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库存商品盘点制度doc5》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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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 存 商 品 盘 点 制 度
一、
盘点操作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库存
商品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保管责任,避免公司的资产受到损失,保证库存
商品的真实、准确、有效,
确保帐实相符,特制订本制度。
二、
盘点对象及范围
盘点对象为公司连锁范围内
物流配送中心、
门店仓库、
门店营业厅存放
商品;范围包括主机、配件、附件、残次机、
赠品、样机、未配送
商品。
三、
盘点责任主体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所有
商品数据的最终确认者,负责对整个公司
商品盘点数据进行最终核定,还可以按需要对库存
商品不定期组织抽盘;
物流管理中心是所有
商品实物保管的最终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与指导库存
商品的定期
盘点工作。
对库存
商品的丢失、毁损,分公司总经理是分公司的第一责任人并负直接管理责任,
物流管理中心负职能管理责任,
连锁地区
物流部门负直接责任;
门店经理是
门店商品管理和
盘点的第一责任人;
门店营业厅存放
商品由
门店柜组长代
为保管,对
商品的丢失、毁损负直接责任。
四、
盘点周期
1. 例行
盘点
每月 25 日为固定
盘点日,例行
盘点不仅是
商品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仓管、台帐开展自检自查的过程。25 日营业结
帐结束后开始
盘点,逢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原则上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或周二
盘点。
2 . 其他事项
盘点
1)供应商撤柜或由于销售方式的改变等,需按品牌、品类对应
盘点。
2)
物流经理、
门店经理、
物流主任、
物流主管、
仓库主管、仓管员、柜长、台帐等与
物流相关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时
应组织
盘点,并建议人力资源部的人事调动在月例行
盘点后进行。
3)按需要对
仓库或
门店的抽盘
五、
盘点人员分工
1 参加人员
1)
物流配送中心:仓储科科长(或
物流主任)、
仓库主管、
仓库保管员、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库工
2)
门店:
门店经理(副经理)、营业厅经理、财务人员(台帐、财务主管)、柜组长、
物流主管、
仓库保管员、营业
员、库工
2 人员职责及分工
1) 领导小组:总部领导小组由财务总监、
物流总监、审计监察委员会主任组成;分公司由分公司总经理、
物流部
经理、财务部经理组成,并负责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 各
盘点单位管理人员
A、督查员:由
物流管理中心或分公司派出至某
盘点单位检查
盘点工作,不是固定的成员
B、总盘人:负责
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及异常事项向分公司领导小组的通报
物流配送中心由仓储科科长(或
物流主任)担任,
门店由
门店经理(副经理)
3)各具体
盘点实施小组(必须由三人组成一个
盘点小组):
A、
盘点人:负责有顺序的唱报
商品型号,由
仓库保管员担任
B、记录人:负责
盘点人唱报
商品型号的记录工作,由
仓库主管或柜组长担任
C、监盘人:负责复核、监督
盘点人唱报型号与记录型号的一致
物流配送中心由台帐(或系统操作员)担任,
门店由
门店台帐担任。
六、
盘点前准备工作
1. 各
仓库保管员将
商品按品类、品牌、型号整齐摆放;
2. 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将所有出入库单据录入电脑,财务部人员对数据进行确认;
3. 代管、残次
商品(残次
商品的电脑、手工保管帐必须建立)均单独堆放,与正常库存
商品分开;
4.
盘点开始后停止所有
商品的进出库动作;
5. 总盘人安排好人员协助
盘点、搬运工作;
6. 仓管员将手工帐上交财务人员。
七、
盘点流程
(一)ERP 系统
1.
盘点按品类进行组织
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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