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消防责任制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政策法规以及其他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3.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 接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3.3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 班组的相关工作。 3.4 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部门职责 4.1 安委会 4.1.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卫生以 及消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1.2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对策、 协调和解决公司内的重大问题。 4.1.3 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总结,审定工作方针、 目标、指标和工作规划,审定 EHS 工作重大奖罚事项。 4.1.4 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职业健康相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 4.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 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环境技术问题。 4.1.6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4.1.7 部署、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4.1.8 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 4.2 EHS 部 4.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履行监督、检查、 指导、服务职能。 4.2.2 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各项 EHS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3 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2.4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各部门 EHS 工作进行布置,对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环保 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2.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4.2.6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7 负责特殊作业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4.2.8 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4.2.9 负责对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 和培训活动。 4.2.10 做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2.11 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工作,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环境监测等工作。 4.2.12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4.2.13 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4.3 生产部 4.3.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 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3.2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4.3.2 在组织生产准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负荷能力和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环保设施;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EHS 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 环保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3.4 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 高效生产。 4.3.5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理,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8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31种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方案 序 号 化学物质名称 污染要素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 事故处置方法 救援人员防护措 施 1 氢气(H2)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氢分析仪 一旦发生大的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 即隔离,严格限制进入。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切断火源, 尽可能切断泄漏气源,打开所有的门窗,让其自然通风,加速扩散。 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 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消防防护 服。 2 一氧化碳(CO) 易燃易爆气体剧 毒 空气污染 快速法:仪器法 国标法: 分散红外吸收法(GB9801-88);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 定电位电解法; 汞置换法 一氧化碳分析仪 区域人员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上风无一氧化碳处。泄漏区附近 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切断电源,禁止用水直 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或改变蒸汽云流向,抽排 (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 室或密闭性空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 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烧。漏 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消除可能剩下的气体。禁 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制定可行的堵 漏方案,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防护服。 3 硫化氢(H2S) 易燃易爆气体有 毒 空气污染 快速法:H2S分析仪; 检气管法:0.2mg/m3--20%; 国标法: 气相色谱法GB/T14678-93;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GB/T17133-1997 H2S分析仪 气相色谱仪 分光光度计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切断火 源,合理通风,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注意收集并处理废 水。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残余气体或漏出 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或使其通过三氯 化铁水溶液,管路装止回装置以防治溶液倒吸。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防护服。 序 号 化学物质名称 污染要素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 事故处置方法 救援人员防护措施 4 天然气(沼气)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天然气分析仪 天然气分析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 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防治泄漏物进入受限制 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防爆排 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 防护服。 5 丙稀(C3H6)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资料法:气相色谱 气相色谱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消除所有点火 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控制泄漏,切 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防止泄漏物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 密闭性空间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 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 6 丙烷(C3H8)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资料法:气相色谱 气相色谱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消除所有点火 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控制泄漏,切 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防止泄漏物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 密闭性空间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 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 7 乙炔 电石气(C2H2)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乙炔分析仪 资料法:气相色谱 乙炔分析仪 气相色谱仪 区域人员立即撒离泄漏区到上风区,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切断 泄漏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但不得使用金、银、铜质工具。消 除所有点火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禁止接触和跨 越汇漏物。用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流向。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 服。 8 环氧乙烷 (C2H4O)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环氧乙烷分析仪环氧乙烷分析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尽可能切断泄漏 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 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强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 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 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 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3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 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 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 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 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第三章 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 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 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 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 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 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 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 第六条 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 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 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 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 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 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 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十条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 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一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 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二条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三条 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 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四条 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 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 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 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 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告知书 根据本项目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辨识、评价,本项目工作区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电焊弧光、电焊烟尘、粉尘、噪声、高温、 振动、柴油、劳动制度不合理等,如果长期接触,有导致职业病的可能,但只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患这种职业病的可能性将大大减小,具体 岗位及工作环境接触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及防护措施如下,此外,患有禁忌症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恐高症、高血压、低血压、 心脏病、贫血症、颠痫);年老体弱、疲劳过度、精神恍惚(精力不集中)、视力不佳等情况,均不适合高空作业,请务必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护 措施: 职业病危 害因素 所在部门及岗位名 称 职业禁忌症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 电焊弧光 电焊工、钢筋工 1、心血管疾病者 2、高血压并患者 3、有癫痫或晕厥病史、色 盲也不宜从事电焊工作。 对视觉器官的影响:强烈的电焊弧光对眼睛,会产生 急、慢性损伤,会引起眼睛畏光、流泪、疼痛、晶体 改变等症状,致使视力减退,重者可导致角膜结膜炎 (电光性眼炎)或白内障。 对皮肤组织的影响:强烈的电焊弧光对皮肤会产生 急、慢性损伤,出现皮肤烧伤感、红肿、发痒、脱 皮,形成皮肤红斑病,严重可诱发皮肤癌变。 1、焊工必须使用镶有特制护目镜片的面罩或头盔,穿好工作服,戴好 防护手套和焊工防护鞋;2、多台焊机作业时,应设置不可燃或阻燃的 防护屏;3、采用吸收材料作用室内墙壁饰面以减少弧光的反射;4、保 证工作场所的照明,消除因焊缝视线不清点火后戴面罩的情况发生;5、 改革工艺变手式焊为自动或半自动焊,使焊工可在远离施焊地点作业; 轻症无需特殊处理。重者可用地卡因滴眼,新鲜人乳牛奶滴眼效果明显 电焊烟尘 电焊工、钢筋工 吸入这种烟尘会引起头晕、头痛、咳嗽、胸闷气短等, 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焊工尘肺,且 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电焊工 尘肺的发病发展缓慢,病程较长,一般发病工龄为 15- 25 年。 1、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封闭或半封闭结构内焊接时,必须有机 械通风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焊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的防尘面罩或口罩; 3、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做好自我保护; 4、加强岗前、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及作业环境 监测工作,提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5、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 和材料。 粉尘 隧道施工、桩基施 工、驾驶员、清洁 工等(凿岩、爆破、 装载运输、喷浆、 运输、气体检测等) 1、 活动性肺结核病 2、 慢性阻塞性肺病 3、 慢性间质性肺病 4、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职业性尘肺病是我国法定职业病。结合本项目工艺特 征分析,粉尘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导致矽肺 可能性大,应予以重视该危害因素的影响。 1、个人防护措施: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防护口罩,必须正确佩戴 防尘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2、加强粉尘作业面的通风 及洒水降尘、除尘工作;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 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 实,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噪声 隧道施工、桩基施 工、驾驶员、机械 设备使用等(凿岩、 爆破、装载运输、 喷浆、运输、气体 检测等)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 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 3、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 分贝;4、Ⅱ期及Ⅲ期高血 压;5、器质性心脏病。 噪声聋是我国法定职业病。结合本项目工艺特征分析, 噪声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导致噪声聋可能性 大,应予以重视该危害因素。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 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 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 工作。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 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高温 空压机操作、厨房、 炎热夏季作业环境 (1)Ⅱ期及Ⅲ期高血压; (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3)慢性肾炎;(4)未 控制的甲亢;(5)糖尿病; (6)大面积皮肤疤痕。 职业性中暑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防 中暑药品、器材。2、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 中午休息时间。3、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 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 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振动 机械设备操作(特 别是振动式)、爆 破 1、 周围精神系统器质性 疾病 2、 雷诺病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 保健措施:坚持就业前体检,凡患有就业禁忌症者,不能从事该作业: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尽早发现受振动损伤的作业人员,采取适当 预防措施及时治疗振动病患者。发放防震手套 柴油 柴油运输、库管、 加注人员 接触性皮肤疾病 痤疮 完善防护用品,确保设施完好,尽可能避免柴油直接接触皮肤,加强职 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 职业心理 紧张/劳动 作业强度 大 所有岗位 / 单调作业:长期从事单调作业而不适应的劳动者,除产 生疲劳症状外,还可致其身心健康水平下降、劳动者 降低、精神受到抑制、工伤事故增多、因病缺勤率增 高等。夜班作业:夜班作业是轮班劳动中对劳动者身 心健康影响最大的作业,若安排不当,可影响劳动者 的安全和健康。如夜班作业对劳动者的心理功能会产 生显著的不良影响,此外,睡眠不足还可引起心理障 碍。 1、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调整适当的工作量,给予充足、必要的休息时 间 2、 丰富业余娱乐活动。 被告知者签字: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202X 年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分解表 生效日期:202X-01-01 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针和目标 部 门 部门目标、指标 责任人 行政部 一、环境目标 1. 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2. 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处理率 100%; 3.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集体中毒事故及职业病为零; 3.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4. 爆炸事故为零; 5. 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6. 一般交通事故控制在 2 起以内,直接经济损失累计不超过 1 万元; 7.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8. 消防安全达标; 9.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部门负责人 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 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 升安全、环境意识。 一、环境目标 1. 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标 排放,其中: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三级标准; 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 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2. 防止固废物二次污染; 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4.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控制在 1 起以内; 5. 电能消耗控制目标为 5.5 亿 KWh/年, 天然气消耗控制目标为 6000 万 Nm3 质量管理部 一、环境目标 1. 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2.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理率 100%; 3. 对生产污水指标监测率 100%; 部门负责人 4.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中毒事故为零 5. 爆炸事故为零; 6. 供应商资质审核合格率 100% 7.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技术中心 一、环境目标 1. 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处理率 100%; 2.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3. 编制的技术方案中环保技术措施覆盖率 100%。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中毒事故为零; 5. 编制的技术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覆盖率 100%; 6.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部门负责人 /年 ,水消耗控制目标为 300 万吨/ 年。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2.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3.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 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5.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6. 结构垮(坍)塌事故为零; 7. 集体中毒事故为零; 8. 职业病为零; 9. 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10. 即轻伤率≤4‰; 11. 一般机械设备事故控制在 6 起以内, 百万元产值机械事故损失为 210 元; 12. 一般火灾事故控制在 5 起以内,百万 元产值火灾损失为 100 元; 13. 一般交通责任事故起数(负同等及以 上)控制在 2 起以内,直接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部 一、环境目标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培训计划实施率 100%; 2.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5.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部门负责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3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消防责任制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政策法规以及其他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3.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 接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3.3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 班组的相关工作。 3.4 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部门职责 4.1 安委会 4.1.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卫生以 及消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1.2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对策、 协调和解决公司内的重大问题。 4.1.3 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总结,审定工作方针、 目标、指标和工作规划,审定 EHS 工作重大奖罚事项。 4.1.4 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职业健康相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 4.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 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环境技术问题。 4.1.6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4.1.7 部署、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4.1.8 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 4.2 EHS 部 4.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履行监督、检查、 指导、服务职能。 4.2.2 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各项 EHS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3 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2.4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各部门 EHS 工作进行布置,对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环保 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2.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4.2.6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7 负责特殊作业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4.2.8 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4.2.9 负责对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 和培训活动。 4.2.10 做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2.11 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工作,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环境监测等工作。 4.2.12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4.2.13 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4.3 生产部 4.3.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 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3.2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4.3.2 在组织生产准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负荷能力和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环保设施;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EHS 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 环保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3.4 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 高效生产。 4.3.5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理,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4.3.6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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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消防责任制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政策法规以及其他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3.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 接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3.3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 班组的相关工作。 3.4 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部门职责 4.1 安委会 4.1.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卫生以 及消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1.2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对策、 协调和解决公司内的重大问题。 4.1.3 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总结,审定工作方针、 目标、指标和工作规划,审定 EHS 工作重大奖罚事项。 4.1.4 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职业健康相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 4.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 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环境技术问题。 4.1.6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4.1.7 部署、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4.1.8 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 4.2 EHS 部 4.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履行监督、检查、 指导、服务职能。 4.2.2 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各项 EHS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3 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2.4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各部门 EHS 工作进行布置,对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环保 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2.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4.2.6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7 负责特殊作业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4.2.8 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4.2.9 负责对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 和培训活动。 4.2.10 做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2.11 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工作,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环境监测等工作。 4.2.12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4.2.13 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4.3 生产部 4.3.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 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3.2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4.3.2 在组织生产准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负荷能力和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环保设施;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EHS 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 环保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3.4 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 高效生产。 4.3.5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理,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4.3.6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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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限 公 司 编号:XC/COP-GL-26 标 题:组 织 环 境 和 风 险 控 制 程 序 版本:A.0 页码:1/3 作成/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目标管理 过程控制 受控文件,不得复制! 1 目的 为满足 ISO9001-2015、IATF16949:2016 标准 4.1 的要求,确定与本公司目标和战略方向相关并影响 实现质量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各种内部和外部因素,识别风险和机遇,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经营环境内外部风险和机遇因素的识别、评价。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内外部环境分析与评价。 4.2 技术部负责技术风险和机遇分析 4.3 业务部负责市场风险和机遇分析。 4.4 生产部负责生产经营风险和机遇分析。 4.5 财务部负责财务风险和机遇分析。 4.6 品检部负责质量风险和机遇分析。 5 工作程序 5.1 风险和机遇识别时机:质量管理体系策划、企业宗旨变化、战略变化、内外部环境变化、 组织及其背景、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变化。 5.2 参与风险和机遇管理的人员应经过组织风险和机遇管理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 5.3 需考虑的风险和机遇有: 5.3.1 质量风险和机遇 a 直接质量风险和机遇: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换货、修理等风险和机遇。 b 间接质量风险和机遇:产品使用过程,损坏了顾客的其它财产权或人身权,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5.3.2 环境风险和机遇 a 产品销售淡季与旺季,影响顾客的采购,也间接影响公司产品生产,考虑库存。 b 人文环境:主要体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消费习惯不同。 c 政策环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环境的变动,以及个地方的相关政策的变动会间接的影响 到企业资金融入以及企业运营的必要条件。 d 经济环境:利率的变动、汇率的变动、同伙膨胀或通货紧缩等。 5.3.3 生产经营风险和机遇 a 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主要包括了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价格、质量和送货时间的变化、采购过 程的欺诈行为,采购人员的疏忽,导致原材料数量以及质量上的不达标等。 b 员工风险和机遇:采购人员、服务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生产管理人员,由于他们的疏忽导致 的风险和机遇,以及各岗位主要人员的离职等风险和机遇。 c 设备:生产设备出现意外的故障,甚至损坏等。 有 限 公 司 编号:XC/COP-GL-26 标 题:组 织 环 境 和 风 险 控 制 程 序 版本:A.0 页码:2/3 作成/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目标管理 过程控制 受控文件,不得复制! d 供销链风险和机遇:主要包括供应商及顾客违约,以及供应或销售渠道不畅通等风险和机遇。 e 法律纠纷:消费者投诉等潜在的法律纠纷。 5.3.4 市场风险和机遇 a 市场容量:对市场容量的调查所采用的方法不合适,没有准确的弄清市场对象对产品的用量, 使得产品的产量大于实际需求,而增加公司的投资风险和机遇。 b 市场竞争力:对竞争对手的错误分析可能导致对我们的产品市场的竞争力高估或低估,引发期 望值风险和机遇。 c 价格风险和机遇:产品的价格风险和机遇受产品的成本、质量和声誉、顾客消费等的影响。 促销风险和机遇:促销风险和机遇包括促销活动的成本的控制、效果预测失误以及对品质的怀 疑等。 5.3.5 财务风险和机遇 a 融资/筹资过程中的风险和机遇:比如风险和机遇筹资的费用很高, 而且受到政策限制较多, 加大了筹资的不确定性。 b 资金偿还过程中的风险和机遇:主要受到利率的影响,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增加偿还风险和 机遇。 c 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和机遇:主要表现为短期资金风险和机遇和长期资金投资风险和机遇。 d 资金回收过程中的风险和机遇:应收款无法及时到位,增加了坏账的出现率。 e 收益分配过程中的风险和机遇:主要表现在确认风险和机遇和对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不当而 产生的风险和机遇。 5.4 环境因素分析、评价 SWOT 分析法是用来确定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竞争劣势、机会和威胁,从而将公司的战略与 公司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科学的分析方法。 SWOT 分析,即基于内外部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下的态势分析,就是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 各种主要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等,通过调查列举出来,并依照矩阵形式排列, 然后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 优势,是组织机构的内部因素,具体包括:有利的竞争态势;充足的财政来源;良好的企业 形象;技术力量;规模经济;产品质量;市场份额;成本优势;广告攻势等。 劣势,也是组织机构的内部因素,具体包括:设备老化;管理混乱;缺少关键技术;研究开 发落后;资金短缺;经营不善;产品积压;竞争力差等。 机会,是组织机构的外部因素,具体包括:新产品;新市场;新需求;外国市场壁垒解除; 竞争对手失误等。 威胁,也是组织机构的外部因素,具体包括:新的竞争对手;替代产品增多;市场紧缩;行 业政策变化;经济衰退;客户偏好改变;突发事件等。 5.5 构造 SWOT 矩阵 将调查得出的各种因素根据轻重缓急或影响程度等排序方式,构造 SWOT 矩阵。在此过程中, 将那些对公司发展有直接的、重要的、大量的、迫切的、久远的影响因素优先排列出来,而 将那些间接的、次要的、少许的、不急的、短暂的影响因素排列在后面。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告知书 根据本项目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辨识、评价,本项目工作区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电焊弧光、电焊烟尘、粉尘、噪声、高温、振动、 柴油、劳动制度不合理等,如果长期接触,有导致职业病的可能,但只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患这种职业病的可能性将大大减小,具体岗位及工作 环境接触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及防护措施如下,此外,患有禁忌症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恐高症、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贫血症、颠 痫);年老体弱、疲劳过度、精神恍惚(精力不集中)、视力不佳等情况,均不适合高空作业,请务必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 害因素 所在部门及岗位名 称 职业禁忌症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 电焊弧光 电焊工、钢筋工 1、心血管疾病者 2、高血压并患者 3、有癫痫或晕厥病史、色 盲也不宜从事电焊工作。 对视觉器官的影响:强烈的电焊弧光对眼睛,会产生 急、慢性损伤,会引起眼睛畏光、流泪、疼痛、晶体改 变等症状,致使视力减退,重者可导致角膜结膜炎(电 光性眼炎)或白内障。 对皮肤组织的影响:强烈的电焊弧光对皮肤会产生 急、慢性损伤,出现皮肤烧伤感、红肿、发痒、脱 皮,形成皮肤红斑病,严重可诱发皮肤癌变。 1、焊工必须使用镶有特制护目镜片的面罩或头盔,穿好工作服,戴好防 护手套和焊工防护鞋;2、多台焊机作业时,应设置不可燃或阻燃的防护 屏;3、采用吸收材料作用室内墙壁饰面以减少弧光的反射;4、保证工作 场所的照明,消除因焊缝视线不清点火后戴面罩的情况发生;5、改革工 艺变手式焊为自动或半自动焊,使焊工可在远离施焊地点作业;轻症无 需特殊处理。重者可用地卡因滴眼,新鲜人乳牛奶滴眼效果明显 电焊烟尘 电焊工、钢筋工 吸入这种烟尘会引起头晕、头痛、咳嗽、胸闷气短等, 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焊工尘肺,且 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电焊工 尘肺的发病发展缓慢,病程较长,一般发病工龄为 15- 25 年。 1、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封闭或半封闭结构内焊接时,必须有机械 通风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焊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 尘面罩或口罩; 3、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做好自我保护; 4、加强岗前、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及作业环境监测工作, 提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5、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 粉尘 隧道施工、桩基施 工、驾驶员、清洁 工等(凿岩、爆破、 装载运输、喷浆、运 输、气体检测等) 1、 活动性肺结核病 2、 慢性阻塞性肺病 3、 慢性间质性肺病 4、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职业性尘肺病是我国法定职业病。结合本项目工艺特 征分析,粉尘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导致矽肺 可能性大,应予以重视该危害因素的影响。 1、个人防护措施: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防护口罩,必须正确佩戴防 尘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2、加强粉尘作业面的通风及洒 水降尘、除尘工作;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 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并指 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噪声 隧道施工、桩基施 工、驾驶员、机械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 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噪声聋是我国法定职业病。结合本项目工艺特征分析, 噪声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导致噪声聋可能性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 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 设备使用等(凿岩、 爆破、装载运输、喷 浆、运输、气体检测 等) 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 3、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 分贝;4、Ⅱ期及Ⅲ期高血压; 5、器质性心脏病。 大,应予以重视该危害因素。 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 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高温 空压机操作、厨房、 炎热夏季作业环境 (1)Ⅱ期及Ⅲ期高血压;(2)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3)慢 性肾炎;(4)未控制的甲亢; (5)糖尿病;(6)大面积皮 肤疤痕。 职业性中暑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防中 暑药品、器材。2、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 息时间。3、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 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 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振动 机械设备操作(特别 是振动式)、爆破 1、 周围精神系统器质性 疾病 2、 雷诺病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 保健措施:坚持就业前体检,凡患有就业禁忌症者,不能从事该作业:定 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尽早发现受振动损伤的作业人员,采取适当预 防措施及时治疗振动病患者。发放防震手套 柴油 柴油运输、库管、加 注人员 接触性皮肤疾病 痤疮 完善防护用品,确保设施完好,尽可能避免柴油直接接触皮肤,加强职 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 职业心理 紧张/劳动 作业强度 大 所有岗位 / 单调作业:长期从事单调作业而不适应的劳动者,除产 生疲劳症状外,还可致其身心健康水平下降、劳动者 降低、精神受到抑制、工伤事故增多、因病缺勤率增高 等。夜班作业:夜班作业是轮班劳动中对劳动者身心健 康影响最大的作业,若安排不当,可影响劳动者的安 全和健康。如夜班作业对劳动者的心理功能会产生显 著的不良影响,此外,睡眠不足还可引起心理障碍。 1、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调整适当的工作量,给予充足、必要的休息时 间 2、 丰富业余娱乐活动。 被告知者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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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消防责任制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政策法规以及其他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3.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 接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3.3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 班组的相关工作。 3.4 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部门职责 4.1 安委会 4.1.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卫生以 及消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1.2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对策、 协调和解决公司内的重大问题。 4.1.3 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总结,审定工作方针、 目标、指标和工作规划,审定 EHS 工作重大奖罚事项。 4.1.4 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职业健康相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 4.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 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环境技术问题。 4.1.6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4.1.7 部署、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4.1.8 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 4.2 EHS 部 4.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履行监督、检查、 指导、服务职能。 4.2.2 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各项 EHS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3 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2.4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各部门 EHS 工作进行布置,对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环保 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2.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4.2.6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7 负责特殊作业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4.2.8 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4.2.9 负责对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 和培训活动。 4.2.10 做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2.11 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工作,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环境监测等工作。 4.2.12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4.2.13 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4.3 生产部 4.3.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 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3.2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4.3.2 在组织生产准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负荷能力和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环保设施;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EHS 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 环保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3.4 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 高效生产。 4.3.5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理,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4.3.6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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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 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 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 保护规则,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 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 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 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 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 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 奖励。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 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划定本行政区 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 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 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 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 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 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 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 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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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消防责任制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政策法规以及其他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3.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 接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3.3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 班组的相关工作。 3.4 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部门职责 4.1 安委会 4.1.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卫生以 及消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1.2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对策、 协调和解决公司内的重大问题。 4.1.3 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总结,审定工作方针、 目标、指标和工作规划,审定 EHS 工作重大奖罚事项。 4.1.4 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职业健康相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 4.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 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环境技术问题。 4.1.6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4.1.7 部署、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4.1.8 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 4.2 EHS 部 4.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履行监督、检查、 指导、服务职能。 4.2.2 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各项 EHS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3 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2.4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各部门 EHS 工作进行布置,对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环保 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2.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4.2.6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7 负责特殊作业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4.2.8 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4.2.9 负责对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 和培训活动。 4.2.10 做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2.11 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工作,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环境监测等工作。 4.2.12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4.2.13 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4.3 生产部 4.3.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 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3.2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4.3.2 在组织生产准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负荷能力和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环保设施;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EHS 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 环保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3.4 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 高效生产。 4.3.5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理,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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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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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 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 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 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 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 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 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 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 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 励。 第十二条每年 6 月 5 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 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 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 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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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告知书 根据本项目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辨识、评价,本项目工作区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电焊弧光、电焊烟尘、粉尘、噪声、高温、振动、 柴油、劳动制度不合理等,如果长期接触,有导致职业病的可能,但只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患这种职业病的可能性将大大减小,具体岗位及工作 环境接触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及防护措施如下,此外,患有禁忌症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恐高症、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贫血症、颠 痫);年老体弱、疲劳过度、精神恍惚(精力不集中)、视力不佳等情况,均不适合高空作业,请务必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 害因素 所在部门及岗位名 称 职业禁忌症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 电焊弧光 电焊工、钢筋工 1、心血管疾病者 2、高血压并患者 3、有癫痫或晕厥病史、色 盲也不宜从事电焊工作。 对视觉器官的影响:强烈的电焊弧光对眼睛,会产生 急、慢性损伤,会引起眼睛畏光、流泪、疼痛、晶体改 变等症状,致使视力减退,重者可导致角膜结膜炎(电 光性眼炎)或白内障。 对皮肤组织的影响:强烈的电焊弧光对皮肤会产生 急、慢性损伤,出现皮肤烧伤感、红肿、发痒、脱 皮,形成皮肤红斑病,严重可诱发皮肤癌变。 1、焊工必须使用镶有特制护目镜片的面罩或头盔,穿好工作服,戴好防 护手套和焊工防护鞋;2、多台焊机作业时,应设置不可燃或阻燃的防护 屏;3、采用吸收材料作用室内墙壁饰面以减少弧光的反射;4、保证工作 场所的照明,消除因焊缝视线不清点火后戴面罩的情况发生;5、改革工 艺变手式焊为自动或半自动焊,使焊工可在远离施焊地点作业;轻症无 需特殊处理。重者可用地卡因滴眼,新鲜人乳牛奶滴眼效果明显 电焊烟尘 电焊工、钢筋工 吸入这种烟尘会引起头晕、头痛、咳嗽、胸闷气短等, 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焊工尘肺,且 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电焊工 尘肺的发病发展缓慢,病程较长,一般发病工龄为 15- 25 年。 1、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封闭或半封闭结构内焊接时,必须有机械 通风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焊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 尘面罩或口罩; 3、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做好自我保护; 4、加强岗前、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及作业环境监测工作, 提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5、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 粉尘 隧道施工、桩基施 工、驾驶员、清洁 工等(凿岩、爆破、 装载运输、喷浆、运 输、气体检测等) 1、 活动性肺结核病 2、 慢性阻塞性肺病 3、 慢性间质性肺病 4、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职业性尘肺病是我国法定职业病。结合本项目工艺特 征分析,粉尘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导致矽肺 可能性大,应予以重视该危害因素的影响。 1、个人防护措施: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防护口罩,必须正确佩戴防 尘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2、加强粉尘作业面的通风及洒 水降尘、除尘工作;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 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并指 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噪声 隧道施工、桩基施 工、驾驶员、机械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 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噪声聋是我国法定职业病。结合本项目工艺特征分析, 噪声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导致噪声聋可能性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 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 设备使用等(凿岩、 爆破、装载运输、喷 浆、运输、气体检测 等) 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 3、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 分贝;4、Ⅱ期及Ⅲ期高血压; 5、器质性心脏病。 大,应予以重视该危害因素。 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 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高温 空压机操作、厨房、 炎热夏季作业环境 (1)Ⅱ期及Ⅲ期高血压;(2)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3)慢 性肾炎;(4)未控制的甲亢; (5)糖尿病;(6)大面积皮 肤疤痕。 职业性中暑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防中 暑药品、器材。2、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 息时间。3、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 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 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振动 机械设备操作(特别 是振动式)、爆破 1、 周围精神系统器质性 疾病 2、 雷诺病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 保健措施:坚持就业前体检,凡患有就业禁忌症者,不能从事该作业:定 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尽早发现受振动损伤的作业人员,采取适当预 防措施及时治疗振动病患者。发放防震手套 柴油 柴油运输、库管、加 注人员 接触性皮肤疾病 痤疮 完善防护用品,确保设施完好,尽可能避免柴油直接接触皮肤,加强职 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 职业心理 紧张/劳动 作业强度 大 所有岗位 / 单调作业:长期从事单调作业而不适应的劳动者,除产 生疲劳症状外,还可致其身心健康水平下降、劳动者 降低、精神受到抑制、工伤事故增多、因病缺勤率增高 等。夜班作业:夜班作业是轮班劳动中对劳动者身心健 康影响最大的作业,若安排不当,可影响劳动者的安 全和健康。如夜班作业对劳动者的心理功能会产生显 著的不良影响,此外,睡眠不足还可引起心理障碍。 1、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调整适当的工作量,给予充足、必要的休息时 间 2、 丰富业余娱乐活动。 被告知者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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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 抢答赛题库-作业环境 一、单向选择题 1、厂区双向、单向主干道宽度至少分别为 A、4 米、3 米 B、5 米、3 米 C、4 米、4 米 D、5 米、4 米 2、厂区门口、危险路段应设置 标牌 A、限速 B、警示 C、限速和警示 3、厂区交叉路口若有视线盲区,则应设置 A、限速牌 B、警示牌 C、后视镜 D、反光镜 4、厂区主干道、安全通道的照度值不低于 LX A、10 B、15 C、20 D、30 5、车间内的工位器具、料箱摆放应整齐、平稳,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米。 A、1 B、1.5 C、2 D、2.5 6、车间内单向叉车道、人行道宽度至少分别达到 米。 A、1、1 B、3.5、1 C、1.8、1.5 D、1.8、1 7、车间内作业地面平坦,是指高低差小于 厘米。 A、5 B、10 C、15 D、20 8、小型设备之间的间距至少为 米。 A、2 B、1.5 C、1 D、0.7 9、中型设备与墙的间距至少为 米。 A、2 B、1.5 C、0.8 D、0.7 10、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存放量应不超过 使用量。 A、一班 B、两班 C、一天 D、两天 11、某冲压岗位的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则其工作噪声标准为 分贝。 A、100 B、95 C、90 D、85 12、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 的职业健康体检。 A、上岗前、在岗期和离岗时 B、在岗期和离岗时 C、在岗期间 13、考评规定,接触Ⅳ级粉尘危害程度作业人员比率应小于 。 A、1% B、2% C、5% D、10% 二、多向选择题 1、厂区内物料实行定置摆放,定置图上应标明 A、道路及管线 B、物料堆放点 C、建筑物 D、消防器材 2、车间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满足 条件。 A、灵敏可靠 B、在有效期内使用 C、消防通道畅通,无封死和堵塞现象 D、有明显的消防标志 3、仓库考评中的消防设施必须 。 A、防火制度齐全 B、标志、标识准确、齐全 C、配置数量符合要求 D、消防通道畅通 2 4、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的基本要求包括 。 A、存放量不超标 B、定点存放 C、统一存放化学废料、容器 5、危险化学品现场安全条件的主要内容有 。 A、有防晒、防火、防毒、防渗漏措施 B、有危险化学品作业指导书 C、设置警示标志 D、设有稀释水源 6、油漆等高毒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应设置 。 A、应急通道 B、休息间 C、淋浴间 D、泄险区。 7、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包括 。 A、除尘器 B、引风机 C、风扇 D、消声器 8、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合格标准包括 。 A、管道无破裂、泄漏,集尘(毒)风罩有效 B、PE 线可靠 C、无二次扬尘或污染 D、岗位尘毒浓度达标 三、判断题 1、厂区主干道转弯处或通道两侧不得堆放物品或停置车辆。( ) 2、考评规定,厂区、车间内通道占道率均为小于 5%。( ) 3、道路、车间等场所照明灯具完好率要达到 100%。( ) 4、厂区消防器材应合理配置,有明显的漆色标志,2 米范围内无障碍物。( ) 5、车间内使用的钢丝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放置于地面或挂在物件上。( ) 6、车间内单向汽车宽度至少大于 3.5 米。( ) 7、车间内的安全通道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存放物品。( ) 8、车间内作业区域的坑、壕、池应有盖板、护栏等安全措施,其中,坑的深度为 1.0 米以上。( ) 9、中型设备之间的间距至少为 1 米。( ) 10、小型设备与墙的间距至少为 1 米。( ) 11、某电焊车间通过屋顶天窗的自然通风来改善作业环境,由此可判定该电焊车间内的 电焊作业点为已治理点。( ) 12、仓库考评规定,库房内可设移动式灯具,但其开关箱须在房外单独设置。( ) 13、物品贮存须分类贮存,定置区域线清晰,数量、区域不超限。( ) 14、危险化学品包装桶除了张贴合格证外,还必须附有 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 ( ) 15、危险危险化学品使用员工必须知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 16、某除尘设备除 PE 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外,除尘效果均达到规定要求,因此,可判断 该除尘设备合格。( ) 17、尘毒作业点数据有效期为半年。( ) 18、考评规定,接触Ⅳ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人员比率应小于 5%。( ) 19、库房内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 ) 20、油漆、电镀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须设置淋浴间、更衣室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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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 抢答赛题库-作业环境 一、单向选择题 1、厂区双向、单向主干道宽度至少分别为 A、4 米、3 米 B、5 米、3 米 C、4 米、4 米 D、5 米、4 米 2、厂区门口、危险路段应设置 标牌 A、限速 B、警示 C、限速和警示 3、厂区交叉路口若有视线盲区,则应设置 A、限速牌 B、警示牌 C、后视镜 D、反光镜 4、厂区主干道、安全通道的照度值不低于 LX A、10 B、15 C、20 D、30 5、车间内的工位器具、料箱摆放应整齐、平稳,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米。 A、1 B、1.5 C、2 D、2.5 6、车间内单向叉车道、人行道宽度至少分别达到 米。 A、1、1 B、3.5、1 C、1.8、1.5 D、1.8、1 7、车间内作业地面平坦,是指高低差小于 厘米。 A、5 B、10 C、15 D、20 8、小型设备之间的间距至少为 米。 A、2 B、1.5 C、1 D、0.7 9、中型设备与墙的间距至少为 米。 A、2 B、1.5 C、0.8 D、0.7 10、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存放量应不超过 使用量。 A、一班 B、两班 C、一天 D、两天 11、某冲压岗位的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则其工作噪声标准为 分贝。 A、100 B、95 C、90 D、85 12、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 的职业健康体检。 A、上岗前、在岗期和离岗时 B、在岗期和离岗时 C、在岗期间 13、考评规定,接触Ⅳ级粉尘危害程度作业人员比率应小于 。 A、1% B、2% C、5% D、10% 二、多向选择题 1、厂区内物料实行定置摆放,定置图上应标明 A、道路及管线 B、物料堆放点 C、建筑物 D、消防器材 2、车间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满足 条件。 A、灵敏可靠 B、在有效期内使用 C、消防通道畅通,无封死和堵塞现象 D、有明显的消防标志 3、仓库考评中的消防设施必须 。 A、防火制度齐全 B、标志、标识准确、齐全 C、配置数量符合要求 D、消防通道畅通 2 4、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的基本要求包括 。 A、存放量不超标 B、定点存放 C、统一存放化学废料、容器 5、危险化学品现场安全条件的主要内容有 。 A、有防晒、防火、防毒、防渗漏措施 B、有危险化学品作业指导书 C、设置警示标志 D、设有稀释水源 6、油漆等高毒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应设置 。 A、应急通道 B、休息间 C、淋浴间 D、泄险区。 7、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包括 。 A、除尘器 B、引风机 C、风扇 D、消声器 8、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合格标准包括 。 A、管道无破裂、泄漏,集尘(毒)风罩有效 B、PE 线可靠 C、无二次扬尘或污染 D、岗位尘毒浓度达标 三、判断题 1、厂区主干道转弯处或通道两侧不得堆放物品或停置车辆。( ) 2、考评规定,厂区、车间内通道占道率均为小于 5%。( ) 3、道路、车间等场所照明灯具完好率要达到 100%。( ) 4、厂区消防器材应合理配置,有明显的漆色标志,2 米范围内无障碍物。( ) 5、车间内使用的钢丝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放置于地面或挂在物件上。( ) 6、车间内单向汽车宽度至少大于 3.5 米。( ) 7、车间内的安全通道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存放物品。( ) 8、车间内作业区域的坑、壕、池应有盖板、护栏等安全措施,其中,坑的深度为 1.0 米以上。( ) 9、中型设备之间的间距至少为 1 米。( ) 10、小型设备与墙的间距至少为 1 米。( ) 11、某电焊车间通过屋顶天窗的自然通风来改善作业环境,由此可判定该电焊车间内的 电焊作业点为已治理点。( ) 12、仓库考评规定,库房内可设移动式灯具,但其开关箱须在房外单独设置。( ) 13、物品贮存须分类贮存,定置区域线清晰,数量、区域不超限。( ) 14、危险化学品包装桶除了张贴合格证外,还必须附有 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 ( ) 15、危险危险化学品使用员工必须知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 16、某除尘设备除 PE 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外,除尘效果均达到规定要求,因此,可判断 该除尘设备合格。( ) 17、尘毒作业点数据有效期为半年。( ) 18、考评规定,接触Ⅳ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人员比率应小于 5%。( ) 19、库房内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 ) 20、油漆、电镀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须设置淋浴间、更衣室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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