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20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7997项,搜索耗时:0.0152秒。

1.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 表格等内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 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承担需要向上级政府 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并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3.2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报 告。 四. 各类事故的界定 4.1 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 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其 中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可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 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以上数字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2 生产事故: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 KB 时间:2025-08-07 价格:¥2.00

11.物资仓库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物资仓库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仓库可由于外来火种、设备故障、人员操作不当、储存物品混存 性质相抵触、 物品变质等原因引起发生火灾事故。 1.2 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公司各物资储存仓库。 1.3 事故危害程度 仓库火灾事故会导致房屋坍塌及人员中毒、窒息等伤亡事故。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事发部门车间主任、处长 成员:事发部门副主任、副处长、主管、车间安全员、各工段长、 班长现 场岗位人员 2.2 指挥部人员职责 (1)生产技术处处长职责:全面指挥仓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仓库主管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3)安全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 并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4)现场保管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受伤人员 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理 3.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最早发现火情者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并向仓库主管报告,仓库 主管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报告的主要内容:火灾情况、 有无人员伤亡、已采取措施、救灾物资人员需求等。 (2)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 应的应急决定,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 (3)事故扩大无法有效控制时,迅速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启动上 一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可以根据总指挥部指示拨打 119 请 求镇消防队支援。 报警内容: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物质、火势大小、 着火范围;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同时还要 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 答;打完电话后,要立即派人 到路口等候消防车,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 现场。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6.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强酸、强碱等化学药品在使用、贮存、接卸、取样过程中由于操 作不当及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泄漏、烧灼、中毒等事故。 1.2 事故类型 化学危险品造成人员灼伤、中毒而引发人身伤亡事故。 1.3 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公司余热发电水处理操作间和临时贮存间;生产技术处化学药品 仓库化学药品入库、储存、出库;化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和临时贮存。 1.4 事故危害程度 强酸、强碱等化学药品除皮肤灼伤以外,由呼吸道吸入还可引起 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和中毒等。 1.5 事前征兆 (1)化学药品储存地点有刺激性气味。 (2)使用人员违反相关操作规程或使用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到位。 (3)化学药品贮存容器、接卸管道老化或临时连接管道不可靠。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事发部门车间主任、处长 成员:事发部门副主任、副处长、主管、车间安全员、各工段长、 班长现场岗位人员 2.2 指挥部人员职责 (1)部门负责人职责:全面指挥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主管、工艺员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 救援工作。 (3)安全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 并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4)班组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5)现场岗位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受伤人 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理 1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应急处置并向主管、班组 长报告,主管、班组长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救援指挥部宣布 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03.触电事故演练方案及演练图片

湖北省郧县(鄂豫省界)至十堰高速公路 一期土建工程 YSTJ-1 合同段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演 练 活 动 方 案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郧十高速公路 YSTJ-1 合同段项目部 2013 年 10 月 06 日 触电事故演练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用电,杜绝与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尽可 能降低事故损失,减小危害,增加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意识,懂得基 本的触电事故排除方法,郧十 YSTJ-1 标项目部特举行触电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演练,方案具体如下: 一、演练时间:计划订于 2013 年 10 月 6 日 二、演练地点:大桥一队钢筋加工棚。 三、假设触电情况:有一施工人员在开启闸刀时发生触电。 四、参加人员:郧十 YSTJ-1 标项目安全部、大桥一队 五、演练过程: 10 月 6 日下午 15 点 15 分,工人们正紧张有序地进各项施工。 突然配电箱处“碰”的一声,随即有人大喊“有人被电了”、“救命呀”。 现场技术安全负责人发现是一名正在准备开启闸刀的施工人员不小 心触电,他立即切断了开关箱闸刀,随即报告项目安全部,并将触 电工人抬至通风处。 15 点 17 分,安全部长徐鹏接到汇报后立即上报项目经理李剑 歆,项目经理了解情况后,立刻发出了事故警报,启动触电事故应急 预案,并命令各应急处置小组迅速赶赴现场,按应急预案要求全力以 赴抢救伤员、排除故障。 15 点 20 分,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护组、应急保卫组等先后到 达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组安排指挥现场人员、车辆; 应急保卫组对现场进行隔离,对施工用电进行故障排除;医疗救护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8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根据《安全生产法》 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 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 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含 10 人),30 人以 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 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含 3 人)10 人以下 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 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 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 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 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用工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可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有权向 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 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 负责人如实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公司安 全保卫部或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如实报告。如有需要,事故现 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安全保卫部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报告。 第九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相关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 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参考)

1 xxxxxx 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 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 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上(含 24 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22.5 个工作日以上 (含 22.5 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2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 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上,22.5 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8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 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 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 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 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 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 负责人报告。对于持续性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二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 7、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状、无安全合同和无安全 承诺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 十八、十九 条;《建设 工程安全生 产 管 理 条 例》第四、 二十一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8、未开展日常检查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 三、五十九、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2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1 - 附件 2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 版)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 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 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 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 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 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 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 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 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 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 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 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 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 人员数量超过 9 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 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 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 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啤酒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青啤济南公司

啤酒生产企业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编制单位: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6 年 12 月 啤酒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啤酒生产企业建立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指南。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啤酒生产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主席令 13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2012]73 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 6 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 第 52 号) 2.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 2007 年 第 16 号) 2.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2.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2.8《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14 号) 2.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2.1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80 号) 2.11《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省政府 303 号令) 2.1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79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1 - 附件 2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 版)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 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 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 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 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 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 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 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 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 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 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 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 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 人员数量超过 9 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 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 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 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及成果——长裕玻璃

ICS 03 A 00 DBXX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XX/T XXX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企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 for the investigation and governance system of accident and potential danger for production safety of glass packaging containe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XXXXXX 发布 XXXX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T XXXX I 目 录 前   言...............................................................................II 引 言...............................................................................II 1 范围.................................................................................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术语和定义...........................................................................2 4 基本要求.............................................................................2 4.1 成立组织机构 .....................................................................2 4.2 职责.............................................................................2 4.3 安全管理一体化...................................................................2 4.4 激励约束 .........................................................................2 4.5 完善制度 .........................................................................2 5 隐患分级与分类.......................................................................2 5.1 分级 .............................................................................2 5.1.1 一般事故隐患.................................................................2 5.1.2 重大事故隐患.................................................................2 5.2 分类 .............................................................................2 6 工作程序和内容.......................................................................2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2 6.2 制定排查计划 .....................................................................2 6.3 隐患排查 .........................................................................2 6.3.1 排查类型.....................................................................2 6.3.2 排查要求.....................................................................2 6.3.3 组织级别.....................................................................2 6.3.4 排查周期.....................................................................2 6.3.5 确定排查项目.................................................................2 6.3.6 排查结果记录.................................................................2 6.4 隐患治理.........................................................................2 6.4.1 隐患治理建议.................................................................2 6.4.2 隐患治理要求.................................................................2 6.4.3 一般隐患治理.................................................................2 6.4.4 重大隐患治理.................................................................2 6.4.5 隐患治理验收.................................................................2 7 文件管理.............................................................................2 8 隐患排查的效果.......................................................................2 9 持续改进.............................................................................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2 M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2.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1)公司设置有高压变配电设备,低压用电设备、照明设施及供 配电系统广泛遍布,若遇电气设备缺陷、不合规范、屏护不符合规范、 失效、设备接地(接零)保护不良或失效,运行操作失误、违章操作、 检修,试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当,人员过失或偶然事件等因素,均 可能导致人员触碰高、低压带电体的直接触电伤害。 (2)电气设备和使用的电动工具漏电,人员触碰其金属外壳,在 接地(零)不良或漏电保护失效等情况,均有导致人员二次触电危险。 (3)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中,由于安全、技术组织不当等因素, 如无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违反电气检修规程等,都可能造成人员触 碰高压或低压带电体的直接触电伤害。 (4)临时用电线路、设施未按规范安装(尤其是临时线拖地和地 面积水)无办临时审批手续。设备检修中的移动照明采用非安全电压。 都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伤害。 (5)雷雨天气,防雷设施无定期检测或失效,亦会使人员遭受雷 击伤害。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触电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变配电房、储罐区及其他用电 的场所等。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触电出现的预兆: (1)带电体裸露; (2)无漏电保护开关、接地; (3)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设置; (4)作业人员无任何防护措施; (5)电工未经培训及无证上岗; (6)雷雨天气。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 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 组组长。 2.2 工作职责 2.2.1 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可能或已触电者,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立即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切断电源等;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 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 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有限空间事故类型:急性中毒、缺氧窒息。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公司生产区域库、仓、容器、槽箱、锅炉烟道、收尘器、回转窑、 预热器、磨机内、破碎机内、排污井、地下沟道及化学药品储存间等 有限空间。 1.3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1.3.1 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有限空间作业 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 1.3.2 未确定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者和监护者及其职责。 1.3.3 未在有限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有限空间的位置和所存在 的危害。 1.3.4 未在当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进行识别、评估,以确定该密闭空间是否可以准入并作业。 1.3.5 未提供合格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及报 警仪器。 1.3.6 当工作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但没有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 试验措施或违章操作等进行工作时,会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导致昏迷、 休克,甚至死亡。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工作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如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先兆表现 可以表现但不局限为以下症状:眼睛灼热、流涕、呛咳、胸闷或头晕、 头痛、恶心、耳鸣、视力模糊、气短、呼吸急促、四肢软弱乏力、意 识模糊、嘴唇变紫等。 1.5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可能引发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粉尘伤害等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办 指 挥:事发部门负责人 成 员:事发部门副职 工段长 现场工作人员 安全员 2.2 指挥办人员职责 2.2.1 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中毒窒息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2.2 事发部门副职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 援工作。 2.2.3 工段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2.2.4 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受伤人员 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2.2.5 安全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并 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 应急处置 3.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1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3大类244条!企业常见隐患清单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 条) (一)劳动纪律(7 条) 1.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 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 未 按 规 定着 装 和 佩 戴 安 全 帽 进 入生 产 、 施 工 现 场 。 穿 易 产 生 静 电 的 服 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7. 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 (二)工艺纪律(17 条) 8.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10. 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 未 按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操 作 ; 不 清 楚 或 不 熟 悉 工 艺 控 制 指 标 和 操 作 规 程 。 12. 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 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14. 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 15. 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16. 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 风险。 17. 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18. 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19. 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20. 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1. 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 危 险 化 学 品 装 卸 、 罐 区 脱 水 ( 切 水 、 切 碱 等 ) 时 操 作 人 员 离 开 现 场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4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2-21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处理记录表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处理记录表 车间名称 车间负责人 检查地点 检查情况记录: 1、 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 2、 生产车间警示标识: 3、 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4、 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 5、 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6、 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 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 时 分 整改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落实情况: 车间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每月排查一次,所以此表为每月一张,内容手写,禁忌笔迹相同(删除红色字)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处理记录表 车间名称 车间负责人 检查地点 检查情况记录: 1、 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 良好。 2、 生产车间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完善醒目。 3、 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脉冲布袋除尘器,移动式电焊烟尘净化器,移动式筒式烟尘净化器,复材 铣床除尘装置,防爆轴流风机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全部运转正常。 4、 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通讯联络设备、消防设备、急救药箱(配有常用药品) 完好有效。 5、 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检查发现个别在打磨岗位上的员工,存在噪声危害,未佩戴防护 耳塞的情况。 6、 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员工普通都能自觉遵守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但存在个别未正确佩戴防护 用品的情况。 7、 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员工普通都能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 时 分 整改意见:加强员工职业健康教育,在职业危害岗位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落实情况: 车间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7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1 附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原名称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 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 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 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 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 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 隐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 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 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 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 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 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 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 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隐患排查治 理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12-21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啤酒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青啤济南公司

啤酒生产企业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编制单位: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6 年 12 月 啤酒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啤酒生产企业建立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指南。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啤酒生产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主席令 13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2012]73 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 6 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 第 52 号) 2.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 2007 年 第 16 号) 2.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2.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2.8《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14 号) 2.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2.1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80 号) 2.11《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省政府 303 号令) 2.1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79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B)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 目的 为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责任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为董事长,执行主任为总经理,成员为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企业安全 生产决策和统筹机构,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安委会办公室 为办公室; (2)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企业安全重大事项,包 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事项。 3 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1 董事长 (1)监督总经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2)批准隐患排查治理预算或提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 (3)听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超出预算并投入较多的隐患 治理费用计划; (4)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情况。 3.2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组员包括安全主管、各部门 负责人。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要隐 患治理方案。 3.3 总经理 (1)负责确定各级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 惩;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定期向董事长汇报隐 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或投入较多的隐患治 理费用计划应报董事长批准; (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频次、组织或参 加部门、记录保存等工作。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 效果进行评估; (6)批准重要事故隐患方案,监督其实施情况; (7)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参与并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 理方案的制定,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8)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意见,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4 总经理助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 关指示; (2)协助总经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注重安全工作; (3)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上传下达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 治理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6.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强酸、强碱等化学药品在使用、贮存、接卸、取样过程中由于操 作不当及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泄漏、烧灼、中毒等事故。 1.2 事故类型 化学危险品造成人员灼伤、中毒而引发人身伤亡事故。 1.3 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公司余热发电水处理操作间和临时贮存间;生产技术处化学药品 仓库化学药品入库、储存、出库;化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和临时贮存。 1.4 事故危害程度 强酸、强碱等化学药品除皮肤灼伤以外,由呼吸道吸入还可引起 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和中毒等。 1.5 事前征兆 (1)化学药品储存地点有刺激性气味。 (2)使用人员违反相关操作规程或使用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到位。 (3)化学药品贮存容器、接卸管道老化或临时连接管道不可靠。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事发部门车间主任、处长 成员:事发部门副主任、副处长、主管、车间安全员、各工段长、 班长现场岗位人员 2.2 指挥部人员职责 (1)部门负责人职责:全面指挥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主管、工艺员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 救援工作。 (3)安全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 并监督安 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4)班组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5)现场岗位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受伤人 员的先期 急救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理 1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应急处置并向主管、班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应急部1号令《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 号)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1 号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 2018 年 6 月 19 日应急管理部第 8 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王玉普 2019 年 3 月 20 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 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 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 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 1), 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 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 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 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 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 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 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 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 实施行政处罚。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1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有限空间事故类型:急性中毒、缺氧窒息。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公司生产区域库、仓、容器、槽箱、锅炉烟道、收尘器、回转窑、 预热器、磨机内、破碎机内、排污井、地下沟道及化学药品储存间等 有限空间。 1.3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1.3.1 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有限空间作业 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 1.3.2 未确定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者和监护者及其职责。 1.3.3 未在有限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有限空间的位置和所存在 的危害。 1.3.4 未在当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进行识别、评估,以确定该密闭空间是否可以准入并作业。 1.3.5 未提供合格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及报 警仪器。 1.3.6 当工作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但没有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 试验措施或违章操作等进行工作时,会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导致昏迷、 休克,甚至死亡。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工作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如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先兆表现 可以表现但不局限为以下症状:眼睛灼热、流涕、呛咳、胸闷或头晕、 头痛、恶心、耳鸣、视力模糊、气短、呼吸急促、四肢软弱乏力、意 识模糊、嘴唇变紫等。 1.5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可能引发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粉尘伤害等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办 指 挥:事发部门负责人 成 员:事发部门副职 工段长 现场工作人员 安全员 2.2 指挥办人员职责 2.2.1 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中毒窒息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2.2 事发部门副职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 援工作。 2.2.3 工段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2.2.4 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受伤人员 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2.2.5 安全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并 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 应急处置 3.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7 KB 时间:2026-02-08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2.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1)公司设置有高压变配电设备,低压用电设备、照明设施及供 配电系统广泛遍布,若遇电气设备缺陷、不合规范、屏护不符合规范、 失效、设备接地(接零)保护不良或失效,运行操作失误、违章操作、 检修,试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当,人员过失或偶然事件等因素,均 可能导致人员触碰高、低压带电体的直接触电伤害。 (2)电气设备和使用的电动工具漏电,人员触碰其金属外壳,在 接地(零)不良或漏电保护失效等情况,均有导致人员二次触电危险。 (3)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中,由于安全、技术组织不当等因素, 如无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违反电气检修规程等,都可能造成人员触 碰高压或低压带电体的直接触电伤害。 (4)临时用电线路、设施未按规范安装(尤其是临时线拖地和地 面积水)无办临时审批手续。设备检修中的移动照明采用非安全电压。 都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伤害。 (5)雷雨天气,防雷设施无定期检测或失效,亦会使人员遭受雷 击伤害。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触电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变配电房、储罐区及其他用电 的场所等。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触电出现的预兆: (1)带电体裸露; (2)无漏电保护开关、接地; (3)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设置; (4)作业人员无任何防护措施; (5)电工未经培训及无证上岗; (6)雷雨天气。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 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 组组长。 2.2 工作职责 2.2.1 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可能或已触电者,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立即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切断电源等;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 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 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2-08 价格:¥2.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参考)

1 xxxxxx 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 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 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上(含 24 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22.5 个工作日以上 (含 22.5 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2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 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上,22.5 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8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 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 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 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 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 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 负责人报告。对于持续性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00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台账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9 说 明 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 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1 h 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 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 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 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 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 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 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 3、 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六、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7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石油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11

石油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一、基本特性 1、标识 中文名:石油;石脑油;粗汽油 别 名:原矿油;原石油;原油 英文名:Crude oil 分子式:碳侣 84-85%,氢侣 12-14% 分子量: CAS 号:8030-30-6 RTECS 号:DE3030000 UN 编号:1256 危险货物编号:32004 IMDG 规则页码:3264 2、理化性质 外观与形状:红色、红棕色或黑色有绿色荧光的稠厚性油状液体 主要用途:可分离出多种有机原料,如汽油、煤油、、苯、沥青 等 熔点(℃): 相对密度(水=1):0.78- 0.97(比水轻) 沸点(℃):100-177 相对密度(空气=1): 饱和蒸气压(KPa):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燃烧热(KJ/mo1): 最小引燃能量(mJ): 3、包装与储运 危险性类别:第 3.2 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7 包装类别:(I)1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 温不宜超过 30℃。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 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 具。灌装时流速不超过 3 米/秒,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 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二、危害特点 1、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烧性:易燃 建筑火险分级: 甲 闪点(℃):-20—61 爆炸下限(V%):1.9 自燃温度(℃):232-277 爆炸上限(V%):12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 烧爆炸。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若 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4-0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