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啤酒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青啤济南公司》是关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啤酒生产企业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编制单位:青岛
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6 年 12 月
啤酒生产企业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青岛
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促进
啤酒生产企业建立事故
隐患
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
排查、消除事故
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指南。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
啤酒生产企业的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2014 年主席令 13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2012]73 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 6 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
第 52 号)
2.5《安全
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 2007 年
第 16 号)
2.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2.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2.8《
啤酒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14
号)
2.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2.10《山东省安全
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80 号)
2.11《山东省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省政府 303 号令)
2.1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