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
会计报表附注
2002 年度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以下简称本企业)于 1958 年 12 月成立,现为江西
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主管的企业,取得了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362100100017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赣州市章贡区小岩寺,注册资本
1163 万元,法人代表马俊杰。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本企业资产总额 6,651.41
万元,负债总额 3,630.68 万元,净资产 3,020.73 万元。2002 年度产品销售收入
5,775.04 万元,利润总额 150.04 万元。
本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线、导爆索、装配导爆管。
二、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本厂目前执行的
会计准则和
会计制度:
本厂执行《企业
会计制度》。
2、
会计年度:
本厂以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
会计年度。
3、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
计价原则:
本厂的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资产的
计价原则遵循历史
成本原则 。
5、外币业务折算方法:
外币业务按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
帐,期末将涉及非本位币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科目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市场汇价中间价美元进行调整,调整金额除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的予以资本化
外,其余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厂持有的期限短(小于三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7、短期
投资核算方法:
(1)本厂短期
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其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
成本计价,其持有期间所
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实际收
到时冲减短期
投资成本,短期
投资处置时所收到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当期
投资损益。
(2)期末短期
投资采用
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计价,按期末市价低于
成本的金
额单项计提短期
投资跌价准备。
8、坏帐核算方法:
(1)坏帐的确认标准: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
仍无法收回的款项;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
收回的款项。
(2)本厂坏帐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计提
比例为 :
。
9、
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的分类:本厂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
包装物、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在产品等。
(2)
存货数量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存货的取得采用实际
成本计价,发
出
存货采用计划
成本计价。
(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方法。
(4)
存货期末
计价采用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期末对
存货采用单项比
较法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历史
成本的金额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10、长期
投资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