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工程存在少量高处作业,特别是设备维修、桩船作业,现场高处作 业在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有时作业风险比较高,极易发生高 处坠落事故。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抢救方式正确、及时 联系外部救助的基本原则。 2.2 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 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3.1 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操作时熟悉使 用工具和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3.2 针对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订安全防范措 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监督落实。 3.3 凡身体不适合(如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 不得参与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3.4 高空作业要穿工作鞋,严禁穿硬塑料底鞋、高跟鞋。 3.5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免失足坠落。 3.6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3.7 基坑周边、临空周边、预留洞口等,必须有安全警示并设置临时 护拦,护拦围密目式(2000 目)安全网。 3.8 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 或设专人扶梯,确保使用安全。 4、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 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 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 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 20 度左右,尽 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2.2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 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4.2.3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 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 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2.4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 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 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 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2.5 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 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 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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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伤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烫伤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1.2.危险源 在预热器、回转窑、篦冷机、窑头、破碎机、高温风机、余热发电、 高温炉、电热板等多是表面高温设备,在其周围工作均可能会对作业 人员造成灼烧烫伤;熟料等高温物料烫伤;贮存和使用强酸、强碱等 化学原料的部位;在运行检修和作业过程中,气割、电焊等火焰均可 能造成灼烫伤亡事故。 1.3.风险分析 1.3.1.公司熟料生产设备如窑头、篦冷机、破碎机、窑体、预热器、 高温风机等多是表面高温设备,在其周围工作均可能会对作业人员造 成灼烧烫伤; 1.3.2.操作不规范导致高温物料、高压蒸汽泄漏。在预热器清堵 等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高温气流及炽热物料喷出造成较严重 灼烫 事故; 1.3.3. 在窑内挖补、篦冷机砸大块、熟料地坑检查清理、窑头处 理喷煤管结料等检修工作时,由于预热器物料垮塌和窜料均可造成灼烫 伤害,可能性较大,一般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3.4.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不当。 1.3.5.气割、电焊等工器具使用和管理不当。 1.4.危害程度分析 灼烫造成局部组织损伤,轻者损伤皮肤,出现肿胀、水泡、疼痛; 重者皮肤 烧焦,甚至血管、神经、肌腱等同时受损,呼吸道也可能烧 伤。面部和手烧伤对功能和外形影响最大,而呼吸道烧伤对生命的威 胁最大。化学烧伤最严重的后果是眼烧伤,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失明。 烧伤的剧痛能引 起休克,晚期出现感染,败血症等并发症而危及生命。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 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3.1.2.高温设备设施上未设置保温层;检修高温的管道容器时未 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高温、高压蒸汽泄漏;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 不当;气割、电焊等工器具使用和管理不当。 3.1.3.进行危险化学品操作时出现人为失误。 3.1.4.预警方式、方法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 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 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2.信息报告 3.2.1.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 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 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 警报通知。 3.2.2.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 见《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 24 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 警内线 8000。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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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烫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人体接触或接近高温物体、电弧、电火花、高温水、蒸汽、 火焰、爆炸、腐蚀性化学品时,都很容易发生灼烫事故。发生灼 烫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施工中断。灼烫事故是企业常见的事 故之一。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 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 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 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 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 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 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救助遇险人员。 E 救护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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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打击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依据物体打击事故对人体伤害的方式,把物体打击事故大体 分为如下类型: 在高空作业中,物体坠落伤人;人为抛掷杂物伤人;起重吊 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设备违章操作物体飞出伤人; 爆破作业中乱石伤人;孤石及危石松动坠落伤人;张拉作业意外 伤人等。 1.2 危害程度: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 损失。 2. 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 止次生事故发生。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 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 部、财务部、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 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安质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和项目办公室、计划部、 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 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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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触电事故是企业用电的常见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 故的主要类型。 1.2 由于电气设施(设备)故障或绝缘部位老化、员工操作 不当,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 设备毁损、施工中断,因停电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或项目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 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 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 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做好善后工作。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 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 工作。 E 疏导组职责: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2 KB 时间:2025-08-15 价格:¥2.00
触电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触电事故是企业用电的常见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 故的主要类型。 1.2 由于电气设施(设备)故障或绝缘部位老化、员工操作 不当,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 设备毁损、施工中断,因停电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或项目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 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 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 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做好善后工作。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 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 工作。 E 疏导组职责: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4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高空坠落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依据高处坠落事故对人体伤害的坠落方式,把高处坠落事故 大体分为如下类型: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 口、阳台口坠落等);脚手架上坠落;悬空高处作业坠落;石棉 瓦等轻型屋面坠落;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登高过程中坠落; 梯子上作业坠落;屋面作业或桥面作业坠落;其它高处作业坠落 (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它各种物体 上坠落等)。 1.2 危害程度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 止次生事故发生。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 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 部、财务部、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 组、保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机动部、物资部和项目自救领导 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项目管理人员及现场所属单位有关人 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 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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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事 故 是人们在操作或使用机械过程中,因机械故障或操作人 员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 ,主要涉及的工种有制芯、造 型、机加工、 下线、打磨、木工等。 危害程度分析 机械伤害事故主要对人体 引起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 、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发生事故以后,受伤者轻则皮肉 受伤,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2 、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坚持 “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 的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作业 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 机械伤害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预防为主、加强演练。认真贯彻落实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事 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实施组织应急演练 做到常抓不懈,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应急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遵 循公司统一领导,项目部、班组分级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明确职责 ,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相互协调、快速反应。项目部、班组应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保证机 械伤害事故的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在第一时间启动 相应的应急预案。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 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 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 作性。 3 、组织机构及职责(同综合预案) 4 、预防与警报 危险源监控 机械伤害危险源监控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对 办公生活区、作业区的存在机械伤害的危险源进行详细辩识,并评价 出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方案,进行监督 控制。 机械伤害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各种加工机械附近要设有明确的操作注意事项; (2)认真严格地做好三级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机 械加工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砂轮机 必须装有钢板制成的防护罩,禁止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4)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靠近被加工物体 ,不准用力过猛?; (5) 对机械的运动部件如旋转件等必须设置防护网,无法用罩网防护 的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体触及 ; (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 (7)对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应进行测试,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 用,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作废; (8) 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按需修理,做好维护保养,及时修 复存在隐患的部位,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 (9) 机械/机具用电线路一律由电工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禁止 “ 一闸多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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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园区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园区教学、工 作和生活秩序、园区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 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 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 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 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员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园区要树立“安全责任重 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 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 老师要指导中小学员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园区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员的生命安全作为 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 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园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 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 我镇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园区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丁国栋 成员: 朱华丽、苑继伟、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林超 成员:郭强、周洋、所在园区园区领导(园长) (2)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春玲 成员:雷德洋、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练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园区、活动室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 巡视。 2、禁止在园区教学园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 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练要注意纠正学员在园区内上述违规现象。 3、凡是学员在校时间,园区安排教练管理,保护学员安全。 4、为防止学员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它现象,保证学员有秩序、守纪 律地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练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员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 训练。 6、园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园区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园区楼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补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园区的安全隐患。 8、园区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 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练会议根据实际布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园区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 当事人所在园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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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江苏省安委会近日印发 《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的通知》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明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 第一 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等 5 项具体责任,以及包括 20 条内容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01、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 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向职 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 、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0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 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 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 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 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 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 受社会监督。 03、 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 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 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业企 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 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 、注册安全工程师。 04、 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 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 支出。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 保。 05、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 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例检、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 作规程,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工作符合法律 、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 06、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 任清单,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通俗易懂、 便于操作的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 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07、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采取 “ 送出去学、请进来教 ” 等形式,加 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并记入教育培训考核档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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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触电事故是企业用电的常见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 故的主要类型。 1.2 由于电气设施(设备)故障或绝缘部位老化、员工操作 不当,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 设备毁损、施工中断,因停电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或项目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 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 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 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做好善后工作。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 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 工作。 E 疏导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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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管理依据 处罚标准 一、 航 运 公 司 监 督 管理 1、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制度。 2、航运公司向船舶提供 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对 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 的监控情况。 3、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4、是否指定本公司主要 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公司是否具有适任的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 员,并明确了其岗位职 责。 6、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 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 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 公司兼职。 文件审核 活动审核 现场检查 《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交通 部 令 2007 年 第 6 号 )第四条、五条、 六条、七条和八 条;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 六条;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 五条和第六条; 1、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 保持体系的有效性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 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由海事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受托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罚款。 3、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交 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 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由海事管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4、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 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 骗取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三)伪造、变造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符合证明 7、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 求的适任船员。 8、是否保证船长在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 的最终决定权。 9、公司的教育培训制 度。 10、公司船舶安全与防 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11、公司岸基、船岸和 船舶的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训练演习。 12、船舶发生事故、重 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 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报告情况。 13、船舶安全和防止污 染的关键性的船上操作 须知和程序以及执行情 况。 14、船舶维护保养须知 和程序以及执行情况。 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 核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5、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舶所 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 处以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 船员适任证书 6 个月至 24 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 证书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 取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三)伪造、变造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 舶安全管理证书。 6、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 时符合证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取得的安全营运与 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予以撤销: (一)不掌控船舶安全配员; (二)不掌握船舶动态; (三)不掌握船舶装载情况; (四)船舶管理人不实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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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工程存在少量高处作业,特别是设备维修、桩船作业,现场高处作 业在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有时作业风险比较高,极易发生高 处坠落事故。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抢救方式正确、及时 联系外部救助的基本原则。 2.2 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 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3.1 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操作时熟悉使 用工具和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3.2 针对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订安全防范措 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监督落实。 3.3 凡身体不适合(如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 不得参与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3.4 高空作业要穿工作鞋,严禁穿硬塑料底鞋、高跟鞋。 3.5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免失足坠落。 3.6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3.7 基坑周边、临空周边、预留洞口等,必须有安全警示并设置临时 护拦,护拦围密目式(2000 目)安全网。 3.8 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 或设专人扶梯,确保使用安全。 4、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 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 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 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 20 度左右,尽 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2.2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 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4.2.3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 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 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2.4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 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 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 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2.5 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 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 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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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伤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烫伤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1.2.危险源 在预热器、回转窑、篦冷机、窑头、破碎机、高温风机、余热发电、 高温炉、电热板等多是表面高温设备,在其周围工作均可能会对作业 人员造成灼烧烫伤;熟料等高温物料烫伤;贮存和使用强酸、强碱等 化学原料的部位;在运行检修和作业过程中,气割、电焊等火焰均可 能造成灼烫伤亡事故。 1.3.风险分析 1.3.1.公司熟料生产设备如窑头、篦冷机、破碎机、窑体、预热器、 高温风机等多是表面高温设备,在其周围工作均可能会对作业人员造 成灼烧烫伤; 1.3.2.操作不规范导致高温物料、高压蒸汽泄漏。在预热器清堵 等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高温气流及炽热物料喷出造成较严重 灼烫 事故; 1.3.3. 在窑内挖补、篦冷机砸大块、熟料地坑检查清理、窑头处 理喷煤管结料等检修工作时,由于预热器物料垮塌和窜料均可造成灼烫 伤害,可能性较大,一般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3.4.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不当。 1.3.5.气割、电焊等工器具使用和管理不当。 1.4.危害程度分析 灼烫造成局部组织损伤,轻者损伤皮肤,出现肿胀、水泡、疼痛; 重者皮肤 烧焦,甚至血管、神经、肌腱等同时受损,呼吸道也可能烧 伤。面部和手烧伤对功能和外形影响最大,而呼吸道烧伤对生命的威 胁最大。化学烧伤最严重的后果是眼烧伤,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失明。 烧伤的剧痛能引 起休克,晚期出现感染,败血症等并发症而危及生命。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 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3.1.2.高温设备设施上未设置保温层;检修高温的管道容器时未 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高温、高压蒸汽泄漏;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 不当;气割、电焊等工器具使用和管理不当。 3.1.3.进行危险化学品操作时出现人为失误。 3.1.4.预警方式、方法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 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 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2.信息报告 3.2.1.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 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 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 警报通知。 3.2.2.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 见《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 24 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 警内线 8000。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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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xx 花园工程,位于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为福建建专工程柏 花园内,由龙岩市成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福建龙岩工程勘察院勘察,龙岩市龙津建 设监理公司,监督单位为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概况:本工程由 1#、2#、16#楼 3 个子单位工程组成,其中 2#楼总建筑面积为 3842.2 平方米,1#及 16#楼总建筑面积为 6889.1 平方米。2#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 23.7 米。1#、 16#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 16.8 米。其中#楼一层为店面,层高为 4。9 米,二~六层 均为套房,层高 2.75 米;3#楼、5#楼底层为杂物间,层高 2。2 米,一至六层为套房,层 高 2.75 米。 柱截面尺寸:300×350、350×350、400×450、400×500、450×500mm、等各种截面 尺寸。 梁截面尺寸:框架梁为 200×500、200×600、250×450、250×600mm 等,次梁为 200×400、200×450、200×500mm 等各种截面尺寸。 二、各分项材料选用,搭设方法及施工要点: (1)、柱: ① 材料选用:立模采用 25MM 板材拼接,柱模拼档外侧两边各加钉 50×100MM 坚 向木楞,柱箍木条采用 50×120MM,剪刀撑、斜撑、水平撑均采用 50×100MM。 ② 施工要点: a、在楼面(基础面)弹出纵横轴线和四周边线,采用柱脚小方盘控制柱子平面位置 和标高,固定好小方盘位置,调整好标高。 b、先安装两端柱子,校正固定后,拉通长直线,校正中间各柱模板。 c、在楼地面处一侧留清扫口,离楼地面 1.8M 留施工洞口,以便灌入砼和便于振捣。 d、为便于拆模,柱模与梁模连接处,梁模宜缩小 2—3MM,并锯成小斜面, e、柱间采用剪刀撑,水平撑,斜撑锚固,斜撑与地面成 45 度角。 (2)、梁: ① 材料选用:梁长大于 4M 以上的梁板采用 30MM,小于 4M 采用 25MM,支撑采 用 80 松木,水平撑,剪刀撑采用 25MM 木板。 ② 施工要点: a、在柱上弹出梁的中心线和梁底标高,先装梁底及部份琵琶撑以固定底模位置,然 后调整梁底模标高及起拱高度。 b、梁跨大于 4M 的梁要求起拱,起拱高度为 2%。 c、琵琶撑每根仅允许一个接头,且接头应尽量错开不在同一平面上,接头的拼接不 应大于 700mm。 d、距地面 500mm 起每间隔 1.5m 设一道拉杆,纵横设置。 e、在调整好梁底标高及起拱高度后,将琵琶撑的对拨楔钉在通长垫木板上,钉头露 出楔面 3—5MM。 f、支撑间距为 500MM。 g、梁底安装无误后,再安装梁侧模,就位后,钉流长楞木,楞木夹条木采用 50× 100MM。 (3)、板: ① 材料选用:板采用 18×920×1930 胶合板,楞木采用 80×80 方木@640,支撑采 用¢70 杉木@640,支托档采用 50×100 短撑木采用 30×120。 ②施工要点: a、根据楼层标高,在梁侧模板上钉水平横楞木(50×100),搁栅中部增设牵扛和支撑。 b、平台搁栅找平后,铺钉胶合板,板模与梁侧模齐平,不得嵌入梁内。 (4)、立柱模板超高部分支撑采用钢管支撑具体布置如下: a、牵杠采用Ф48×3.5 扣件式钢管,间距 900(即承载宽度),跨度 1000。 b、牵杠撑采用Ф48×3.5 扣件式钢管做牵杠撑,纵向间距 1000,横向间距 900,跨高度 @1100 加设水平纵横连接杆。 (5)、运输道路: 在板上架设 130 高钢马凳,在马凳上架铺 80×80 横方楞木,在横楞木上铺设三支 80× 80 纵向楞木,上铺 18×920×1930 胶合板。 三、模板支撑计算 1 模板面板的计算: 1)荷载取值: A、荷载计算: 进行强度验算时,各类荷载首先应乘以分项系数与调整系数,分项系数恒载乘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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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 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 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 保护规则,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 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 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 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 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 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 奖励。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 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划定本行政区 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 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 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 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 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 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 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 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公司(第一级)安全教育记录 GDAQ2050201 工 程 名 称 : 广 州 花 都 雅 展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住 宅 楼 ( 自 编 号 29-42 座 ) 及 地 下 室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教育等级 学时 教育内容 授课地点 授课人 第一级 15 新工人教育 民工学校 陈稳德 教育内容: 全体职工、同志们: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其社会上的车辆、行人 等一系列的安全,公司经理要求我们全体参战人员,做到以下二十条内容: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自觉遵 守本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段、施工点的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 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必须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由工地负责直接领导,每个工地都有指定专职安全员专管安全 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所有在建的工程各分部分项在施工前都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教育。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 各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 5、台风、讯期、寒冬、高温季节来临前,应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 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6、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 不烧”规定,严格使用电炉和私自进行自行烧煮。 7、各施工段现场应做到“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职工必须在自己范围内, 做好文明施工。场容场貌保持整洁,材料定点按规定对方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和排水畅通,危险处有醒 目的标志。 8、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决不允许流于一种形式走过场。 9、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严禁使用。 10、在建工程的通道口、高空作业四周边、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及沿马路和居民密集区等危险处, 应按规定设防护和示警,垂直作业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全封闭防护(如交通道口)。 11、起重机械及各类中小型机械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经动力设备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 中应健全保养制度,安全防护装置(三保险、五限位)应齐全有效。 12、吊具、索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即使更换。 1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电气设计要求安装,经动力设备部门 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接,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乱拖乱拉。 14、各种受压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保持安全、灵敏、可靠、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在考试和考试 合格后,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操作。 15、机械操作和行车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应熟悉环境,操作中应 遵守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起重机起吊“十不吊”规定, 严禁酒后操作,严禁拆除安全装置和示警装置,严禁在机械 运行中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不准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16、发生工伤事故、交通、火灾、管线和重大机械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按照“三不放过” 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17、本公司安全保卫科对现场施工段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危及职工生命等不利安全状态时, 安全部门有权责令整改,并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责任进行论处。 18、通过学习,望全体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安全生产这一关。 19、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受教育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部(第二级)安全教育记录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GD20111 工程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1 基坑支护与 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 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支撑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3 模板工程及 支撑体系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 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 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 采用起重机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4 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7 其他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顶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GD20111 工程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33-38 座)及地下室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1 基坑支护与 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 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支撑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3 模板工程及 支撑体系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 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 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 采用起重机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4 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7 其他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顶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1997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 益的原则。 第三条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第四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 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 开发相结合。 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 第五条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 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 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 固、提高防洪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 恢复与救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 助。 第八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 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 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 管理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 关的防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 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二章防 洪规划 第九条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包 括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以及区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该江河、 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 准。 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或者区域防洪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分别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编制,报本级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2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年) (2006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公布,2013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 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 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 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 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 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 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 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 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 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 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 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 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 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 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 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 励。 第十二条每年 6 月 5 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 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 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 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9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园区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园区教学、工 作和生活秩序、园区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 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 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 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 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员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园区要树立“安全责任重 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 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 老师要指导中小学员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园区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员的生命安全作为 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 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园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 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 我镇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园区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丁国栋 成员: 朱华丽、苑继伟、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林超 成员:郭强、周洋、所在园区园区领导(园长) (2)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春玲 成员:雷德洋、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练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园区、活动室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 巡视。 2、禁止在园区教学园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 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练要注意纠正学员在园区内上述违规现象。 3、凡是学员在校时间,园区安排教练管理,保护学员安全。 4、为防止学员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它现象,保证学员有秩序、守纪 律地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练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员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 训练。 6、园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园区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园区楼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补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园区的安全隐患。 8、园区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 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练会议根据实际布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园区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 当事人所在园区负责人、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2-28 价格:¥2.00
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园区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园区教学、工 作和生活秩序、园区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 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 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 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 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员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园区要树立“安全责任重 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 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 老师要指导中小学员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园区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员的生命安全作为 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 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园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 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 我镇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园区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丁国栋 成员: 朱华丽、苑继伟、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林超 成员:郭强、周洋、所在园区园区领导(园长) (2)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春玲 成员:雷德洋、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练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园区、活动室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 巡视。 2、禁止在园区教学园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 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练要注意纠正学员在园区内上述违规现象。 3、凡是学员在校时间,园区安排教练管理,保护学员安全。 4、为防止学员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它现象,保证学员有秩序、守纪 律地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练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员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 训练。 6、园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园区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园区楼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补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园区的安全隐患。 8、园区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 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练会议根据实际布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园区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 当事人所在园区负责人、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3-13 价格:¥2.00
0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100项: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 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度: m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塔 机 类 型 0 0 变幅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市××号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安装单位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XXXX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7 1.1.7 休息小平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 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 °;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 大于40mm 6 1.1.6 护圈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 900mm; 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1.1 结构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 处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6-04-20 价格:¥2.00
龙门吊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铁路项目部 作业内容 作业班组 一、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规则 1.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人员按规定作业,持证上岗。 2.起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工作中必须集中精神,注意倾听周围有无异响,注意指 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作业,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3. 工作时,不准看书看报吃东西闲谈,不准瞌睡,严禁酒后作业。 4. 每班交接班前后应对路轨行走的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路障。 5. 交接班时应交底清楚,接班者未能明白交班内容,不得交班。 6. 交接班时例行机械电器设备性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排除故障,并将检查结 果记录在册。 7. 起重司机必须思想集中,养成上、下、左、右、前、后观察的习惯,做到心中有数, 准确安全地工作。 8. 起重设备需有安全保险装置,坚持“起重十不吊”,不得超负荷作业,预防机械事故 的发生。 9. 机械电器设备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应检查机械电器的使用性能,确认安全 可靠,方准操作。 10. 在紧急意外情况下,发出任何的危险信号,都要要求司机紧急刹车,停车检查。 11.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空通过,空中运行时吊具最低位置不得低于二米高度。 12. 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发生极意外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这 种制动方法。 13. 禁止使用限位开关作正常操作下的停电,限位开关是在操作设备意外不良或失误时 才让它动作。 14. 起重机在每次起吊或移动动作前时,必须先发出警铃等警告信号。 15. 在提升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应先考验制动器能否刹车,以确保安全。 16. 驾驶人员离岗时,必须将起重机开到固定地点,吊具不准悬持吊物,各控制手柄应 置于零位,切断主开关。 17. 每班下班前应仔细检查一遍钢丝绳和吊带,达到报废极限的要及时更换。 18. 当班工作完毕后,断开电源,电箱加锁才能下班。 19.在醒目处必须安装有吨位牌。 20.必须安装有注明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跨度、工作级别、制造厂的标牌。 21.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桥架上或小车上。 22.严禁从起重机上往下抛物品。 23.严禁吊钩或重物上起升人员。作业完毕,用夹轨器锁紧,做好防蹓措施。 24.起升液体金属、有害液体及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大小,必须先升至离地面 150~ 200mm,验证制动器的可靠性后再继续起升。 25.起重机在露天使用,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工作。 26.露天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将起重机固定牢靠,以防风灾。 27.工具、备件及其他物品等,禁止存放在桥架或小车上,防止落下伤人或物。 28.钢丝绳要在每次换班时,做表面及其固定件检查,每隔 7~10 天,作一次详细检查。 29.在一年内,对起重机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 电气设备检修及安全技术规则 1.熟悉起重机机电路人员才可担任起重机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 2.如导电部分和裸导线的外壳,或保护罩不完整,则不允许使用起重机。 3.修理时如需照明,要用 36V 以下的携带照明灯。 4.应断电进行检修。 5.电动机、电气设备和电气外壳上,凡可能发生导电部分,均应接地。 二、龙门吊安全“十不吊” 1.超过定额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不吊。 6.工作台上站人或工作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乙炔瓶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块上物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受教育人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架子队、安质部、资料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6-04-30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