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现场检验工作程序(doc14)》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现场检验工作程序(doc14)文本预览
现场
检验负责
版本
2003
程序文件
CDJL/CX0503—2003
修改状态
0
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程序文件
HEBCTC
HEBCTC/CX 0503—2003
现场
检验负责
2003-05-10 发布
2003-06-01 实施
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发 布
1 目的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为保证现场
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的
负责。
本程序适用于被检对象(样品)无法或不便于送达实验室
检验、必须
由
检验人员携带仪器设备在现场
检验的工作。
2 职责
2.1 现场
检验人员
业务室按标准、规范和
检验实施细则准备仪器设备及有
关资料,并进行现场
检验。
2.2
程序业务室接受委托与下达现场
检验任务。
2.3
检验室
业务室人
业务室安排现场
检验人员及指派现场
检验监督员。
2.4 监督员
业务室现场
检验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并做好记录。
3 程序
3.1 由委托方将需现场
检验的项目内容及要求填写好委托单交给
程序
(或以电话、电传方式)。
检验室接到工程测试项目,签订合同后,交业
务室备案。
3.2
程序业务室与
检验实验室联系,根据委托方所提出的要求,与
检验
室
业务室人一起商量决定现场
检验的时间、所须携带的仪器设备及参加现
场
检验的
检验人员和监督员名单。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