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金刚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不锈钢焊接的焊工应具备电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氩弧焊 接、等离子切割、不锈酸洗钝化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直流焊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操作前应检查焊机外壳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接线柱的绝缘、防护罩、 电 压表、电流表的接线、焊机旋转方向与机身指示标志和接线螺栓等均合格、齐 全、灵敏、 牢固方可操作。 2.2 焊机应垫平、放稳。多台焊机在一起应留有间距 500 毫米以上,必须一 机一 闸,一次电源线不得长于 5 米。 2.3 旋转直流弧焊机应有补偿器和“启动”“运转”“停止”的标记。合闸前应确 认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启动进,辨别转子是否旋转,旋转正常再将手柄扳到“运 转”位置。焊接时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将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2.4 不锈钢焊接采用“反接极”,即工件接负极。如焊机正负标记不清或转换 钮 与标记不符,必须用万用表测量出正负极性,确认后方可操作。 2.5 不锈钢焊条药皮易脱落,停机前必须将焊条头取下或将焊把挂好,严禁乱放。 3.一般不锈钢设备用于贮存或输送有腐蚀性、有毒性的液体或气体物质,不得在带 压运行中的不锈钢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设备管道做焊接导线。 4.焊接或修理贮存过化学物品或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须采取蒸汽清扫,苏打 水清洗等措施。置换后,经检测分析合格,打开孔口或注满水再进行焊接。严禁盲目动 火。 5.不锈钢的制作和焊接过程中,焊前对坡口的修整和焊缝的清根使用砂轮打磨时, 必须检查站砂轮片和紧固,确认安全可靠,戴上护目镜后,方可打磨。 6.在容器内或室内焊接时,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或戴焊接专用的防尘面罩。 7.氩弧焊应遵守以下规定: 7.1 手工钨极氩弧焊接不锈钢,电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钨极接负。 7.2 用交流钨极氩弧焊机焊接不锈钢,应采用高频稳弧措施,将焊枪和焊接导线用 金属纺织线进行屏蔽,预防高频电磁场对握焊枪和焊丝双手的刺激。 7.3 手工氩弧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扣件纽扣、穿绝缘鞋、戴柔软的皮手套。 在容器内施焊应戴送风式头盔、送风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7.4 氩弧焊操作场地应有良好自然通风或换气装置将有害气体和烟尘及时排出,确 保操作现场空气流通。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处,并应采取间歇作业法。 7.5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 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氩弧焊不锈钢焊接作业。 7.6 打磨钍钨极棒时,必须戴防尘口罩和眼镜。接触钍钨极棒的手应及时表洗。钍 钨极棒不得乱放,应存放在有盖的铅盒内,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8.不锈钢酸洗和钝化应遵守以下规定: 8.1 锈钢酸洗钝化使用不锈钢丝刷子刷焊缝时,应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来回刷。 从事不锈钢酸洗时,必须穿防酸工作服和胶鞋、戴口罩、防护眼镜、乳胶手套。 8.2 凡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者,不宜从事酸洗操作。 8.3 化学物品,特别是氢氟酸必须妥善保管,必须有严格领用手续。 8.4 酸洗钝化后的废液必须经专门处理,严禁乱倒。 9.不锈钢等金属在用等离子切割过程中,必须遵守氩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规定。焊接 时由于电弧作用所传导的高温,有色金属受热膨胀,当焊接停止时,不得立即去查看焊 缝。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2.00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2.00
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割)工 1.1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 守“焊工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屏、氧气 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 和漏气现象,检查漏 气时,应用肥皂水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或 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的东西。 1.3 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 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 气瓶之间 的距离应不小于 5 米,并必须采用固体、隔离措施,严禁乱 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 10 米,如条件限制, 则应不小于 5 米,并采取相 应的隔离措施。 1.4 注意氧气管为白色,乙炔气管为橙色,与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 接。 1.5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 炬的火焰 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 阀们,停止供气,严 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 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 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6 严禁将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 软管上, 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为防止割破 软管,在软管经过的 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1.7 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 要面对减 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 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 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1.8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 或管道应 用 40℃温水溶化。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 处密封情况。 1.9 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氧气阀门,用氧气吹除气道中灰尘、排 除胶管中的混合气体,但严禁对准身体各部位。 1.10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 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 以防喷射出熔 融铁水。 1.11 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的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 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2 熄灭火焰市,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 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 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 续使用。 1.13 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 分离时伤害 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 严禁在喷火时通割嘴, 防止烧伤。 1.14 氧气瓶中的氧气几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 瓶至少应留 有不小于 1MPa 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 于 0.1MPa,并挂上 “空瓶”标识。 1.15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 减压阀必须 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 换。 1.16 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 关闭氧气、 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 并清扫工作现场。 2.混合气体保护焊工 2.1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面罩、护套、脚套。 遵守“焊 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本设备者禁止使用。 2.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完好。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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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 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 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 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 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 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 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 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 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 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 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 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 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 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 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 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 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 30°〜45°之间, 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 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 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 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 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 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 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 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 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 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 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3.6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2.00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操作规程,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涂布工序。 3 定义 无 4 涂布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4.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按规定更换工作鞋、工作服并及时洗手消毒,做 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2 上班时提前 10-30 分钟到岗,在机长的统一安排下与前一班做好工作交接。机长确认本 班生产任务,并将生产指令单和工艺单派发给本班操作工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领料、 配胶等),确保生产流畅、工艺稳定。 4.3 本班操作工在接到机长派发的指令后仔细阅读工艺单,了解将要生产的产品和技术要求。 根据订单要求,开出领料单并交由机长确认签字后,通知仓库将所需材料(AL、试剂及辅料) 送至物料间缓冲区。接到物料后操作工必须按照领料单再次确认物料的型号、规格、厂家和 数量。 4.4 在机长的安排下及时配制涂布工序所需的酸碱原液,配制比例严格遵照工艺要求正确配 制,同时记录配制情况(见酸碱原液配制记录表),配制过程中操作工必须佩戴手套和口罩, 防止试剂进入口腔及鼻腔对身体产生影响,同时将盛装试剂的空瓶和空桶妥善保存,由公司 统一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4.5 开机前机长务必确认酸碱槽的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同时检测酸液的 PH 值(见酸液 PH 测试记录表),确保 PH 达到工艺要求后再开机。开机后根据生成情况还需不定期检测酸液 PH 值变化情况,发现 PH 值超过工艺要求,需及时进行添加。 4.6 生产过程中注意铝箔走机情况,发现偏移及时调整导辊上下调节器和张力,确保铝箔走 机平稳,正常开机必须有一名操作工在收卷处仔细查看收卷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7 对涂布好的铝箔下机前务必要仔细检查铝箔两面是否有针孔、压痕、水迹印、拉丝等异 常情况,同时仔细对比铝箔表面颜色是否一致。确保铝箔两面均完全正常才可视为合格并下 机。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通知机长对产品进行隔离或控制流转。 4.8 收卷好的铝箔下机后必须悬空存放,防止铝箔产生压痕和皱折,同时按要求编制好卷号 记录在流转证上。具体卷号编制原则见《标识使用管理和可追溯性程序》。 4.9 开机前后必须把导辊、橡胶压辊清洗干净,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及周围环境卫生,防止 灰尘杂物粘在导辊上对铝箔产生压痕,影响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4.10 掌握消防知识,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4.11 生产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烘箱时,必须停机后开启烘箱,并及时 将烘箱支柱支起并扣好支架护铁,同时确保二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烘箱进行清洁, 擦拭导辊需用酒精或乙酸乙酯擦拭,清洁完毕后必须等导棍表面完全干燥后才能开机,防止 出现火情。 4.12 做好设备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设备部。 4.13 机长每天及时填写好生产报表和交接班记录。生产时停机清扫设备也须在生产报表上记 录时间和内容。 4.14 生产现场随时保持整洁。 4.15 准确填写流转证,特别是卷号的编制务必准确,机长下班前须在交接本上告知下班次本 班卷号已经编制的情况,以便下班次按顺序依次编号。 4.16 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工艺要求控制车速,严谨随意调整车速或改变其他工艺参数。 4.17 每次停机后开机、每班生产前需等每个烘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后才可生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7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 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 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 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 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 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 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 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 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 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 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 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 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 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 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 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 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 30°〜45°之间, 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 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 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 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 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 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 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 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 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 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不锈金刚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不锈钢焊接的焊工应具备电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氩弧焊 接、等离子切割、不锈酸洗钝化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直流焊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操作前应检查焊机外壳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接线柱的绝缘、防护罩、 电 压表、电流表的接线、焊机旋转方向与机身指示标志和接线螺栓等均合格、齐 全、灵敏、 牢固方可操作。 2.2 焊机应垫平、放稳。多台焊机在一起应留有间距 500 毫米以上,必须一 机一 闸,一次电源线不得长于 5 米。 2.3 旋转直流弧焊机应有补偿器和“启动”“运转”“停止”的标记。合闸前应确 认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启动进,辨别转子是否旋转,旋转正常再将手柄扳到“运 转”位置。焊接时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将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2.4 不锈钢焊接采用“反接极”,即工件接负极。如焊机正负标记不清或转换 钮 与标记不符,必须用万用表测量出正负极性,确认后方可操作。 2.5 不锈钢焊条药皮易脱落,停机前必须将焊条头取下或将焊把挂好,严禁乱放。 3.一般不锈钢设备用于贮存或输送有腐蚀性、有毒性的液体或气体物质,不得在带 压运行中的不锈钢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设备管道做焊接导线。 4.焊接或修理贮存过化学物品或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须采取蒸汽清扫,苏打 水清洗等措施。置换后,经检测分析合格,打开孔口或注满水再进行焊接。严禁盲目动 火。 5.不锈钢的制作和焊接过程中,焊前对坡口的修整和焊缝的清根使用砂轮打磨时, 必须检查站砂轮片和紧固,确认安全可靠,戴上护目镜后,方可打磨。 6.在容器内或室内焊接时,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或戴焊接专用的防尘面罩。 7.氩弧焊应遵守以下规定: 7.1 手工钨极氩弧焊接不锈钢,电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钨极接负。 7.2 用交流钨极氩弧焊机焊接不锈钢,应采用高频稳弧措施,将焊枪和焊接导线用 金属纺织线进行屏蔽,预防高频电磁场对握焊枪和焊丝双手的刺激。 7.3 手工氩弧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扣件纽扣、穿绝缘鞋、戴柔软的皮手套。 在容器内施焊应戴送风式头盔、送风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7.4 氩弧焊操作场地应有良好自然通风或换气装置将有害气体和烟尘及时排出,确 保操作现场空气流通。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处,并应采取间歇作业法。 7.5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 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氩弧焊不锈钢焊接作业。 7.6 打磨钍钨极棒时,必须戴防尘口罩和眼镜。接触钍钨极棒的手应及时表洗。钍 钨极棒不得乱放,应存放在有盖的铅盒内,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8.不锈钢酸洗和钝化应遵守以下规定: 8.1 锈钢酸洗钝化使用不锈钢丝刷子刷焊缝时,应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来回刷。 从事不锈钢酸洗时,必须穿防酸工作服和胶鞋、戴口罩、防护眼镜、乳胶手套。 8.2 凡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者,不宜从事酸洗操作。 8.3 化学物品,特别是氢氟酸必须妥善保管,必须有严格领用手续。 8.4 酸洗钝化后的废液必须经专门处理,严禁乱倒。 9.不锈钢等金属在用等离子切割过程中,必须遵守氩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规定。焊接 时由于电弧作用所传导的高温,有色金属受热膨胀,当焊接停止时,不得立即去查看焊 缝。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9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2.00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与内容 要素一:目标 1、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2、文件: 1)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3)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检查、监测记录 5)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与考核 要素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制度: 1) 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包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其它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工会代表等) 2) 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安全资质考核合格证书的情 3) 安全管理人员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制度 4) 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2、文件: 1) 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2) 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文件 3) 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4)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每季度 1 次,会议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有未完成项要有整改 措施) 5)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 间班组负责人、所有从业人员等,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6) 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生产、安全、技术等部门、各班组、各岗位等, 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7) 安全生产责任书 8)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及考核结果、实施情况 9)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权限培训及记录表 10)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 要素三:安全生产投入 1、制度: 1)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2)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制度 2、文件: 1)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 安全生产投入科目及使用台帐 3)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财务科目 5)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6) 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台帐 7) 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及凭证 8) 工伤保险缴纳台帐及凭证 要素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制度: 1)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 2)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编制、修订、发布、发放、培训、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6)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文件: 1)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机构及职责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分类汇总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布清单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培训记录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考核记录 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符合性评价评审记录 8)制度发放记录 9)制度执行记录 10)制度培训记录 11)制度考核记录 12)制度发布文件 13)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布文件 14)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 15)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 16)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考核记录 17)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报告 18)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文件 19)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计划 要素五:教育培训 1、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文件: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割)工 1.1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 守“焊工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屏、氧气 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 和漏气现象,检查漏 气时,应用肥皂水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或 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的东西。 1.3 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 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 气瓶之间 的距离应不小于 5 米,并必须采用固体、隔离措施,严禁乱 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 10 米,如条件限制, 则应不小于 5 米,并采取相 应的隔离措施。 1.4 注意氧气管为白色,乙炔气管为橙色,与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 接。 1.5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 炬的火焰 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 阀们,停止供气,严 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 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 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6 严禁将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 软管上, 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为防止割破 软管,在软管经过的 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1.7 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 要面对减 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 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 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1.8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 或管道应 用 40℃温水溶化。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 处密封情况。 1.9 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氧气阀门,用氧气吹除气道中灰尘、排 除胶管中的混合气体,但严禁对准身体各部位。 1.10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 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 以防喷射出熔 融铁水。 1.11 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的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 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2 熄灭火焰市,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 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 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 续使用。 1.13 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 分离时伤害 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 严禁在喷火时通割嘴, 防止烧伤。 1.14 氧气瓶中的氧气几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 瓶至少应留 有不小于 1MPa 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 于 0.1MPa,并挂上 “空瓶”标识。 1.15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 减压阀必须 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 换。 1.16 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 关闭氧气、 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 并清扫工作现场。 2.混合气体保护焊工 2.1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面罩、护套、脚套。 遵守“焊 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本设备者禁止使用。 2.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完好。焊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2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4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2.00
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4 一、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 和稳定,轮胎应楔紧。有基坑的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二、混凝土泵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 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二)安全阀及过载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压力表应有效且在检定期内; (三)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四)料斗应安装连锁安全装置。 三、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二)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 20m 的水平管,并在水 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三)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 5 倍,否则 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四)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 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五)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四、砂石粒径、水泥强度等级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五、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 无损并盖严。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六、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 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七、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周围。 八、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 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 10L 清水和 0.3 3 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m 九、泵送作业中,料斗中的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 料流量,及时清除超粒径的骨料及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十、当进入料斗的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 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十一、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 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 5~ 10min(冬季 3~5min)作 2~3 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 排空管道。 十二、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 向泵送。 十三、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 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十四、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 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 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十五、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十六、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十七、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 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十八、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十九、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 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二十、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迸行冲洗。当用压缩 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 方 10m 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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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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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与内容 要素一:目标 1、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2、文件: 1)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3)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检查、监测记录 5)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与考核 要素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制度: 1) 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包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其它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工会代表等) 2) 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安全资质考核合格证书的情 3) 安全管理人员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制度 4) 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2、文件: 1) 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2) 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文件 3) 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4)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每季度 1 次,会议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有未完成项要有整改 措施) 5)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 间班组负责人、所有从业人员等,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6) 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生产、安全、技术等部门、各班组、各岗位等, 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7) 安全生产责任书 8)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及考核结果、实施情况 9)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权限培训及记录表 10)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 要素三:安全生产投入 1、制度: 1)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2)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制度 2、文件: 1)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 安全生产投入科目及使用台帐 3)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财务科目 5)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6) 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台帐 7) 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及凭证 8) 工伤保险缴纳台帐及凭证 要素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制度: 1)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 2)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编制、修订、发布、发放、培训、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6)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文件: 1)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机构及职责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分类汇总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布清单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培训记录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考核记录 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符合性评价评审记录 8)制度发放记录 9)制度执行记录 10)制度培训记录 11)制度考核记录 12)制度发布文件 13)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布文件 14)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 15)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 16)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考核记录 17)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报告 18)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文件 19)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计划 要素五:教育培训 1、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文件: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3)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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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岗位: 审核人: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岗前排查 薄弱人物上岗 人身伤害 1、配备酒精检 测仪;2、制订 薄弱人物排查 标准。 1、建立单位与家庭热 线沟通交流机制;2、 制订并落实薄弱人物管 理规定和班前会区队排 进行安全上岗教育培训 和排查帮教。 岗前排查 未配备合格的劳动 防护用品 人身伤害 1、制定劳动防 护用品配备、 使用、检验、 更换等技术标 1、制定劳动防护用品 管理规定;2、现场检 查、过程控制;3、按 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按规定进 行机械凿岩作业培训, 掌握劳动防护用品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 气体检查 通风不良、有害气 体超标 窒息中毒 1、通风系统合 理有效,风量 、风质满足要 求;2、施工地 1、制定矿井通防管理 规定;2、矿通防专业 按规定实测风量、风 质;3、现场对通风状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通防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机械凿岩作业培训, 掌握通风、有害气体方 活石检查 顶帮存有危岩浮石 人身伤害 1、执行敲帮问 顶制度,及时 排除危岩浮 石,若不能有 1、制定排险专项规 定;2、定时检排:进 入工作面及放炮后凿岩 工或班长在专人监护、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机械凿岩作业培训, 掌握顶帮浮石排除应知 设备检查 作业场所消防设施 不齐全或失效 火灾事故 1、制定消防设 施配备标准;2 、按标准配备 。 1、制定消防器材管理 规定;2、现场检查、 过程控制;3、按规定 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通防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机械凿岩作业培训, 掌握消防设施应知应会 设备检查 设备安全棚不牢固 人身伤害 1、制订安全棚 制造标准;2、 按照标准进行 制作加工或整 1、制定凿岩机安全使 用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安全 棚应知应会安全知识, 设备检查 各输油管及其连接 部位等出现“跑、 冒、滴、漏” 火灾 1、制订输油管 路完好标准;2 、按照标准进 行安装检查或 1、制定凿岩机输油管 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3、按规定考评兑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机械 凿岩作业输油管路及其 作业中 退路不畅通 人身伤害 1、制订安全畅 通路线标准;2 、按照标准进 行设置或整改 1、制定凿岩机安全畅 通路线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制; 4、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机械 凿岩作业安全畅通路线 作业中 运行路线或驻车位 置不平整 倾倒伤人 1、制订运行路 线或驻车防倾 倒安全标准;2 、按照标准进 1、制定凿岩机运行路 线或驻车位置管理规 定;2、现场检查、过 程控制;3、按规定考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机械 凿岩作业运行路线或驻 作业中 运行范围安全间隙 不够或周围有人 挤伤 1、制订运行范 围安全间隙及 人车运行安全 标准;2、按规 1、制定凿岩机运行安 全间隙和人车运行管理 规定;2、现场检查、 过程控制;3、按规定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机械 凿岩作业运行范围安全 作业中 行驶过程中爬、跳 车 挤伤、摔 伤 1、制订行驶过 程爬跳车安全 标准;2、按规 定行驶,警示 1、制定凿岩机行驶爬 跳车管理规定;2、现 场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机车行驶安全培训, 掌握机械凿岩机车行驶 作业中 水文地质可疑区未 执行“先探后掘” 制度 透水事故 1、按照规程规范 制订探放水安全 技术标准;2、分 析查明可疑区水 1、制定防治水安全管 理规定;2、现场熟练 掌握透水征兆;3、现 场设置有效联络通讯,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防治水技术专业按规定 进行凿岩作业防治水培 训,掌握机械凿岩作业 作业中 未湿式作业 人身伤害 1、制订湿式凿 岩安全标准;2 、按规定配备 湿式凿岩供水 1、制定凿岩机湿式凿 岩等防尘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3、按规定考评兑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通防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湿式作业等综合防尘 培训,掌握机械凿岩湿 作业中 加深残眼 人身伤害 1、制订凿岩作 业残眼安全处理 标准;2、现场及 时发现确认残眼 1、制定凿岩机残眼处 理安全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及时确认、 过程控制;3、按规定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凿岩作业残眼处理培 训,掌握机械凿岩残眼 作业中 作业期间出现“出 水、硫化氢超标、 地压显现”等异常 情况 冒顶、透 水、中毒 1、制订防出水 、硫化氢超标 、地压显现安 全处理标准;2 1、制定出水、硫化氢 超标、地压显现处理安 全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及时落实处理、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与通防技术专业按 规定进行出水、硫化氢 超标、地压显现培训, 作业中 打钻时断钎 戳伤,物 体打击 1、制订打钻时 断钎安全处理 标准;2、现场 及时发现确认 1、制定凿岩机打钻时 断钎处理安全管理规 定;2、施工前确认钻 杆完好;3、施工区域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凿岩作业打钻时防断 钎处理培训,掌握机械 (记录受控号)单位或风险点:机械凿岩作业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现有管控措施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表B.3工作危害分析(LEC)评价 分析人: 日期: 序号 作业步 骤 作业中 人员拽拉带电电缆 触电伤害 1、制订人员拽 拉电缆安全操 作标准;2、凿 岩机装备自动 1、制定拽拉电缆处理 安全管理规定;2、必 须停电确认并安全控制 后拽拉电缆;3、使用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拽 拉电缆作业培训,掌握 拽拉电缆作业安全应知 作业中 带电检查检修电气 、电缆、设备等部 件 触电 1、制订检查检 修电气、电缆 、设备等部件 安全操作标 1、制定检查检修电气 、电缆、设备等部件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2、 监督采购质量和资质;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带电检查检修电气、 电缆、设备等部件操作 作业中 台车运行速度过快 、拐弯过急 触碰设备 、人员 1、按照规程规 范制订台车运 行的安全技术 标准;2、选型 1、制定防台车运行速 度过快、拐弯过急时安 全管理规定;2、检查 灯闸铃安全状态;3、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防 台车运行速度过快、拐 弯过急的安全培训,掌 作业中 大臂升降和左右移 动时下部和侧旁站 人 挤伤、碰 伤 1、制订大臂升 降和左右移动 时安全处理标 准;2、配置照 1、制定大臂升降和左 右移动安全管理规定; 2、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3、按规定考评兑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大臂升降和左右移动 时安全培训,掌握大臂 作业中 台车电缆破损未及 时处理 触电伤害 、发生火 灾 1、制订台车电 缆破损安全处 理标准;2、设 置灵敏可靠的 1、制定台车电缆破损 处理安全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禁止带电处理破损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台车电缆破损处理培 训,掌握电缆破损安全 作业中 设备工作完毕后没 有切断电源 火灾、触 电事故 1、制订设备工 作完毕后切断 电源安全使用 管理标准;2、 1、制定设备工作完毕 后切断电源安全管理规 定;2、现场检查、过 程控制;3、按规定考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电源管理安全培训, 掌握设备工作完毕后切 作业中 机械裸露的运转部 位无防护罩 人身伤害 1、制订机械防 裸露运转安全 管理标准;2、 转动部位设防 1、制定机械防裸露运 转安全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制; 3、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机 械防裸露运转操作培 训,掌握机械防裸露运 作业中 抛掷工具、物品 砸伤 1、制订防抛掷 工具、物品安 全管理标准;2 、对可能抛掷 1、制定抛掷工具、物 品安全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及时确认、 过程控制;3、按规定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防 工具、物品抛掷安全培 训,掌握防工具、物品 作业中 用湿手操作开关配 电盘 触电伤害 1、制订防湿手 操作开关配电 盘安全管理标 准;2、配电点 1、制定防湿手操作开 关配电盘安全管理规 定;2、现场检查、过 程控制;3、按规定考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防湿手操作开关配电 盘安全培训,掌握防湿 作业后 作业结束设备未停 放在安全地点 伤人 1、制定设备安 全停放管理标 准;2、指定设 备安全停放地 1、制定设备安全停放 管理规定;2、现场检 查、过程控制;3、按 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设备安全停放管理培 训,掌握安全停放应知 岗位: 审核人: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岗前排查 存有浮石 冒落伤人 1、制定浮石敲 帮问顶管理标 1、制定浮石安全管理 规定;2、现场配备警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技术专业按规定进行浮 岗前排查 未扎紧袖口 伤人 1、制定工作服 穿着管理标 1、制定工作服安全着 装管理规定;2、现场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技术专业按规定进行工 作业中 钻杆断裂 崩伤 1、制订打钻时 断钎安全处理 1、制定凿岩机打钻时 断钎处理安全管理规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作业中 加深残眼 人身伤害 1、制订人工 凿岩作业残眼 1、制定人工凿岩机残 眼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作业中 凿岩设备漏电 人身伤害 1、制订凿岩设 备漏电安全处 1、制定凿岩设备漏电 安全管理规定;2、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岗位: 审核人: 序号 作业步 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现有管控措施 表B.3工作危害分析(LEC)评价 (记录受控号)单位或风险点:爆破作业 分析人: 日期: 现有管控措施 表B.3工作危害分析(LEC)评价 (记录受控号)单位或风险点:人工凿岩作业 序号 作业步 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分析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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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10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 发〔2017〕87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 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 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 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 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 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 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 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 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 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 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 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 报告,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 以整改。 (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 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 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 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 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正 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将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核。 (四)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 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 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三)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 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四)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 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m m 序号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 GDAQ2090202 工程名称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验收部位 安装日期 立柱材料和规格 模板材料和规格 层高 一 安全 施工 方案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 撑 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搭设前必须编 制专 项方案,审批手续完备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须有专家论证 报 告,审批手续完备 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之托,U 形 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 顶 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 大于 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 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 置 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 满足 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 均分配 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 拉杆;当 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 加设一道水 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 平拉杆中间应 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 部均应与四周建 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 杆端部和中部沿 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0mm*50mm,木 条或25*80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 平拉杆、剪力撑用扣件与钢筋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 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 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 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100mm处 进行固定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 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 符合方案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6.1.9条的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 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 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二 立柱、 水平 拉杆 与剪 刀撑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2-1 二 立柱、 水平拉 杆与剪 刀撑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 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 小 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 上 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 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橫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 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 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件方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 角宜为45º~60º。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 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 撑,在有水平剪刀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 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 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 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 置 一个固结点 三 作业 环境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 定设施 高支模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爬支模上下 高支模上高空临边有足够操作平台和安全防护 作业面临边防护及孔洞封严措施应到位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垂直交叉作业上下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四 其他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1 一、编制依据 1、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大楼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现行有效的安全施工规范、操作规程。 3、贵州省及贵阳市有关工程管理质检、安全文明施工文件。 4、我公司 ISO9001——2002 质量体系文件。 5、现场施工条件。 二、工程概况 1、医急诊大楼是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新建工程,本工程位于贵阳市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 内,位于贵医街南侧,北距贵医附院门诊大楼 18 米,西距贯城河约 30 米。 2、建筑物为 13 层长方形组合楼群,基础为人工挖孔桩、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主体为框 剪结构,主体地下 1 层,地上主楼 13 层,裙楼 5 层,建筑物±0.000 为绝对标高 1071.4 米,地 下室底板标高 1066.95 米,场地内地下水位绝对标高 1069.30m。地下平时为停车库,战时为 5 级人防救护战。 3、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 5680m2,总建筑面积 17856 m2,其中地下 2302 m2,地上 15554 m2,建筑物高度为 54.8 米,长度为 49.4 米,宽度为 39.6 米,地下一层为 4.9m,地上一层为 5.1m, 二、三层为 4.2m,设备层为 3.0m,四层以上层高均为 3.6m。容积率 2.74。 4、本工程设有六部电梯,共设 248 个病床位,一层为大厅、抢救室、外科、内科;二层为 29 个床位的留观病房;三层为 ICU、手术室及其辅助用房;四层为会议厅、阅览室;五层为 32 床 位护理单元;六-十一层为病房及其辅助用房;十二层为贵州省紧急救援中心。 5、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按 6 度地震烈度设防。耐火等级为一级。 三、安全施工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生产管理过程中, 同时采用制度、组织、技术等手段,并根据生产中人、机、料、法、环等因素,有效地控制生 产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只有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才能实现安全 生产目标。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根据国家及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工程工程项 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b.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c.建立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抓制度、责任制落实,定期检查安 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d.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操作行为。 e.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作出安全保证。 2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详图所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b.安全生产 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授共青团安全 监督岗。 c.按照我局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d.本项目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对技术复杂、施工 危险性大、多发易发事故的高处作业、钢管支撑的安装与拆除施工项目,编制和实施专项安全 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 e.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 技术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1.4、建立专业与全员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控网络。 详见安全生产监控网络图所示。 1.5、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和培训 a.安全教育要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牢固树立“安 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b.实行“三工制”,加强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解,积极开展“百安”活动。 c.班组实行制造成本承包,项目经理部不能以包代管,要根据班组承包的内容,及时进行 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做好岗前安全培训。 d.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e.每周一必须坚持安全学习,班前进行安全训话制。 1.6、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作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a.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b.在编制各工序施工方案的同时,要编制实施性的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c.在布置施工平面图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上的管理和要求。 d.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土方开挖、钢筋施工、模板施工、砼施工、脚手架的安拆等。 e.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工、架子工、电工、钢筋、电焊工(气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4 一、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 和稳定,轮胎应楔紧。有基坑的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二、混凝土泵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 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二)安全阀及过载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压力表应有效且在检定期内; (三)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四)料斗应安装连锁安全装置。 三、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二)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 20m 的水平管,并在水 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三)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 5 倍,否则 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四)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 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五)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四、砂石粒径、水泥强度等级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五、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 无损并盖严。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六、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 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七、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周围。 八、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 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 10L 清水和 0.3 3 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m 九、泵送作业中,料斗中的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 料流量,及时清除超粒径的骨料及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十、当进入料斗的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 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十一、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 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 5~ 10min(冬季 3~5min)作 2~3 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 排空管道。 十二、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 向泵送。 十三、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 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十四、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 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 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十五、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十六、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十七、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 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十八、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十九、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 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二十、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迸行冲洗。当用压缩 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 方 10m 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 年) (2006 年 3 月 2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4 月 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 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 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 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调整或者《危险化学品目录》调整涉及本办法附表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 目录》随之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 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 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生产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 材料;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五)、 (七)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 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 络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五)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 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办公、施工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是否重大风险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风险评价依据 重大风险 判别依据 是 否 办公区域(可控制) 1 档案管理 易燃品贮存、火种引入 火灾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 办公室区管理 灭火器失效、消防器具损坏 火灾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 办公环境 灭火器数量不够,更换不及时 影响灭火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4 办公环境 消防通道堵塞不畅通 影响灭火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5 复印机使用 通风不畅、粉尘排放 危害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6 办公用车 违章驾驶、车况欠佳 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7 办公用车 路况恶劣、天气恶劣 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8 办公活动 裁纸刀使用不当伤手 割伤手指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9 办公活动 长时间坐着工作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0 办公设施 桌椅损坏、摆放位置不对 扭伤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1 办公设施 灯管长期使用,自爆 自爆伤人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2 办公设施 电器设备破损 触电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3 办公设施 复印机废粉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4 办公设施 电脑辐射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5 办公设施 复印机辐射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6 办公环境 办公场所不通风,空气差 窒息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7 办工环境 照明不足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8 办公环境 瓶装水不卫生 中毒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9 办公场所 室内乱丢烟头 火灾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0 上下班乘车 上下班接送车紧急刹车 碰伤、扭伤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设计过程(可控制) 21 消防设施设计 没有进行同时设计 设备缺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2 防噪音设计 没有进行同时设计 设技术陷,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3 防震设计 没有进行同时设计 设技缺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4 防雷设施设计 没有进行同时设计 设技缺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5 原材料选用 含有致病物,或是有毒物质 职业中毒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6 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没有同时设计 设施缺陷,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7 使用替代材料 可能含有有毒物质 职业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8 新材料使用 使用方法不当 影响人体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9 新技术使用 操作方法不当 设备损坏,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0 专业接口 存在设计误差 增加现场施工难度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1 新工艺使用 施工程序不正确 设备损坏,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2 新设备使用 操作方法不当 设备损坏,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3 产品设计 没有达到设计要求 噪声等参数超标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4 产品设计 没有遵守强制性标准 设计重大缺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5 产品设计 没有使用推荐性标准 设计优化不彻底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6 工艺设计 存在缺陷,设计不合理 增加施工难度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7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2-16 价格:¥2.00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 年) (2018 年 4 月 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 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 导干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 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 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 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 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 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 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 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 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 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 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 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 设。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 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 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 产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 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