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
危险源辨识、评价与
控制
一、引言
现代科学技术和
工业生产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丰富了人类的物质生活,另一方面现代化
大生产隐藏着众多的潜在危险。如 1976 年意大利塞维索工厂环己烷泄漏
事故,造成 30 人伤
亡,迫使 22 万人紧急疏散;1984 年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爆炸
事故,使 650 人丧生、数千人
受伤;1984 年印度博帕尔市郊农药厂发生甲基异氰酸盐泄漏的恶性中毒
事故,有 2500 多人
中毒死亡,20 余万人中毒受伤且其中大多数人双目失明致残,67 万人受到残留毒气的影响。
1993 年 8 月 5 日深圳化学危险品仓库爆炸火灾
事故造成 15 人死亡,100 多人受伤,损失 2
亿多元;1997 年 6 月 27 日北京东方化工厂爆炸
事故造成 8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多元。
这些涉及危险化学品的
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特征:它们
是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工厂内外大批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
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发生
事故的根源是设施或系统中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事
实表明;造成重大
工业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既与化学品的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施中实
际存在的危险品数量有关。
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特大火灾、爆炸、中毒
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危险程度不尽
相同,但它们有一些共同特征:是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巨大的
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者几者兼而有之;发生
事故的根源是工矿企业内设备、设施、场所
中存在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危险物品。
二、重大
危险源来源及相关概念
英国是最早系统地研究重大
危险源控制技术的国家。1974 年 6 月弗利克斯巴勒
(Flixborough)爆炸
事故发生后,英国卫生与安全委员会设立了重大危险咨询委员会
(Advisory Committee on Major Hazards),简称 ACMH,负责研究重大
危险源的
辨识、评价
技术和
控制措施。随后,英国卫生与安全监察局(HSE)专门设立了重大危险管理处。ACMH
分别于 1976 年、1979 年和 1984 年向英国卫生与安全监察局提交了三份重大
危险源控制技
术研究报告。由于 ACMH 极富成效的开创性工作,英国政府于 1982 年颁布了《关于报告处
理危害物质设施的报告规程》,1984 年颁布了《重大
工业事故控制规程》。也是由于 ACMH
和其它机构的工作,促使欧共体在 1982 年 6 月颁布了《
工业活动中重大
事故危险法令》
(ECC
Directive 82/501,简称《塞韦索法令》)。
为实施《塞韦索法令》,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欧共体成员国都
颁布了有关重大
危险源控制规程,要求对工厂的重大危害设施进行
辨识、评价,提出相应的
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措施,并向主管当局提交详细描述重大
危险源状况的安全报告。
1984 年印度博帕尔
事故发生后,1985 年 6 月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关于危险物质应用和
工业过程中
事故预防措施的决定。1985 年 10 月国际劳工组织(ILO)组织召开了重大
工业
危险源控制方法的三方讨论会。1988 年 ILO 出版了重大
危险源控制手册。1991 年 ILO 出版
了预防重大
工业事故实施细则。1992 年国际劳工大会第 79 届会议对预防重大
工业灾害的问
题进行了讨论。1993 年通过了《预防重大
工业事故》公约和建议书,该公约和建议书为建
立国家重大
危险源控制系统奠定了基础,详见本书附录:第 174 号公约《预防重大
工业事故》。
为促进亚太地区的国家建立重大
危险源控制系统,ILO 于 1991 年 1 月在曼谷召开了重
大
危险源控制区域性讨论会。1992 年 10 月在 ILO 支持下韩国召开了预防重大
工业事故研讨
会。在 ILO 支持下,印度、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等建立了国家重大
危险源控
制系统。印度在建立了重大
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已
辨识出 600 多个重大
危险源,
泰国已
辨识 60 多个重大
危险源。ILO 将来的重点是,进一步支持建立国家重大
危险源控制
系统。第一步是在确定的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表的基础上,
辨识重大危险设施和装置,然后
逐渐实施企业危险评价、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ILO 将与其它国际组织一起共同促进预防重
大
工业事故公约的实施,提供技术援助,帮助有关国家对
辨识的
危险源进行监察。
1993 年 9 月澳大利亚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颁布了重大
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澳大
利亚各州将使用该标准作为
控制重大
工业危险源的立法依据。
八十年代初,我国开始重视对重大
危险源的评价和
控制,“重大
危险源评价和宏观
控制
技术研究”列入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该课题提出了重大
危险源的
控制思想和评价方
法,为我国开展重大
危险源的普查、评价、分级监控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依托。为将科
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提高我国重大
工业事故的预防和
控制技术水平,1997 年原劳动部
选择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深圳和成都等六城市开展了重大
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取得
了良好的成效。
在重大
危险源控制领域,我国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发展了一些实用新技术,对促进企
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防止伤亡
事故起到了良好作用,为重大
工业事故的预防和
控制奠定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