件。
3.7.3 梁柱节点钢筋较密时,
浇筑此处
混凝土时宜用小粒径石子同强度等级的
混凝土浇筑,并用小
直径振捣棒振捣。
3.7.4
浇筑板
混凝土的虚铺厚度应略大于板厚,用平板振捣器垂直
浇筑方向来回振捣,厚板可用插
入式振捣器顺
浇筑方向托拉振捣,并用铁插尺检查
混凝土厚度,振捣完毕后用长木抹子抹平。
施工
缝处或有预埋件及插筋处用木抹子找平。
浇筑板
混凝土时不允许用振捣棒铺摊
混凝土。
3.7.5
施工缝位置:宜沿次梁方向
浇筑楼板,
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 1/3 范围内。
施工缝
的表面应与梁轴线或板面垂直,不得留斜槎。
施工缝宜用木板或钢丝网挡牢。
3.7.6
施工缝处须待已
浇筑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小于 1.2MPa 时,才允许继续
浇筑。在继续
浇筑混凝
土前,
施工缝
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易除浮动石子,并用水冲洗干净后,先浇一层水泥浆,然后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