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安全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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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2-A
1 目的
本厂生产车间、仓库等
作业场所存在一定的
职业危害,为保证操作人员了解
作业
场所内的
职业危害因素,防止操作人员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受到人身伤害,特制订
本制度。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联系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工厂的生产车间、仓库采样
检测。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
职业危害检测的结果的定期公示。
2.3 厂长负责
检测结果超标的风险评估。
2.4 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的督促、管理。
2.5 厂长负责不按规定戴劳动防护用品处罚的执行。
2.6 行政部负责建立
职业危害因素档案并进行管理。
3 规定内容
3.1 生产车间及仓库内由于使用、储存有二甲苯、环己酮、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
等有机溶剂,有一定的
职业危害。
3.2 对于
职业危害场所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检测一
次,
检测范围包括工作
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等。
3.3 厂长负责联系
检测机构,在
检测报告有效期前一个月通知
检测单位(东莞市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来生产车间、仓库采样
检测。
3.4 将
检测结果公示在公告栏内,并张贴的
作业场所。
3.5 如果
检测结果超标应由厂长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结果,
整改完后应再次
检测,直至
检测结果达标。
3.6 建立
职业危害检测档案。
3.7 对
作业场所存在的
职业危害因素进行
检测,
职业危害可能造成的火灾、爆炸、
中毒及人员伤亡的
作业场所应重视。
3.8
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应严格遵守
作业规程进行
作业,部门主管应监督操作人
员穿戴防护用品、戴口罩,戴手套等,对于不遵守
作业规程的人员及未按要求穿戴劳
动防护用品的人员按本奖惩制度执行。
3.9 接触
职业危险因素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体检。
3.10 建立
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包括:
(1)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应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
(2)
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表
(3)
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申报回执
(4)接触
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体检报告
4 记录
4.1
职业卫生档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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