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6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1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7-A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使本厂对变更有计 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制定本程序。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人员、机构变更的申请 2.2 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申请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批准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员管理、变更的批准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变更的风险评价 3 内容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3.1.2 安全主管、 安全员变更, 需及时补充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 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 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 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 岗前教育和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变更 ②原料、产品变更 ③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④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 ⑤操作规程的变更 ⑥公用工程的水、电变更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 的工艺流程和技术 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施变更管理 ①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报废 ②安全设施的变更 ③更换的设备、配件与原设备型号、功率、功能等不同 ④临时的电气设备使用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 完善手续, 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 状态良好, 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 对作业全过程进行 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3.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 置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3.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3.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 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3.7 管理的变更 ①法律法规的标准变更 ②人员的变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人员、班组长) ③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④管理职责的变更 ⑤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 变更程序 4.1 变更申请、批准 4.1.1 生产部技术人员在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在实施变更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4.1.2《变更申请后》填好后,应按批准人的职责范围进行审批。 4.1.3 批准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并签署书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 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 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 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公司员工进行危害 告知教育。 3.4 公司设立 24 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 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 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 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 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 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 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 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 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 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 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 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 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 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 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 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的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 及资源能源的利用。 3.编制依据 3.1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 公司《管理手册》(A 版) 3.4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职业与权限 4.1 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4.2 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的污 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3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的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 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4.4 项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的污染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 实施控制和管理。 5.管理要求 5.1 施工准备 5.1.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 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5.1.2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 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 5.1.3 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5.1.4 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 环境保护的相关设施。 5.1.5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 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5.2 污染物控制 5.2.1 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 桩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的控制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的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a.施工现场应在适当的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 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 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 当的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 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项目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的污水,进行 ph 值检测并形成记录, 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 畅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 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XX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 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的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强化环境意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淘汰落后工艺,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公司环 境状况。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环境保护各级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公司经理郑瑞宏担任,环境保护 主要工作及业务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 第五条 安全指挥中心环保职责 (1)在公司主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等各规 章制度。 (3)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公司环境保护动态,发现环境污染及时提 出防止治理计划。 (4)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定、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5)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检查、督促环保建设工程和各项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的质量,做好前期准备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六条 环保员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 策、法令等,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出台环保管理各项制度及规定。 (2)督促检查本单位有关环境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环保技术措施,研究环 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3)及时掌握本公司的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的使用情况,做好环保工作的考核工 作。 (4)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 第七条 各科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措施。 (2)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做好本单位环 境目标任务的考核工作。 第八条 岗位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 作业。 (2)正确操作使用环保设施,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工作中发现环境问题 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污 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章 防治污染 第九条 治理原则 凡公司所属区域内及作业流程中所造成的一切环境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对症下药,清源治本”的工作原则。 第十条 废气治理 加强收尘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收尘器和主体设备同时运行,达标排放,加大环保 设施的资金投入。 第十一条 粉尘治理 要认真贯彻实行防尘工作防、隔、水、密、风、护、管、查的八字综合方针,不 断改善操作规程,提高各种除尘设备和设施的除尘能力,达到最佳防尘效果,要采取 严格有效的防尘措施。 第十二条 噪音治理 要根据不同的声源和噪声特性,从消声、隔声、隔振以及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不 同有效措施进行控制,从根本上降低各种声源噪声。 第四章 环保监测 第十三条 环保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的一线情报和耳目,也是环保质量的评价。 防止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科学依据。在长钢公司环保处的安排下,由 XX 公司安全 指挥中心统一安排,设专人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污染源进行定期、定点监测、分析、 研究、考核。并定期报告环境质量情况,保证上通下达。 第五章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的环保措施项目应围绕治理污染源,加强综合利用等方面。 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要制定环保规划和环保设施计划,内容一般包括规划目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 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 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 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场区、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 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部、技术研发中心、设备物资科、安全质量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3.2 应急管理职责在生(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 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事故的分类 4.1.1 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 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4.1.2 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 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 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4.1.3 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 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4.2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4.2.1 一、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所在分公司(项目)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 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安质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机等,控 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 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5.2.3 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 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有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安质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 是否报保险。 b)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 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c)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 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在燃烧,可直接拨打 119 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 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 h)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现场指挥人员签字。 6 责任纪律 a)6.1 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6.2 参与事故应急 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报从指挥、调度。6.3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 责,不得消极、抵触。 b)6.4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 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c)6.5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帮意破坏现场,不提擅自奖事故相关的 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XX 建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 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 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 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 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 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 、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 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督促所属分公司、区域项目做 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 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 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 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 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 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 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 及时上报公司。 5、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 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 注销。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 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 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1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2.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2.00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安全生 产意识,丰富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员工 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员工为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章 培训内容与时间 第四条 公司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 1.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安全及事故应急处理 措施等教育内容。 2.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须参加上级安全 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考核,考取安全生产管理证书。 3.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12学时。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安 全生产文件;工作保险法律、法规;员工伤亡事故及调查处理 程序,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2.参加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考核,考取 《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每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学时。 第六条 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各分公司负责人 1.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生 产责任制;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剖析;基本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2.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第七条 办事处主任(班组长) 1.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 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办事处(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 险因素;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安全及事故抢救与应 急处理措施等。 2.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第八条 员工 1.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和安全 生产基本知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 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 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新从业人员、 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形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机 械 安 全 操 作 机械安全操作基础知识 一、机械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和种类有哪些? 机械事故造成的伤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例如机械、设备中的 齿轮、支带轮、滑轮、卡盘、轴、光杠、丝杠、供轴节等零、部件都是作 旋转运动的。旋转运动造成人员伤害的主要形式是绞隽和物体打击伤。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作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例如锻锤、冲床、 切钣.冲床的施压部件、牛头刨床的床头、龙门刊床的床面及桥式吊车大、 小车和升降机构等,都是作直线运动的。作直线运动的零、部件造成的伤 害事故主要有压伤、砸伤、挤伤。 3、刀具造成的伤害。例如车床上的车刀、铣床上的铣刀、钻床上的钻头、 磨床上的磨轮、锯床上的锯条等等都是加工零件用的刀具。刀具在加工零 件时造成的伤害主要有烫伤、刺伤、割伤。 4、被加工的零件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在对零件进行加工的过程中, 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这类伤害事故主要有:①被加工零件固定不牢被 甩出打伤人,例如车床卡盘夹不牢,在旋转时就会将工件甩出伤人。②被 加工的零件在吊运和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砸伤。 5、电气系统造成的伤害。工厂里使用的机械设备,其动力绝大多数是 电能,因此每台机械设备都有自己的电气系统。主要包括电动机、配电箱、 开关、按钮、局部照明灯以及接零(地)和馈电导线等。电气系统对人的伤 害主要是电击。 6、手用工具造成的伤害。 7、其他的伤害。机械设备除去能造成上述各种伤害外,还可能造成其 他一些伤害。例如有的机械设备在使用时伴随着发生强光、高温,还有的 放出化学能、辐射能,以及尘毒危害物质等等,这些对人体都可能造成伤害。 二、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什么? 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主要是: 1、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加工观察和清 除杂物;同时也应便于维修人员的检查和维修。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4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事故信息管理 6. 事故调查 7. 事故处罚程序 8. 相关支持/记录文件 9. 流程图 1. 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 尽可能迅速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 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 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 故、环境污染事故、对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4. 职责 4.1 发生事故后,事故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安全事故分类 4.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5重伤事故:在职职工伤害事故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 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 105 天; 4.2.6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伤害后果不太严重的事故,表 现为劳动能力的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损失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事故; 5. 事故信息管理 5.1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各级人员不得隐瞒不 报、谎报。 5.2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5.2.1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5.2.2死亡事故 5.2.2.1 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2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3 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第一时间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 全生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3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动土作业施工安全和施工地点的地下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开挖作业的动土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系指在生产区域内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 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炸等各种动土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负责审查动 土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负责安排检测地下管网、电缆和监督动土作业的施工情况。 4.2 动土作业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票,提出施工区域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和实施安全条款。 4.3 动土区域所在单位负责确认动土条件,并提出安全意见。 5 工作程序 5.1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5.2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 动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5.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2 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安全作业证》内。 5.4 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5.5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单 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5.6 作业安全措施 5.6.1 动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 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5.6.2 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动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动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 洞的方法。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5.6.3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5.6.4 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动的。 5.6.5 在公司区道路上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 示灯。 5.6.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 安全环保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6.7 在雨期进行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 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 可继续施工。 5.6.8 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1)立即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执勤; (5)通知设计、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5.6.9 使用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6.10 许可证管理 (1)“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安全主任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 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动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6. 相关记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及说明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操作与检修之间的安全管理,避免设备与作业人员之间、生产与检修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特 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的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与检修。 3. 术语及说明 3.1 操作牌:是生产操作人员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指令标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无操作牌者不准操作 设备。 3.2 检修牌:是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为确保安全,设备不发生误操作,而设立的警示标牌。 3.3 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即在每次操作和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 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3.4 确认制内容:包括操作确认制,联系呼应,行走确认制三个方面。 4. 内容及程序 4.1 操作牌是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设备;设备的操作员将操作牌交给其他人员后, 就失去操作设备的权利。 4.2 操作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随同设备一同交接班。 4.3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操作牌应当摆放在操作室内的固定位置,由操作员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未经班 长或组长同意不准擅自取出。如需要取出,操作牌由取走人保管,取走人送回。 4.4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检修牌应当存放在设备检修班组,由检修班组长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检修人员 接到检修指令后应向班组长索取检修牌,检修结束后负责交回检修牌。 4.5 检修开始前,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当相互沟通,明确检修内容和检修起止时间等,然后进行操作牌与检 修牌互换。操作台上未挂检修牌、操作牌未从操作台取走的,不准检修设备。 4.6 检修期间,操作牌由检修人员保管,检修牌则应当挂在操作台上。 4.7 检修结束后,不准许将工具和零件遗留在设备上,必须待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互换 回各自的工作牌。然后按照指令恢复正常生产。 4.8 多个检修工种(电工、铆工、钳工、焊工等)在同一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事先确定一人负责办理工 作牌交换手续,并负责保管操作牌。 4.9 如果拒绝将操作牌交给检修人员,表明操作工不同意在该时间进行检查或修理,有争论时由班组长或单位 领导协调解决,但未达成一致并互换工作牌之前,不准进行检修作业。 4.10 设备工作不正常或可能发生事故时,安全部门、调度部门和有关主管人员有权拿走操作牌,并迅速通知其 有关单位和人员。 4.11 操作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未经补发前,该设备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生产厂长或主任同 意、并办临时手续后方可使用。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操作牌样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有限公司 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教育培训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次: B 2018 年 10 月 05 日发布 2018 年 10 月 05 日实施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 1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全员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简称“两个体系”) 工作程序和内容,让岗位职工知道操作过程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熟悉安全 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相关应急预案及避灾原则和路线,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步骤 和内容,达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体系”教育培训管理。 3 培训要求 3.1 按照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切实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辨 识评估方法、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告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隐患排查清单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 3.2 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全体人员参与的关于“两个 体系”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并且不少于 4 个课时。 3.3 遇工艺、设备或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 的“两个体系”培训教育。 3.4 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 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等。 3.5 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 评估技术。 3.6 对无故不参加“两个体系”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直 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7 各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4 考核奖惩 “两个体系”培训教育管理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 惩制度》执行考核和奖惩。 5 附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3.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 4.职责 各单位根据《安全检查计划》的职责要求做好公司的各类检查。 5.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5.1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 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 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 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 面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 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5.3 专业检查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 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艺操作、劳动防护用品、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一次。 5.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5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 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 员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主要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 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6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 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 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 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安全检查实施 6.1、各类安全检查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例行检查前检查牵头部门提出申 请,公司领导审批,得到批准后实施。 6.2、检查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应明确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 6.3、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其牵头部门应组织评审,得到批准后,对参 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留有培训记录。 6.4、各种检查结果均与责任制挂钩,录入责任考核中。 6.5、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根据第 7 条的规定进行整改。 6.6、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入检查台账,备查。 7.隐患整改 7.1 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 大事故隐患。 7.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 间级、公司级。 7.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 失的隐患。 7.2 隐患治理 7.2.1 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由安全员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 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EHS 微社区矿山两个体系文件 EHS 微社区矿山 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教育培训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次: C 2018 年 04 月 05 日发布 2018 年 04 月 05 日实施 EHS 微社区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 1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全员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简称“两个体 系”)工作程序和内容,让岗位职工知道操作过程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熟 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相关应急预案及避灾原则和路线,掌握隐患排查 治理步骤和内容,达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体系”教育培训管理。 3 培训要求 3.1 按照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切实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 辨识评估方法、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告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 理程序、隐患排查清单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 3.2 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全体人员参与的关于“两 个体系”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并且不少于 4 个课时。 3.3 遇工艺、设备或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 的“两个体系”培训教育。 3.4 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 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等。 3.5 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 识评估技术。 3.6 对无故不参加“两个体系”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 直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7 各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4 考核奖惩 “两个体系”培训教育管理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5-12-0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5. 形成文件和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 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办理“三同时”的审批、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3.2 冲压电镀部负责设计生产工艺流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工艺方案设计。 3.3 总务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收集并提供有 关的文件、资料。 3.4 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文件、 资料。 3.5 工会负责组织员工代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理相关的审批、报告手续, 负责解释并使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管理 4.1.1 可行性研究论证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需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含引进设备)时, 各主管部门应对所需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同时应进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论证,确 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策划不要的环保措施、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4.1.2 环境影响评价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 资格的企业外部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政府 主管部门审批。 4.1.3 工艺方案的设计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艺方案设计过程中,在确定生产工艺流程、选择设 备时,应考虑环境污染预防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防患的要求,优先采用质量可靠、技术成熟、运行平 稳,环境影响小,资源、能源消耗少,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设备,避免或减少有害环境 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4.1.4 对废弃、粉尘污染的防治 4.1.4.1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粉尘等污染物质的现场,应尽量避免敞开式操 作,并设置排风装置、除尘装置、吸收有害气体的颈环装置等环保措施。 4.1.4.2 对于含有易挥发物质的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应采取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设置必要的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2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3.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 4.职责 各单位根据《安全检查计划》的职责要求做好公司的各类检查。 5.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5.1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 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 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 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 面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 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5.3 专业检查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 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艺操作、劳动防护用品、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一次。 5.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5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 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 员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主要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 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6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 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 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 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安全检查实施 6.1、各类安全检查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例行检查前检查牵头部门提出申 请,公司领导审批,得到批准后实施。 6.2、检查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应明确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 6.3、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其牵头部门应组织评审,得到批准后,对参 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留有培训记录。 6.4、各种检查结果均与责任制挂钩,录入责任考核中。 6.5、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根据第 7 条的规定进行整改。 6.6、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入检查台账,备查。 7.隐患整改 7.1 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 大事故隐患。 7.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 间级、公司级。 7.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 失的隐患。 7.2 隐患治理 7.2.1 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由安全员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 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6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 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 得隐瞒或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 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的岗位,存在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 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 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 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 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 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指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4)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5)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6)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 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 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5 KB 时间:2026-02-04 价格:¥2.00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文件 【2016】第 0 1 号 关于发布《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 标创建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各位员工: 为了全面提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使公司安全生产的 各项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国家安监总管四〔2014〕17 号文件要求,逐步 实行本公司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由公司安技部组织统筹全公司 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请公司各个部门、各员工根据各自的安全生 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企业主要负责人: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7 日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文件 【2016】第 02 号 关于发布《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2016 年安全生产目标 实施计划》的通知 2016 年,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集中开 展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公司 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各项 措施落实到位,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风险评估、持续改进、 遵章守纪、安全发展。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轻伤事故不高于 2 起,重伤以上事故、火灾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 职业病事故为零;(急性中毒事故为零;污染事故为零;);安全隐患整 改率达 10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 三、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任务及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签订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 1、1 月份,将成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 产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一名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公司的安 全生产管理网络。 2、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与各部门、 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 每位员工。 (二)、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标准化复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1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 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 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 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 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 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 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 4); 2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 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 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 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 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 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 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 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 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 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 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 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 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7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编号:JX008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细 则 工程名称:新地苑二、三期商品住宅(复地雅园) 业主单位:上海复地新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龙 元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设计单位:上 海 中 星 外 建 工 程 设 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 海复 远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总监理工程师: 王 纯 平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新地苑二、三期商品住宅(复地雅园) 2、 建设地点:复兴东路河南路交汇的东北面 3、 工程本工程项目为高层住宅小区,基地面积 2.012 公顷。总建筑面 积约 72228M2,共 5 幢高层建筑,均为剪力墙结构带地下室,基 础均为钻孔灌注桩。其中率先开发的 3 号楼位于小区最南端,占地 面积 21164M2 其中人防地下室为 949 M2,地上部分 15714 M2, 西单元 20 层,东单元 18 层,人防地下室平时为自行车库,战时 为 6 级人防人员掩蔽所。基坑围护采用搅拌桩,基础埋深为-4.8 到 4.64M,墙体为剪力墙和烧结多孔砖 。 二、 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主席令第 20 号 2、中华人民国安全建筑法 国家主席令第 91 号 3、中华人民国安全劳动法 国家主席令第 28 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 号 4、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第 302 号 6、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3 号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标[2002]219 号 8、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31 号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BJ08—903—98 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5 号 12、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沪建建(1998)第 0796 号 13、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定规定 建建[2000]230 号 14、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细则 沪建安质监(2002) 第 003 号 15、 加强本市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检验的通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6-03-31 价格:¥2.00