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纺织企业班组管理 纺织企业班组管理 之生产管理 之生产管理 2018.6 第一章:纺织企业班组管理概述 1、班组管理概念 1、1、班组定义 1、2、加强班组管理的必要性 1、3、我们班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班组管理的内容和重要性 2、1、班组管理的主要内容: 1 生产管理 2 质量管理 3 优秀班组建设 2、2 班组管理的重要性 1、是企业各项生产活动的落脚点 2、是建设高素质员工的阵地 3、班组是企业管理的基础 (一)班组的定义 纺织企业班组是根据纺织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不同产品和岗位的要求,由一个相同或 几个不同的工种的成员组成,是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单位。一般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可分 为生产型班组和非生产型班组两大类。生产型班组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按同类型生产设备或同 类型生产工艺而设立的,承担着繁重的生产任务。如:前纺乙班、络筒甲班等。非生产型班 组是指为生产服务的辅助班组,它不承担直接的生产任务。如:机修班、后勤班等,现介绍 主要为生产型班组。 二)加强班组管理的必要性 (1)纺织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现已进入了微利时代,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是当务之急。 (2)班组是企业的细胞,只有企业的每个细胞是健康的,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3)建设一流团队,培养高素质员工的需要。 (4)建立快应对市场变化的需要。 (5)纺织机械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及新设备与新工艺的应用,要求必须提高相应的 管理水平。 (三)班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整体基础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班组长的文化和技术水平不高。 (3)班组管理缺少现代化手段。 (4)面对社会的发展,班组建设缺少有效的新方法。 (5)应变市场发展的速度慢。 (6)班组工作繁重,忙乱无序。 第二章:班组生产管理 班组生产管理是纺织企业管理的核心部分分为运转管理和操作管理两大部分 做好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以下 6 大原则: 1、上下道工序及轮班或为客户关系 2、必须完成生产计划 3、彻底排除浪费 4、作业标准化 5、有附加值的工作 6、积极应对变化 第一节:运转管理 运转管理工作要求非常具体、细致,必须做到人人有责,事事有人管,做事有标准,工作 有检查,检查有落实,落实有总结,总结有提升,实行运转管理作业标准化。 运转管理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生产计划,做好机台安排、人力调配、品种翻改、加强前后工序协作配合,完成 各项计划指标。 2、做好交接班工作。 3、抓好现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实现高效生产、提供员工素养。 4、实行前后固定供应,确保生产平衡。 一:运转管理的职责 1.公司职责 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由技术部主管运转管理工作,对车间进行业务指导。 ①定期研究制定全公司运转管理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定期检查进行总结。 ②建立、健全有关运转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质量体系文件,组织总结交流运转管理工作的先 进经验,不断提高运转管理水平。 ③建立以生产副总为首的各级生产巡查制度,经常深入车间了解生产和产品质量情况,对 轮班进行全面的生产检查,宣传安全生产,帮助和督促车间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 和工作作风。 2.车间职责 由车间一名副主任分管运转工作。加强对班组长的领导,妥善安排各轮班工作,使管理工 作正常化、作业标准化。 ①领导车间的质量管理、操作管理、生产调度、交接班、6S 管理(现场管理)、容器用具 及运输等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定期总结。 ②按公司生产计划,结合车间实际,制定车间计划,并贯彻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③组织制定和贯彻车间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 ④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及 ISO 体系标准,定期组织与上下工序的沟通。 ⑤做好劳动竞赛,树立先进,奖勤罚懒,调动运转工人的积极性。 ⑥做好人力资源调配,加强班组建设,关心员工生活,注意安全生产。 3.轮班职责 值班长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轮班的管理工作,生产组长在值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8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6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副经理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 及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的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的规定和条例及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 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总工程师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 及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的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的规定和条例及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 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2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财务总监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守“发 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 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 及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的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的规定和条例及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 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9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搅拌机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 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 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 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 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 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 培 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 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 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 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 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 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3 一、一般场所应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 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 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 用 I 类手持电动工具。 三、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 I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 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 时并应有人监护。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五、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六、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 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七、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的电动工具。 八、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九、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二)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三)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十、机具作业前,应空载试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十一、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 超过 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十二、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修整或更换,然后 再继续进行作业。 十三、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四、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低速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 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二)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三)电钻和电锤为 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四)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十五、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二)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停机,慢慢退出刀片, 应再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六、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并不得任意更换; (二)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 向摆动。 十七、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二)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八、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二)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 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三)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九、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二)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三)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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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操作 工种 司机 一、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 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二、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二)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三)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四)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五)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六)供电电缆无破损。 三、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 方可上机。 四、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 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 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 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七、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 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八、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 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九、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十、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十一、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十二、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十三、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 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十四、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十五、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 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十六、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十七、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 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八、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十九、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 使重物降到地面。 二十一、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 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 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 2~3m 处。 二十三、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 高空指示灯。 二十四、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塔吊操作规程及“十不吊”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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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7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设备编号 备案编号 出场编号 安装位置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kg;跨 度: m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min;运行速度: m;悬臂长度: m;工作级别: 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m/min;(小车); m/min(大车)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悬臂长度: m 项不合 格;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电动单梁起重机》JB/T 1306—2008; 4.《电动悬挂起重机》JB/T 2603—2008: 5.《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 3695—2008; 6.《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JB/T 5663—200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10.《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5项,第 项不合格,共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查结论 一般项目共61项,第 项不合格,共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序 号 ★1 3 5 6 7 8 9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7-1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材不应出现严重锈蚀或磨损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集 中 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 的通道; (3)存在跌落高度大于1m的危险通道及平台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道, 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 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6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触电事故急救演练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触电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加强在生产过程中对 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让生产人员在面对突发触电事件时,能明确各自的应急职责和响 应程序,以及具体救援措施。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组织触电应急演练。 演练实施细则:4 月 15 日上午 9 点,突发工人触电倒地事故,现场工人发现后,立 即切断电源,让触电人员脱离触电状态,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因触电事故必须立刻就 地开展救援工作,否则很可能导致触电人员在很短时间死亡。 急救人员立刻把触电工人移至平地,使其仰卧,并将上衣和裤带解开;首先观察病 人是否有呼吸,用手放到鼻孔处,呼吸时可感到气体流动,相反则呼吸停止;摸一摸颈 部的动脉,有没有脉动,在心前区可以听一听是否有心跳声,有则证明心跳,否则心跳 停止;看一看瞳孔是否扩大,若瞳孔扩大说明了大脑组织细胞严重缺氧,人体处于假死 状态;通过简单的检查我们即可判断病人是否处于假死状态,并根据情况进行有的放矢 的抢救。 如果病人神志清醒,但感乏力、头晕、心悸、出冷汗或呕吐感,可让病人就地休息, 减轻心肺负担,等待医生急救车到来。 如果病人呼吸心跳尚在,但神志昏迷,应让病人周围空气流通,注意保暖,严密观 察,做好随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的准备工作,等待医院救护车的到来; 如果病人处于假死状态,心跳停止的,则采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 呼吸停止的,则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来维持气体交换;呼吸、全部停止时,则同时进 行体外心脏挤压法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同时向医院告急求救。 演练结束:待整个事故现场处理完后,宣布演练结束,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要及 时总结经验,提高演练的效果。 经过急救人员的抢救,触电人员无生命危险,30 分钟后演练圆满结束。 通过这次演练,使我们公司广大员工深刻学习了关于触电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了 安全生产意识,并掌握了在触电事故发生后如何就地开展抢救工作,挽救工人生命。 触电事故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报告 1、演练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预防触电事故的应变能力和水平,确保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开展救 援工作,检验公司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能力,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 损失。 2、时间: 3、演练地点: 4、演练内容:模拟触电救援演练 5、培训部门: 6、参加人员: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7、记录人: 8、过程: 4 月 15 日上午九点正,XXXXXX 部进行一次触电伤害救援演练,从演练过程来看, 此次演练准备有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为了做好此次演练,由 XXXXX 部经理 XXXXX 首 先召开专题讨论会议,按照演练方案,在正式演练前进行了预演。9 点随着 XXXXX 经理 XXXXX 宣布演练开始,公司全部参演人员根据演练方案,按照触电伤害应急救援步骤: 伤员触电→呼救→切断电源→报警及上报→现场警戒→急救救援的步骤有条不紊进行救 援工作,直至触电伤员恢复心跳并送往医院治疗。 此次演练顺利结束后,各参演人员就本次事故演练中学到的知识与经验进行了交 流,总结如果真的发生此类事故时该如何应对,以及需要改进和提高之处。 本次演练中,每位员工学到了触电救援处理的正确措施: 发现有人触电,首先断电并使其脱离带电体,然后进行抢救,同时打电话求助及报 告有关领导,保护事故现场;急救时胸外挤压法及口对口人工呼吸法要正确有效。事故 发生后要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此次演练,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公司对安全生产所下的决心,安全生产关系到公 司的发展前景、生产成本、工作环境、员工的身心健康,安全生产不在是留在口头的要 求,或停留在书面上的教育,已落实到实际操作中;通过此次演练使我们每位员工都有 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同样,我们每位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和制度,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到安全生产,人人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5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90 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 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 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 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 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 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 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 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严重 3 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 点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管 理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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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 年) (200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08 号发布,2012 年 7 月 17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21 号《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 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 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 围内发生的火灾。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 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 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 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 报公安部备案。 第七条跨行政区域的火灾,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分工 负责调查,相关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指定。 第八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 督和指导。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 第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 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具有管 辖权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 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 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第十一条军事设施发生火灾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协助。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第十三条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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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 年) (2015 年 1 月 7 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 (2015 年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 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 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 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 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 2 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 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 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 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 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 1 年的;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 2 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 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 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 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 1 次。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 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 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 1 台 (套)在用特种设备。 第三章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包括: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障需要,针对特 定单位、设备和项目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或连续发生同类事 故的隐患整治等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自行 组织的,对特定的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 映的问题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 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县或者市级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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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5 使用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安装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工程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亭院村中坑地段 传动形式 0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0 0 SS型驱动 形式 制造编号 型号规格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备案编号 出厂日期 安装部位 性能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最大提升高度: 架体顶端自由高度: m m;最大独立高度: m;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设备状态 架体架设高 度: m 项不合格; 2.一般项目共62项,其中第 检查依据 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5项: 1.保证项目共33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序号 ★1 ★2 3 4 5 6 8 10 11 12 13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5-1 1.1.2 吊笼安全 门 提升机吊笼的前、后两个方向均应装设安全门,安 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1.1.3 吊笼侧面 围护 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 25mm。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提升机的架体、传动系统、吊笼立柱、上下承载梁 和附墙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可见裂 纹、开焊和严重锈蚀、磨损等缺陷 1.1.5 吊笼底板 吊笼底应防滑、排水,且无破损等缺陷 1.1.4 防护顶棚 提升机的吊笼顶部应设置防护棚,防护顶棚应采用 坚实的材料,在任意0.01㎡面积上作用1.5kN的力 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7 1.1.7 导轨 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应兼作导轨 1.1.6 自升平台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提升机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应装设自升平台。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 杆高度应为1.0~1.2m,下栏杆高度为0.5~0.6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 1.1.9 钢丝绳防 脱装置 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应装设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 置与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 绳直径的20%,且不大于3mm 对重导轨不得采用链条或钢丝绳等柔性物体 1.1.8 导向装置 导向装置应齐全、可靠,吊笼、自升平台应采用滚 轮导靴,对重可采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靴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两倍 1.2 信息 标志 与信 号 1.2.1 产品标牌 应在提升机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 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主要性 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产品制造日期 1.2.2 限载标志 应在吊笼的明显部位设置限载标志、禁乘标志 1.2.4 对重标志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对重上应 标明其质量 1.2.3 操作标识 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指示信息应易于识别且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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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 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 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 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 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 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 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 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做好 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充分发挥 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1.东案小学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 交办的事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信息处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 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 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 效性。 (二)快速反应。学校处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 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 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 校长。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 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内将事情原由、事 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并做到 30 分钟 内口头汇报和 90 分钟内书面汇报。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 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 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 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部门依法 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 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 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 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 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 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 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 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 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 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 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 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四)动态跟 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 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 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 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 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 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 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 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2 一.指导思想: 随着互联网及相关信息通信业务的迅速发展,信息传播 呈现渠道多样化、影响网络化、扩散快速化的发展趋势,网 络信息安全内涵和外延已经远远突破原来的传统概念,涉及 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社 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从中央到地方无不列为事务工作的重中 之重。结合本园自身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度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 预防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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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搅拌机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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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网络安全的内容 网络安全是指保护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不受 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泄露、破坏或干扰的能力,包括信息 安全、设备安全和数据安全。 一)信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 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 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以下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 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 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 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 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二)设备安全 网络设备属于弱电范围,对环境的要求较高,为保障网络 系统的安全运行,须注意设备的安全。具体措施包括: 1.保证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在正常的范围内,温度 18~25 摄氏度,相对湿度:30%~70%,电压稳定。 2.做好防雷、防雨、防火和防盗措施。 三)数据安全 为保障数据安全,需要执行以下措施: 1.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删改中心机房内的计算机软件和数 据。 2.中心机房内的计算机原则上不做与其功能无关的工作。 3.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或燃烧任何物品;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其他电器。 4.做好防病毒和防黑客入侵措施。 5.定时备份数据,特别情况下能迅速恢复数据,将数据丢 失的损失减小到最小。 二、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 一)信息监测 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问题,需要对网络进行监测 和检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防止网 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预警预防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预警预防工作, 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确保网络的安全稳定。 三)应急处置 在网络安全事故发生时,需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包括隔离受影响的设备和系统、尽快恢复网络服务、收集证据 等,确保网络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同时,应对网络 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网络安全预案, 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学校信息中心应建立和完善针对本校网络运行状况和信息 安全事件的监测,以提高防范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窃密 等的能力,防止有害信息传播,确保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同 时,配合区公安局做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线索和证 据收集。 学校应及时、准确地向区教育信息中心报告与网络与信息 安全事件有关的信息,并协助区教育信息中心处理相关事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关闭相关设备, 保存相关日志和记录,并及时汇总信息并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 门。在汇总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及时判断事件性质,并根据判 定结果,开展下一步的工作。事件确认后,根据掌握的信息, 分析事件已经造成的损失和预计损失、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扩散 性等情况。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学校和其他相关工作机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搞好善 后处置。对参与处置的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 位、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学校应对网络 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 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建工作按 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学校 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可利用的资源进行评估后,制订重建和恢 复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恢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 运行。 宣传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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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仪器培训资料 第 1 页 共 26 页 第一部分 卡 尺 第一章 游标卡尺 一、外校项目与工具 序 号 项 目 工 具 1 外观 目视 2 各部分相互作用 目视 3 外量爪两测量面的合并间隙 目视 4 零值误差 放大镜或工具显微镜 5 示值误差 3 级或 6 级量块 二、内校项目 序 号 项 目 工 具 1 外观 目视 2 示值误差 外校 OK 量块 . 第二章 带表卡尺 第一节 带表卡尺检定规程(JJG400-85)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分度值为 0.01、0.02 和 0.05mm、 测量上限制到 300mm 的带表卡尺的检定。 一、概述 带表卡尺外形如图 1 所示。卡尺两测量爪相对移动后分隔的距离,在尺身上 指示毫米示值的整数部分,在指示表上指示毫米示值的小数部分。带表卡尺 主要用于测量零件的外尺寸和内尺寸。 计量仪器培训资料 第 2 页 共 26 页 二、技术要求 1. 外观 1.1 带表卡尺的表面不应有锈迹﹑碰伤﹑镀层脱落及其它影响外观质量的缺 陷。尺身及表盘刻线应清晰﹑无目力可见的断线。 1.2 指示表的表蒙应透明﹐没有明显的气泡和失真现象。指针方向与表盘刻 线方向应一致﹐指针末端与任意刻线相重合时应无目力可见的偏斜﹐相重合 的长度应为表盘短刻线全长的(30~80)%﹐指针末端上表面与表盘之间的距 离应不大于 0.9mm。指针末端宽度应在 0.10~0.20mm 范围内。 1.3 带表卡尺上应有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和分度值等标记。 1.4 修理后和使用中的带表卡尺﹐应无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2. 各部分相互作用 带表卡尺的尺框相对于尺身不应有明显的晃动﹐尺框沿尺身移动应平稳﹐不 应有阻滞和松动现象﹐其移动力及移动力的变化量应不大于表 1 的规定。 指示表的表盘转动应平稳﹐指针安装应牢固可靠﹐深度尺不应有窜动﹐紧固 螺钉的作用应可靠。 表 1 测量范围(mm) 移动力(N) 移动力的变化量(N) 0~150 2~6 1.2 0~200﹐0~300 4~8 1.5 3. 刻线宽度和宽度差﹕主尺及表盘的刻线宽度均应在 0.10~0.20mm 范围内﹐刻 线宽度差不大于 0.04mm。 4. 测量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表 2 规定的数值。 表面粗糙度 Rα 值(μm) 分度值 外测量面 内测量面 深度及台阶测量 面 0.01﹐0.02 0.16 0.32 0.63 0.05 0.32 0.32 0.63 5. 外测量的平面度与两测量面合并后的间隙应不大于表 3 的规定。 表 3 (mm) 分度值 平面度 两测量面合并后的间隙 0.01﹐0.02 0.002 0.01 0.05 0.005 0.01 6. 刀口形内测量爪尺寸偏差和平行度应不大于表 4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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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中心小学 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校园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 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 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校园网络与信 息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 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校校园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 的灾害; 第二条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学校有关计算机网络及 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新坝学区各小学校园网 络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学校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 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 作,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 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灾害发生前,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及网络信 息中心要预先对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灾害调查, 编制灾害防治规划,建设专业监测网络,并规划建设灾害信息 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灾害讯情信息; 加强灾害险情巡查;网络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 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灾害重点部位的监 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工作领导小组 报告;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 渠道畅通; 二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 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工作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 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网信 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 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 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 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 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 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 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 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 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 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 破坏来源的 IP 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 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 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 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 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 IP 地址,及时关闭入 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 IP 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 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 如 IP 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 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 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 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 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 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 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 作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 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 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 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 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 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 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灾害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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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X 20XX 年 9 月 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 其 XXXXXX 流利 XXX XXXXXX XXX 目录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二、《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三、《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四、《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五、《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六、《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七、《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九、《重要服务器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十、《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一、《校园网络平安管理制度》 十二、《学生上网注销制度》 十三、《应急处理制度》 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1、校园网内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及功能室计算机实行使 用责任人负责制,各责任人全权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正常 使用。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故障,按照《学校电教设备 报修制度》及时报修。2、要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 作,不得非法操作。 3、未经许可,不准外来人员操作计算机,登录校园网。 4、禁绝随便将信息中心主控室效劳器上的资料复制给他 人利用。5、对于来历不明的软盘不克不及上机利用,确属办 公需要,必须先杀毒后利用。 6、禁绝在计算机上装置带有病毒的软件。 7、不准在计算机上安装各种游戏软件及播放娱乐性光碟。 8、不准在单位计算机上浏览不健康的网页。 9、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0、禁绝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诋毁他人。 11、不准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 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2、不准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 XX、不准随意拆卸主机箱,更换鼠标、键盘、音箱、显示 器等。14、计算机长时间不用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计算机机房平安管理制度 1、凡使用校园网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 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2、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 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3、校园网内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 操作或故意破坏。 4、校园网内所有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平安,不可乱动插 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5、校园网内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若有问题 实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办理。 6、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 全。7、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8、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校园网内外加装网络防火墙,隔离不良网站及网页, 校园内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得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 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禁绝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 游戏和聊天。 10、凡校园网内学校学生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 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1、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 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 2 倍 进行赔偿。12、校园网内各种网络联接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信 息中心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 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XX、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校信息中心 和使用设备。 信息发布、审核、注销制度 学校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科室提出申请,校长 室审核批准,微机室具体实施的办法,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 守如下规定:1、发布申请科室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 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科室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 管理;3、信息审核小组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 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科室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 时反馈给申请科室; 4、在审核小组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实时转发给学校微 机室;5、信息审核小组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 案工作;6、微机室对所收到的颠末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 意见后,应实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正确性; 7、学校微机室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 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6-04-19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